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第貳編 證道書簡 捌、論聖道之真諦 
    ──致陳部長立夫書

    立公賜鑒︰月初赴賓州講演,道經紐約,得于趙棣華夫人處,重領雅教,廿載闊別,一朝重逢,世事滄桑,曷勝今昔之感。席間不恥下問,俱徵虛懷若谷,承詢各點,均為神學上之專門問題,除關于罪惡一點,司徒牧師,已作解答外,限于時間,未獲詳陳愚見,匆匆揖別,深用悵惘。日前返舍,于祈禱中仍在神前以公為念,愛修數行,上質高賢。

     關于上帝──何謂上帝,古今學者,見仁見智,眾說紛殊;實以人智有限,不僅管窺蠡測,難窺其全;而言語道短,一切定義,終不能狀上帝本體之真像。老子于道德經開宗明義,謂︰‘道可道,非常道。’其意境之高超,殊非一般人文主義者所可比擬,惜其尚未得真神‘特殊啟示’,致不能了悟︰“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一1)之奧秘耳。上帝自有永有,

    崇高偉大,莫可限量;受造之物,絕難完全窺測。人類心智,對于上帝之本體與屬性,既無由理解,其結果,上焉者,則倡泛神論(Pantheism),理神論(Deism)諸種虛妄的理論,從而使真活的上帝,成為學地得主觀哲學的名詞,幼想的符號(羅一21);下焉者,則更乞靈于各種偶像(羅一23),從而流為愚夫愚婦之偶像崇拜,使國家民族淪于迷信黑暗之深淵;卒致‘天道日遠’,蚩蚩者氓,恍如迷失羊群,莫條所歸,此誠人類莫大之不幸。上帝固為靈體(約四24),非肉眼能見(約一18;羅一20);雖至聖至善,超乎萬有;但並非虛無飄渺,不可捉摸。語雲︰‘道不遠人,’上帝其實“離人不遠”(徒十七27),“其永能與神性,藉著所造之物,就可曉得,使人無可推諉。”(羅一20)“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作為。”(詩十九1)上帝有生命,有位格,常藉人形顯現向亞伯拉罕,向摩西,向眾先知,向眾使徒,向眾聖徒顯現。(甚至弟之蒙召宣道,亦曾上聞其聲,詳蒙啟示!)故使徒約翰之言曰︰“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听見,所看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約壹一1∼2)宇宙間最大敬虔的奧秘,乃為“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是即“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把從來沒有人看見的上帝,藉主耶穌基督表明出來。”(約一14,18)故主耶穌基督,乃“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一1)主耶穌現身說法,一則曰︰“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又曰︰“人看見了我,我就看見了上帝。”(約十四1,9)惜今之學者,否認主耶穌之神性,欲憑其有限的智慧,曲解聖經,並照人的形像,創造上帝;是殆欲摧毀聖道,殊堪痛心!(另詳拙著‘基督論’,‘聖道通詮’諸書)

     關于救贖──近代學者,如耶魯大學教授馬新托虛博士

    (Dr.D.C.Macintosh)之流,指摘基督教,以為人之罪孽,應自承當;基督無辜,不應代死。此乃關于公義與慈愛,如何兩全的問題;馬氏之論,實屬皮相。蓋就人而言,此固絕不可能;惟上帝藉十架奧秘則能兼顧。質言之,救主代死十架,一方面乃為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一方面又為上帝救世慈愛的表現。基督教乃為超倫理的超律法的救贖宗教。真神上帝三位一體;基督降世為人,乃系上帝在肉身顯現,故其代死,乃上帝親自舍身,並非慷他人之慨,令人無辜犧牲。此乃天父本其無限豐富的憐憫,要救世人脫離罪狀罪孽,所施的奇妙無比的恩典。基督為真人,亦為真神,乃為生命之主,其在十架舍命,乃由其自願。他“有權柄舍去,也有權柄取回來;”(約十18)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互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此乃聖道無上之奧秘,亦為信徒榮耀的盼望,尤為與任何宗教絕然不同之特點。世俗的宗教,均為自力自救教。但自罪惡進入世界,世人受罪惡權勢之轄制,已陷于一種絕難自救教的境況。仿佛一人犯了滔天大罪,已經判處死刑;(罪的工價乃是死;人類本有上帝永恆之生命,因犯罪而沉淪)同時,又患毒癌,得了不治的死癥,(罪惡乃為人類之毒癌,非人力所能醫治)在此境況下,人類必靠一種超乎人類的力量,始能得救。語雲︰‘壯士不能自舉其身,’頗足說明人類絕難自救的真理。史家湯恩倍氏(Toynbee),綜論人類歷史,認謂一切歷史,乃為聖經‘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一語之注解。人類最大之不幸,乃在昧于人類與真神之關系。六千年人類歷史,對人類啟示了一個歷史的定律,便是人類原罪一日存在,則其一切努力,祗是心勞日拙,人類沉淪的命運,絕非人力所能挽救。(參看拙著‘原道’一二三,一二四頁)天父本其無限的大愛,不忍世人,永遭沉淪,遂道成肉身,為拯救罪人,代死十架,世人祗須信奉救主,即可‘因信稱義’,罪蒙赦免,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正如慈母愛子,甘願舍身代死,此其恩愛,實遠超庸俗的倫理法律的觀點;而其奇妙偉大,尤非人智所能了悟。無怪不信者,斥為‘愚拙’(林前一18),認為荒唐不經,萬無此理;惟信而得救者,必能見證上帝起死復活之大能,頌贊其重生再造之恩功也。(另詳上引拙著及‘基督論’)

     關于聖餐──此不僅為公大惑不解之點,亦確為基督聖道不易了悟之奧秘。關于基督教聖餐中之餅酒(葡萄汁)二物,神學上有‘變體說’(Transubstantiation),‘化體說’(Consubsta

    (林前十一23∼26)主耶穌在世之時,曾明白宣示︰一則曰︰“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六51)再則曰︰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六53∼54)照自然定律,人須進飲食,始能生存;照屬天定律,人必進從天所賜的生命之糧,(基督耶穌)方得永生。此乃‘生命之道’,其中奧秘,非人智所能了悟,故當時若干門徒,聞之亦頗有難色,竟望望然而去之!(約六60,66)蓋基督聖道,乃上帝奧秘的智慧,乃上帝在萬世之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而藉聖靈向信徒顯明,非屬血氣之人所能領會(林前二7,14)。“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十五50)以是十架真道,在未重生得救之滅亡人,終為愚拙(林前一18)。常人對于凡俗的自然宗教,每易領悟接納;而于基督代死救贖的永生之道,則終覺不合情理,格格不入,懷疑不信,深閉固拒。此則弟數十年來暗中摸索,饑渴慕道,切身體會,出死入生之經驗,而非尋常學理的論辯也。我公深思過人,非同凡響,且復擇善固執,虛懷若谷;必能徹悟真道,同蒙救恩,用敢掬誠上書,諸祈藹察為幸。感懷萬千,未盡百一;姑止于此,肅頌神佑公展先生等經,恕未另箋。

    章力生謹上

    一九六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