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国隋唐时期的儒、释、道哲学
隋唐是中国儒、释、道三家并行,佛教宗派哲学空前发达的时代。隋唐哲学在中国古代哲学发展史中,是上承魏晋玄学,下开宋明理学的重要环书。
1.中国隋唐时期儒、释、道的相互作用与合流
中国隋唐时期,儒、释、道互相影响,趋于合流。中国南北朝以来、儒、释、道鼎立。为了适应统一的封建王朝需要,隋代的哲学家王通(公元584年~617年)提出了儒、释、道三教归一的理论,企图以儒学为主,调合释、道二教。佛教从南北朝发展到隋唐,进入全盛时期。道教则因唐王室自认为是李耳后代,得到大力提倡,也十分兴盛。这两种宗教为了更适应地主阶级政治上的需要,在理论上便也越来越儒学化了。而儒家也不断地从佛教、道教那里吸取思想资料,因而使得孔孟之道具有了僧侣主义色彩,宗教把世界二重化,把尘世与天国对立起来;而儒、释、道合流,就是意味着要把两个世界统一起来。禅宗认为:“所说依此修行,西方只在目前”,“担水砍柴,无非妙道”。他们以为天国就在现实世界的日常生活之中。李翱也说:“制礼以节之;作乐以和之,所以教人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也。”他以为提倡礼乐,正是为了教人能过清静无欲的僧侣般的生活。但不论是哪一种说法,实际上都是把现实世界“出世间化”了。这一基本态度反映到哲学上,就是儒、道、释学者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来论证虚静的精神本体为世界的第一原理。因此,隋唐时期,“有无(动静)”之辩继续成为论争的中心,而“心物”之辩也越来越突出了。唐中叶以后,柳宗元、刘禹锡在气一元论基础上考察“有无”,“动静”关系,对魏晋以来的“力命”之争作了唯物主义的回答。隋唐时期在伦理思想上,以弘扬儒家伦理规范为己任的哲学家,一面“攘斥佛老”,抨击佛教“弃而君臣,去而父子”,违背名教纲常,主张“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并提出道统说与佛、道相抗衡。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吸取佛教教义,肯定佛教去杀劝善的伦理学说有助教化,认为沙门主性善,倡仁孝同封建纲常有默契之处。李翱不但吸取神学内容写成《复性书》,而且根据佛教的“渐悟”、“顿悟”的自我修炼法,提出了“灭情复性”的道德修养论。佛教为了求得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也不断从儒家伦理思想中吸取
营养,修正教义。
2.中国隋唐佛教哲学
中国隋唐时期,全国统一。从南北朝长期发展下来的佛教各流派,在一定条件下,有的形成为宗派。宗派与学派不同。佛教宗派都有自己独特的宗
教理论体系,宗教规范制度,有独立的寺院经济、势力范围,每宗都有自己
的传法世系。中国隋唐时期的佛教宗派,有以所在地名为宗派名称的,如天台宗;有
以它阐扬的经典为宗派名称的,如华严宗;有以它的学说内容为名的,如法相宗,有以它独特的宗教修养思想方法为名的,如禅宗。隋唐佛教宗派哲学继续探讨了南北朝的佛性问题,并有所发展。隋唐佛教宗派哲学把人的心理活动,精神保养(主要是宗教道德修养)、人性问题、以及人的心、性、情与宇宙观的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构成各宗派的完整的宗教唯心主义的哲学世界观体系。
(1)天台宗宗教哲学
天台宗,因实际创始者智f(公元538—591年)常住浙江天台山而得名:《法华经》为其教义的主要根据,故又称“法华宗”。虽然该宗依《法华经》立教但也兼采《大涅盘经》与般若学观点。天台宗推尊印度龙树为初祖,北齐慧文为二祖,慧思为三祖,智f为四祖。智f又称智者大师,曾为慧思弟子。智f的着作很多,多由其弟子灌顶据其演讲笔录整理而成,主要的有《法华玄义》、《法华文句》、《摩诃止观》,世称此三书为“天台三大部”。弟子灌顶世居临海章安,故又称章安大师,后被天台宗人奉为五祖。
①智f的止观论。天台宗的特点是能把南北朝不同风格的佛教学派的学
说熔于一炉,建立自己独特的体系,以适应政治上统一的需要。原来北朝佛教比较注重“禅定”,讲究修养,南朝佛教则重“义理”,讲究理论,智慧。南北朝趋于统一,智f提出“止观”学说,主张“定慧双修”,止(定)观
(慧)二者不能偏废。他说:“泥洹(新译作涅盘)之法,入乃多途。论其
急要,不出止观二法。所以然者:止乃伏结之初门,观是断惑之正要;止则爰养心识之善资,观则策发神解之妙术;止是禅定之胜因,观是智慧之由藉。”(《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大正藏》卷四十六)。这就融合了南北佛教。同时,天台宗还吸取了道教的某些东西。如慧思《南岳思大禅师立誓愿文》中讲的“外丹”、“内丹”、“长寿五通仙”等,就是道教的语言,而天台宗对政治的关心,又使教义带上儒学的色彩。“止观”学说后来也明显地影响了儒学。天台宗的历史,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儒、佛、道三教合流的趋势。
