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這個問題,中西哲人,各種宗教,探討甚深,絕非這篇短文,所能詳論。作者正擬撰‘論人生’一書(為拙著‘聖道精義’之一卷),茲所論列,僅發其凡;疏略之處,讀者諒之。
【一、儒家的人生觀】
關于宇宙萬物,以及人類之由來,儒家否認上帝創造之說,認為乃是陰陽二氣所和合化生。易言之,乃是本乎自然。例如易?辭下說︰“天地捆蘊,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書經易經,雖有“天生蒸民,有物有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和“大哉坤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諸說;但天的觀念,非常含混,究未可與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的有位格的上帝,等量齊觀。(詳見拙著‘原道’第一章)宋儒復將天地陰陽理氣之說,加以推演,謂‘太極’乃萬物之始,又謂太極本于‘無極’,無人能窮其源。他們復以‘太極’乃萬物之始,又謂太極本于‘無極’,無人能窮其源。他們復以‘太極’為理,謂理與氣混合,初無先後之分,氣分陰陽,均有理運乎其中。由于陰陽二氣的動靜,而天地分;天為陽,主乎動;地為陰,主乎靜;男女由此殊,明暗由此異,生死由此分,而尊卑智愚賢不肖,亦由此判。人得天理之全,物得天理之偏。(參看︰賈玉銘神道學卷二,九九頁)
至于人類的本質,以及人性的善惡問題,孔子僅有“性相近也,習相遠也,”和‘有教無類’的說法;初未絕對主張性善。一般人都以為儒家主張性善之說,其實未必盡然。儒家的荀子,且曾力倡‘性惡’之論。他認為刑政禮法之興,乃所以防微杜漸,正足以證明人性之為惡。特孟子強調︰“人性之善,猶水之就下,人無不善,水無有不下;”復由于孟子在儒家地位之重要,及其辯才之無凝,以是都奉孟子為正宗,而視荀子為異端。
儒家人生之大道,乃“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而明明德,止至善的層次,則在“格物,至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儒家以‘天地之大德曰生’,人生當盡其在我,以生為樂;己立立人,己達達人。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孔子雖亦言‘天命’,他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但是他對于最根本的“性與天道”,卻存而不諭,“不可得聞”,堪稱舍本逐末。所以儒家學者,大都認為“天道遠,人道近;”“未知生,焉知死。”他們的人生態度,祗是樂天知命,注意現實。他們的工夫,乃在存心養性,明德修身。他們雖抱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頂天立地的宏願;卻終不知天國的奧秘,永生的大道。他們雖也有一套‘浩氣長存’,‘精神不死’的道理,用以**;卻因孔子自承“未知生,焉知死”,終不能解決人類生死的大問題,這不能不說是儒教的缺陷。
【二、釋家的人生觀】
釋迦根是一位無神論者;他以為“上天下地,惟我獨尊”。佛家以人生乃是三界流轉,六道輪回的產品,尤為因緣和合的幻相。所謂“法我俱無,五蘊皆空。”譬如一張椅子,乃是各種質料和合的形相,一俟破舊解體,便根本沒有椅子的存在;而人生亦復如此。這豈非是一種否認靈魂存在的強烈的唯物論!
