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來歷
本書記載士師時代的一個摩押女子嫁到猶大族的故事,故名路得記。聖經中只有另一卷以斯帖記也是以婦女命名的,二人都在神的計劃中完成其重要任務。
本書的著者不詳,應是在士師時代之後(得一1)和大衛出生之前(得四22)。他一定是先知,可能就是撒母耳所寫,作士師記的附錄。內容包括十年間,應在士師早期民俗尚屬敦厚。士師記是一本黑暗、慘痛的歷史,令人不忍卒讀。但本書則令人感到清新、興奮。路得在士師時代,猶如沙漠中的綠洲和黑夜中的明星,猶太人于五旬節時誦讀本書,可見甚為重視,路得更名列耶穌家譜之中,而為教會所重視。
二、主旨
本書的要義是講到一個外邦人蒙恩投入到神的國和神的家中,並講到救贖之道與安息之地。神揀選一個人和一個家成為大衛王的系統,以後那位萬王之王耶穌基督也是由這個家族和系統而生(太一5)。大衛的曾祖父母都有外邦的血統,這說明外邦人能在神的救恩和國度里有分。
本書雖然被認為是一個極美好、動人的田園故事,一篇極高雅、熱情的文學作品,然而它的真正目的卻包含了相當豐富深刻的屬靈意義。它指明外邦人蒙恩得救的途徑,它表明信徒所經歷苦難的道路,它更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系。從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的身上,可以看到極寶貴的信徒榜樣,學到許多的屬靈教訓。除了舊約中的約瑟和但以理,以及新約中二個馬利亞(耶穌的母親和伯大尼的馬利亞)之外,很難找到像路得和以斯帖一樣美好的品格和靈性。她們真達到主所喜悅的「毫無瑕疵」和「全然可愛」,配作羔羊的新婦(歌四7,五16)
三、分段
(一)揀選真神(得一)
(二)孝敬父母(得二)
(三)尋求護庇(得三)
(四)得享安息(得四)
(一)揀選真神(得一)
1.摩押落難(得一l-5)
當士師秉政時,政權衰微,社會擾亂,信仰墮落,道德敗壞,崇拜偶像,罪惡深重。神屢次藉外邦人的手加以懲罰,有時也叫他們遭遇饑荒,勸他們于苦難中醒悟悔改。
在這饑荒之時,猶大伯利恆的以利米勒,帶著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兒子瑪倫、基連往摩押地去,本來希望暫時寄居逃避饑荒,後來竟住在那里。其實伯利恆乃糧倉之意,神必看顧他們並使其渡過難關,但他卻信心軟弱,像祖先亞伯拉罕一樣,因迦南饑荒而下埃及(創十二10)。他的名乃「我的神是王」之意,他竟忘記當倚靠豐富的王、信實的神,而到一個神所咒祖、拜可憎的偶像之處(申廿三3)。他是背離神和神的應許地,為鄰合作了壞榜樣。
不但如此,他的兩個兒子又娶了摩押女子為妻,這是神所不喜悅的事。他們在那里住了十年,丈夫已死,兩個兒子又都死了,因神不祝福而使拿俄米非常悲傷痛苦。
2.思回故鄉(得一6-14)
正是因為遭遇苦難,又因听見神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才使拿俄米動身從摩押地歸回猶大。像浪子一樣,遭遇逆境、困苦才想回到父家,否則他們樂而忘返,不知要落到何等地步。
拿俄米和她的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去,她們卻願相隨。但拿俄米勸她們回娘家去,尋找新夫,得平安,三個窮寡婦就都放聲而哭,何等淒涼、憂傷、可憐。拿俄米再三催促,俄珥巴就與她親嘴而別。只是路得舍不得拿俄米,這表示拿俄米對她們非常友愛,才能得著她們的心,同時她也是個敬畏神的人,在那樣的逆境中仍持守她的純正。
俄珥巴本來也想要跟拿俄米一同回猶大去,卻像有人要跟隨耶穌一樣,一想到前途茫茫,跟隨一個窮寡婦可能沒有枕頭的地方,而這里又有父母親屬,就此別離也不忍得,何況自己尚有另嫁新夫的可能,所以她就向後看而回去了(路九57-62)。
歷來這樣的人不在少數,想要跟隨主卻拋不下一切,也不肯舍己背十字架。最重要的原因還是俄珥巴的信仰不堅定,她對于拿俄米所信的神不夠認識,只因情感有所不舍,不是真願意歸向真神,所以就回本國和她的神那里去,憂憂愁愁的走了。留戀世界而失去永生何等可惜(太十九22;來十38-39)。
3.路得決志(得一15-18)
但路得對拿俄米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這是何等的揀選,何等的決心,何等的犧牲,何等的信仰,這是一個拋下所有、決不回頭、跟隨主走十架道路的人,不但解決今生的道路,也決定了永生的前途。
