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有關神跡的問題
    聖經綴滿了神跡,由創世到主再來,由摩西所見的焚燒荊棘到但以理的獅子坑,由童女懷孕生子到主復活,每一頁幾乎都可見神跡奇事。對信徒而言,這些神跡證實了神的大能和由神而來的信息。但對未信者而言,神跡卻是絆腳石——可見再怎麼樣的宗教也只不過是一堆神話故事罷了。未信者日常生活的世界中並無神的作為介入,自然界的正常規律從無間斷;自然律便是一切。火焚燒時會燒毀;獅子會吞噬眼前的獵物;唯有男性的**與女性的卵子結合才會懷孕;死人也不會復活。對他們而言,聖經中的神跡不過是「鵝媽媽」一樣的童話故事罷了!

    本章的目的,並非要替每一個神跡是如何發生的提出完整的解釋,我們也不打算使全世界的人都相信︰神跡是宇宙正常運轉中的一部分。我們的目的是要使人知道︰過去二百年來對神跡所持自然主義觀點實際上是不合理的。相反地,這種自然主義觀點是基于錯誤的邏輯和不健全的思想方式,先入為主地遽下結論而造成。本章將對三組(每組二個)問題提出解答︰頭一組問題處理神跡的可信度(可能性和可信性),第二組問題顯示神跡並不違反現代的研究方法(科學方法和歷史方法),第三組問題回應一般為解釋神跡提出的宗教性理由(例如,神話及萬有神在論﹞。最後將證明聖經中所載神跡乃真實事件。

    【神跡是否可能?】

    有關神跡最基本的問題是︰「是否可能有神跡?」如果不可能,則我們可以立時停止討論,收拾包袱回家。如果確有可能,則我們必須針對視神跡為荒謬的論點提出反證。我們在斯賓諾莎的著作中可以找到這類論點的根源。他提出下列論證反對神跡︰

    1.神跡是違反自然律的。

    2.自然律是不可改變的。

    3.不可能違反不可改變的自然律。

    4.因此,神跡不可能存在。

    他大膽地宣稱︰「沒有任何違反自然律的事會在自然界發生,也沒有任何事情會與自然律相沖突或反其道而行,因為……自然界保持他固定、不改變的秩序。」(注3)

    當然,我們無從反對上述第三點,因為不可改變的事是不會改變的。但自然律真的不可改變嗎?斯賓諾莎對神跡的定義是否正確?他似乎悄悄動了手腳,將自己的觀點溶入大前題中,認為宇宙以外沒有任何其他存有(即神就是宇宙)。他一旦將自然律定義為「固定不可改變的」之後,當然便不可能有神跡發生了。他乃是根據當時最先進的牛頓物理學說,認為自然律是固定不變的。然而現代的科學家已經知道自然律並不能告訴我們什麼事情必然會發生,它們只不過是將確實經常發生的事敘述出來而已。它們是統計上的可能性,並非不可改變的事實。因此,按定義而言,我們不能排除神跡的可能性。

    他所采取的定義同時也帶有他個人、反超自然的偏見,假設在自然以外,沒有任何存在可以在自然界內有任何作為。這乃斯賓諾莎泛神論下必有的推論。如果神局限于自然界範圍內,或根本不存在,則可將神跡視為秩序的破壞。追根究柢,如果神存在,則神跡便為可能。如果宇宙之外有任何存在,能導致某事物在宇宙內發生,則很有可能他會這麼作。現在大部分的科學家要求顯示神存在的證據,那便是本書第二章的主要內容。一旦我們確立了一神論式的神存在之後,神跡的可能性便無可排除了。

    斯賓諾莎

    (BenedictdeSpines,1632一1677)是近代理,性主義哲學家之一。理性主義相信所有的真理都能由不證自明的原則推論出來,不需要檢視事實證據。斯賓諾莎有猶太人的背景,年二十時困他異乎常人的見解被逐出會堂。他深信只可能有一無限的實休,此外無他,因此他下一個結論︰神就是宇宙(泛神論),自然律便是神的律。以此作為前題,神跡自然便被銷除了。如果超自然和自然並無分別,則在自然界以外別無存有會干預。任何超越自然者必須超越神,而這是不可能的。

    【神跡是否可信?】

    有些人不否認神跡的可能性,但他們無法找到足夠的理由使自己相信神跡。對他們而言,神跡雖非荒謬,卻就是難以置信。英國偉大的懷疑論者大衛•休謨提出下列著名的論點,反對神跡是可信的。

    1.神跡違反自然定律。

    2.堅實、不變的經驗一再確證這些定律。

    3.明智之土必然有幾分證據就相信幾分。

    4.因此,一致的經驗既形同證據,而由事實可抽繹出一個直接和充分的證據,反對有任何神跡存在。(注4)

    有人認為這個論證是說神跡不可能發生,但這太容易反駁了,僅須指出那是以待證明的假定(將神跡界定為不可能的事件﹞充作論據的狡辯。休謨思辨的能力還沒那麼差,他其正的意思恐怕是︰沒有任何人應當相信神跡,因為我們所有的經歷都顯示神跡不會發生。就算我們沒研讀過休謨的哲學,我們在學校學的也正是這個立場。

