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有關聖經的問題
聖經有許多層面,我們可以當它是文學來研讀,有一套敘事和詩體的表達方式;也可以視之為歷史,告訴我們神子民的起源和成長。對有些人而言,它是考古學指南,指出被埋沒的古代文明大概方位。這些層面各有它們的地位,但是,由最根本的層面來看,聖經是神的話;是他向一個悖逆的世界發出的信息,指點他們如何可以回轉歸向它;是神寫給我們的情書。但我們是否相信並嚴肅看待這一點?還是僅對那些附帶的層面感興趣?
聖經有多重要?在把聖經當作一本神聖作品諮詢以前,我們已經在本書開頭幾章的討論中指出︰神存在、他是怎樣的一位神、他如何勝過罪惡、他能行神跡、耶穌就是這位神。雖然上述的論證並不一定要靠聖經才能成立,但它們仍然在聖經的指導之下。那些結論固然是經由理性的途徑達到的,但它們仍然是受啟示的指引。假使沒有神的話,沒有人能夠保證他們可以得到上述的結論。就算可以,發現這些結論的人必然不會很多,也不知道會花費多長的時間,或者其中會包含多少不必要的錯誤。現在,理性可以帶我們再多走一步,便可以得到聖經是神的話的結論。如果我們想要獲得任何有關神恩典和愛的知識,
則我們必須有神的話。最大的問題是︰「聖經真的是由神而來的啟示嗎?」這是本章所要回答的問題。
我們如何知道聖經來自神?
我們知道聖經來自神,原因很簡單︰耶穌說的。因為耶穌身為宇宙的神,根據他的權柄,我們確信聖經便是神的話。他在教導時確認舊約的權威,他也應許新約將藉他的門徒寫成。神的兒子親自向我們保證︰聖經就是神的話。
耶穌確認舊約的權威
耶穌曾提及整部舊約(太二十二29)、它的核心部分(路十六16)、它的個別書卷(太二十二43,二十四15)、個中事件(太十九4一5;路十七27),甚至認為它字母和字母的一部分(太五18)都有神聖權威。當他說,「大衛被聖靈感動說」(可十二36),並「先知但以理所說」(太二十四15)的時候,乃要表明︰聖經是人在聖靈的感動之下寫成的。從這樣的引述方式中,可見主耶穌確認這些經卷的作者是誰,然而,這些經卷的作
者問題卻滿受爭議;像摩西的經書(可七10)、以賽亞(可七6)、但以理及詩篇。他也引用過那些評論家拒絕相信為歷史事件的神跡,好比︰創世(路十一51)、亞當和夏娃(太十九4一5)、挪亞和洪水(太二十四37一39)、所多瑪和蛾摩拉(路十12)、約拿和大魚(太十二39一41)。他說︰「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十六17)當他受試探時,三次用「經上記著說」(太四4以下)一詞來抵擋撒但的攻擊,清楚顯明︰它認為聖經具有終極權威。
耶穌好像是說︰「這是永恆的神的見證,沒有改變、也不能改變的,為教訓我們而寫下來的。〕那顯然是耶穌靈魂深處的呼聲,絕非只是在爭議時順口說說。在他面對最大危機、死亡的時刻,聖經的話脫口而出︰「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詩二十-1;太二十七46;可十五34)「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里。」(詩三十一5;路二十三46)(注1)
耶穌應許新約的著成
耶穌在離開他的門徒以前,告訴他們說︰「我還與你們同住的時候,已將這些話對你們說了。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5一26)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這些話應許︰耶穌的話會被人記
住、被人明白,還會有更多的真理賜給使徒,以致教會得以被建立。這些話為五旬節開始(徒二1以下)直到最後一位使徒去世(約翰,約於主後一百年)的使徒時代鋪路。
在這期間,使徒們成為耶穌基督的最後和完整啟示的媒介,耶穌藉著他們繼續「所行所教訓的」(徒一川。他們被賦予了「天國的鑰匙」(太十六19),也有許多信徒經由他們的手得到聖靈(徒八14一15,十九1一6)。早期教會的教義和生活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教會听從「使徒的教訓」(徒二42),受到使徒大會決議的約束(徒十五)。保羅固然藉著神的啟示得到他的使徒身分,但是他的身分也得到耶路撒冷眾使徒的確認。
