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聖經的超越性與影響力
    第三章、聖經的超越性與影響力

    首先我們看《聖經》與古抄本的驚人一致性。據很多考古資料和書籍的記載與論述,今日的《聖經》與近兩千年前《聖經》古抄本,除了可忽略不計的,一些細微無關乎真理的字詞差異外,是完全一致的。特別是一九四七年春天死海古卷的發現,更加使人看見古抄本與現代《聖經》的完全一致性。《聖經》的精確與可靠性,是人類歷史中絕無僅有,是任何一部流傳至今的古代著作都遠遠不能達到的。這超越了人類智慧力量可以達到的,明顯是上帝自己特殊的護理與保守。

    A、聖經的普世性(放諸全地皆準)

    讓我們先看一看《聖經》給人類帶來了什麼。《聖經》由舊約39卷和新約27卷共66卷書組成。《聖經》不是全部寫成以後才被人們接受為信仰經典的,而是隨著成書的過程一部一部的被人們接受的。《聖經》的發行量不單是世界第一,更是其它任何書籍都遠不可比擬的。《聖經》是舉世公認發行量最大,翻譯語言最多(已兩千多種),對人類影響和改變最深,最廣的一部書。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聖經》由66卷書組成。是差不多40位才智、性格、感情和文字風格各不相同的作者,在不同的地方與時間,跨越約1600多年寫成的。但《聖經》卻從頭至尾都是一個聲音在說話,其中的信息沒有絲毫矛盾與沖突。這一點超越了人類的能力與想象。《聖經》始終談的是一個上帝,一種敬拜方式,一條得救道路,一個真理。其內容從頭至尾一線貫穿,前後呼應相輔相成。

    《聖經》中據說有3800次‘上帝說’或耶和華說等字眼。且舊約作者也知道是聖靈啟示他們寫作。(見︰撒下23︰2-3)整個四福音都在記載了主耶穌的所說所行。保羅也稱自己寫的是主的命令。(見︰林前14︰37)《聖經》是不同的人,在不同地方,時代,跨越了(歐、亞、非)三大洲寫成的。有君王、漁夫、醫生、牧羊人、農夫、稅吏、法利賽人等等。但《聖經》奇妙之處就在于此,因就算一個人二十年前所寫的書,與現今所寫的書都必會有矛盾。然而《聖經》是很多人,跨越了千年所寫成,卻是一本完整的書,其中沒有矛盾,是和諧統一的。基于《聖經》的和諧一致,才會有系統神學。所以《聖經》的來源,必然只能有一個超越性的源頭。

    有人說︰“《聖經》的偉大之處,並非它能流傳遠廣,也不在于它驚人的統計數字。《聖經》之所以被多人閱讀,被多人引用,被多國翻譯,許多人相信,乃是因為其中所記載的話,那是世間最偉大的話。它們偉大之處何在?它之偉大在于能以純潔清醒、肯定且帶權威性的態度來解答困擾人類心靈的許多問題。唯有《聖經》能解答上帝是誰?他愛我們、關心我們嗎?我怎樣才能得到他的喜悅?他如何看我的罪?我怎樣才能得到他的赦免?我死後會到那里去?我應該怎樣待人?”

    這世上到底有多少信仰是以《聖經》為依據的呢?有多少人自稱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呢?地球上約有22億人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不是每個自稱基督徒的人都是基督徒,實際上真的基督徒是少數。)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此外還有幾種宗教接納《聖經》或以《聖經》為自己信仰經典的根基,如猶太教、他們只接受《聖經》舊約。還有幾個被正統基督信仰定為異端的宗教如“安息日會”與“耶和華見證人”。伊斯蘭教雖有他們的信仰經典<古蘭經>,但也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且把許多《聖經》記載匯入他們的經典中。事實上,世界上有超過一半人口,承認《聖經》是上帝的話!需要強調的是︰口頭承認《聖經》與真正相信和正確接受《聖經》是完全不同,甚至毫不是不相干的。唯有那些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才是真信正信《聖經》的人。不過人們真的應當思想,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尊崇,被有些人稱之為迷信的《聖經》呢?為什麼科學發達,教育越先進的國家(如法、德、英、美)卻偏偏越相信上帝,尊崇《聖經》呢?

