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生活是憑信心而行事為人的。在研究這生活的動態時,常因沒有看透事實上神和人兩方面的關系而發生了不少的誤解。人們慣常認為這問題只屬一面;既然只從他們所看得最清楚的一方面加以推論,毫不顧及此外是否還有其它,難怪牽強附會的意見便要成為整個問題的結論了。
信心生活的動態有絕對分明的兩方面。要研究這問題,正如研究別的問題一樣,除非同時兩面兼顧,便不能獲致完全的了解。這里所論的是神的一方面和人的一方面;換句話說,就是在成聖的事工上,有屬神的一部分,也有屬人的一部分。這兩方面是判然分立的,甚且彼此相對;在粗心人看來兩者雖然好象互相抵觸,但其實卻是相輔相成的。
對這問題,我有一次听過十分明顯的解釋。兩位講員同在一個地方開會,輪流講論這個高超生活的題目。一位專講這題目屬神那方面的事,另一位卻只講屬人這方面的事。他們二人分工合作,和諧一致;雖然各講各的,卻是彼此呼應,共同針對著一個題目的重要真理。听眾大都能夠領會,但也有幾個人明白不來。其中有一個婦人很覺困惑,對我說︰「我完全不懂。兩位先生雖然同講一個道理,但在我听來他們卻簡直是彼此相反的。」我當時听見她這樣說了,就想起她所感覺的疑惑,也一定會常常叫許多其它協已追求這真理的人發生同樣的難處。
比方有兩個朋友同去看一座有名的房子,然後回來報告他們所看見的。一個只看房子的北面,一個只看南面。第一個說︰「房子的構造和每層的裝飾是如此如此的。」第二個搶著說︰「不對,你完全錯了;我所看見的卻和你所說的大不相同;各層的裝飾是這樣這樣的呢。」那末,他們兩人可能因所說的事實發生激烈的爭辯,但到各人明白了彼此所看見的原來是房子不同的一面時,便會立刻互相了解了。
我要力求詳盡地說明我對于這問題所看見兩方面不同的地方,給讀者明白若只看一面而忽略其它,就一定會造成對這真理錯誤的印象和見解。
簡而言之,照我所看見的,人的一面是倚靠,神的一面是動工;這兩方面,我們一看就知道是彼此對照而不相抵觸的。我的意思是︰有一件必須作成的事工,即是神要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在各樣事上成全」我們,叫我們「遵行他的旨意」(來十三21),「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象從鏡子里返照」,我們就要實實在在地「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萊,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我們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我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這件大事必須在我們心里並在我們身上作成。許多纏累我們的罪必須克服;各樣不好的脾氣必須改變;一切劣性惡念必須根除;聖潔的氣質和性情必須養成。總之,必須有確然的改變,這就是聖經的教訓。這事必須有人去作︰或由我們自己作,或由別人替我們作。我們大多數人都曾自己先嘗試過,可是慘重地失敗了;然後我們就從經訓和自己的經歷上,發覺了這事是我們自己所作不來的,也知道了主基督耶穌降也就是特別為要來替我們作成這事,凡將自己完全交托在他手里而毫不保留地倚靠他的,他都肯替他們作。然則信徒一方面的事是甚麼?主一方面的事是甚麼?信徒這方面顯然是甚麼都不能作的,只能倚靠;同時他所倚靠的主就會作成他所交托他的了。「倚靠」和「動工」,誠然是彼此對照的兩件事,而且確實是時常相反的;然而在這里會不會互相抵觸呢?顯然是不會的,因為這是有關兩方面的事。我們若論一件單屬一方面的事,比方我們說有一個人將他的事情托別人辦,又說他自己去作;我們所說的便是自相矛盾而不通的話。但我們若論一件屬于兩方面的事,說有一個人將事情托別人辦了,別人就照著去作;我們所說的便是極其簡單而不相抵觸的話了。所以,我們論這高超生活的動態時,說人的一方面是倚靠,而神的一方面是動工以作成人所交托他的,我們所講的就一定不是甚麼困難或令人不解的問題了。
