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本雜志上我看到一篇戴文•歐文寫的《良師》,是回憶他的小學老師惠特森先生的,說他是從小學到大學的老師中最好的一個,他也給我留下很強烈的印象!
這個老師的特長是常常令他的學生出洋相,以糾正他們囫圇吞棗的學習方法,以激發他們去思想、去懷疑、去辯證。
有一次,惠特森先生在課上介紹了一種晝伏夜出、早在冰川時期就已經滅絕的“怪貓”。他一邊講,一邊讓同學們傳看一個頭蓋骨標本。學生們都趕著記筆記,因為課後有一個測驗。
測驗卷子發下來時,歐文吃驚地發現居然不及格。他的第一個反應是︰肯定是老師搞錯了,因為卷上寫的全都是惠特森先生親口說的。歐文還發現全班沒有一個人及格,大家都懵了!
事實很簡單,惠特森先生事後解釋道︰“怪貓”完全是他生編亂造出來的。因此,同學們的筆記、答卷當然無一例外,全是無稽之談,世界上壓根就不存在這種動物。
全班同學都給激怒了——這算是什麼考試?他還算是個老師!
可惠特森先生卻振振有詞︰你們自己應該能夠猜得出來,因為,就在大家傳看那個“怪貓”頭蓋骨時(那事實上是一個家貓頭蓋骨),我已經明確地告訴大家,它沒有留下任何一絲考古線索,可另一方面,我卻詳細描述了它驚人敏銳的夜間視覺,它皮毛的顏色以及其他特點。果真如我所說沒有可考線索,我又怎麼可能獲得後面的種種信息?重要的是,“怪貓”這個夸張而可笑的名字居然也沒有引起大家懷疑。惠特森先生說這次考試的分數將記錄在案,他說到做到。
有一次,他給學生們講述他在甦聯的間諜生涯,配上幻燈,這場騙局設計得絕對天衣無縫,以至學生們當時都深信不疑。直到不久後,他們才得知那又是一場虛驚。
還有一次,惠特森先生特意將他們請到自己家中舉辦了一個周末露天晚會。就在同學們準備離開時,他露出了特有的狡黠——每當設計了一個意味深長的騙局之後,他都會有這種表情。他大聲告訴每一個來賓,他們享用的那些美味佳肴——“牛”排,小“牛”肉和炖“牛”肉全都是用馬肉做的。
“對我來說,”歐文回憶地說︰“惠特森先生的每一堂課都像是一次冒險。以至到今天,我還能清楚地記起某些課從頭至尾每一個細節。一天,他告訴我們,說他的大眾汽車是一個生物有機體。我們花了整整兩天時間才把他駁斥得心服口服。因為,我們必須證實自己不但完全清楚有機體的含義,而且具備堅持真理的勇氣。否則,他決不會輕易放過我們。”
看完這篇文章後,我有深深的感慨,事實上︰人類都是如此,我們很容易就相信師長名人的講論,鉛字印刷的東西。在名人名言的效應下,人輕易就喪失了自己的判斷力,我們盲目崇拜權威,以至把別人的結論,不加思考就作為了自己的觀點,進化論、共產主義盛行都是在這種效應下產生的。這樣,就造成了後來可悲的局面;如果我們基督教(即基督教會的意思,下同)內也讓這種效應得逞的話,也讓某些教內的名人名言而使我們喪失判斷力的話,也會造成基督教里可悲的局面。
尤其在我國,我們民族都慣于順服唯一的權威,長久以來喪失了懷疑、思考的能力,我們的思維已變得習慣于听命的奴性思維,特別是近代為甚。因此,名人名言的效應影響在我們民族更加利害,也反映到教會中來,我們常常看到好些人、好些教會把某些人為的規條、某些名人名著、某些“歷史悠久”的理論奉為圭臬,從不去反思,察驗對與不對,真的可悲可嘆!