智f的止观论是天台宗思想的代表。在智f的止观论中,本体安置自己,成为“真心”或“心源”;本体把自己对立起来,于是“心”有“真心”,“妄心”的对立,最后,本体自己跟自己结合,即通过“止观”复归于“心源”。智f先从分别名、色开始,把整个世界归结为两个基本的范畴——“名”与“色”。他说:“当知名、色即是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之根本,能生一切法,普摄一切法,即是一切法。若诸大圣分别说一切法门,皆曰名色而分别之,无有一法出于名色。”(《法界次第观门》,《大正藏》卷四十六)所谓名,就是“心意识”。所谓色,指存在着的一切形形色色的事物,“有形
质碍之法名为色,色有十四种,所谓四大、五根、五尘。此之十四,并是色
法也”。四大是地、水、火、风。五根是五种感官:眼、耳、鼻、舌、身。五尘是此五种感官的对象:色、声、香、味、触。五根、五尘都是由四大组合而成的,如说眼、耳、鼻、舌、身是“四大造色”。在智f看来,这十四种色法都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而是依存于主观的意识(名)的,是意识的产物和变现。但在智f认为,所有的名和色都不是实在的,而是一种虚幻的假象,它们的本源是绝对的空寂的本体,这个本体离名绝相(不可言说,没有形象),这个作为名、色的本源的绝对的空寂的本体,智f认为就是“心”。他说:“一切诸法,虽复无量,然穷其本源,莫不皆从心意识造。”(《释摩呵般若波罗蜜经觉意三味》、《大正藏》卷四十六)“一切诸法,皆由心生。”(《修习止观坐禅法要》)智f把一切法(事事物物)归结为名、色而又把一切法或名、色的本源归结为作为本体的“心”。这个超越名、色的绝对的本体被称为“心”,“心”的“实相”。因此,为了达到本体,只有通过心意识,而由心意识达到本体,也就是“心”向它本源的复归,也就是本体自己和自己相结合。这种复归和结合的宗教修炼,在天台宗的教义中叫做“止观”。
天台宗的止观论最后归结为“一心三观”或“三谛圆融”的中心教义,
这就是它通过“止观”即在禅定中进行内省或反思的方法而获得的道理,也就是它在“心物”之辩和“有无”之辩上的哲学主张。所谓“一心三观”,是从认识主体来说的;所谓“三谛圆融”,是从认识对象来说的。二者讲的是一回事。在智f看来,一切事物都是虚幻不实,无有自性,这就是“空观”、“真谛”;诸法虽“空”,却又“因缘”凑合而显现为“假有”,这就是“假观”、“俗谛”;“空”即“假”,“假”即“空”,不执“空”、“假”,亦不离“空”、“假”,“假”即“空”,不执“空”、“假”,亦不离“空”、“假”,本体与现象合一,这就是“中道”。天台宗以为,“一心”在同一时间观照得“空”、“假”、“中”三种实相,相即不离,无有先后,所以说它们“圆融”;“三谛”是精神本体的属性,是人们天生就具有的;通过“止观”来获得“三谛圆融”的道理,并不是分阶段“渐修”,也不是凭主观“造作”,而是破除迷惑,唤醒“天然之性德”。
智f还主张用“显性”的方法来说明“三谛”统一于心体(佛体),即
提出“一念三千”。所谓“一念三千”,是说宇宙间万事万物种种差别不过是一念偶动出现的三千诸种事物。智f说:“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摩诃止观》卷五上)一法界即有十法界,十法界互具而显现为百法界。一界又有“十如是”,“还有众生”、“国土”、“五阴”三种世间,“十如是”和三种“世间”互具,而为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和三十种世间互具,而有三千世界。此三千世界纷然杂陈,仍在一念之中。三千世界是由一心的活动而发生的。
②湛然的“无情有性”论。从智f的“止观论”中可以发现一个问题,
即现实世界是虚幻的,那么它和“真如(宇宙本体、心、极乐世界)”有没有联系呢?照他的理论,两者应该是对立的,而这样就会阻塞人们通向“天国”的道路,于是他的后传弟子湛然(711—782年)提出了“无情有性”(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有佛性)的宗教世界观,来解决上述的问题。他宣扬连没有生命的东西,如草木砖石都有佛性,都能进入“天国”,当然人人都可以进入“天国”了。关于佛性问题,当时除法相宗坚持“五种姓”说,承认有无佛性者外,大多数宗派都继承竺道生的“众生皆有佛性”理论。湛然则把佛性论发展到了极端,写了《金刚碑》,以为不仅人人可以成佛,而且无情之物也具有佛性。因为“一念三千”是把一切有情、无情都包括在三千世间之内的,所以有情、无情都是心体的显现,是平等的。湛然说:“一尘一心,即一切生佛之心性。”也就是说,每一对象,不论有情无情,都具有佛性。湛然认为,“真如佛性”为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存在,一切事物都是它的体现;“真如佛性”随着不同条件而显现为各种事物,但都有“真如佛性”则是无疑的,这种看法是出自最圆满的佛教,认为木石无佛性,则不是佛教中的上乘。湛然的“无情有性”说,一方面增强了“真如佛性”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另一方面又降低了它的神圣性和超越性,这是佛教作为一种宗教学说的不可克服的矛盾。
(2)法相宗宗教哲学