    休謨並非在定義中拿待證明的事作論據,他乃是在探證上進行了狡辯。他在察驗證據以前,便假設自己知道所有的經驗均一致地反對神跡。他如何知道在他以前和將來所有的經驗都會支持他的自然主義?唯一確定的方法便是事先能知道神跡不會發生。換言之,他可能可以說一些人或甚至大部分人一致的經驗都是反神跡的。但其他的人、那些曾經歷過神跡的人又如何呢?因此他只選擇了他所喜好的證據,忽略其他的證據。不論如何,他已犯了一個邏輯上基本的錯誤。

    至于休謨的第一個原則「明智之士必然根據證據來決定信仰」,我們應當贊同。然而,休謨的「更大的證據」意謂「重復出現較多的證據」;因此,任何罕見的事件都無法與較普遍的事件在采證可信度上相提並論。休謨在這里玩花樣了。這表示沒有任何一個神跡能有足夠的證據來導致一個有理性的人去相信它。休謨並非真的衡量證據,他只不過是將所有反對神跡的證據都加起來罷了。因為死亡發生在幾乎每一個人身上,只有極少數死里復活的故事,他便將所有死亡的證據相加,然後下結論說︰復活的故事必然都是假的。就算有少數的人真的由死里復活,也沒有人應該相信那是真的,因為死亡的數目遠超復活的數目。這好比說你若贏得彩票的話,你不應當相信那是真的,因為數以千計的人都輸了。他的方法是將證據與可能性等同,認為你絕對不應當相信你會如黑馬般突出得勝。打橋牌時一發牌便贏的可能性是1,635,013,559,600分之1。根據休謨的理論,你如果拿到這樣的一手牌,最好放棄,要求重新發牌,因為你絕對不應當相信如此不可思議的事真的會發生。

    科學家若真的根據這個理論來反對神跡才叫作不可思議,因為科學家本身的研究便不是根據這個方式。若一位科學家事先知道,一個實驗按已有的自然定律會有何結果的話,他根本不會費時費力地去作那個實驗了。休謨甚至承認說僅憑著觀察過去的經歷,沒有可能確知將來。同樣的,科學家不斷地嘗試藉著發現新的證據,來擴展及修訂自然定律,以增加我們對自然定律的認識。休謨的神跡原則會使這種科學成為不可能,因為研究者絕對不應當相信他的數據,他的數據無法與過去一致的經歷相抗衡。

    休謨

    (DavidHume,1711一1776)是一位甦格蘭哲學家和歷史學家,生長于愛丁堡。他得到法律學位不久後,就決定不在法律界執業,開始研讀哲學。他與斯賓諾莎不同之處在于他是一個經驗主義者,主張檢驗和整理的事實典歷史的證據是得到知識的唯一途徑。在他的哲學系統中,自然律便是秩序的骨干,因此他對任何容許有神或神跡的思想都抱敵對的態度。斯賓諾莎對自己的觀點極為獨斷,而休謨則對所有信仰都持懷疑態度,懷疑是否可能對任何事加以確定。他雖然不否定因果關系,但宣稱對某一特定的結果而言,我們永遠無法確定導致它產生的是什麼原因。我們最多只能說某種形式的結果常是由某種形式的原因所造成。

    惠特立

    (RichardWhitely,1787一1863)在他所寫的一本,小冊子「拿破侖存在的歷史疑點」(HistoricalConcerningtheExistenceofNapoleonBonaparte)中嘲笑休謨的觀點。他探討拿破侖所有的英武功績,認為他的事跡太奇妙、史無前例,因此,沒有任何一個理性的人應當相信如此的人物的確存在過。我們應當將他視如邦揚(PoiBunion)及比爾(PeeksBill)之類的人物。他的意思是,就算懷疑論者不否定拿破侖的存在,也「必須承認他們並未將平時用在其他人身上的推理方式,也用在拿破侖生平這特殊個案上」。「RichardWhitely,HistoricalDoubtsconcerningtheExistenceofNapoleonBonaparteinFamousPamphlets,2nded.,ed.byHenryMorally(London︰GeorgeRoutledgeandSons,1880),p,290.

    【神跡是否合乎科學?】

    許多人拒絕相信神跡,因為他們感到︰如果我們容許神可以干預自然這樣的思想存在,則不可能建立科學方法。科學方法建立在一致和規律的原則上,任何不規律的成因都會使科學成為不可能。就像布倫博士(Dr.AllanBloom)所說︰「對人而言,科學家便等于反對創造論,因他正確地認識到︰如果他與創造論有任何瓜葛的話,他們的科學便會成為錯誤無用……自然界可能有規律,也可能沒有;可能有神跡,也可能沒有。科學家並非證明沒有神跡,他們只是假設沒有神跡。不作此假設,科學將無立足之地。」(注5)

    用來顯明神跡是反科學的論證有好幾個,但我們這里審視的是諾威爾一史密斯(PatrickNovell-Smith)的論證。他反對超自然主義論者用神跡來解釋任何事件,因為科學可能在將來為那件事找到解釋。他的立論可總結如下︰

