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義之虛妄
──道德的論證──
經文
“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14,16,2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誠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廿二章37∼39)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街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我也知道,在我里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祗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和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頭的罪作的。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六章3∼6;七章18∼25)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里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二章1∼3,1∼5)
“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義,虔敬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二章11∼14)
“上帝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得後書一章3∼4)
“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叫你們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的,我們的救主獨一的上帝,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猶大書24∼25)
“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我們知道,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約翰一書三章2∼3,6;五章1∼8)
“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上帝,也歸與羔羊他們在上帝寶座前,書夜在他殿中事奉他;坐寶座的要用帳幕覆庇他們。他們不再饑,不再渴因為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領他們到生命水的泉源;上帝也必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啟示錄七章9∼17)
【一、道德之基準】
一般人文主義者,除極少數人如荀子等主張‘性惡論’外,大都主張‘人性本善’,不信‘原罪’。然而究竟何謂‘善’呢?他們卻又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在通常哲學的著作里,有所謂‘價值論’(PhilosophyofValue)或稱‘規範論’(Scienceof
主張價值‘主觀論’的說,價值的標準,以時而變,因地而異,是非善惡,不可能有一成不變的標準。他們復以為由于人群社會文化的進步發展,價值觀念,亦須隨之更張。往昔以為是者,今可非之;今日認為是者,將來亦可非之,絕難有永恆不變的標準,以是否認客觀價值論。
主張客觀價值論的,則認為價值必有客觀的標準。時代與環境的變化,並不能改變價值的本質。譬如公路上的電桿,近者似高大,遠者若矮小;其實完全一律,初無高低大小可分。倘全憑主觀,定價值的標準,則必流為‘道德相對論’(MoralRelativism);從而使是非善惡,毫無準則,結果成為‘道德虛無論’(MoralNihilism)。此種思想,現在流行歐美各國,美其名曰,‘新道德’(NewMorality)或‘環境倫理學’(SituationEthics),實為社會動亂,人心陷溺之厲階!
但主觀論者,又復申辯,謂價值不能離去主觀的願望,倘客觀價值不能實現主觀的願望,則根本失去價值的意義。且價值標準,如果一成不變,勢將阻止社會的進步和改良。如詹姆士氏(WilliamJames)說︰宇宙不是定命的,惡之存在,所以予人類道德一個推動的因素;絕對完美的世界,乃是一種呆板的不進步的無生氣的狀態。人類倘使相信一位至聖至善的上帝,為其主宰,實無啻毀滅人類自由的意志以及道德的責任。
客觀論者答曰︰真正的價值,不能以主觀願望之實現為衡量之標準。且人之願望,如無客觀真理為基準,則不但地價值之可言,且可令‘人欲橫流’,惟利是圖;無視公義,不可收拾。至客觀價值標準,並非令人抱殘守缺,守株待兔,而乃為一個無窮完善之崇高的目標,正為引起人類向往邁進之動力。詹姆士之論,以惡之存在,為人類社會改進之因素,反以至聖至善,萬福之源,萬善之本的上帝,是進步的障礙,則無啻教人崇拜罪惡,誠為千古奇談!
