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督徒生活 基督里的新生命
    【 符類福音 】

    思想符類福音中耶穌對新生命的教訓,首需注意的是國度的性質。我們已探討過國度的教訓與耶穌使命的關系(見第四章的討論),現在要探討國度教訓在每一成員生活中所應有的實際表現。耶穌是否有指出,內在的能源是使門徒能徹底實行這構想的根源?還是期望他們能作成他們自己得救的工夫?我們已探討過符類福音對恩典的教導(見上文有關恩典的討論),其中叫人注意到,假如人能活出神所希望的生活,主要是由神自己開始的。不過,符類福音並沒有記載任何類似約翰著作和保羅書信中活在基督里的特有教導。

    在這些福音書中特別提到這主題的間接經文,唯一需要解釋的,是那些顯示出耶穌門徒將與耶穌本人有密切連結的經文。這些語句被用作證明保羅的神秘主義是出自耶穌教訓的證據。逼迫(參太五 11)和殉道(可 八 35)將因耶穌的緣故而臨到眾門徒,原因是他們與他認同。在差遣十二門徒時,耶穌說︰『接待你們的,就是接待我。』(太十4O)他『真正』的親戚,是那些遵行他旨意的人(可三35)。那些為他的名接待一個小孩的,就是接待他(太十八15)。綿羊山羊的比喻中,那些接待有需要之人的,被稱為就是接待他(太廿五35)。以上這些經文,在在顯示了一種團契的精神,這些思想在使更清楚表明『在基督里』和『與基督同在』教訓的意義上,至少建立了一些基礎,尤其是在約翰著作和保羅書信中。

    【 約翰著作 】

    約翰福音有數段經文,記錄耶穌講到信徒與他自己或與神之間不可思議的連結。這觀念也常在約翰壹書出現。最特出的意念是『住在耶穌里』,或單純的『在耶穌里』。這對認識保羅書信中『在基督里』的觀念,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並使我們從而能明白其意義。

    在講論生命之糧一段,稱凡吃基督的肉、喝他的血的,就常在基督里(『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約六56)。『常在』的觀念,尤其在耶穌臨別的贈言中多次出現。約十四1O,耶穌問道︰『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麼?』他應許門徒,到那**們就知道他在父里面,父也在他里面(約十四2O)。他也為門徒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們也在我們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十七21)。這些經節中,父與子的連結都被視為信徒在神里面生活的樣式。葡萄樹的比喻,在約翰福音十五章里表現了雙重常在他里面的觀念︰『你們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們里面』(約十五4;參十五5)。再者,除非枝子留在葡萄樹上,否則就變為無用。枝子將不能結果子,也必枯干掉下,被火焚燒(十五5-6)。耶穌表白,他自己的生命是他子民生命延續的中心,沒有比這比喻再真實而深刻的了。他甚至說,凡常在他里面的,他們所願的,祈求就給他們成就(十五7)。這種惰況,唯有當基督的意念灌輸在信徒心中時,人才能理解這話的真實。

    此一類型的神秘主義,因同時伴隨人的倫理意念,因此截然不同于希臘的神秘主義。這一點在約翰壹書特別明顯。凡人說他住在主里面,就該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二6)。再者,他也必須遵守神的命令(約壹三24)。住在基督里的,要生發出最高超的愛,因在我們里面的,是神自己那無可比擬的愛(約壹四12)。更需要留神注意的,是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約壹三6)。這呈現出基督徒完全(即無罪)之理想的消極一面。住在神里面所產生的果效,是如此關系密切,以致約翰能夠說︰『住在愛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約壹四16)。約翰壹書出現了極多次『住』的意念(參約壹二 6,24,27,28;三 6,24;四 12-13,15-16),顯示約翰發現在新生命中強調生活能力的來源有其特別的需要。在信徒認同基督上,是一種全然的認同。並且,約翰毫無疑惑地說,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里面』的(約壹二 5;五 2O)。

    約翰福音與約翰壹書的教導型式,與保羅的『在基督里』和『基督在你們里面』的教訓,是極為相近的。雖然約翰的經節,不論在數量上或發展上,都不如保羅的經文(見下文),但因這些經文能十分確定保羅的『聯合』觀念是源自耶穌,所以也極具重要意義,除非我們認為約翰的語句是後來的發展,而不是耶穌原來的話語。然而,如果保羅的概念是那樣獨樹一格,需要我們探究其淵源,那麼保羅的概念也真是富革命性了。可是,我們除了視『住在他里面』這種言詞是源自耶穌親自的話語外,似乎再沒有其他更合適的解釋了。

    我們需討論關于約翰看永生(zoe aionios)為今世之事的特殊觀點。信徒在基督里,現今就已得永生(約三15-16;六40,47)。這新生命的性質,是由信而得的。值得注意的是,約翰福音第一次表達這事,是在談論天國之時(約三 5,15)。約翰福音中的『永生』,似等于符類福音中天國的教導(參可九43-47,該處的『永生』就等于『天國』)

