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所講的比喻之(十八)——浪子的比喻6
(路15:11-24,,25-32)
三.在家的浪子︰25-32
思考︰故事為什麼講到24節了還不結束呢?
信主多年,我們或許听過許多遍浪子悔改的這個比喻了。在許多人心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這個小兒子最終回頭了,父子團聚歡樂收場。對比喻中大兒子的印象好像比較模糊,那是因為一些人都覺得大兒子在這個比喻中似乎並不重要,頂多就是個配角。很多講道人也就忽略不講或是草草幾句話帶過了。在路加福音這相連的三個有關‘尋找’的比喻中,尋羊的比喻,牧人尋到羊之後,故事就立刻結束了。尋錢的比喻,婦人找到錢之後,故事也立刻結束了。可是,唯有浪子的比喻,父親得回浪子之後,並沒有立刻結束,而是接下來又記載了一段經文描寫大兒子。
為什麼要這樣獨特的記載呢?如果像前兩個比喻那樣只要得回了就結束,也就是說,到24節就結束的話。我們以前說了,前兩個比喻都是講‘主動’找回,因為牧人如果不尋找羊,羊不會自己回家。婦人如果不尋找錢,錢也沒有腿自己跑出來。所以,都需要找回。而浪子的比喻,重點不在‘找’,而在他自己醒悟之後走回來。所以,重點是強調了人這一邊的責任。如果結束在24節的話,咱們已經信了主的基督徒可能就會說︰“那些不信主的人都應該快快地悔改。”或說︰“那些在外流浪的世人多可憐啊”。反正我們會覺得這個比喻和我們這些已經悔改過的人關系不大了。但是,經文加上了25-32節之後,我們就能發現,原來在家的人也有可能與在外的人一樣,同樣需要悔改啊。人在家,心不在家,也同樣是浪子。而且這種浪子得罪父親的程度不一定就比在外的浪子輕。就好像,有的孩子悖逆父親離家出走,讓父親傷心難過。可是,也有的孩子雖然天天就在父親眼皮底下,但是他對父親的傷害也可以很大一樣。我們不要認為我們已經悔改了,我們就不是浪子了。悔改是一生之久的事。洗過澡的人仍需要常常的洗腳。在家的浪子因其在家,這種浪子往往更具有隱蔽性,很容易形成自欺。若是不能明白這一點,很容易就走上猶太人的老路。最後,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許多我們認為不配的人,他們竟然在神的國里與基督一同坐席。可是,那些自認為是本國子民,是亞伯拉罕後裔的人,倒有可能被趕到外面黑暗里愛哭切齒了。
摩根弟兄在講到這段經文時,他打趣說,這個家里應該有三個兒子,這兩個兒子都是浪子,都不讓父親省心,只有耶穌基督是最讓父親喜悅的兒子。當然,在這個比喻中這位父親只有兩個兒子,可是,在天父的家中,確實還有一位主耶穌。 是長子,也是眾子的榜樣。 與父同心不求自己的喜悅。
1.不與父親同心︰28節
【路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我們知道,這位父親自從小兒子離家之後,天天都不快樂,常常到村口觀望等候浪子回家,嘴里也常念叨小兒子,尤其是每到過節,更是倍加思念,甚至常常暗自流淚。這一切大兒子比誰都更加清楚。現在,弟弟終于回家了,一家人可以團聚了。看到父親臉上重新顯出了久違的笑容,欣喜若狂地宴請眾賓客。大兒子豈不應該與父親一同快樂嗎?可是,大兒子卻“卻生氣”,大發怨言,不肯進家。可見,大兒子人雖在父親身邊,心卻是與父親相悖。
我們看到這里,或許也能譴責大兒子不像話。可是,卻看不見自己所行的卻和這位大兒子一樣。常常父神喜歡的事,只是因為我不喜歡就對神有意見。有的人或許還不如這個大兒子,若是遇到這種情形反應的比大兒子更甚。你要是這樣對小兒子好,那我就離家出走。今天,在教會中因為對神不滿意而離家出走的這類大兒子也是屢見不鮮啦。我們天然自我中心的這種看問題方式應該在基督里調整。只要是父喜歡的,無論我們的感受如何都憑信喜歡。如果在外的浪子讓父憂傷難過,咱們這些在家的人還讓父憂傷難過,那神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拯救我們,真是太不相稱了。神最大的需要就是我們對 的信任、順服。