關于人類的本性,一般而論,雖曰眾生皆有佛性;其實乃有
兩種說法。他們一方面說︰“眾生皆有佛性;”(涅磐經)“眾生心性本淨”(大集經);“心性之淨,如水中月”;(寶積經)“心性本淨”(文殊大師利品經)。但另一方面,又說︰“心是惡緣”
(八大覺經);“心為五根之主,較毒蛇猛獸,更為可怕。”(遺教經)而小乘諸經,也指無明惑業,乃為萬惡之根。由此可知,佛家主張,心有二門,一直一妄;前者虛淨,後者邪惡。
佛教的基要信仰,有所謂三大‘法印’︰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涅磐靜寂。他們以宇宙萬象,乃是虛幻無常,人生又為宇宙幻相之一種;我之為我,無非幻覺。人類雖曰人人都具佛性,人人俱足光明;卻由于先天的孽緣,又復由于後天六塵的障蔽,有情眾生,由于無明不滅,終是不離生死煩惱的痛苦。故佛教認為人生最大的目的,務在轉迷開悟,解脫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之迷情,轉開大悟之心眼;得大菩提,證大涅磐。
佛教既屬無神,根本不信他力,乃是重在自覺。故嚴格言之,佛法非宗教,乃哲理,此可以他自己的話為證。天台智者大師解‘六即’,開宗明義,便說︰“理即是佛。”太虛法師嘗謂“人成即佛成”。即釋迦菩提樹下所大徹大悟者,亦祗“窺見人生之隱,生死輪回之秘;”質言之,乃是一種人生哲學。佛教的人生哲學,認為“迷界之果報皆苦!如吾人之身,苦多樂少;生老病死,時時刻刻,無不為無常所變遷,是為苦諦。迷之因,由于煩惱,此煩惱惡業,能集起未來之苦果,是為集諦。滅此苦果,歸于涅磐,是為滅諦。入此滅諦,必先修佛道,是為道諦。”(參看蔣維喬︰佛教淺說)所謂涅磐之道,共有三十七品,不外是一種行者制御內心之法;其中如八正道(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尤為富于倫理色彩的修行法。
佛教認為宇宙本性,是一個真如法界︰祗以有情眾生,無明不滅;業力發動,便生出‘情器世間’的五蘊(色,受,想,行,識),六大(地,水,風,火,空,識)。宇宙萬象,不外便是這些‘情器世間’種種精神現象,和物質現象,交織相感的因果作用。他們認為,人天福乘,不離因果,三界流轉,六道輪回;人類有八萬四千煩惱,生老病死,俱不離苦。佛教這種看破人生的空苦哲學,姑足喚醒世人的迷夢;但是他們所向往的,只是一個迷離撲朔的‘真如’,而不是‘真神’;他們所歸趨的,只是一個諸趣圓寂的‘涅磐’,而不是‘永生’,殊不能令人遺憾!
【三、道家的人生觀】
道家對于造物主,也沒有確切的認識,對于宇宙萬物和人類的本源,祗是說︰“無名萬物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道德經一章)“天地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
(四十二章)
道家對于人類的本性,以及善惡的認識,乃是超過了一般世俗的見解。他們認為善惡的標準,非由人為;而認為天下之至善,端在歸真返璞。故曰︰“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也。”(道德經第二章)又曰︰“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同上第十八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廿五章)又曰︰“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雲雲,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第十六章)人生的目的,厥在復歸天命,始能合乎常道。一切人為的禮法刑政,都是虛偽險惡,故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狗;”(第五章)從而主張︰“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第十九章)又謂︰“道常無為,而無不焉;”(第三十七章)“為學日增,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于無為,無為而無不為。”這種‘無為’‘復命’的道理,自較庸俗的人文主義者的境界為高明;可惜空談‘無為’,卻未必能‘無不為’。人類只有信奉‘無所不能的上帝’,才能逾越神人間“隔斷的牆”,只有憑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及其救贖的大功,始能“拆毀”此牆,“將兩下合而為一”,使神人復和,方能真正“復命”(參看弗二12∼19)。
