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里夸勝、並借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在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這事誰能當得起呢。"(林後2︰14/16)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讀以上經文的時候,有人會問︰"基督所有的應該都是好的,但為什麼好的還讓人死呢?既然能讓人死,為什麼又說讓人活呢?這既讓人死、又讓人活的香氣豈不是一種矛盾?"
這個疑問,如何去回答呢?如果僅看字面意思,確實好像是矛盾的,如果我們繼續讀幾節經文的話,弟兄姊妹們就會容易明白的。
經文一︰"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做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又說︰'做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倒;他們這樣絆倒也是預定的。"(彼得前書2:6/8)
1、對于信的人(彼得前書2:6)
基督是石頭,而且在信的人為寶貴,因為舊約先知早已明言︰"看哪!我在錫安放一塊石頭,作為根基,是試驗過的石頭,是穩固根基,寶貴的房角石,信靠的人必不著急"。先知以賽亞既已這樣宣告,彼得又引證,說明"房角石"對信的人確實寶貴而可靠。
2、對于不信的人(彼得前書2:7/8)
首先要明白,這石頭已經做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不論人信還是不信。也就是說,即使人不信,也不能使這塊石頭失去其寶貴的價值。他依然是神揀選、所寶貴的,且已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房角石就是建築房屋時兩邊牆壁連接的根基,是房屋最吃力的地方。匠人,在此指不信的猶太人,他們的不信,對于主耶穌來說無任何虧損。
其次不信之人的結果,使這塊石頭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他們不僅不能靠他得堅固,反而因他跌倒。在此的跌倒,不僅是跌倒,乃是"跌碎",因為"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馬太福音21:44)也就是說,這些人拒絕耶穌、不信耶穌的結果,不只是在真理上絆倒,更無法逃避滅亡的悲慘。
再其次明白跌倒的原因在于不順從。不順從的人,則將基督的救恩看為愚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聰明反被聰明誤"或"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而在道理上跌倒,則是在神的話語上站立不住,經不起神的審判,因為"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翰福音12:48)
經文二︰"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3:17/19)
神差遣他的兒子降世,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叫世人因他得救,如果要定世人的罪,就不用差遣他的兒子。是不是世人都得救了?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1、人的選擇
一種是選擇相信,相信的人就不被定罪。另一種則是選擇不相信,而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2、人的結局
信的人結局是永生,因為信子的有永生。不信的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通過以上分享,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能否明白基督的香氣能使人活,也使人死的原因吧。所以,神原是藉著我們所發的馨香之氣,叫一切聞見的人都可以得救。如果他們听見我們所說的話,看見我們所有的生活,因感動而悔改信主,則他們變活了,成為了得救的人,反之則事與願違,不僅不能得救,反而因硬心不信,不愛光愛黑暗,便被定罪,成為滅亡的人!
由此可見,香氣是一樣的香氣,卻因人的信,產生兩種不同的結果︰得救和滅亡。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從我們身上發出基督的馨香之氣,關乎著聞見之人的最終結局,不能不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它可以直接導致人的活與死,在這嚴重的後果中,我們總應當到處顯揚基督的香氣,不然我們便辜負了神的托付,便失去了基督徒的價值,便放棄了我們在這個時代中當盡的分。可見我們傳揚救恩、見證救恩,散發出基督的馨香,對接受的人來說就是"福音",讓人活,是他們拯救和依靠的磐石;對拒絕的人則是"禍音",成為他們被定罪的原因。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既然我們知道作為基督徒一定能夠發出馨香之氣,但究竟什麼是基督的馨香之氣?借著以下的見證,能夠給弟兄姊妹一個感性認識,願神同在!