    1.唯有可預測的才有資格作為事件的解釋(例如,自然律)。

    2.神跡是無可預測的。

    3.因此,神跡無資格作為任何事件的解釋。

    簡單地說,唯有用科學方法來解釋事件才能成立,其他所有的解釋必須與科學一致,否則應閑口不言。

    諾威爾史密斯宣稱科學家應該保持開放的態度,就算有證據可以**他已有的理論也不應棄之不顧,但他顯然已經關閉他的心靈,排除任何超自然解釋的可能。他獨斷地堅持︰所有的解釋都必須是自然的,否則便不算是解釋。他已作了一個極大的假設︰所有的事件最終都將可用自然律來解釋,但他並沒有為這假設提出任何證據。他所以能夠得出這樣推論的唯一途徑,便是事先已經知道神跡不會發生,這是自然主義者的信心飛躍!

    科學家宣稱解釋必須具有可預測的價值,但在自然界中有許多事件是無法預測的。沒有人可以預測一件車禍是否會發生,以及會在何時發生,也沒有人可以預測一間屋子幾時會遭劫,但是當這些事件發生時,沒有人會說那是一件神跡。即使是自然主義者都承認︰他無法實際地預測每一件事的發生,只能作原則性地預測。每一位氣象報告員都必然會承認這是事實。超自然主義者所作的宣稱是一樣的︰當神覺得需要時,才會有神跡發生。如果我們有了所有的證據(知道所有神所知道的),則我們可以預測神何時會干預,一如科學家可以預測自然事件一樣。

    即使是在科學方法上,神跡也有一些解釋的價值。有些事可以用自然能力輕易地解釋。我們不難看出大峽谷是由風的吹打和水的侵蝕所造成,自然能力可以很完滿地解釋大峽谷是如何形成的。但拉石茂山(MountRushmore)又如何呢?有任何自然力量可以解釋,美國第一、三、六及二十六任總統的巨像,如何在一九二七到一九四一年之間,忽然出現在岩石上嗎?顯然必有一個有智慧的成因(intelligentcause)。同理,有些事件(例如擁抱某人)當放在前後場景中了解時,會看出個中清楚的目的和意義。但這些事件同樣地是由有智慧的成因促成的。神跡便屬這個範疇。神的干預並非要玩弄我們或令我們迷惑;他有他的目的,用每個神跡傳達他的某些旨意。摩西的神跡印證神差遣他,同時令埃及人所拜眾神在它們各自的勢力範圍內被神跡擊敗嘲弄(出七14一十二36)。以利亞求天火下降並非無所事事(王上十八16一40),他花了整天的時間等待,看巴力是否能做任何事,以利亞的神卻能即時行動,證明他的真實和能力。這種事件必須有智慧的成因,這正是規律和一致的原則。因此,當一件有意義的事件(例如,紅海分開令以色列人可以逃避法老)發生時,科學方法告訴我們不應尋求自然的成因,而當尋求一個有智慧的成因。神跡不會摧毀科學。但是如果試圖用自然成因解釋神跡,那將是絕對的不科學!科學實際上指出︰這種事件必有智慧的成因。

    諾威爾-史密斯(PatrickNovell-Smith)

    是哈佛及牛津畢業生,一九六九年接受多倫多約克大學哲學教教席。他在論文「神跡」中,反對超自然主義者利用神來解釋所有不尋常的事件。「當超自然主義者說︰沒有任何他所知的科學方法或假設足以解釋神跡的時候,我們或許可以相信他。」但是「如果他說︰那是自然界力量都無法解釋的,則已超及他身為科學家夠資格發言的範圍,至于說必須將神跡歸諸超自然力量,等于說︰沒有人有權單單根據證據確認某事。」PatrickNovell-Smith,"Miracles"inbyNewEssaysinPhilosophicalTheology,ed.AntonyFlewandAlasdairMaclntyre,(NewYork︰Macmillan-LAN,1955),pp.245一46.

    【神跡是否算歷史?】

    排斥神跡的學科不止于科學,歷史學也宣稱神跡不能夠包含在它的研究方法中。就算神跡真的發生,歷史學家也永遠不可能知道或相信它們。弗廬(AntonioFlew)所發展的論證如下︰

    所有批判性的歷史取決于下列兩個原則︰

    1.唯有當我們假設過去和現在有相同的基本自然規律,才可以用過去的遺跡作為重建歷史的證據。

    2.批判性歷史學家必須用他對可能和概然之事的現代知識,作為認識過去的標準。但是對神跡的信念違反上述兩個原則。

    因此,相信神跡違反批判性歷史。

    歷史學家必須排斥所有的神跡。任何相信神跡的人都是思想天真、不具批判性的人。這個論證並非說神跡不可能存在,乃是說在客觀歷史研究之下,神跡是不可知的。

    弗廬(AntonioFlew)嘗試改進休謨的思想,但他和休謨犯的錯誤也一樣,他並非衡量證據,而是將證據疊加。他不接受任何特別事件,只接受一般事件為證據。因此,任何普遍和重復的事件都應相信,但不尋常和特別的事件則應加以排斥。因此,我們應當相信農婦在河中洗衣(雖然我們沒有直接證據﹞,而對亞歷山大大帝征服埃及一事(我們有大量的證據﹞,則應嗤之以鼻。