道家既以人生真正的幸福,乃在清淨無為,歸真返璞,契合自然,回復自然的本性;所以他們認為人類只有歸順天真,才能臻于至善;而人之為善,只是作偽。道家“絕仁棄義,絕聖棄智”的主張,就其反對人在自負自義一點而言,固此儒家的哲學遠為高超;而與基督教的道理若有暗合之處。但是基督一面警告世人︰“你們的義,若不勝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
國;”(太五20)一面卻批示一條明確的道路︰“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要世人法天父,要和“天父一樣的完全”(太五48)。而道家卻只教人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他們對于自然的認識,乃是一種塊然混然,不可明狀的境界。質言之,他們的意境,雖是高超;但他們的認識,卻是模糊,這樣便使人失去了崇高的目的和價值;而流為一種委天任命的放浪形骸的浪漫主義和虛無主義。
道家對于生死的看法,也和儒家不同。莊子喪妻,鼓盆而歌;其門徒死,孔子遣子貢前往慰問,見其吹笛而歌,歸告其師,孔子嘆曰︰道家乃求世外之樂,非求今世之樂,乃為造物主的門徒,以生為大患,而死為解脫。道家以天地自然為父母,死乃應父母之呼召而回家;生則勞,死則息;生為奴役,死則自主。世人囿于小我,不見其大;故于生死壽夭,戚戚顧慮;以生為樂,以死為悲;因壽而慶,因夭而傷;而在道家則以為都是無關宏旨;“莫壽乎殤子,而彭祖為。”(相傳彭祖為上古顓頊之玄孫,老而不衰,壽至八百)人生的盼望歸宿,乃在與萬物合一,與天地並生。道家生死達觀,意境超邁,自是不同凡響。(參看莊子:逍遙游)可惜他們對‘道’的認識,只是一種不可言說的觀念,水底撈月的空想︰棄其量,乃是一種虛幻的泛神主義,而沒有認識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故不能予世人以永恆不朽的泛神主義,而沒有認識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故不能予世人以永恆不朽的生命。降及後世,遂流為一種修性煉丹的邪術和方士的迷信。
【四、西洋哲人的人生觀】
關于西洋哲人的人生觀,詳細論述,須待專書;茲僅略舉一二,以概餘。
其一是樂觀派──例如古希臘赫拉克利圖(Herakleitos)以道為宇宙人生常住不變的法則,萬有均由其統御指導,以是人生必能臻于協和,止于至善。氏又以善惡乃是對立的,相對的,而且乃是相反相成的。無惡則不見其善,無善則不見其惡;二者相反成成,以是人類生活可以達到協和美滿之境。又如斯多噶派哲學家克理安德氏(Cleanthes)和克利斯普氏(Chrysppos)以為世界乃是神的肉體,故乃盡善盡美,毫無瑕庇;人類的惡行,適足促成善的實現。正如一幅圖畫,其陰影乃所以烘托光輝的顯現。復如伊壁鳩魯學派(Epicurean),認為道德之目的,厥為自得其樂;哲人的天職,當擇善求樂。求樂之道︰一為欲望之滿足,一為不羈于外物;前者為物質之享樂,後者為內心之安和;人類真正的幸福和快樂,乃在後者而不在前者。伊氏安貧樂道,嘗謂“吾苟得水與與面包,其樂已無殊于神矣!”復次,如德國哲人賴布尼茲氏(Leibnitz)所謂世界乃為神按其無上的理性而創造,以是必為至善;所謂惡的存在,乃僅對善惡的比較而言,其實適足以增益善的光輝。這些學者,雖有樂觀的人生,惟于人生的善惡,卻是沒有絕對的標準。從而流為一種‘道德相對論’(MoralRelativism),此乃今日‘新道德’(NewMorality)運動之厲階;而所謂‘新道德’,實即為‘不道德’之別名!