惟此無窮之善,其標準究何在乎?倘仍以人為衡量之尺度,而不以神為敬畏之對象,則人之自義,在神面前,“都像污穢的衣服”(賽**6),我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則所謂主觀客觀,乃僅五十步與百步,初無本質上的分別。故人當敬畏耶和華,認識至聖者,以神的公義聖潔為向往追求之目標,庶能止于至善,與神性有分(彼後一4),作天國子民。
再從第二個問題來講︰
一為‘他律說’(HeteronomiaclTheory)──主是說者,有英哲霍布思等,他們的中心思想,認為“我當受我以外的法則所控制”。善惡的標準,道德的價值,不是從自己的天性而來,須有外界之標準,例如國家之權威與法令,宗教之信條與教義,以及社會之風俗與習慣,均可資為道德之藩蘺,行為之規範。
二為‘自律說’(AutonomicalTheory)──主是說者,有德國哲學家康德等。他們主張服從自己理性的命令,和自由意志的抉擇;認為意志的自律,乃是道德的標準。康德嘗謂,自律乃‘實踐理性’(PracticalReason)之特征。‘實踐理性’之所判斷,乃為至高無上之命令,乃為一切道德之根源。道德的判斷,超乎一切經驗,和一切權威之外;道德律乃本我之良心,為我自己所定之法則,乃我以其為道德律而遵守之。此種自律,方為至善。若其由于後天的經驗,或為追求一己之幸福,或以懾于上帝的誡命與審判,然後守法行善,此非善的真諦。
‘自律’‘他律’,各有所長,亦各有所偏。從‘自律說’而論,這乃是一種絕對主觀的自義的驕傲。古今聖哲,都想憑其自義,‘明明德’,‘致良知’,以期‘天人合德’,‘止于至善’;殊不知人類從始祖犯罪以後,都與上帝為敵,人的旨意,和神的旨意,乃水火不容,不能合一,所謂‘天人合一’,‘心安理得’,僅為諱疾忌醫,自我陶醉的空想,尤為自負自義,惟我獨尊的驕傲。事實上,人當反躬自省之時,每有‘內疚神明’之感,古人亦有‘十手所指,十目所視’之誡,可證有一高于‘自律’之律,而不容吾人否認。尤有進者,倘以自己的理性,為無上之命令,則其禍所及,可使人成為獨裁暴君,希特勒史太林等之禍國殃民,即為此種哲學之流毒!故在神的前面,自義乃是一種罪惡。
再從‘他律說’而論,所謂國家法紀,社會習慣,乃至教會的儀規,倘使不以‘上帝的律’(羅七22)和上帝的道為依歸,不以上帝的聖潔公義為標準,則其與自義‘自律’仍是五十步與百步,初無軒輊。社會學家甦魯根說,一切宗教,道德,和哲學的價值,都非絕對,而應求其超越向上,以天國的崇高道德價值為基準;否則祗見災禍危機,相逼而來,動亂紛擾,永無窮期。
(見P.A.Sorokin著︰ぇTheCrisisofOurAge及えManandSocietyinCalamity諸書)
現代人類,目無真神,悖逆神道,徒以‘人為萬事的尺度’,或則高唱‘自律’或則強調‘他律’,其弊所及,一方面有‘道德的虛無主義’,使人放蕩不羈,毀法亂紀,且復反國家,反社會,反組織,反紀律,反教會,乃至有反抗上帝和除減上帝的運動。另一面,則有‘政治的極權主義’,剝奪一切自由,否認人之尊嚴,絞殺人之心靈,否認神的存在,使人成為工具。美國先賢寶威廉氏(WilliamPenn)嘗說,“人苟不願受上帝的統治,則必自取其禍,受暴君的奴役,”今乃不幸而言中。
【二、道德之動機】
芸芸眾生,惶惶終日,其所營求,莫不為己。上焉者,僅思何以利吾國;次焉者,僅思何以利吾家;下焉者,僅思何以利吾身。曾不思天下最大之敵人,于己最不利,最有害之物,即為其自身‘愛己’,‘利己’之私念;尤不思舉世紛擾,動亂不安,天譴人禍,紛至沓來,戰爭恐怖,日見嚴重,凡此災難痛苦,實皆人類鉤心斗角,自相紛爭,自種自招之罪果。古聖先賢教民之道,大率勉人去利尚義,利民濟世。如曰︰“己立立人,己達達人。”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曰“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曰“先天下之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曰“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禮運大同篇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子其子貨惡其棄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惡其不出于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這尤為士大夫所共同向往的境界。