單論人一方面的講員,除了順服倚靠之外,不能涉及別的;因為人所能作的,的確就是這麼多。這是我們都承認的。可是講這道的人,時常被人批評說他的意思是不再有另一方面,叫人除了倚靠之外不用作什麼;也有人說他所講這種信心的道理完全不合實際,光是倚靠不作別的,是叫人坐上宗教的安樂椅,從此舒舒服服地去做沒出息的夢。這種誤解之所以發生,可能是因為講員沒有提起另外的一方面,或是听者沒有听見的緣故。那就是人一倚靠了,主就動工;並且許多事的作成,都不是我們作的,乃是主作的,是他負責作成我們所交托他的。不是我們作了甚麼,乃是他作了,而且因此作得更完備。明白了這點,問題的難處就不存在了。
同時單論神那方面的人也受到另一種批評。他不講倚靠;因為主一方面不是倚靠,乃是動工。他是要作成人所交托他的。他借著我們內心的操練和外面的事物來管教造就我們。他用一切智慧和愛來提煉潔淨我們。他使我們生活環境的各樣事物互相效力,向著一個重要目標叫我們在恩典里長進,越久越象基督的形象。他按著各人個別的情形,運用或長或短的時間,領導我們經過改變的步驟,使我們所突托他的結出實際的果子來。我們要憑著信心,依照羅馬書六章十一節的指示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主必使這經節應驗,借著無數的小苦難和十字架把我們屬血氣的己治死。只有神這樣動工了,我們才能看自己是死的。然而,講員因為只論這一方面的事,說神怎樣動工以成就我們的信心,人就批評他反駁信心的道理,只講借著行為逐漸成聖的步驟,叫人去作不可能和沒有希望的工作。
成聖是信心的一步突進,也是造就的一個過程。突進是我們一方面的降服倚靠,過程是神一方面的逐漸鍛煉。借著信心的突進,我們一步就投到基督的懷抱里;借著造就的過程,我們要逐漸地「凡事長進,連于元首基督」(弗四15)。借著信心,我們一步就把自己交在天上陶人的手中;借著逐漸的鍛煉,他要將我們作成「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二21)。
要向完全不懂這問題的人詳細解釋,可用一塊泥土作成一件美麗的器皿為比方。一塊泥土始終也是一塊泥土;只有交在陶人的手中,毫無抵抗地由他隨意去摶、去弄。泥土一方面沒有什麼事情好論的。但听者會不會因我說泥土所能作的就是這麼多,便說沒有別的什麼好論了嗎?听者若是一個稍有頭腦的人,就決不會這樣想的。他要說︰「我明白了;泥土就是這樣。但陶人怎樣作呢?」「是的,我們現在就來論到重要的那一方面了。陶人拿了一塊泥土動工,照著他的心意去作模型。他摶來摶去;有時擘開,或再搓成一團;加水潤濕,或把它曬干;有時整天摶弄,有時幾天擱在一邊。等到把這塊泥土逐步弄得柔順了,他就照著自己的意思作成器皿。他把它放在輪上去轉,擦抹光滑之後,擺在太陽里去曬,又放進窯里去燒,最後才作成了『貴重合用的器皿』。」
我剛才說過泥土用不著作什麼,只要毫無抵抗地放在陶人的手中,現在又說必須對這個本身不能作什麼並且始終也作不出什麼的泥土,作許多工夫來使它成為有用的器皿;我這樣說會不會自相矛盾呢?當然不會的。因為誰也明白我先說的是泥土一方面的事,而後說的是陶人一方面的事;這兩方面的事雖然確是相對照,但一點也不會相抵觸;因為我們不要泥土去作陶人的事,只要它讓陶人去動工就夠了。
據我看來,沒有別樣的解釋能比這兩件好象互相矛盾而其實又完全一致的教訓來得更為清楚。
在這件重大的事工上,論人的一方面,除了必須把自己完全支出並始終倚靠之外,還有什麼好說的呢?但論神的一方面,他用許多奇妙的方法來作成人所交托他的,卻不是口舌所能說得足的。長進就是這樣成功。一塊泥土若仍在泥坑里,就是經過千萬年也沒有作成美麗器皿的可能;但若放在陶人技巧的手中,就會很快地照著他的意思變成他所要作成的器皿。人也是這樣,把自己交給天上的陶人,讓他去動工,就能變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
所以,你既然借著信心一步就將自己完全無條件地交在主的手中,你便得期待他就在動工了。為要作成你所交托他的,他所用的辦法可能完全與你所想的兩樣,可是他知道要怎樣作,你也必能得著滿足。