有些新約作者並非使徒。我們如何解釋他們的權威?他們所傳講的乃使徒的信息,「後來是听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來二3)。馬可與彼得密切同工(彼前五13);雅各和猶大與耶路撒冷眾使徒密切相交,同時他們是耶穌的兄弟;路加與保羅同工(提後四11),他與許多目擊證人約談,寫成報告(路一1一4)。彼得稱保羅的書信為經書(彼後三15一16)。每一個非使徒的作者(希伯來書除外,我們不能確知那卷書是誰寫的),都與使徒有特定的聯系,從使徒那里得到資料(參來二3)。
耶穌是神,道成肉身,他說的話永遠是真理。如果他說舊約是神的話,而他的使徒和先知經他特別授權,把他的信息寫下成為新約,則我們的整本聖經都有神的印證,它的權威來自我們最高的權威——耶穌基督本人。
聖經論證大綱
神存在(第二章)。
新約是可靠的歷史文件(第七、九章)。
神跡是可能的(第五章)。
神跡印證耶穌是神的宣告(第六章)。
神所教導的全部都是真實的(民二十三19;來六18;約壹一5一6)。
耶穌(=神)教導︰聖經是神的話,因為他確認舊約、應許完成新約。
因此,聖級是神的話。
耶穌有關舊的的教導
1.權威——太二十二43
2.可信性——太二十六54
3,終極性——大四4、7、10
4,充分性——路十六31
5.不能破壞性——太五17、18
6.一致性——路二十四27、44
7.清晰——路二十四27
8.歷史性——太十二40
9.事實性(科學性)——大十九2一5
10.無誤性——太二十-29;約三12,十七17
11.必成性——約十35
聖經如何寫成的?
聖經寫成的過程稱為默示(inspiration),這個詞匯出自提摩太後書第三章16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按字義為『神呼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聖經中記載的一切都源自神。從摩西到約翰,先知一向都是向人傳遞神信息的人,該信息源自神的啟示(revelation)。神的啟示可能是焚燒荊棘中的聲音(出三2﹞、一連串的異象(結一1,八3;啟四1)、先知與神交通時听到的內在聲音(「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或來自以前的預言(但九1一2)。
但神的信息也必須是寫下來的才能夠成為聖經。彼得後書第一章21節描述這個過程︰「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感動〕一字如果直譯,意為「帶動」,好像一艘船受到風勢帶動一樣。神在每一位先知寫作的時候一路帶動他們,使他們能寫出完整的信息。
默示並非僅僅表示作者情緒熱切,像韓德爾創作「彌賽亞」時一樣。默示也並非表示這作品必然充滿振奮,像首鼓舞人心的詩。如果把默示視為一個過程,它是指受神控制的作者和作品;如果視為一個成果,則僅指那作品,神信息的記錄。
默示是如何進行的?這是一個奧秘,但我們可以知道那是藉著著作為神代言人的先知而進行的。我們同時知道他們並非只是秘書。有人以為先知寫聖經書卷時,只不過好像秘書听寫,記下神的口授。這種秘書理論固然可以保證收到神的信息,卻無法解釋、聖經中個人化的因素,例如不同的風格、個人有關的經歷、使用不同的語匯等。他們也並非僅僅是見證他們所得到的啟示。另一理論把作者當成神啟示的觀察員,事後記錄下所經歷的,那些字可能不是神默示的,但所記錄的概念確是屬神的。然而,這種記錄理論忽略了默示中神的參與,只是強調人的參與(包括人的錯誤)。這個理論將神從寫作的過程中剔除,並未將聖經所說有關默示的意義當真,暗示聖經並非逐字逐句來自神。唯一正確的觀點應為神、人兩方面結合,這便是先知理論。在這過程中,神給予啟示;人接收啟示,人積極投身於寫作中;神從頭到尾監督。因此,寫出來的信息百分之百來自神,但作者的人性也溶入其中,用以加強該信息。神、人協力完成同一個,並且每一個字(林前二13)。
綜上所述,神的話乃由屬神的人寫成,默示不僅止於概念,同時也在於表達那些概念的每一字句。作者並非僅是秘書,而是積極的代理人,在所記載的信息中表達了他們的經歷、思想以及情緒。經文並非僅是有關啟示的記錄,它本身就是啟示,是以書寫形式呈現的神的信息(來一1;彼後一21)。
聖經中人的因素
聖經是由不同的語言寫成(例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呈現當時代的語言形態。
聖經是由大約三十五位作者寫成。
聖經反映不同的文法用語。
聖經展現作者不同的文學風格。
聖經顯示個人的趣味(提後四13)。
聖經利用人可能有誤的記憶(林前一15一16)。
聖經結合不同的文化(帖前五26)。
聖經從人的觀察角度說話(書十12一13)。
聖級反應作者不同的角度(四福音的差異)。
聖經站在人的角度論神(擬人說)。
聖經可能出錯嗎?