法相宗主旨在于分析法相而阐扬“唯识真性”的义理,故称法相宗、唯识宗、法相唯识宗。创宗者唐代玄奘(602—664年)、窥基(632—682年),因师徒长期住长安大慈恩寺,也称慈恩宗。
法相宗严守印度佛教瑜伽行系的学说,以一经二论,即《解深密经》和
《瑜伽师地论》,《成唯识论》为基本典籍。其重要学说有“阿赖耶识”论、“三性”、“四分”说。
①“阿赖耶识”论。“阿赖耶识”论是法相宗世界观的主要理论基础。
“阿赖耶识”论认为,世界上的一切,包括人类的自我,世界的万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由“内识”变现出来的。“内识”生起时,自然而然地就变现出各种各样类似于“我”、类似于“法”的假相来,犹如患眼病或做梦的人,妄见或梦见各种现象一样。愚昧的凡夫,误把这些现象当作实有,其实是似有而实无的假相。佛为适应凡夫的虚妄的心情,而假说有“我”,有“法”,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内识,并无外境。法相宗不满足以前佛教哲学把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作用只限于六种识:眼、耳、鼻、舌、身、意;他们开始建立八种识。第七种识叫做“末那”,第八种识叫做“阿赖耶”。八种识根据它们的主要特点分为三类,前天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是一类,其主要特点是起了别(区别)、认识的作用,通过它可以区别色、声、香(气味)、味(味觉)、触和思想意识想到的一切东西,包括有形的事物和无形的法则等。前六识的活动比较具体,也比较强烈,主要任
务是向它所要认识的对象起追求作用。前六识(眼、耳、鼻、舌、身、意)
中,前五识(意识除外)“唯外门转”,只向外追求它所认识的东西。第六意识能“内外门转”,能向外追求,认识外境,也能向内思考,自己进行思维活动。前五识,向外追求,不会无因而起,总要有所依据,它们依据的是色、声、香?等境界。第六识也不能无因而起,它所依据,据法相宗的说法,是以“染污末那为依止等”(《显扬圣教论》卷十七)。而这些引起识的境界,并不是由独立于人们思想之外的客观物质实体,而是由识幻想出境界的样子,再由各个识去认识它。重要的是被称为“根本识”的第八识,即“阿赖耶识”。“阿赖耶”是藏的意思,共有三重涵义:“能藏”、“所藏”、“执藏”。唯识论者认为“识”有两种状态,在它还没有显现时,它的潜在状态叫做“种子”,“种子”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意味着能够生长、成熟。这种潜在状态有使它自身显现的趋势,因此,又有潜能或“势力”的意思。当意识由潜在状态而直接显现时,便成为“现行”的意识。窥基说:“体相沈隐,名之为因,故唯在种;体用显现,立为果,名为见(当作现),故不在种。”(见《大正藏》卷四十三)第八识的“能藏”的意思是,它能把识的“种子”藏起来,但第八识本身并不是“种子”。从另一角度说,“种子”能够藏在第八识中,因此第八识是“种子”的“所藏”。这就是“能藏”和“所藏”的意思。至于“执藏”,就是指第七识执着此识以为自我。
②三性说。三性说是法相宗对于诸法实相,即世界一切现象的本性、本
相的根本看法、也就是对一切事物的形成及其本质的根本看法。法相宗认为一切事物的自性,自相有三种:“遍计”、“依他”、“圆成”。在法相宗看来,一般人依据名、言表示,以种种分别为实有,这是“遍计所执性”。按“缘起”理论,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都犹如幻事、梦境、镜象、水月,依各种因缘而生起,似有非有,这叫“依他起性”。懂得了“诸法缘起”的道理,于是“破除妄执”,“我法俱空”,显示了“实相”,这叫“圆成实性”。法相宗以为,这样讲“三性”,就是对“有”、“无”有了正确的认识:遍计所执为虚妄,是“无”;一切法依他起,即依阿赖耶识而起,所以是“假有”,而去掉妄执,见到一切唯“识”,理解了诸法实相,便是“实有”。有了这种认识才能成就种种佛教上的功德。此种以“无”为“有”,体认一切唯有识性,被法相宗认为是极高的宗教境界。
③四分说。法相宗为论证“唯识无境”,还从认识的发生过程等方面加以说明,提出了“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的四分说。“见分”和“相分”的观点是法相宗的从内识显现为外境的关键。法相宗认为一般人所说的“境”(外界,对象),并不是主观(识)所要去认识的客观物质世界,而是由识所变现的“分”。就是说,人们之所以能有外境的感觉,不是由于真正有离开主观独立存在的外境,而是由人们自己的思想中现出来的外境的形相。所谓“相分”,就是人的认识过程中被认识的形相部分;而与“相分”相对的心的能够认识的能力,这一部分就叫做“见分”,
它是认识者属于具有认识能力的部分。
