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在五旬节所讲的道第三个特色,就是叫听众知罪,为罪扎心。”众人听见这活,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徒2:37)这里没有说,“众人对彼得的学问,有很深刻的印象”;也没有说,“彼得的高见,引起他们的深思”;也没有说,“他们对于他文学的造诣,深感兴趣”;也没有说"他们很欣赏他的幽默”;这里乃说,“他们觉得扎心”!
我不知道彼得这一篇的讲道,若讲于今日的神学院,讲道法的教授会不会给他及格。今日的传道人只怕使人难受。从前的传道人至少会叫人为着他们自己犯罪的情况,觉得惭愧。可是今天你可以心中毫无感动,而随便加入一个教会为教友;你作了教友,你的同事们不觉得你有何不同;你的太太也不觉得你有何不同;你的亲戚也不觉得你有何不同;什么人都不觉得你有何不同;就是神也不觉得!
某大城基督教会联合会所出版的刊物里,有一篇是传道人在广播电台讲道的指南--"题目要注重:爱,喜乐,勇敢,盼望,信心,彼此相助,善意……要避免批评与辨论……老实的说,我们是贩卖员,我们要人接受我们的宗教,所以训练信徒背十字架,为主牺牲,作工,唤罪人悔改……等等,都不适合。我们岂不能像使徒们一般,邀请说:‘来罢,享受我们的权利,会见我们的朋友,看看神能为我们作什么?’”
如此讲道岂不较五旬节那样热烈的讲道来的容易而圆滑么?如此讲道岂不叫人更得安慰,更觉愉快么?彼得若照着这方法讲道,他的力量将完全失去--若没有扎心,怎会有改变?
在布道会中叫人知罪这件事,有两个不同的意见:
有的人主张我们要多说罪与悔改;未传福音之前,要先讲律法,叫人知罪,免得有人对于罪恶没有觉悟,就相信福音,那种信心可能是太轻易的,结果是无用的,又是名不符实的。卫斯理的布道法是受人尊重的。他说,他每到一个地方,必先传律法;他要用最严厉的话,把律法传得详细,并亲切;等到人知道自己有罪,“然后渐渐引进福音,使那些被律法定了罪的人,得到属灵的生命。”卫斯理警告说,不要一开口就说福音,只恐人认识了福音,就轻忽了他们因罪而受的创伤。
伦敦西敏斯特礼拜堂马丁雷俊(MartynLloyd-Jones)亦同此意见。在其名著--耶稣登山宝训--里,有一段如此说:"若不说罪,就不算真正传道……真正传道,开始必先传律法;因为我们没有传律法,所以我们只有肤浅的果效。传律法是要人知道人类面对神的圣洁,神的要求,与罪恶的后果……知罪的人才会逃到耶稣面前来求救。真正的传道人,是以叫人悔改为前提。”
已故的沈瑞德博士(Dr.W.E.Sangster)是受人敬重的英国卫理公会的一员,在他的名著--"让我介绍”--的书中,亦坚持同样的意见。他说:"未传福音之前,要先传律法……道德是神向人的要求,也是我们良心所承认的本分;只有人觉悟自己的失败,心里难过的时候,才会看福音为好消息。其它的人看福音险似猪看珍珠!”
另有一种的意见,是竭力反对先传律法,后传福音的。费理博士在他所着许多的书中,都坚持此意见。他不赞同传道人用各种的方法叫人知罪;先使人良心不安,后使人情感冲动,迫得人胡乱决定,真像一个未到产期而生出来的婴孩!