    現在很多非信徒也認可《聖經》記載的真實性,但卻不認可其中關于上帝及神跡的記載。然而聖經中關于上帝與神跡的記載,是聖經歷史記載的核心與基礎,並與聖經其他歷史記載為一個不可分割之整體。首先,摩西是領以色列民出埃及過紅海的領袖,也是舊約律法書即摩西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的作者。如果摩西記載有任何虛構,就不可能被當時的歷史親歷者以色列民及後代所接受和認可,並視之為最高權威和信仰的基石。這一點同樣也是《聖經》其他部分真確性的證據。因為與其他信仰經典不同的是,《聖經》不單是人們信仰的經典,也是一部擁有至高權威的歷史書。舉例來說,如上帝分開紅海,用雲柱和火柱引領保護以色列民,從天降嗎哪給他們作食物等等許多如此顯著偉大的神跡,如果是摩西虛構的話又有誰會相信呢?更何況當時的以色列民與摩西一樣都是這段歷史的親歷者。也許現在有人會問,那為什麼猶太人卻沒有接受新約《聖經》呢?這是因猶太人不信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否認他是舊約預言的彌賽亞和他的神性。而對于耶穌的歷史性,卻是認可和相信的。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就在其著作〈猶太史〉中記載了,有關耶穌生平甚至包括他從死里復活歷史事實。

    第二、上帝藉以書寫《聖經》的作者幾乎都是猶太人,可是他們在記錄本民族歷史時卻非但沒有絲毫美化,反而不斷記述了這個民族各樣丑惡悖逆的深重罪行。《聖經》遠超于其他著作的公正客觀性,亦印證了其真實性和神聖來源。為什麼歷史上有排猶運動?為什麼連很多信仰膚淺的基督徒也恨惡猶太人?這是因為他們只片面的看到聖經記載以色列人的罪惡和悖逆。卻故意忘記了,如果上帝揀選的不是以色列人,而是自己民族,將會與以色列人一樣敗壞,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這豈不更加顯明了聖經的絕對公正客觀性?同時豈不更加顯明,唯獨聖經把人類全然敗壞的事實真相啟示了出來?

    第三、以色列民族世世代代記念謹守的節日(如逾越節和住棚節等)並非普通節日,而是他們列祖為記念真實歷史事件留傳于後世的。比如逾越節就是記念當年上帝擊殺埃及長子時,命令以色列民把羔羊血涂在門框上,這樣上帝就會逾越過他們的家而不擊殺其長子。《聖經》記載,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還是牲畜,都被上帝擊殺了。而以色列民和他們的牲畜卻一個也沒有受到傷害。請問,如此重大的歷史事件怎麼可能是虛構的?如果是虛構又怎麼可能被當時歷史的親歷者以色列民所接受和記念,並傳于後世並命令他們世世代代記念謹守呢?

    還有很多人在閱讀《聖經》尤其是舊約時,往往覺得文字過于繁瑣,甚至于讀不下去。但是相信只要你以誠實認真的態度來閱讀,就定能發現這看似繁瑣文字背後的真理和奧秘。《聖經》記載的人名、家譜、時間、地名和律法及歷史事件之詳細、精確、宏偉都是其它著作不可比擬的,你定會發現《聖經》超于你所讀過的任何一部書!會為佔《聖經》大量篇幅精確到每個人名字和個位數的家譜及人口統計而驚奇不以。會為眾多細密到極致的律法與獻祭條例以及歷史事件的記載而嘆為觀止。以上正是《聖經》為上帝啟示的重要內證。以摩西五經為例,摩西的記載了大量細密、嚴謹、精確、復雜到極處的律法條例,還有會幕與其中各樣物件的制作方法,以及許多上帝屬性與工作。這是一個人憑著自身智慧能力所不能達到的,更令人嘆為觀止的是,其中所記事物與聖經真理本身也是不單相互連通,毫無矛盾,且同時有著遠超越人之上的美善性、奧秘性與簡潔性。于是我就只能得出一個結論,摩西不是憑著自己寫作,而是由一個超越人類之上的上帝感動默示他寫下的。

