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天赋人性
    向怀疑者传福音遇到最多的问题恐怕就是“你把上帝证明给我看我就信”。

    很多朋友敬仰耶稣,接受圣经,甚至也去教会听道,但就是不愿意踏进神的家门,在门外徘徊再徘徊。万事具备,只欠一个证明:上帝在哪里?

    这是一个天大的难题,我不能让你看见他,不能让你听见他,也没有他的历史照片,甚至无法证明他曾经存在过,更不要说现在他在哪里了。

    那还说什么呢?客观上无法证明的,人无法感知的,科学手段无法验证的,就是不存在的。

    两年了,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就会觉得很无助,很生自己的气,常常只能无奈地从嘴里咕哝出一句连自己都知道无用的话:“上帝是靠心灵来感觉的。”

    他们会接着问:“那就是说是你内心的东西了?你怎么可以将自己内心的观念强加于人呢?”无语。

    耶稣的门徒多马一开始不相信耶稣复活了,因为他没有看见,后来耶稣再次显现,让他摸了自己肋上的伤口,他这才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我们是属于哪一种呢?“没有看见就信”了吗?很遗憾我们不是,我们是一些还不如多马有信心的俗人,更糟糕的是,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们,偏偏又接受了十几乃至几十年的无神论教育,已经把自己定格在“只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就是不存在的”思维模式上面。

    是信仰止于智慧还是智慧始于信仰?无限思索中。

    但是这两天与路易斯的谈话突然让我心头一亮,我何不就用人性来证明上帝呢?

    自然界任何事物都是有律的,日出日落,花开花谢,冬去春来,潮起潮落。2+2只能等于4,水到了零度就会结冰,人从高楼上跳下一定是落地摔死而不会飞到天上去……

    和自然界的规律一样,每一个人心中也都会有一个“律”,也就是鉴别公义与邪恶,善良与丑陋,好与坏,美与丑,对与错的心灵标尺。有人说不一定吧,杀人犯就没有这个标尺,否则怎么会想杀人就杀人?

    其实,杀人犯在杀人的时候也是恐惧的,也知道这是违背了人性中的律的,塔利班难道不知道杀害人质是违背人性的吗?当然知道。为什么会有《反人类法》?这个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谁有权利代表人类?

    心中有这个律,不等于一定会遵守这个律。知道有是一回事,遵守是另一回事。“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马书第7章18,19节)。

    一个人可以去霸占别人的财产,但是当有人侵占了他的权利的时候,他立即会说,这不公道。任何有理智的人都是具备这种善与恶的判断能力的。

    即便是完全性质不同的国家,在制定法律时最基本的认识都是差不多的,比如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扬善抑恶,民主自由等。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了几十年的仗,我们过去都以为国民党是恶的,蒋介石是人民公敌,但是偶然看见国民党的政治纲领,实在不比共产党的差。中国共产党被我们认为是最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因为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为他为了劳苦大众翻身得解放愿意“奋斗终身”。去看看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和纲领吧,相信会对伟大有更加全面的认识。

    人类对于是非的判断依据基本上是一样的。即便制定出了违背人类法则的法律条文,也不是因为他们不明白是非观念,而是为了满足个人或者小集团的利益故意为之。事实证明,这样的政党一定是短命的,因为他们违背的是“天道”。

    这个“道”来自何方?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相同的标尺?只有一个结论,这是天理。中国人叫“替天行道”,美国人叫“上帝的旨意”。

    这个“道”无时不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发生着作用。你可以不孝顺父母但是你会有愧,你可以打骂人但是你会心虚,你可以因为嫉妒诬陷攻击好人但是你会不安,你可以撒谎骗人但是你会紧张,你可以**盗窃杀人放火……但是你会恐惧。

    最凶恶的罪犯,在心里也是知道自己是错的。(不包括那些变态的恶魔和因为不了解法律条例而无意中犯的错。)

    不得不承认,人类存在着共同的是非观念,这个观念就如同自然科学中的法则一样,是有公认的标准答案的。

    这个答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教育出来的吗?培养出来的吗?训练出来的吗?肯定不是,它与生俱来。

    终于说到了正题,我是想说:这个答案是上帝放在我们心中的。上帝在造人的时候,就把公义,正直,善,爱这些最本质的人性放进了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里。正是因为人类在伊甸园里背叛了上帝,产生了罪,人类开始放纵自己的欲望,开始违背这些“律”,才有了后来上帝和人的“约”,也就是“十诫”。面对人的罪和恶,上帝说出了一连串的“不可”,仔细想想,这“十诫”,不正是人类制定律法的基础吗?

    路易斯在《返璞归真》第一章里阐明了全书最重要的两个观点:“第一,人之为人,不问你在地球上何处,都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就是人人都照某种常理来行动,不能没有它。第二,人之为人,事实上不能真照这常理来行动。他们都知道有这个人理,却又破坏它。”

    人性是有常理的,法律是有公理的,不管你表现的是什么样子,不管出台的法律是什么样子,在我们心中都有一把尺子,这把尺子是上帝放在我们心中的。

    如果你还是不愿意承认是上帝所为,那你告诉我是谁所为呢?这种人类的法则,这种公认的人性之律,是出于哪个人之手呢?让我们翻开所有的史书,看是什么人制造了这个律?是历代皇帝国王制定了这个律?或者是全人类协商通过了这个律?都不是。可它就明明摆在我们心上,你想否认都没有办法。

    只有一个答案——这个人类的法则是上帝放在人类心中的。

    这个法则并不因为你不信上帝就不存在了,它对整个人类生效。最明显的是我们常常会因为违背了这个律而感到不安。托尔斯泰的《复活》是生动的例子,涅赫留朵夫在占有了娜塔莎,发现她因此成为一个堕落的女人之后,内心感到了巨大的不安,正是这个不安致使他复活了。拿我自己来说,每一次犯了错误都会感到不安,即便没有人责备你,内心的自责也是激烈的。基督徒都明白,这正是上帝在做工。

    每逢此时,基督徒会虔诚地跪下祈祷,这是我们与上帝对话的方式,常常在祈祷之后,内心马上就平静了。谁能说我们是面对一个虚无在说话吗?不,上帝是存在的。“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书第一章)

    由此我终于知道了那些说假话的政权为什么往往会走向专制,因为谎言会导致人内心的不安,持续的撒谎更是会引起极大的恐慌,而这种恐慌必然导致人的精神紧张,对所有的人都不信任,因而采取极端的手段,比如压制**,打击持不同政见者等。

    心中有神的人是不敢做坏事的,心灵的约束就是这把上帝的尺子。如果做了坏事,心中的悔恨和恐惧会远远大于做坏事所得到的快乐,比如贪污腐败欺诈陷害……所以我认为,目前中国最迫切的还不是政治经济法制改革,最迫切的应该是立即制定出宽松的宗教信仰政策。

    我们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都相信:“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第10章),我们确信上帝的存在,确信他是我们的救主,是我们脚前的灯,引导我们走佳美的路。这是作不得假的。

    把一个假的事情说成是真的一定要有目,也要付出内心不安的巨大成本,心中的尺子会发挥作用,一般人并不愿意无来由的撒谎。也许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假基督徒会撒谎,但是你会相信全世界几十亿的信徒都在撒谎吗?这种可能性为零。

    一种信仰能够历经几千年不衰,在各种压制打击**下,信徒反而越来越多,为此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什么呢?一定是因为它给人类带来了什么好处,什么好处呢?别人我不好说,我自己的感觉是:得到了一种终极的幸福感。

    耶稣说的没错:“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