路得记
犹太传统将路得记视为圣卷之一,但七十士译本,及跟随其后的武加大和英文译本,则把路得记安排在士师记之后,因为两者有相同的时代背景。
名称及内容
路得记这名称,是依据本书的主角摩押女子路得而有。路得下嫁给一个来自伯利恒的犹大家庭,家主名叫以利米勒,他在一次饥荒中与妻子拿俄米及两个儿子逃难到摩押定居。后来,三个男人都死了,留下拿俄米及她的两位媳妇路得和俄珥巴。那时犹大的饥荒已经完结,拿俄米便返回家乡,并打算把两个媳妇送回她们自己的家。俄珥巴依依不舍的离去了,但路得却苦苦要求与拿俄米一起;她的说话,表达了一个女子对另一个女子的爱与忠诚,几可作为典范之言(一16、17)。路得伴随拿俄米返回伯利恒。路得需要出外拾麦穗为生,并被允许在以利米勒的远亲波阿斯的田地里拾麦穗。在收割结束时,拿俄米吩咐路得到禾场去,要求波阿斯尽亲属之责,娶路得这个寡妇为妻,为她生养一个儿子,取她死去的丈夫之名,作为后人。他愿意,但他们有一位更近的亲属,必须先让他表示愿意与否。在故事的高潮,波阿斯灵巧地说服那位近亲放弃权利,于是他便能与路得成亲。他们所生的儿子,令拿俄米十分高兴,并把他当作养子,因此邻人便说:「拿俄米得了儿子」。以利米勒的家得以保存后嗣不是一件平凡的小事,因为这个名为俄备得的儿子,就是大卫之父耶西的父亲。
日期及作者
正如很多旧约圣经的叙事文一样:路得记的作者是隐名的,全书没有一处提示让我们可以知道作者是谁。他勒目记录了一个传统,指路得记是撒母耳所作,但这本书一定是在大卫之后才写成(四17下):四7解释了一个早以被遗忘的古代习俗,表明事件与写作本书之间,一定有一段颇长的时距。学者对本书日期的意见,从王国早期至被掳归回都有,显然是很不一致。若参照其中最有力的证论,似乎最理想的假设应是被掳之前的时代:若要更进一步定出日期,我们就没有什么确实的标准,但王国时代的某段时期(十至七世纪)似乎最为合理。
社会风貌
现代读者所面对的其中一个困难,就是如何解释路得记里面两个以色列古代的社会风俗:它们都是在现代西方社会中无法找到类比的:为亲人立嗣及买赎田地。为亲人立嗣的规例(levirate)。在申二十五5—10已有描述:如果一个古代的以色列人死后无子,其最近的亲属有责任娶那寡妇为妻,为她前夫生养一个儿子,「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二十五6)。虽然我们有路得记的资料、申二十五5—10,及创三十八犹大与他玛的故事,但各记录在细节上都有分歧,所以,要找出一幅一致的图昼,是极困难的。在路得的例子中,故事的转拆点是拿俄米设计在禾场说服波阿斯承担这项责任:但波阿斯只是远房亲属,关系之疏,令他自己及其他人都不会想到他有这个责任:于是,拿俄米便利用年青貌美的路得,引发波阿斯的动机。第三章那段禾场的叙述,相信是整个故事最人性化的一段!拿俄米的计策成功了(三10、11),但故事引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另一个更亲的亲属不单有优先的责任,也有优先的权利,于是波阿斯在城门召集众长老,又邀请亲属参加,然后通知他拿俄米已「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四3、4)。
故事这个发展很令人惊奇,波阿斯刚刚提及以利米勒所拥有的田地,随即便指出了另一个亲属要肩负起责任:买赎田地。土地是不能随便买卖的,不能卖给家族以外的人;如果因为贫苦,不得不卖地,近亲就必须买下来,把土地保存在家族之内。耶三十二6—15是这项原则的一个具体例子。
昔日路得就曾在这样的打杀场上,请求波阿斯尽他作为近亲的责任。
那位近亲以为他只需要负这个责任,便肯首应承(四4)。但波阿斯进而说出另一个责任,其实是要使他放弃权利:「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四5)。那人便说:「这样……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6节),他为了不致减少家业,唯有说「不能赎了」。如果他负起责任,他自己的房业便出问题。因为,若单为以利米勒赎地,他所出的钱,那块赎来的地可以补偿:若要与路得生孩子,那孩子长大了以后,便会继承以利米勒的那块地,那人没有能力承担这个双重的责任,所以自愿把权利让给波阿斯(四6)。预然,波阿斯有足够的财富来负起那些责任。大卫的族谱内(四18—22),波阿斯被名为大卫的祖先,而不是以利米勒或玛伦(路得的前夫)。波阿斯可能自己没有儿子,他与路得所生的俄备得,虽然法律上是玛伦的儿子,但同时也成为波阿斯实际的儿子和承继人。因此,俄备得同时成为以利米勒和波阿斯的后嗣。
