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浪子的比喻6
    耶稣所讲的比喻之(十八)——浪子的比喻6

    (路15:11-24,,25-32)

    三.在家的浪子:25-32

    思考:故事为什么讲到24节了还不结束呢?

    信主多年,我们或许听过许多遍浪子悔改的这个比喻了。在许多人心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这个小儿子最终回头了,父子团聚欢乐收场。对比喻中大儿子的印象好像比较模糊,那是因为一些人都觉得大儿子在这个比喻中似乎并不重要,顶多就是个配角。很多讲道人也就忽略不讲或是草草几句话带过了。在路加福音这相连的三个有关‘寻找’的比喻中,寻羊的比喻,牧人寻到羊之后,故事就立刻结束了。寻钱的比喻,妇人找到钱之后,故事也立刻结束了。可是,唯有浪子的比喻,父亲得回浪子之后,并没有立刻结束,而是接下来又记载了一段经文描写大儿子。

    为什么要这样独特的记载呢?如果像前两个比喻那样只要得回了就结束,也就是说,到24节就结束的话。我们以前说了,前两个比喻都是讲‘主动’找回,因为牧人如果不寻找羊,羊不会自己回家。妇人如果不寻找钱,钱也没有腿自己跑出来。所以,都需要找回。而浪子的比喻,重点不在‘找’,而在他自己醒悟之后走回来。所以,重点是强调了人这一边的责任。如果结束在24节的话,咱们已经信了主的基督徒可能就会说:“那些不信主的人都应该快快地悔改。”或说:“那些在外流浪的世人多可怜啊”。反正我们会觉得这个比喻和我们这些已经悔改过的人关系不大了。但是,经文加上了25-32节之后,我们就能发现,原来在家的人也有可能与在外的人一样,同样需要悔改啊。人在家,心不在家,也同样是浪子。而且这种浪子得罪父亲的程度不一定就比在外的浪子轻。就好像,有的孩子悖逆父亲离家出走,让父亲伤心难过。可是,也有的孩子虽然天天就在父亲眼皮底下,但是他对父亲的伤害也可以很大一样。我们不要认为我们已经悔改了,我们就不是浪子了。悔改是一生之久的事。洗过澡的人仍需要常常的洗脚。在家的浪子因其在家,这种浪子往往更具有隐蔽性,很容易形成自欺。若是不能明白这一点,很容易就走上犹太人的老路。最后,从东、从西、从南、从北,将许多我们认为不配的人,他们竟然在神的国里与基督一同坐席。可是,那些自认为是本国子民,是亚伯拉罕后裔的人,倒有可能被赶到外面黑暗里爱哭切齿了。

    摩根弟兄在讲到这段经文时,他打趣说,这个家里应该有三个儿子,这两个儿子都是浪子,都不让父亲省心,只有耶稣基督是最让父亲喜悦的儿子。当然,在这个比喻中这位父亲只有两个儿子,可是,在天父的家中,确实还有一位主耶稣。祂是长子,也是众子的榜样。祂与父同心不求自己的喜悦。

    1.不与父亲同心:28节

    【路15:28】 大儿子却生气,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他。

    我们知道,这位父亲自从小儿子离家之后,天天都不快乐,常常到村口观望等候浪子回家,嘴里也常念叨小儿子,尤其是每到过节,更是倍加思念,甚至常常暗自流泪。这一切大儿子比谁都更加清楚。现在,弟弟终于回家了,一家人可以团聚了。看到父亲脸上重新显出了久违的笑容,欣喜若狂地宴请众宾客。大儿子岂不应该与父亲一同快乐吗?可是,大儿子却“却生气”,大发怨言,不肯进家。可见,大儿子人虽在父亲身边,心却是与父亲相悖。

    我们看到这里,或许也能谴责大儿子不像话。可是,却看不见自己所行的却和这位大儿子一样。常常父神喜欢的事,只是因为我不喜欢就对神有意见。有的人或许还不如这个大儿子,若是遇到这种情形反应的比大儿子更甚。你要是这样对小儿子好,那我就离家出走。今天,在教会中因为对神不满意而离家出走的这类大儿子也是屡见不鲜啦。我们天然自我中心的这种看问题方式应该在基督里调整。只要是父喜欢的,无论我们的感受如何都凭信喜欢。如果在外的浪子让父忧伤难过,咱们这些在家的人还让父忧伤难过,那神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拯救我们,真是太不相称了。神最大的需要就是我们对祂的信任、顺服。大鱼顺服神,吞掉约拿,但是这条大鱼不能令神享受。虫子顺服神吃掉它不爱吃的蓖麻,但是这条虫子不能令神享受。可是,悖逆的约拿,最后顺服了神,却是令神非常喜悦的。因为只有人类是上帝照着自己形像造的,话句话说,也就是如同儿子一样为要满足父亲心的。这是我们活着的目的与价值。人在万物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如果不明白这一点,与兽类何异?【诗49:20】 人在尊贵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类一样。18.31

