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从实际的角度来看,我们真的可以全然撇除个人的喜好与抉择,单纯地寻求上帝的旨意吗?有谁会打开教会的名册,先剔除已婚及有固定对象的异性,然後将馀下的名字逐一向上帝提名,寻求祂在择偶一事上的指引,而非先对某个异性心存好感,才向上帝求问他们走在一起是否符合祂的心意?有谁是先将上千项的职业写在卡片上,经祈祷後制签出来,看看上帝委派我去当甚麽工作,而非先据自己的专长与兴趣作筛选,然後才将几个可能的行业带到上帝面前?有谁不是首先对自己的现有工作不感满足,或者对另一项挑战有更大的兴趣,然後才询问上帝是否容许我转换工作岗位,反倒是在每天都求问上帝一下,看看是否须要另择栖身长木,并沾沾自喜地以为这样做才是敬虔忠心呢?
(对於最後一个例子,有几句话必须在这里补充:基督徒对上帝开放,容让祂在任何情况下介入及改变我们既定的计划,是很正确的事奉态度,可是却不要以此来作为藉口,教我们对昔日曾作的抉择,及今天有的机会和职责,或有松懈和推诿,以及不愿意对任何事奉或群体作长时间的委身。要是我们认定如今的工作已是上帝的恩赐,已能教我们忠诚的服事,就不应每天才问:上帝是否仍要我们留下来,顶多每年来一次生活目标的大检阅,便很足够了。要是笔者的教会里有一位同工,每日都像随时即将离去的样子来事奉,总不愿作长期投入与计划的承诺,则笔者将毫不客气地第一时间便革退之。基督徒必须有「认命感」:忠於所托,全情投入。)
既然我们不能将自己的理性与喜好,排除出每一个抉择之外,我们便也无法为已作的抉择推卸责任,说一切所做的决定均与我们无关,纯粹是上帝胁逼我们的结果,故或成或败,皆应算在上帝头上。我们不能对枕边人说:「你不是我的『爱人』,只是上帝为我盲婚哑嫁的配对」;又或者在面对事奉上的难处时,抵赖说:「这可不是『是自己底手,甘心放下世上的享受』,只是上帝勉强我去做非己意愿的事」。不!我们是有分参与在每项抉择的过程中,有分给于意见,并且作最後的拍板的。上帝从来不会真个取缔了人的自由,教人像傀儡般任由它摆布,像奴隶般完全失去主宰个人行动的权利。虽然我们或许聆听到上帝的呼召,或许主动地要配合上帝的计划,但毕竟那还是我们的决定。我们的抉择。
笔者在此并非鼓吹甚麽「人神协作」(共同创造[co-creation」),认为上帝并无为历史和人生设定任何详细的蓝图,未来是完全敞开的,人与上帝共同合作,创造未来的历史。笔者却是相信,上帝尽管已为人类的将来敷设了祂的轨迹,并且以祂的大能保证将之实现,故人的参与与否不足以构成改变上帝计划的「变数」,但人在是否参与、是否配合上帝的计划一事上,仍是有决定权的。所以,不是我们有能力改变上帝的历史计划,却是我们有能力去改变我们在历史里所扮演的角色。就像末底改对以斯帖所说的话:「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麽?」(斯四14)上帝定意拯救以色列民,是「常数」,不因个人的顺服与否而有所改变;但人在其中仍可以作抉择,定意在上帝的计划里扮演或拒绝扮演角色,并承受此抉择带来的後果。人於此不是完全被预定的,他仍有抉择的自由;但他亦不是完全自由的,起码他如今的景况与机会(「王后的位分」)也是出於上帝的计划和预定。自由与预定,於此是吊诡性地并置一起的。
在那怕是最神圣的事奉里,人的理性与喜好都起了相当程度的作用,并非完全由上帝摆布播弄,那在日常生活里的各样抉择,就更难推卸自己的责任,推说无分於整个决策的过程中了。我怎麽能否认妻子是自己选的,而我的选择至少部分是出於对她的外貌与性格的喜悦欣赏?我怎么能否认今天的工作是自己选的,是我觉著这样子的生活是有价值的投资?
「惟有当我肯定抉择原出於我,是自己运用自由来取消其他可能性,则今天我之失掉各种可能性,便不仅不表示我失去了自由,反倒正是我运用自由的结果。并且,我必须对自己所作的抉择负责任,我要忠实面对我的家庭和工作,承担各样的苦与乐,不能抱怨,不能後悔。也许在某一天,我会改变昔日对事物的看法,作过另一些抉择;但只要一日我仍肯定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我便没理由怠懒。放弃。因为我知道,任何对今天我所在的处境的抱怨,其实都仅是对过去自己所做的抉择和作抉择的自己不敬。因为我知道,惟有我的努力和决心,才能把已抉择的变成最好的,我是惟一可以证明自己的抉择是对的人。」
我们的喜恶、偏爱、感受、负担,也许有时会与上帝的想法相冲突,却总不会是就本质言便二分对立,不能和谐并存的。
凭理性与喜好作抉择,绝非大逆不道,也不一定便抗拒了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