文体及神学
自从耿克尔发表了他那份基础性的文章之后,学者大都同意路得记是一篇短篇小说,而且在风格与结构方面,都有很强的艺术性。故事情节由几个故事开展,渐渐推到高潮和结语。故事有特定的目的,作者是希望利用故事来说出一个教训,因此可比照约瑟的故事(创三十七、三十九至五十),以撒的婚姻(创二十四),犹大与他玛(创三十八),及大卫的宫廷历史(撒下九至二十)。这些综合性的叙事文,与各种传统搜集(如创十二至三十六章亚伯拉罕及雅各的故事)是极不相同的。这些叙述的文体,是优雅、诗化及节奏明快的散文:故事兼具娱乐性和教育性,焦点是神在各人物的生命中,如何眷顾保守,让读者以期待的心情读下去,而被故事潜移默化,希望参与那些人物的经验,从而效法(或避免)故事中的人物和例子。
路得记在这些短篇故事之中,可算是出色着作。作者文学修养极高,以灵巧的笔触,丰富的娱乐性,也用最精简的字句,描绘了那些伟大而可信的人物。在其中一个层面来说,这些人物就是故事的信息:他们一起生活、互相爱护,表现了希伯来人的美德一一公义和贞节(sdaqa),以具体的生活,活现了神的约。故事里没有恶人。俄珥巴虽然离开他的婆婆,但是拿俄米第二次求她离去她才这样做:那个近亲十分乐意赎回土地,但因为自己的产业有限才不能娶路得为妻。从这些背景中,更突出了波阿斯那不常见的仁慈和忠诚;路得的信实与委身;以及拿俄米的坚毅与智慧。他们几乎是「信实之爱」(hesed)的化身。故事的技巧如此高超,委实令人说不绝口。
这故事另一个层面的意义,是大卫的族谱(四17下)。十八至二十二节的族谱明显是后来加上去的,令作者的用意更为清晰。作者把平凡的人物、平凡的遭遇,放在更大的属灵计划之中,使故事原本的要旨向外伸展一一神的安排和眷顾,不止于一个家庭,它覆及整个国家:为拿俄米所生的孩子,竟开展了神在大卫身上的计划。就因为这一点,路得记便与圣经的主题(救赎历史)扯上关系。更令人感到惊讶的是,作者在一些不必提及路得身世的地方,屡次提及她是一个「摩押女子」。
虽然这一点似乎是颇具争论性的,但无疑可用以抗衡偏狭的民族思想。作者希望见证一件事实一一神的慈爱,并非只限施予以色列:其他旧约经卷(如约拿书)已经为此说过一些话。路得记告诉我们,大卫这个以色列理想的君主、弥赛亚的祖先,也是一个外邦女子的后裔。
然而,路得记主要的目的,是表明神对这个家庭的眷顾和带领。事实上,这故事最主要的演员是神:拿俄米在一20的怨言,把这位幕后的演员引进故事之中:
「不要叫我拿俄米(甜的意思),要叫我玛拉(苦的意思),因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满满的出去,耶和华使我空空的回来。」(一20、21)
神对这位在伯利恒哀诉的妇人施恩,「拿俄米得孩子了」(四17)。主角们的祷词,令神施恩带领的痕迹更为清晰:二12,路得祈求神的祝福:三10,波阿斯祈求神祝福路得:拿俄米在二20突然重新燃起希望,向神祷告。这些祈祷,全都在结局时蒙应允。这卷书教导我们,神管理那些信他的人生命中的每一件事。一个计谋多多的老妇,和一个可爱的年轻女子,从一个小小的悲剧学会了从神那里取得平安(一9,三1)。
路得记强调神在日常事件中工作,这一点与旧约大部份经卷不同。在路得记之中,没有先知说「耶和华如此说」:神的作为只匿藏在普通的事件之后。神「无所不在一一但却完全隐藏在人的想像与计策背后,例如一个少女意外的一步和一个老妇冒险的计谋,也有神的美意」。作者突出了神眷顾世人的一个独特的层面一一眷顾的隐藏性。他把神的带领收藏在人日常的活动之内,因为他相信神的带领本身是隐藏的。当然,不单单是路得记有这种绝对但隐藏的因果思想:大卫的宫廷史(撒下九至二十)、约瑟的故事(创三十七,三十九至五十)及其他经文,同样也强调神全面及不断地控制世事——不是靠超自然的神怪方法,而是透过不能测透的自然事件以及人生各种际遇,来带领他的子民。有时,神会直接介入人的处境中完成救赎计划:但路得记之中,神的作为是隐晦的,它隐藏在平凡人的平凡事之中。各人的生活是在他们的社会之中流动,鲜有超然的因素加插其间:因为他们都相信神在背后带领,他们的家庭得以保存,名字不致在以色列中涂抹——这平凡的小事绝不平凡:因此,以色列才有伟大的君王大卫,世人才有比大卫更伟大的大卫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