    弗廬的歷史二原則實際上只不過是休謨論點中「一致的經歷便是證據」及「明智之士必然根據證據來調適信仰」的重述。但是他假設絕對的一致,對超自然的事件偏執不信。這種態度非但不能幫助他追尋真理,反而更攔阻他找到真理,因為那不是去尋求意義,而是自己訂立可以找到的意義。而明智之土並非僅僅根據「可能性」來決定他的信仰,乃是根據「事實」。他如此重組休謨的論點不但不能帶動歷史研究的進步,反而使它重蹈前人自然主義偏見的覆轍。

    駁斥這種立場的重要性在于︰神跡事件沒有理由不能受歷史方法的檢證。聖經上記載的神跡如同古代歷史記載的任何事件一樣,可以公開供人察驗。

    弗廬(AntonioFlew)

    (1923一)曾任英國三所主要大學的哲學講師,撰寫編輯了許多哲學神學的書,令他成為現代有關神的論題上的一位重要人物,特別是以他在哲學百科全書上的一篇文章「神跡」著名于世。他提出的論證與休謨極為相近,可總結如下︰

    1.每一個神跡都違反自然律。

    2.反對違反自然律的證據是最強有力的證據。

    3.因此,反對神跡的證據是最強有力的證據。

    這種論證不但要受到與休謨的論證相同的批判,同時違反了他自已的可反證原則(principleoffalsifiability)。他矢口否認任何神跡曾發生過,但如果他的論點乃不能反證的,則他如何能夠宣稱那論證真的描述出這世界的實際情況?

    【神跡是否是神話?】

    本世紀一位最具影響力的神學家布特曼(RudolfBultmann)說過︰

    人籍著科學和技術,對世界的知識和控制已進步到一個地步,沒有人再有可能真正持守新約時代的世界觀——事實上,幾乎絕無一人……要想心口如一地背誦信條,唯一的方法便是自隱藏真理的神話故事中,將真理抽離出來。(注6)

    對布特曼而言,現代科學已消滅了神跡。要將信仰與這一事實協調,唯一的途徑就是︰把我們必須賴以存活的真理視同核心,環繞這核心滋蔓的超自然因素以神話看待。要了解聖經和耶穌的真正信息,必須拔除神話的雜草,找出真理。如果我們能設身處地進入早期基督徒的心境中,則甚至有可能了解︰當時出現什麼樣的環境和需要,以致產生那樣的神話。如此將引導我們進入另一層面的真理,是我們可以憑信心接受的。他的論證可陳述如下︰

    1.神話不止于客觀真理;它們是超越的信心真理。

    2.但非客觀的不能成為一個可證實的時空世界中的一部分。

    3.因此,神跡(神話)不是客觀時空世界中的一部分。

    這種論點非但消除了相信神跡的需要,同時使得評估神跡變為絕對不可能。但這論證成立嗎?神跡真的僅是神話嗎?

    首先,如果說一件事不止是客觀的、實際的,便說它是非歷史的,這種推論不成立。神跡當然指向超越這個世界的存在,但這並不表示它們便不會在這個世界之內發生。如果它們不止是客觀的和實際的,則它們最起碼是客觀、時空內的事件。

    同時,布特曼清楚地先下結論說神跡不會發生。不論有何證據,他都會下同樣的結論。他稱神跡為「不可思議的」、「不合理性的」、「不再有可能的」、「無意義的」、「完全無法想像的」以及「不可忍受的」。一個願意找尋證據的人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來,這些形容詞只會出自一個不願意被事實「攪亂」的人口中。

    但是,如果神跡非客觀、非歷史的,則它們既無法被證實,也無法被反證。你無法證明它們發生過,但也沒有人可以否定它們未曾發生過。這種說辭頗為吸引某些基督徒,因為這使得他們不須要為自己的信仰辯護,叫人只要「相信就好了」,而不需要提出證據,然而,這個說法同時也使我們淪為弗廬一段精闢批評的對象。

    通常在對宗教不熱心的人士眼中,好像想不到有任何可能發生的事件或連串事件足以構成理由,讓老練的敬虔人士承認「可能真的沒有神」……可有什麼事如果發生或已然發生的話,將促使你放棄你對神的愛或神存在的信念?

    簡單地說,如果一個信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是假的,則你如何能說它確實是真的呢?這樣的信仰已離開了真與假的範疇,只不過是一種意見罷了。對布特曼而言,如果有人將耶穌基督的尸體放在推車上推入他的辦公室,仍無法**他對復活的信心。使徒保羅卻完全相反,他說這︰「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林前十五17)。這些敬虔人士為了保存基督教免受現代科學的攻擊,將我們的信仰掏空,卻也同時使得我們不再能宣稱,我們的信仰乃其實的信仰了。