大魚順服神,吞掉約拿,但是這條大魚不能令神享受。蟲子順服神吃掉它不愛吃的蓖麻,但是這條蟲子不能令神享受。可是,悖逆的約拿,最後順服了神,卻是令神非常喜悅的。因為只有人類是上帝照著自己形像造的,話句話說,也就是如同兒子一樣為要滿足父親心的。這是我們活著的目的與價值。人在萬物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如果不明白這一點,與獸類何異?【詩49:20】 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18.31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就是一位能與父親同心的兒子。上帝讓亞伯拉罕獻兒子的故事,大家都非常熟悉。不過,我們常常講這個故事的時候,都是講亞伯拉罕對神如何如何的順服。其實,這個故事還可以有從另外一個角度的觀察,那就是從以撒的身上我們學習怎樣做順服的兒子。當神考驗亞伯拉罕讓他獻兒子的時候,以撒已經不是哇哇啼哭的嬰孩了可以任人擺布。盡管具體年齡聖經沒有寫。但是,從相關經文的時間推測,從他與父親有條理的對話,以及他能獨自扛著獻祭的柴火上山來看,年齡應該不小了。並且經文中也稱他為童子。可見此時他應該在二十歲上下了。如果以撒只是個嬰孩或是小孩子,即使他不願被殺,也無力反抗,那麼,父親獻他頂多只能顯示出父親對神的信心。但是,現在,以撒已經是一個有反抗能力的人了,山上只有他們父子兩個人,亞伯拉罕已經是一個一百多歲行動不便的老頭子了,又沒有帶其他僕人上山。而以撒正值身強力壯、腿腳靈活的年齡段。如果以撒不讓亞伯拉罕殺到自己,亞伯拉罕就無法捆綁到他。但是,我們看到以撒那種對父親堅定地信任,盡管他一定也不理解‘最愛他的這位父親現在為什麼要捆綁自己、為什麼要拿到殺自己’。但是,他相信爸爸是愛他的,爸爸所做得一定是對的、一定有他的道理。他不需要告訴我理由,我也信任他,于是就任憑父親對自己怎麼做。父親喜歡的事情,就算是我不喜歡的,我也要放下自己的意思去順服父親。以撒對亞伯拉罕的順服,這如同亞伯拉罕對神的順服。比喻中的大兒子現在不就應該這樣相信听從父親嗎?
還有,施洗約翰也是這樣的人,只要神喜歡我就喜歡。他是祭司的後人,但是,為了順服神,他放棄了可以享用百姓、利未人給他的十分之一供奉,在曠野長大。30歲出頭被下在監里直至不久後殉道。
還有,上帝最完美的兒子——主耶穌也是不求自己的喜悅。主耶穌來到世間的這三十多年,似乎父神給 安排的環境都很不好。沒有出生在王宮,從小享受無憂無慮的富貴生活。而是出生于馬槽,從小四處逃難。稍大一點,一直深愛他、保護他的養父卻又早亡,家庭的重擔早早的壓在 肩上。直到弟弟們長大成人之後,主耶穌才開始出來傳道。被猶太人拒絕,甚至被本鄉人反對。辛苦傳道卻遭無端傷害毀謗,白天缺衣少食,晚上無安身之處。生無搖籃、死無墳墓,僅有的一件別人給他的衣裳也被兵丁分光。 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卻被處以最殘酷的極刑。當客西馬尼園禱告時,主耶穌面對極大的痛苦,他自己的意思是不想喝這苦杯,可是,他能立刻放下自己的意思,甘願順服天父的旨意。主耶穌這種對天父完全的信靠順服就是我們的榜樣。如果我們對神給我們的環境感到不滿意,我們就與主耶穌相比,相信神的安排不會錯。
2.自以為義︰29節
ぇ.“我服侍你這麼多年”︰
這個大兒子的話“我服侍你這麼多年”,我們想一想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這樣說?咱們會是什麼心情?我想,如果是我兒子這樣對我說的話,我就會一連串地反問他︰“難道家不是你的嗎?你給自己的家干活都是為我干的嗎?你不是家庭成員啊?你不享受家里的是待遇嗎?……”。在我們身邊,今天確實能看到有一些做父母的不會教孩子,常常對孩子說︰“你幫媽媽拖地,幫媽媽洗襪子,幫媽媽買醬油……”。本來為家里做事都是他分內事,結果卻被教育成了是給父母做事了。家難道只是父母的,不是他的嗎?小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可能會有這樣的誤解,需要我們盡早及時的糾正。