    『永生』和今生之間,並無沖突。約翰福音中之永生,與符類福音所強調國度的現今性信息是相符的。後一情況,我們可說,那指向將來的,也同時是現今的。所以,本質上是『永遠』的事物,也同時成為現今的實際了。『生命』的主題在約翰福音中最為重要,如在約廿31所顯示的。它指向一種新的生活態度,提供了住在基督里的體制。我們得從約翰的二元論立場來研究今世/永生的生命,包括比較什麼是天上的和什麼是地上的。信徒現今所享有之生命,是天上的生命,本質上是屬神的。約翰壹書中,也有『永生』的觀念(參一 2;二 25;五20),其中與神相交的概念就與此深相契合。

    【 使徒行傳 】

    本書敘述早期基督徒活動極多,講論新生命之品質卻極少。除了神呼召人悔改相信,本書沒有對信徒信主後的新生命有什麼指示。不過,聖靈的活動則一再強調他在新生命中的真實性。的確,閱讀使徒行傳給人一種印象,即全書除了講論靠聖里引導生活外,似乎再沒有講論別的什麼了。在這方面,正和約翰與保羅的著述吻合。雖然沒有『在基督里』之詞,『在聖靈里』也只用了一次,但多次提到被聖靈充滿,是因聖靈住在他們中間的緣故。雖然文字上在十九21用了『在靈里』一次(中文作︰保羅『心里』定意),但意義上卻與保羅書信所用的不同。在使徒行傳里,從這個早期教會的歷史是一群被聖靈充滿之子民的歷史,不難看出聖靈充滿和較神秘性質之靈里聯合間的關系。

    【 保羅書信 】

    使徒保羅在說明神對他百姓的救恩計劃方面,比新約其他作者更為詳盡。他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解釋其神學上的結果,有的與其他經卷中相同,有的則不同。

    我們首應注意的,是使徒雖用『永生』一詞,卻並不強調(像約翰著作所強調的)。他的現今真實性,主要是顯在未來的繼承上(參羅二7;五21;六22;加六8)。但是,保羅所強調在基督里的生命,卻強烈顯示是一種今世的生活。我們察驗保羅對新生命之研究,必須不離開像約翰著述中所強調的生活的新素質。

    與基督聯合

    保羅以互補的方式來解釋與基督聯合,他一方面追溯以往,一方面也展望未來。鑒于保羅亟言人之需要(見第二章人與神之關系的討論),他自然關切到神對待信徒生活中犯罪的後果。

    在上下文中,我們注意到他所用洗禮一詞的象喻(關于這禮儀,將在第七章討論)。洗禮所象征的意義,是認同自己于基督的死和復活。最典型的答案是羅馬書六章,不過其他書信也一再重復這個基本觀念。當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羅六3),清楚顯明他是在提醒人注意與基督同死的實情。就像死是歷史之事實,信徒之同死也是某種的歷史事實。換言之,當基督死在十架上時,所有與他聯合的人也已死在十架上了。這隱含著一個事實,就是當一個人將自己信托于基督時,他也立即被認同于死的事實。在你能有份于基督的復活生命之前,認同于死的事實是必須的。

    我們也需注意,保羅並不認為因有一群人都個別認同基督的死,它就提供了構成團契的共同基本條件。保羅的概念是︰團契本身是以團體的概念認同基督的死,且每一信徒也個別認同于團契。他們是被洗進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亦參加三 27)。這兩者之間的重要差別就在這里。雖然信徒是在身體上認同基督的死,但亦包含這死對基督自己也是獨一無二的涵意。為此,保羅講到基督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13)。

    前半句似指『犯罪的肉體』,也就是活在罪支配下的生命,已在基督死在十架時被治死了。根據這一看見,基督徒乃是一群認同于新生命的人,過去支配他們的犯罪的肉體,今天再也不能作他們的主了,因它已被釘在十字架上,雖然這並非意味著從此以後新生命中就一無障礙了。因這事實,就引入了信徒必須逐步成聖的概念(見下文詳論),這過程就是將所有已完成的事實,應用在每一個信徒的每一種經歷里頭。羅六11,在談論受洗歸入基督的死時,保羅發現他應該敦促讀者去思考他們自己是『向罪算(看)自己是死的,向神算(看)自己是活的』。他們需要發展這種心態,雖然這是建立在救贖歷史的事跡上的。向罪算自己是死的,就是除滅那罪的權勢。