葛伯(KarlBarth)对于此事反对更甚。其它的人是从传道实验的立场反对,惟独葛伯是从神学的立场反对。葛伯所强调的是:保罗在罗3:20所说叫人知罪的"律法”,乃福音中的律法,不是福音以外的律法。他说:
"有人以为不是藉着福音,乃是藉着律法,才能叫人知道什么是罪,然后他们肯悔改,有接受救恩的心;到了那时,方可将福音传给他们。这样说法是不顾了该节经文的上下文,谬解了本文的真意。保罗在罗马第二章与第三章所说的律法,一样是律法,但是凭着恩典立约的律法,叫人悔改,顺服神,莫再靠自己的义的成就,乃单单信赖神的恩典。这一个律法,保罗没有把他与福音分开面论,乃是看他为在福音里面。”
这里的"律法”在葛伯看来就是恩典,不过他的方式仿似律法。葛伯承认有些布道家先传律法,后传福音,的确发生一种力量,但他有以下的话:
"他们所为,用意固然很好,但不合圣经,凡不合圣经的,很容易发生严重的后果。(未有严重的后果,乃出于神的怜悯)我们若不要那后果,就不要那样主张。我们绝对不可让这些布道家的神学,叫我们到试探神的地步……这个错误的起点,乃在于人以为只传耶稣基督,不会叫人知罪,所以要于耶稣基督以外,创造一种他们认为可以叫人知罪的信息……为何我们要先说罪,后说耶稣呢?……只有人真的认识耶稣,然后才真的认识什么是罪,罪与人的关系是怎么样,为何人是罪人。”
葛伯给了四个理由,说明认识耻稣与认识罪恶是不可分开的。
第一、罪的真面目,只有在耶稣的十字架上,毕露无藏。葛伯问:"我们到底在何处看见罪的三个行动--反抗神,与人为敌,和危害自己?”答复是:"在耶稣基督那里。”因为人所**的耶稣就是神,神在基督里来求人与他和好;因为人所钉死的基督就是人的邻舍,同是照神形像造的;因为人所**的基督就是永生的道,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第二、惟基督是审判官,只有他能把罪的真正可恶完全揭发出来。他是人真正的主。他既是神又是人,所以他有权柄又有资历来指责人思想与行动的倾向,什么是神所禁止的,什么是错误的。
第三,在基督里,我们看见凡人一切"的是”与"所为”都是罪。罪不是一种偶然意外的事件。因着基督的缘故,没有人能够说,因为他犯了多少的罪,所以他是罪人(他是罪人,所以他犯罪)。一切的罪,不管是大是小,是明显的,是隐藏的,都需要基督担当。
第四、只有在基督里,我们看见罪的严重,且看神对于罪的反应--差他的独生子降世--就知道严重到什么程度。”若只为着改良人格,叫世事进行得顺利,神不需要降世为人,神的儿子不必死在十字架上……人心坏到极处,其严重和可怕的情形,可从爱人的神,非差遣耶稣来世不可的事上,测量出来。”
传教士关于叫人知罪的经历,可供我们的参考。林东会督(BishopLinton)是一位从圣公会派遣向回**传福音的教士中最有成绩的一人。或问他福音里那一部分最受波斯的回**欢迎,他的回答是:"不是叫他们知罪,乃是叫他们认识基督自己,特别是基督的品格;信耶稣的人对于罪的认识是逐渐增进的,但叫他们悔改过来,接受耶稣的,不是他们对于罪的认识。”
魏克士(A.PagetWilkes)是日本宣道团创办者之一。在他所着--工作的能力--的书中,有一版专论领人归主的秘决,与我们极有帮助。那书虽是多年以前写的,但仍在续版中,依然新鲜,激发人的深思。从他在日本和英国广而富有布道经验中,他题起两种不同的感觉,一是"感觉需要”;另一是"感觉有罪”。
"在福音已经传过的地方,就是所谓‘基督教国家’,我们要强调反抗神的罪;但在福音初传到的地方,情形就不同了;我们未说起不信基督就是罪之前,要先给他们知道基督有什么贡献;必给他们先知道福音所带来的恩典是什么,然后他们才真实的会知罪。我们要引导他们知道他们的需要,过于知道他们的罪恶。但我要赶快的补充一句,若有人对于罪恶没有澈底的认识,他对于救恩必不会有长久真实的经历。”
他照样说:"罪的感觉在后,这是一个人得救之后的观察;他先得了救拔……但后来蒙神光照,知道神的慈爱何等高深,竟赦他的重罪,救他那样的罪人。”
