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十九,二十世紀改革宗傳統的發展
當十八世紀,人們對十七世紀復原教中的新經院學派及其爭辯都發生了反感和懷疑,同時他們的心思為哲學的玄想和科學的研究所佔據;所以一般說來,十八世紀不是建立,而是拆毀信條之權威的。但在這種非宗教的時代,上帝卻挽狂瀾于既倒,奇妙地賜下了幾個心靈的復興運動。最先在日耳曼有敬虔運動(PietistMovement),而由親岑多夫和莫拉維弟兄會加以發揚光大。繼著在不列顛有福音派的復興(EvangelicalAwakening),而在衛斯理兄弟和威特腓德的領導下,產生了偉大和良好的影響。同時在北美的十三州有大悔悟(TheGreatAwakening),先後由愛德華滋,(JonathanEdwads,1703-1758),和威特腓德領導,大大影響了長老會,公理會,和浸禮會。
這樣,復原教跨入十九世紀時已經是生氣勃勃,勇而有為的。況且在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之後,復原教又有一次靈性的復興運動。再者在該世紀的下半期,復有慕迪(D.L.Moody,1837-1899)和散基(I.D.Sankey,1840-1908)所激起的奮興,其結果可以與十八世紀衛斯理和威特腓德所激起的奮興比肩。
在以上所述的各次奮興中受影響最大的,乃是英美的改革宗。改革宗在十九,二十世紀所得的活力,自然地流露在教義上。此外,在這時期中神學和聖經研究的自由主義引起了爭辯,而這種爭辯也多少引起英美改革宗對教義的活動。所以繼十八世紀信條沒落時期之後,十九,二十世紀的改革宗對信條重新發生了興趣。該宗的各會屢經嘗試,要將冗長的信條改為簡短和通俗的撮要,或企圖把一會之內的教義劃一。它們取法使徒信經,力求言簡意賅。
屬于改革宗的教會除往後所要申述的英,美和甦格蘭的長老會以外,有英,美的公理會和浸禮會,是在歷史上與加爾文主義相聯系的。這些會都在韋斯敏斯德會議之信仰軌範的影響下,成長興旺起來。公理會和浸禮會的地方教會自身規定教義,只受自身的憲章或約法或信托證書所規定的教義約束。它們共同承認的信條,是由各地方教會自願接受,而非如長老會一般由教會最高立法機關或會議強迫加于屬下各會的;所以它們喜歡稱它們的信條為宣言或綱領。它們的歷史與長老會的歷史平行,它們對韋斯敏斯德會議之教義的修訂,也與長老會的修訂相似。它們的根本信仰是與以前相同的,但在組織上更趨民主化,力主政教分離,並著重教育,社會,和國內外布道事工。
茲先述公理會。在英國公理會已如第三章內所雲,乃導源于以利沙伯在位末期。一六八九年容忍條例(TolerationAct)公布以後,公理會也獲得自由。十八世紀下半期該會受衛斯理所領導的復興運動影響甚大,漸趨強大。一七九五年所組成的倫敦會(LondonMissionarySociety),人才經濟大都出于公理會,而復原教在華傳教師鼻祖馬禮遜便是由該傳教會差派來的。公理會如今在英國是不從國教者中最有才智,最為活躍,最有影響的一個教會。在美國公理會的發祥地原是新英倫。從英移居新大陸清**的公理會主義奠定了新英倫的基礎,也成了美利堅共和國的一塊重要基石。公理會自新英倫向西發展,直達太平洋,並大大影響其他教會。美國復原教各宗的地方教會,較之歐洲國教的地方教會更有自主權利,並多盡自治責任,這是要多少歸功于公理會的影響的。美國教會的第一個國外布道部是公理會在一八一○年成立的美國公理會國外布道部(AmericanBoaraofCommissionersforForeignMissions),而美國在華第一位傳教師裨治文(E.C.Bridgman)便是在一八二九年由該布道部差派的。
英美的公理會主義在清**和加爾文派的信仰基地上扎了兩支根,即獨立和團契。這是獨立主義和長老制間的一種協調。教會若只有獨立,而無團契,便不免分崩離析;若只有團契,而無獨立,便造成長老制或主教制。公理會之成為公理會,就在起其善于將獨立和團契加以協調。這樣公理會在一方面,地方教會有完全的獨立,在另一方面,各地方教會間有一種自由的團契,而這種團契有勸告,訓誡,和事工合作的職權。
這種團契表現于聯會或協會的組織,即如一八三二年所組織的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聯會(TheCongregationalUnionofEnglandandWales),和一八七一年所組織的美國人理會全國協會(TheNationalCounciloftheCongregationalChurchesintheUnitedStates)。這種組織使公理會成為復原教中的一個大宗派,但這種組織在公理會內只是顧問性質,並無立法權威。
公理會的教會組織法加強地方教會所承認的個別信條的權威,而削弱共同信條的權威。但地方教會間的團契需要用一種共同信條來作基礎。如是聯會或協會的信條便應運產生了。然而這類信條,嚴格說來,並不是有無上權威,或必須加以簽署信守的信條,而只是公理會共同信仰的宣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八三三年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聯會宣言(TheDeclarationoftheCongregationalUnionofEnglandandWales),一八八三年美國公理會信條(AmericanCongregationalCreed),和一九一三年堪薩斯城宣言(KansasCityDeclaration)。
現在我們要講到浸禮宗。當十九、二十世紀美國的浸禮宗人數在全世界浸禮宗中居最大多數。美國的浸禮宗教會原是威廉茲若哲爾(RogerWilliams1599-1683)創立的。他本是英國非國教教士,移居美洲後,在一六三八年受浸,並在一六三九年成立美洲第一所浸禮宗教會于其所建立羅得島州(RhodeIsland)的普洛否騰城(Providence)。該宗教會到處遭受逼迫,直到美國獨立成功,信仰自由,政教分離。自後該宗教會迅速發展,尤其受前述奮興運動之賜最多。今日美國的浸禮宗信徒人數在各宗派中居首位。
浸禮宗分派頗多。這里我們只提特別浸禮派(ParticularBaptists),和自由意志浸禮派(FreeWillBaptists)。前者又稱為加爾文浸禮派,後者又稱亞米紐浸禮派。
