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阅读 信徒从政
    卡尔逊(Charles Colson)著/陈咏译

    谁说政教不能相混?他们读的是那一本圣经?——

    图图主教

    基督徒根本不该踏上政坛?

    时常有人问我,如果我老早便信了耶稣,是否就不会陷在水门事件之中。「当然不会!」我很想这样一囗回答,但是仔细思量一下,信徒虽然知道高超的道德标准,他们仍只不过是人,一样会受试探。其实信徒从政比一般人问题更多更复杂。同时忠於神亦忠於国不是一件直截了当的事。信徒要躲避权势无形的引诱也不是很容易。还有,政治的日常活动经常有些无可避免的妥协,信徒更会感到为难。

    拿绝对坦诚的问题来作个比方。国家的安全有时不只不容许你将事实透露,甚至还需要你撒谎来掩人耳目。我在白宫的时候,一九七一年,季辛吉访问巴基斯坦时,我们告诉记者他患了重伤急需要休养,其实季辛吉已偷偷飞往北京替尼克森的访华之行作机密的准备。

    一九八三年,雷根当总统时,美国进兵格瑞那达,记者听到传言,紧紧追问,白宫发言人却一囗否认并称此是无稽之谈,荒谬可笑。军事机密不能泄漏,否则危及军队的性命。

    今日国防政局之紧张,新闻媒体的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挡架欺骗已成了外交工具,这是连新闻界亦接受为无可奈何之事。ABC电台名人可普尔也承认,政府官员要「准备声东击西……有时甚至撒谎。 」

    政坛的陷阱比比皆是,权势的引诱、声东击西的欺骗,无可避免的妥协,问题之多不胜枚举。既然如此,信徒是否根本就不应该踏上政坛?

    从政的理由

    不,这种驼鸟式的躲避是大错特错。信徒有尽公民义务的责任,有投票选举的责任,有订定法律推行法律的责任。他们应凭基督徒的良心主持正义,而不是以谋党谋派的权势为目的。信徒从政我认为起码有三个理由。

    第一、圣经命令我们要顺服执政的,要为他们祷告。信徒和其他国民一样,有国民的义务要尽。诸如当陪审员、纳税、支持他们认为最有资格当选为公仆的人。

    第二、作为神国的国民,他们有责任在人的国度中彰显神国的公义,正如我们先前已讨论过的,这正是信徒的文化使命。我们应努力使政治不被少数人的利益团体所利用,而是真正施行公义,益及全民。

    第三、信徒有责任在公共辩论中为神国的道德观、价值观作代言人。但凡法制必定是涉及善恶的道德问题,所谓「道德非法制所能推行」之说其实是无稽之谈。法制时时刻刻都在推行道德标准,问题不是法制能否推行道德,而是所推行的是谁的道德。

    法律不过是约束行为的规则,以国家的立场告诉你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我们的社会因有尊重人命的道德观,所以有法律禁止谋杀,强迫佩戴汽车安全带,强迫工厂要有安全措施保障工人的健康和性命。即使美国的谋杀率冠於全球,我们亦不能因此就顺理成章不以谋杀为非法罪行。

    声言道德不能以法制来推行的人士总喜欢举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禁酒法为例。一提到禁酒令大家便想出两个行动激烈的教会人士,一个举起椅子,一个大斩酒箱一面高呼喝酒有害,其实这是极片面的图画。禁酒不是教会或其他个别团体将自己的立场强行加诸大众,而是全国经过长时期的辩论之後,以投票方式大多数人赞成才通过的。

    不错,多年之後,禁酒令越来越难以执行,应运而生的黑社会罪恶也越来越猖狂,以致最後法令之推行沦至得不偿失的地步,遂不了了之。

    大家不禁要问,既有今日何必当初,饮酒无疑只是私事而已。不错,但成千上万的人醉酒以致危害公安那就不再纯是私事了。二十年代禁酒法令之前就是这个情形。当时工人醉昏昏上班的数以千计,因为反应迟钝被机器折肢甚至丧生之事经常发生。而酒吧业之兴起,引起**相应激增,最後是性病蔓延成灾。性病当时是不治之症,好比如今的爱滋病,社会大众怵目惊心可想而知。

    认为禁酒法完全失败的人,没有好好去研究历史事实。禁酒令行之後,工厂的意外事件大大减少,性病蔓延速度下降,而醉酒人数的比率,尤其在工人中,显著激减。直至五十年後到一九七○年美国人民的饮酒量才重新回复到禁酒之前。

    时至今日,醉酒滋事的情形又复趋严重,美国每二十多分钟便有一人被醉酒司机撞死,还有大多数的罪案亦与醉酒有关。谁说饮酒只是私事,不涉及道德?

