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部份 士師記
    一、來歷

    本書名為士師記,因為它記載神興起多位士師來治理、拯救、和審判地的子民以色列人。自約書亞死後到掃羅為王稱為土師時期,約有四五O年(徒十三20),本書所記包括的時間約有三O五年,即主前1425至1120年。士師乃拯救者或審判者的意思,所記全師共有十三位,可代表十二個支派及一位婦女;亞比米勒不是神所興起的士師,所以不在其內;以利和撒母耳雖是士師,但不在本書範圍之內。本書末後幾章共有四次說到︰「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士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這可以說明是在以色列有了君王以後寫的,可能就是末後一位士師,也可能是先知撒母耳所寫。

    二、主旨

    本書記載以色列人在約書亞死後因未將迦南七族滅盡,使他們單純的宗教和聖潔的生活受到影響,以致隨從外邦風俗,甚至敬拜他們的假神偶像。書中七次提到︰「又行耶和華看為惡的事」,因此神將他們交在外邦人手中,受到懲罰和痛苦,然而他們一悔改哀求耶和華,神就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國中就太平一些年;以後又重復犯罪、受苦、哀求、拯救,如此反覆有七次之多(伯五17-19)。本書是以色列人最黑暗時期的慘痛史,但仍看到神的恩典和憐恤,好像詩篇(詩一0七11、17、39)所說,人因犯罪而受苦,又因哀求神而蒙拯救。總之以色列的安危與興衰,全在于對神是否忠心順服,犯罪後若肯認罪哀求,還可得到拯救。

    這是一個混亂的時期,因為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廿一25)。然而在此其間神也興起士師,他們雖然不像摩西和約書亞能完全代表神,執行神的命令和旨意,卻也在這過渡時期,成為神用的器皿。

    從士師身上,我們可以學到很多功課,得到很多教訓,他們被神選召使用,並不是因他們才智超眾、出身高貴或有所特長,而是神揀選了那卑賤的、被人厭棄的以及那無有的(林前一26-28),如以笏是左手便利的,珊迦是趕牛的,底波拉是一個女子,基甸是貧窮的,耶弗他是**的兒子,但他們能夠行大事、救百姓,乃因有神的靈降在他們身上(士三10,六34,十一29,十三25,十四6、19,十五14)。因為不是倚靠勢力、才能,乃是倚靠耶和華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沒有神的靈同在,就軟弱像常人一樣(士十六7、11)。本書一個很大的教訓就是下能與罪惡、世界、肉體妥協,因為後果太嚴重了。

    士師時期與教會也很有關系,它代表教會的墮落。如果教會不讓基督作王,各人任意而行,內部腐敗,對外毫無抵抗能力,結果必和當初的以色列人一樣。從歷史方面來看,它代表早期教會之後教會墮落,進入黑暗時代的光景。從個人方面來看,也可代表我們的靈性生活在五旬節經歷靈洗之後,仍有退後的危險。給魔鬼留地步,對罪惡妥協,就要像以色列人一樣失敗,遭到神的管教和懲罰。從本書中我們可以看到神的聖潔、公義與他的慈愛憐憫交織一起。從人的敗壞、軟弱與神的拯救、能力,使我們隱然看見十字架的背影出現在舊約的歷史中。

    三、分段

    (一)以色列人的失敗(士—∼二5)

    (二)土師們的拯救(士二6∼三31)

    (三)底波拉的興起(士四∼五)

    (四)基甸的得勝(士六∼八)

    (五)叛逆與窘迫(士九∼十)

    (六)耶弗他的戰績(士十一∼十二)

    (七)參孫的經歷(士十三∼十六)

    (八)敗壞與混亂(士十七∼廿一)

    (一)以色列人的失敗(士—∼二51)

    l.猶大赴戰(士一l-21)

    當約書亞死後,尚有許多未得之地(書十三1,十八3),以色列人于是求問誰當先上去攻擊迦南人,神說猶大當先上去,因猶大人的力大,在曠野時也是猶大營的旗領先出發,拈鬮分地時也得的最多(民二3)。猶大當得弟兄贊美(創四十九8-10)。後來的大衛王和基督都是從猶大出來,所以猶大首先赴敵是應當的。西緬人的地業是從猶大地業中得來,所以也當同去互助(書十九9)。神將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交在他們手中,並遇見亞多尼比色王,使他受到當得的報應。