    布特曼

    (Rudolfbitmap,1884一1976)首創「神話解構法」(demytholo-gibing)詮釋聖經,他追隨現象學家海德格(MartinHeadgear)的思想,試圖將基督教教羲中的核心真理,從第一世紀的世界觀中抽離出來(因為後者並非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只會使我們困惑),以致聖經真理可以對現代人具有攸閱的意義。抽離的方法是剝除神話(超自然因素),保留故事中的實體精髓。這些更高的、屬靈的意義,可以套進任何世界觀中,任何時代的人都能明白。不幸的是,它也摧毀了基督教信仰的歷史性和聖經的權威。

    【神跡是否可界定?】

    有許多宗教號稱有神跡奇事為「印證」。猶太教中摩西的杖能變為蛇;基督教中耶穌能在水面行走;回教中穆罕默德能移山;印度教的尊者聲稱能在空中飄浮;諸如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現代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有些泛神論的團體聲稱他們每天都行神跡。新時代運動的先知克雷(BenjaminCreme)說過︰他所謂的「基督」乃能力和預知的靈,曾經「復庇」耶穌,現在也會同樣臨到「基督」的跟隨者︰

    當日幫助他們行出那個時代所謂神跡,如今被稱為精神醫療或奧秘醫療的便是那靈。全世界每天都有醫治的神跡發生……現在隨時都有男男女女在各地行這種神跡。(注8)

    現在連許多基督徒都這般宣稱,使得情況更加復雜,其中有些是真的,有些則後來被揭發為騙局。即使我們對「神跡」一字的濫用——有人稱嬰孩的出世為神跡,有人考試過關也稱之為神跡一一也足以顯示我們觀念上的混淆。

    如何分辨何為真神跡、何為假神跡呢?是否有可能替「神跡」下一定義,足以將騙局和其他種類的不尋常事件清理出去?

    在界定神跡這事上,當前最大的威脅來自新時代運動的泛神觀。泛神論者說在宇宙之外沒有神,他們同意宇宙內所有的事都必然有自然的成因。在他們那本通靈獲得的記錄,《大同新紀元的福音》(AquariumGospel)中記載一則據說是耶穌論及心靈訓練的話︰「萬事都由自然律而來。」(注9)甚至基督教科學派都說神跡乃「科學現象,是神聖地自然,但需要人去學。」(注10)泛神論者並不否認有神跡,但他們將神跡重新界定為自然律的操縱,正如史凱瓦可(LukeSkywalk)需要學習使用原力(自然律)去達成他的使命。泛神論者甚至試圖將高深的物理納入他們的理論架構中,來解釋超自然。卡普拉(FritjofCapri)在《物理的道》(theTaoofphysics)一書中便主張所有的物質都是奧秘的,是泛神論教義的現代版。

    宇宙本是一體,這不僅是神秘經歷的主要特效,同時也是現代物理最重要的啟示之一。這真理在原子的層面已明顯可見,等再深入物質中、直到次原子的質點層面,就愈發清楚了。(注11)

    這就是泛神論所說神跡的來源,神跡並非來自超越宇宙的一位全能的神,那麼神跡也就不是真的超自然(supernatura1),只不過是超正常(supernoima1)罷了。

    基督徒並不否認超正常這類事件的確存在,但我們否認那便是神跡。神跡的定義包括聖經中神跡所顯明的三個基本要素︰「大能」(power)、「指標」(sign,按︰中文聖經多譯作神跡)、「奇事」(wonder)。神跡的「大能」來自超越宇宙的神。神跡的本質為「奇事」,看見神跡的人因為驚訝而生出敬畏。「指標」告訴我們神跡的目的︰為了要印證神的信息和神使者的身分。這個定義就神學層面而言,是暗指一位超越宇宙的神在進行干預。而因為神是至善的,神跡只會產生且(或)激發善。就教義層面而言,神跡可幫助我們分辨誰是真先知、誰是假先知。可見神跡絕對不是為了娛樂大眾,它有特定的目的︰榮耀神,將人帶到神面前。

    【大能(power)、指標(sign)、奇事(wonder)】

    新舊的中用來形容神跡的有三個詞︰

    舊約︰

    指標——印證摩西的權柄(出三12,四3一8)印證神的信息(士六17;賽三十八7;耶四十四29)

    大能——創造(耶十12);擊敗敵人(出十五6一7;民十四17);治理(代上二十九12);與「指標」、「奇事」同時出現(出九16)

    新約︰

    指標——耶穌的神跡(約二11,六2,16,十一47);使徒的神跡(徒二43,16、30,八13,十四3);復活(太十二39-40)

    奇事——出現十六次,都與「指標」同時出現(太二十四24;約四48;徒六8,十四3)

    大能——撒旦(路十19;羅人38);神跡(太十一20,十三58;路一35;林前+二10);福音(羅一16)

    然而,泛神論的神跡不合乎這個定義,因為它們的能源並非神。事實上,新時代運動作家斯便爾(DavidSpangle)撰文計論泛神者看待神跡來源時說︰「基督與路西弗(Lucifer)一樣都是能力,但二者好像背道而行。路西弗的方向是由外入內,創造里面的光……基督的方向則是自中而出,釋放那光。](注12)