惠特森先生善意的捉弄,是想提醒他的學生,要時時警惕錯誤的東西,凡事都要檢驗方可接受,因為這個世界充斥著太多錯誤的東西了,如果我們掉以輕心,不經過懷疑,考究就貿然接受,那是危險的。
文章繼續指出︰“惠特森先生希望我們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時刻記住,無論老師還是教科書,都不可能一貫正確。事實上,世界上沒有不犯錯誤的權威。因此,任何時候都不能輕信。他還要求我們,一旦發現他或課本的錯誤,一定要大膽指出。……他教給我們的是一種極重要極寶貴的東西;那就是敢于面對任何人,敢于面對任何謬誤說“不”的勇氣”。
這是多麼語重深長的話呀!
律法師、法利賽人,是以色列當時的《聖經》權威,象保羅受教于大學者伽馬列門下一樣,他們都是在名師嚴格訓練出來的《聖經》博士,對《聖經》可以說是滾瓜爛熟的;因時代的局限,當時還不能人手一本《聖經》,所以他們甚至被訓練得能倒背如流的驚人程度;據說他們一面走一面背,不慎一腳差池、倒栽在地,跌得臉腫鼻青,他們爬起來仍然可以一字不誤地背下去。老百姓在他們面前只有恭恭敬敬聆听其教誨,誰敢挑戰他們的權威呢?耶穌只是一個沒有學問的工匠,他竟敢駁斥文士、律法師(相當神學院教授)、法利賽人(神學家)的錯誤教義,在當時來說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破天荒的行為。況且,以輩分來說,耶穌只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子,他卻竟敢教訓胡子一大把、讀了一輩子聖經的長者,這在當時的以色列是非常令人震驚的。這樣看起來,耶穌似乎太過狂妄了吧?
在約翰胡斯或馬丁路德之前,誰敢挑戰大公羅馬教會的權威?這個權威是由“神的代言人”——神聖羅馬教皇、紅衣主教、大主教、成百上千個修道院(相當于神學院)的學者教授所組成的,他們都是聖經的飽學之士。在審判約翰胡斯的宗教法庭上,天主教最有力的一句審判詞就是︰你敢藐視在座各位有學識的博士?你敢挑戰教皇的權威?你這是對眾人智慧的誣辱!
有時權威是大得令人可怕的,有時人的權威遠遠高于聖經。所以現在很多人會“加爾文怎麼說”、“××解經王子怎麼說”來代替了聖經的權威。很多人並不習慣說︰“聖經是這樣說的……”或者“聖經不是那樣說的……”而是習慣說︰“某某牧師是這樣說的……”、“某某教會是這樣說的……”,或者“某一本有名的書是這樣說的……”某些對或錯的爭論,往往並不是著眼于聖經的根據,而是用“大石壓死蟹”的方法,說︰“人家是大牧師,你算老幾,如果你比他還要正確,母豬也會上樹了!”“你還是一個罪人的時候,人家已經是神學家了,他吃的鹽比你吃的飯還多,你竟敢說人家錯?……”這到底是不是很好的理由?這同天主教審判約翰胡斯的理由如出一轍,用人的權威嚇人,這本身就是制造迷信的方法之一。
在我們現在看來,法利賽人的錯誤都是顯而易見的,他們那麼熟識聖經,怎麼可能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耶穌形容這種錯誤為匠人丟棄房角石一樣。匠人是建築老師傅了,怎麼會把建房最重要的石塊丟棄呢,這是一個普通的常識,怎麼連老師傅都不懂得呢?