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生活的特性 1.是否符合经训?
    就大体而论,一般基督徒所过的生活都不是全然快乐的;在有思想的人看来,并不会觉得奇怪。曾有一个留意观察的人对我说:「你们基督徒,似乎是信上了一种使人变成可怜的宗教。你们好象是个患头痛的人,要把头割掉既不情愿,把它留着又吃不消。你们怎能希望有多少教外的人肯大发热心去追求那样叫人不舒服的事呢!」时我突然想起,基督教对于它的信徒,应该是、而且它的原旨就是一种为要叫人不愁烦而有快乐的宗教。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求主把信论快乐的秘诀指示我。

    本书的内容,就是我自己所学得,并且为要介绍给各位读者而写出来的秘诀。

    我确实相信,所有神的儿女们在初蒙光照的时候,都会自然而然地觉得那种内心有安息而外面能得胜的生活,就是他们重生以后所应有的福分。你记得,当你初认识主耶稣,稍微瞥见他拯救的大能时,你心里如何发出胜利的欢呼!当时你觉得对于得胜是多么有把握的!靠着爱你的主得胜有余是何等容易的!你在一位常胜元帅率领之下,何曾做过打败仗的梦?然而,许多人都知道,实际的经历又是何等的不同!得胜的时候少,所获的利轻;失败的时候多,所受的害重。你觉得并没有享受那种信徒所应有的生活。你也许清楚明白道理的真义,却未曾得着道理的生命和能力。你能因明白圣经所启示的知识而欢喜,却不能在心灵里显然地感觉到自己已经体验过这事实。基督,你相信他、传讲他、事奉他;可是你不觉得他是你自己灵魂的真生命,不觉得他恒常与你同在,也不觉得他不住地在他的荣耀里向你显现。你已经因脱离罪恶而知道耶稣是你的救主,却尚未在他拯救的大能里认识他本身。你曾用心查考圣经,从其中搜集许多宝贵的真理;那些真理,你也相信,并有用来滋养你的灵性。可是,虽然如此,你的灵魂却在你里面饿得要死!你也曾暗中一再求告,渴望得着圣经上所应许给见信的人的生命饼和生命水。在你心灵的深处,你知道自己的经历和圣经所指示的不相符合;正如一位老作家所说:「你们现在的宗教,比起初期基督徒所享受、所得着和所活出来的生活,只是『空谈』而已。」你的意志,一天比一天薄弱,一年比一年消沉。初时得胜的幻想,越来越觉黯淡,使你不得不承认,你对于宗教的热烈期望,充其极也不过是一种胜败交替——有时犯罪,有时悔改;悔改了又犯罪,犯罪了又悔改——的一种生活罢了。

    然而,就是这样吗?主耶稣舍去了他宝贵的生命,救你脱离罪的痛苦和它残酷的捆绑,难道是只要你享受这样的生活么?难道是只要作成部分的拯救么?难道是存心叫你在失败沮丧的疲劳情况之下挣扎么?难道是怕你常常得胜了倒不荣耀他并会叫他的名受辱么?先知豫言他要来和他必作成的一切,难道是只要你活出这样的生活来么?神所有的应许,难道有一样是要部分保留而不让它完全应验么?「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路一月),难道有再让那些敌人掌权以辖制我们的余地么?「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林后二14),难道是说我们只能有时得胜么?使我们「靠着爱我们的主……得胜有余」(罗人对),难道包含有叫我们屡屡失败的意思么?「拯救到底」(来七25),难道就是今日在我们中间所能看见的一点救恩么?我们敢幻想「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的救主(赛五十三5),能在今日教会的信徒这样的生活上「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么(赛五十三11)?圣经告诉我们说:「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难道我们敢说他作不来,他觉得自己显现出来所要作的作不成功么?