    由此可見,盡管當能力從一個人身上釋放出來時,泛神說是源自基督,其實那些正常事件的能力都來自路西弗,或說撒旦。

    由聖經立埸來看,路西弗又叫魔鬼、撒旦,不是神,也是與神平等。起初,神創造的萬物,包括地(創世一)、人(一27∼28)、天使(西一15∼16),都是好的。天使中有一位叫路西弗(賽十四12),十分美麗。但「他自高自大」(提前三6)反叛神,說「我要與至高者同等」(賽十四14)。他同時也帶領了許多其他的天使跟隨他,以至于三分之一的天使離開和神住在一起的家(啟十二4),他們現在被稱為撒旦和他的使者(第7節;太二十五41)。他們有非常的能力,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弗二2)。撒旦能夠裝作「光明天使](林後十一14),看起來好像在神那一邊,但只不過是偽裝。撒旦一直是敵擋神的。

    這樣,我們如何才能分辨是撒旦、還是神在工作呢?聖經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測驗,幫助我們知道何為真先知、何為假先知。關鍵在于分辨神跡(miracles)和魔術(magic)。神跡為神所任命的超自然干預;人的魔術是人藉自然或超自然力量進行操縱。差別可總結如下

    神跡和魔術最重要的區別,便是後者用玄學秘術的手段,宣稱由靈界得到能力。很多情況下那是實情,但那是邪靈的能力,不是聖靈的。聖經中列出與邪靈能力有關的有︰

    1.邪術(申十八10)

    2.算命(申十八10﹞

    3.過陰(申+11)

    4.交鬼(申十八11﹞

    5.佔卜(申十八10)

    6.星象學(申四19;賽四十七13∼15)

    7.異端邪說(提前四1;約壹四1∼2)

    8.荒淫(弗二2∼3)

    9.自奉為神(劊三5;賽十四13)

    10.說謊(約八44)

    11.拜偶像(林前+19∼20)

    12.律法主義及自苦(西二16∼23;提前四1∼3)

    許多實行和教導泛神論「神跡」的人,不但承認他們采用以上玄學秘術手段,同時也推薦他人使用。上述特征顯示這些所謂的神奇能力實際是邪靈的。

    如果我們將這些測驗加諸現代許多自稱先知的人身上,會有何結果呢?例如迪克森夫人(JeanieDixon)。首先,讓我們查查她的記錄,就算是為她撰寫傳記的蒙特哥利(RuthMontgomery)都承認她曾胡說。「她曾預言︰中國大陸在一九五八年十月因金門和馬祖,使全世界卷入大戰;她以為勞工領袖羅伊特(WalterReuther)會在一九**年積極競選總統。」(注13)一九六八年十月十九日,她保證賈桂琳•甘乃迪不會考慮再婚;第二天,甘乃迪夫人便決定下嫁歐納西斯。

    她也說︰第三次世界大戰會于一九五四年開始,越戰會于一九六六年結束,卡斯楚(Castro)將會于一九七○年被古巴放逐。曾有人研究那些靈媒在一九七五年所發的預言,其中包括迪克森夫人的觀察到一九八一年為止,七十二個預測中只有六個應驗,其中兩個非常含糊,另外兩個毫無新意——美甦會保持強權地位;不會再有世界大戰。如果那些預言的準確性只有百分之六,我們能把它們當真嗎?

    迪克森夫人最出名的預言,便是預測到她友人約翰•廿乃迪之死。我們必須面對一項事實,就是有些預言是會成真。有時這是因為那些預言十分浮泛,可作多種詮釋,以致許多情況都適用。另外有些則不過是普通常識,例如一佔星圖告訴你「謹慎投資,將使你的財務未來獲得保障」。但另外也有些是具體且正確地應驗,這有三個可能性︰該先知來自神(這須要百分之一百地應驗)、受邪靈影響、幸運猜中。迪克森夫人的能力來源到底為何?

    命中率百分之六的最佳解釋便是機遇和常識。但可能不止。蒙特哥利說︰迪克森夫使用水晶球、佔星學、精神感應術,又說︰一位吉卜賽算命家在她童年時給予她預言的能力。(注14)但即便是她對甘迪之死的預言也十分含糊,有些地方出錯(她說一九六○年的選舉會被勞工支配,事實卻非如此),也有些地方與她其他的預言相矛盾一一她預言尼克森會贏得大選!

    迪克森夫人預言甘乃迪被刺

    「Parade」雜志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三日刊登迪克森夫人的預言︰「延克森夫人認為一九六○年的大選將會被勞工支配,一位民主黨人將獲勝,他將于任內遇剌或死亡,雖然不一定在第一期任內發生。」

    事實

    l.大選並沒有被勞工支配。

    2.一九六0年一月她說︰「當選總統的象征出現在副總統尼克森頭上。」五六年或六0年兩項預言之一會百分之百地應驗。

    3.本世紀的十位美國總統中有三位在任期中去世,另有兩位在任期近尾聲時重病。

    但是,聖經不容許這樣的事,各種型態的佔卜都被禁止。更重要的是,神的先知是不容許犯任何錯誤的,申命記第十八章22節說他必須百分之百的正確。

    「先知托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最後一句話的解釋意為可以將他治死。如果是神說的,必然會成就,不需要第二次機會。