    猶大人攻佔了耶路撒冷、希伯侖和基列西弗。迦勒兄弟之子俄陀聶奪取了基列西弗,並得到迦勒女兒為妻,這時仍像在迦勒和約書亞的時候一樣,有堅固的信心,神仍在他們中間,所以能得勝,也攻取了非利士人的幾座城,可是不能趕出平原的居民,因為他們有鐵車,便雅憫人因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以致仍和他們同住(撒下五6)。

    2.未除余敵(士一22-36)

    約瑟家雖攻打了伯特利,但瑪拿西沒有趕出迦南人,以法蓮也沒有趕出另一些迦南人,其他支派如西布倫、亞設、拿弗他利、但等都未能趕出所有敵人,甚至還受到敵人的強逼,這說明他們的情形是每況愈下,不如約書亞之時。照樣在我們屬靈爭戰中,竟容讓仇敵與他們混住在一起,結果他們容許人來作主人和統治者。他們所以未將迦南人除盡,不但是敵人仍強,也是因為他們有所得著便自滿自足,不求進取,懶惰、膽怯和貪心,而成為服苦人,沒有按照神所吩咐的去滅盡所有的迦南人,容留罪惡,後患無窮(西三5)。

    3.使者責備(士二1-5)

    神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加以譴責,因他們沒有遵守神的吩咐,竟與當時的居民立約,也沒有拆毀他們的祭壇,因此「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百姓听見這話就放聲而哭,並向耶和華獻祭,表明其良心未完全泯滅,尚有反應。可是他們改了又犯,犯了又改,沒有完全地徹底與罪隔絕,所以必須一再受苦(彼前四1)。

    (二)士師們的拯救(士二6∼三31)

    1.留下幾族(士二6∼三6)

    神留下幾族︰

    (l)為試驗以色列人肯否遵行神的道(土二2l-23,三4)。

    (2)為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人(士三12)。

    (3)恐怕野獸很快地起來為害(出廿三29)。

    留下的幾族就是非利士的五個首領和一切迦南人、西頓人並希末人,結果以色列人竟住在那些外邦人中間,與他們通婚,拜他們的神,如諸巴力和亞舍拉。所以神向他們發怒,將他門交在外邦人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不再站立得住,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他們便極其困苦(士二ll-15)。因為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來十30-31)。外邦人不過是神審判的執行者和工具而已。

    2.興起俄陀聶(士三7-14)

    當以色列人在苦難中呼求神的時候(詩一0七6、13、19、28),神就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士16、18)。首先興起的一位是俄陀聶,他是迦勒的佷兒,曾有學習和訓練,等到時機成熟的時候,神的靈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師,勝過仇敵,于是國中太平四十年。以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離棄神、拜偶像(士二11,三7),神就使摩押王強盛攻擊以色列人,使以色列人服事他十八年。

    3.以笏興起(士三15-30)

    摩押人攻擊欺壓以色列人不只一次,出埃及時曾在先知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失敗之後,又引誘他們行淫、拜偶像。這時他們欺壓太甚,當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的時候,神就為他們興起便雅憫人左手便利的以笏。他假著送禮為名,身帶利刃,行刺摩押王伊磯倫,將摩押人制伏,于是國中太平八十年。由于他一個人的信心、膽量、技能才能勝敵,並使以色列人享受最長時間的平安。

    4.珊迦興起(士三31)

    以後有珊迦起來,用趕牛的棍子打死六百個非利士人,救了以色列人。他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農夫,使用的是一件平常的工具,但當神使用他時,就給他超凡的能力,勝過留下的仇敵,叫他們知道勝敗不在乎人的多少,只在于有神的同在,倚靠神的大能大力,就可以得勝有余。

    (三)底波拉的興起(士四l∼五31)

    以和笏死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神就把他們交在迦南王耶賓手中,他有九百輛鐵車,大大欺壓以色列人二十年。

    1.一位女士師(士四l-11)