其實,天主教時期的錯誤在今日看來,也是很明顯的,比如︰在某教堂有一幅“聖畫”,其中瓖嵌著兩個十字架,據說一個是由聖彼得的骸骨,一個是由聖保羅的骸骨做成的,只要虔誠去拜它,就能使人的靈魂免除一萬七千年的刑罰;還有拜猶大賣主的三十塊錢,每一塊都能赦免一萬四千年的刑罰;耶穌在彼拉多宮中所登的石階,如果去跪,每一級能赦九年的罪,假如在耶穌跌倒的那一級(有記號),則有雙倍的赦罪功效;拜最後晚餐上剩下的餅、拜釘過耶穌的鐵釘、拜釘過耶穌的十字架上一片木屑……拜過所有的“聖物”,就可以得到一百九十萬二千二百零二年又加上二百七十天的赦免。許多人終其一生就是為赦罪而努力。現在我們不但覺得錯,而且覺得荒謬可笑。但是,看看教會歷史,劍橋大學、萊比錫大學(都是神學院)……當時有多少大學,有多少神學教授、神學博士、主教兼神學家,他們都不知這些是錯的?這不是重犯法利賽人那種老師傅不懂常識的錯誤嗎?這些神學家為什麼會犯這麼顯淺的錯誤?這好象不可思議。這樣,我們就知道迷信的利害了吧?就知道迷信的迷惑能力了吧?其實一言以蔽,今天的基督教的情形也是一樣的,只因為我們身在迷信中而不知罷了,所以需要“揭露”二字。
我曾經試將書中準備要揭露的基督教里的迷信問過一些教會領袖(他們還未曾看過此書),他們認為是正確的。我再問︰你為什麼認為它是正確的?有什麼確據?他們回答總是含含糊糊的︰說出一兩句經文,但都是間接的,沒有什麼確切的論據,沒有說服力。最後只好補充說︰“反正一直以來,到處都是這麼教導的……”可見,我們不少牧者,對于某些神學理論只是處在一種迷信狀態里。正如一位哲學家蒙田所說的︰我們常常深信那些我們了解得最少的事物。
我們不要迷信已有的主流理論、流傳很久的理論和權威的講論,以為既然是大多數人都認為是對的,或者是神學家、博士、權威、屬靈名人認為是對的,那麼就一定是真理了。
《聖經》說︰“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0-21)”先知是什麼人?就是神藉著他向眾人說話的人,是神的代言人,可以說他是一個屬靈的權威。但即或是這樣的人,《聖經》還是要我們去察驗他的話,就是說,神給了我們真理的權柄去察驗任何人的話語。因為最高的權威在《聖經》里面。
我並不藐視已有的講論,但卻懷著勇敢心去察驗已有的教義是否合乎《聖經》。
托爾斯泰在《懺悔錄•第十六卷》中寫道︰“謬誤和真理的根源在哪里呢?無論是謬誤還是真理,都是由所謂教會傳下來的……教義中存在真理,這我並不懷疑;但其中有謬誤,這也是毫無疑問的。因此我應該找出真理和謬誤,並把它們區分開來,我現在就著手做這件事……”
看此書時,不要急于“審判”,不要急于捍衛自己的既有觀念,而是把它帶到你的禱告默想里去,想一想,你既有的觀念,有什麼聖經作根據?相反,你認為此書觀點不對,你有什麼聖經根據?你怎麼解釋書中引用的聖經?該怎麼樣反駁?堅持真理的勇氣,有時候不在于盡力勇敢維護你原來相信的東西,而是表現在盡力勇敢**你原來相信的東西。
從宗教的捆綁中釋放出來
有一些人看到《揭露基督教里的迷信》的題目,就很認同,他會說︰對呀,我們有些信主的人,還搞迷信活動,還隨從世界的風俗等等。但是,我要揭露的並不是這些東西,這些是用不著“揭露”的,因為稍有見識的人都知道這是迷信。並且,這些東西並不是基督教的錯誤,而是糊涂人的錯誤,這些錯誤是可以在基督教內加以糾正的。我要揭露的並不是顯而易見的迷信,而是基督教內隱而未現的迷信,可能是大多數人都認為是對的,甚至是名人、神學家認為是對的那些迷信。
恐怕你看到《從宗教的捆綁中釋放出來》這個題目時,你心里會說︰“我沒有宗教捆綁,這主題對我並不重要。”但請你先別急于把書甩開,我先問你︰“你真的認為你現在持守的是百分之百符合《聖經》?你從來沒有質疑過?反思過?”