    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就是一位能与父亲同心的儿子。上帝让亚伯拉罕献儿子的故事,大家都非常熟悉。不过,我们常常讲这个故事的时候,都是讲亚伯拉罕对神如何如何的顺服。其实,这个故事还可以有从另外一个角度的观察,那就是从以撒的身上我们学习怎样做顺服的儿子。当神考验亚伯拉罕让他献儿子的时候,以撒已经不是哇哇啼哭的婴孩了可以任人摆布。尽管具体年龄圣经没有写。但是,从相关经文的时间推测,从他与父亲有条理的对话,以及他能独自扛着献祭的柴火上山来看,年龄应该不小了。并且经文中也称他为童子。可见此时他应该在二十岁上下了。如果以撒只是个婴孩或是小孩子,即使他不愿被杀,也无力反抗,那么,父亲献他顶多只能显示出父亲对神的信心。但是,现在,以撒已经是一个有反抗能力的人了,山上只有他们父子两个人,亚伯拉罕已经是一个一百多岁行动不便的老头子了,又没有带其他仆人上山。而以撒正值身强力壮、腿脚灵活的年龄段。如果以撒不让亚伯拉罕杀到自己,亚伯拉罕就无法捆绑到他。但是,我们看到以撒那种对父亲坚定地信任,尽管他一定也不理解‘最爱他的这位父亲现在为什么要捆绑自己、为什么要拿到杀自己’。但是,他相信爸爸是爱他的,爸爸所做得一定是对的、一定有他的道理。他不需要告诉我理由,我也信任他,于是就任凭父亲对自己怎么做。父亲喜欢的事情,就算是我不喜欢的,我也要放下自己的意思去顺服父亲。以撒对亚伯拉罕的顺服,这如同亚伯拉罕对神的顺服。比喻中的大儿子现在不就应该这样相信听从父亲吗?

    还有,施洗约翰也是这样的人,只要神喜欢我就喜欢。他是祭司的后人,但是,为了顺服神,他放弃了可以享用百姓、利未人给他的十分之一供奉,在旷野长大。30岁出头被下在监里直至不久后殉道。

    还有,上帝最完美的儿子——主耶稣也是不求自己的喜悦。主耶稣来到世间的这三十多年,似乎父神给祂安排的环境都很不好。没有出生在王宫,从小享受无忧无虑的富贵生活。而是出生于马槽,从小四处逃难。稍大一点,一直深爱他、保护他的养父却又早亡,家庭的重担早早的压在祂肩上。直到弟弟们长大成人之后,主耶稣才开始出来传道。被犹太人拒绝,甚至被本乡人反对。辛苦传道却遭无端伤害毁谤,白天缺衣少食,晚上无安身之处。生无摇篮、死无坟墓,仅有的一件别人给他的衣裳也被兵丁分光。祂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却被处以最残酷的极刑。当客西马尼园祷告时,主耶稣面对极大的痛苦,他自己的意思是不想喝这苦杯,可是,他能立刻放下自己的意思,甘愿顺服天父的旨意。主耶稣这种对天父完全的信靠顺服就是我们的榜样。如果我们对神给我们的环境感到不满意,我们就与主耶稣相比,相信神的安排不会错。

    2.自以为义:29节

    ⑴.“我服侍你这么多年”:

    这个大儿子的话“我服侍你这么多年”,我们想一想如果是自己的孩子这样说?咱们会是什么心情?我想,如果是我儿子这样对我说的话,我就会一连串地反问他:“难道家不是你的吗?你给自己的家干活都是为我干的吗?你不是家庭成员啊?你不享受家里的是待遇吗?……”。在我们身边,今天确实能看到有一些做父母的不会教孩子,常常对孩子说:“你帮妈妈拖地,帮妈妈洗袜子,帮妈妈买酱油……”。本来为家里做事都是他分内事,结果却被教育成了是给父母做事了。家难道只是父母的,不是他的吗?小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有这样的误解,需要我们尽早及时的纠正。今年春节,我儿子收到奶奶与二大爷给他的的压岁钱一共200元。往年都是直接交给我,放在家庭里买菜使用。今年或许是年龄涨一岁了,有了私心了。当我向他要时,他说:“这是奶奶、二大爷给我的!不是给你的,我要攒着。”我就给他解释这个道理。我告诉他:“这是奶奶、二大爷以给你的名义给咱们这个家庭的,爸爸妈妈的和你的,都是这个家庭的。你以后上学如果上了大学,爸爸还要帮你买手机和电脑,我们总不能说‘你用你的钱买,我的不给你吧’?爸爸妈妈的一切属于这个家庭的,你的一切也都是属于这个家庭的。”讲完这个道理之后,他立刻就明白了,高高兴兴地把钱交给了我。过了不一会,他又把他存了很久的储蓄罐主动交给我,里面有二三十元各种硬币。他说:“爸爸,这个我留着也没用,都给家里吧!”他的这个举动很让我感动,我推辞了几次,他还是非常坚持要给我。我对他说:“你先留着,以后家里需要时,再向你要”。他才暂时收回去。

    比喻中大儿子的这句话若是出自雇工的口,这不稀奇。如果是孩子这样说,就等于是自己把自己当雇工了。家里人干什么都是不谈回报的,因为回报也是给了整个家庭,只要你在家庭里就充分得到一切了。父亲是怎么回答大儿子的?父亲回答:“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也就是说,你不是为我干活,我的就是你的。一直以来,有人解释这个大儿子时,常被解释成法利赛人。如果从大儿子不愿意看见小儿子回家这点上。似乎还有点像。因为法利赛人也不喜欢外邦人得救嘛。但是,其实,仔细想一想却说不过去。难道仅有法利赛人不喜欢外邦人悔改吗?其实是整个犹太群体都不喜欢外邦悔改。再说,难道犹太人就不是小儿子,不需要悔改吗?况且父亲说:“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这话用在法利赛人身上更不合适。因为法利赛这个群体的主流不被主耶稣看为亚伯拉罕的真后裔,而是,视他们为毒蛇的种类。换句话说,犹太人有可能是这个比喻中的大儿子,也有可能是小儿子。外邦人也有可能是这个比喻中的大儿子,也有可能是小儿子。

    今天,我们遵守神的话,千万不要像这个大儿子一样说我是在为神遵守。就象好多孩子上学、做作业说是为父母学得一样。那样的学习态度肯定学不好了。同样,我们也要明白:我们遵守真理,不是为上帝遵守,而是为自己遵守。神是自足、自丰的,神本体的荣耀是不能加增,也是无法加增的。能加增的仅仅是神在时空内被称赞的荣耀。即使是全人类反叛上帝,都不来荣耀他。诸天、沧海、旱地、草木、山石……仍在述说上帝的荣耀,在至高之处众天使仍在昼夜荣耀神。我们犯罪与神有什么害处,我们行义与神有什么益处?受害、得益的都是我们人自身。保罗在徒20:讲道最后一句:“又当纪念主耶稣的话‘施比受更为有福’”。这句话清楚地说明了谁更有福?是遵行神话的人,遵行的人,自己得到了最大的福气。所以,我们要弄明白,我们是为谁遵守真理。如果我们觉得是在为神遵守的话,就怕遵守一丁点儿还要抱屈呢。好像让神占了我们的便宜似的。

    那么,人为什么会有自义的心理?那是因为我们不和基督比较,不和保罗这样比我们强的人比较,而是专和不如自己的人相比。从比喻中的对话里,我们看到大儿子自以为义的心是因为他和小儿子相比。他认为他那个弟弟是坏人,我比他强多了。自以为义,是神非常恨恶的,哪怕本来行为上真的比别人强一点的,但是,只要这一自义,本该有的福分也就又失去了。所以,我们要常常警醒,随时在光中蒙照。敏锐地发现自己里面的自义,及时对付自己自义的心理。不要像那些法利赛人那样越来越刚硬、黑暗。有的人认为自己常常聚会了,当他看到那些不常聚会的人时候。或许里面会不知不觉的生出一些自义感。但是,你如果和每次聚会的人相比呢,我们能付代价尽力每次能保证聚会了吗?即使是付代价聚会了,我们和聚会质量高的人相比呢,聚会的质量又如何呢?其实,能让人自义的义并不是真正的义,因为这个义是出自于肉体。真正的义,无论行到何等的地步,只会令人更谦卑、更感恩、更归荣耀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