    當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神便興起一位女先知。底波拉作以色列的士師,她打發人從拿弗他利將巴拉召來,奉神的命叫他率領一萬個拿弗他利和西布倫人,上他泊山去攻擊耶賓王的將軍西西拉,巴拉要求底波拉一定要同去。在底波拉的前後都曾有女先知(出十五20;王下廿二14;尼六14;路二36),但女士師只有她一位。以色列人除了猶大國篡位的亞他利亞之外也沒有女王。這是按神的安排,一般都是男人作女人的頭,在教會中也是如此,必要時神會用一個女人來領導他的子民,但她仍然要找一個男人走在前面,作她的頭,而自己站在旁邊幫助他,因而使巴拉也成為一個有信心的人(來十一32)。底波拉是以後神所用婦女的榜樣,她不但謙卑、溫和,也肯同情扶持軟弱的弟兄。她甘居幕後,但以後在教會中強行出頭作領袖的一些女人,卻給教會帶來異端的錯誤和混亂。

    2.巴拉得勝(士四12-16)

    巴拉上他泊山,西西拉帶著九百輛鐵車攻擊他,但他受到底波拉的鼓勵,宣告神必使他得勝,于是巴拉下他泊山,神使仇敵全軍潰亂,而使巴拉大獲全勝。這真是一個奇跡,他們二人的配搭合作,各站己位,同心靠神,成就大功,值得效法。他是一個謙卑、甘受婦女領導,並勇敢殺敵,不自居功的人。

    3.雅億殺敵(士四17-24)

    雅億是摩西岳父何巴的後裔基尼人希百之妻(士四11)。耶賓王的將軍西西拉戰敗逃到雅億的帳棚,雅億請他進來,正當他疲乏沉睡時,雅億用帳棚的橛子將他釘死。這樣,她大大地幫助了神的選民勝過迦南人耶賓,她的信心和勇敢是值得稱贊的。

    4.底波拉作歌(士五1-31)

    這首歌像以色列人過紅海所唱的凱歌一樣(出十五1-21)。底波拉不但是士師、先知、女英雄,也是一位詩人。其詞藻優雅,譬喻恰當,意義高超,靈感深奧,令人讀而感到生動、有力。內容可略分七段︰

    (l)頌贊上主(士五2-5)

    雖軍長率領,百姓願犧牲,若無神來臨,就一無所成。

    (2)選民遭難(士五6-11)

    在珊迦之時,路上無人行,百姓擇新神,爭戰臨城門,萬人

    無盾矛,首領甘犧牲,直到底波拉,神作為顯明。

    (3)招募各軍(士五12-18)

    巴拉當興起,神肋攻敵人,各族當跟隨,首領也同來,不可

    作旁觀,當作敢死隊。

    (4)攻擊仇敵(士五19-23)

    諸王來爭戰,卻未得擄掠,星宿助攻敵,我靈當前行,不來

    順神者,應當受咒詛。

    (5)稱贊雅億(士五24-27)

    雅億女中杰,福氣比人多,用計誘敵酋,打傷他的頭,他曲

    身僕倒,在她腳前死。

    (6)盼望落空(士五28-30)

    酋母往外看,兒歸何慢慢,莫非獲財女,掠得彩衣還。

    (7)得勝祝福(士五31)

    願神眾仇敵,都這樣滅亡,惟願愛神者,如日顯光芒,四境

    皆降服,國中太平長。

    (四)基甸的興起(士六1∼八35)

    1.基甸蒙召(士六l-23)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這是他們一直反復犯的罪,共記七次(士二11,三7、12,四1,六1,十6,十三1)。也就是為這個緣故,神一直反覆的將以色列人交在外邦人手里受管教和懲罰,目的是叫他們醒悟悔改,知道離棄神、不存敬畏的心乃是惡事、苦事(耶二19)。這次是交在米甸人手中,壓制、毀壞、掠奪他們,使他們極其窮困,才呼求耶和華,于是神差先知責備他們。

    神又差遣使者到瑪拿西西部支派,亞比以謝族的約阿施之子基甸那里向他顯現,並稱他為大能的勇士,因耶和華與他同在。他說何竟遭遇這一切事的呢?其實這時他的父家尚有巴力祭壇(士六25),怎麼怪所遭遇的事呢?若不是神的憐憫,給以色列人稍留余種,他們早已像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樣子了(賽一9)。不過他還是有敬畏神的心,他雖然出身卑微、渺小,越能顯出是神的大能,因他能使軟弱變為剛強,無用變為大用。