    很多人往往以自己能研究閱讀那些普通人看不懂的書或理論為驕傲,認為自己的智慧高于他人。卻不知與很多人的慣有觀念不同,越是那些看起來深奧、復雜,非普通人所能理解的長篇大論,越有可能是表面或淺薄的。實際上,有很多被後人奉為智慧結晶,稱為偉大思想的東西,反而是淺薄、表面、無知甚至根本就是錯謬的!我想令那些‘聰明通達’之人無法理解的就是︰真理一方面遠超于人類理性,一方面又是可以被普通人所認知和接受,是美好、簡潔和直接的!其實就如上帝造的宇宙一方面極其廣闊、復雜、精妙和有序,遠遠超出了科學家和普通人的想象。但另一方面,宇宙定律卻是極其優美簡潔,以致人居然可以認知與理解。《聖經》真理也是如此。

    我們看到《聖經》與其他任何著作都大大的不同。《聖經》向人類啟示了人生命中三個最重要問題︰1、宇宙與人類從那里來;2、人為什麼活著,應當怎樣活著;3宇宙與人類的極終目的與結局是什麼。可是我們看到《聖經》,卻是一部人可讀懂和認知的書。《聖經》可以讓一個小孩子或文盲听懂。我想〈約翰福音〉就是最典型的例證,這部福音書內容最淺易,人很容易便明白了。但是再看深一層,內中卻蘊涵著深入的真理。〈約翰福音〉以簡單純樸,直接淺顯,但思想深邃高遠的文體,觸摸到屬靈奧秘的極深處,震蕩心靈。基督福音真理是放諸全地皆準的,適用于所有人。這是《聖經》為真理的憑據,也是來自上帝的顯明。真福音無論誰听信接受都可以得救。不象某些人所傳的道理,稱只有少數有特別“智慧”的人才能明白。

    我們看到主基督在《聖經》中的話語,並非深奧難懂而是非常簡單直接的。乃是用箴言與比喻講論天國的真理,是他從自然現象或日常實際生活引用來的。他的話語非常的簡潔而易懂,使得每個人都能听得懂,縱然所論到的這些話是上帝國最奧秘的事。因為《聖經》全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而聖子就是上帝最高的啟示,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在肉身中顯現!聖子自己就是這些奧秘之事的顯示者與解釋者。可是當這些完全的真理與奧秘向人啟示出來時,那些自以為有學識,能靠自己的力量通曉宇宙奧秘的人們,卻不明白,不佩服他的話。這正應了主基督的話︰“天國的事對聰明通達的人隱藏起來,對嬰孩就顯明出來。”(太11章25節)

    這世上沒有一個人可參透《聖經》,但《聖經》同時又是通俗易懂,連文盲和小孩子都可以接受,是放諸天下皆準的。為什麼人人可進入《聖經》,因為啟示《聖經》的是上帝,是他以人類可認知的方式藉人的手而寫成,要人類認識他並明白他的旨意。宇宙極其復雜精妙超越了人的頭腦,同時又具有簡潔的定律及可知性。《聖經》極其奧秘深廣,無一人可完全參透,同時又簡潔易懂,放諸全地皆準。這便顯明了︰宇宙是上帝的創造,《聖經》是上帝的話。