    信徒的问题不是应不应该,而是如何去参政,如何去影响法制。

    让我们来看一个实例。厄瓜多尔有一位信徒,律师魁斯保博士 (Dr,Jorge Crespo),素来以争取公义保护**为己任,後来也参加竞选总统但没有选上。有一天我们监狱团契的南美区总干事和他倾谈邀请他参加监狱团契的工作。虽然他一向对犯人没有什么好感,认为这些人是罪有应得,但却也没有拒绝加入。待一开始探访监狱之後他对犯人却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怜恤心,後来还当了全国监狱团契团长。

    上任团长之後,他开始调查厄瓜多尔的监狱现状。发现了许多违反人道的情形,有时一个小小的牢房居然塞著二十个囚犯;囚犯的待遇野兽不如,事实上连牢房的狗吃住也比他们好。在女监中,小孩往往与母亲同受牢刑。有的女童则是以雏妓营利的黑党、父母或狱卒的的牺牲品。也有些犯人系因逃避酷刑的威胁,乱肆认罪而坐冤狱。

    魁斯保和同仁们将监狱中的黑暗在报章、电台向民众暴露。同时写信向各监狱负责人进言,将副本寄给政府有关当局。他们这样做是冒著相当的政治风险。

    最後魁斯保有机会在执行宪法之高官面前作长达两小时的见证,申诉监狱的黑暗和囚犯的可怜。官长们听了人为惊讶,这些远离庖厨的达官贵人根本不如民间疾苦。魁斯保作证完毕,副总统向他表示敬佩。「你以基督徒的身份来此」,他说:「 你今日所作的真不愧为一位真基督徒。 」

    因著魁斯保的努力,厄瓜多尔有了一连串的改革。此外他还组织了一群信徒警官以保障警察局的调查,遵循人道而不是用高压暴虐。

    「 基督徒不应容忍不义不仁的暴行,」魁斯保说:「视若无睹保持缄默的基督徒我认为不是基督徒。」

    像魁斯保这种以小小国民的身份向政府机关讨公义的信徒,正是莫沙麻 (Stephen Monsma )所说的:「不是专管闲事之举,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借法律的力量强加诸整个社会,而是因为热烈的正义感所驱使,要人人都得看公平的对待。因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受造,应有人的尊严。」

    信徒在私人的岗位上能为神作见证是不错,做医生的做最好德行的医生;其他如律师、商家、工人、教育家、艺术家等等亦是情同此理。但在政界方面,神往往更兴起特别的信徒去加入;在政坛上,信徒见证的目标就更大了,十九世纪为反对奴隶制而努力的威伯福士 (详见本书第八章 )等人便是活生生的例子。奥古斯丁认为敬畏神的元首乃是神赐给人类的祝福。从政的信徒如果不畏潮流,胆敢为公理而战,不计较个人前途的损益,便是在众人面前为神作最美好的见证了。.

    信徒从政还有许多用武之法。举一个实例,美国乔治亚州参议员南 (Nunn )仔细研究圣经觉得「 赔偿」是圣经一个罚恶的原则,反观美国的法制,却几乎没有赔偿的条文。在这个犯罪激增,民情汹涌要将犯人个个锁起以保公安的时候,南和另一位信徒同事却呈案建议新的判刑标准:危险犯人判牢刑,非危险犯人改以他法御罚,例如以工作赔偿。此案一九八三年经激烈辩论通过,推行之後节省了不少纳税人的金钱,成了一个刑法新模,许多州政府亦纷起学效。

    就是在一般人际关系上,信徒也能替冷酷又现实的政界加上一点人情。水门事件尼克森总统下野之後退居加州,卧病医院,有一个时期甚至有性命的危险。但除了至亲家人,几个挚友和来势凶凶的新闻记者,无人关心无人问津。或说除了参议员哈特非 (Mark Hatfield )。哈在参议院中曾经极力反对尼克森,是尼克森的对头,但当尼克森大势已去临祸潦倒的时候,哈氏毫无张扬,暗中飞往加州两次去探望尼克森。哈氏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我後来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回答很简单:「我要尼克森先生知道有人爱他」。