聖經到底有多可靠?這一直是本世紀的熱門論題之一。聖經究竟是否「無謬」(inert,意謂沒有錯誤)?還是僅只是信仰和生活方面「可靠」(infallible,意謂經文論及的屬靈真理是其實的,但其中可能會有科學、地理、歷史等方面的錯誤﹞的指南?雖然還有一些不合乎聖經的觀點,好比︰根本拒絕聖經的權威性,或者說︰當你經歷到那經文,那經文對你而言才是神的。話,但當前主要的爭論仍集中在上述「無謬」或「可靠」兩種觀點上。
新福音派的「可靠論〕主張︰聖經的目的是要使人得救(提後三15」,至於所觸及任何其他方面的內容(例如植物學或宇宙論),對這主要目的而言都不重要,因此這些方面的經文可能不一定正確。他們強調︰作者並非用錯誤的言論故意來欺騙我們,可能是他們所知有限,或者他們為了當時代的人能接受救恩的重點,而通變制宜,采取當時流行的觀點。羅吉斯(JackRogers)是提倡這種觀點的主要份子,他寫道︰
當我們界定聖經無謬論時,顯然應當依據聖經的救贖目的,並考慮到神曾降為人的樣式來啟示他自己……如果我們把技術性的錯誤和觀念上的錯誤混為一談,將前者當成故意欺騙時,便會偏離聖經最重要的原意。聖經的目的並非要取代科學課本,而是要就人的罪提出警告,並提供神在基督里的救贖。聖經「可靠地」、成就了這個目的。(注2)
由這樣的表白可弄清楚好幾件事。首先,將真理訴諸於作者的動機或目的,而非作者實際說的話。使徒們並非故意要在科學或歷史方面的事情上誤導我們,他們絕對無此動機,所以他們就算按正常標準而言說錯了也不打緊。意義寄諸目的,而非主張(affirm)本身。耶穌想要表達的意義是︰一點點的信心可以有極大的作為;因此如果他誤稱芥菜種為最小的種子(實際上真正最小的種子是蘭花種),這也不打緊,因為那不是他的目的。其次,人類語言並不足夠適切表達有關神的真理,因它是有限的。今世的,無法其的表達一位無限的神,神與我們有天攘之別。因此只要我們用語言表達,錯誤便在所難免。如果神要在我們讀聖經時啟示他自己,他必定是藉著我們讀聖經時的經歷來進行。他並非在(in)聖經的字詞中啟示,而是藉著(throu9h)聖經的字詞,以一種超越語言的個人方式與我們相遇。最後,信心與理性是相對的。理性無法判斷信仰上為真實的事,信心不受理性控制,也無法用理性來證實。理性為判斷今世真理的方法,信心則為判斷來世真理的方法,前者在後者的世界中無用武之地。因此,科學在有關科學的事上是正確的,而聖經則在有關屬靈的事上是正確的。
兩種觀點的對照
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福音派(Evangelical).
整體而言是正確的,整體和所有部分都是正確的。
但並非每一部分都是正確的.
屬靈上是正確的,屬靈上和歷史上都是正確的。
但歷史上並非一定是正確的.
道德上是正確的,道德上和歷史上都是正確的。
但科學上並非一定是正確的.
動機是正確的,動機和主張都是正確的。
但主張並非一定是正確的.
聖經是可靠的,但非無謬的。聖經是可靠且無謬的.
聖經是神啟示的工具。聖經本身便是一個啟示.
聖經是神啟示的記錄。聖經是神的啟示.
神藉著聖經中的字詞說話。神在聖經的字詞中說話.
人的言語並不足以適切表達神人的語言足夠適切表達,只是無法
的意思。窮盡神的意思.
大部分高等批判學可被接受。不接受德智體的高等批判學.