    基甸要一個證據,好知道說話的是主,果然使者將獻在壇上的禮物用杖頭挨上,就有火從磐石發出並燒盡。他因當面見到神的使者而害怕,神安慰他,他便在那里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沙龍,即神賜平安的意思。聖經中耶和華的復名有七︰

    (1)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必預備)(創廿二14)

    (2)耶和華拉法(耶和華是醫治)(出十五26)

    (3)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旌旗)(出十七15)

    (4)耶和華沙龍(耶和華賜平安)(士六24)

    (5)耶和華羅伊(耶和華是牧者)(詩廿三1)

    (6)耶和華齊根努(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廿三6)

    (7)耶和華沙瑪(耶和華的所在)(結四十八35)

    耶和華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名字,此時求神紀念他的約。

    2.拆巴力壇(士六24-40)

    當夜神叫基甸拆毀他父親巴力的壇,另為耶和華神築一座壇並獻祭。次日城中人見巴力的壇被拆毀,查知是基甸所為後就要治死他,但他父親回答的好︰若巴力是神,讓它為自己爭論吧!

    神的靈在他身上,他就吹角招募義勇來跟隨他,不過他很膽怯,要求神顯出證據,將羊毛放在禾場上,若羊毛有露水,別處皆干,就知道是神要藉他拯救以色列人。次日早晨果然是這樣,他還是不放心,再一次求憑證,與上次相反,讓羊毛干別處有水,果然神又答應所求。這在當時是可以的,他願意清楚神的旨意,求神顯出兆頭。但在新約里,神既已賜我們聖經和聖靈來指示引導,就不需要用拈鬮或抽簽等方法。凡樂意順服和跟從神的人,必能尋得神的旨意。如果自己已經選擇要走的路,再到神面前叫他認可,這樣的人往往走錯路。在不清楚神的旨意時,要安靜、等候、禱告,直到有可靠的引導和印證才是好的。

    3.得勝仇敵(士七1∼八21)

    跟從基甸的人有三萬二千,神對基甸說跟隨的人太多,免得他們得勝自夸,要宣告凡懼怕的可以離開(申廿8),于是有二萬二千人回去,只剩下一萬人,神說人還是過多。神重質不重量,他要再試驗,就帶他們下到水旁,凡跪下喝水的,也打發他們回去,因為他們只顧自己喝水,忘記了仇敵可能突然攻擊,只有三百人是手捧著喝水,因為他們雖喝水,卻還一邊注視、警戒,眼觀各方,準備隨時拿起兵器來迎敵、作戰。他們是應征、專—、忠心來作戰的人,他們是預表羔羊的跟隨者,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人(啟十七14)。在今天教會極為荒涼、墮落、背道的時候,亟需有像基甸和跟隨他的三百勇士作得勝者,在這千鈞一發、毫無希望的危機關頭,能為神的國度和神的子民成全大事。猶如迎接主再來點著的明燈,在黑暗極深的時候,能發出大光,得神的喜悅,並榮耀他的名。由于仇敵的夢,壯了他們的膽,這一切都有神的安排。

    他們憑自己是毫無所能,以三百人去對抗米甸大軍十三萬五千人,有如以卵擊石,但因著信(來十一32-34),他們將三百人分作三隊,只有角和空瓶,內藏火把(林後四7-12),夜襲敵營,他們吹角,打破瓶子,左手拿火把,右手拿角,喊著說︰「耶和華和基甸的刀。」那是代表破碎自己,拿著聖靈的寶劍,吹著信心的號角,高呼得勝的名。結果就打敗敵軍(創十四14-15),他們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士八4),不顧人的譏笑和拒絕,直到捉住仇敵的二王,殺死他們。

    4.遺害本家(士八22-35)

    基甸大勝米甸人之後,米甸人就是以實瑪利人,他們的名稱可交互使用(創卅七25、28、36,卅九1)。以色人要求管理他們,然而他這時做錯了一件事,就是求他們將所奪的金耳環給他,他用來制造一個以弗得,為紀念勝利而設立在本城。

    後來以色列人拜那以弗得,這就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網羅,因為他作這件事不但沒有神的指示、得到神的許可,而且也是不當作的。他不是祭司,也不應當作任何物件成為神聖的象征,使之變為偶像之類的東西。