這種道德教訓,可再加引徵;篇幅所限,姑止于此。究其大旨,無非都以仁民愛物,渡世濟眾為止境;而卻無“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的教訓(路十27;太廿二37)。聖賢立教,均重愛人。他們以為“天道遠,人道邇”,故以博愛濟世為道德至高之目的,人類應有的天職。他們崇奉這對象為‘人道’,乃是假借的符號,抽象的名詞,其實‘上帝’就是‘人道’。故他們把愛神敬神,視為無足輕重。他們縱不否認上帝,卻並不榮耀上帝(參閱羅一21)。失諸毫厘,謬以千里,人文主義的道德哲學,這才發生重大的偏差以及嚴重的流弊。
第一,他們行道的動機,既非榮耀上帝,故根本不知上帝的分義和聖潔。雖曰‘止于至善’,實乃自負自義。老子說︰“大道發,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道德經第十八章)。我國人文主義宗師唐君毅先生亦承認“中國儒家的社會文化中,所以特多偽君子。”(見氏著︰‘人生之體驗續編’,五九,六一頁)此乃廢棄大道,不求神榮,不肯認罪悔改,但求自負自義的結果。查舊約所記,約伯為人,完全正直,且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但乃病于自義,及後遭遇試煉,約伯始承認︰“我從前風聞有你(上帝),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一1∼8;四二5∼6)以賽亞先知“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便呼叫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賽六1∼5)人非見神,終不能認罪;此乃侈談行道,自負自義的人文主義者,首應深切反省悔悟者也。
第二,他們行道的動機,既非為求上帝的榮耀,故他們的目標,乃在貫徹他們自己的理想,實現地上的王國,而非為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例如,馬克思抄襲惲司丹萊(GerradWinstanley)的陳說,把世人的罪孽,推在私有財產制度上面,認為正本清源之方,端在推行共產主義,始能除去罪惡。(參看C.H.Sabine:"TheWorksofG.WInstanley"諸書)馬氏從而發明一種‘經濟宿命論’(EconomicDeterminism),說人類生活都是由物質環境所決定,毫無自由,亦毫無責任之可言。照此學說,則資本家僅是‘命運之神’所支配的木偶,不是主人;則任何人都不能改變命運,絕對無能為力,連馬氏本身,亦是同樣受‘命運之神’的操縱,無法改造革命。但馬氏卻要推行其道,號召世界,掀起革命運動,認為此乃神聖的使命,道德的責任。殊不知馬氏自相矛盾。倘使共產革命是可能的話,則共產革命,便絕不可能;甚至馬克思本人,亦不可能出生,因為他也是生在資本主義國家。一種道德行為,和革命運動,建立在這種自相矛盾的思想之上,而且還要付絕大的代價,要毀滅三分之二的人類,使其貫徹,豈非是人類莫大的不幸!
第三,人類行道的動機,既非為求神榮,又非為求神國,則功利主義和實用主義,遂成為現代人之道德信條,以追求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為道德的無上任務。英國人文主義協會(British
老亞當︰“我為甚麼要獻身利民呢?”
人文教主︰“因為這對整個社會是最有益的。”
老亞當︰“但整個社會和我有甚麼相干呢?”
人文教主︰“因為整個社會之福,便是你切身之利。”
老亞當︰“哈哈!這真是笑話奇談!”(仍為‘切身之利’)說著便轉身搶了一位寡婦的皮包,大笑而遁!
最後人文教主非常後悔,他沒有想到“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他應當先警告那人,這種行為,如被警察逮捕,會有不幸後果的。(參看前引Dr.ClarkH.Pinnock之講稿)這一段對話,足令人文教主覺悟,如果人不悔改,人性不改,如果沒有“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五一4)的根本警覺,如果心靈里沒有听到上帝“你應當”的至高無上的道德命令,如果沒有敬畏上帝,遵行超乎人的,至聖至善的上帝的律法之心,如果沒有“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純正崇高的動機,則其他道德動機,都不足令人真切悔改,棄邪歸正,離惡行善的,而所謂謀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乃是自欺欺人的空談!
