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卷类 利未记的神学
    利未记的神学(Leviticus,Theologyof)

    利未记是旧约里含有最浓厚神学思想的书卷之一。它有五经、以至全旧约有关祭祀的最重要资料。当中的规条阐述得相当明确和详尽,范围涉及古代以色列人个人生活和群体生活的每一方面;不过,记述明显是从祭司的角度作出发点。本书的律法无论对旧约和新约的神学都带来深远的影响(例如,有关圣洁、洁净、献祭代赎和赦免等观念),然而,从历史处境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神学议题则是神在以色列人中间,与他们『同在』的观念。

    在出埃及记的最后一章,摩西为耶和华立起和预备会幕(四十1-33)。耶和华以充满『荣光』的『云彩』充满会幕,表示祂亲自居住其中。夜间的云彩更有火焰。云彩在民数记九章15至23节第二次出现,那里对云彩及它在带领以色列人穿过旷野时所发挥的作用,都有稍为详尽的描述。这两个有关荣光的云彩和火的描述,就形成了一个外壳,包裹着利未记一章1节至民数记九章14节那些与会幕有关的条例。

    这架构在文学和神学上包含了三重的意义。第一,由出埃及记四十章至民数记第九章之间,只有利未记九章23节(参第6节)提到耶和华的『荣光』向百姓显现。那里记载『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现』,并『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利九23-24)。第二,在出埃及记四十章和民数记九章之间,只有利未记十六章2节提到耶和华的荣光要在『云中』显现;耶和华在那里晓谕:『我要从云中显现在施恩座上。』第三,利未记十章1至2节记载了拿答和亚比户的死。这事发生之前,就在同一天,根据利未记九章的记载,耶和华的荣光曾经向众民显现(特别参看l、23-24节)。而且,原本要在同一日吃掉由祭司献为赎罪祭的祭肉(参十l6-19;比较九l5),但肉还未吃,两人便死了。正如九章23至24节所描述,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坛上的祭物,往后几节的经文,便又指出,『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十2)。此外,十六章1至2节引用十章1至2节的事例,提醒亚伦要小心遵守赎罪日的规条。因此,耶和华以拿答和亚比户的死作为一个机会,藉此说明祭司神学背后的基本原则。我们亦由此总括出利未记的基本神学要旨,在于反映一个事实: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祂『临在』会幕之中,在云彩和火中彰显祂的荣耀。

    利未记的三重神学要旨

    摩西在十章3节对耶和华击杀拿答和亚比户的行动作出解释:「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这里所提到的是两大类人:亲近耶和华的人(即祭司)和众民。耶和华会以某种形式来彰显祂的荣耀,以致祂在百姓中间被尊为圣。在今次事件中,祂要达致这目标,就不得不击杀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为当他们走近耶和华面前的时候,没有小心遵从神对圣洁的要求,「献上[直译:『带前来』]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十1)。

    当耶和华在十章9至11节直接晓谕亚伦(而非透过摩西传话),向他强调这次事件所带出的一个重要教训,并吩咐他和儿子们要:(1)当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他们死亡(9节,这点似乎是为免他们被酒精弄糊涂,导致悲剧重演);(2)『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10节);和(3)『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11节)。要了解利未记的神学,便需要对这个对立的两极(即圣与俗、洁净与不洁净的对比),以及赎罪的观念有清晰的理解——在摩西向亚伦所说的话中,特别强调了后者:『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17节)。

    首先,『圣』与『俗』的对比(10节上)是与某个人、某地方或某件东西的地位有关。其次,『洁净』与『不洁净』(10节下)则无论他们的地位如何,主要是在乎他们当时的状况。第三,『赎罪』(17节)是大多数献祭礼仪的根本目的,为的是处理圣与俗、洁净和不洁净这两者之间逾越了界限的罪,或要由一方过渡至另一方的过程。在『洁净』与『不洁净』这方面,神要求人为那些非常规或严重的不洁净,能得以『洁净』,而献上赎罪祭[例如:十二6-8(生产后的妇女),十四l8-20(麻疯病人),和十五13-15、25-30(患漏症的妇女或梦遗的男子)]。至于在『圣』『俗』方面,神要求用奉献礼(consecration)的仪式进行赎罪,藉此使某人、某地方或某东西成为圣洁(例如:八l5、34,分别使会幕和祭司成圣)。