魏克士在此所说,“得救之后的观察”,我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可以举出当为例子。我认识一个人,他是我的朋友,又是我的同工,这件事是发生在所谓信奉基督教的美国。这人起初任职在空军里,颇有功绩,但后业堕落在夜总会里唱曲,有时亦在大音乐会里演唱;适遇一跳舞女,便与他结婚,经过数年,生活的情形,每况愈下,染上酒瘾,日夜与妻子吵闹,几次想自杀;但有一天在肯塔基一个旅馆里,夫妻二人决定读圣经。他读完首三部福音,并未受什么感动;基督的复活更是他的难题,叫他受阻碍;但当他读至约翰福音的末段,就是多马不信基督复活的故事,他正与多马表同情,他说:"多马是诚实的人,他也不信。”可是再读下去,多马信了;多马遇见复活的主,化疑为信;他读了大受感动,就转向他的妻子说,“我虽然不甚明白,但我现今确知一件事,就是基督是活的,不是死的;他活在一个地方,我要去找他。”
不久以后,他的妻子要上礼拜堂去作礼拜。他们两个已经长久不上礼拜堂了,适那日是"平信徒日”,一个信主的商人,正在讲十分一的奉献。他妻子要开始实行十一的奉献。他觉得他们的钱不够,不赞同;经过长久的辨论,他勉强的赞同了,但他心中总以为不久他们的经济必发生恐慌的问题。于是他们寄一些钱给他幼年时的教会;又寄一些钱给他妻子幼年时的教会。过了数天,正当他们的经济将要发生恐慌问题的时候,所得税的收税机关,将他余剩的款寄还给他,几经转折,很奇妙的,终于到达他们那时的地址。从此以后,他另找工作,先在一旅馆里作工,后又转一间银行的机构里供职;斯时他学会了如何在祷告中寻求神的引导,继着他大受复活基督的感动,就舍弃一切为主作工。这位朋友对我说:"我先认识耶稣为主,后认识耶稣为救主;我先知道他复活的能力,后知道他为何钉十字架。”他日后深深知道他的罪,又深深感激神的救赎;但他起来到基督面前,不是因着这个。
我个人觉得两个不同的意见,好象一枚铜元的两面。不认识罪,就不知基督的宝贵;不认识基督。让我来说几句结束的话:
一、叫人知罪是圣灵的工作--耶稣论圣灵说:"……我若去,就差他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7~8)彼得在五旬节讲道的时候,圣灵与他同工,叫人知罪悔改。请听彼得和其它使徒们对公会所说的话:"我们为这事作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徒5:32)我们务要小心,不可假藉心理的作用,叫人的良心自责;要知道不是敏利的口才,或合逻辑的劝勉,或激烈的责备,能叫人真正的知罪。格霖教授(Prof.J.BGreen)会如此问:"我们岂忘记了这是圣灵与我们合作的工吗?我们作了我们应作的之外,又想作圣灵所作的么?我们岂没有听过,或且听过而忘记了,真正的传道,必有圣灵同工。要世人知罪悔改,不是我们的工,乃是圣灵的工。只有圣灵微小的声音,能叫人自承说:"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
二、我们还要记得,叫人知罪,不是单单叫他知道他所犯过的罪,乃是要叫他知道他里面的罪性--他是罪人与及罪的可恶;反抗圣洁的神,并与神隔绝。我觉得每次大布道会会后与慕道友同祷告的时候,多数的慕道友总是说:"神阿,赦免我许多的罪(多数的)。”很少人说:"赦免我的罪(单数的)”一题起罪,人总是想到他们所行的,很少的人想到他们的"所是”。人不独要知道他们是坏的,更要知道他们是失丧的,不独知道他们犯过罪,更要知道他们自己是罪。大卫在他所写悔罪的诗篇里,给我们看见他对于罪一步深过一步的认识。开始他求神涂抹他的罪;继着他感觉他需要神洁净他;接着他又感觉他的失败,这失败的感觉,不断的压在他的心--"我的罪常在我面前”。到后他又感觉他的罪不但是他个人的软弱,不仅是他违反国家的法律,乃是他对神的不忠--"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再后他看见他的罪,不但是他偶然的过失,乃是他自出母腹以来性情的倾向--"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最后他到了忧伤破碎的地步,因他看见神所喜爱的,不是外面照例的献祭,乃是里面的清洁--"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6,17)
