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約翰福音三章16節集中表達了神拯救世人的偉大救恩︰“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愛按他的形象所造的人類。人犯罪與神隔絕後,神仍深深地眷顧著世人,要把他們從罪惡和死亡中拯救出來。
怎樣救呢?神是聖潔的,污穢的人不能面見他。神是公義的,決不以有罪為無罪。因此,人只有悔改認罪、改邪歸正才能重新回到神的國度。舊約時代,神與以色列人立約,只要遵守十條誡命,就能得神的喜悅。然而事實證明,被罪奴役的世人無論如何努力、掙扎,都不可能完全地、永遠地遵循神的誡命。神要以此封住世人的口,活在罪中的人無法靠自己的行為得救。
所以到新約時代,神用了新的拯救方法,讓他的獨生子取了人的樣式,無辜被定罪,將世人的罪都歸集他一人身上,代替眾人在神面前受審判,作了世人的替罪羔羊。他流的寶血將一切信他的人的罪洗淨,得以稱義,成為永生神的兒女。使徒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這就是神的救恩,是一切相信耶穌的人白白得到的恩典。一切相信耶穌的人將得到永遠的生命。不信耶穌的人將在永遠的死亡中沉淪。
只要一個人承認自己有罪,願意悔改,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為世人的罪被釘死,三天後又復活、升天了,因而願意接受耶穌作他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這人便成為一名基督徒,得到了神的救恩。我們常常听到“重生”、“得救”、“稱義”、“成聖”這些說法,它們是神的救恩的具體內容。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按字面解釋,重生就是再生一次。人從母腹出生,得到了屬血肉的生命。當我們接受耶穌作自己的救主時,神就把他的生命給我們,讓聖靈永駐在我們心中,神又生我們一次,使我們得到了永遠的生命。所以彼得說︰“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借著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5)
世人都犯了罪,都要受到神的審判和定罪,要滅亡在永遠的刑罰里。而耶穌替罪人死,使一切相信他的人的過犯得以涂抹,罪過得到赦免,不再滅亡反得永生。這就是得救。
“神的義,因信基督耶穌,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區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2∼24)人相信耶穌後,神就不再看他是罪人而看他是義人、是自己的兒女。人從罪人變成義人的這一身份的改變,叫做“稱義”。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當一個人接受耶穌後,不光洗淨了外面的罪行,同時得到了神賜的生命,本性發生了變化。開始從世俗區分出來,變為聖潔,這叫“成聖”。
所以,重生、得救、稱義和成聖是人信耶穌後所得到的救恩的四個方面。罪得赦免、脫離永死是得救,接受神的生命、作一個新造的人是重生,從罪人變成義人是稱義,將自己從世俗分別出來歸于神則是成聖。人一相信耶穌,就立即得到這四方面的救恩,並無先後次序之分。但是,信主的時候,我們雖也象重生和得救一樣,一次就得著了義人和聖人的地位和身分,但在實際生活中稱義、成為聖潔則需要不斷追求和長進。
信耶穌不光是追求善行,乃是要得到生命,得到從神而來的永遠的生命。信耶穌不是只潔淨外表,而是要改變人的內心。只有敞開心門接受耶穌、借著聖靈的進駐使我們從靈再生一次,有了神所賜的永遠的生命,人從里到外的脫胎換骨的改變才有可能,才能“活出”而不是“做出”耶穌的樣式來。信耶穌得生命,這是基督教最超越別的宗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