在“见分”、“相分”的基础上,法相宗又提出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的理论。“自证分”指意识的记忆能力,又称“识体”,它是“见分”的见证者。“见分”的结果,要由“自证分”来证明。如果没有“自证分”,就不能回忆曾经“缘虑”过的事。《成唯识论》说:“然心、心所,一一生时,以理推证、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别故;相、见必有所依体故”。相、见二分必有自己能够证知自己有认识活动的“自体”。如度量事物,既有“所量”(相分)作对象,又有“能量”(见分)作尺度,更应有“量果”以得知大小长短。“量果”就是“自证分”,就是“自体”。为证见分,立“自证分”,为证自证分,则立“证自证分”。《成唯识论》说,如果没有“证自证分”,自证分“缘境”时就没有“量果”。为了证知“自证分”的“量果”,而立“证自证分”。同时又由“自证分”证知“证自证分”,即第三、四两分“互证”。
(3)华严宗宗教哲学
在中国隋唐佛学中,华严宗与禅宗晚出,更多地综合了以前的佛学,对宋明道学的影响也较大。华严宗以阐扬《华严经》而得名,创立这一宗派并确立其名称的是法藏(公元643年—712年)。华严宗又因它的理论宗旨是依据《华严经》宣扬“法界缘起”论,故又称为法界宗。
华严宗的中心教义,是“法界缘起”论。“法界缘起”论是讲理、事以
及理和事、事和事的相互关系的理论。“理”,所谓真理,指事物的本性、本体。“事”,即万事万物、现象。法界其有四相,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和事事无碍法界。事法界,即现象世界;理法界,即本体世界;理事无碍法界,意谓理是事的本体,事是理的显现,理和事相彻相存,本体和现象无妨碍,无矛盾,圆融和谐。这三个法界最后归结于事事无碍法界,以说明宇宙间的一切和各类关系都是圆融无碍的。由于理事无碍,理作用于事,事与事之间也发生联系,这就由“理事无碍”进到“事事无碍”。认为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理的体现,理体是同一的,事与事之间也都是相即相融的。比如一颗微尘,也具足理性,由此也能和其他万事万物互不相碍、互相包容。华严宗还把法界归于一心,认为理和心也是一回事。事事都是一心的产物,在同一心里,事事都周遍含容,彼此无碍。法藏称理事无碍的关系为“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同一本体显现为各种各样的事物,是“一即一切”;千差万殊的事物归结为同一的本体,是“一切即一”。由此也可说,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一切事物,每一事物都包含有其他事物;同样,一切事物都包含于每一个事物之中,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结为任何一个事物。事事无碍法也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关系。法藏为了阐发事事无碍,还提出了“六相圆融”的理论。法藏用房子和椽子的关系作比喻来说明“六相圆融”。“六相”就是指“总相”和“别相”、“同相”和“异相”、“成相”和“坏相”三对范畴。“总相”指事物的总体,“别相”指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比如
房子是“总相”,椽子、砖瓦是“别相”。椽子和砖瓦等共同组成房子这个
整体,有同一性,即“互不相违”,这就是“同相”;但椽子、砖瓦等又各有差异,这就是“异相”。许多椽子、砖瓦等共同构成了一所房子,“诸缘办果”,这就是“成相”;但各个部分又“各住自法”,并没有成为房子,这就是“坏相”。现象界每一事物是总相和别相、同相和异相、成相和坏相的统一。总之,事事融通,遍摄无碍,宇宙万物处于大调和、大统一之中。世界上的每一现象都是真理之体现,所以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十分圆满的,是天然合理的,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本来是最美好的世界,顺应它,就可以使人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每个人本来都是佛,“无一众生而不具有如来智慧”,只是由于妄想,才生种种烦恼。一旦觉悟,“即见一切有为之法,更不待坏,本来寂灭”。
(4)禅宗宗教哲学
禅宗是隋唐时期在中国形成的一个佛教宗派。禅宗分南宗和北宗两大派。这里说的禅宗主要指南宗。创立南宗的是与法藏同时的慧能(638—713年)。慧能一派禅宗不仅与旧的禅学相异,而且和印度原来的佛教以及后来中国其他各个佛教宗派都有所不同,是世界佛教史上尤其是中国佛教史上一次空前的大改革。禅宗的根本主张就是不立文字,强调精神的领悟,直指本心,见性成佛,也就是提倡单刀直入的顿悟。注重净性,强调自悟,就是慧能一派禅宗成佛学说的理论基础。
①慧能的见性成佛。慧能的所谓“性”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佛性,二
是世界观。慧能主张“自心是佛”,“本性是佛”,每个人自己的灵明鉴觉就是佛
性。关于心性关系,慧能认为:“心是地、性是王,王居心地上,性在王在,