特別浸禮派的教會是從威廉茲所建立的教會發展而成的。它們的組織像公理會︰只承認兩種牧職,即主教或牧師,和執事,長老之稱用于第一種教職,或為兩種教職的通稱;它們也沒有中英集權的組織。一八一四年美國浸禮會傳教大會(GeneralMissionaryConventionoftheBaptistDenominationintheUnitedStatesofAmerica)成立,第一次表現了該派教會的宗派意識。以後隨著有浸禮會大會(GeneralBaptistConvention),美國浸禮會出版部(AmericanBaptistPublicationSociety),及國內外布道,教育,和青年事工的聯合機構,以使該派各教會聯成一氣。但該派南部的教會因黑奴問題,在一八四五年分離,而成立南浸信會(SouthernBaptistConvention)。美國教會一九五五年所用年鑒稱該會擁有七百八十余萬教友。北部的浸禮宗教會至一九○七年方成立北浸禮會(NorthernBaptistConvention),但在一九五○年改名為美國浸禮會(AmericanBaptistConvention)。據一九五二年的統計,該會也有一百五十余萬教友。南北兩浸會信仰並無差別,不過南浸信會較為保守,並且是較嚴格的加爾文派。兩者都相信聖經是受了靈感寫的,是信仰的準則;個人的良心有解釋聖經之權;基督是主;人需救贖;成人浸禮,及主晚餐是基督徒生活的輔助等。它們也如公理會一般,都沒有由上而下強迫執行的信仰標準,但它們有大家自願信守的信仰宣言。這種宣言最著名的便是新罕布什爾州浸禮宗(NewHampshireStateBaptistConvention)在一八三三年所訂的新罕布什爾浸禮宗信仰宣言(TheNewHampshireBaptistDeclarationofFaith)。
自由意志浸禮派在北美南部于一七二七年由帕麥爾(PaulPalmer)組織教會;在北部則由藍達(BenjaminRandall)成立自由意志浸禮會。他和該教會的歷史是值得略加敘述的。他于一七七○年在新罕布什爾州的撲次茅斯(Portsmouth,NewHampshire)聞威特腓德講道而歸正。他先為公理會教友,但在一七七六年加入緬因州的柏立克(Berwick,Maine)特別浸禮會,並且開始偉大布道工作。不久他被特別浸禮會開除,因他的立場是亞米紐派的。一七八○年他在新罕布什爾州的新得班(NewDurham)成立浸禮會,而為自由意志浸禮會的核心。該會的組織也采取公理會制,但有三種教職,即主教或使者,牧師或長老,和執事。一八二七年該會各地方教會在新罕布什爾州的多維(Dover)組織大會(GeneralConference),並且與英國和原從英國移居于北卡羅來納州的(NorthCarolina)的亞米紐浸禮派通聲氣。它們效法門諾教派,拒絕無條件的揀選和聖徒恆忍,主張意志自由和從恩典中墜落的可能性。它們在浸禮宗各派中對于主晚餐也有獨特立場,即不將之限于受浸者(OpenCommunion)。該派在北部的教會今已與美國浸禮會相聯合,其大部教會是在南部。總計該派教會散布于美國三十一州,而在自由浸禮會全國總會(TheNationalAssociationofFreeWillBaptists)中互相聯合。據美國教會一九五五年用的年鑒報告,該會教友為四十二萬余人。它們共同宣認信仰的文件,為一八三四年問世的自由意志浸禮會信仰和實施論文(TreatiseontheFaithAndPracticeoftheFree-WillBaptists)。
十九世紀基督教在美國產生了若干新派別。其中有一派名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Adventists)。因其驚人的傳教事業,和其在中國的工作,它是值得一述的;又因其組織與公理會相似,而其教義與浸禮宗的安息浸禮派相似,所以我們在此處把它介紹給讀者。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導源于米勒爾(WilliamMiller,1782-1849)。他是紐約州的農人,熱心研究聖經,尤注意啟示書中關于基督復臨的教義。據他計算,基督應在一八四三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一八四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之間復臨。各宗派中的牧師和平信徒跟從他的頗不乏人。但基督並未如所期望的復臨,該派人士雖有不少失望的,然仍有許多人跟從他所主張的基督快臨和前千禧年說(Premillennium)。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便是受米氏影響所產生最大的教會。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產生的遠因已如上述,其近因是由于新英倫的復臨派與安息浸禮派敦睦而起。若干復臨派于一八四四年在新罕布什爾州的華盛頓成立教會,正式采取一周的第七日為基督徒所必須遵守的安息日。一八四六年長老懷特(ElderJamesWhite)和哈慕(EllenHarmon)成為他們當中的領袖。後者作了懷特太太。她所得的異象由該會奉為圭臬,有僅次于聖經的權威。該會之名是在一八六○年正式規定的。自一九○三年起他們的總機關設在美京華盛頓。他們主張宗教自由,政教分離,並努力布道,印刷,衛生等事業。他們的信仰包括在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基要原則(FundamentalPrinciplesofSeventh-DayAdventists)中。
長老會在近代教會史上佔極重要的一頁。本卷第三章中所述衛斯敏斯德會議是該會最重要的一個旅程碑,因其所產生的著名信條,已成為甦格蘭,英吉利,和美國長老會的信仰標準。
在甦格蘭長老派教會因諾克斯,和十七世紀上半期保守福音派(Covenanters)的努力,而成為強大,故雖然屢遭逼迫和打擊,但長老派終于不僅戰勝了教皇派,而且戰勝了主教派。當英王詹姆士二世被逼離開英國,甦格蘭同英格蘭一六八九年接納了威廉和瑪利(WilliamandMary)為王。翌年所通過的一法案使甦格蘭教會(ChurchofScotland)得以確立。自此至今甦格蘭教會是甦格蘭的國家教會,而韋斯敏斯德信條是這國家教會的信條。
在英格蘭長老派當斯圖亞特(Stuart)朝查理二世于一六六○年登位後,便從英國國教內被逐出來了。長老派在十九世紀的英國重新出現;他們大都是由甦格蘭移去的。所以英格蘭的長老派教會是與甦格蘭教會相同的,也是遵守韋斯敏斯德信條的。在一八七六年英國的長老派教會除少數例外聯合成“英格蘭長老會”(ThePresbyterianChurchofEngland)。
