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五章
    第五章

    关于“存在”和“模范”

    (一)现在我们必须进而讨论“存在”的名称,这是神学上用以指上帝为自有永有者。不过,我们必须声明;我们的目的不在乎彰显那超本质的本体本身①(因为这是不可言说的,也非为我们所能知道的,无法表达的,甚至是超乎统一之外的),而只在称颂神体造化地流入于万有世界是了。因为上章“至善”的名称是表明普遍“根原”的全面流发,延及于实有的事物和非有的事物,而超越此两范畴之上。今者“存在”的名称是涉及所有存在的事物而又超乎它们。至于“生命”的名称,则是涉及所有活生生的机体而又超乎其上的。还有“智慧”这一名号,乃是遍及直觉,理性,和感知的全部领域,而又超乎它们一切。

    ①这绝对究极的神体是只能藉否定路线而抵达,藉“非认识”而认识的。哲理的肯定路线只可以引至绝对神体的分殊表现。

    (二)以上一些表彰上帝命意的名称,本书今拟加以讨论。因为我们本无意来说明那个超本质的绝对神体之绝对超本质的善性,本体,生命,和智慧,那神体,如圣经所说,是深植根基于秘密的处所,超过了一切善性,神性,本性,智慧,和生命;却要称颂那启示给我们的仁慈神意,祂是超越的善性,也是一切良善事物的超越根原,是本体,生命,和智慧,并作为存在与生命之创因,和智慧赐予者,寓在那些是“存在”,“生命”,“智能”,“理性”,和“知觉”的分享者里面。我们并不说至善是一事,本体又是一事,生命或智慧更是另一事;也不说有许多种原因和许多神格,有的是生出别的,并是彼此隶属的;我们却承认唯一上帝是各种流发的普遍来源,具有一切我们所宣称的神名,其中第一名称(即至善)是表达这位唯一上帝的完全神意,其它各名则是表达祂的较一般性的或较特殊性的模式。

    (三)有人可能说:“既然本体先乎生命,生命先乎智慧①,怎么生物反高于仅有存在的事物,情欲动物反高于仅有生存的事物,理性动物更高于情欲动物,而属灵者尤高于理性者,并一切照这次序围绕上帝,与祂亲近呢?你会期待那些享受神的较大恩赐的,是比较居在高级而超过其它的吧。”假如属灵者被视为不具“存在”或“生命”,则上述的辩词不为无理。然因神圣的灵确具超过其它存在的存在,并有超过其它生存机体的生命,兼能理解及认识那超出知觉及理性之事,而其企求并参预至美至善,更超过所有一切实存的事物,所以他们占着一个较近于至善的地位,因为他们特别参预于祂之中,从祂接受更多更大的恩赐。同样,那些具有理性者,因理性的优越,是胜过那些只有知觉者,而后者因其知觉,和具有生命者因其生命,都有其相当高的地位。因此我以为:凡是较多参预那无限仁慈的唯一真神的,就也比之其它更与祂接近,而具较多的神圣性。

    ①按作者的用意是在指宇宙创成的先后次序:最先必有绝对本体的至善(包含存在的善和非存在的恶),其次是存在的善事,又其次是植动物的生命,更其次是特具智慧的人生及天使。

    (四)讨论了这事之后,让我们来考虑至善,作为实在的本体,以及赋给本体于一切存在者。这位本在的上帝是强有力地超乎一切存在之上;祂是本体,存在,实质,与大自然的根本原因和创造者,无穷年代的起源与衡量原则;是支配时间的真体,支配存在者的永恒,和生成者的时间;是那凡具任何种类的存在之本在,是那有任何方式的生成者的生产。从那实在本体的祂,生出永恒,本质,本体,时间,生产力,和生成者,凡附丽于存在的,与凡靠任何能力而具有独立潜存的一切事物。因为上帝并不是通常意义下的存在,却以单纯而无可界定的样子,把一切存在都包罗及参预在祂里面。因此祂被称为“万代之王”,为了一切存在都显存及潜存于祂之中而围绕着祂;祂不是,不曾是,不将是,过去,现在,或将来,都不被生成。或者说,祂毋宁是连存在也非是,却是凡百存在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本原。不但凡百存在事物本身,连它们的存在亦由于这在世代以前已本存在的祂而来。因为祂自身是世代的永恒而隐存于世代未出现之前。