    有时很小的事也会有出其不意的影响。国会有两位信徒议员,监於政界压力大,危及家庭夫妻亲子的关系,特为同事放映多必逊 (James Dobson)制作的家庭辅导影片。出席的人几乎达一百对夫妇,会後不少还主动去接受辅导。後来一传十十传百,白宫官员亦看了影片,最後该片居然成为军人训练的资料。

    从政的信徒如果不计较利益得失,只求顺服神无愧於良心,则心情往往能得到超乎常人的智慧。英国议员,前任首相柴契尔夫人的亲信阿里逊 (Michael Alison)就是一例。

    阿里逊是在四十年代在牛津念书时信主的。当初他想过要当传道人,後来觉得神呼召他从政。一九**年他被选为议员,由低层慢慢努力最後终於升到领导阶层。一九七九年阿氏被派为北爱尔兰的总管大臣。一九八○年下旬,天主教恐怖份子受刑人在狱中绝食向英国抗议。圣诞前後,第一位绝食犯人已绝食快两个月,生命垂危,举世瞩目,政府进退两难,监狱医师束手无策,向阿里逊请示。强迫犯人进食会引起反抗暴乱,让他自死自灭更是麻木不仁。好几星期,阿氏已经一夜为这件难事不断祷告祈求智慧,当狱中医生来请示时,阿氏得到了解决的办法。

    「请垂死犯人的其他绝食同志作这个决定吧。」阿氏吩咐。同志们如果反对救命,这位兄弟死去,他们的良心负不起这个责任。但若容许监狱当局施救保其生命,他们自己又继续绝食无疑自相矛盾。就一这样,绝食运动和平结束。

    动机正确又愿遵行圣经教训的入时有出人意外的智慧。但这并不保证无往不利。事实上基督徒因为有不能妥协的原则往往比别人有更多的麻烦。但阿里逊似乎颇能处之泰然。

    在政坛上,阿里逊实在是个异数,与反对人士辩论时,他客气有礼,虽然大权在握却不好出风头,只是默默的耕耘。这种作风都是一反政坛的常态,都不是出头的好方法。还有,政坛人士每天张开眼睛第一件事便是看报纸,而阿氏却是以读经灵修开始每天的工作。他说他最大的野心不是求更高的声望。他厌恶政坛上的你争我夺,他只希望做一个尽职的公仆。柴契尔夫人对他完全的信任,他认为这便是他在岗位上最人的成就了。

    这种淡泊的服役心态,外界看来似乎是消极软弱,其实有更大的力量隐藏其中。从政信徒若不为权势所奴役,不为自私自利所左右,他有极大的自由去凭良心来做事。

    信徒与公仆

    但从政信徒也会比别人有更多更大的良心挣扎。身为信徒,他必须顺从神;身为公仆,他又不能违反支持国法的就职誓言,其挣扎可想而知。

    当甘乃迪总统竞选的时候,因为他是个天主**,大家都担心他的信仰会影响其决策,为著镇定人心,他在德州休士顿牧师联会上演说时宣称:

    「 如果我当选总统, 」甘乃迪说:「 ……我将凭良心以国家利益为一切决策的最高指引,我绝不考虑外界的宗教压力或主使。没有任何权柄或刑罚的威胁可以叫我改变这个决心。」

    人心果然被安定,甘乃迪亦果然当选了。自此他这句话成了美国政坛的至理名言,个人的信仰与公事决策无关。

    「 没有任何权柄……可以叫我改变…… 」甘乃迪说。好大的口气,连神都没有权柄?

    你会说,当然啦,不然你叫他怎么办?国家公仆自然不能将个人观点放在选民利益之上,尤其在美国一个这样多元化的民主政体内。一点不错,所以有人便更进一步的下了以下的结论:为著政治之权宜,可以将神的教训完全置之不理,一切服从多数,违背神亦是在所不惜。

    与此刚刚相反的又有另一个极端,有些信徒不只认为信仰要主使政治,而且从政信徒有替天行道之实。而所谓替天行道者就是用政治势力去促进他个人对圣经预言的解释。换言之,自己扮演起神的角色来,孰不知叫圣经预言应验乃是神的事,不是国家公仆的事。

    神授予政府的职责在刑罪罚恶,维护正义保持公安,必要时自然也包括维持国际局势的太平,尽量设法避免不必要的战争发生。这些职责,美国官员就职时都需要宣誓遵守的。纽浩斯说:「国家公仆就职时在神面前宣誓要维护宪政法纪,然後反过来却利用政治的权势去促进个人对圣经预言的解释,这是张狂、背信、叛国和欺骗。」

    以上两种极端都大有问题,基督徒既不应将信仰紧紧隐藏,亦切忌扮演神的角色。那么他究竟该怎么做才能两全其美,才不妥协信仰亦不违反宪法?究竟有这个可能没有?

