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一詞已經被人們用得非常廣泛了。這個正義立場,也是我們研究聖經的人所必須堅持的立場。
我們所信仰的耶和華神,不光是"仁慈的神",而且又是"正義的神"。他聖潔、崇高、忌邪……等等的屬性、品格,使他無時無刻不站在正義的立場上。
我們知道而又深信,神有無限奇妙的慈愛;但是應當同時又知道又深信,他的慈愛和正義是緊緊結合在一起的。神之所以可親可愛又可敬可畏,道理就在這里。神說話,神作事,都以正義為基礎、為依據。請讀詩篇89篇14節,97篇2至3節,並加以對照。他又要求把正義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是一端要道,我們要堅持;這又是一項原則,我們要運用。這個要道和原則指導我們解釋聖經,分辨聖經中一切人言、人事的是非、優劣、正邪、曲直、忠奸、良莠、真偽、善惡、光暗、高下等等。
試舉一例︰神多麼愛大衛,稱贊他為"合我心意的人"(參撒上13:14,徒13:22)。可是大衛一越出正規正道,墮落犯罪,他就立刻受到神公義的管教和責打。
再看一例︰神多麼喜愛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後代,稱他們為"長子",為"選民"(參出4:22,詩105:43,賽43:19-20);並將自己的"聖言交托他們"(參羅3:2)。我們手中的這本新舊約聖經,就是從他們出來的。然而公義的神並不偏愛他們而偏待別人。作長子的選民犯了罪,他們所受到的懲罰,一點也不在別國別族之下。我們看出來,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代表一切別國別族的人),都在神"公正無偏"的大德統治之下。
用這副眼光研究聖經,用這支量尺度量世事,我們可以看見神那無形的手在我們所住的地球上運行、揮動,貫徹著他那既仁慈又公義的旨意。
歷史在發展,時代在變革,世事在更替,神卻沒有改變。他的屬性,他的美德,存到永遠;他的作為,他的感力,延到萬代。在人類歷史的變革中,在聖經紀事的敘述中,在信徒生活的經驗中,我們都能看見神,看見他的仁慈和正義的原則立場在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