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纯分析法的缺点
从以上的讨论,引起分析主义是否正确的问题。例如:把新约分成符类福音、约翰福音、保罗书信和其他不同的典型是否正确?要回答这问题,必须比较分析性研究与综合性的性质。分析研究是从某一文学类型(如符类福音)找出一个主题,并以该主题为作者全部著述信念的纲要。用这种方法必会冲淡其他的主题。例如:把符类福音的神学完全以国度这主题为中心,这方式正确吗?或是我们能否以早期基督教末世论这主题来研究福音书呢?这种进路只能适用于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之间,以及这两者与保罗书信之间有极显著的差异时。如果我们避免视他们的研究已包罗作者的全部神学观点,那么这种分析法倒是有其价值。而另一方面,综合法则在检视各个层面,看它们是符合整体架构中的某一层面。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分析法和综合法并非相互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