    邪靈並非這類神跡的唯一能力來源。有些聲稱有超正常能力的事件後來被發現不過是幻象或變戲法。科雷姆(DannyKorea)是一位職業魔術師,寫過一本書揭露這類的騙局,他說︰「如果環境適當,可以讓任何人相信他見到前所未見的事。」(注15)

    【心靈學家懺侮錄】

    舉例來說,媒靈蓋勒(UIGelled)聲稱自己有能力,毋須觸摸,就能將鐵制物件彎曲,他還聲稱自己有精神感應術和透視力。他甚至得到史丹福研究中心的一份報告作為支持。但是該雜志作者同時也說︰「擔任該試驗的裁判員認為,實驗心理學既有的方法並未得到充分使用……;兩位裁判員也感覺,該作者並未將過去靈學超心理學家(parasychologists)在這狡詐而復雜領域中,所學到的功課列入考慮範圍之內。」(注16﹞他們的懷疑是大有根據的,像「新科學」雜志所載,「最少有五個人宣稱他們見到蓋勒耍詐。」一個婦人在電視攝影棚內觀察他,說她「親眼看見蓋勒用手扭曲那大調羹,而非用心靈能力。」(注17)蓋勒的另一個把戲是用一個鏡頭被蓋住的相機替自己照像。但另一位攝影師模仿他的作法,用一個廣角鏡頭,鏡頭蓋沒有完全關緊,也得到同樣效果。限制愈多時,蓋勒的成功率也隨之顯著下降。他在電視節目中,喜歡表演從十只底片筒當中揀出有東西在其中的那一只。

    蓋勒在美國電視台的「MerGriffin」(這是一個脫口秀(talkshow)的節目,MerGriffin是主持人)節目中表演成功,但有些人認為︰他們看見蓋勒搖動桌子,使底片筒晃動,如此他好分辨那一只較重。因此,在一九七三年八月一日的JohnnyCarsonTonight節目中(這也是一個脫口秀的節目,在晚上播出),JohnnyCarson為名主持人」,他們特地作了安排,不準蓋勒靠近,以免他搖動桌子或觸摸底片筒。結果他失敗了。(注18)

    蓋勒證實他的能力

    柯萊(AndreaCole)講過一則有關戴可倪斯(peersDeacons)的故事,戴可倪斯曾駕車送蓋勒去機場時,當他在候機時,這位心靈學家表示對戴可倪斯教授仍持懷疑態度深感惋惜,並自願為他的能力提出最完備的證明。他接著要戴可倪斯將手伸入他的大衣口袋,握著他的鑰匙串,其中思想在一只可以被扭曲的鑰匙上。教授說︰「我打開手一看,我想的那一只鑰匙真的扭曲了。接著約有五分鐘我居然真給唬住了,一輩子也沒被耍得這麼慘。」但當戴可倪斯回顧他們去機場一路,解開了其中的奧秘。當時蓋勒堅持坐在後面,而戴可倪斯的大衣正好放在後座。到達機場停車場時,他堅持拿著那件大衣,「萬一太冷時我需要它」。鑰匙環中有四只鑰匙,其中只有一只可以輕易地被扭曲。當他再一次檢視他的大衣時,他發現一個信封內外層翻轉,他的每一技筆的筆套都被扭曲。顯然蓋勒為了證明他的能力,已預備了好些「證據」。AndreaCole,MiraclesorMagic?(Eugene︰HarvestHouse,1987),p.28.

    我們很難不同意一位批判者坦率的結論︰「這麼多的間接證據顯示蓋勒只不過是一個精采的魔術師,史丹福研究中心的論文實在難以站得住腳。」(注19﹞

    魔術師柯萊的話也點醒我們︰「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蓋勒從小便在以色列鑽研、練習魔術,這是在他的宣傳中竭力避諱不提的。但他很快地便發現︰如果宣稱自己有超正常的能力,可以遠較他宣稱自己為魔術師吸引更多跟從的人。事實上,他所作的大部分把戲都只不過是魔術師的雕蟲小技。」(注20)

    與此相反的,我們看到聖經中神跡的優越性。埃及的術士曾試圖用幻象來復制摩西的神跡,最初幾次他們也成功了(出七19以下,八6以下),但當神使地上的塵土變成虱子時,術土們失敗了,喊道︰「這是神的手段。」(出八19﹞同樣地,以利亞求神降下天火,巴力的先知們卻無能為力時,也使後者啞口無言(王上十八﹞。可拉和他一黨被地口吞沒,印證了摩西的權柄(民十六)。亞倫的杖開花,印證他是神的祭司(民十七)。

    耶穌醫洽病者(太八14一15),使瞎眼的得看見(可八22一26),伸手擁抱長大麻瘋的使他們得醫治(一40一45﹞,使人從死里復活(路八49一56)。他升天後,他的門徒繼續他的作為,彼得在聖殿門口醫治瘸腿的(徒三1一11),使多加由死里復活(徒九36一41﹞。希伯來書第二章4節告訴我們這些神跡的目的︰「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不論就目的崇高、善良及印證神的信息各方面來說,這些神跡與扭曲匙羹、指出底片筒等居于完全不同的兩個層次,無法相比。