第四,由于人類行道,沒有純正崇高神聖的動機,其結果非但趨于功利主義,還要流為道德的虛無主義。例如英國著名哲學家羅素氏。他崇尚功利,不講倫理;且竟認為傳統的道德觀念,完全建立在迷信上面,世人以為某種行為得罪了神,于是有一種罪惡觀念。他認為現代科學昌明,世人應能自己思想,不必再怕聖經的教訓,而應對傳統的道德律根本加以懷疑。羅氏認為“道德律的善惡,須視其能否令人快樂以為斷。”因此羅氏提倡**自由,伴婚制度;認為傳統的貞操觀念,倫理思想,祗是剝奪人生應享的幸福,沒有遵守的必要。他又主張對殺人凶犯,應加優待,正如醫院處理病人一樣,應使其減少痛苦。這種主張,無啻鼓勵行凶殺人。羅氏的道德哲學,實乃‘貶善’‘賞惡’,‘誨淫誨盜’。(詳見拙著︰‘駁羅氏反教之謬論’,及羅氏‘Why
基督徒在世為人之道,先要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7∼40)基督徒‘修身’‘盡己’,‘學道愛人’的工夫,絕不在其他宗教之下;但其間有一個基本不同的特點,便是先要以愛上帝為起點,要以“求他的國和他的義”為首要。語雲︰“本立而道生”,這一個本末之分,非常重要;否則舍本逐末,必落虛空;失諸毫厘,謬以千里。中國人常說‘敬天愛人’,但事實上,天的觀念,根本模糊,何有可敬之對象,更無敬畏之實意。(另詳拙著︰‘聖道通詮’第三章‘基督教之天道觀’)空言‘愛人’,不務其本,卒至口惠而實不至,故人文主義者唐君毅先生亦承認“中國儒家的社會文化中,所以特多偽君子。”
基上所述,人文主義者,既不知人性之敗壞邪惡,尤不知上帝之聖潔公義;故其人生,既不能有超凡入聖,舍己愛人的襟懷;而其行道,亦不能有純正崇高,敬神事神的動機。此亦基督聖徒,對弘道救世應有之深刻認識也。
【三、道德之實踐】
古聖教民之道,曰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明明德于天下。近代人文主義者,鑒于人心之陷溺,提倡‘道德重振運動’,其志固可嘉,其效則殊鮮。誠以人類自始祖犯罪墮落以後,已失其與上帝的關系,不但靈性墮落,天良泯滅,心地昏暗,靈眼失明,不能認識上帝,行善毫無能力;且復受制于魔鬼的權勢,作了罪惡的權僕,“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六5)因為“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立志為善由得我,祗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蓋所謂‘人性本善’,乃屬幻想,我們肉體里面,有一個犯罪的律在支配我們,叫我們不能順從上帝的律(羅七18∼24)。雖想‘諸惡莫作’,卻是‘明知故犯’;雖欲‘眾善奉行’,卻苦‘力不從心’。所以人類的問題,尚不在應否行善,而尤在如何行善;不僅要有行善的心願,而尤須具行善的力量。
人文主義哲學家,如康德之流,不明此理,誤以道德為宗教的基礎,妄想以道德代替聖道的地位,此乃本末倒置,拔本塞源,勢將令道德成為無根之木,無源之水。故所謂‘道德重振運動’,乃是一種舍本逐末的空想。譬如一輪汽車,里面已無汽油,或則電池已經無電,則無論如何發動和‘重振’,其結果勢必徒勞無功。現在教會里面,還有些‘社會福音’派,藐視聖靈;空言‘行動’,侈談服務,已成為變相偽裝的人文主義,使聖道名存實亡;而他們也忘其傳道之聖職,竟作了野心政客無神論者之工具。
基督聖道和其他人文宗教,有一根本不同的特點。其他各教,相信人性本善,力能自救,乃是一種牖民勸世的自救教。而基督教,則不是勸世的空談,乃為救世的神恩。照基督教的道理──即真神的啟示,罪惡已令人類陷于一種萬劫不復的境況。仿佛一人,犯了滔天大罪,已經被判死刑;同時又患毒癌,祗是等候死亡。“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陷于這種境地的人,如果要他們努力行善,造福人群,必先赦免他的死罪,同時醫治他的死癥;否則都是空談。然而這乃正是世人實際的慘境和逼切的需要。第一,他必需有人救他,使他罪蒙赦免,出死入生。其二,他必需有人醫治他們背道的病,和敗壞的心靈。關于第一點,他需要主耶穌基督,神惟一中保,替他贖罪,使他脫離罪狀,免受死刑。關于第二點,他需要聖靈的大能,使他重生,成為新人,脫離敗壞,成為聖潔,和上帝的性情有分。這二者乃是世人出死入生,