    所以我们一开始就得先确定这一点:耶稣来,是要救我现在就脱离罪的权势,使**着他的能力得胜有余。倘若你怀疑,就请你查考圣经,搜集所有关于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一切宣告,你就一定会觉得这些宣告多得使你惊奇!各处都一样地说他的工作是要救我们脱离罪、脱离捆绑、脱离污秽;没有一处曾暗示说救恩只是有限度的,不完全的,象一般信徒所自认为足的那样。

    让我指出圣经里面关于这问题的一些教训:

    当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宣告救主要降生时,对他说:「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

    撒迦利亚的儿子出世,他「被圣灵充满了」说「豫言J时,他宣告神眷顾他的百姓,为要应验他向他们祖宗所起的誓,「叫我们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就可以终身在他面前,坦然无惧的用圣洁公义事奉他」(路一74-75)。

    彼得在圣殿廊下向满觉希奇的犹太人讲道时,他说:「神既兴起他的仆人(儿子),就先差他到你们这里来,赐福给你们,叫你们各人回转,离开罪恶。」(徒三26)

    保罗向以弗所教会讲基督爱教会,和他为教会舍己的奥妙真理时,他接着宣告他这样作的目的,是为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暇疵的」(弗五26-27)。

    保罗写信给在「共信之道」作他真儿子的提多,指示他关于神恩典的事,他说神施恩的目的是为要「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为了这个缘故,他又说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又洁净我们,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二12-14)。

    彼得写信劝信徒要圣洁,并要行事效法基督,告诉他们说:「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而且,「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二21、22、24)。

    保罗在以弗所七里把信徒的行为和不信的人相比,给他们指出学耶稣真理的人,「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入;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2-24)。

    在罗马书六章开头几节,保罗论神的儿女可否仍在罪中的问题,指出活在罪中是完全和耶稣的救恩相背的。他强调我们与基督同死同活,是我们在得救的事上不能置辩的事实。他说:「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么?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象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又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圣经关乎基督受死目的之宣告,有一件有时被人忽略了的事,就是论基督救人现在脱离罪,远比论他救人将来上天堂为多。这就清楚地显明神对于这两件事的相对重要性的看法了。

    亲爱的弟兄妹妹,你肯不肯接受圣经对于这件事的见证?当保罗在世的时候教会所碰到的难题,现在也一样地使人困惑:第一、「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罗六1)?第二、「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罗三31)?我们应当学保罗那样着重地回答说:「断手不可!」也当学他那样意气扬扬地断言:「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并且「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八3-4)。

    难道有人竟以为圣洁的神既然恨罪人的罪了,又肯容许信徒有罪么?他既预备这样的教恩了,又会叫得救脱离罪的人得不着救恩的效力么?

    查麦士博士说得好:「罪,就是在神所喜悦的属灵大家庭里必须连根拔除的耻辱。……神既然这样恨罪,甚至把所有犯罪的人都定了死的刑罚,那末对于已经得永生的人,倘若仍然可以让他有罪的话,岂非怪事!从前决定要消灭的东西,现在岂能加以保留而宽容它么?现在刑罚已经除掉了,你想那永不改变的神可能再不恨罪,反倒叫那从败坏中救出来的人依然沉溺于从前要毁灭他的罪中么?六千年前既然是爱公义、恨罪恶的神,难道现在竞会改变了么?……我现在呼吸着从天而来的慈爱空气,生活在神面前的平安恩惠中,难道还可以再尝试把两个全然对立的原则联合起来,一面想要讨神的喜悦,一面又想要活在罪中么?我们既然从那样可怕的灾祸中被救拔出来了,难道还可以再跳进去么?基督的十字架既然用大能和决定性的打击替我们除去了罪的咒诅,也必为我们除去罪的权势和爱罪的心。」

    不只查麦士博士,从古至今还有其它许多圣徒,大家都异口同声宣告说,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各各他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不但能救我们脱离罪,也能故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并且「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来七25)。