其二為悲觀派──首倡此說者,為赫祺西亞氏(Hegesias),氏本屬居仁尼學派(CyrenaicSchool),居氏原為樂觀派,謂“善即幸福,即是快樂;人之修德,惟在求樂。”惟赫氏過趨極端,乃反其說,謂欲求樂,當先避苦;但快樂與痛苦,終相為伴;以是世間終無極樂,人生自無常樂。欲求真樂,惟有自殺!此種自殺哲學,後由辛尼加(Seneca)之闡發,益趨變本加厲;竟謂“自殺乃人生最善之發明”。當時羅馬人,風氣所趨,竟視“自殺為人類的特權”。又如叔本華(Schopenhauer),謂芸芸眾生,無明不滅,均被盲目意旨所支配,終為痛苦煩惱所困擾;欲求解脫,厥宜滅身息命,絕滅生活意旨,進入一種絕對空無的境界。叔氏對印度哲學,佛教思想,推崇備至,視為無上崇高之妙理,故其人生觀,實乃不脫佛教涅磐論的窠臼。
其三為改良派──此乃是一種天真的進化論。他們認為自然的災禍,人間的邪惡,均不難藉人的努力,如科學的進步,教育的發展,加以消除。人生的境界,由于人類創造的空運,不斷追求,不斷推進可以日趨改善,而臻于至善。人類之痛苦煩惱,並非無法消除,人類祗須抵制罪惡,向上邁進,自可謀社會之安寧,人類之樂利。倡此說者,實繁有徒,限于篇幅,無由列舉。例如美國的詹姆士氏(WilliamJames)謂宇宙不是定命的,惡之存在,所以予人類道德意志一種除惡為善的推動的因素。絕對的完善的世界,只是一種呆板的,不進步的,無生氣的世界。從而詆毀基督聖道,謂人類倘使相信有一位全能的神作其主宰,實在無啻毀滅人類自由的意志,和道德的責任,則所謂人生,將毫無意義,質言之,詹氏認為人類社會改進推動的因素,乃是人間的罪惡,而不是完知全能,至聖至善萬福之源,萬善之因的上帝。循其說而演繹之,則人類不應信奉崇拜上帝,而反當歌頌贊美罪惡了!這誠為千古之怪論。而我國新文化運動的首領胡竟引狼入室,請他的路人杜威(JohnDoway)來華公開講演貽害國家民族!實屬不幸。(見下文)
【五、中國學者的人生觀】
中國學人的思想,一方面承襲了中國儒釋道各教的窠臼;一方面深中了西洋近代思想的流毒,所以他們的人生觀,都不足為人遵奉的主臬。前者,可以現在所謂‘人文教’的宗師錢穆(賓四)先生和唐君毅先生為代表,可稱為中國型;後者,可以吳稚暉先生,和胡適之先生為代表,可稱為西洋型。限于篇幅,茲略陳之。
先說西洋型──其一為當年胡適之先生所捧為人生觀大論戰的“押陣大將”黨國元老吳稚暉先生,他領導所謂“科學的人生觀”,代表一種極端的唯物論;認為人生並沒有甚麼靈魂和精神,只是一種機械的“質力的反應”。質言之,人類和動物,並無甚麼本質上的差別。因此他認為必需“開除上帝的名額,放逐精神的元素,”否認靈魂的存在。(參看拙著‘原道’第一七七頁)其次,為前國立北京大學校長和中央研究院院長,所謂名滿中外,望重士林,中國新文化運動的首領胡適之先生。胡氏的人生觀,乃是自然主義的,無神主義的,實和吳稚暉先生異曲而同工。他認為“宇宙萬物的運行,皆是自然的;”“好生之德的主宰”只是一種“假設”,“是不能成立的。”他認為“人不過是動物的一種,和別的動物,只有程度的差異,並無種類的區別。”他又“不信靈魂不朽之說,也不信天堂地獄之說。”“生命本身,不過是一件生物學的事實,有甚麼意義可說。生一個人,和生一只狗,一只貓,有甚麼分別!”質言之,胡適先生的‘人生觀’,根本不是‘人生觀’乃是‘狗貓觀’,‘獸道觀’!(參看拙著‘原道’,一七八-一七九頁)現在舉國上下,正在協力反對不合天道人道的無神主義和唯物主義;而對于這位鼓吹無神的,唯物的‘獸道觀’的學者,竟惑于其在學術界之所謂聲望,為其建造銅像,正不能不為中國思想界悲嘆!中國教會,應大聲疾呼,鳴鼓攻之!