    由于前文說到悔改和相信是歸屬基督身體的必要先務,因此我們需問︰洗禮在當眾承認『在基督里』一事,究竟扮演到怎樣的角色?連于基督的死與復活,是在信徒相信的一刻,還是受洗的時候?保羅當然認為是在受洗之時。不過,他是否以為只有藉受洗才可能表示認同?換言之,是否以受洗為連于基督的聖禮?從他沒有在相信和受洗之間另外插入詮釋,無庸置疑地,可以相信他必定否認沒有信心而受洗的有效性。他必不以為外在的禮儀是神藉以賜恩的一種方式。由是我們毋寧確認,信徒是在相信的那一刻,也就是自己的罪身已被釘死的時刻,已經與基督聯合為一了。加三23-27說得很清楚,保羅確信,那因信基督耶穌的,都是神的兒女,而受洗的,也都是『披戴基督了』。就保羅而言,得為子嗣與披戴基督是分不開的。

    保羅說到許多因基督之死而得以結束的事物,它不僅使人向罪死了,向律法也死了(羅七4ff.),他在此形容以前的律法是一擄掠百姓作俘虜的征服者。向律法死是與向神活著相連(加二 19)。我們目前不能輕率地進入保羅看律法為無用的結論(參羅七12),但律法的果效的確使人感到自己是被擄掠的,因為人無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下文詳解)。而今,凡與基督一同釘死的信徒,就已從律法的禁錮中得釋放了。他們的生活為人,已不再受律法的束縛了。

    對世界的看法也相同,因保羅稱基督徒乃是已脫離了『世俗的小學(stoicheia)』(西二 2O)。不論這句話的譯法如何,向『世界』死顯示出在保羅心目中的世界,是最能控制人的。在加四9,他也闡釋同樣的概念,如『儒弱、無用』。這雖可能是指律法,但更可能是因想到加拉太信徒信異教時的生活。與基督同死,指全然與支配人生活的罪、律法和世界斷絕關系。死的比喻也許是保羅神學的初階,因他藉復活主所昭示新生命之必備素質,極深刻地展示了舊生命與新生命之間,壁壘分明,兩不相涉的差異。

    洗禮的象征,事實上最著重于信徒的復活生命。至于死是如何,復活亦是如何,這是兼指團契和個人。教會被視為一個在基督復活時已進入新生命的團契,雖然這必須承認是在每個個別信徒生命中的。復活的經歷,系指團契的共同經歷,這在西三1ff是很明顯的。這一段稱信徒的生命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這是同死的結果。也就是說,生活有了一個新的中心,雖不如舊的熟悉,卻是更加實在的。他們尋求更高的事物,他們的思想型態是更高之型態。復活,也包括生活方式的全然更新。舊的生命必須斷然治死,這是它的歸宿。反之,新生命必須被擁抱。

    保羅以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來比喻基督徒更新的過程(西三9ff.;弗四22-24)。這觀念導入成聖的程序,亦將與下文討論。對這一點最應注意的,是一種明確行動與繼續過程的結合。由于基督復活這一歷史事件,教會乃由復活基督所統治(即在天上),但他的復活生命要不斷在地上見證自己,需藉由信徒身體的漸進成聖來實現。

    在基督里/在靈里

    由認同的觀念很自然地使人聯想到,要對保羅所強調的另一特性——即基督的內住——作一探討。他有時稱信徒在基督里,或在聖靈里;有時又稱基督或聖靈住在信徒里。其實這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相補足的,其間並沒有沖突或矛盾之處。

    我們要先注意保羅的『新造』概念。這是當信徒『在基督里』所產生的結果(林後五 17)。保羅使用現在式的動詞(『他現在是新造的人』),乃是指所有『在基督里』得蒙新造,是一個即刻、當時的事實。這詞句是指一種根本上的改變,在一個人變成基督徒時的改變。不過,『在基督里』對『基督徒』言,遠比任何一種詞句所能表達的意義更深、更廣。因他深刻表示,凡發生在基督身上的,那在基督里的都受同樣的影響。信徒能成為新造,是因基督得著了新造。不過,保羅所說的新造,到底是什麼意思?『在基督里』的確切意義又如何?

    由于他所說的新造是現在的事,不是單指將來的實體,因此我們應先判定信徒被稱為『新造』的確切概念是什麼。無疑地,這新造必連于過去的歷史事件,即耶穌的死與復活(參林後五15)。只是,他並不是按一般人的方式來處理耶穌的歷史事件(『雖然我們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林後五16)。他從基督的死所看見的,超過從耶穌以人的身份而死所看見的。他也看被敵對的屬靈權勢所支配的舊造已經死亡,以及一個凡事以基督為中心的新造已經顯露。

    有人以為教會就是新造世界的原型。照這說法,教會就不能被看成是教會組織的團體,而是一群共同享有以基督為中心而生活的一群人。新造,包含了新的生活原則、新的道德觀念和新的思想型態。這不僅影響個人,也影響到整個團體的共同概念。保羅論到神在基督里與世界和好,這世界似指世界的秩序。他看舊有的秩序,就基督徒言,是真的已經過去了。不過,這不是指現存的世界秩序有任何可見的改變。在保羅的觀念里,每一個繼起的基督徒團體,都能定楮在十架上,並知道這悖離神的舊有秩序,已經有效地被拆除了。