    B、聖經的力量與不變性

    相對于整個宇宙,人類所能認知的事物真的就象一只螞蟻一樣小!當科學愈研究自然現象的時候,就會有愈多奧秘的事不斷增加,而進入更大的不可知當中。不可知的事物,遠遠超出了科學的進程。人們還發現,科學只是揭示了物質世界的一些規律和特征,而每當人們試圖對它們進行解釋時,就會有無數種不同的理論或觀點誰也無法說服誰。從而使人陷入更大的迷惑和混亂。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承認人類渺小和有限的事實。科學必須建立在人類活動之上,也就是說先有人,然後才能有科學。那麼科學豈非更為有限嗎?科學最大的特點就是其易變性,科學理論總是處在不斷變化中的,今天被認為絕對正確的理論,明天可能就被否定。沒有人知道一個科學理論若干年後會變成什麼樣。很多人以為這是科學的一大優點,因為科學理論總是歷史和時代的進程而不斷改變或適應。可是就象一個不斷變化觀點的人,不會令他人信任一樣,科學又怎能令人完全相信?人類所追求的科學,不過是人以自己有限的頭腦與知識,對上帝所造的萬物的一點點認識罷了。而且科學的易變性便顯明其是有錯謬和不完全的。

    《聖經》與人間一切的知識理論都不同,《聖經》是不改變的,每一卷書都是完全的!《聖經》上的話無論對昨日還是今天的人,都一樣的滿足人內心最深處的需要。指引著人前面的方向,真的是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而這部從昨日到今日一直都沒有改變過一個字的書,卻成為對人類影響和改變最深,最廣的一部書。惟有《聖經》給人類帶來了真正的改變。沒錯,很多事物可以使一個人產生根本性的轉變。可是此轉變卻為隨從人性罪惡的向下改變,如仇恨、驕傲、狹隘、虛謊等等。往下的改變是容易的,因為這與軟弱罪惡的人性相一致。所謂“學好三年,學壞三天”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往下的改變其實並不是改變,而是人罪性的真實表露。實際上這世間沒有任何力量可改變人的罪性。

    我們看到與人罪性相悖的向上改變是極其困難的。而且各樣道德規範與嚴厲的律法,最多給人一種強制的,僅僅是外在的,有限的影響。卻都無法真正遏制人的罪性,不能改變人的內心。這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有原罪,雖然沒有人不憎惡各樣的罪惡現象,但自己又常常不由自主的被罪所吸引,陷入到惡念與惡行當中。這樣一個被罪所充滿的人性,怎麼可能依靠人類自身力量,脫離罪惡歸回聖潔呢?所以人就必須依靠一個超越人類的力量,才能獲得完全徹底的改變。我們看到《聖經》和耶穌基督就是這力量的來源。你可能不信《聖經》,不信耶穌基督,但有一點事實卻是沒有人可否認的,那就是︰耶穌基督對人類的改變和影響,是任何其它力量遠不可比擬的!而此改變和影響正是超上的,是勝過人罪性,使人重歸聖潔、誠實、愛、謙卑的。更為重要的是︰是由內而外,真正的改變,也是讓人獲得生命自由的改變。因為基督徒美好的行為,不是來自外部的約束與督責。而是因著人相信《聖經》啟示,得著生命重生改變以後,自然流露的結果。這樣他就無需外在的律法與督責,主動去遵行上帝的命令,獲得真正由內而外,向上的改變。實際上,世上根本沒有任何其他力量可以使人產生這樣的改變。

    十九世紀有個著名的無神論者挑戰基督徒和他辯論基督信仰的真確性。有一位位積極傳福音的基督徒,告訴這個無神論者,他願意在一個條件之下與之辯論。他說︰“我提議,我們各自拿出具體的證據,證明我們信仰的真理性;我們去找出因著我們的教導而歸正的男女。我可以找到百位男女來做見證,你也去找罷!”

    基督徒後來又說,如果他找不到一百位,那麼就帶五十位來,如果找不到五十位,就減到廿位,最後甚至減到剩下一位;換句話說,這個無神論者只要找到一位受到無神論影響而改善生命的人,基督徒(他可以找到一百位被《聖經》改變的人)就同意和他辯論。無神論者最後收回挑戰,因他連一位也找不到。如果今天有人提出這樣的一個辯論向你挑戰,你所需響應的挑戰應該也是類似的。人們不會因為接受無神信仰而使生命變得更好,但卻有許多人因相信《聖經》相信基督的福音而大有改變。