    聖經預言的特別之處還在于它驚人地精密和正確,與多數含糊和不準的預測截然不同。神不但預告耶路撒冷將被毀(賽二十二1一25),甚至連將遣返他們的波斯王的名字都預告出來(賽四十四28,四十五1),這一切在一百五十年後完全應驗。耶穌出世地點的預言在主前七百年(彌五2)已有,但以理在主前五三八年便預言他將榮耀進入耶路撒冷(但九24一26)。沒有任何算命家可以夸口他能如此精確或一致。

    最後,基督預言自己的死(可八31)、死的方法(太十六24)、他會被賣(太二十六21)、第三天從死里復活(太十二39一40)。在玄學秘術預言或神跡中沒有可與此相比的。耶穌的復活是歷史上獨一無二、無可重復的事件。

    【神跡是否重要?】

    我們已經顯示神跡是可能的、可信的,在歷史上是真實的。神跡並不違反科學,並非僅是神話,與超正常事件不同。這些在原則上都很好,但它們有什麼用處呢?我們真的可以相信神跡的報告嗎?如果我們相信每一個有關神跡的故事,則我們應如何自處?耶穌、穆罕默德、釋迦牟尼三人不可能同時都對!如果我們無法確定應相信那一個神跡,則神跡有什麼益處呢?

    休謨雖然相信他的第一個論證已足以消除神跡的可能性,他仍然提出了第二個反駁的論證︰從來沒有足夠的歷史證據支持我們相信神跡。他提出四個不應當接受任何神跡的證據的原因︰

    1.從來沒有足夠數量、品行端正的見證人。

    2.人的本性喜歡夸張,在事物中找尋神奇的地方。

    3.神跡在無知的人中間特別多。

    4.神跡有一種自我抵消的作用。

    當細究休謨的反駁時,我們發現一些問題。首先,雖然他暗示︰如果有足夠數目的良善公民(反駁1)、頭腦清醒(反駁2﹞、在現代都市中受過良好教育(反駁3),都見過一個神跡的話,則他會相信。休謨自己也承認︰發生于他那時代巴黎中上階層人士中的楊森(Janise)教派神跡合乎那些標準,但他說︰「除了那些事絕對不可能以外,那有可能反對這麼多見證人的見證呢?」(注2l)因此,休謨實際上絕對不會接受任何支持神跡的事件、報導為證據。他真正的反駁其實不過是種認定︰反正就是不可能有神跡,證明這是錯誤的。如果他已決定接受自然主義,則無論他再怎麼去查考歷史證據都沒有用。

    休謨的第四點反駁實際上是有助于我們的。他說所有的宗教,甚至包括非基督教的宗教,都用神跡來支持他們的宣稱。但同類型的證據支持所有不同類型的宗教,則它們之間互相抵銷,不足采信。因此他的結論是神跡不能用來支持任何宗教。然而,一如前述,基督教的神跡與其他宗教的神跡截然不同,它們獨具一格。這使得休謨的論點改觀。我們可以認同他對異教神跡這方面的看法,將他的論證重述如下︰

    1.所有非基督教的宗教都用同類的「神跡」來支持。

    2.但這類的「神跡」沒有采證價值,因為它們自我抵銷。

    3.因此,沒有一個非基督教宗教可以用「神跡」來支持。

    這便為第二個論證鋪了路︰

    1.唯有基督教才有獨一無二的神跡印證它宣告的真理。

    2.有獨一無二的神跡作印證的宣告是真實的。

    3.因此,基督教是真實的(所有對立的觀點都為虛假的)。

    拿斯特拉得馬斯(Nostradamus)

    又稱為MicheldeNotredame(1503一1566),他是一位醫生和佔星家,因他在《一世紀》(centuries)一書中的預言而聲名大噪。該書由一百首押韻的四行詩組成,是為書名的由來。這些預言中有些據稱經實現。下列一首據說是預言希特勒的興起︰

    「黨派的跟隨者、大紛擾會為那使者鋪路。戲院中有一獸在準備舞台的演出。那邪惡技藝的發明者將一炮而紅。這世界將被黨派攪亂**。」

    這可能真的是預言,但它模糊到一個地步,歷史上許多的事件都可以說是它的實現。但基督徒只要根據拿斯特柱得馬斯能力的來源便可以認清他。一首四行詩說這他用玄學秘術交鬼,他佔卜、煉金、玩魔術、使用卡巴拉(Kabul,古猶太人的一種神秘傳統)。聖經禁止這類行為。AndreaLament,NostrumsseesAII(Philadelphia︰W.FoulshamCo.1942),p.252,7l.

    因此,休謨的原則將我們帶回正路,用神跡來印證基督教。只要神跡是優越的,並有可信的見證時,它們就具有極大的價什。我們發現基督教遠較任何其他宗教有更好的證據、更接近件原時代的著作見證。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宗教能提供基督教所宣稱的同類神跡。也沒有任何其他宗教,有如聖經中所記載那麼詳細的預言或神聖宣判。更沒有任何其他的宗教有任何神跡,堪與耶穌基督復活的偉大及見證比擬,這事件具體的歷史性證據將是我們下一章的主題。

    [sea于2006-06-0413:00:04修改此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