信心與理性相對立。信心並非與理性對立。
新福音派指出聖經並非要用來作科學課本的,這沒有錯。他們看到人語言的有限,這也是正確的。然而,如果采取他們的立場,結果將不堪設想。
耶穌的言行似乎與他們許多的宣稱相抵觸。他說︰「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約三12)耶穌期盼︰他在具體可以驗證的事上的正確性,可以用來證明有關屬靈、難以驗證的事上,他所說的都是其的。耶穌對眾人說︰「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可二9一1l)為了讓人知道,他所說有關信仰和無法證實境界的事都是真的,耶穌藉著一個絕對可證實的、身體的醫治來證明。他在此說明︰神所說有關今世的事,可以顯示他所說有關來世的事是真實的。
耶穌的復活又當如何看待呢?那是神話還是歷史上的事實?如果那是神話,是否表示在可驗證的其實世界中並沒有發生?如果是歷史事實,是否表示它沒有更高的、屬靈的意義?就耶穌提出用以證實他是神的證據而言,事實、意義這種二分法根本站不住腳。
同時,耶穌似乎有讓人煩惱的習慣。高等批判學認為錯誤的那些經文,卻往往是耶穌所確認的。他對創世(路十一51)、亞當和夏娃(太十九4一5)、挪亞和洪水(二十四37一39)、所多瑪和蛾摩拉(路十12﹞、約拿和大魚(太十二39一41)等記載都予以確認。他甚至說寫律法的是摩西(而非如高等批判學所說乃以斯拉或一群文士;參可七10;約七19),是以賽亞寫以賽亞書全書(批評學者說以賽亞書的後半卷是好幾世紀之後寫的;參約十二38一41,耶穌在此將以賽亞書上卷和下卷的經文同時引用,都歸諸以賽亞的名下)。這些經文顯示︰耶穌將舊約經文的歷史其實性與他自己屬靈信息的真實性結合為一體。
新福音派學者的回應是說︰耶穌只不過是遷就當時通行的觀點,使他們能夠明白他主要的論點,不至於因新發現神使用進化或有些神跡從未發生過而分心。這個立場有兩個嚴重的破綻。首先,耶穌並非遷就流俗意見的人。他面對錯誤的信仰時總是毫無畏懼地當面直言(太五21一22、27一28、31一32,十五1一9,二十二29,二十三1以下;約二13以下,三10),因此常常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詰辯。其次,也是更重要的,這立場暗示耶穌在道德上詐欺。他身為神,明知道他所說的並非其實的,卻仍然照說。
按哲學眼光來看,「可靠論」不足令人心服。假使說真理是以目的或動機為準,與一般人心目中的真理大不相同。我們相信真理與它所說的實際是相吻合的。如果真理只不過是動機上的事,則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一句話是其還是假,因為我們不知道發言人心中的動機。同理,我們無法就一人所說的話來斷定他的意思是什麼,則我們如何知道他想要表達什麼?就算他加以澄清,告訴我們他的動機,他仍然在使用語言,我們仍然無法確定他是否已其的表達出他真正的動機。意義和真理都將成為不可知。所以,說〔言語無法表達有關神的事」,乃自相矛盾的說法,因為那句話已經表達了一個意思︰言語無法表達。當然,用語言來表達無限的神,的確會有限制,但這並不表示我們便應全然放棄。有些有關神的事是可以用人的語言來表達的。不然的話,新福音派學者如何能說聖經是教導屬靈事物的真理呢?
大部分福音派學者認為︰聖經教導屬靈以及科學、歷史方面的真理,上文論到默示時引用的經文顯示聖經是如此地宣稱,耶穌也是如此地理解。檢驗一下證據,將發現︰聖經在歷史和科學方面都是極度可靠的,批評者反而被證實是一錯再錯(見第八至十章」。更重要的是,如果聖經是神的話,神只能說真理,則我們無法避免聖經無誤這個結論。默示也保證無誤,我們只要留意經文中常將神所說的當成聖經所說的,便可看出。耶穌說「因
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是神說的,但仔細查看創世記第二章24節,顯示那是摩西的話。同樣,保羅引用神所說的一句話,卻歸諸是聖經說的。當聖經說話時,那是神在說話,而神是不能說謊的。
這並不表示我們理解聖經的方式是完全正確的,只是說︰當我們正確地了解聖經時,聖經是真實的。這也並不是表示經文中每字每句都應按字面來解。聖經中幾乎每一頁都使用修辭,但使用隱喻來表達真理,與使用神話來說故事是完全兩碼子事。此外,無誤論並不表示聖經中所記載的每一件事都是對的,而是說聖經所肯定為對的每一件事都是對的。該隱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意思是他不是。聖經照他所說的記載了,但並未認
可他的態度。這句話畢竟是出自一個剛剛殺了他兄弟的人的口啊!經文記下,是要教導我們對其他人的好歹都要負責的。
最後,書寫下來的道與活生生的道之間有相似之處。新福音派學者說︰錯誤是由於人的思想和言詞參與而導致的,但他們必須要對「耶穌基督雖是百分之百的人,又是百分之百的神,卻完全無罪〕這一事實加以解釋。這兩種情況都是人、神結合,但人的層面沒有不完全之處。這顯示罪和錯誤並非人類必然的結果,只是偶發的。神可以生產出完全無誤的一個人和一本書。
聖經說的……便是神說的
(反之亦然)
神說的=「聖經說的」
創十二3加三8
出九6羅九17
聖經說的=「神說的」
創二24太十九4一5
詩九十五7來三7
詩二1徒四24一25
賽五十五3徒十三34
詩十六10徒十三35
詩二7來一5
詩九十七7來一6
詩一O四4來一7
神的話
道成肉身默示成書
自永恆就隱藏在神里面神永恆的思想
(約一1)(詩一一九89;弗三9)
由聖靈感孕由聖靈然示
(路一35)(提後三16;彼後一21)
生為一個普通的人寫成普通的語言
(腓二7)(林前二4一10)
完全、無罪完全、無誤
(約/\46;來四15)(約十七17;詩十九8)
為聖經作見證為基督作見證
(太五17一18)(路二十四27)
將父顯明出來將子顯明出來
(約一18;來一1一2)(約五39)
聖經如何成書的?