    上帝使每一個相信《聖經》的人,都能獲得因信他而來的誠實與聖潔。《聖經》是絕對真實可信的,因若非如此,相信《聖經》的人,便不會有因此而有的誠實與聖潔。這樣我們就應確信︰啟示《聖經》的上帝是完全信實的,所以信上帝話語的人,才可得著由上帝而來的無偽與信實。相比起天天都在改變的人間科學與知識,從昨日到今日,一個字都沒有改變過的《聖經》,難道不是更值得你相信嗎?這樣《聖經》的力量與不變性,便顯明了聖經的真理性。

    有人總結了以《聖經》為惟一權威和依據的基督教之真理性,分為七點論述。我覺得甚為有理有據,願和你一起分享︰

    “第一,信仰是否合乎真理、合乎事實?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約翰一書2:21)這是判別真假對錯的第一個原則。中文聖經的“真理”一詞,原文同時具有“真、真理、實際、事實、真相”等義。總之,上帝是絕對真理的本體,一切具體真理都只能由上帝發出,所以宇宙萬物才能有一個和諧共通的秩序、規律。沒有人看到的是反復無常的宇宙。而謊言則是異端邪教的基本特征之一。一旦確定是說謊言的,甚至為說謊辯護的,你逃都得逃快點,還要相信他?有些人強調,哪怕它不真,只要在整體上,對己對人對社會,發揮的是好作用,那麼無論個人或社會,為什麼不選擇它呢?很多人對宗教的看法都是這樣,認為它不真,但多少有些用。這是上了歪理邪說的當。從謊言出來的就不可能是真理,不從真理而出的就不可能生出好果子。很多東西,是不能僅僅表面、局部、特例、微觀來看的,“因為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

    林肯的名言︰“你可以欺騙一個人一輩子,甚至可以欺騙所有人于一時,但是你絕對做不到欺騙所有人到永遠。”那些經得起你的良心和理性印證,又有歷代聖徒的真實見證代代印證的信仰,無論在微觀和宏觀上都過了長久考驗的信仰,那才值得去追求。那叫什麼?那叫歷史性的真理。

    第二,真理是光。真理能驅散謊言,光明能驅散黑暗。你得著的是不是真光,那就要看他能否帶領你脫離謊言與黑暗?對比一下深受基督教影響的國家和地區,不就很清楚了嗎?要在真基督徒居多的地方,一個說謊的人是無法呆下去的。主耶穌說,“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約翰福音12:46)“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福音1:9)這不但由歷代每個聖徒個人具體實證親歷,而且宏觀與整體效果更是無人可以否認。相反,其他哪個宗教或信仰能與之相提並論?  

    第三、他的核心教義,是否經得起嚴謹而徹底的追問?是否真的是就是它所說的那樣?如果是假的,你整個就是被騙了,那還爭辯什麼?許多人之所以最終離棄其他宗教、哲學等信仰,就在于它們經不起徹底的追問。基督徒所傳的、聖經所記的,比如聖經中預言哪些民族要滅亡,猶太人因背逆要受何等咒詛,最後復國等等所有事實,連無神論者甚至反基督教人士寫的史書,都無法抹殺的。

    第四,合乎真理的信仰必然帶來誠實的見證。宗教信仰之所以超越哲學與科學,在于它有超驗的、超越的、來生或永生等彼岸的維度。但彼岸部分一定要能通過此岸來驗證、來感知。否則就真是鏡花水月。真正的基督信仰,能使人無論生命、身體、婚姻、人際關系、經濟、法律等等一切,都發生根本性的扭轉和歸正,並因此給社會(包括不信之人)帶來極大的祝福。