    按這樣一個已經存在的新造的背景,我們理應探討『在基督里』更豐富的涵意,因為對新造的認識只發生在那些『在基督里』的人身上。在現實歷史情況中,從實際與潛在的顯然對比來看,我們若要了解『在基督里』的意義,便需研究這兩者之間這種張力的情勢。

    為了解保羅『在基督里』的確切意義,產生了許多對這詞意的不同解釋。有人以為這是神秘主義影響使徒的明顯證據。另有一種理論主張,介系詞『在……里』(en)必須看作是指它的位置,但這只有在基督被看作是一種彌漫萬有的靈時才有可能,也就是說基督是信徒存活其間的某種屬靈氣氛。我們不應認為保羅和他當時的東方神秘主義有相同的觀點,因這明顯顛倒了保羅神學中的道德架構。一個在基督里的信徒,不是專為等候被帶入一種狂恍的屬靈境地,而脫離了實際生活的過去與未來。當人『在基督里』,他就經歷了道德上的轉變。這種解釋的長處,在于能成功地將現在的道德行動,解釋到耶穌過去的歷史之中,但也有弱點,就是把基督的位格溢流到聖靈的位格中去。這種解釋所根據的,是一個不完全的基督論。

    所有對保羅『在基督里』的解釋,都需將歷史的基督與現今的經驗結合起來解釋,否則就無法通過他人的考驗。不過,上述的道德神秘主義的解釋,不是唯一的神秘式解釋。另一種看法,以『在基督里』即『在教會里』,因此新生命就是藉由教會而來的。他們認為,屬于教會的信徒,就是屬于基督的身體。這樣,『在基督里』就以教會組織的方式來詮釋,而每一個信徒也就藉著參與教會而實際分享神的生命。這種看法通常都是以聖禮的進路來看待教會的功能。新生命就是活在社團(不是個人)新標準中的生活可在基督里』是以社會的觀點來看的,但只在基督徒的社會——教會——中有效。這種看法主張,我們應以嚴肅的態度來看待歷史的耶穌和信徒社團間延續的關系,也就是說,教會是道成肉身的延伸。但由于這看法奠基于假定保羅乃極富神秘主義色彩者,因而掀起了許多辯論。

    另一些解釋保羅思想的人,寧願把重點放在正面的行動上。對『在基督里』的涵意,他們寧可從基督與信徒的聯合行動來看,而不願從本體上的合一來研究。他們認為,當人『在基督里』時,是被帶進了對基督的服事里,因此這經歷和神的召命無法分開。然而,這看法並沒有顧及新造的現今事實。它只是朝向那些『在基督里』的目標邁進。它完全的顯明,只能在未來發生。

    另一種立場認為,以前奴役世人的那些執政、掌權的,現今已在歷史中被擊潰了,因而產生了另一種新的情勢。因此,『在基督里』是一種新的情況。這觀點與受新生命的感召不同,因它太集中注意力于從敵對勢力的轄制中得釋放的新環境。這個新情況是指信徒現今不再受惡靈的控制,乃受神靈的管治。『在基督里』是仍在神仇敵的世界中,但不再受仇敵的轄制,耶穌就是最好的榜樣。這種解釋有一個長處,即認為『在基督里』這概念是現今的狀況,也包含了整個的創造而不用假設新形勢。基督徒成為擁有他們前所未有的自由的人(參羅七25)。

    我們已經研究過對保羅特殊表達的不同意見,在此應對他的用法作更詳細的研究。我們雖不能確定en(在……里)已包含了一切意義,但至少有時可有憑藉的意念,如『藉』(『因』)基督耶穌成聖(林前一 2);藉基督稱義(加二17);靠或藉主耶穌求(帖前四1)。有時保羅又用作普遍的意義,如致候詞中的『在基督里』(羅十六3),這幾乎是代表『基督徒』身份的有力表達方式。以上的例證雖然已夠多,但若能設定某些與基督合一的概念,或許其意義就更加豐富了。

    在試圖為保羅『在基督里』的經節分類時,我們發現他有二種主要的表達方式︰第一類應用于人;第二類適用于抽象事物。第一類首先注意到『神在基督里』,它是解釋『在基督里』的關鍵所在。保羅的意思是,在歷史上發生的基督使命的實現,乃是神的作為(羅三24,因基督耶穌的救贖;西二 15,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羅八39,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原則亦可同時應用于信徒,只是有截然不同的重點罷了。信徒在基督里的事實,是保羅思想最具特色之處(參羅八1;林前三 1;林前十五22;林後五 17),和『神在基督里』有相同的層面,亦即合一的概念,這引至對行動作為的認定。