甦格蘭教會,和英格蘭長老會對韋斯敏斯德信條都加以修改,尤其對其中的預定論,和長官干預教會的教義加以修改。再者它們也將簽署所用的字句修改,使之較為廣泛,以求慰貼那敏感的良心。英格蘭的長老會在一八九○年另外訂定了信仰條文(TheArticlesofFaith)。甦格蘭教會在一九三五年也另外訂定了甦格蘭教會信仰述略(ShortStatementoftheChurch’sFaithofScotland)。
美國的長老派原是由英,甦的長老派在十七世紀因受逼迫而移殖來的。長老派早期在北美的汗馬功臣是瑪克米(FrancisMakamie)。他**布道,從波士頓到卡羅來納到處建立教會,並使之互相聯合。長老會于一七○六年在菲列得爾菲亞所組織的第一個長老部(Presbytery),乃是他努力的結果。此長老部于一七一六年與若干長老部聯合,而成為菲列得爾菲亞議會(SynodofPhiladelphia),並于一七一七年開第一次會議。長老會每年所開的大議會(GeneralAssembly)是從一七八九年起始的。
美國的各長老派教會都接受韋斯敏斯德會議的信仰軌範,不過隨時代環境而稍有改訂。美國獨立戰爭之後,該派教會的議會為求符合美國政教分離的原則,于一七八七年指派委員會修改韋斯敏斯德信條第二十,二十三,和三十一章。
一八三七年長老會**為舊派和新派,但在一八六九年復合,而以韋斯敏斯德信條為復合的基礎。這復合的教會便是今日美國各長老派中最大的教會,即北長老會(ThePresbyterianChurchintheUnitedStatesofAmerica)。南部各州因黑奴問題在一八六五年成立教會,稱為南長老會(ThePresbyterianChurchintheUnitedStates)。北長老會于一九○二年修改韋斯敏斯德信條。該會重新解釋第三章論上帝的永恆命令,和第十章第二段論嬰孩的死亡;修改第十六章;省略第二十二章第三段的最後一句;修改第二十五章第六段;並加入第三十四章論聖靈,第三十五章論上帝的愛和傳教事業。此外該會還發布了改革宗信仰述略(BriefStatementoftheReformedFaith)。
參考書
谷勒本︰教會歷史下冊,二一九至二二五面。
喜渥恩︰信條學,二一八至二二五,二三一至二三五,二七六至二八○面。
華爾克︰基督教會史,五○九至五一三面。
Clark,TheSmallSectsinAmerica,pp.43-56.
Clark,TheSmallSectsinAmerica,RevisedEdition,p.42.
Curtis,op.cit.,pp.131,317-318,281-283,286,290.
TheEncyclopediaBritannica,14thedition,articleon“ChurchofScotland”and“Presby-terianism.”
Latourette,AHistoryofChristianMissionsinChina,pp.206-207,211,217,598.
Latourette,AHistoryofChristianity,pp.769,773-774,821-822,953,959-961,1018,1033,1037-1038,1047,1163,1178-1182.
Latourette,AHistoryoftheExpansionofChristianity,Vol.Ⅳ,pp.66-68;Vol.Ⅶ,pp.145-146.
MacGillivray,ACenturyofProtestantMissionsinChina,pp.538-539.
McGlothlin,BaptistConfessionsofFaith,pp.308-309.
Mead,HandbookofDenominationsintheUnitedStates,pp.25-40,147-154.
TheNewInternationalEncyclopaedia,articleon“Presbyterianism.”
Schaff,op.cit.,Vol.Ⅰ,pp.210,804-810,825-829,849-859.
Walker,theCreedsandPlatformsofCongregationalism,pp.542-547,570-572,583-584.
Wellcome,HistoryoftheSecondAdvent,andMission,DoctrineandPeople,pp.415-419.
YearbookofAmericanChurchesfor1955,pp.15-25.
第四十八節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聯會宣言
公理會在英國的前身原是十七世紀的獨立派。該會雖當十八世紀中葉的心靈麻痹時期受了損失,但還是保守了對生活的嚴肅,神學和政治的興趣,主日的謹守,和韋斯敏斯德信條的信仰。福音派的復興使該會活躍起來。許多長老會信徒因不滿本身教會傾向神體一位論(Unitarianism),而加入了公理會。不少國教信徒和前此與教會無關的群眾也因受公理會的奮興布道而受感加入了該會。
這樣公理會在英國便乘著福音派復興的浪潮而進入了十九世紀。一八三二年各公理會成立一個合眾的組織,即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聯會。聯會指派委員會起草共同信守的信仰,和法規宣言。烏斯特的雷德福牧師(Rev.GeodfordofWorcester)和委員會其他委員完成此項工作,由一八三三年五月聯會的年會予以訂正采取,而成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聯會宣言。
這宣言便代替了幾已作廢,且太冗長的薩伏衣宣言(參第二十二節)。它所表現的加爾文主義只是緩和的,含糊的,因為上述的奮興布道已經把傳統的加爾文主義以及其惟蒙揀選者才能悔改的教義削弱了。它使公理會在英國達到了更大的團結。
參考書
谷勒本︰教會歷史下冊二三九面。
Curtis,op.cit.,p.323.
Latourette,AHistoryofChristianity,p.1181.
Schaff,op.cit.,Vol.Ⅰ,pp.833-835;Vol.Ⅲ,pp.730-734.
Walker,theCreedsandPlatformsofCongregationalism,pp.548-552.