    第五,不但看微觀,更要看宏觀。不但看眼前,更要看長遠。比如,佛教興起和基督教興起時間差不多,長遠效果如何?至于“新興宗教”,那就更得小心了。總之,看一種宗教是否產生了好果子,不但要看微觀、表層和暫時性的——僅從這個層面,某些異教似乎也很有一些可取之處;但更重要的是,在宏觀、整體、根本、深層、久遠的果效來看——那麼,他們所傳到之地的歷史、道德、社會實景,表明他們至少是無能的。微觀上,他們似乎能給某些人暫時的“幫助”和“改變”,但宏觀整體如何?宏觀不過是微觀的集成而已,宏觀不真,微觀亦必不真;反之亦然。你對比各大宗教信仰,就必然發現,只有基督教的文化,是為科學發展提供根本動力和信仰支持的。同樣,也只有基督教的文明,能發展出基于公正、自由、平等交易的市場經濟,

    第六,不但憑心靈感受更要憑實證。基督教的聖經和教會歷史,都比世人歷史更可實證,都有世俗歷史學家和考古學的明證。連不信的人都無法否認。基督徒所說的與又真又活的上帝建立親密活潑的關系,重生、永生、生命變化的見證,是今世生活中,代代聖徒用性命作代價見證出來的,也是每個信徒以生命實證出來的。  

    第七,不但要心靈能力,也要看是否有貫通一切領域、層面的真理見證。真理之所以是真理,必定在所有方面都顯出其功用和共性。唯有基督教信仰廣傳之地,對基督徒小到飲食穿衣,大到法律經濟科學藝術,無不產生和導致根本性、整體性的救撥、歸正、扭轉。在自然科學層面,可以發現,“諸天都在訴說神的榮耀”——所以相當多第一流科學家因此歸信上帝。因著基督的復活,主耶穌明明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8)細察教會歷史,就會發現,基督教會,尤其是宗教改革(原意是“歸正”)後的清教徒教會,給社會帶來的是相當整全的、根本性的貢獻。”

    ——刪節引自《文化、宗教、信仰的真相》一文 作者︰慕香柏

    C、聖經超越人間最高道德

    《聖經》中對人類的道德要求遠高于人間的標準,超越了人間一切的宗教信仰。人們認為一個人只要沒有違反法律,也沒有做違背外在道德標準的事,便是個良善的人,更不是個罪人。可《聖經》卻叫我們看見,罪在人的里面,惡行只是罪所導出或所結的罪果,人的心里有罪念就已經犯罪了。因為人里面若不犯罪,就不會有犯罪的行為!所以主耶穌在《聖經》中說︰“凡 看 見 婦 女 就 動 淫 念 的,這 人 心 里 已 經 與 他 犯 奸 淫 了。”(太5︰28)還有約翰一書3︰15所記︰“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

    《聖經》,里面的一句話就象一把鑰匙般打開了我的心,使我從此進入到了《聖經》里面。這句話就是︰“ 你 們 听 見 有 話 說 , 當 愛 你 的 鄰 舍 , 恨 你 的 仇 敵 。只 是 我 告 訴 你 們 , 要 愛 你 們 的 仇 敵 。 為 那 逼 迫 你 們 的 禱 告 。”(太5︰43-44)

    我們知道人間道德觀都是有條件或等價交換的,即我對你好,你也得對我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們的心是多麼容易受到傷害啊!當我們的付出和對人好,從對方身上得不到鼓勵或回報時,我們就會馬上生出怨恨、惱怒和不滿,會傷心、難過、煩惱。可是耶穌卻叫我們不求任何回報的去愛他人,甚至連傷害自己的仇敵都要去愛,還要為他們禱告。然後耶穌告訴我們為什麼應當這樣去愛。因為“這 樣 , 就 可 以 作 你 們 天 父 的 兒 子 。 因 為 他 叫 日 頭 照 好 人 , 也 照 歹 人 , 降 雨 給 義 人 , 也 給 不 義 的 人 。”(太5︰45)當這樣一份愛在我們里面時,我們的心就不會再受到傷害,只會充滿喜樂和平安。

    當我看到主耶穌叫我們︰“要 愛 仇 敵 。 為 那 逼 迫 自 己 的 禱 告”這句話時 。我就知道自己相信《聖經》信靠耶穌是走對路了,是信對了!因為這句話超越了世間一切宗教或道德。這句話就象發出的大光,使人間一切的道義都顯得那麼污穢不堪。正如有人所說︰“這句話分明不是來自人間,乃是來自天上,因他全然超越了人間的利害紛爭。這聲音一定來自天上,來自上帝,因為人間沒有這樣的道德。”