我們如何可以得知,聖經中的六十六卷書,是應當收在聖經中的全部書卷?次經(Apocrypha)或靈智派的福音書又如何呢?為何不將它們列入聖經?答案在於列入正典(canonically)的原則。正典(canon)一字在希臘文和希伯來文中原來的意思是「量度的竿」,表示所有聖經書卷必須符合的標準。有人曾提出一些不適合作標準的標準,例如年代、是否與律法書相符(如果是希伯來文寫成的)、宗教價值、基督徒的引用情況。但這些都犯了一個共同的錯誤,將人對聖經的「識別標準」誤當為神對正典的「決定標準〕。最基本的判準在於它是否是神默示的,是,便為聖經;不是,便非聖經。當聖靈感動一個屬神的人書寫時,所寫的不單只是默示(inspired)的經文,更已成為銘刻(inscripturated)
的經文。神已決定何者應加入正典;我們的問題是應當如何發現神已經默示的經典。
教會是否接受或拒絕一本作品納入正典,乃根據五個問題來決定。頭一個問題是最基本的︰
1.是否由神的先知寫成?申命記第十八章18節告訴我們︰唯有神的先知才會說出神的話。這是神啟示他自己的方式(來一1)。彼得後書第一章20至21節也向我們保證︰聖經是獨獨由屬神的人寫成的。
2.是否有神的作為印證?希伯來書第二章3至4節告訴我們︰為神說話的人應當有神跡印證。摩西的杖曾變成蛇,耶穌已然復活,使徒們也繼續耶穌的神跡,這些都是要印證他們的信息來自神。許多先知在被要求證實他們的權威後不久,所預言的就應驗了。
3.是否傳說神的真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一篇信息與在它之前的啟示相吻合,是想列入正典不可或缺的條件。這條件自然將妄奉神的名說的假預言淘汰出局(申十八22)
4.是否有神的權能?任何作品如果無法在讀它的人生命中彰顯神改變的大能,都不是由神而來的,「神的這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四12)。
5.是否被神的子民接納?保羅感謝帖撒羅尼迦人,因為他們接受使徒的信息為神的道(帖佔前二13)。只要真應屬於正典的,通常神的子民(他們之中的大部分,而非僅一個派系)一開始便會把它當作神的道接納。摩西的律法書立即被放入約櫃中(申三十一24一26),約書亞的律法書也同樣地被加進去(書二十四26),撒母耳所寫的也如是(撒上十25)。耶利米是著名的文抄公先知,因為他經常引用在他前不久的先知所寫的預言,這顯示他們的著作很快已被接納。但以理在耶利米書寫成五十年之內便已在讀它(但九2)。新約也顯示彼得稱保羅的書信為經書(彼後三16),保羅將路加的經文與律法書同時引用(提前五18)。我們也知道保羅的書信在眾教會間傳誦(西四16;帖前五27),當時可能是開始收集新約正典的時候。雖然有些書卷後來受到爭議,但它們原來被接納這一事實,加強了它們應列入新約的向度。
曾經遭受質疑的書卷(注3)
希伯來書一一因馬不知作者馬誰。一般的看法是若非使徒所寫的,便是具有使徒權威。
雅各書——因為看似和保羅因信稱義的教導沖突。假使把行為視作真信心自然表露的成果,沖突就化解了。
彼得後書——因為風格不同於彼得前書。但彼得寫彼得前書時曾請文士代筆(參五12),代筆人可能幫助使得潤飾了他的希臘文。
約翰二、三書——因為作者被稱詩「長老〕而非使徒。然而彼得也稱自己為長老(彼前五1)。這兩卷書在最早的正典名單中有份。
猶大書——因為提到《以諾書)和《摩西升天記》。然而他並未稱它們為聖經,這種情形就像保羅引用異**的詩一樣(徒十七28;多一12)。早期就受到廣泛接納。
啟示錄——因為教導基督一千年的統治,而另有一個異端也如此教導。然而最早期的教父都接納這卷書。
至於被排除於正典之外的書卷又如何呢?這個問題本身問得就有些問題,因為從未有其他的書曾被納入正典,我們也沒有理由相信它們有可能進入正典。就舊約和新約而言,都有些書卷是被所有信徒接納的,有些書卷後來遭到爭議,有些書卷被所有的信徒排除,並沒有任何書卷是起先被接納後來又被排除的。然而,卻有兩組作品被許多人認為應當納入正典,那便是次經和靈智派的福音書。