性去王无。性在身心存,性去身心坏。佛向性中作,莫向身外求。”他把“心”比作一块土地,而佛性则是这块土地上的统治者。也就是说,佛性是人的精神的本质和身心的主宰。佛性即真如本性,真如本性属于每个人的本心,心性相通,佛性为人人所普遍具有。所以,慧能认为,人人本有真如佛性,人人只要对这种本性有所觉悟就可以成为佛。由此慧能又说:“自性迷,佛即众生;自性悟,众生即是佛。”“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迷来经累劫,悟则刹那间。”迷、悟,即对佛性是觉悟还是不觉悟,是凡(众生)圣(佛)的唯一区别。人人都能成佛,成佛不是另有佛身,而是自性就是佛。慧能不仅说人心具有佛性,是成佛的基础,而且认为人心也是客观世界的基础,宇宙万物都是本心的产物。据说慧能在广州法性寺时,看到两个和尚在争论“风吹幡动”的问题。一个和尚说是风动,另一个和尚说是幡动,两人争论不休。慧能说,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而是“仁者心动”(《坛经·行由品》)。在《坛经·般若品》中,他把世界看作一个大虚空,也把人心看作一个大虚空,说:“世界虚空,能含万物色相。日、月、星宿、山河大地、泉源溪涧、草木丛林、恶人善人、恶法善法、天堂地狱、一切大海、
须弥诸山,总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复如是。善知识!自性能含万法是大,
万法在诸人性中”。
②慧能的顿悟成佛。慧能在论述成佛问题时说:“我于忍(五祖弘忍)和尚处,一闻言下大伍(悟),顿见真如本性。??令学道者顿伍(悟)菩提,各自观心,令自本性顿悟。”(《大正藏》卷四十八)佛性就是恒常清净的真如本性,佛性也就是本心,一旦认识本心(本性),就是顿悟,也即由“迷”转“悟”。既然人人都具有成佛的本性,人性就是佛性。人性就是佛性,为什么又有佛性和众生的区别呢?慧能说:“自性若悟,众生是佛;自性若迷,佛是众生。”(《坛经·疑问品》)这里所说的“迷”和“悟”,是就对自己心中固有的佛性是否唤醒而言。慧能认为,只要人们唤醒了自心中的佛性,就立即进入了“佛国”、“净土”。
慧能认为,由“迷”转“悟”,是一下子实现的,是忽然悟解心开,“从自心中顿见真如本性”,即所谓“顿悟”。相传慧能的同门神秀把佛理归纳为以下的四句偈:“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坛经·行由品》)。慧能针对这种逐渐修行的佛教学说,提出他的顿悟
主张。慧能也提出一首着名的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坛经·行由品》)。在慧能看来,象神秀那样,“时时勤拂拭”,还不是“心不取诸法”,还不识“本来无一物”的道理。他以为,自性本自清净,本一切具足,一旦彻悟,便“自见万法无滞,一真一切真”。他也并非不要修行,不要旁人指点,而是以为本性是佛,不假外求,“若起正直般若观照,一刹那间,妄念俱灭,若识自性,一悟即至佛地”。(《坛经·般若品》)
禅宗在中国哲学史上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唐代李翱的《复性书》,可谓
禅影响儒的产物。宋、元、明时代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王守仁等理学唯心主义代表人物,虽然都反对佛教,但是他们的思想都受佛教包括禅宗的影响。朱熹的“一旦豁然贯通”的工夫脱胎于禅宗的顿悟说。王守仁宣扬的“心外无物”是禅宗“心性生万物”思想的翻版。
3.中国隋唐道教哲学
中国隋唐时期的道教,和佛教一样,也是融合了南北不同的学术流派,建立了为统一王朝服务的新道教。司马承祯(公元647年—735年)是南朝陶弘景的三传弟子,但是他更多地吸取了北朝寇谦之的道教精神,并吸取了佛教的某些宗教戒律以壮大自己。提出了主静去欲的道教学说。
司马承祯在道教中不重视炼丹、服食、法术变化的神仙方术,而偏重于道教理论的研究。司马承祯以老、庄学说及道教其他经典为基础,吸收儒家正心诚意及佛教上观禅定学说,系统地阐发了道教关于精神修养的宗教理论,自称为“安心坐忘之法”。他认为“心为道之器宇”。故修道之要在于
修心,修心之要在于守静去欲;只有排除对外物的一切欲念,做到心不“逐
外”,才能保持内心的极端安静。他说:“心者一身之主,百神之师,静则生慧,动则成昏。”这是说,“静”是产生智慧的根源,“动”是产生昏乱的根源。他教人去动、守静。具体办法是:“学道之初,要须安坐,收心离境,住无所有,不着一物,自入虚无,心乃合道”(《坐忘论·收心》)。他为了引导人们走向另外一个精神世界,首先要引导人们先准备一种宗教神秘精神状态。所以要求学道的人“收心离境”,心里“不着一物”,一点思想意识活动也不许发生,才可以“合道”。