今年春節,我兒子收到奶奶與二大爺給他的的壓歲錢一共200元。往年都是直接交給我,放在家庭里買菜使用。今年或許是年齡漲一歲了,有了私心了。當我向他要時,他說︰“這是奶奶、二大爺給我的!不是給你的,我要攢著。”我就給他解釋這個道理。我告訴他︰“這是奶奶、二大爺以給你的名義給咱們這個家庭的,爸爸媽媽的和你的,都是這個家庭的。你以後上學如果上了大學,爸爸還要幫你買手機和電腦,我們總不能說‘你用你的錢買,我的不給你吧’?爸爸媽媽的一切屬于這個家庭的,你的一切也都是屬于這個家庭的。”講完這個道理之後,他立刻就明白了,高高興興地把錢交給了我。過了不一會,他又把他存了很久的儲蓄罐主動交給我,里面有二三十元各種硬幣。他說︰“爸爸,這個我留著也沒用,都給家里吧!”他的這個舉動很讓我感動,我推辭了幾次,他還是非常堅持要給我。我對他說︰“你先留著,以後家里需要時,再向你要”。他才暫時收回去。
比喻中大兒子的這句話若是出自雇工的口,這不稀奇。如果是孩子這樣說,就等于是自己把自己當雇工了。家里人干什麼都是不談回報的,因為回報也是給了整個家庭,只要你在家庭里就充分得到一切了。父親是怎麼回答大兒子的?父親回答︰“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也就是說,你不是為我干活,我的就是你的。一直以來,有人解釋這個大兒子時,常被解釋成法利賽人。如果從大兒子不願意看見小兒子回家這點上。似乎還有點像。因為法利賽人也不喜歡外邦人得救嘛。但是,其實,仔細想一想卻說不過去。難道僅有法利賽人不喜歡外邦人悔改嗎?其實是整個猶太群體都不喜歡外邦悔改。再說,難道猶太人就不是小兒子,不需要悔改嗎?況且父親說︰“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這話用在法利賽人身上更不合適。因為法利賽這個群體的主流不被主耶穌看為亞伯拉罕的真後裔,而是,視他們為毒蛇的種類。換句話說,猶太人有可能是這個比喻中的大兒子,也有可能是小兒子。外邦人也有可能是這個比喻中的大兒子,也有可能是小兒子。
今天,我們遵守神的話,千萬不要像這個大兒子一樣說我是在為神遵守。就象好多孩子上學、做作業說是為父母學得一樣。那樣的學習態度肯定學不好了。同樣,我們也要明白︰我們遵守真理,不是為上帝遵守,而是為自己遵守。神是自足、自豐的,神本體的榮耀是不能加增,也是無法加增的。能加增的僅僅是神在時空內被稱贊的榮耀。即使是全人類反叛上帝,都不來榮耀他。諸天、滄海、旱地、草木、山石……仍在述說上帝的榮耀,在至高之處眾天使仍在晝夜榮耀神。我們犯罪與神有什麼害處,我們行義與神有什麼益處?受害、得益的都是我們人自身。保羅在徒20︰講道最後一句︰“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清楚地說明了誰更有福?是遵行神話的人,遵行的人,自己得到了最大的福氣。所以,我們要弄明白,我們是為誰遵守真理。如果我們覺得是在為神遵守的話,就怕遵守一丁點兒還要抱屈呢。好像讓神佔了我們的便宜似的。
那麼,人為什麼會有自義的心理?那是因為我們不和基督比較,不和保羅這樣比我們強的人比較,而是專和不如自己的人相比。從比喻中的對話里,我們看到大兒子自以為義的心是因為他和小兒子相比。他認為他那個弟弟是壞人,我比他強多了。自以為義,是神非常恨惡的,哪怕本來行為上真的比別人強一點的,但是,只要這一自義,本該有的福分也就又失去了。所以,我們要常常警醒,隨時在光中蒙照。敏銳地發現自己里面的自義,及時對付自己自義的心理。不要像那些法利賽人那樣越來越剛硬、黑暗。有的人認為自己常常聚會了,當他看到那些不常聚會的人時候。或許里面會不知不覺的生出一些自義感。但是,你如果和每次聚會的人相比呢,我們能付代價盡力每次能保證聚會了嗎?即使是付代價聚會了,我們和聚會質量高的人相比呢,聚會的質量又如何呢?其實,能讓人自義的義並不是真正的義,因為這個義是出自于肉體。真正的義,無論行到何等的地步,只會令人更謙卑、更感恩、更歸榮耀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