路得她能這樣下決心是因為她認識了拿俄米的神是獨一的真神,所以她要和拿俄米同一路,跟隨她到底。當我們認識基督的時候,也是要和他同死、同活、同命運,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人、別的國、別的神。她沒有得到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的應許,也不像耶穌的門徒有跟從主的盼望,但她信神就夠了(來十一l、6、8、16、25)。她是一個外邦女,生長在一個拜偶像的家中,只從婆婆得著一些對真神的認識就能全然相信和順服,並走神的道路,而且有那樣忠貞、愛心、清高、舍己的生命,真是不低于新約信徒的品格,令我們不能不慚愧感動得流淚。
4.回伯利恆(得一19-22)
因路得定意要跟隨拿俄米,于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合城的人都驚訝說這是拿俄米。拿俄米說︰「你們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耶和華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人生不總是甜的,自古以來多少人有受苦的遭遇,不過有些人沒有看見那是神的手。有人縱然看見是神叫他遭遇的,但卻不明白種讓他受苦的意義,因而沒有得到受苦的益處。拿俄米應當知道她和她丈夫是偏離了神的旨意,走一條墮落的道路,以致家破人亡,正因如此才使她回轉,並得了一個比有七個兒子更好的兒婦(得四15)
(二)孝敬婆母(得二l-23)
1.拾取麥穗(得二l-7)
路得來到伯利恆正是收割大麥的時候,她征得婆婆的同意往田間拾取麥穗(利十九9-10,廿三22;申廿四19),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間,那實在是神的帶領和安排。波阿斯是一個大財主,從他向收割之人的問安話,可以看出他是敬畏神和善待人的人,所以神賜福給他。
2.得到稱贊(得二8-13)
他一听到拾麥穗的是摩押女子路得,就對他說鼓勵和慈愛的話。因為听到她知禮、殷勤,向婆婆所顯的忠誠、愛心而稱贊祝福她說︰「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這實在是最好的祝福,也說出神對待人的原則。蒙恩是不配得的,賞賜是所配得的。
新約時代也是一樣,恩賜和賞賜是不同的,許多人以為恩典是白白得的,就想不努力也可以得到賞賜,這是不對的。這里明明說到︰「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撒下廿二21;王上八32;代下十五7;弗六8)不過這樣的存心和義行也是從神來的(腓二13;林前四7),人不能自夸。路得是何等地謙卑和感恩(得二10、13)實在配蒙更多的恩惠(箴三34)。她沒有想念所離開的家鄉,因為她還可以回去(來十一15)。她既投靠了以色列的神,就投靠到底(詩卅六7,五十七1,六十三7)
3.受到厚待(得二14-16)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特別讓路得來吃餅,而且吩咐僕人就是她從捆中拾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里抽出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也不可叱嚇她。我們在主的禾場上收取麥穗也是好的,總有所得,超過所求所想(約四38;弗三20)
4.孝順婆婆(得二17-23)
路得到晚上將一天勞苦所得的帶進城給婆婆,又告訴婆婆她是在波阿斯的田里作工,拿俄米說那是一個至近的親屬,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並對路得說︰「不要到別人的田里。」路得就遵照婆婆的命,只在一處拾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她仍然與婆婆同住。她真是將自己完全獻給婆婆,毫不為自己作什麼,唯命是從、相倚為命。
(三)尋求護庇(得三l-18)
1.婆婆指教(得三1-5)
拿俄米要為路得找個安身之處使她享福,這是婆婆對路得愛心的回應,她也處處為她著想。許多傳道人只把人領到自己跟前,而沒有把他領到主跟前是極大的失敗。非把人領到主面前,使他從主那里得安息才是目的。
波阿斯在本書是基督的預表。
(l)他大有能力,波阿斯是「在他里面有力量」的意思(太廿八
18)
(2)他是莊稼主(太九38)
(3)他品格高超(歌五10、16)
(4)他極為富有(林後八9)
(5)他是近親屬(利廿五25)
(6)他是救贖主(提前二5-6)
(7)他成為新郎(約三29)
路得在本書有外邦女子作基督新婦的預表,在聖經中,利百加、亞西納、西坡拉都是外邦人,後分別嫁給以撒、約瑟、摩西。這些都是類似的情況。在這里拿俄米叫路得去投靠波阿斯,並進一步有婚姻的要求,按當時律法慣例,是一種合理合法的作法和要求(利廿五25。申廿五5-10)
