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法学家的宗教观 2. 海尔爵士(Sir Mathew Hale 1609-1676)
    海尔爵士乃是英国极有地位的法学家。海氏为人公正廉明,且有“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风格;一生好学不倦,不仅精通法学,同时对于数学、历史,乃至神学,均有深造,且有丰富的著作。其《静思与神圣》(ContemplationMoralandDirvine)一书,尤为脍炙人口。

    海氏在给他儿子的家书中,常勉励他们恒常读经,谨守主日,书中说:

    “每天早晨,要诵读圣经;从头至尾,不可间断;且当十分敬虔,非常专心;牢记心头,奉为圭臬,身体力行。这样便能成为一个明哲良善之人。余交游广阔,读书万卷;然从无一书,象圣经那样,能增我智慧,使我得益,使我受用。一般人反对圣经,都是因为不懂圣经。”

    “当记念主日,守为圣日。是日应远避损友,切忌空谈;勿作无益的消遗,勿为世俗的工作。早晚两次,参加礼拜;礼拜之余,则诵读圣经或研究其他属灵书刊。”

    海氏又论宇宙渊源及上帝创世的计划说:

    “摩西关于上帝创世的记载,浅显明确,前后一贯,而且饶有意义,使我们明白了悟宇宙间最大的奥秘;而一切不信真神的哲学家,他们的理论学说,只是一种无可证验的,难于理解的空想与幻觉。”

    海氏又阐述基督教的真谛说:

    “基督教乃教导人类敬畏全能的上帝,使他们在无法眼见却能遍察万事的上帝之前敬虔度日,正直为人;并且能真正敬爱上帝,服从上帝;随时随地,小心翼翼,寻求上帝的旨意;还要满心感谢上帝的宏恩,因为祂是我们的天父,救主和恩主。基督教乃教人信靠上帝,时时求神引导,指示和保佑;而且全心全意,顺从在神的旨意之下。基督教,给我们一种律法,不仅管制我们的言行,而且驾驭我们的心意;使我们在鉴查人心的上帝之前,不敢稍存愧心之想。基督教命人立身为人,持己处世,不仅有端庄的外貌,且有纯正的心怀。基督教使人谦卑柔和,弃绝张狂高傲;使人循规蹈矩,绝不任性使气;使人对于世界的名利、今生的富贵,不过重视;不会贪爱世界,亦不致患得患失,更没有奢望野心。基督教使人有正义、公平、诚实、忠心的德性,宁死而不愿作不忠不义的事;使人认为对神的爱心,和良心的平安,比世界任何富贵荣华,更为宝贵;绝不作任何丝毫损人利己之事。基督徒以诚实、正直、始终如一的心事奉上帝;虽是活在世上,但是人的荣耀与盼望,乃在天上,故要全心全力地敬虔度日,在世为人总期能得到这盼望。总之,基督教乃使人有公义圣洁,能够反应原有的上帝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