稱義成聖,缺一不可的條件;亦為其修己達人,不可獨等的起點。
基督教之偉大,乃在其救贖工作之完備。一個國家的元首,雖能有赦罪之權,但卻不能保證罪人脫離罪性,不再犯罪。凡俗教主,雖有牖民勸世的宏願,且有一套嘉言良箴,倫理教訓;但卻沒有行善的能力,終難達成‘知行合一’‘天人合德’的理想。主耶穌基督則與國家元首,凡俗教主,不可等量齊觀。他名叫‘耶穌’,意即‘救主’,“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太一21)他一方面,拯救罪人,使其得免罪愆和應處的刑罰(死亡,羅六23),從而出死入生;同時復能拯救罪人,免于墮落,脫離罪惡的權勢。世人既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正中‘平原枯骨’,根本無從談行善,所謂‘希聖希賢’,乃是徒托空想。故基督教信仰的對象,非僅是‘聖潔的基督’,而尤為‘被釘的基督’(林前二2)。這乃是上帝自己道成肉身,降世為人,作我們的救贖,替我們舍身贖罪,代死十架,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這乃是上帝本其豐盛的憐憫,無限的大愛,要救世人脫離罪狀罪孽,得免極大死亡。一般世俗的學者,以及教會‘新派’,指摘正統的基督聖道,以為不應該以基督不應得的死刑,來使世人得不應得的赦免;認為十字架的道理,實太不近情理。殊不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五三5)這乃“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三18)這不是人文的哲學思想,而乃是人所測不透的上帝的奧秘,乃是上帝的大恩大愛,至高無上之表現。上帝是愛,不願世人沉淪;但上帝又是聖潔公義,萬不以有罪為無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他在肉身顯現,成為人的樣式,為我們的罪作挽回祭(羅三23∼25;腓二7∼8),這才使我們因信稱義,出死入生。這乃是上帝最高的智慧,恩義兩全的辦法,而又為世人得救唯一的法門。(關于基督救贖之功,另詳拙著‘基督論’及‘救恩論’等書)
罪人最初的需要,固為罪的赦免;但其最終的目標,乃要成為聖潔。罪蒙赦免,固為得救的根本;但心意聖潔,乃為得救的果效。由于聖靈大能的工作,信徒得救以後,生活必發生革命性的變化,要照主的榮形徹底更新,“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得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到主顯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像他,因為他是我們的生命,我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譽里(約壹三2;西三4)。這乃是真正‘天人合德’的境界,而凡俗**,祗能作虛空的幻想。
這種奇妙的救恩,雖是要到末世顯現,如今雖尚不得看見,但真正重生得救的信徒,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5,8)因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此非空洞的說教,而有如雲彩的見證。(來十二1)基督教化民成俗,興國淑世的奇功,尤為不可否認之事實。茲略述之。