魔鬼捆綁人,並不是用看不見的繩索,好象《西游記》的妖怪,用一些什麼神秘的法器去捆綁人,而是用錯誤的、荒謬的、消極的觀念去捆綁人;聖靈釋放人,也是用正確的、真理的、積極的觀念釋放人,所以聖經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
未信主前,我們的思想、意識都充滿了非真理的觀念——充滿了迷信的觀念和迷信的認識方法。因為,信主後,我們這些前“外邦人”便帶著無數非真理的思想、意識——迷信,先入為主地進入到基督教里,然後混雜在前人的講論上,混雜在我們的領受上、講道上。因此基督教界里的理論,並非人們想象中的一片淨土。我們在“信以致于信”——悔改以致于悔改的過程,就是不住地把非真理的觀念“悔改”過來。
我們要特別留意中國大陸的家庭教會的起源,它源于社會結構最低層的農村,源于最愚昧的文化大革命後期,家庭教會的神學觀是在這種環境中自發形成的,很容易將歷史的渣子、封建的文化和民族落後的觀念揉合在神學觀里,當我們經歷了一段時間後,回顧評估以前這段教會歷程,我們才發現過去有很多迷信愚昧的東西充作了聖經的東西了。現在我們評估之後,就要花氣力加以糾正。
如果我們覺得自已並無宗教(迷信)的東西,那只不過象法利賽人、天主教一樣,同樣有“看不見自已眼中的梁木”先天性眼疾的緣固罷了!!!
對基督教現狀的質疑
當我還是一個中學生(1973年)的時候,就對“偉大領袖××東”、“副統帥林×”的絕對權威產生懷疑;在讀大學時(1979年),我是一個大膽的質疑者,質疑的竟是當時被視為“絕對真理”的馬列主義(那時會被判為“**”、有入獄的可能的)。現在,我仍然大膽而又認真地考察今日基督教的現狀。
有句市井民謠說︰“十億人民九億賭,還有一億在跳舞”。我常常斗膽地想︰改革開放才僅僅二十年,黃賭毒很快便漫延了整個中國,今日無論是繁華的城市,還是窮鄉避壤,到處是一片敗壞的景像。罪惡為什麼有如此高的效率作用于社會?黃賭毒為什麼能傳播得這麼快?而基督教經歷了百年的維艱努力,仍然只是一個“少數民族”?我們常說,祈禱是大有能力的。但我們祈禱了多少年,就是這麼一個現狀——祈禱的“大有能力”體現在什麼地方?而為什麼黃賭毒卻用不著祈禱,卻比有祈禱的福音傳播得更快、更廣、更深入社會呢?敗壞現象是隨著改革開放發展起來的,而福音百多年前就在傳了,但為什麼黃賭毒比我們的福音更“深入人心”?在這兩者之間的比賽上,後者不但後來居上,還遠遠拋離了前者;在世界的各地,即使是以基督教立國的地方,仿佛也是罪惡佔了主導地位,到處彷佛都看到魔鬼得勝的大笑。為什麼?這樣的相比,誰是真正的大能者?撒但乎?上帝乎?
有人說︰“神不是早就預言了末世撒但會在世界橫行無忌、猖狂作惡的嗎?這不是神所命定的嗎?”的確是預言了,但卻非神所命定的。神在舊約也預言了以色列人拜偶像、要被各國攻擊、被殺、被擄。但並不是神所命定的,預言,只不過是一項警告——如此的光景必有如此的報應。如果說是神所命定的,這責任就在神,而且他就是一個毒辣陰險的神,也不是我們所信的那位。
福音甚至還不如一些名牌產品︰諸如什麼“紅桃k”、什麼“飄柔”等等更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為什麼?它們沒有教義,也沒有祈禱,沒有靈界的力量,純屬是人力所為。如果有謬論說魔鬼很瘋狂,甚至能讓上帝一時失手,敗下陣來。那麼上帝總不會不如一個“飄柔”的廣告部經理吧?如果上帝的作為還不如人的本事,那麼叫我們如何信?