我從前認識一位已經進入這種信心生活的姊妹,她充滿聖靈,得著許多亮光,滿有快樂。她當然以為這是一種要她進行重大工作的準備,盼望立刻被派到工場里去收割主的莊稼。可是,她丈夫的生意忽然賠了本,她自己不再有錢來幫助福音的工作,只好整天在家里作各種家庭的雜務。然而她接受管教,屈身在家里作打掃、燒飯、縫紉等瑣事,作得正如她為主傳講、禱告、寫作等一樣地熱心。經過這鍛煉的結果,主就使她成為一件「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的器皿。
還有一位姊妹,她也進入了這種信心的生活,同樣地得著了奇妙的祝福,也同樣地準備要被派出去作重要的工作。不料因兩個躁急的小孩子害了病,她不得不整天在家里照顧他們,與他們嬉笑玩耍。與上面那位姊妹不同的,就是這位姊妹不肯接受管教,反倒動怒、埋怨,最後甚至反叛,因而失去了一切的祝福,落到悲苦、冷淡、可憐的地步。她初時知道自己應該倚靠主,卻不明白神要成就她所交托他的所用的步驟;她把自己從天上陶人的手中奪回,器皿便因此在輪上弄壞了。
我相信許許多多的器皿都是因為不明白這道理而弄壞的,信徒經歷的成熟並非一下就能達到,乃是由于神的聖靈動工的結果;他要借著活潑改造的大能使我們長進,在各樣事上都象基督。除非我們願意把自己完全交出由他動工,便一定沒有成熟的可能。但聖經勸所有的信徒現在就當有的成聖經歷,並不是在乎長進的成熟,乃是在乎內心的潔淨;這可能在我們早期的經歷上就完成,正如在後期的經歷上一樣。
泥土一到陶人的手,在每時每刻的制造過程中,只要能照著陶人的意思而變成該時該刻所應有的樣子,便可以得著陶人的喜悅;但它在制造過程中,卻還遠遠說不上就是陶人所要它將來變成的完備器皿。
嬰孩至多不過是個頂乖的好嬰孩,這就足以叫做母親的十分喜歡了,但若與母親心里所期望他長成之後當作的人相比,卻還差得遠呢!
六月的隻果就是六月可以上市的隻果,至多也不過是六月所出頂好的隻果;然而比較十月完全成熟的隻果,卻差得很多。
神的工作,在長進的每一個階段中都是完美的。人的工作,未到各方面都作成功時,卻不能算為完全的。
所以我們今生在成聖的事上所需要的,就是借著信心一步把自己交給主,任憑他照著他的美意在我們里面動工,然後憑著篤信不渝的心把自己留在他手里,這就是我們一方面的事。我們這樣作的時候,根據經訓的意義,就是討神的喜悅了,雖則神或者還得用多年的工夫來訓練管教我們,使我們在各方面都成為一個貴重的器皿,合乎各樣的善工。
我們這方面的事是倚靠;他那方面的事是成就。我們盡了我們的本分,他也必盡他的;因為沒有倚靠主的人會蒙羞愧。所以不要害怕,你若倚靠,他必給你作成。倚靠是信心的開始和持續的根基;但我們一倚靠,主就動工;他的工作才是整個問題的重要部分。這也就澄清了那使許多人疑惑的似非而實是的言論。他們說︰「你一下叫我們不用作什麼,只要倚靠;一下又叫我們作所不能作的事。你這樣矛盾的話怎能和諧呢?」其實是和諧的,正如我們論木匠的鋸,我們可以說木頭是鋸把它鋸開的,也可以說是木匠把它鋸開的;這兩句話會不會互相矛盾呢?鋸是鋸木頭所用的工具,而用鋸的力卻是木匠的。所以我們若肯「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就會覺得我們的「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我們也可以和保羅一同說︰「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十五10)。
以屬神的事論,神的動工要看我們如何合作。關于主的生平,聖經里有他在某些地方不能多作工的記載,因為人不信他。不是他不肯作,乃是沒有機會讓他作。我知道我們時常以為是神不肯作的,實際上卻是人不讓他作。恰如陶人一樣,不管他多麼技巧,泥土若不落到他的手中,他就完全沒有辦法把它作成美麗的器皿。在我得救的事上,神一方面少不了我一方面的關連作用;神那方面既然一定能作得好,我的緊要事情就是應當查出我這方面的本分,明白了就照著行。
在這本書里,我當然多論人方面的事,因為我寫這本書,是盼望幫助讀者明白在這個重要的事工上我們應當如何盡我們的本分。不過我要讀者清楚知道,我自己若不是全心相信神在他那方面必然切實動工的話,我就絕對不願費心費力來寫這本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