法國法學權威孟德斯鳩說︰“基督教雖重來世的福樂,但對今世人類的幸福,亦有重大的貢獻。世人以為宗教統治的力量,不如法律,其實不然。基督教影響之大,尤無空間的限制,乃放諸四海而皆準。”(詳見氏名著‘法意’L-EspritdesLois-)拿破侖見證說︰“聖經所載,均為史實。十字架愚拙的道理,乃是一種神秘偉大的力量,至今仍在率領並支持聖徒與世界爭戰;且何時失敗,便何時得勝;愈遭逼迫,愈見復興。”華盛頓說︰“離開了上帝與聖經,便無法治國平天下。教育經濟,均屬枝葉;惟有上帝聖潔仁愛啟示的真光,才是促進社會福祉,改善人類德性之動力。”威爾遜總統說︰“人憑自力,無法行善,人類道德和德性,乃是人類皈依基督,順服上帝所得之善果,尤為基督救贖,使我們與上帝恢復和好的恩功。”(參閱拙著‘聖道證言’)著名史家吉朋氏(EdwardGibbon)雖對基督教沒有好感,但在其名著‘羅馬的衰亡’一書中說︰“基督聖道,乃是上帝旨意和理性的宣示,故能傳揚普世,適應萬邦。歐美各國之進步,乃為皈依基督之結果,此乃公允史家,不能否認之史實。”愛爾蘭著名史家賴蓋氏(Wm.E.H.Lecky)在其‘歐洲倫理學史’中說︰“主耶穌在世傳道,僅短短三年,但其影響人心,改變人性,效力之宏,實遠勝世間一切道德之勸勉,竟令英國否極泰來,且免革命流血之慘禍。”查此等史家,並非信徒,益徵基督聖道新民興邦之功,即不信者亦未可否認。此不但文明國家為然,即在荒蠻落後之區,亦有驚人奇跡。例如,太平洋斐濟群島,土人殘酷不仁,殺子獻祭;但自一八三五年卡復德(Calvert)教士前往宣教以後,僅五十年,全島教堂林立,以往殺子獻祭的石壇,竟改為受洗皈主的水池。又如碧開恩島(Picairn),因一八八七年飄流在該島的英國叛兵,荒淫醉酒,互相殘殺,成為人間地獄。後有一水兵亞力山大,忽于行篋中覓得聖經一冊,讀後立刻悔改,且獻身傳道,竟使島民感化。二年來後,有美艇訪問此島,發現此島沒有訟案罪犯,法院無公可辦,牢獄門可羅雀,幾如世外桃源。此種事例,史不絕書,不勝枚舉,然即此已足證明基督福音確是一個歷史的動力,不僅能?醒靈魂,改變人性,亦能移風易俗,新民興邦,推動世界,實現天國,洵為上帝救世的大能(羅一16);在人群歷史進展的行程里,乃是上帝啟示的導體,文化創進的動力,以及道德改進,人類新生的力量,與凡俗宗教,不可同日而語。
英哲柏拉德萊有言曰︰“道德之可貴,乃在其能動,使理想得以實踐,否則道德僅為幻想。”而吾國聖賢,教民立國之道,甚至王陽明‘知行合一’之說,所以不能實踐,終成幻想,在國民實際生活上,不能發生振頹起廢之作用者,則實因缺乏道德實踐推動之大力。夫物有本末,事有始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道德本身,僅為理想,(何況其所謂理想,亦非完善,參看上文)以力量付之道德,推動道德,從而使之充實美備,止于至善,初不能求之自我,而端賴救主的宏恩,聖靈之大能。是則‘重振道德’,改造人心,當以皈依救主,復興教會,為務本之要道。蓋‘救贖’與‘倫理’,二者乃有不可分離的關系;而‘救贖’乃為其本,‘倫理’僅為其果。“凡好樹都結好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太七17∼18)。故惟有救贖的宗教,始為真正倫理的宗教。人文主義者,空談倫理,不求‘救贖’;不先‘重生’,而望‘成聖’;不先悔改除罪,妄想‘存心養性’,是直等于希望壞樹能結好果。豈非‘舍本逐末’,‘緣木求魚’。“上帝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人文主義者坐而論道,縱無“上帝大能”(林前二1,5);此其所以祗是徒托空言,苦難實踐,而終不能有裨世道人心,挽救人類厄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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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于2006-08-1806:33:53修改此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