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上帝旨意与人的旨意的协调 忠实地按理性生活
    要是基督徒按著对上帝一般性旨意的了解,产生了一些合理的意欲和期望,并且运用上帝所赐的智慧和知识作抉择推理,则除非他的决定和上帝就此事而特别作的启示相抵触,否则便可以心平气和、长心安稳地行事,毋须忧虑这样的做法是否干犯了上帝的主权,甚或行差踏错,偏离了上帝既定的轨迹路线。不!若我的决定果真与上帝的计划有所不同,上帝自当会有拦阻,毋庸我去过虑。正如保罗的传教计划恒常被上帝打扰,以致一改再改,但他倒从来没有为已做的或正在做的东西忧心仲仲,恐怕它们乃在上帝的旨意之外。只要我们随从圣灵的带领,则一切祂自当会为我们警告和开路。

    龚汉斯(HansKung)在他的小书《教会——在真理中被保守》(TheChurch-tainedinTruth)中断言,真理并非由教会所保守、捍卫,恰好相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保守了教会。因此,教会毋须将她自己伪装成冠冕堂皇、道貌岸然,仿佛永不犯错的样子,以为若非如此,其所传讲的真理就会大打折扣;也不用刻意建构一套具有绝对权威的教会理论,并将福音真理的权威,奠立在教会的权威之上。不!教会是可以犯错,而且也事实上常常犯错的。历史正告诉我们,教会同时期传讲永恒的真理,又屡犯错误,如同基督徒既为罪人又同时被称义一样。真理的来源既为上帝,就由上帝亲自立定,毋庸个人或人间的组织去予以证实的,人不能赋于真理权威,真理的权威乃是本然自有的。教会并不护卫,亦不证明真理,反倒真理却恒常地护卫及证明教会。是上帝的道和圣灵,时刻提醒教会,教她不致在屡遭失败中全然腐败、无法翻身;真理的圣灵在不同的时代中,兴起先知和属灵领袖,带引教会走回她应有的轨迹去。同样地,真理的自我说明的真实性和权威,也证明了那个破烂变缺的教会,仍是上帝选召的群体,她的传讲的职事,仍是蒙上帝悦纳的职事。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应用在个别信徒的生活上,不是我们凭善功保守自己不致失落信仰,却是信仰保守我们,在屡犯错误後而仍得翻身回头。如此,我们毋庸为至终是否得救而患得患失,不用为面前的抉择是否押注错误而诚惶诚恐,一切都在上帝的护理与保守之中。问题的核心端在於我们作决定时,是否真的清心无伪,心口如一,抑或口里叫嚷某套义正辞严的道理,内心筹算的却是另外一套(正如许多说正在寻求上帝旨意的人,其实是已自行作了抉择,并付诸行动,只是由於结果未出,无法百分之百确定遂愿而已)。只要我们按著良知和圣经真理去行,也不忽略圣灵在心中随时的劝戒和感动,则做甚麽也是既合理又合法的。我们已尽了本分,得失成败便留待上帝去做吧。「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时候未到,甚麽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上帝那里得著称赞。」(林前四4—5)

    笔者相信,参详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利弊得失,运用理性知识所作的决定,必然较穿凿附会,灵意化解释经文或环境现象来估量上帝的旨意,更加稳妥可靠。事实上,我们所作的每一件事,包括教会的圣工在内,都是如此进行的。在召开会议前,我们恳切的祈求上帝,帮助我们在每一个要决定的事项里体察他的心意,但在会议的过程中,我们每人却认真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理性,寻求一个一致的共识,及最可行、最兼顾全面的做法。我们不用忧虑这样运用理性来思考会否僭夺了上帝的主权,也毋须在决定了一事以後,为了合理化这个决定,而将之升格为上帝的谕令。我们所有的是人的旨意,人的旨意不同於上帝的旨意,人的旨意也不必然干犯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