次說中國型──這可以錢穆,唐君毅二氏為代表。錢唐二氏和吳胡二氏,立說異趣;他們反對唯物思想,強調天道人道,他們也談神,靈魂,甚至天堂地獄之說,而且憂心世道人心,珍視宗教價值;表面看來,較諸吳胡,似勝一籌。惟是他們既標榜‘人文教’,他們的境界,只限于人文,在他們心目中,自是“天道遠,人道近。”他們雖“風聞有神”,卻沒有“親眼看見神”(伯四二5)。“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一20∼30)所以他們一方面把神視作平常,不必敬畏;一方面又以為神虛無渺茫,無從認識,因此也無從相信。于是把一位自有永有,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有位格的三一真神,我們的‘生命之主’,和‘自然’,和‘宇宙’,和‘真如’,和‘涅磐’,和‘天’,和‘地’,和‘道’,乃至和‘己性’‘我心’,混為一談,等量齊觀;使真活的上帝成為一種抽象的符號,哲學的名稱。如果他們真信有上帝的話,他們的上帝乃是照他們自己的形象所構成的概念。此皆古今中外的學者所同有的偏差;因為他們的靈眼未開,未受天啟;一切未從聖靈重生的自然人,自“不領會上帝屬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林前二14)作者皈主以前,創辦大學,曾聘二氏,分任文學院院長,教務長,堪稱志同道合,對二氏敬業樂道的精神,向所敬愛,歷年為其恆切祈禱,每至涕淚縱橫,雅不欲對其所見,加以深論。茲公就其著述,略敘其要,以見其對于人生了悟之境界。
錢穆先生論‘人生之路向’說︰“中國儒家的人生,不偏向外,也不偏向內。也不偏向物,也不屹然中立。他們只說盡己之性,然後可以盡物之性,而贊之化育。他們有一個遼遠的向往,但同時也可以‘當下即是’。乃是一種“現前享福的人生觀。有福的人生,只要足踏實地,安穩向前。”“因此儒家不走宗教的路,也不想建立一個上帝”(力生謹安︰上帝乃自有永有的造物主,斷不容被造物來把他“建立”,如果說“建立一個上帝”,那等于說作一個四方的圓形,此于事理,萬不可通;且又以人為‘造物主’而以神為‘受造物!’,乃為褻慢上帝!)他們只說性善,說“盡己之性,如此則上帝便在自己的性分里。”(力生謹按︰中庸說︰“知人不可以不知天;”又曰“天命之謂性”。可見人若不知天(神)便不能盡己之性,譬如一人,若無鏡子,便不能照見其本相之鬼惡與否。錢氏號為儒家宗師,何竟不明此理,背其所信。關于此理,余另有專書論之。)因此錢氏反對基督教,認為“由于精神之向外尋求,而安排了一位上帝,創立宗教,完成教會組織。”(力生謹按︰上帝乃造物之主,非由人“安排”;基督教乃是上帝的啟示,非由人“創立”,不是“世上的小學”;教會乃是基督的身體,不是人間的組織。)“然而上帝和宗教,也曾向人翻臉,也曾回過身來,阻擋人生,吞噬人生,禁止人生之向前!”(力生謹按︰上帝僅向罪人掩面,卻從不“禁止人生向前”,上帝乃是人類生命福樂之源;他是我們的牧者,“一生一世,必有他的恩惠慈愛隨著我!”(詩廿二篇)上帝乃‘生命之主’,何至“吞噬人生”)錢氏又論“人生目的和自由”說︰“一切人生目的,既由人自由選擇,則目的與目的之間,更不該有高下是非之分。愛散步,便散步;愛看電影,便看電影;”甚至說︰“自殺尋死,也是人生的自由,”“你看電影也好,自殺也好,全是你的自由,別人無法干涉,而且也不該干涉。