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帝显明的旨意 圣经与常规伦理
    花了这麽大的气力去说明两个伦理学的传统:常规伦理与处境伦理,目的是要指出,许多叫嚷寻求上帝旨意的基督徒,心中理解的所谓上帝旨意,其实只局限在上帝於某一个独特的时空、独特的处境内所作独特的指引,而非上帝客观地启示在圣经里的常规教导。并且不自觉地,他们把人的理性良知与上帝的特殊谕令彻底对立,认为要是寻求上帝的旨意,人就必须拒绝思考、拒绝作理性分析,否则就是遵从人意,不从上帝的旨意了。这样的想法,基本上是走处境伦理的进路(当然不是费卓尔的自由主义的那种),就是把伦理抉择约化为上帝直接的谕令。

    对巴特等神学家而言,人不应将圣经据为己有,运用自己的理性去搭建一套固定的伦理体系,藉此来明白上帝恒常不变的旨意。因为上帝是上帝,上帝不是人,上帝的理性与人的理性不同(因此,没有「自然法」这回事),上帝的旨意完全不能为人测度,人只能在每个独特的处境里,寻求上帝独特的带领。在寻求上帝旨意的过程中,人根本不应妄自迳作,胡思乱想。而在上帝颁布了她的旨意之後,人惟一合法的回应是顺服遵行,也没有任何思索或评估的馀地。如此,理性分析在伦理学,以致神学之内,均无存在的价值。

    但问题是,作为福音信仰者的我们,是否能够同意圣经并没有包括一套固定的伦理守则,也不能帮助我们建构任何行为和抉择的规范呢?纵然我们了解处境是伦理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不能像圣经主义者(biblists)之将圣经原则不顾一切地直接应用;又尽管我们相信上帝仍可以在此时此刻向我们说话,直接给予命令和指引。然而我们仍得肯定,圣经不仅是时代的产物,也不受历史场景的限制,它却是永恒地有效,同时是针对当代及适用於任何时间的。圣经绝不仅是上帝昔日的说话,也是上帝今天的说话。任何将圣经视作历史的遗物,或将圣经与活著的上帝对立的做法,本身要非成了福音信仰者的敌人,也会是我们极危险的朋友。

    倘若圣经是上帝永恒的说话,且是圣灵默示先知和使徒,以人的语言和思想表达出来,好让我们能以理性来查考及明白,那我们怎麽能说圣经并不蕴含任何固定的伦理教导,又或者无法容让我们建构任何伦理规范呢?圣经是上帝的启示,这启示既向人说明事实(indicative),又提出伦理要求(imperative),就像雅各说:「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一25)

    如此,我们必须坚持圣经里存在著一套稳固的常规伦理,并且人的理性良知也能探求及认知这套常规伦理。当然长知及理性可能出错,上帝的即时心意未必如我们所估计般的样子,但至少我们毋须首先使假设了「神旨」与「人旨」必然相冲突,更不应认为倘无上帝在某个场景里的直接启示,人将无法理解上帝的心意。

    [天涯于2006-05-0719:54:42修改此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