白克(J.I.Packer)说,知罪与感觉亏欠是不同的。叫人知罪不是揭发人心里讳莫如深的羞辱,(如洗脑者的技量)加以痛责,乃是以神的圣律为标准,测量他的全人。
三、我们还要记得与人接触的方法,要因人而异--这是没有公式的。耶稣在世时候的工作,给我们一些紧要的指引。很明显的,他对于道德家及宗教领袖,就是好些自以为义,看似例外的善人,不留余地的加以痛责(参看太23章里的"祸哉”);但欢迎那些著名有罪的人,不说一句批评的话(参看可2:14~15;路7:36~37;约8:1~11)。
可能我们要按着各人宗教的背景,而决定我们接触的方法。若我们在一个基督福音从未传过的地方,向着未曾认识基督教的人传道,我们就要像前面所说的传教士的经验,先对他们讲耶稣与及人的需要--就如人生的目的,和如何得释放;如何得喜乐;如何明白……然后讲关于罪的真理。
青年运动向着从来不上礼拜堂的高中学生宣传福音,他们注重友谊,先与他们作朋友,然后有非正式的家庭聚会,以一年为期,每周聚一次,循着一定的程序进行,该运动的领袖在一年开始的时候,简单的说耶稣基督本身,经过相当月日,就说耶稣的要求。与耶稣的影响;再过就说到人,人的需要和人的罪恶,到后就说十字架的真理,并请他们决心相信,并决心跟随耶稣作他的门徒。这一个运动的办法,给人有深的印象。
我自己的布道法也经过一番的改变。从前我若一连说几天的道理,我每先说人的光景--劳苦,担重担;人的难题--罪恶与其它类似的事;然后继之以基督受钉的信息。可是近来我将这次序更改一下,我觉得更有功效,特别是在大多数不信主的场合中。
我曾与两位青年谈话,一个是基督徒学生团契的职员,一个是某公会的牧师。他们二人的经验,我觉得非常有趣;我认为他们二人的经验,是我们所讨论的问题中最好的解释。这一位学生团契的职员,生长在非基督徒的家庭,在高中最后一年,始与基督徒们为友,经过他们的介绍,就开始参加他们在校内所举行的聚会。照他自己所能记忆的,他信耶稣,并非因为他有罪;他乃看见他朋友中凡是基督徒的,都有喜乐,为人有目的;又有人生的把握;他羡慕他们的平安与他们的坚稳,于是被吸引来信耶稣。等他信了耶稣之后,他开始将自己的生活与圣经里所说的一个门徒的标准来比较,才知道自己亏欠到了何等可怜的地步。
那位牧师却不然,他生长在信基督的家庭,自幼就上礼拜堂,并接受基督教基本的信仰,他的经验是先有长期的挣扎,心里不安,良心自控,知道自己是罪人,与自己所犯过的罪,日夜都在谋解决,然后才像天路历程里所说的基督徒一般,重担得着脱落。
四、我要问圣灵用什么工具叫人知罪--圣灵每藉着神的话叫人知罪。希伯来书的作者说:"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藉着宣传神的道,特别神圣洁的标准,像十诫所说,旬登山宝训所教,又像在基督手上所表示,人才会喊叫起来:"我要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耶和华说,我的话岂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盘石的大锤么?”(耶23:28)这不是说我们要用圣经当锤子,向人头上狂打。在牙买加(Jamaica)常有政府雇用的女工,将大石打成碎石;为筑路之用。那里的妇女们,坐在路旁不是一大锤下去,把许多大石头打到粉碎;他们乃用小锤子,很轻松的打下去,打了又打,直到石头上原有的裂缝,愈裂愈大,至于粉碎。照样,神的道,若凭着信心,不断的宣传,温柔的劝勉,就是铁石心肠也会打到粉碎。