次經(Apocrypha)
次經是主前第三世紀到主後第一世紀期間寫成的書卷,共有十四卷(分法不同,即為十五卷),見於希臘文譯本舊約中幾個重要的古抄本,反映出瑪拉基(舊約最後一位先知)之後猶太人的一些傳統和歷史。大部分的次經都被第四世紀的奧古斯丁和敘利亞教會接納為經典,後來被納入天主教的正典中。次經書卷曾被新約和早期教父引用,也見於昆蘭的死海古卷中。
然而,這些書卷從未被猶太人接納為經典,也未被包含在希伯來文聖經中。雖然新約可能提到它們(例如,來十一35),但從未在引用中稱之為神的話(保羅也引用異**的詩,但並未稱之為聖經)。奧古斯丁承認它們的地位次於其餘的舊約。支持次經的一項理由是,因為它們被包含在被視為神默示而成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希臘文譯本﹞中,但是一位希伯來文學者耶柔米(Jerome),於第四世紀將舊約譯成通俗拉丁文武加大譯本
(Vulgate)時,卻未將次經納入。接納次經的那些教會都是在它們寫成後許久(第四、十六、十七世紀)才認可的。有教父引用次經,但也有其他教父像亞他那修(Athanasius)和耶柔米,就激烈地反對。事實上,直到西無一五四六年的天特(Trent)會議以前,次經從未正式被納入聖經。他們接納次經的原因未必如表面所說︰乃基於基督徒已引用多年(這個理由當然不對);恐怕是因為二十九年前馬丁路德才剛要求他們為傳統信仰(例如︰靠行為得救、為死人禱告,見於次經馬喀比書下卷十二45一46;多比傳十二9)提出聖經根據。至於昆蘭的發現,除了次經,數以百計未被包括在正典中的其他書籍也同時見世,因此這只能證實次經是流行的著作之一。最後,沒有任何一本次經書卷自稱是受神默示而寫成的,有的還特別否認受到神的默示(馬喀比書上卷九27)o如果神未默示,則它們並非他的話。
有哪些次經?
標準修訂本(RSV)杜愛譯本(Douay)
1.TheWisdomofSolomon(約30.c.)Bookofwisdom
《所羅門智慧書》智慧篇
2,Ecclesiastics(132B,C、)Ecclesiastics
《德訓篇》《德訓篇》
3.Tobit(約200B.C.)Tobias
《多比傳》《多俸亞傳》
4.Judithfo1508,C。)Judith
《猶滴傅》《友弟德傳》
5,IEsdras(約150一100B.C.)(未被納入)
《以斯拉續篇上卷》
6.IMacaques(ll0bnB.C.﹞IMacaques
《馬喀比書上卷》《瑪加伯書上卷》
7.IIMacaques(約110一70B.C.)ⅡMacaques
《馬喀比書下卷)《瑪加伯書下卷)
8.Barite約150一50B.C)Barite第一至五章
《巴錄書》《巴路克書》
9.LetterofJeremiah(約300一100B,C.)Barite第六章
《耶利米書信)《耶肋米亞書信)
10,IIEstrus(約100A.D.)(未被納人)
《以斯拉續篇下卷》
11.AdditionstoEsther(約140一130,C.)Esther10:4一16︰24
《以斯帖記補編》《艾斯德爾傳補錄》
12.PrayerofAzariah(約主前一、二世紀)Daniel3︰24一90
《亞撇利亞禱告文》《達尼爾書補錄》3︰24一90
13.Susanna(約主前一、二世紀)Daniel13
《甦撒拿傳》《達尼用吝補錄》第十三章
14.BellandtheDragon(約100B,C,)Daniell4
《比勒與大龍)《達尼爾書補錄》第十四章
15.PrayerofMannish(約主前一、二世紀)(未被納入)
《碼拿西禱告文》
靈智派的福音書(GnosticGospels)