    利未记的神学架构

    我们可以很顺理成章地把利未记分成两大部分:一至十六章和十七至二十七章。一方面,一至十六章基本上是关乎使会幕本身成圣和洁净。另一方面,十七至二十七章虽则继续关注会幕的成圣和洁净,但焦点已扩阔至涵盖全国和全部人。我们可以说,焦点是从会幕的圣洁和洁净,转移至全国的圣洁和洁净。

    不过,这种把会幕与一般以色列国民日常生活作出区分的做法,不应该令人以为两者并不相关。反之,当以色列人昔日初抵西乃山,耶和华在出埃及记十九章3至6节提出的约,其中一项主要特点,就是要以色列作『祭司的国度』(出十九6)。他们在出埃及记二十四章3至8节的立约仪式中,便按照立约的条款被分别为圣。来到利未记,这个全民皆祭司的观念便与十七至二十七章所强调的全国要圣洁和洁净的要求相和应。由于亚伦家族的祭司负责管理会幕的工作,所以,他们有责任去确保自己以至全体百姓,都不会破坏一至十六章所强调的会幕圣洁和洁净条例。

    我们若要对利未记作出仔细的神学分析,范围将同时涉及会幕本身和国家整体的圣洁与洁净(即是圣/俗与洁净/不洁净的关系),两者均需要赎罪。事实上,本书的转折点(即第十六章)更特别强调赎罪日,由此再一次把首要关注放于神在会幕显现的事实。故此,本书的神学架构主要由以下三个主题组成:赎罪、会幕的圣洁和洁净,和全民的圣洁和洁净。

    赎罪第十六章虽然在架构上属本书上半部的总结部分,可是,它亦是全书的神学核心,将上下两部分连接起来。在赎罪日,会幕和国家的圣洁和洁净都会同时顾及。那日实际上有五种献祭:为祭司和百姓献两次流血的赎罪祭(十六3、5,特别是十六11-19),为全会众(包括祭司和百姓)的罪孽献上一只代罪羊(十六20-22),以及为祭司和百姓献上两次燔祭(十六23-24)。经文明确提到这一切献祭都是为了『赎罪』。

    那为祭司和百姓所献的赎罪祭中,有弹血的赎罪之礼,这礼亦同时用以洁净会幕,除去污秽,使它(重新)成圣(十六11-19)。『代罪羊』是另一种赎罪祭(十六5、7-10、20-22),亦是用以赎罪(十六10)。不过,这祭礼却是把国中所有百姓的一切罪愆都归在羊的头上,再把羊放到旷野,藉此使罪孽、过犯远离会幕和人民(十六20-22)。

    因此,赎罪日的赎罪祭礼仪不单洁净会幕(十六32-33,所指的是十六ll-19的弹血之礼),更同时包括众百姓(十六29-31,所指的是十六20-22的代罪羊之礼)。在赎罪日献上赎罪祭之后,再行『燔祭』的用血赎罪,显然在另一个层面发挥作用(十六23-24)。我们要记着,根据第19节,那赎罪祭的血同时『洁净』了坛,又使坛『成圣』。那『洁净』众民的,便明显是代罪羊之礼,但使他们『成圣』的,却是其后的燔祭。焦点由会幕转移至百姓身上,这种转移正好与上述提及会幕(一至十六章)和国家(十七至二十七章)这两者之间、在圣洁和洁净方面的区分相符合。赎罪祭的弹血之礼洁净了会幕的坛,使坛成圣。代罪羊和燔祭之礼连合起来,则用以洁净百姓,使他们成圣。

    会幕的圣洁和洁净利未记一至十六章记载了会幕圣洁和洁净的有关条例。它又可以分为两个分段,就是一至七章和八至十六章。第一分段所详列的条例,是关乎各种献祭的基本步骤。鉴于七章37节提到『承接圣职的礼』,这些描述祭礼的经文之所以放在本书前头,似乎是作为第八和九章有关会幕『启用』和『膏立』祭司的背景。

    第二分段是八至十六章。在分段开始的八章l至2节,耶和华晓谕摩西,祂要使会幕和祭司分别为圣。第九章关乎会幕的启用,献祭完毕,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祭物(九22-24),此外还烧死拿答和亚比户(十1-2)。第十六章又再次重提拿答和亚比户的事件(十六l-2),作为每年一次赎罪日的依据,目的是洁净会幕和祭司,使两者分别为圣,为未来一年的开始作好准备。