(l)沐浴︰代表洗去身體一切污穢、不潔,才可以親近主(弗五
26-27)
(2)抹膏︰指聖靈的工作(路四18;約壹二20、27)
(3)更衣︰指脫去舊人穿上新人(弗四22-24)
有這三樣的預備才能親近主、事奉主,獻給他作一個榮耀的教會。路得之名原有美麗或滿意的意思,就如雅歌書中的女子令人稱贊不已(歌一15,二14,四1、12,六4,七6)
2.路得遵命(得二6-9)
路得就下到禾場,照她婆婆所吩咐的去行,完全不顧自己。她躺在波阿斯的腳下,求他用衣襟遮蓋,因為他是一個至近的親屬。我們到主面前來也是無倚無靠,專仰望他、等候他的憐憫和施恩。聖靈像亞伯拉罕的老僕人,引領人到基督面前是下錯的。
3.得到應允(得二10-13)
我們根據神的道有任何祈求,主都會答應。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後來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他的應許是絕對可靠的(書廿二4-5;來十23)。主耶穌實在是我們最近的親屬(羅八3;來二11、14),但有一個更近的親屬,解經者多以為是指著律法說的。律法在耶穌以先,我們本來在律法之下(羅七2;加三23),但律法不能救贖我們(約一17;羅三19-20;加三11),只有基督能(羅八3;加四4-5),他是我們的救贖主(伯十九25;賽五十九2O,六十16),他也必能拯救到底(來七25)。
4.滿載回城(得三14-18)
路得于天快亮時起來,波阿斯叫她打開外衣,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將波阿斯向她所行的對婆婆述說一遍。婆婆說︰「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我們也可以信托我們的主,我們所交托他的事,他必成就(詩一三八8;約十四14;提後一12)。
(四)得享安息(得四l-22)
1.至親拒絕(得四l-6)
波阿斯到了城門坐在那里,恰巧那位至近的親屬經過,波阿斯從本城長老中揀選十人也坐在那里,他對那至近的親屬說起贖地之事並也要娶死人之妻,使死人在產業上留名,那人不肯買贖。這正好成全神所預定的事,所有的攔阻在神的旨意中都要挪去,使你的道路通達。在路得記里,我們看見神的手一直掌管,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2.脫鞋為證(得四7-12)
那人就將鞋脫下來,波阿斯宣告他從拿俄米手中買下凡屬以利米勒和他二個兒子的產業,他付了極大的代價,又娶路得為妻並請眾長老作證,他們都說︰「我們作見證」,並為波阿斯和路得祝福,願耶和華使他們的家如同以色列的家,願神使波阿斯從這少年女子得著後裔。他瑪氏也是援用親屬法而從猶大生子,雖然她的作法似乎不當,但她卻被放在彌賽亞的家譜中,猶大也承認她有義(創卅八26)。
3.路得歸屬(得四13、17)
于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並生了一個兒子,眾婦女對拿俄米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神沒有撇下她,並使那愛慕她的兒婦生子,有這兒好比有七個兒子更好,就給這孩子起名叫俄備得。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耶西是大衛的父,由于波阿斯的敬虔,神使他在彌賽亞的族譜中有分。
路得作了正確的選擇,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她都沒有跟從,因而有了何等美好的結果。信徒也是由于不歸從任何人(約六68),只歸屬基督、與他聯合,現今成了何等的人,有何等大的福分。但願我們都能像保羅一樣,將萬事看作有損的,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為他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關基督(腓三8-9)
4.大衛家譜(得四18-22)
路得記的末了記載大衛的家譜,因為路得是大衛的曾祖母,大衛是神所揀選以色列的王,並應許他的後裔要永遠作王(詩八十九20、27-29、35-37)。按肉體說,耶穌基督是大衛後裔生的,是大衛的子孫要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永遠為王(賽九7;路一31-33;羅一3)。而路得在耶穌基督的家譜上有分,實際上本是大衛家譜的繼續(太一l、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