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聯會宣言
英格蘭和威爾斯的公理會,通稱為獨立派,相信以下教理有屬神的權威,並是基督徒信仰和實行的基礎。這些教理也是按照以後所陳述的原則而成立並約束的。
序言
一、以下概要不過是陳述一般公理會關于信仰和組織所持守的首要教理。
二、這不是企圖提出任何證據,理由,或論點,以求維持這里所陳述的教理,而只是宣布本宗相信受靈感所記下的教訓是什麼。
三、這不是在求提出一種有學術性的或精密的信條,而只是任何有見識的教友對本宗首要的原則,可能提出來的一個陳述。
四、這不是為求使以下陳述有任何權威,或以之作為人所必須贊同的一種準則。
五、公理會信徒雖不容許用共同的信經或宗教條文作為合一的聯系,並且抗議用簽署任何人為的程式作為相通的條件,但願意宣布他們共同的信仰,以資共曉,同時卻保留個人良心的最大自由。
六、他們在教理和實行的若干小點上既有分歧,便容許彼此有權對聖經下無偏見的判斷。
七、他們希望人們察知,雖然他們禁忌簽署信經和信條,反對執行在信仰或法規上任何人為的準則,但他們是在教理和實行上比任何強迫簽署並執行人為的正統準則的教會更為一致的;並且他們相信,他們中間沒有一位牧師和一個教會是會否認以下宗教教理中任何一條的,可是每一位也許樂于用他自己的方法去陳述他的心意。
宗教原則
一、公理宗各教會相信,猶太人所接受的舊約各書,和原始基督徒從福音書作者和使徒所接受的新約各書,乃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寫的,並且有至高的權威。在一切爭辯中,這些教會最後應訴于原文聖經,而以純正批評為輔;但它們認為普通版本足供平時基督徒教育和訓誨之用。
二、它們相信獨一上帝,是絕對聰明,聖潔,公義,善良的; 是永恆和無限的,是在一切自然和道德的完美上永不改變的;是萬物的創造者,維持者,管理者。
三、它們相信,上帝啟示在聖經中為父,子,聖靈,每一位有同樣的性格和完善。它們熱忱相信以上所述關于神存在的教理,卻不企圖完全予以說明。
四、它們相信,人原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無罪的,完全的。
五、它們相信,第一個人違背了上帝的命令,從天真純潔的情況墮落了,殃及一切後裔。
六,它們相信,因此全人類是生在罪惡中,並且亞當每一後裔都生來傾向致死的邪惡,而絕無人為的救藥。
七、它們相信,上帝在創立世界以前既決定救贖墮落的人類,便從最初的世代顯明了 的慈愛作為信仰和希望的基礎。
八、它們相信,上帝向亞伯拉罕更完全啟示了 恩典的約,並既已應許從他後裔中興起人類的救贖主,便把那族長和他的後裔分別開來,成為特別蒙恩去服務 的種族,在 認可和治理之下成為被建立蒙保守的獨特教會,直到應許的彌賽亞降生。
九、它們相信,及至時候滿足,上帝的兒子便在肉身顯現了,由童女馬利亞所生,但因聖靈的權能而成孕;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人的兒子,和神的兒子; 完全實在地享有人性,只是沒有罪——與父同等,是“上帝本體的真像。”
十、它們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或在自己的工作中,或藉聖靈在使徒的工作中,啟示了上帝拯救我們的全盤心意; 因活著時服從了神的律法,並因受苦以至于死,便大有功德,“為我們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因此 證明了神的公義,“尊重了律法,”並“帶來了永遠的義。”
十一、它們相信, 受死復活後升到天上,在那里作中保,“長遠活著”統治一切,並“替凡靠 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祈求。”
十二、它們相信,聖靈乃是因基督而賜下,使人心敏活更新的; 的運行乃是使罪人真實悔改,使救人的信仰得以產生,使人心重生,並使我們完全成聖所不可或缺的。
十三、它們相信,我們稱義乃是因信那成為“我們的義之王”基督,而非“因行律法。”
十四、它們相信,凡至終得救的都是上帝永恆和揀選之愛的對象,是由上帝用至高權柄賜給了 兒子的;這揀選的教理並不使人廢棄恩典的工具和人的責任心,因為誰是蒙揀選的乃是完全未顯明的,因此揀選不能作為行為的指南。
十五、它們相信,聖經的教訓是說,一切真信徒要恆忍一直達到永恆的福分。這永恆的福分是他們因恆常信仰基督,一貫服從 的命令而被派定達到的。
十六、它們相信,聖潔生活是真實信仰的必然結果,善行是與基督活潑相聯所必產生的果實。
十七、它們相信,真基督徒的成聖,或說他們在聖靈的恩典和對天堂的適合中的生長,乃是在上帝所賜今生整個時期中逐漸繼續進展的,並相信,他們在死時靈魂既得以完全脫離余惡,便立刻被接到基督的面前。
十八、它們相信,聖洗聖餐是必須永遠遵行的;前者是用水,“奉父子聖靈的名”,給歸向基督教的和他們的兒女施洗;後者是由基督教會舉行,作為相信救主,和彼此相愛的標記。
十九、它們相信,基督最後還要再來,照各人的行為審判各人;死人要復活;至高審判者基督,要從惡人中分出義人,把他們接到“永生,”卻把惡人遣入“永刑。”
二十、它們相信,耶穌基督已經命令跟從 的要在基督徒團契里共同生活,並維持聖徒相通;所以他們要一同遵守神的一切典章,並持守教會組織和法規,就是那由受了靈感的規定所明明吩咐的,或由使徒及使徒教會無可置疑的榜樣所批準的。
教會組織和法規的原則
一,公理宗各教會認為,基督是要真信徒自動集合,遵守宗教的典章,促進彼此間的訓誨和聖潔,保守並宣揚福音于世界,並因耶穌基督而更尊榮崇拜上帝;凡以此為目的所組成的信徒社團,都得稱為基督教會。