圣灵亦时常藉着遵行主道的教会,来叫人知罪。主耶稣基督会对他的门徒说过,世界要恨他们,如恨他一样,因为他们不属于世界,乃是基督宣召他们从世界中出来。基督的生活证明世界是不对的;基督的行为对于世界是一种的指责,所以世界恨他。”但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因为他们不认识那差我来的。我若没有来教训他们,他们就没有罪,但如今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我若在他们中间,行过他人未曾行的事,他们就没有罪。”(约15:21~22)基督预先知道他自己的行为怎样要叫世人知罪,至于憎恨而拒绝他;照样他的门徒们的行为,也要叫他们知罪并憎恨他的门徒们。世人若没有看见教会在圣洁上有更高的标准,怎能知罪呢?马诚(J.G.Machen)多年前说过:"若要人知罪,神的教会必要在言语与行为上先实行神的律法。若信徒们看犯罪为无足轻重,且以世人道德的标准为满意,无论传道人在讲台怎样大声疾呼趾人知罪,终是徒然的。所以教会里无论何人都要尽他们的力量,在日常生活上,活出神的律法,好叫世人心里所隐藏的,可被显露出来。”
圣灵亦藉着他儿女的祈祷叫人知罪。格林牧师(GanonBryanGreen)说:"现念教会的祈祷会渐渐衰颓不振,与教会不能叫人知罪成正比例,岂属偶然的么?传道人应该请人代他祈祷,使他有口才,能说他所当说的,不像一个宗教演说家,乃像神的先知,和基督的大使。这是传道人的本分,也是传道人的权利(弗6:19~20)。传道人若知罪有人代他祈祷,必增加胆量,高举基督与责备罪恶。
最要紧的,圣灵是藉着高举耶稣,叫人知罪,耶稣说:圣灵叫人知道三件事:”……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我们试解释这三件事:
他要世人知罪,是要世人知道到底什么是罪,把世人对于罪的观念改变过来。什么是罪的核心呢?耶稣说,“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约16:9)罪的根本就是不信,圣灵要世人知道他们无理的拒绝耶稣,证明他们向着主耶稣存不信的心。这不信的罪,是一切罪的根。
耶稣又要世人知义,“为义,是因我往父那里去。”(约16:10)世人不知义,正如他们不知罪一般。世人若遇见一位十足的义人,真的会尊敬他么?要得这个答案,只要看主耶稣。耶稣可说是义的化身。世人却审判他,定他为有罪,把他钉十字架,待他像极凶恶的罪犯,可是基督的复活与升天--"我往父那里去”--表明神**了世人的判决,彰显基督纯全是义。
他还要人知道什么是审判,“为审判,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约16:11)要罪不要义,结局当然是定罪。圣灵要人知道审判就要临到他们。有什么证据呢?请再看十字架与复活。在那里你看见神**人对耶稣的判决。被钉的和平之君怎样升到他公义的国度里,就表明这世界的王就将堕入他黑暗的地狱里。
所以圣灵藉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给人看见什么是罪,什么是义,什么是审判。
彼得所传的道能叫人知罪,因他指着十字架,郑重的对他们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的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2:36)传道的人有时要用慈爱而谦卑的心说:"你们”,而不说"我们”。
基督的十字架能叫人知罪,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给人看出钉基督者是当时的犹太人,究其实我们亦在内。我们的罪伤了神,我们的卑怯,我们的贪恋,我们的妥协,我们的偏见,我们的"漠不关心”……把基督钉死了,最奇妙的,当我们看见我们的罪,在十字架前忧伤痛悔的时候,被我们所钉的手,就要伸出来,叫我们心上的罪担脱落;从此甘愿破碎一切,来跟从那爱我们并为我们舍已的主。
这是真正的知罪。这是"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林后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