    (五)那么,让我们再复述一句:万有和万代都自“预先本在”而禀有其存在。一切永恒和时变皆由于祂,预先本在的祂就是一切永恒和时变,以及凡有任何种类的存在事物之缘起与本原,万有皆参预在祂之中,而祂亦决不离开凡百存在事物。祂在万有之先,而万有皆仰赖祂以得维系。要之,凡有不论何种格式之存在,它是存在于,被认知于,而被保存于“预先本在”之中。本体乃先乎祂的其它一切可被享受的恩赐而存在。这个本体是先乎生命,智慧,神的类似,以及一切其它所能参预的;它们必须首先参预这个本体;或毋宁说,本体所参预的一切那些特质,实皆参预着这个本体本身。凡其本质和永久性不属这个本体者,即无存在之可言。所以,当上帝特别被尊称为“自有永有者”之时,祂是受此荣名于其最基本的恩赐。因为祂既超越地占有预先本在和先行优卓,祂就先使得全面存在(即本体自身),并在那个本体中使各种模式的存在实现。因为凡百的所有原理,皆自其参预本体,才存在着,才作为原理,并前是存在,后是作为原理。你若愿说,生命的本身是所有生物的普遍原理,类似的本身是所有类似事物的普遍原理,统一的本身是所有统一事物的普遍原理,秩序的本身是所有秩序事物的普遍原理;总之,各种特质的本身,不论是这个或那个,两或多,都是那具有这种特质者的普遍原理;那么,你会见到,它们所参预的第一特质便是“存在”,而由于这存在,它们先自己持久下来,然后作为此或彼之原理;它们只因参预在“存在”之中,才自身得到存在,而使事物可以参预在它们之中。而若这些普遍原理是藉着参预乎“存在”的始得存在,则凡参预在普遍原理之中的一些事物,必定更加非如此不可了。

    (六)由此可见,“绝对而超越的至善”所赋予的第一恩赐,乃是纯存在的恩赐,因而祂从这最主要和最首先的参预而受此“存在”的名称。由此,与在此之中,乃有存在的本身,万有的原理,万有的本身,和一切有存在之物。这一切玄秘地又是集中性的又是单一性的。因为一切数目,皆已合并地存在于“太一”之数中,并在其中得以统一。它们越从太一出来,就越分化和倍蓰。一个圆圈的所有半径,无不统一集结于圆中心,而这焦点包含着所有归入于自己范围内的直线,这些直线彼此相为合一,而从同一的出发点开始,又共合一于此点,因而在这圆中心里成为完全的统一。而若稍稍离去中心,便亦稍稍分化,更远离去中心,便亦更多分化。总之,它们越接近中心,就越和中心结合,而亦彼此越相结合,反之,它们越离去中心,就越自彼此分远。

    (七)加之,在整个世界的大自然中,所有各别的自然律皆联系于一大统一而毫无混乱。在灵魂中,所有支配各部身体的各别机能,亦相联而为一。因而毫不足奇地,当我们从一些晦昧形像上溯至普遍本原之时,我们就以超自然的眼光透视万象(包括那些互相矛盾的事物亦在内)都成为一单独的统一。因为祂是万有的原理,由此而即演出所谓“本体”,而演出凡有存在的一切事物,一切始与终,一切生命,不朽,智慧,秩序,和谐,能力,保存,基础,分配,明哲,理性,知觉,质素,静,动,统一,熔解,吸引,凝合,分化,界定,以及一切其它属性,它们只因存在而成为一切存在事物的特质。