二,它們相信,新約在其明顯的定則中,或在使徒及使徒教會的榜樣和實行中,包含著我們所必須相信的一切信條,以及為組成並治理基督徒社團所必須具備的組織和法規的一切原則;人的遺傳,教父和會議,教條和信經,對基督徒的信仰和實行並無權威。
三,它們承認,基督是教會惟一的頭,在 以下各教會的職員都是受職為向大家無偏地執行 律法的人;他們在宗教信仰和實行上發生問題時,只宜訴諸聖經。
四,它們相信,新約授權給每一地方教會,選立本身的職員,處理本身的事務,並且只除了教會至高和神聖的頭主耶穌基督的權威以外,不受任何權威統制,也不向任何權威負責。
五,它們相信,使徒給個別教會所立的職員只有主教或牧師,和執事;他們的數目以教會的多寡而定;屬靈和屬世事務分別由這些教會職員執行 不過要由教會認可。
六,它們相信,除那信實地宣認基督教,遵照其教訓過活,並表明願意服從其法規的人以外,不應接納任何人為教友;除那不信基督,干犯 的律法,或拒絕服從聖經所定法規的人以外,不應將任何人逐出于教會的團契。
七,它們相信,納入和逐出教會的權柄乃操于教會本身,而只是假手于職員去執行。
八,它們相信,基督各教會應當莊嚴地**,以舉行公共崇拜和聖餐,並以一周的第一日為聖。
九,它們相信,基督教會的權柄純是屬靈的,不應與屬世或政府權柄聯合而趨于腐化了。
十,它們相信,基督各教會有責任彼此相通,互相更加愛顧,如身上的肢體一般,並彼此合作以求促進基督教;但沒有一個教會或聯合教會有權干涉另一教會的信仰或法規,而只有權與那在信仰或實行上離經叛道的教會隔絕起來。
十一,它們相信,每一教會有職權從教友中召出凡表現有聖靈恩賜的人,以求持續牧職;並且諸教會應當把維持牧職適當的學識程度,作為大家應特別共同注意事項之一,以期福音得以尊嚴地持續,並不斷地推進。
十二,它們相信,教會職員,無論是主教或執事,都應由教會自由選舉;但給他們授職,應當用特別的祈禱,和嚴肅的任命,在大多數教會中且應由已受職者加以按手。
十三,它們相信,每一基督教會應當寬大對待那在信仰和虔敬上大體無可置疑,但在無關宏旨的點上,因受良心驅使而有歧異的人,讓他們領受聖餐;這種在基督里友愛的外表記號與友愛同申,但在良心認為有罪的事上,便不必予以禮讓了。
第四十九節新罕布什爾浸禮宗信仰宣言
新罕布什爾浸禮會會議在一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指派一委員會起草一種信仰宣言。翌年委員會報告工作尚未完成。于是波森牧師(Rev.I.Person)受派完成工作,並向會議的董事部報告。他在一八三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交上信條草稿。董事部將此草稿交給一個由斯度(BaronStow),布繞恩牧師(Rev.JohnNewtonBrown),哥因(JonathanGoing),同波森牧師本人所組成的委員會,加以審訂。後來董事部特派布牧師預備一份完全訂正的信仰宣言。布牧師在一八三三年一月十五日將所訂正的十六條呈交董事部,由後者吩咐將“條文”字眼一律改為“宣言”,予以議決批準,介紹給教會采納,並用其權威出版。
一八五三年當布牧師為美國浸禮會出版部編輯干事時,他自行修改此宣言,增加“論悔改與信仰”和“論成聖”兩條,而總成十八條,並入浸禮會手冊(TheBaptistChurchManual)中,廣為流行。
這信仰宣言為美國浸禮會,尤其為該會北部和西部各州教會普遍接受。它被認為是該會言簡意賅的信仰陳述,是與過去信條的教義相符合的。我們從它的內容看,就可知道它表達甚為溫和的加爾文派系統。它在美國浸禮會的信仰宣言是最膾炙人口的。美國南浸信會遵奉此宣言較美國浸禮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參考書
Curtis,op.cit.,pp.299-307.
McGlothlin,BaptistConfessionsofFaith,pp.299-307.
Mead,HandbookofDenominationsintheUnitedStates,p.30.
Schaff,op.cit.,Vol.Ⅰ,p.857;Vol.Ⅲ,pp.742-748.
新罕布什爾浸禮宗信仰宣言
一,論聖經
我們相信,聖經是由受神靈感的人寫的,又是屬天教誨的完美寶藏(提後3︰16,17;彼後1︰21;撒下23︰2;徒1︰16,3︰21;約10︰35;路16︰29-31;詩119︰111;羅3︰1,2);它的作者是上帝,它的目的是拯救(提後3︰15;彼前1︰10-12;徒11︰14;羅1︰16;可16︰16;約5︰38,39),而它的內容是不滲雜錯謬的真理(箴30︰5,6;約17︰17;啟22︰18,19;羅3︰4);它啟示上帝要用以審判我們的原則(羅2︰12;約12︰47,48;林前4︰3,4;路10︰10-16,12︰47,48);所以它現在是,並到世界末了仍舊是基督徒聯合的真正中心(腓3︰16;弗4︰3-6;腓2︰1,2;林前1︰10;彼前4︰11),又是審判人的一切行為,信經,和意見的最高標準(約壹4︰1;賽8︰20;帖前5︰21;林後13︰5;徒17︰11;約壹4︰6;猶5;弗6︰17;詩119︰59-60;腓1︰9-11)。
二,論真神
我們相信,只有一位真活神, 是無限的,有智慧之靈, 的名是耶和華,創造天地的至高主宰(約4︰24;詩147︰5,83︰18;來3︰4;羅1︰20;耶10︰10); 有不可以言喻和榮耀的聖潔(出15︰11;賽6︰3;彼前1︰15,16;啟4︰6-8),是當受諸般尊敬,信靠,和愛重的(可12︰30;啟4︰11;太10︰37;耶2︰12,13);在獨一神里有三位,父,子,聖靈(太28︰19;約15︰26;林前12︰4-6;約壹5︰7);這三位在神的一切完美上是同等的(約10︰30,5︰17,14︰23,17︰5,10;徒5︰3,4;林前2︰10,11;腓2︰5,6),並在救贖人類的大事上各施行個別而和諧的職務(弗2︰18;林後13︰14;啟1︰4,5;比較2,7)。