    十七世纪有一位贵格会的老圣徒说:「与神相敌的,没有甚么比罪更凶。人是神的杰作,所以神决不让人永远被罪辖制。当我们认为神的大能足以毁灭所有的仇敌时,难道有谁肯信魔鬼还能抵挡。还能得势么?照我看,有真信心的基督徒,既然相信永生神的儿子基督已经得着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了,若又以为他肯让罪和魔鬼来辖制他的信徒,那就简直是再予盾不过的事了!」

    但你或说:「没有人能用自己一切的能力来救赎自己,也没有人能不犯罪」;对你这话我们要说声「阿们」。然而若有人说:神运行大能帮助我们,要赎我们出罪,可是作不成功;那道理却非我们所能领教的,但愿你也不能。

    倘若我告诉你,神运行大能作事,却被魔鬼挡住了;或说神不能作那事,因为魔鬼不高兴;或说没有人能从罪中得着释放,因为有魔鬼在其中掌权,神不能把他赶走。这些话你能赞同么?这是可悲的道理!然而不幸,事实上果真有人还要这样想。这就是明明地说神虽施行大能,却徒然无效;因为魔鬼已经深深地把罪种在人性里头。其实人既是神造的,神岂不能把人重新改造而叫他作个无罪的新人么?倘若你说罪在人里面扎了很深的根,我也同情这话;但罪根却决不能扎得深过耶稣所能进入的地步,因为耶稣取了人的性情,了解人的心意,也得了权柄来败坏魔鬼和他的作为,把人救赎出来成为公义圣洁的。否则「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便是没有意义的假话了。所以我们若说神不能救人脱离罪,就倒不如痛快地把圣经烧掉!

    「我们晓得,」他接着说:「比如有一个朋友被掳,我们要出钱赎他;倘若知道了他被赎以后还得受锁链的痛苦,我们就决不肯把钱交出。若出了钱又赎不回人,岂非一个骗局吗?交钱了还要受捆绑,赎过了还要带刑具,那是一辈子也吃不消的痛苦。肉身如此,灵魂亦然。你若问:『基督必须作我的赎价,并救我脱离捆绑;但我到底是不是个俘虏呢?」不错,正正是的!因为基督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八34)。你既然犯了罪,你就是罪的奴仆,是个必须付出代价才能脱离捆绑的俘虏。「谁替我出代价呢?我贫穷!毫无所有!我不能自赎;谁替我办呢?」『哦!幸亏有一位替我出代价的人来了,这是个好消息;我有脱离捆绑的希望了!』『他是谁?是不是叫做救赎主的?好啦!我就要得救赎了!快要脱离捆绑了!』倘若忽然有人告诉你说:『不,你必须一辈子活在罪中!』你要怎样呢?『怎么!我永远不能得救吗?我这个弯曲的心和悖谬的意志,难道始终不能改换么?我是不是注定要作个没有信心可以达到成圣、永远不能过圣洁生活的基督徒?我是不是注定要一辈子让罪得势?这是甚么救赎主呀!我的得救于我一生有甚么益处呢?』你能不这样怪怨吗?」

    此外从马歇尔、罗孟尼和许多别人的讲道中,都可以找到同样的解释来证明这道理。这道理不管现代的信徒怎样看不见,在教会中却不是一种新教训。这是不变的老故事,曾叫各时代的许多圣徒在他们日常生活上唱出了得胜之歌,今日也还一样地使无数穷苦担重担的人得着说不出的喜乐。

    亲爱的读者,你存着虔诚的心查考圣经时,在你还不明白这些事是否属实之前,愿你不要加以拒绝。求神借着圣灵「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弗一18-20)。你既然稍微瞥见他这种能力了,就不必顾到自己的软弱,将自己交托在他手里,倚靠他拯救你。

    「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看见马匹、车辆,并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们,因为领你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你神与你同在。你们将要上阵的时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你们今日将要与仇敌争战,不要胆怯,不要惧怕战兢,也不要因他们惊恐;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与你们同去,要为你们与仇敌争战,拯救你们。」(申二十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