    (五)叛逆與窘迫(士九l∼十18)

    1.殺戮眾兄(士九l-21)

    基甸死後,他妾所生的兒子亞比米勒野心勃勃地想自立為王,便在示劍得到母舅和示劍人的接待和支持,殺了基甸眾子七十人後(王下十1-17)被立為王,唯基甸的小兒子約坦躲藏了。他听見此事就站在基利心的山頂上,向示劍人大聲喊叫,他用比喻警告他們與亞比米勒的叛逆都將滅亡。

    有一時眾樹要立王,橄欖樹、無花果樹、葡萄樹都不肯停止結果和對神、對人的貢獻,而飄搖在眾樹之上,唯獨荊棘願意(指亞比米勒作示劍王自取毀滅),荊棘乃罪惡和咒詛的象征(創三18-19),它曾刺傷救主的頭,不應再受它的轄治,當焚燒才是。

    2.互相攻擊(士九22-49)

    神使惡魔降在亞比米勒和示劍人中間,使他們不和、為敵,為報應亞比米勒殺七十弟兄之罪,以致他們之間互相攻擊。亞比米勒將示劍城奪取,殺了其中居民,將城拆毀,並燒了衛所,這是神常用之法,使敵人互相攻擊而滅亡(代下廿23)。

    3.亞比米勒亡(士九50-57)

    亞比米勒攻取另一城提備斯,城中人逃進一衛所中,亞比米勒在樓前攻打時,被一婦女用一塊上磨石拋在他的頭上致死,使他受到報應,應驗了約坦的預言。

    4.又受**(士十1-18)

    亞比米勒之後,有以薩迦人陀拉作士師廿三年,他死後有基列人睚珥興起作上師廿二年。以後以色列人又行惡事奉外邦神,以致神發怒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飽受欺壓,十分窘迫,他們哀求神,神責備他們屢次蒙救仍不悔改,不想用救他們,卻因他們的苦難而擔憂(賽六十三10)。

    (六)耶弗他的戰跡(士十一l∼十二15)

    1.耶弗他被請(士十一l-11)

    耶弗他是基列的私生子,出身卑賤,被弟兄鄙視、趕逐。先天條件不能決定一個人的前途,他不灰心,使他成了大能的勇土。過些日子,亞捫人攻打以色列的時候,基列的長老請他作他們的元帥,歸于神,讓神作證和判斷(士十一9、11、21、23-24、27)。

    2.耶弗他辯理(士十一12-28)

    耶弗他先禮後兵,他打發使者去見亞們人的王,申辯說以色列出埃及時未佔據摩押及亞捫人的地,乃是先受到攻擊之後才得到他們的地,而且距今已三百年了,為什麼現在才要取回這地,前來攻打我呢?願審判人的耶和華今日判斷是非。

    3.耶弗他許願(士十一29∼十二6)

    神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出來到亞捫人那里,與他們爭戰,大大殺敗他們,取了二十座城,制服亞們人。在作戰之前耶弗他許願,他若得勝回來,凡從他家門出來迎接他的,必將他獻為燔祭。不料卻是他女兒出來迎接他,使他作難,所許的願不能挽回,于是就向她行了。對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釋︰

    (l)有的認為耶弗他是真的將她獨生女兒殺了,獻為燔祭。

    (2)有的認為是獻為活祭,並沒有殺,而是將她分別出來事奉神。

    (3)有的認為叫女兒終身為**,不出嫁。

    反對獻為燔祭的人,以為這是神所禁止的,引用利未記十八章21節及廿章2-5節等經文,不過那里是指不可使兒女經火獻給假神摩洛。

    神曾叫亞伯拉罕獻以撒為燔祭,若說是指無論人或動物也不合理,因為動物不會自動出來,更不懂得歡迎他了。她與同伴到山上為她哀哭、終身為**,因以色列人以不能出嫁為恥,不過這女子卻非常勇敢和順服。

    4.耶弗他死後(士十二7-15)

    耶弗他作以色列人士師六年,死了,以後有以比贊、以倫、押頓等人作土師,沒有什麼大事發生,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成就。

    (七)參孫的經歷(士十三∼十六)

    1.參孫之生(士十三)