三,論人類的墮落
我們相信,人受造原是聖潔,處于創造者律法之下(創1︰27,31;傳7︰29;徒17︰26;創2︰16);但因自甘悖逆而從聖潔和快樂的情境中墮落了(創3︰6-24;羅5︰12);所以全人類如今都是罪人(羅5︰19;約3︰6;詩51︰5;羅5︰17-19,8︰7),這不是由于強迫,而是由于自擇(賽53︰6;創6︰12;羅3︰9-18);人的本性完全缺乏上帝的律法所要求的聖潔,絕對趨向邪惡,所以他是該當被定罪,遭永遠沉淪(弗2︰1-3;羅1︰18,32,2︰1-16;加3︰10;太20︰15),而無可辯護,無可原諒的(結18︰19,20;羅1︰20,3︰19;加3︰22)。
四,論救法
我們相信,罪人得救是全靠恩典(弗2︰5;太18︰11;約壹4︰10;林前3︰5-7;徒15︰11),藉上帝兒子中保之職(約3︰6,1︰1-14;來4︰14,12︰24); 為父所指派,自願取了我們的本性,只是沒有罪(腓2︰6,7;來2︰9,14;林後5︰21); 因順服尊榮了神的律法(賽42︰21;腓2︰8;加4︰4,5;羅3︰21),並藉死為我們完全贖了罪(賽53︰4,5;太20︰28;羅4︰25,3︰21-26;約壹4︰10,2︰2;林前15︰1-3;來9︰13-15); 既從死里復活,現在便坐在天上的寶座上(來1︰8,3,8︰1;西3︰1-4); 在 奇妙的位格里將最深刻的同情與神的完美聯合起來,在各方面都配作合宜的,慈悲的,萬全的救主(來7︰25;西2︰9;來2︰18,7︰26;詩89︰19)。
五,論稱義
我們相信,基督為信 的人所獲得的福音大福(約1︰16;弗3︰8),就是稱義(徒13︰39;賽53︰11,12;羅8︰1);稱義包括罪得赦免(羅5︰9;亞13︰1;太9︰6;徒10︰43),和按公義的原則而賜的永生應許(羅5︰17;多3︰5,6;彼前3︰7;約壹2︰25;羅5︰21);這不是因我們所行的義,而只是因信靠救贖主的血(羅4︰4,5,5︰21,6︰23;腓3︰7-9);因這信,上帝便將 完全的義白白歸給我們(羅5︰19,3︰24-26,4︰23-25;約壹2︰12);稱義使我們與上帝和好,蒙 悅納,最為有福,並叫我們獲得今世和永恆必須的各種福分(羅5︰1,2,5︰3,11;林前1︰30,31;太6︰33;提前4︰8)。
六,論白白的救恩
我們相信,拯救福分是由福音白白賜給人的(賽55︰1;啟22︰17;路14︰17);這些福分是人人應即時用熱忱,懺悔,和順服的信仰接納的(羅16︰26;可1︰15;羅1︰15,17);沒有什麼能阻攔一個罪魁得救,除非是他自己本來的墮落和對福音自動的棄絕(約5︰40;太23︰37;羅9︰32;箴1︰24;徒13︰46);這種棄絕使他更是被定罪(約3︰19;太11︰20;路19︰27;帖後1︰8)。
七,論使人重生的恩典
我們相信,罪人若要得救必須重生(約3︰3,6,7;林前1︰14;啟21︰27);重生乃是使人有聖潔的傾向(林後5︰17;結36︰26;申30︰6;羅2︰28,29,5︰5;約壹4︰7);這是超乎我們的理解,由聖靈的能力與神的真理聯合作成的(約3︰8,1︰13;雅1︰16-18;林前1︰30;腓2︰13),使我們自動服從福音(彼前1︰22-25;約壹5︰1;弗4︰20-24;西3︰9-11);重生乃是在悔改,信仰,和新生命的善果中表現出來的(弗5︰9;羅8︰9;加5︰16-23;弗3︰14-21;太3;8-10,7︰20;約壹5︰4,18)。
八,論悔改與信仰
我們相信,悔改與信仰是人的一種神聖責任,也是一種彼此不可分離的恩賜,是由上帝使人重生之靈在我們心靈里作成的(可1︰15;徒11︰18;弗2︰8;約壹5︰1);我們既因是而深覺自己的罪愆,危險,無助,和靠基督得救之法(約16︰8;徒2︰37,38,16︰30,31),便用無偽的痛悔,認罪,和哀求憐憫的心歸向上帝(路18︰13,15︰18-21;雅4︰7-10;林後7︰11;羅10︰12,13;詩51);同時我們一心接納主耶穌基督作先知,祭司,君王,並惟獨依靠 作獨一和萬全的救主(羅10︰9-11;徒3︰22,23;來4︰14;詩2︰6;來1︰8,7,25;提後1︰12)。
九,論上帝恩典的目的
我們相信,揀選乃是上帝的永恆目的, 照此仁慈地重生,潔淨,並拯救罪人(提後1︰8,9;弗1︰3-14;彼前1︰1,2;羅11︰5,6;約15︰15;約壹4︰19;何12︰9);這揀選是與人的自由完全不相矛盾的,且具備著達到其目的的一切工具(帖後2︰13,14;徒13︰48;約10︰16;太20︰16;徒15︰14);這是上帝至高良善最榮耀的表現,是無限自由,聰明,聖潔和不變的(出33︰18,19;太20︰15;弗1︰11;羅9︰23,24;耶31︰3;羅11︰28,29;雅1︰17,18;提後1︰9;羅11︰32-36);揀選絕對禁止人自夸,而促進人的謙卑,愛心,祈禱,頌贊,對上帝的信托,和對 白白慈悲自動的效法(林前4︰7,1︰26-31;羅3︰27,4︰16;西3︰12;林前3︰5-7,15︰10;彼前5︰10;徒1︰24;帖前2︰13;彼前2︰9;路18︰7;約15︰16;弗1︰16;帖前2︰12);它鼓勵人盡量利用恩典的工具(提後2︰10;林前9︰22;羅8︰28-30;約6︰37-40;彼後1︰10);它是可以從它在真相信福音的人身上所產生的影響得以證實的(帖前1︰4-10);它是使基督徒有穩固基礎的(羅8︰28-30;賽42︰16;羅11︰29);我們為求使自己確實知道有它,就必須極其殷勤(彼後1︰10,11;腓3︰12;來6︰11)。
十,論成聖