    我想如果把《聖經》比作一棵樹,那他就是最榮美的一棵樹。因為《聖經》所結出的美好果子,是其它任何力量都遠遠不可比擬的!如果你真的以誠實認真的態度來閱讀《聖經》,就定會感受到經文背後無以倫比的道德力量,看到超越世間一切的愛、真理與誠實。這時你將不會對《聖經》的真確與權威性有懷疑。

    在日常生活中,當一個我們認為可信任的人,給我們講述一件哪怕是不可思議的事情時,我們也是會相信的,反之當我們對一個人不了解或覺得不可信時,就算他給我們講述合理可信的事,我們也會有懷疑的。那如何確知一個人是否可信任呢?就是要了解認識這個人。我們知道《聖經》66卷書,是創造宇宙萬有的上帝,藉差不多40位作者之手寫成,賜給全人類的信息。可上帝並未剝奪人的意志,不是讓人機械式的默書。而是帶領感動他們,在作者自由發揮中給予充分引導,使他們寫出的一字一句都成為上帝自己的話語。這樣《聖經》也是一部人寫成的書,每個作者各不相同的才智、性格、感情和文字風格,使各卷書都具有作者獨特的風格,在字里行間里表露無遺。所以如果你以真誠尋求的心閱讀《聖經》,就可以進入經文背後作者的內心世界,與他們的心一起跳動。你將會深深感受到經文背後的作者對上帝的愛與敬畏,感受到他們超越世人的道德與信實。這樣你便沒有理由懷疑《聖經》任何一處的記載。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相信《聖經》,我告訴他們︰“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聖經》各書卷的作者都是真正敬畏上帝,愛上帝的人。而我相信一個這樣的人在記述歷史時是不會有虛謊的,尤其是他們知道自己書寫的是上帝的話時,更是絕無可能!”而他們超越世人的道德與信實,正是源于他們所信靠的這位上帝是絕對信實可靠的。”

    我真是看到啟示《聖經》的是這位獨一的真神,因為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你都可以感受到是一個聲音在說話。是一脈相承,前後呼應,相輔相成的。比如在舊約[約伯記]14章4節所記︰“誰 能 使 潔 淨 之 物 出 于 污 穢 之 中 呢 ? 無 論 誰 也 不 能 。”這就顯明,良善與聖潔,是不會立于惡毒與虛謊之根基上的。又如新約[約翰一書]2章21-22節所記︰“沒 有 虛 謊 是 從 真 理 出 來 的 ”于是我們便有回到了主耶穌的教導︰“凡 好 樹 都 結 好 果 子 , 惟 獨 壞 樹 結 壞 果 子 。好 樹 不 能 結 壞 果 子 , 壞 樹 不 能 結 好 果 子 。”(太7︰17-18)

    引用湯姆.華森的話︰“惡人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難道他們的頭腦寫得出這樣神聖的話語嗎?難道他們會那麼嚴厲的抵擋罪嗎?好人也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難道他們會寫這樣的語調嗎?難道他們用這種方法褻瀆上帝的名,不會與他們的恩典相沖突嗎?在他們自己的書上面寫︰"耶和華如此說"。天使也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因為天使上天下地詳細地考察福音的奧秘(彼前一12),這就指出天使對聖經的某些部分無知;他們當然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因為他們自己都不完全明白聖經。此外,在天上有何天使膽敢如此傲慢地模仿上帝,且說︰"我創造"(賽六十五17),及"這是耶和華所說的"(民十四35)。因此,顯然地,聖經的來源是聖潔的,除了上帝自己,它不可能來自他處。”——其著作<系統神學>