    我们在这里不能讨论当中的细节,不过,十一至十五章却反映了叙述过程中的一个缺漏。这是一个内容连贯的单元,当中详列的条例,几乎全部都是有关洁净的问题(即把洁净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参十10下),以及这问题对以色列社群的重要性,而标志神同在的会幕更添其严肃性(十五31,『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

    在古代的近东社会,人们普遍认为冥冥中存在着一股超自然的邪恶势力(例如是巫术、邪灵、不怀好意的神等),随时可能会以疾病或不幸的遭遇打击他们——尤其是当他们触犯某些禁忌的时候——他们就在这种惶恐的情绪中挣扎求存。旧约的内容完全不会令人产生这种恐惧。唯一构成真正危险的,反而是以色列人可能**神的圣所,以致祂可能亲自击杀他们(例如十1-2),或是神完全离弃圣所。利未记十五章31节强调的正是这点。经文强调在身体方面的洁净与不洁净条例,给不少读旧约的人带来困扰。我们先要明白一点,神在旧约是藉着让自己亲自有形地住在会幕之中,真实地与以色列人『同在』。利未记作者所深深认同的祭司世界观和神学,便正是以这个有神实质同在的地方作为核心。身体方面的洁净条例,正好与耶和华在会幕中的『亲临』互相配合。

    国家的圣洁和洁净十七至二十七章(本书的第二个主要部分)的架构和主题方面的发展,比一至十六章更难于识别。这两部分之间的关系,亦同样错综复杂。大体而言,问题不在于改变题目,而是在于角度转移。十七至二十七章尝试从社会和国家整体的宏观角度,再一次检视每一样事物。例如,这后面篇章的经文虽然亦有提到归给神的圣物,不过,它却是从祭司、他们的家人,以及以色列人该如何在集体的节期中处理供物(二十二章),以及那些已经被分别为圣的圣物与整个社群的关系(二十七章)作为出发点。

    新约时代那些要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间保留『中间隔断的墙』之支持者,便是以这些洁净规条,以及将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分别出来的条例,作为立论点。其实,这只是将利未记这两部分的内容与其神学重点连接起来的其中一个原始阶段做法。根据二十章25至26节:『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十七至二十章完全没有任何区分洁净与不洁净禽兽的条例。二十章25至26节其实是以十一章作为根据,因此,它便引用分别洁净和不洁净禽兽的条例,来将一至十六章和十七至二十七章连接起来,尽管它们之间明显是分开和有分别的。

    十一和二十章都是从圣洁的角度,把分别洁净和不洁净动物的条例,与圣洁的公式句子(例如:『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连接起来,两者的分别在于连接的方法不同。十一章的核心焦点,单纯是身体接触不洁活物的问题(44-45节)。然而,来到二十章,『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这句话则是指到有关分别洁净和不洁净禽兽的条例,应该带来以色列民与周遭万民分别出来的预期效果。我们不要忘记,神要使以色列从万民中分别出来的心意,自从以色列立国之始,便清楚表达出来:『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在刚才提及的圣洁公式句子,与经常在十八至二十六章出现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句式之间,明显有着共通的用语。两者在原文都是用『我是』开始,二十章7节更把它们合而为一:『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这句话,即使在不同的语境出现,所强调的都是要人惟独敬拜和遵从耶和华——祂是真正的主。

    以色列不可再有别的神;惟有耶和华是他们的神。事实上,这点亦将会带来以色列与那些敬奉别神的列国分别出来的效果。因此,透过二十六章l至2节的结论来端详这『圣洁法典』(HolinessCode),是最为恰当不过。那里清楚表明:『你们不可做甚么虚无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甚么凿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圣所。我是耶和华。』我们在当中得出三个重点:(1)全国上下都要忠于耶和华(即是不可拜偶像,要过一种洁净和圣洁的独特群体生活);(2)全国都要尊敬神的圣所和圣地;以及(3)全国都要守安息日。因此,总括而言,利未记的神学重点,主要在于指出神在会幕中与古代的以色列人同在,而神这种同在,则影响他们每一个人,以及他们在生活上的每一方面。

    RichardE.Averbe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