    一個特殊的例子,是使徒對自己使徒職份的觀點。他在皈信者中的事工(林前四15);向他們講道的態度方式(林後二 17;腓二 1);在他們當中的勞苦(羅十六 3,9,12);像犯人一般的處境(腓一13);他的軟弱(林後十三4)和剛強(腓四13),都看作是『在基督里』。當保羅講到整個團體『在基督里』時,他也同時強調個人(參帖前一 1;腓一 1;帖前二 14)。所有對個人是真實的,對團體也是真實的。然而,保羅對這二種概念是否在他心里作了區分,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類『在基督里』的例子,是指抽象性質的。如一個基督徒的聰明,是由于他『在基督里』的素質(林前四 1O)。保羅稱自己『在基督里』,等于說自己的整個生活形態都在基督里的管治之下(林前四 17)。屬靈的財富被描述為『在他里面』(林前一 5)。信徒的目前生活,是『在基督里』的生活,這是為了與非基督徒所過的生活有所區別。後者既陷在與神隔離的世界的政權之中,基督徒則是在另一完全不同的政權之下。保羅在此的教義非常清楚。基督徒在現今世界中,除了『在基督里』,沒有其他選擇。舊人怎樣『在亞當里』,新造也怎樣『在基督里』。在基督降世之前,萬物都因亞當的悖逆而受了不利的影響,因此唯有新造才能擺脫那些傷害的影響(參羅五12ff.;見第三章有關亞當神學一段)。

    以上討論都未提到同義詞『在聖靈里』這片語。保羅用這片語,是為使人明白他怎樣看基督徒現今所處的新地位。有人把基督和聖靈等量齊觀,宣稱今世靈意化的顯現已取代了基督的位格。有人則認為這種基督論有所殘缺,但根據林後三17(『主就是那靈』),基督確實幾乎等于那靈。這類主張,我們已在第五章討論過。本章著重討論它與『在基督里』主題的關系。按經文顯示,保羅看基督徒的生活,是被聖靈管治的生活。基督徒『不再在肉體中』,而是『在聖靈中』(羅八9)。由于保羅在同段上下文講到的聖靈,事實上就是基督的靈,因此無可避免的結論是︰『在聖靈里』和『在基督里』必然是同一件事。所以,一切在基督里所產生的確實改變,也唯有藉聖靈的工作才能完成。

    有鑒于此,我們會問,保羅所認為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和聖靈現今的作為之間的關系如何?他是否看聖靈為繼續在地上施行救贖計劃的基督?經歷聖靈,是否就是團契在經歷基督?無疑地,依保羅看,從神在基督徒身上繼續的工作來說,基督與聖靈之間並無區別。基督既已升天,他唯有藉聖靈住在信徒身上(所以『基督在你們中間』和『聖靈在你們里面』可以互換,見下段討論)。不過,假如保羅沒有區分二者的功能,他也並沒有因此混淆了二者的屬性。或許我們可以說,『在基督里』是靜態的,是新造的根基,而『在聖靈里』則是動態的,是以無比能力導引新造出現的。後者的現象,使我們清楚看到那在新造背後的,不是一種非位格的能力,而是具有位格的神的靈。

    保羅以這二種方式講論,目的是要讀者認識到,藉著聖靈他們就能與活在歷史中、但現今已高升的基督連結。這種『在基督里』的連結是如此真實,以致不必擔心讀者會誤解他的意思。但這不是因為當代已有這類話語使他們不致誤會,而是因為他們曾和保羅一樣,經歷了『在基督里』與他聯合的真實經驗。這就是使基督徒經驗如此獨特的因素。

    內住的基督與聖靈

    保羅對基督與信徒關系的認識是這樣豐富,以致他在『在基督里』之外,又以『基督在你們里面』來補充。同樣,『在聖靈里』也有內住的聖靈作補足。這些觀念都不是由信徒控制的,而是由另一種力量來管制的。它比任何別的形式更主動和積極。它在表現上雖和新生命極為類似,但仍有其不同的特點。

    加二2O︰『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顯示保羅意識到內住的基督。這內住的基督已取代了釘十架的我。不過,這不是保羅特有的經驗,而是一般人正常應有的現象。在弗三17中,保羅祈求神讓以弗所的信徒能明白同樣的經驗︰『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里』。他論到神揀選人來明白這奧秘時,稱︰『基督在你們心里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保羅知道他所稱為奧秘的這觀念不易被人了解,但卻知道這是個不折不扣的真理。這段經文極富意義,因它也具有共同的性質,可以應用在信徒團體上。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上,保羅質問道︰『豈不知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里麼?』(林後十三 5)在羅八9,保羅稱基督之靈的內住,也是所有信徒都應有的經歷。