    以色列人受外邦人苦害最嚴重的是非利士人,因他們又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于是被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神要興起一個人來拯救他們,就差天使向參孫的父母顯現,要他們生一個兒子,生出來就作拿細耳人,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也不可喝清酒濃酒,神早已揀選他完全奉獻為神所用(羅十二1)。以下記述參孫所行的十件事,都帶著神奇的性質,可是最後因沉迷于**,放縱肉體的私欲,收到敗壞的結局(加六7-8)。

    2.參孫對敵(士十四l∼十五20)

    參孫娶一非利士女子,下到亭拿時,路上遇一獅子,他將獅子撕裂,後見死獅內有蜜便取出吃了。後藉此為謎,令非利士人猜,因而擊殺別的非利士人,並奪了他們的衣裳給猜中的人。以後他又擊殺報復非利士人,將捆他的新繩掙斷,並用驢腮骨擊殺一個人。他因饑渴求告神,神就使窪處裂開,涌出水來。這次的勝利,使參孫在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的時候,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3.參孫失敗(士十六l-22)

    參孫到迦薩親近一個**,因此被困住。他半夜起來將城門的門扇、門框、門閂一起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侖山頂上。後來參孫喜愛一個非利士婦人不能自拔,那婦人名叫大利拉,非利士人叫她問出參孫為何有這麼大的力氣,但幾乎都被瞞過,最後因大利拉天天催逼,他就說出了緣由。大利拉使參孫枕著她的膝睡覺,叫人來剃除他的頭發,他的力氣就離開了他。他醒過來,想照常活動身體,卻不知道耶和華已離開他了,因為頭發是他奉獻舊神的記號,他先離棄了神的約,放縱肉體的情故,隨著自己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非利土人將他拿住,剜了他的眼楮,帶他到迦薩,用銅鏈拘索他,叫他在監里推磨。

    參孫是一個對神有信心,對同胞有愛心,對自己肯冒死的人,但他因情欲的弱點,卻成

    了致命傷。所以絕不能容情欲同時存在心中,有一天情欲要將全人類投入毀滅。

    4.參孫辱死(士十六23-31)

    非利士人因拿住參孫,毀掉他的力量就要給他們的神大袞獻祭贊美他們的神,並將參孫叫出來戲弄,使他站在兩根柱子中間。參孫最後一次求告神再給他一次力量,可以報剜雙眼的仇。他抱住托房的兩根柱子,盡力屈身,房子便倒塌壓死所有房內的人,共有三千男女,死時所殺的比活時所殺的更多。

    參孫的事是聖經中最悲慘的故事。一個神的僕人甚至是一個多次被聖靈大大感動的人(士十四6,十五14),竟然遭遇如此的下場,使神名受辱,自己也慘死,本國蒙羞,何其可悲。他的失敗和墮落實在是我們所有信徒—一特別是神僕的鑒戒。

    (1)他違背了拿細耳人的身份。他沒有分別為聖,離俗歸神,他親

    近**,到葡萄園去,並且接近死尸,被人剪去頭發(民六

    1-8)

    (2)他和外邦女子結婚,違背摩西的吩咐(申七3),失去聖潔子

    民與外邦人的界限,像挪亞的日子,遭洪水毀滅世人的時候

    一樣。

    (3)屢次違反誓言,將隱密告人,以致陷入困境。

    (4)他雖有聖靈在他身上,卻一直放縱肉體情欲,得罪聖靈。聖靈

    降身,雖和新約的聖靈充滿有所不同,但約瑟和但以理都是

    有聖靈的人,也都有美好的靈性。

    (5)他身為以色列人的士師,卻常到非利土人那里去,與仇敵混在

    一起。

    (6)他妄用自己的能力,作些不是神旨意的事,多為私意、私怒而

    為。

    (7)他除了在危難時兩次祈求之外,沒有其他禱告,以致入了迷惑

    (可十四38)