有一次,我去到一個本省邊界的山區縣城服事,這里只有三、四十人聚會,但在江邊的草坪上,卻有幾百人在學氣功(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想不到這麼偏僻的山城,氣功不但傳了進去,而且甚為興旺發達。福音的大能遠遠超過氣功,而且是免費的,為什麼竟讓相當昂貴的氣功佔盡風光?
面對這樣令人困惑的境況,我苦苦求問神,甚至痛心疾首。
在聖靈的開啟下,我開始明白了這些狀況的真相︰人總有一種敗壞的本相︰頑梗叛逆。不追究自己的責任,反把責任推到別人的身上。一方面說是魔鬼的猖狂利害,一方面又說是神所命定的,讓魔鬼和上帝雙方“抬”起責任來。就象當初的以色列人責怪神離開他們一樣。從《聖經》我們得知,從前以色列人落到這麼可悲的局面,皆因以色列人本身的問題;在神是毫無黑暗的(約壹1/5),也就是說,在神是毫無錯誤的,他的本意並非要以色列人這樣淒慘,而只因為以色列人沒有听從他的話;今日基督教落到這樣的光景,一定是在基督教本身內有問題,一定有某些地方偏離了神的話。也就是說,我們基督教內有好些錯誤的教導,令神的作為不能彰顯的,呈現出今日如此令人丟臉、令神尷尬的局面。
我們基督教要清醒地看到許多現實的狀況,再不能象鴕鳥一樣,避而不見,不敢面對現實,也不要從外部去找什麼理由原因,我們都要從我們自身去找梁木,找出我們基督教潛在的遺毒來!
聖靈讓我回想起6年前呼召我的異象︰你是我(神)預備修直道路的器皿。要為主的道將彎彎曲曲的改為正直,低低窪窪的填平,狹窄的擴為寬闊。又說︰你這些尋求思索,是我放在你里面的,為的是要你肩負起一個使命︰讓教會從宗教(迷信)的捆綁中釋放出來!!!
宗教對人類的捆綁
所謂“宗教”,先下一個明確的定義︰人為發明的信仰內容和人為定規的信仰形式,都是屬于宗教。就如《聖經》所說︰“用私意崇拜”。所有的異教、邪教、異端、迷信、某些風俗和基督教(會)內不純正的東西都是宗教。總歸一句話︰凡是不符合《聖經》的話,我們卻當作真理去相信、去遵守的,就是迷信、就是宗教。
自古人類便有很強的“宗教情結”。在世界各個種族的原始文化里,都有宗教的發明。可見宗教思想和意識在人類是何等的根深蒂固。
各個遠古的民族,都有自已崇拜的“圖騰”,如中國人幾千年前就拜龍了;印弟安人拜的是太陽;古希臘人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與宗教融為一體,什麼戰神、農神、美神、愛神、文藝女神……應有盡有。即使是現代人,在許多事上,都無不打上宗教的烙印。比如體育,本是一綜極平常的活動,但為了表彰其神聖,引人注目,不得不作弄一場神秘的宗教禮儀︰傳遞聖火、點燃聖火,穿白袍的“女神”們莊嚴肅穆、煞有介事;“革命斗爭”本是一場殺人的游戲,而一旦蓋上了一件宗教的袍子,就使人“熱烈”參加了,其殘酷和危險,都不能使其害怕。人們被神化了的領袖和“神聖的事業”、“革命聖地”、“解放全人類”(相當“普渡眾生”的意思)、“聖戰”等等的宗教口號煽動得神魂癲倒,甘願成為祭牲;就是在今日無神論盛行的時代,也沒有絲毫使宗教減少其影響力,他們把一些“主義”、“思想”演化成某種宗教理念和生活準則,甚至掀起崇拜運動——如歐洲的烏托邦運動、中國的文化大革命等等;現在當代的人又換了一種崇拜方式,就是崇拜在“體壇”、“歌壇”、“影壇”上運動、唱歌、**情戲的活偶像了。所謂“壇”、所謂“偶像”講明,它就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崇拜。放眼看看,今日影響人們生活至深又廣泛的,就是這些“壇”里“壇”外的“偶像”。
從《聖經》和教會的歷史去看,宗教嚴重地侵蝕著我們的信仰。最早的宗教是出現在創世記第三章里,神曾吩咐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夏娃卻說︰“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她自己加添了“不可摸”的教條。後來,還自編了一條丑陋的無花果樹葉裙子,發明了遮掩罪的救法,這就是最原始的宗教。