靈智派的福音書和其他有關書卷為新約為經(pseudepi-grapha,意為假的作品)的一部分,因為作者冒用使徒的名字。例如彼得福音(theGospelofPeter)、約翰行傳(theActsofJohn),這些並非使徒所為,而是第二世紀或以後的人冒用使徒權威以宣揚他們自己的教導。這種行徑在現代被稱為欺詐或偽造文書。有些人卻不以為意,認為這些作品也在合法的基督教傳統內,因為他們認為︰新約其他書卷都是用同樣的方式寫成的。最早的兩個異端教義便出在偽經書卷中,否認道成肉身的真實性。他們說︰耶穌實際上只是一個靈,看起來像一個人;因此他的復活只不過是回復靈的形式。他們宣稱有耶穌童年的資料,但是他們記錄的故事十分不可靠,也非源自目擊證人。除了與此異端的教派之外,從未有任何人接納偽經為聖經正典。它們根本不是基督教傳統中合法的一部分,只不過是基督教主流之外神話和異端的記錄。
靈智派的福音會是否與聖經同等呢?下列為多馬福音(TheGospelThomas)中的一則故事,請於讀後自行決定。但文士亞那之子與約瑟正一同站在那里,他拿著一根柳樹枝子,潑散耶穌收聚的水。耶穌看見他所做的事,憤怒地對他說︰〔你這侮慢、邪惡的笨蛋,那池子和水妨害了你嗎?現在你要像棵樹一樣地枯奚,永不再長素、生根、結果。」那少年立即整個人都枯萎了;耶穌離去,進入約瑟的家。那枯萎少年的父母將他帶走,為他的早天而悲泣,帶著地去約瑟家,責備約瑟說︰「你的孩子是什麼人啊!他竟然做出這種事!」(多馬福音三1一3)
現代聖經是否可靠?
聖經中從未應許我們歷世歷代的聖經經文必然會保持完整無誤,但有許多證據可以證實︰我們所讀的聖經與先知和使徒受神默示所寫出的原稿極為相近。證據可由我們所有抄本的正確性看出。這樣的可靠度可以幫助我們證明︰聖經的珍貴不單因為它是由神而來的啟示,同時也是一部歷史文獻。新、舊約各有不同的傳統,因此我們將分別處理。
舊約手稿
如果我們想要知道有關舊約的事,必須到舊約保存者猶太人的宗教中去尋找。最初的發現不很樂觀。要保存寫在動物皮上的手稿三千到四千年,而欲完整無缺,不是一件易事,猶太人甚至也未嘗試如此作。相反地,出於對神聖經書的敬畏,他們有一個傳統,便是將所有有瑕疵的、用舊了的抄本都舉行儀式加以掩埋。同時,第五世紀的文士將希伯來文聖經標準化(統一所有口述傳統,為沒有母音的希伯來文書寫文字加上母音)時,可能已經將所有與他們不同的抄本都加以銷毀。因此,我們只有一些第十世紀的手稿,其中只有一份是完整的。這實在是壞消息。
好消息是我們手頭抄本的正確性有其他的證據支持。首先,不論是誰準備的或是在何處發現的,所有的手稿都極為吻合。由巴勒斯坦、敘利亞、埃及的手稿文句都相吻合這一事實,足見它們都可回溯至歷史上強固的原始傳承。其次,它們與另一舊約古卷來源——七十土譯本(第二、三世紀的希臘文譯本)——也相吻合。最後,死海古卷比我們手頭上所有的手稿早一千年,提供比對的基礎,比對結果顯示經文的傳遞可靠地驚人。一位學者發現,昆蘭洞中出土的兩卷以賽亞書,「已經證實與我們標準的希伯來文聖經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經文字字雷同。其他百分之五的差異主要都是明顯的筆誤和字母拚音上的出入」(注3)。這麼高正確性的主要原因,出於抄寫的文土對經文極端地敬畏。猶太傳統將抄寫經文的每一細節都列出,好像它們是律法一樣,由抄寫所用的材料種類到一頁應當有少欄、多少行都一應俱全。沒有任何部分是憑記憶寫下的。每一次寫到神的名字時,他們甚至要舉行一個宗教儀式。任何抄本只要發現有一個錯誤,便全本銷毀。這保證了過去二千年以來舊約的經文沒有大的變動,也證明在這之前可能也少有變動。
馬瑣拉經文木(MasOreticText)的歷史