    有的,如果从政信徒能弄清楚几点基本原则。第一、政府官员切忌扮演神的角色,他的天赋职责是维护公义保持公安,而不是利用政权去达成教会的目的。第二、从政信徒必须尊重各宗教团体的权利,使政府负上保护每一个国民良心自由的责任。

    他不必将个人信仰道德观强加诸社会,亦不必消极的盲从多数,这二者之间有一个折衷的办法,可以对得起良心亦不背弃大众意愿。但凡有涉及道德、政治的大事需要讨论时,从政信徒必须竭尽所能为道德正义争辩,以说服而非以高压强迫为工具,争取最大多数人的同意,努力保障**保障生命保障家庭的完整幸福。

    第三、在这个核子时代,国家有许多军事或其他举足轻重的秘密,不便亦不能为外人道。有时为对付暴政,为保护人质等等,外交官员不能不声东击西的作假以掩人耳目。这种情形,圣经中有一个例子:**喇哈被列入信心伟人谱中,为什么?因为她用谎话保护了以色列的探子。照样,荷兰信徒彭柯丽 (Corrie Ten Boom)女士向纳粹警察撒谎以保护她们所收藏的犹太人。在类似情形之下,相信大多数基督徒都会不加思索的照办。在这个复杂邪恶的世界,有时为著避免更大的罪恶,我们无法可施时只好勉为其难了。国家官员往往会遇到大同小异的情形,如果你需要撒的谎是你良心所不允许的,你便应该辞职。

    以上我们所讨论的只是平信徒参政,神职人员又另当别论。

    圣职人员不从政

    罗马帝国受君士坦丁的影响接受基督教之前,早期教会是劝导信徒不要参政的,因为当时政要必须敬拜皇帝,乃是拜偶像之举 (其实我们应仔细思量,即使今日,这个问题仍直接或间接的存在,何止古罗马而已 )。

    君士坦丁上任後,教会仍禁止神职人员从政,因为他们圣职在身不宜分心。

    在英国史上有一个时期政府亦禁止牧师担任政职。美国殖民时代的元老亦在许多州的宪法中有同样的禁例。此例直至一九七八年,因田纳西州有人上诉美国最高法院,指为削夺圣职人员的民权,才终於废除。但虽然此禁已解,美国以及西方民主国的圣职人员仍保持著不参政的一贯传统,破例的人并不多。

    现任天主教教宗约翰保禄二世亦表示拒绝以政治手段去推广教会的事业。一九八○年,他甚至下令要神父们退出一切政职。美国国会一位五任议员,耶稣会的神父,便一声不响的辞去议员之职。

    但在尼加拉瓜却有三位从政神父拒绝服从教宗的禁令不肯退职,为教会带来**,且大大的妥协了教会的威信声誉。尼加拉瓜政府驱逐宣教士,不容许出版的自由,连天主教办的报纸亦勒令停刊,这种种作为三位政要神父怎能不负责任?怎能自圆其说声言自己从政有理?

    一这种公开的矛盾是从政圣职人员无法避免的。一个人事奉两个主,向著全世界作两面人怎能不破坏教会的见证?

    若有神父、牧师认为自己有从政的呼召,身为国民他们自然有参政的权利。但他们若决定要追求参政,必须先辞去一切圣职,必须清楚的声明他们是以平民身份竞选,与圣职事业无关 (有些宗派,圣职是终身职,根本不能真正辞去 )。

    教会的立场

    若然圣职人员不应担任政职,那么教会又如何?政治辩论、国家大事教会应不应该保持缄默?这是时下最敏感的话题。

    本书前面已经讨论过,教会应负起社会良心之责。多逊 (Christopher Dawson )说,基督教是「 西方文化的灵魂,灵魂去掉,身体使成殭屍。」所以涉及善恶道德之事,教会应该发言,并以圣经的标准衡量社会决策是否公义。

    但这样做法,不是没有陷阱。最大的陷阱就是信徒很容易自以为圣经是在他们的一边,於是他们可谓无所不知,无事不以干涉。近几十年来,许多教会甚至事无大小,无不发表立场书,上至核子战争下至公厕设备他们都有发表不完的意见。新右派则由商业法制至巴拿马运河都设有或褒或贬的算帐记录。当信徒沦落到如此地步,他们懂的事要管,不懂的亦管,总之无所不管。他们不再是信仰的见证而只不过是另一个政治利益团体而已。