司马承祯主张“收心离境”,“静则生慧”,但又不是与动完全对立,完全脱离的。他说:“若执心住定,还是有所,非谓无所。”这是说,如果修道的人,把离境(不想任何对象)看作唯一任务,不去想它,“执心住定”,不想别的对象,只坚持(执)以“定”作为对象去思虑,这还是有对象(有所),而不是摒除对象。只要有对象(有所),就达不到主静的目的。这样就会“令人心劳气发”,“又反成疾”。他认为应当做到“心不着物,又得不动,此是真定正基,用此为定,心气调和,久益轻爽,以此为验,则邪正可知”。(《坐忘论·收心》)他教人既要做到经常不起任何思虑,又不是全不思虑。为了达到这种宗教修养状态,要防止三种偏向:第一种偏向是“盲定”,免强用极不自然的办法硬使心不起思虑,永断知觉;第二种偏向是断绝善恶的念头,不萌善念,也不萌恶念,让心任意浮游,任凭思想活动自己趣于定的状态;第三种偏向是不知守静,什么事都干,而又自以为“无染”。司马承祯主张,为了达到应物而不为物所累,必须“坐忘”、“收心”。后来宋代理学家程颢所提出的“定性”的理论,和司马承祯的“坐忘”、“收心”特别接近。程颢教人“定性”也是使人的心理状态保持平静的状态,既不是全不应物,也不是应物而不返。司马承祯的“坐忘”,也成为后来周敦颐的《太极图说》的“无欲故静”的“主静”学说的先趋。司马承祯还主张:“存谓存我之神,想谓想我之身。??凡人目终日视他人,故心亦逐外走。终日接他事,故日亦逐外瞻。营营浮光,未尝复照,奈何不病且夭邪?”(《天隐子·存想》)司马承祯是把人们对外界的认识,引向对自己的认识,即对自我的精神认识。他把这种神秘的认识,叫做“归根曰静,静曰复命”;“成
性存存,众妙之门”。
4.中国隋唐儒家的哲学
中国隋唐时期,佛、道、儒三教哲学趋于“会通”,并存,并为争夺统治地位而展开斗争,佛教得到空前的发展,而儒家哲学虽已不占绝对支配地位,但其正统地位并未消失。唐代哲学家韩愈为振兴儒家的正统地位,极力反佛,但却吸取佛教的法统思想,建立儒家的“道统”思想,同李翱的“复性说”一起成为宋明理学的思想先驱。唯物主义无神论者柳宗元、刘禹锡撷
取佛教的心性修炼学说,提出“天人不相预”、“天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学
说,用物体形用的唯物主义体用改造佛学的空体幻用的神秘主义体用观。
(1)韩愈和李翱的哲学思想
①韩愈的道统说和人性三品说。韩愈(公元768年—824年)主张“圣人玄教”,认为人类的文明和社会政治制度都是圣人创造的。韩愈把仁义道德称为“圣人之道”,这个“道”世代相传,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到孟子,构成了一个所谓一脉相承的“道统”。韩愈以继承道统使之绵延万世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他认为佛教、道教的出世思想与儒家的经世思想是对立的,所以竭力排击佛、道、指斥它们破坏封建君臣、父子、夫妇的伦常关系,是国无宁日的祸根。
韩愈的道统说的核心是儒家的“仁义”二字。由于当时儒、佛、道三家都各有自己的“道”和“德”,因此韩愈认为只有儒家的仁义才是真正的道德。韩愈对“仁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他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已无待于外之谓德。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原道》)这就是说,道与德是一个各家都可以用的空虚的范畴,必须看它的实质究竟是什么,才能判定它所宣扬的道和德是否正确。韩愈把“仁义”和“道德”联在一起,认为只有儒家仁义才是最高的道德标准,以此来排斥佛老,论证儒学的正统地位。他认为《老子》所说的“道德”,是离开仁义而言的,谈不上是道德,乃“小人”之道。他认为佛教主张出家,不要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但求清静寂灭”,超然出世,是违反封建纲常的歪道。
至于仁义之道怎样实施,韩愈说:“道莫大乎仁义,教莫正乎礼、乐、
刑、政。”(《送浮屠文畅师序》)道通过礼、乐、刑、政来实施。礼、乐、刑、政都是传仁义之道的“圣人”发明的。他们发明这些东西有很深的用意。首先,“为之礼以次其先后”,规定尊卑、贵贱的阶级秩序,教卑者贱者承认“尊尊”、“贵贵”是上天安排的秩序。其次,“为之乐以宣其抑郁”,教人民唱着歌儿过日子,散散心中受剥削**的闷气。第三,“为之政以率其怠倦”,光唱歌是不行的,要好好种田、交租、交税、当差、服役,不能打瞌睡。最后,“为之刑以锄其强梗”!卑者、贱者不受“教化”,不服政令么?那就用严刑!韩愈还对“礼乐政刑”,作了进一步解释:“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则诛!”(《原道》)
韩愈又是个天命论者,认为“贵与贱,祸与福存乎天”,“人生由命非由他”。但又很重视人的作用,认为“人者,夷狄禽兽之主也”,圣人可以代天行道。而韩愈的天命论,体现在人性问题上,就是他的先天的人性三品说。他认为孟轲的性善论,荀况的性恶论,扬雄的性善恶混论等说法,都只
是说到了中品的人性,而遗漏了上下二品,因为只有中品的人性,才可导而
上下,而上品和下品的人性则是不能更改的。因此,他认为把人性分为三品,才是对人性最全面的概况。他说,“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上品的性,始终是善。“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中品的性。经过教化可上可下。“下焉者,恶焉而已矣”,下品的性,始终是恶。上品和下品的性是不可改变的。对于性与情之间的关系,韩愈认为“性”是先天具有的,“情”是由于接触到外界,受到刺激后而产生的内心反应。性包括仁、义、礼、智、信“五德”,情包括喜、怒、衰、惧、爱、恶、欲“七情”;性是情的基础,情是性的表现。只能因情以见性,不能灭情以见性。人性上、中、下三品之分,人的情也有三品,上品的情,一发动就合乎“中”,中品的情,有过或不及,但大体上合乎“中”;下品的“情”则完全不合乎“中”。情的上、中、下三品与性的上、中、下三品相对应。