    (八)从这普遍本原出来的,有那些(就我们而言是)自知的,(就上帝而言是)被知的神圣天使们,我们的灵魂,全宇宙的自然律,以及那些所谓存在于其它物体,或只存在于思想中的一切质素。而且由于这普遍原因,并在其中,有那些全圣而最可敬仰的“权能”,他们具有确实存在,并好像被安置于超存在的三位一体的前殿之中;并继他们之后的那些较次于他们的亚级存在,和最低级的存在(即就天使而言是较次或最低的,就我们而言,还是超世的)。人类心灵和其它存在物也皆从同等理由而存在并得福气;他们之有存在与得福气,是从“预先本在”而来,且存在及得福于祂之中;他们由祂开始,靠祂而得维持,并以祂为归宿。祂把最高级的存在赋给那在圣经上称为“永远的”(参林后4:18)之较高品汇;不过,整个世界的纯粹存在也是永久的,而这种纯粹存在即自“预先本在”而来。“存在”是由于祂,不是祂由于“存在”;“存在”是在祂里面,不是祂在“存在”里面;“存在”有了祂,不是祂有了“存在”。祂是“存在”的永恒,起源,和标准,而早过存在及存在物与永恒,也是创造万有的始,中,终。因此,真正的“先在者”在圣经上承受了种种从各类存在而抽引出来的属性;而一切存在与生成(不论过去现在或未来)无不适当地归属于祂。因为所有这些属性,若从其神圣的意义去观察,都是指明祂有一个在各方面超本体的存在,并为产生每一存在模式的本原。不能说祂是此而不是彼,也不能说祂是如此而不如彼;祂本身却是万有,因为祂是万有的本原,祂也把万有预先合起来,作为它们的一切缘起和一切完成,而且祂超出乎它们全体之上,为了先它们而存在,超本体地越过它们。因而一切属性都可以一起加之于祂,而祂仍不是其中任何一个。祂具着一切形状和格式,却又无式而无形,先天地,不可解喻地,超绝地包罗着万有的始,中,终,并因祂是唯一而完整的原因,乃以纯洁的光辉流射到万有的身上。比如我们的太阳,固然一方面保持其独一的光体,流发其整个不可分的光辉,但同时打动我们所见到的万物之种种性能及品质,尽管它们千殊万别,而皆更新它们,保育,滋卫,成全它们,使它们分头发展,也加以联锁,煦暖它们而使其有功果,促进它们的成长,变化,生根放葩,而赋予生命,这样,每一受光照者各以其特色而参预于这同一的太阳之中。若是这独一的太阳先天地以其统一的方式,含有那参预于它的万物之原因了,那么,那产出太阳和所有万物的“大原”,岂不更这样预先在自己里面包罗了所有存在事物的模范,使其成为一个独一超本体的统一格式呢?因为大原之产生种种本体,只是从本体发出而成。我们今用“模范”的名称,是指那些早以统一方式存在于上帝之中,而产生万物的本体之法则。这些法则在神学上称为“先天恩授”或圣仁意志;它们赋予万物,创生万物,那超本体者就是藉着它们来把整个宇宙予以实现。

    (九)哲学家革利免①主张这“模范”的名号,不妨应用为有形世界中一些较重要的典型,但是他在其着作中用这名辞,不是按照其完整而单纯的本义。不过,我们纵使承认他的说法不无合乎真理,却必须记取圣经上所说的“我把这些事指示给你们”(参出25:9)并不是要你们跟着去作,却是藉赖这些配适于我们心能的知识,可以引我们到那个“普遍大原”里去。那么,我们必须将这具有超绝统一性的万事万物都归属于此“大原”;祂先从“存在”出发,运行为创造的流露和善性,贯串于万有之中,将祂自有的本体注满于万物,并于其中自告欢欣,则祂以唯一高度的,绝不重复的单纯性。参预万有于祂之中,包罗万有在祂无限的超绝统一之内,并由万有分享这不可分割的单纯(即如一种声音,本身始终如一,但可由几双耳朵来分享它,并无分歧)。

    ①按此为罗马城之一主教,曾着致哥林多教会书,约当主后九五年。但亦可能是亚历山太的革利免。

    (十)这样,“预先本在者”实为万有之起源,亦为万有之终结:为起源,因是它们的原因,为终结,因是它们的最后目的。祂超越一切有限和无限之对立,把万有加以限定,而自任其无限制的无穷。因为,如所常言,祂预先包含了万物,曾以“一举”造出它们,今又普遍与它们同住,不论在各殊的个体里或在整个的全体里;祂如此分出至万有,但仍定居于其自身之中。祂是又动又静,却亦非动非静,而亦无始,中,终。祂并不贴附于任何个物,祂更非任何个物。我们不能把永久事物或属时间的事物的任何属性应用到祂身上。祂超出时序和永恒,以及那在时序或永恒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永恒的本身,和万有,以及作为万有的衡量标准,并为那些标准所衡量的事物,都从祂经祂而始有其存在。不过关于这些事项,这里暂此已足,因为在别处已更确当地讨论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