    與內住之基督密切連結,且幾乎不能區分的,是聖靈內住的概念。事實上,書信中提到內住的聖靈比內住的基督更多。典型的一段是羅馬書八章。不過,保羅的所有書信都傳述聖靈恆久在信徒心中作管理的工作。他對羅馬的信徒說︰『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八9)。『屬肉體』與『屬聖靈』的相對用法,是保羅論述的特色,對正確認識內住聖靈的觀念至為重要。這隱含了一個全然不同的生命原則的意義。就某種意義而言,神的靈佔有了信徒,成為聖靈的殿(林前三16;六 19)。聖靈在他們里面的同在,是他們得位份、產業的保證(林後一22;五5),是聖靈與信徒的心同證他們是神的兒女(羅八16)。保羅甚至認為,他自己正確的判斷都是因住在他里面的神之靈感動所致(林前七4O)。

    使徒保羅從未在基督的作為與聖靈在信徒心中的工作之間,作重要的區分。內住的基督,只有靠賴內住的聖靈始能行事。不過,我們必須注意,當保羅提說內住的基督時,他唯一指的是復活的耶穌,此外不作第二人想。保羅的神學思想,從未規避歷史的耶穌與內住基督之間本質上的連續性;當他解釋『基督住在你們里面』時,對這二者總是公平對待的。同時,保羅這『內住』的術語,也沒有人敢認為是可以輕易明白其精確涵意的。

    有人從神秘的觀點來解釋它的涵意。假定基督內住的意義,是把人升到一個更高層的存在空間的意思。簡言之,就是人的生命中注入了神的生命。當程度到達極限時,人便被神性化了。就我們所認為的,只有當我們相信保羅所說的基督在我們里面的意思,是講到神那非位格的生活原則注入到我們里面,並且佔有我們;這樣的神秘觀才能站得住腳。這種『內住』的概念是嚴肅的,但這種說法對保羅來說是公平的嗎?它的根本弱點在于把基督非位格化了,它把他變成僅僅是神化的注入而已。若不強調基督的位格,保羅書信中的許多經文都將喪失它應有的能力。保羅從來沒說,這是某種神生命的流出住進我們里面,而是說基督或聖靈住在我們里面。另一個弱點是,這種神秘的解釋是根據人已具有與神相同性質的假設,也就是說,它根據了一種並不充分的人論來發展。

    其他詮釋保羅這種『內住』經節的人,當然有不同的見解。他們認為,保羅的實踐性大于神秘性。撇開這種類似神性化的人性改變的看法,他們堅持以保羅是想到一位客觀的基督︰在我們外面的基督,他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完全的獻祭行動,如今藉著我們的信心而變得意義非凡。這種看法,差不多等于是說基督因信住在我們心里。正如神接受了基督,他也因此接受了相信他的人。根據這種詮釋,基督總是藉行動彰顯他的同在,而不是某種神秘的注入。只要信徒主動地順服,便等于是基督內住他里面。于是,基督徒的生活被視為是與基督的合作行動。有人反對這種看法,認為這並非保羅『基督住在我們里面』的概念,這類批判頗值得注意。我們應稱贊此看法保持了位格的基督實際內住的同在,但它並未解釋保羅『基督住在我們里面』的意思。

    在上述兩種意見之間還有另外一種看法。他們視內住的基督是以屬靈能力的方式來說明的。換句話說,內住的基督被視為內住的聖靈,他時時在大能中運行。保羅對福音的觀點,即是集中于這大能上(羅一16)。基督徒的原動力直接由神而來(弗三 2O)。這意思是說︰住在里面的基督造成能力生活的結果。神在基督里的大能,如今已經垂手可得了。那里有神的靈彰顯出能力的生活,那里就有基督內住的憑證。如果我們看聖靈就是基督,那麼這種說法就容易明了了。然而,這里的問題是︰我們如何保持基督的真實位格,而不致變成神秘主義的屬靈化呢?

    在最後的分析,我們必須承認無法得知保羅對內住基督的確實意義。不過,保羅並沒有顯出他怕讀者把握不到他的意念的跡象。他認為,他們能立刻抓到新生命中『基督在你們里面』的概念。一切的生活都需從此以基督為中心,而保羅的讀者也能體會到,只有藉著聖靈大能的運行才有可能。這絕不是神性化,而是信徒已被擺在一個不斷倚靠大能的地位上,全然不再以自己為能力的來源。

    歸入基督

    從保羅的觀念中看到『歸入(eis)基督』與『在(en)基督里』的意念並列,並不足為奇。羅六3出現『受洗歸入基督』,似乎是說洗禮是我們成為『在基督里』的條件。如此,則這兩個關系于基督里新生命的表達方式,本質上就沒有什麼區分了。另一段聖經,是把『在基督里』和『與基督』密切關聯。如果後者的意思是指集體的概念,那麼『歸入基督』的意思就不僅是歸入基督徒的團體而已,它也必須包含對基督位格的認同。在加三 27更為明顯,在此把受洗歸入基督連于取消社會、種族與性別的歧視。本段經文也是把『歸入基督』與『在基督里』並行,而沒有清楚區分。凡在基督里的人都『成為一』的強調,加重了『歸入基督』套語的集體性質。