我們相信,成聖是上帝憑 的旨意使我們分享 的聖潔的一種過程(帖前4︰3,5︰23;林後7︰1,13︰9;弗1︰4);它是逐漸進步的(箴4︰18;林後3︰18;來6︰1;彼後1︰5-8;腓3︰12-16);它發軔于重生(約壹2︰29;羅8︰5;約3︰6;腓1︰9-11;弗1︰13,14);它是由那位印證者和保惠師聖靈,因在信徒心中的臨在和權力,藉著繼續使用所指定的工具, 尤其是上帝的道,自省,克苦,儆醒,和祈禱 而作成的(腓2︰12,13;弗4︰11,12;彼前2︰2;彼後3︰18;林後13︰5;路11︰35,9︰23;太26︰41;弗6︰18,4︰30)。
十一,論聖徒恆忍
我們相信,惟有忍耐到底的才是真信徒(約8︰31;約壹2︰27,28,3︰9,5︰18);他們與基督恆常聯系乃是他們與虛浮信徒的大分野(約壹2︰19;約13︰18;太13︰20-21;約6︰66-69;伯17︰9);神特別照顧他們的福分(羅8︰28;太6︰30-33;耶32︰40;詩121︰3,91︰11,12);他們因著信得蒙上帝的權能保守,以至得救(腓1︰6,2︰12,13;猶24,25;來1︰14;王下6︰16;來13︰5;約壹4︰4)。
十二,論在律法與福音間的和諧
我們相信,上帝的律法是 道德之統治永遠和不變的法則(羅3︰31;太5︰17;路16︰17;羅3︰20,4︰15);這律法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7︰7,14,22;加3︰21;詩119);聖經說墮落的人不能實踐其中的教訓,乃是完全由于他們喜愛罪惡(羅8︰7,8;書24︰19;耶13︰23;約6︰44,5︰44);把人從罪惡當中救出來,並藉著一位中保使他對聖潔律法真重新順從,乃是福音和那與有形教會的建立相聯系的恩典工具,所同有的一個偉大目的(羅8︰2,4,10︰4;提前1︰5;來8︰10;猶20,21;來12︰14;太16︰17,18;林前12︰28)。
十三,論本于福音的教會
我們相信,一個有形的基督教會乃是一個受洗信徒的會眾(林前1︰1-13;太18︰17;徒5︰11,8︰1,11︰21;林前4︰17,14︰23;約參9;提前3︰5);他們藉著福音的信仰和團契彼此相聯(徒2︰41,42;林後8︰5;徒2︰47;林前5︰12,13);遵行基督的典章(林前11︰2;帖後3︰6;羅16︰17-20;林前11︰23,太18︰15-20;林前5︰6;林後2︰7;林前4︰17),受 的律法統治(太28︰20;約14︰15,15︰12;約壹4︰21;約14︰21;帖前4︰2;約貳6;加6︰2;各書信),並運用 的道所賜給他們的恩賜和特權(弗4︰7;林前14︰12;腓1︰27;林前12︰14);教會合乎聖經的職員僅是主教或牧師,和執事(腓1︰1;徒14︰23,15︰22;提前3;多1),他們的資格,權利,和責任都在提摩太前書,後書,和提多書中闡明了。
十四,論聖洗聖餐
我們相信,基督教的洗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太28︰19;徒10︰47,48;加3︰27,28),將信徒浸入水中(徒8︰36-39;太3︰5,6;約3︰22,23,4︰1,2;太28︰19;可16︰16;徒2︰38,8︰12,16︰32-34,18︰8),這洗禮是用嚴肅和美麗的標號來表示我們對被釘死,埋葬,並復活了的救主的信仰,並表示我們因這信仰向罪死,向新生命復活(羅6︰4;西2︰12;彼前3︰20,21;徒22︰16);它是人要享受教會特權的先決條件;又是領受聖餐的先決條件(徒2︰41,42;太28︰19,20;徒及各書信),在聖餐中教友藉著餅酒一同記念基督受死的愛(林前11︰26;太26︰26-29;可14︰22-25;路22︰14-20);他們事先都當嚴格自省(林前11︰28,5︰1,8,10︰3-32,11︰17-32;約6︰26-71)。
十五,論基督教的安息日
我們相信,七日的頭一日是主日,或基督教的安息日(徒20︰7;創2︰3;西2︰16,17;可2︰27;約20︰19;林前16︰1,2);這日當守為聖日(出20︰8;啟1︰10;詩118︰24),不作世俗之工,不參加有罪的娛樂(賽58︰13,14,56︰2-8),卻要私自(詩119︰15)並共同虔誠地奉行諸般恩典工具(來10︰24,25;徒11︰26,13︰44;利19︰30;出35︰3;路4︰16;徒17︰2,3;詩26︰8,87︰3);並準備進入那為上帝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來4︰3-11)。
十六,論政府
我們相信,政府是神為著人類社會的利益和而派定的(羅13︰1-7;申16︰18;撒下23︰3;出18︰23;耶30︰21);人應為長官代禱,並應憑著良心尊敬他們,服從他們(太22︰21;多3︰1;彼前2︰13;提前2︰1-8);惟一的例外就是在違反主耶穌基督旨意的事上可以不服從(徒5︰29;太10︰28;但3︰15-18,6︰7-10;徒4︰18-20),因為 是良心的惟一主宰,是地上萬王之王(太23︰10;羅14︰4;啟19︰16;詩72︰11,2;羅14︰9-13)。
十七,論義人與惡人
我們相信,義人與惡人有天壤之別(瑪3︰18;箴12︰26;賽5︰20;創18︰23;耶15︰19;徒10︰34,35;羅6︰16);惟有那些因信靠主耶穌的名而得以稱義,又蒙我們上帝的靈成聖的人,在 眼中才真是義的(羅1︰17,7︰6;約壹2︰29,3︰7;羅6︰18,22;林前11︰32;箴11︰31;彼前4︰17,18);那些繼續不悔改不相信的人在 眼中乃是惡的,處于咒詛之下(約壹5︰19;加3︰10;約3︰36;賽57︰21;詩10︰4;賽55︰6,7);這種區別在人死時死後還是繼續著的(箴14︰32;路16︰25;約8︰21-24;箴10︰24;路12︰4,5,9︰23-26;約12︰25,26;傳3︰17;太7︰13,14)。
十八,論未來的世界