在舊約,以色列人常常陷入拜巴力、拜偶像的境況,從某一屬靈角度去看,也就是這種根深蒂固的宗教情結的“發作”︰
在西乃山下造金牛犢(出32);
在高岡上、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王下17/10);
在山谷間、石穴下殺兒女獻祭(賽57/5);
在聖殿的門口立了偶像;
在祭壇邊,二十五個祭司面向東方拜日頭;
在聖殿的房子里,七十個長老向牆上畫的走獸獻香(結8/1-16);
…………
在新舊約之間,法利賽人用人的遺傳和人的吩咐企圖把神的道,演變成為宗教。加添了許多自定的條例,達六百多條︰
不能與罪人一同吃飯(太9/10-13);
安息日不能治病(太12/9-14、路13/13-17、14/1-6、約5/1-18、9/1-34);
安息日不能掐麥子(太12/1-7);
不洗手不能吃飯(太15/1-9);
…………
在新約早期的教會,也展開了激烈的守律法與靠恩典之爭。
守割禮和摩西的律法(徒15/1-15);
守日子、節期、年份(加4/8-17);
定了許多“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西2/20-23);
禁止嫁娶、禁戒食物(提前4/3);
…………
律法總的體現就是耶穌(羅10/4),耶穌就是真實的律法(西2/17),律法與耶穌本無沖突,沒有耶穌,這些律法就成為了無生命的宗教。這些人熱衷于守律法,並不表明他們喜愛律法,而只不過顯露出人更傾向于死的教條這種宗教情結。他們寧願“想要立自己的義(宗教),就不服神的義(真正的律法––耶穌)了。(羅10/3)”
在羅馬天主教時期,更是把基督教的信仰弄成異教、異端的大雜燴,烏煙瘴氣︰
拜偶像——拜馬利亞、十二門徒和聖人的偶像、圖畫,向他們祈禱;
拜聖物——拜十字架、聖餅、聖衣朝聖、拜天使、拜人(教皇)、向神父告解(認罪);
遁世避隱、苦行修道、開齋封齋,禁止嫁娶,實行禁欲主義和各種清規戒律;
贖罪票、異端裁判所、專權武力、僧侶制度;
充滿異教色彩的各種彌撒儀式和許許多多繁縟禮儀;
綜觀整個教會歷史,就是一場宗教滲透,和反滲透的歷史,是反對各樣異端、迷信和更正天主教的歷史。
可見“宗教”這東西,是無孔不入地滲透和影響著人類的歷史、生活、純正信仰。
那麼我們就需要揭露宗教是什麼︰
因人有靈魂,能感應靈界的事;人們又知道有罪,會常常惹來神靈(魔鬼)的“偷竊、殺害、毀壞”,很惶恐。因此魔鬼慫恿人們用某些迷信風俗,討神靈(魔鬼自己)的歡喜,以換取某些好處。魔鬼又利用人的罪疚感,誘騙人發明贖罪的方法,產生出種種的異教、異端,以減輕良心的責備和安慰對死亡恐懼的心;並且繁衍了許多變相的宗教及其迷信現象。
《聖經》記著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听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可知宗教的背後,就是魔鬼。說明宗教是一個靈,它企圖誘使人向錯謬的方向發展。因魔鬼在背地的使然,使我們感覺到“宗教”彷佛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和情結。
因此我們要清醒地知道,“宗教”不是一件普通的事,而是一個陰謀、一劑毒藥。它使亞當以至整個人類死亡;它使以色列人亡國、一亡再亡,被擄、被殘殺;它使法利賽人殺害耶穌、逼迫教會;它使天主教腐敗、黑暗、殘酷。因此,宗教就是魔鬼的作為。
這不能不使我們基督教(會)敲響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