    D、聖經作者為自己傳講的,勇敢面對苦難與逼迫,顯明聖經為上帝啟示

    耶利米先知因著誠實傳講上帝的啟示,大受以色列人的苦害逼迫,痛苦難當。他說︰“我 每 逢 講 論 的 時 候, 就 發 出 哀 聲,我 喊 叫 說,有 強 暴 和 毀 滅。因 為 耶 和 華 的 話 終 日 成 了 我 的 凌 辱,譏 刺。我 若 說,我 不 再 提 耶 和 華,也 不 再 奉 他 的 名 講 論,我 便 心 里 覺 得 似 乎 有 燒 著 的 火 閉 塞 在 我 骨 中,我 就 含 忍 不 住,不 能 自 禁。”(耶20:8-9)保羅在林前9︰16也說︰“我 傳 福 音 原 沒 有 可 夸 的。因 為 我 是 不 得 已 的。若 不 傳 福 音,我 便 有 禍 了 。”他們的話代表了先知使徒的心聲。實際上每一個忠實傳講上帝道的人,都會受逼迫,承受痛苦甚至死亡。為什麼聖經作者們,即先知使徒會有如此心聲呢?因為按著本性,人總不願意得罪多數人,而被孤立、受害、被逼迫。人總盼望為眾人所接納、認同、高舉、喜歡。

    可是因著上帝話語,完全真實與公義的指出,人性敗壞、污穢、悲慘之光景。所以受到了罪惡人性最大的反對與抵擋。正如主耶穌所言︰“ 光 來 到 世 間,世 人 因 自 己 的 行 為 是 惡 的,不 愛 光 倒 愛 黑 暗,定 他 們 的 罪 就 是 在 此。凡 作 惡 的 便 恨 光,並 不 來 就 光,恐 怕 他 的 行 為 受 責 備。”(約3:19-20)又說︰世 人  恨 他,因 為 他 指 證 他 們 所 作 的 事 是 惡 的。(見︰約7:7)

    人類歷史中再也沒有比耶穌基督更勇敢的人了,他明明知道自己越見證真理,越清楚表明自己是上帝的獨生子,就會越把自己置于人對他更大的仇恨逼迫之下,且越發把自己推向危險,推向十字架。然而他還是勇敢的、毫不退縮的見證真理、表明自己,直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堅稱︰你 們 未 曾 認 識 上 帝。我 卻 認 識 他。我 若 說 不 認 識 他,我 就 是 說 謊 的,像 你 們 一 樣。(見︰約8︰55)上帝的兒子從天降臨,親自講說的話,受到了罪人最大的抵擋、仇恨與逼迫,因此他們也會這樣對待傳講上帝話語的先知和使徒。

    聖經作者們如此的受逼迫與痛苦,卻還要堅持忠心傳講上帝的話。更顯明聖經完全的真實性,顯明他們是奉上帝之命所說的。有誰不願意平安穩妥遠離痛苦呢?然而聖靈在先知使徒里面感動引導他們,使他們順從、渴望並有力量傳講上帝的話。也就是說,上帝的特殊恩典,使他們得以勝過人性的敗壞軟弱,勇敢傳講上帝的啟示。

    我們看到異教中也有很多勇于為他們教義辯護,甚至承受苦害逼迫的人。然而與一切異教不同的是,聖經教義(真理)與歷史特別是救贖歷史,是密不可分與整體性的。例如︰如果耶穌基督舍命十架與榮耀復活,不是真實歷史。那為什麼在基督被捕時懼怕,四散逃跑的使徒,尤其是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後來都勇敢並大有能力的為主作見證呢?為什麼這些曾經懦弱無知的小民,都一個個的為主,為他們傳講的福音真理而舍命呢?除非主基督是真的死而復活並榮耀的升天了,否則就絕不會有人去傳講,並甘心為此承受苦難逼迫,甚至付上生命代價。如前所說,人性何等的軟弱敗壞,何等的害怕臨到逼迫與苦難。所以絕對不會有人為著一件明知必給他帶來可怕苦難,卻連自己都不確定的歷史事件,去以生命見證與維護!更何況見證耶穌基督的不是一兩個人,乃是十二使徒,及五百多見過死而復活救主的人。(見︰林前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