②李翱的复性说。李翱(公元772年~841年),唐代哲学家。李翱与韩愈有同样的反佛立场,但李翱认为,对抗佛教的成佛理论,必须有一套成圣的理论。他把儒家经典《中庸》的性命学说与佛教的心性思想结合起来,形成一套成为圣人的理论,即他的复性说。
李翱的复性说,发展了韩愈的人性三品说,主张性善情恶论。他认为人
性本是善的,而情则是恶的。他说:“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复性书》)这就是说,人之所以能成为圣人,是因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人性之所以迷惑不清,是因为人的情欲作恶的。但同时,他又认为性情是不可分的。他说,“性与情不相无也”,“情由性而生”,即认为性和情并非各自独立自存的,情是性所派生的,性是情的基础。他又说:“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由情以明。”就是说,性与情是互相依存、互相作用而存在的。他以水火比作性,沙烟比作情,认为人性好比河之水和烟之火,水火的本质是清明的。它们之显得浑与郁是沙和烟作用的结果。沙不浑,水流便清;烟不郁,火光就明。同样,“情不作”,性就能圆满地表现它自己。因此,李翱认为要恢复人们本来的善性,必须做到忘情。关于怎样才能复性问题,李翱首先探究了人性的根源。李翱认为:“性者,天之命也,圣人得之而不惑者也;情者,性之动也,百姓溺之而不能知其本者也”。这是说,性是天生的。李翱又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人性本来是寂静的,圣人虽然有情,而“未尝有情”,因为圣人的情,“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行止语默无不处于极也”。一般人之所以不能成为圣心,就是因为受“七情”所干扰,为“嗜欲爱憎”所支配。固此,李翱主张,一般人要成为圣人,就要复性,要复性,就要“视听言行,循礼而动”;“弗虑弗思,情则不生”,“心寂不动,邪思自息”,做到“忘嗜欲而归性命之道”。李翱这种忘情复性的修养方法,就是要彻底排除外物的干扰,使人进入“寂然不动”的静止状态。这样人心便“广大清明,昭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无所不知,无所不通。这种人就可超凡人圣,
不仅可以治国平天下,还可以参赞天地,化育万物。
李翱的复性说为宋明理学所直接继承,程、朱、陆、王都讲“复性”、“复其初”、“复如旧”、“复心之本体”等等,它同韩愈的道统说一样成为宋明理学的先声。
(2)柳宗元和刘禹锡的哲学思想
①柳宗元的元气一元论、无神论与反天命的历史观。《天对》、《天说》、
《答刘禹锡天论书》和《封建论》是的哲学代表作。柳宗元继承了荀况、王充的元气自然论和道家的天道自然的思想。
王充主张“天地,含气之自然”,柳宗元对此作了发挥,认为物质性的元气乃是世界的本质。世界不是神创造的,而是一元混沌之气的自然存在。“唯元气存,而何为焉?”所谓九重天,并不是谁建造的,而是因阳气聚积很盛的结果。柳宗元还继承了荀况“阴阳接而变化起”的思想,认为阴、阳、天三位一体,统于元气。元气的冷热交错,形成了天地万物。如说:“合焉者三,一(元气)以统同,吁炎吹冷,交错而功。”这就是说,天地和阴阳都统一于元气,所谓阴阳二气并不是互相孤立的两个东西,而是元气的两个方面。正因为自然界是元气阴阳的矛盾体,因而自然界才能变化万千,发展无穷。他在《非国语·三川震》中又说:“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缺,是恶乎为我设?”这里,柳宗元集中地用了八个“自”字,突出地强调说明自然界是按照自己的规律而发展变化的,自然界的发展变化是自然界自身矛盾运动的过程。
柳宗元还反对神学天命论,认为“古之所以言天者,盖以愚蚩蚩者耳”。
他在荀况“天人之分”的思想基础上,强调天与人“各行不相预”,认为人的吉凶祸福、社会的兴衰治乱,都非“天”能主宰,“功者自功,祸者自祸”,要变祸为福,是“在我人力”。
柳宗元唯物主义无神论贯彻到社会历史领域里,对汉以来的天人感应,
符命祥瑞、君权神授等神学史观,进行了广泛了批判,提出了他的反天命的历史观。柳宗元提出了“势”的观点,即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这种人类社会发展固有的必然性,不是天命或神意,也不是帝王、圣人的主观意志,而是“生人之意”所作用的结果。它是人们要求生存的意愿,沿着固有的必然性,显示了出一种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柳宗元在《封建论》中发挥了荀况“假物以为用”的观点,他说:“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柳宗元还认为,人们为了生存,自然地聚而为群”,有了“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群又有大者,争也又有大者。“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柳宗元从人们要求生存的自然意愿,导出了假物