    受洗歸入基督的概念,也出現在林前十二13,雖然『歸入基督』在此是用『成了一個身體』*錮幢硎盡U饉得髁聳Х櫚南詞槍槿胝饃硤宓鈉鸕恪6硤澹 虼 降慕袒幔 桓黽 系惱澹灰虼恕汗槿搿eis)一字在句子中的力量必須給予十足的份量。林前十2『我們的祖宗』也都『受洗歸了摩西』這句難解的話,曾有不同的看法。由于以『歸了摩西』和『歸入基督』作比較,有人認為不過是像跟隨摩西的意思而已。因此,類似的基督教套語也都等于『奉基督的名』的意思了。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歸了摩西』的說法並非常態,而是根據基督徒與基督聯合的構想而有的。

    我們必須注意,將『歸入基督』和洗禮相連,不是在『信』以外保證洗禮會附加任河魔術性的意義,因為保羅從來沒有提到這類的話。事實上,他在這個起始階段對聖靈工作的堅持,足以表明信心是必須的,因為信心和聖靈在個人身上的運作是牢不可分的。

    披戴與脫去

    放棄舊生活擁抱新生命的過程,是成聖的主題(我們將在下一段探討),不過也有一些地方是屬于新生命主題的,尤其是在保羅書中出現兩次的『披戴』(也就是『穿上』,羅十三14;加三27)。我們應探討『披戴基督』與『在基督里』,以及基督在我們里面的關系是什麼。

    羅十三 14明顯表示,披戴基督是受肉體和私欲支配的對立。這是說穿戴上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使自己一切的行事為人與基督相稱。這里的『披戴基督』並無神秘性的暗示,反而可以看作是接受基督徒生活原則的一種隱喻。但是加三27卻有更多的涵意,因它與基督徒的洗禮相連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這是象征新受洗的人穿戴了一件新衣服——基督。再一次我們看到聖經將新生命對比舊生命。這種意義與羅六3受洗『歸入基督』互相交映。它幾乎是說,受洗的人被洗進一個新的領域,而在象征上就像是披戴了基督。

    使徒保羅也在其他地方運用『披戴』的暗喻。他說到基督徒要『帶上』兵器,要『穿戴上』全副軍裝(羅十三 12;弗六1O),或『穿上』不朽壞的或不死的(中文作『變成』,下同,林前十五53-54)。這一切都在暗示一個新的情況或新的邁進。循著這條路線,我們就注意到保羅提說穿戴新質素或新人的典型經節(弗四24)。他的意思不是說在舊人身上加上新人,而是實質的變化。這關聯到心思的更新。它的模式不是在彌補『神的形像』的缺乏,而是以公義和聖潔的方式來表現;這在舊人的本性上是全然不可能的。西三 12『存』(原文作『穿上』)的過程,與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和最重要的愛心等德性相連。

    保羅究竟是要促進人性的天然本質,或是要信徒領受從未經歷的基督徒特殊素質而作為基督徒生活的新準則?似乎是後者較為可能,因它較契合『披戴』的暗喻。在基督里,信徒蒙召去擁抱這些被視為當然的德性。一個人在『在基督里』以前,當然也會有憐憫的行為,但基督徒的憐憫(其他德性亦然)卻成為他心中一種恆久的態度。

    保羅不能只想到『披戴』一種新的素質,而不著重『脫去』舊有的必要。消極方面和積極方面都同樣重要。事實上,消極面往往襯托出新素質的積極方面。這類的經文有三處。在羅十三12,勸慰讀者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顯明脫去與披戴是同時的,也是一體的兩個方面。光明和黑暗是絕對互相排斥的。基督徒的生活,就是要脫離原以為完全自然的一切行為。

    在西三 5ff,保羅提供了一系列惡行的清單,要基督徒『治死』它們。清單中包括心思上的罪,如污穢、惡欲和貪婪。把這些治死的意思,又一次是屬于人類智識狀態的根本解決方式,也就是等于一次道德的革命。舊人性及其行為必須斷然除去。但保羅的意思是否說,每個人在穿上新人以前必須先脫去舊人?若是這樣,那將給每個人帶來沉重而難擔的擔子,也會給那些對保羅思想作過合理研究的作品一大耳光。唯一合理的詮釋,是以『披戴』與『脫去』為一個行動的兩面。只有在擁有新人性之時,舊人性才能被治死。使徒保羅沒有說,這個『脫去』是一勞永逸的事,只是在一個理想的意識上可以這樣說(參西三9f,這地方的脫去是過去的行動;弗四22f.也有可能是指一件過去的事,而不是命令)。簡言之,它是一個過程,成聖的過程。