報力生按︰儒家主張“人皆有是非之心”,何以“不該有是非之分”;又謂︰“非禮勿視,”是則電影不可濫看;又說“天地之大德曰生”,可見自殺不是大德。錢氏在該文中又說︰“人類分別善惡的標準,也只有根據人類所希望獲得的人生自由量之大小出發;”“惡只是次一肩的,便是不很好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沒有最好的可挑,只好挑次好的,沒有次好的,只好挑不好的。當其沒有次好的以前,不好的也算是好的人到了吃不飽,穿不暖人類社會開始回復到自然人生境界線上去,到那時,人吃人也竟可能不算得是惡!還是一種人類自由的選擇呀!”(以上俱錢著‘人生十論’)誠如錢論,“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
而不是倫理道德中的事,甚且以“人吃人,不算得惡,”則不僅與“餓死事小”,“明明德,止于至善”的教訓與道理,在相徑庭;而且催毀了一切是非善惡之絕對標準,以及倫常禮儀的崇高精神,而彼殺人“吃人”,殘民以逞的共黨,也正大可援引錢氏之說,曲目辯護;而錢氏“自由選擇”之說,將成為‘不擇手段’,為非作惡的護符!則錢氏對其自己所倡導的‘人文教’,又將何以自圓其說?倘使他的教義大興以“自殺”乃是“人生的自由”;“吃人”也“不算得惡”,則恐不但無‘文’,且將無‘人’了!此豈非宣告‘人文教’之破產!
其次,唐君毅先生在其近著‘哲學概論’第四部人道論中說︰“在舊約中,述說上帝每創造一物之後,都說上帝看來,如此是好的;人最初亦即生活于樂園之中。直到現在,傳教士仍時以人之有機體構造之靈巧,及種種萬物之足以養人,來證明上帝之存在,及其對人之恩典,與此世界原始之善。譬如說,人與生物,皆生于地球,今假定地球,如再近太陽一百里,則人類與生物皆將熱死;再遠一百里,則人與生物皆將冷死又人與生物之有機體之構造如此靈巧,其中如喪失一部,人亦即不能存在此豈不證明上帝造世界之原始之善。此上所論上帝之一名,如改換為自然,結論仍可以一樣。即自然中所生出之人與生物,能與其所在之地球之氣候環境等相和諧。”(一一二九─一一三O頁)他把“上帝”當作“一名”,故可“改換”為“自然”,認為“仍然一樣”。是則宇宙萬物,既無造物之主;世界人類,亦無生命之主,一切都是塊然混然,‘自然’的產品!失諸毫厘,謬以千里;這便使他的人生哲學發生偏差;把人生的本末,根本“顛倒”。(語本唐氏)第一,他這一個顛倒,乃在‘天’‘人’之際,重人道而不重天道。他不但把天道人道,等量齊觀,認為“天人之際,相對相望,相輔相成,相依並進;”而且認為“天道不足,須由知人道以知天道;人生除一切知天道之事外,仍另有其立人道之事實之本身,以補天道之所不足。”(氏著哲學概論,一O四四──四五頁)殊不知即依照孔子的教訓,天道乃為人道之本,“思知人,不可不知天,”“惟天為大,惟堯則之。”其二,他的顛倒,乃在混淆‘生’‘死’之道,“敬死者”,而不敬真神。他把生命之主,復活之主,道成肉身,永生神子,耶穌基督,列在‘死者’行列;所不同者,僅在其“情在于下萬事”,“故孝子賢孫,以其誠敬,祭其祖宗,則其祖宗之鬼神之情得其寄;一鄉之人,以其誠敬,祭其鄉賢,則鄉賢之鬼神情得其寄;天下之人,以其誠敬,祭仁心悲願及千萬世之聖賢,即聖賢之鬼神之情得其寄。而凡一家之人,一鄉之人,一國之人,天下之人,一切足以直接間接上應合乎死者生前之所願望者,亦皆足以成死者之志,而遂死者之情,足以慰其在天(力生按︰恐非“在天”之靈。是皆非徒文學上渲染及姑為之說之詞,皆為徹通幽明死生之道路之實理與實事,而為吾人之直下依吾之性,順吾之情之所知,而可深信而不疑者也。”