耶路撒冷於主後七十年被毀,令致猶太救一次大復興。因為對人而言,聖經變得更為重要,他們發現非常需要一本標準的希伯來經文,用來支持當時流行的口述傳統,這經文只有子音,沒有母音符號。抄寫這經文的文士為要保證不犯錯,甚至將每個字母和字都加以數算。他們發現利未記第十一章42節中有一個字里面的「w〕便是律法書最中位置里的字母,而第十一章42節中的「Drs」是律法書最中間的字。級文周圍加有記號,以注明重音、每周讀經,以及句法。母音符號是後來才發明,可以寫在子音之下,不會破壞組文。文士主要的工作是抄寫馬瑣拉經文注解,也就是寫在頁旁或頁底的注明,指出抄寫者發現有問題的瑕疵、一個字出現多少次,以及一個索引般的表。對那些人而言,傳遞舊約經文成為一個全人的生活方式。
新約手稿
至於今本新約的可靠性,證據就多如海沙了。新約共有5366份抄本可供比對和推論,其中年代最早的古卷是第二到第三世紀的。為探討這事實的重要性,可與荷馬的史詩《伊里亞德》(Iliad)相比,這是古希臘最出名的著作,竟然只有643份抄本存留下來!沒有人懷疑凱撒大帝的《高盧戰爭》(GaelicWars)的真實性,但我們只有十份古卷存留,而最早的一份已距成書當時一千年了。相形之下,新約有如此豐富的古卷存留,最早的與成書時期
相隔不到七十年,實在不得不令人嘆為觀止。
既有如此多的抄本,必有許多出入。有人誤以為︰隨著歲月,聖經中竄入200,000個「錯誤」(errors),實際上那些是「出入」(variants)。某個字,甲本與乙本不同,算一次出入,到甲本與丙本比對時,剛才那同樣的不同又出現,再算一次。因此,在3,000份抄本中,只要有一份有一個異文,則出入共計3,000個。事實上有出入的只有10,000處,大多都是拚音或是排字順序的問題。新約中我們無法確定文句原貌的不過40處,但沒有一處對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教義有任何影響。請注意︰問題並非我們不知道經文是什麼,而是我們不確定那一個抄本才是正確的原貌。我們有100%的新約,其中99.5%我們能確定。
但即使我們沒有如此多的抄本為證,僅僅以第二、三世紀教父引用的新約為基礎,我們已可以重建幾乎整本新約聖經,只少11節經文(大部分出自約翰二、三書)。因此,就算在第三世紀末所有的新約抄本都被燒毀,光是研讀教父的寫作,我們已可以知道幾乎全本新約聖經的內容。
有些人指出「無誤論」是無法證實的教義,因為那是指受默示的原始手稿,我們已失去所有的原始手稿,現有的全都是抄本,那不是「無誤論」所指的對象。但是如果我們可以確定新約的經文,舊約經文二千年以來也沒有太大的改變,則我們不需要原始手稿也知道它們的內容。現有的聖經與原稿既如此接近,所以我們可以有十足把握︰它們的教導是真理。
新約經文問題
新約大部分的經文問題都很瑣碎,例如︰「你是誰呢?是以利亞麼?」(約一21)有五種不同的語序,不知應遲擇哪一種,其實每一種的意思都一樣。另有一些問題則很重要。例如︰英文欽定本(AuthorizedVersion)中,約翰壹言的第王章7節在較新的課本中被刪去不譯,因為1520份希臘文抄本中,只有一份有這節經文。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約八1一八11)可能是後來加上的,因為早期的手稿、譯本和教父都不予采用,甚至采用這段經文的手稿都有四種不同的安插地方。馬可福音的結尾(十六9一20)可能並非原來就有的,至於原本的結尾是什麼樣子,也沒有一致的看法。這是新約最困難的經文問題,可能永遠也無法得到解答。
總結
本章已顯示︰聖經乃神的話,它在教導上的權威絲毫不遜於耶穌基督本人。耶穌確認舊約是神所默示的,並應許新約的著成。他和他使徒們的見證都指出︰聖經所教導的每一件事,小至動詞的時態,一個字的最後一個字母,都無誤。同時,也有充分的證據顯示︰我們手頭的聖經較之其他古代流傳下來的書,以高度的正確性呈現那些原始手稿。你手上的那本聖經正是神現在要對你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