    (8)他將從神來的大力告訴人。當大利拉問他時,他三次說謊,但

    最後終于說出真相。

    (9)他辜負神的大恩,二十年之久,神未丟棄他,神一直赦免他。

    憐憫他、拯救他,他卻說出真相。

    (10)神的容忍是有限度的,為著神的榮耀和他的名,為著神的國

    度和法則,為著警戒、阻擋以後屬神的人犯罪墮落,不得不

    施行神的責罰,因神是輕慢不得的。

    參孫有信心卻無德行,有靈感卻隨肉體,有大力卻無高志,求神思卻不遵神旨,處危境卻不自知,求片刻之歡,失永遠尊榮。他比以掃愚昧,比以利昏庸,枕女人的膝,落人深淵中。今天大利拉仍到處剃人的頭發,我們豈敢不儆醒禱告,以免重蹈覆徹,不但要軟弱如別人一樣,甚至被神離棄,交在仇敵手中。勇士成俘虜,士師作囚犯,令人畏懼卻為人戲弄,真是太可怕了。

    今天不知道有多少參孫,卻沒有勇氣求最後一次力量,寧可為人推磨,度此余生。不但肉體的眼楮瞎了,連屬靈的眼楮也昏暗失明。不但今世捕風,來世也懊悔無窮。

    (八)敗壞與混亂(士十七1∼廿一25)

    以下所記的兩件事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早期,第一件說明以色列在宗教方面的敗壞,第二件說明他們在道德方面的墮落。

    1.米迦立像(士十七l-13)

    離以色列進迦南分地為業後不久,他們就已經開始背道墮落了。以法蓮山地的米迦就造了偶像、神堂,又制造以弗得,並且隨便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他私立聖所、雕塑偶像,真是違背神和律法,任意而行。有一個猶大族的利未人來到這里,米迦將他留下作祭司,這利未人原是摩西的孫子約拿單,可見以色列的背逆何等地快,何等地深。

    2.但族掠奪(士十八1-31)

    那時但支派仍在尋地居住,他們來到以法蓮山地,遇見那個少年利未人,就請他作一支派祭司,將他和雕刻的像及以弗得等都帶走了。米迦見他們勢力比自己強,就轉身回家去了。他們到了拉億,就奪取那地,取名為但,設立摩西的孫子約拿單為但支派的祭司。

    這種虛假的宗教,拜偶像、將物件當作神,將非亞倫後裔者奉為祭司,進行一些敬拜活動是神最憎惡的。今天也有宗教儀式主義,以為獻錢財、建教堂、用職業的傳道人,進行一些人為的宗教儀式,這是完全背離聖經,受異教之風,是神非常厭惡的。

    3.基比亞罪行(士十九l-30)

    一個住以法蓮山地的利末人,娶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這女子行淫離開丈夫回伯利恆去,他丈夫帶一個僕人去見她並勸她回來,岳父留他住下。到了第五天他堅持要走,傍晚來到便雅憫的基比亞,無人接待,僅一老人留宿。忽然城中匪徒來圍住這房子,要他交出這人任他們所為,老人勸阻不听,那利未人就將他的妾拉出來,任其所為直到早晨。他要出門行路,見妾已被凌辱致死,他便將妾尸馱回本處,用刀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直到如今沒有行過、見過這樣的事,只有在所多瑪曾有這樣的事,所以他們應當除掉這惡。

    4.攻討便雅憫(士廿l∼廿一25)

    于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即從北到南以及約但河東都聚集在米斯巴聚集,一致決定要去攻討便雅憫人。先打發人去質問,他們不听,反派出二萬六千位兵丁,另有七百精兵,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毫發不差。以色列人有四十萬戰士對著基比亞安營,當日便雅憫人得勝殺了二萬二千人,第二日又殺死一萬八千人。他們到伯特利求問耶和華,那時約櫃在那里,有亞倫的子孫非尼哈在約櫃前侍立,神說當去,這日使以色列大勝便雅們人,並殺死全城的人,只剩下六百人逃跑。

    此時他們才覺悟到以色列將缺一個支派,甚為後悔,就設法為那六百人找女子為妻,解決缺少一個支派的問題。

    本書的結語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各國都有他們的王來治理百姓、統帥全國,而以色列向來沒有王,因為神是他們的王(民廿三21;申卅三5;撒上十二12)。但以色列人沒有尊神為王,又沒有以神所揀選的人作王,所以各人就任意而行。這不但是以色列人歷史的歸結,教會也是如此,沒有讓基督作主作王,以致敗壞與混亂極甚。我們個人的心也當讓主坐在寶座上,完全順服他的權柄,讓他治理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