我們相信,世界的終結近了(彼前4︰7;林前7︰29-31;來1︰10-12;太24︰35;約壹2︰17;太28︰20,13︰39,40;彼後3︰3-13);末日基督要從天降臨(徒1︰11;啟1︰7;來9︰28;徒3︰21;帖前4︰13-18;5︰1-11),叫死人從墳墓中復活得賞罰(徒24︰15;林前15︰12-58;路14︰14;但12︰2;約5︰28,29,6︰40,11︰25,26;提後1︰10;徒10︰42);他們要被分開(太13︰49,37-43,24︰30,31,25︰31-33),惡人受永刑,義人得永樂(太25︰35-41;啟22︰11;林前6︰9,10;可9︰43-48;彼後2︰9;猶7;腓3︰19;羅6︰23;林後5︰10,11;約4︰36;林後4︰18),這一次的審判是照公義的原則永遠限定人或永在天堂,或永居地獄(羅3︰5,6;帖後1︰6-12;來6︰1,2;林前4︰5;徒17︰31;羅2︰2-16;啟20︰11,12;約壹2︰28,4︰17)。
第五十節美國自由意志浸禮會信仰和實施論文
美國自由意志浸禮會自從一七八○年組織以後發展迅速。該會起先反對信條,但以後改變了態度。那在一八二七年所組成的大會于一八三二年申言,他們因時代危急需要發表一個論文,概括他們信仰和實施的要點,提出其聖經的根據,和以聖經為其惟一準則的理由。
此項工作約經歷兩年,得于一八三四年四月告竣,乃經大會批準,並于同年出版,名稱為自由意志浸禮會信仰和實施論文,附教會治理概略(ATreatiseontheFaithoftheFreewillBaptists:withanAppendixcontainingaSummaryoftheirusagesinChurchGovernment)。一八四八年有修訂版問世,其中論法規部分大大經過改訂擴充,但論信仰部分仍舊不變。後來時過境遷,于是一八六五年和一八六八年的兩次大會又注意到修訂的問題,並指派委員會專司其事。委員會在一八六九年一月一日完成工作。同年便有自由浸禮會信仰論文的第九版出現了。
以下譯文系根據一八七一年由該會印刷所出版,在新罕布什爾州的多維(Dover)大會指導之下寫成的自由意志浸禮會信仰和實施論文。
這一論文共分二十一章,每一章都很短,有些章在原文只有一句。自由意志浸禮會既最注重聖經,所以開宗明義第一章便是論聖經。他們反對天主教的聖禮觀,所以不用“聖禮”而用“典章”來稱呼洗禮和主晚餐。他們的洗禮和主晚餐觀與加爾文派浸禮會大致相同,但他們在第十七章最後一子句表明,他們接納非浸禮會信徒領受主晚餐(OpenCommunion)。他們與加爾文派浸禮會最不同之點,是在預定論上。這是從下面所指出的各處可以看得出來的。第三章二至三節講到責任問題,倡言人有自由選擇權,上帝預知而不預定。第八章以福音的宣召是同救贖一樣普及萬人的,所以人人都能得救,人若得不著永生,便是咎由自取。第十三章表示他們希望信徒可以恆忍到底,但認為信徒至終是否得救,並未確定,所以應當儆醒禱告。由此可見這論文是亞米紐派浸禮會最重要和重有權威的信仰表述。
參考書
Curtis,op.cit.,pp.305-306.
McGlothlin,BaptistConfessionsofFaith,pp.308-329.
Schaff,op.cit.,Vol.Ⅰ,p.859;Vol.Ⅲ,pp.749-756.
美國自由意志浸禮會信仰論文
第一章聖經
聖經有新約和舊約;它們是由受了聖靈感動的聖人寫的,包含上帝向人啟示的旨意。它們在宗教信仰和實行上是充分而不能錯謬的向導。
第二章上帝的存在和屬性
聖經教訓人只有一位真活神, 是靈,自有,永有,總不改變,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是獨立,善良,聰明,聖潔,公義,慈悲的;是宇宙的創造者,保存者,管理者;是人類的救贖者,成聖者,和審判者;又是惟一當敬拜的對象。
然而, 的存在乃是遠超乎人所能理解的 有限的人是不能領悟 的。宇宙中沒有什麼能確實代表 ,因為什麼也不像 。 是諸般完善,和快樂的源頭。 是因無生氣的受造物而得榮耀,又是配受凡有靈的所敬愛並服事的。
第三章上帝的管理和眷顧
一,照聖經的見證,上帝眷顧一切活物,並用智慧和慈悲管理世界。
二,上帝將自由選擇權賦給人,並用道德律及其動機管理他;而這自由選擇權便是他所負道德責任準確的尺度。
三,萬事自永遠到永遠都是在上帝的眼底;但 預先知道它們,決非是指 使其然, 所知道將要發生的萬事,也非都是被 命定的。
第四章創造,人的原狀和墮落
第一段 創造
一,世界︰上帝創造了世界和其中的萬物,乃是為著 自己的快樂和榮耀,又是為給人享受。
二,天使︰天使是被上帝創造去榮耀 ,順從 命令的。 用那些持守原來地位的天使賜福給那承受救恩的人,並向世界施行審判。
三,人類︰上帝造人,賦予一個物質的身體,和一個有思想,有理智的靈魂。他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以榮耀他的創造主。
第二段 人的原狀和墮落
我們的始祖在受試驗時期的原狀中本是正直的;他們天生甘願順從他們的創造者,並不甘願干犯 的旨意,直到他們受那試探人的所誘惑,干犯了上帝的命令。在此以前他們的本性惟一的傾向乃是行義。因第一次的干犯,亞當的後裔來到世上,就與亞當墮落之前所有的公義和純潔大不相同;他們並不生來甘願服從上帝,卻傾向邪惡。因是,無人能靠任何生來的善良和自己的行為而變成上帝的兒女;反之,他們得救都要靠基督的血所成全的救贖,並靠聖靈所產生順服的新生命;此二者都白白地為亞當的每個後裔齊備了。
第五章論基督
第一段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具有神的一切完美。 既與父原為一,就按 的神性,照所啟示的,完成了上帝對受造者的一切工作。 在人的地位上,除毋須悔改以外,履行了人對上帝所當盡的一切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