    弗四 22ff.這段平行經文,也敦促人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與從前的生活方式。所舉的例子,如謊言、生氣、偷竊、閑懶、污穢的言語等等,都是態度與行為的有趣組合。這意思是說,這類行為不屬于新人的素質,它們是完全相悖的類型。此外有一句具有特色的話,就是使聖靈擔憂的話題(弗四3O),它的意思是︰凡擁有新人性的,若仍繼續表現出上述的惡行,就是在使聖靈擔憂。只有藉著內在的聖靈才能有這新人的品格。因此,擁有新人性的人必須在重回舊人生活的舊路上,對聖靈的感動和提醒保持高度的警覺。

    【 希伯來書 】

    令人驚訝的是,希伯來書很少提到與基督聯合或在基督里的話。它幾乎全部都是客觀地談到基督過去『為我們』所作的,以及如今仍在『為我們』作的,而不是提到『在我們里面』的。的確,在這種思想的領域里,本書作者與保羅之間有顯著的不同。來三14提到基督徒(就是那些將起初信心堅持到底的)在基督里『有分』(metachoi)。有人爭論這段話是否和保羅的『在基督里』的意思一樣。這段經文,是在表明基督和他子民之間的密切關系。三6說︰我們是『他的家』,有屬格的意思。因此,我們若把三14解釋成與基督『聯合』的意味,那就更符合文脈的意義了(因metachoi的屬格帶有和七十士譯本和通俗希臘文屬格相同的意思)。

    當我們在保羅與希伯來書之間劃出一道分野線時,並不是說兩者是對立的。我們足可認為,兩位作者各自對付自己所面對的不同問題。在人尋求神的進路上,希伯來書把重點擺在敬拜者在神那里有位辯護者,使他得以與神親近的這事實上。Metachoi這同樣的字匯在六 4再次出現,提到那些嘗過天恩滋味『又于聖靈有分』的人(也是屬格genetive)。這點與保羅的『在聖靈里』頗有異曲同工之妙,不過也沒有神秘性的暗示。這似乎是說,那些擁有聖靈的人,也被聖靈所擁有。另一處且唯一和保羅內住概念一樣的,是在希伯來書結束,求神裝備讀者,藉著耶穌基督在他們心里行他所喜悅的事的祈禱中(來十三21)。不過,此處經文是在強調行為而不是內住。

    【 新約其他書卷 】

    在彼得書信中,雖然彼前五14的結束問安里,有『你們在基督里的人」字樣,但保羅『在基督里』*鍶錘噸鉭諶紜A硪淮Τ魷終庵鐘鍤降奈ㄒ壞胤絞潛飼拔O,彼得在此提到神『在基督里』召他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這里的公式是憑籍用法),與彼前三16指『那誣賴你們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意思即基督徒)所說的話。

    彼得後書未提及住在基督里或基督住在我們里面的話。我們已提過(見上文恩典段),有人認為彼後一4有原自希臘吸收神性的意念。然而我們發現,人的神化概念在彼得後書根本找不到支持地方,新約其他部分也沒有。這與保羅『在基督里』的概念全然不同,他從未有什麼神化的意思。在彼後的經文中,與神的性情有分是和世界的敗壞相對立的。這似乎是說,信徒不再有分于世界的敗壞,而是有分于從神而來的性情。或許認為彼後是使用異教的術語,然後把他轉化成基督教架構有意義的概念來得更合理些。猶太書1節有『在父神里蒙愛』和『為耶穌基督保守』的句子,但這不是指神秘性的聯合。啟示錄也沒有在表面上提到這種概念,但全書可見基督和他子民的親近。不過,信徒在基督里聯合的概念是從缺的。

    從這些研究中可以看到,住在基督里或在他里面幾乎完全出現在約翰與保羅的文獻中。由于這點是最深邃的神學反映,那就無怪乎與基督聯合的這種意念顯得如此突出。這提供了我們對早期基督徒追求成聖的了解,下文將再討論。

    在這些書信里,都有保羅對『脫去』意念的痕跡。希伯來書表明有些事必須避免,卻沒有特別臚列道德上的清單。對成聖的追求(見下段),意含現今存在的不完全。屬靈的運動員需『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十二1)。同樣『脫去』的意念,也在雅一21出現︰『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余的邪惡』。彼得警告基督徒,不要再『從人的情欲,只從神的旨意(彼前四2),接著就列出不可再犯的邪惡清單。

    我們在啟六11也看到『披戴』的意思,在那里聖徒呼吁伸冤,便有白衣賜給他們;這詞也同樣用于十九8的新娘。這些地方的『披戴』(或『穿上』)並未和『脫去』相連,但卻有更深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