因此,唐氏主張“敬死者”,“敬鬼神”。(力生按︰他把公義聖潔的永生真神和鬼並稱)人“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是人類崇拜的對象,乃為死人,不是永生真神。其三,他的顛倒,乃在昧于‘禍’‘福’之辯,並斥罪人悔改,皈依救主,乃為一種“人生觀之高級顛倒”。唐氏認為“視人之生命心靈與精神所求之無限無窮之真理美善神聖之價值,皆全部推讓于超越而外在之天國或上帝或神,而為人之自性中所本來無有者,此乃原于人之將其自性中本來具有之無限無窮之價值,皆全部推讓于超越而外在之天國或上帝或神,而為人之自性中所本來無有者,此乃原于人之將其自性中本來具有之無限無窮之價值,皆全部推讓于超越而外在之天國上帝與神而生之顛倒見。”“而不知由自覺其內在之光明之源泉,直接求超化其內在之黑暗,以自開拓其光明,此即為一高級之顛倒。”這乃顯然是一種揚己抑神的強烈的‘自我神化’思想(Selfdeification),或變相的無神主義。其四,他的顛倒,乃在昧于‘恩’‘義’之分,‘聖’‘罪’之別;徒尚慈悲,不講公義,要使天堂地獄,互相妥協。唐氏說︰“西方有詩人柏來克者,嘗作詩名天堂與地獄之結婚,蓋謂此人間,即天堂與地獄結婚之所。?謂天堂如父,地獄如母;地獄生子,還以天父為姓,以住人間。然天父若不能如佛之住地獄,而起大悲,又烏能能生子?唐氏藐視基督聖道,妄事譏評,而對聖經,卻不先研究,毫無常識。殊不知惟獨天父上帝,才是‘恩’‘義’兼備,他愛世人,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為眾生之罪,被釘十架,受死,埋葬,降在陰間,代受地獄之苦;但第三天復活,使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不受地獄永刑,反得永生福樂。我們本為可怒之子,死在過犯之中,卻因信奉他的名,就有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叫我們與主耶穌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參看約三16;一12;腓二6∼8;弗二3∼6)唐氏認為︰“人如何可致自身之清淨,由邪以成正生,由枉生以成正生,此其道無他,即去一切人生之顛倒見,顛倒相,而拔一切顛倒性之根,以使人之具無限性這心靈生命之自體,復其正位。”但如何去其顛倒,“復其正位”,唐氏並未提出有效的辦法,而卻說︰“去其一切顛倒,實難乎其難。”此乃自證其乃“虛空的妄言”(西二8)。誠以壯士不能自學其身,罪人深陷罪中,力難自拔其“顛倒性之根”;祗有聖父自己道成肉身,為我們舍身,流出寶血,洗淨罪孽,才能使眾生“因信稱義”,“去其顛倒”,“復其正位”從“可怒之子”,成為“神的兒女”。關于此義,須待專書,茲勿深論。惟有一言,不胡不警告世人者,誠如唐氏所言︰“由人生之顛倒,以觀人生,實大皆為邪生而非正生,亦枉生而非直生。此亦即人生之所以可厭,可悲,可憐之故。”“人生于世,實無往而不可自陷于顛倒,而實亦時時處處,皆生活于種種顛倒之中,于顛倒者視為正,則此本身,實已是顛倒;面世之學者,更多不能免此!”“人之欲免于顛倒者,乃恆才出于此,又入于彼;前門拒虎,後門進狼。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危微之幾,一念而天旋地轉,上下易位,誠哉其難也,至于人之顛倒相,亦至繁而至跡,愈強而愈烈。”