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存在的真實性 六、一些反思
    既然神存在的證據如此充分,為什麼許多人仍不相信神的存在呢?或者說,如果神這樣真切、與人類的關系這樣密不可分,為什麼很多人感覺不到神的存在呢?這是一個很切合實際的問題,我擬從兩、三個方面與大家商榷。

    首先,是理性障礙的存在。我在本章開始已提到,在無神論背景下成長的人,尤其是知識分子,常把有神論看著是迷信、愚昧的代名詞,不屑一顧。這種根深蒂固的觀點其實是似是而非的。迷信是盲目的相信。基督教的一神論信仰則是建立在客觀事實基礎之上的真實信仰,與迷信風馬牛不相及。有人曾比喻說,小時候我們看木偶戲,以為那些神靈活現的木偶是真的、活的。長大以後知道那些只不過是木制玩藝而已,這是我們認識能力提高的表現。然而,如果在否定木偶的生命性的同時把在幕後操縱的藝術家們的存在也一齊否定,那就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了。我們現在面臨的情況十分相似。否定人類原始時期對各種自然現象的盲目崇拜是人類生產力發展、認識能力提高的結果;但在否定這種迷信的同時,把創造這些自然現象的神,也不加分析地加以否定,就有失依據而走向極端了。

    現代科學發展的一個重要結果是引導人們從對自然界的受造之物的崇拜轉向對自然界的創造者一神的敬拜。許多科學家和諾貝爾獎得主正是在認識宇宙的過程中逐步認識了神,而完成了從無神論者到有神論者的飛躍。因此,認為有神論是人類認識低級階段的產物、無神論是人類走向文明後的必然歸宿的觀點並非歷史的真實。

    我過去也常以無神論者自詡,對有神論采取不接觸、不探討、不相信的態度。後來才漸漸明白,所謂無神論者,必須是那些對無神論和有神論作過深入、系統的研究、比較,最後相信無神論的人。而我的無神論觀點是以結論的形式從老師那里、書本上承受過來的,對有神論沒作過任何研究。按此標準,我過去夠不上一個無神論者,只是一個以為沒有神的人罷了。我想,不少人的情況與我過去相似。我們應該超過先入為主的認識觀點,存一個開放的心理,對有神論作一番了解,研究比較,再決定取舍不遲。如果持我過去那種“三不”態度,神存在的證據無論如何真確、充分,我們也無從了解而信之。

    其次,是理性至上、科學萬能的觀點的束縛。“神在哪里?如果你能證明給我看看,我就信!”這是我以前與傳道者辯論常持的“王牌”論點。現在我傳福音時不想也受到同樣的挑戰。我們很多人認為科學是萬能的,只有被科學證實的事物才真實可信;理性是最可靠的,只有理性判為合理的事才可以接受;神的存在既不能用科學方法加以證明,又不合理性,因而難以相信。我過去以為這種邏輯、觀點是無庸置疑、天經地義的。現在才知道這種觀點並不那麼正確,是受了人文主義和科學主義的影響。

    人文主義竭力抬高人及其理性的地位,把人看作是宇宙的中心,一切要由理性審視以決定去留。科學主義則過于夸大科學的作用,把科學方法當作檢驗客觀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些是不符合實際的。科學不是萬能的,其方法和自身都有局限性,對靈性世界更是鞭長莫及。神超越時空、超越萬有,是科學無法企及的。所以科學既不能證明神,也無法否定神。神創造了宇宙,科學則是去研究、認識神創造的宇宙。在這個層次上,神的創造與科學是和諧的。科學研究的對象是自然界的受造之物,神則遠在自然界之上之外。

    至于人的理性,也不是那麼靠得住的。有人說過︰“如果我們真要用理性來思維的話,一件確定無疑的事就是,人的理性十分有限。”一個人如果有幸活到一百歲,指頭去尾,真正精力旺盛、思維敏銳的時間只有五、六十年。如果再去掉睡覺、娛樂的時間,一個人真正能用于學習、工作的時間不過二、三十年。在這樣短暫的年日里,一個人能到多少地方、經歷多少事物、能涉及多少領域、能鑽研多深呢?與浩瀚的宇宙相比,與今日爆炸的知識相比,一個人的認識算得了什麼呢?

    按科學主義的實證觀點,只有眼可見、手可觸、耳可聞的東西才可信。但是,人的感官是很有限的。人眼可見的,只是可見光這一部分,波長太長、太短都看不見;即使在可見光範圍內,太大、太小、太遠、太近的東西,肉眼仍看不見。我們的耳朵也如是,頻率太高、太低的聲波都听不見。何況人的感官自中年後就日漸衰退了呢。以如此短促的人生,這樣有限的感覺、思維能力,如果我們硬要充當宇宙萬物乃至神的仲裁人,硬說在我們的感覺以外沒有客觀實體的存在,就顯得不夠明智和過于武斷了。關于科學與神的關系,在第五章〈現代科學與基督教信仰〉中還要專門討論。

    最後,我們要有謙卑的態度。《聖經》多次嚴厲批評人的驕傲。耶穌登山寶訓中列舉了幾種福份,名列首榜的是“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11)因為驕傲的人充滿世俗的智慧,不能明白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于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林前一21)

    有人說,驕傲的人的眼是長在額頭上的。這種人總愛居高臨下地俯視一切,因而永遠找不到神。因為神遠遠高于我們,只有謙卑地仰望才能看見。要做好一件事,工具一定要用對。看東西要用眼,听聲音要用耳。要找到神,也必須有正確的途徑。“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4)正象收看電視,無線電廣播必須調準頻道一樣,我們只有真誠地承認自己的不足,真誠地求神啟示我們,真誠地用自己的心靈與神的靈共振,才能與神相交、契合。

    恐怕沒有人願意驕傲;可我們常常已陷入驕傲而不察覺。過去,我雖從未讀過《聖經》,連《聖經》的目錄都未看過一遍,卻斷言《聖經》不可信。這正是自恃有知識、理智,自以為真理在握的驕傲態度的一種表現。如果我們能認真地反省,去掉驕傲,謙卑下來,我們就能找到神,找到永生之道。“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愛的人。”(詩卅三18)

    第一章主要參考書目

    l.PaulE.Little,KnowWhyYouBelieve.1968.(詹正義、區秀芳譯,《你為何要信?》,香港福音證主協會,增訂版再版,1991年。)

    2.JohnHoughton,DoesGodPlayDice?一ALookattheStoryoftheUniverse.Inter-VarsitityPress,1989.(錢錕譯,《宇宙︰神跡或機遇》,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2年。)

    3.HoraceFreelandJudson,TheEighthDayofCreation一MarkersoftheRevolutioninBiology.Simon&Schuster,Inc.,NewYork,1980

    4.MauriceRawlings,BeyondDeath-sDoor.ThomasNelson,Inc.,1978.(橄欖翻譯小組,《死—怎麼回事?》,台北橄欖文化事業基金會,1989年。)

    5.TimLaHaye,LifeintheAfterlife.TyndaleHousePublishersInc.,USA.1980.(陳公亮譯,《死後生命之研究》,中國主日學協會,1989年。)

    6.董芳苑等著,《另一世界的秘密》,宇宙光出版社,1991年。

    7.張郁嵐著,《倒底有沒有神?》,台北,台灣福音書房,第14版,1988年。

    [sea于2006-05-0116:08:15修改此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