    美国天主教主教团的核子战争立场书就是一例。核子武器残忍可怕,发动核子战争自是罪大恶极,这是不言而喻的,何需开大会大肆讨论才得到这个结论?他们的结论若是光止於此也罢了,但他们连美国的预防姿态亦指为不道德。他们这样的指控除非有确凿证据,不然预防本身不可能算为不道德,不过是意味著阻挡战贩暴君不敢造次而已。

    在这个核子时代,权力制衡、国防政策是非常复杂的事。被突击之後还剩下一些什么劫後的选择等等都是必须考虑的。正因为美国声明绝不先用核子武器去袭击别人,一切政策是基於防止和还击 (主教们总能同意这是较为道德的立场吧 ),所需要的力量亦相对比先发动核战的国家要大得多。主教们那种一厢情愿的思想实在是对国防现实和国防策略的无知。指发动核战为不道德无可厚非,但超过这个范围他们便是在讨论他们所不了解的事了。正如一位芝加哥大学教授所表示的,教授个人赞同主教们的立场,但指出他们的结论需要基於事实资料,但这些资料是国防机密,不是主教们可以知晓的。所以美国的国防姿态是否不道德只能是个悬案而不能定为结论。

    天主**克尔克 (Russell Kirk)称这批主教为「乌托邦主义者,对政治的极限无知得出奇。」克尔克参加完这样一个会议,领教过宗教头目天南地北的对他们专业之外的事情大发高见之後,他表示他宁愿向酒吧侍者讨医方也不愿向教会书记领取政治智慧。

    信徒个人和教会全体发表意见有很大的区别。信徒个人可以凭良心随时随事发表意见,但教会整体发表立场必须只限於圣经明明的教训。例如有关生命**之尊重、信仰之自由和社会的公义等。即使这样,教会亦只是在公共辩论中发表圣经真理的立场,切忌超越范围乱发高见妄自尊大。

    与上述的美国主教立场书相迎之下,一九八七年梵谛岗教廷所发表有关生物医学伦理的文件就合理得多。生命的尊严问题在教外众议纷纭莫衷一是,但在圣经中却有极清楚的教训,这正是教会有责任发言的时候。教廷发表的这件文件至今为止是有关人囗繁殖科技之道德问题最有用的讨论。

    政治不是教会的第一责任。教会的主要任务是传福音,施圣礼,训练门徒,信徒父通,以圣经教训教导信徒过成圣的生活。当教会涉及政治时切忌舍本逐末,容许政治活动,冲淡了教会的基本任务。各大宗派都不会忘记六十年代的教训,教会的政治立场宣言越多,教堂座位空得越快。

    个别信徒可以加入党派政治,但牧者却不宜这样做,否则必至妥协自己和教会的见证。信徒和教会无疑都有责任在社会上作光作盐,彰显天国的见证,但要注意以上讨论的局限才不至於讨人厌,得不偿失。在一个多元性的社会,搞政治活动的基督徒摇著圣经,狂妄的高呼「神如此说…… 」只会令人惧怒交加,把你看作暴君教主,最失人心莫此为过。每一个立场,正确的方法是据理力争,如果理由充足,自会博得多数人的赞同,这是民主政体自由国家的规矩。

    神要求的是忠心

    时常有政府官员要和我讨论刑事政策,他们觉得很灰心,监狱越多,耗费越多,犯罪率却有加无减。我向他们建议以赔偿代替牢刑处罚非暴力犯人,既省钱又有效。他们听了都觉得有理,因为我有统计数字支持我的立论,虽然我後来还是会告诉他们,这个观念乃是源自神的诫命,摩西的律法 (详见出埃及记二一~二二章 )

    信徒在神所交托的事上要忠心,至於你的呼吁是否只是对牛弹琴,毫无效果,没有办法将社会沦亡道德扭转,这都不打紧。神要求於你的不是成功,而是忠心,情况不论有多恶劣,神仍是掌握一切的主,这是福音书中的教训。耶稣将神国比作农夫撒种,耕耘撒种是人的事,生不生长都非农夫所能控制。

    神所要求的只是要我们忠心,至於神国能否彰显却是只有神能掌管,这是我在一所出名粗暴的感化院中长达六年的亲身阅历。

    (本文摘自《当代基督教与政治》校园书房出版社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