一、逼迫中的馨香之氣
公元64年,當羅馬皇帝尼祿(Nero)在位時,羅馬城發生一場大火,延燒了六天六夜,全城絕大部份焚為灰燼。謠言傳出,放火者是尼祿王本人,于是引起羅馬人對皇帝的憤慨;為了轉移百姓的怒恨,尼祿便嫁禍于人,將焚城巨禍歸咎于基督徒。雖然這是捏造的控告,卻有無數基督徒被捉,遭到殘酷的逼迫。有些人被縫在獸皮里,任憑猛犬撕成碎片;有的女人被綁在野牛後面,拖曳至死;入夜以後,基督徒一個個被綁在尼祿庭院的火刑柱上焚燒,凡是恨惡基督徒的羅馬人可以自由進入庭院參觀。在這同時,尼祿王本人則駕著馬車在庭院中繞行,邪惡地享受這幅殘忍的景象。
根據傳說,使徒彼得與保羅都在尼祿逼迫期間相繼于羅馬殉道。據說,彼得是倒釘十架而死,在行刑前,他要求將十架倒置,因為他認為自己不配與他的主以同樣方式去世。身為羅馬公民的保羅,則被斬頭而死。
但借著使徒的殉道時所散發的馨香之氣,卻讓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以弗所書2:20/21)
二、獻給主的馨香之氣
公元68∼161年,羅馬帝國尚沒有對基督徒作全國性的逼迫,只在某些地區分別處死基督徒。這期間最著名的幾位殉道者讓人永遠銘記︰
依格那丟(公元67一110年),是在皇帝的命令下被 b u,被宣判投入羅馬的野獸籠。他早已渴慕這份將生命獻給救主的榮耀,因此他說︰「願野獸急切地撲向我,否則我將激動它們。來吧,群獸們;來吧,撕裂和踐踏,碎骨與斷肢;來吧,惡魔凶殘的折磨;唯讓我得著基督。」
坡旅甲是經使徒親自帶領的最後一位信徒。他被 b u後,被帶到士每拿的競技場中,場內坐滿了觀眾。由于在基督徒的敬拜場所中,沒有神像的設置,異教徒認為基督徒不信神的存在,控告他們是無神論者。羅馬地方官提醒坡旅甲,既然他年事已高,不如藉著與重眾一同吶喊「除掉無神論者」以表示自己的悔悟,坡旅甲直視著眼前的群眾,用手指著他們喊著說︰「除掉無神論者!」
接著地方官對他說︰「辱罵基督,我就釋放你!」
但坡旅甲回答說︰「八十六年來我事奉他,他未嘗虧負過我,我怎能咒罵這一位曾經拯救我的人?我是基督徒,他是我生命中的王!」
于是地方官向群眾宣布說︰「坡旅甲承認他是基督徒了!」
群眾喊叫說︰「把他燒死!」
立時,木材堆集了起來,坡旅甲請求不必將他捆在火刑柱上,他說︰「就讓我這樣吧,因為那加給我力量的必能幫助我堅立在柱前,無須用釘子將我釘牢。」于是柴堆被點燃起來,當火焰吞噬坡旅甲之際,他大聲禱告說︰「主啊,全能的神,基督的父,我贊美你,因你使我配在此時此地加入你見證人的行列,得以分嘗基督所飲的杯。」坡旅甲于公元156年殉道。
游斯丁(公元100一166年),是一位哲學家,他與另外六位基督徒一同在羅馬被鞭打後斬首,他以喜樂的見證面對死亡。他最後的話是︰「我們不求別的,只求為主基督耶穌受苦;因為在基督審判台前,這將帶給我們救恩與喜樂。」……
真的,"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12︰24下),"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哥林多前書15:36下),這才是真正散發基督馨香之氣的核心︰死和生的問題。
首先,如果我們要活,我們就必須死。除非通過死進入屬靈的生命,你、我、任何人都沒有屬靈的生命。人必須首先經歷神的靈使人枯干的大能,然後才能認識 使人復活的作用︰"草必枯干,花必凋殘,因為耶和華的氣吹在其上。"(以賽亞書40:7)
其次,愛惜自己生命,必先喪掉生命。我們要保守生命,就必須交出一切。"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約翰福音12:25上),除非你把每一件事交上放在神手里,否則就絕不能得到聖靈的生命、盼望、喜樂、平安和天堂。當你願意不保留任何你自己的東西,你必要得著在基督里的一切。如果你要你最寶貴的東西被神保留交給你,你就要將它棄絕。
再其次,我們要找到自我,就必須失喪自我。"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翰福音12:25下)你必須全然放棄為自己而活,然後你自己必要存活。為自己而活的人並不是活的,他失去了生命的本質、愉悅和冠冕;但如果你為其他人、為神而活,你就要尋得生命。"你們要先求 的國和 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
最後,只有自己死了,才能散發馨香。如果你希望自己成為別人得生命的途徑,你就必須要按你的限量向自己死。就如我們剛才所分享的見證者,哪怕他們不會講道、不唱詩歌、不去禱告、沒有恩賜、沒有口才、沒有知識,但他們所做的一切,勝過所有我們現在能做和能想,以為在神面前還能拿出手的任何東西,因為——他們落在地里死了,"許多子粒"一直存留直到今天。
所以,對基督的馨香之氣,弟兄姊妹們,不僅知道,不僅認識,不僅渴求,更要有生命的改變。因為這馨香,是生命的馨香,是像主、像使徒、像眾僕人,經歷了沒藥浸洗後而發出的。
究竟如何經歷這沒藥浸洗,就不能不分享"基督徒生命的九大改變",因為"你們听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20/24)
主啊!我這蒙了重生的人,有你的生命在我里面(加拉太書2:20)。懇求聖靈開啟我里面的生命,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身上流露出來,基督馨香之氣從我們身上發放出來。主啊!我願意在生活上順從賜生命聖靈的律,勝過罪和死的律(參羅馬書8:2),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等(加拉太書5:22/23);願意讓聖靈運行,產生美好的果效,讓人看見我們基督的見證(參約翰福音1:14),從而接受耶穌基督作他們的救主,並效法基督,把榮耀歸給神(參馬太福音5:16)。願以馬內利的神同在!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