以为用的必然;由假物以为用又导出了假物者必争的必然;又由假物者必争
而导出了产生君主刑政之必然。因此,分封制度的产生,“非圣人之意,势也”;郡县制之取代分封制,乃是历史的必然。
②刘禹锡的宇宙观与“天人交相胜”说。刘禹锡(公元772—842年)是唐代对于唯物主义学说作出较大贡献的哲学家,《天论》是他的哲学代表作。刘禹锡的宇宙观十分有特色,他说:“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是有形物体中的最大的,人是动物中最突出的。天和人都是“物”,同属有形体的事物。刘禹锡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生长发展的自然过程,天的日月星三光,虽然是万物中最清明的,但决不是什么神物,天地同属物质世界。天是“清”、“轻”的物质,而地是“重”、“浊”的物质,并且“重”、“浊”的地是“清”、“轻”的天的根本。刘禹锡是从地的物质性论证天的物质性。他认为,整个宇宙存在的基础是物质性的“气”,清浊二气的变化,阴阳二气的作用,促成万物生成;先有植物,后有动物;人则是动物中最有智慧的,能够掌握自然界的规律而作用于自然界。
刘禹锡探讨宇宙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提出了“理”、“数”、“势”
三个重要的哲学范畴。他说,“理”是贯串于事物发展过程的规律,“数”是事物存在及其规律的不可逃避的必然性,“势”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趋势。在他看来,“以理揆(度量)之,万物一贯也”万事万物“必有数存乎其间焉。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数存而势生”,万事万物的变化都不能逃乎数而越乎势”。并且,“彼势之附于物而生,犹影响也”。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规律对于事物具有必然性。事物规律的必然性,决定了事物发展的趋势,而事物发展的趋势又决定于事物本身的存在和状况。“理”、“数”、“势”三者都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法则。
刘禹锡还继承了荀子人定胜天的唯物主义思想,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学
说。刘禹锡认为,人类社会(人)和自然界(天)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在于:“天之道在**,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在自然界,各种生物,都为自己的生存繁殖而竞争,强者胜,弱者败,没有是非可说;至于人类社会则有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靠礼法制度来维持,因此人们有礼法制度所规定的“是非”作为行为的准则。而且天和人各有自己的职能,各有自己的独特法则。他说:“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自然的职能在生长万物;人类的职能是对万物加以利用和改造。因此他认为“天人不相预”。“天恒执其所能以临乎下,非有预乎治乱云尔;人恒执其所能以仰乎天,非有预乎寒暑云尔。”这是说自然执行它的职能生长繁殖万物,但是人类社会的治乱与它没有关系。人类执行自己的职能,也干涉不了气候的寒暑。人的职能是什么呢?他说:“阳而蓺树,阴而揪敛。”“用天之利,立人之纪。“就是说人能利用自然规律,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利用、改造来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除此
而外,还有“义制强讦,礼分长幼;右贤尚功,建极闲(防止)邪,人之能
也。”这是说人们建立礼法和社会制度,制定赏罚标准,禁止**,崇尚有功,这些人的社会职能,是自然界所没有的。这是对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的发挥。总之,刘禹锡认为天与人各有自己的职能和作用。“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从而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唯物主义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