此當為人類應知廢然而返,向神認罪悔改之時機。惜唐氏僅知其病,不肯求醫,明知“去其顛倒,實難乎其難”,反斥知病求醫,悔改皈主者,為“高級顛倒”;把他自己“顛倒”之見,偏“視為正”。卒至以偽亂真,以是為非,以禍為福,敬鬼瀆神;重人道,薄天道;甚至以地獄與天堂合流,以地獄與天堂,可以“相代,相錯雜,而更無一念知其分別。”是乃因罪惡侵犯人生,所生之根本顛倒相。此誠如英儒柏克萊氏(Berkeley)所雲“哲學家(唐氏)撒塵天際,自陷迷罔,”反斥他人“陷于顛倒”。郎布羅梭嘗舉“無數西方天才的生活,來證明天才與瘋狂同根,”“此誠古今天才哲學家之悲劇!”(以上所引俱見唐著人生之體驗續編)作者有愛唐氏,雅不欲與其有所論辯,(以語論辯,當待專書)茲僅引其自道之言,以自證其言之乖謬,不能自圓其說,而“自陷迷罔”,從而促其反省,平心檢討耳。
“有一條路,人以為正,終至成為死亡之路。”(箴十四12)“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七13∼14)人生的大道,“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十一25),願今之學者,謙卑痛悔,始能“去其顛倒”,認識真道;找到生路,認識天父。日夜禱之!
【六、基督教的人生觀】
1.人類的本真與原罪
人類的生命,從何而來,究將何往,可說是人生最應探究的大問題,而芸芸眾生,卻類都對之不求甚解,甚至以為無關痛癢,漠不經心。而古今中外的哲學家,宗教家和科學家,雖著書立說,汗牛充棟,惟他們的思辯和假說,卻都不能提供圓滿的答案。聖經里面記載︰“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這乃是我們的造物主自己的啟示和見證,乃是對這個問題最可信的答案。我們從他而來,還要回到他那里去。我們人類,本有上帝兒女之尊榮與自由;宇宙萬物,莫與倫比。乃近代進化論者,‘認獸作父’,竟把人類當作猿猴的後裔,以神子的尊榮,淪為一般的畜類。而事實上,我國學者,如胡適之先生等,確實教導國人,把人類當作“動物之一種”,“與狗貓並無種類的不同”。(見上節引)事之荒謬,孰逾于此;乃我國人,猶復尊若聖賢,台灣猶為他建造銅像,寧不可怪!這並非我們僅從宗教立場,固事抨擊胡氏;即近代著名科學家,如培根,牛頓,赫胥黎,凱柏勒(Kebles),漢勒台(Faraday),凱爾文(Kelvin)諸氏,皆已一致斥進化論之謬妄。而達爾文本人,到了晚年,也讀經後悔,恨不得收回其著作。誠如赫胥黎說,人與禽獸,各有其截然獨立,無可混淆的分界。(經雲︰‘各從其類’創一21)氏又謂人與猿猴之隔,乃無限量,僅就靈性道德而言,人類乃永居萬物之上。進化論者,雖遍游寰宇,欲覓一動物,可列于人猿之間,以為媒介,卻終不可能;此即所謂‘缺少之環’(MissingLink)。實足證明,聖經記述,信而有征;‘各從其類’,無可混淆;人獸分際,永難泯滅也。
人類之本真,原有上帝的形像。此所說的上帝的形像,乃是指上帝的公義,聖潔,仁愛,良善的本相而言。析言之,人類在墮落犯罪之前,乃原有靈性,有智力,有天良,有道德,有宗教信仰,此乃人之所以異于禽獸的特性。人類的受造,奇妙可畏;即就軀體而言,其五官百體,已令人不可思議。(參看詩一三九14∼15)上帝在伊甸園中向始祖顯現,後向眾先知顯現,最後藉主耶穌基督在肉身顯現,都是人體,而不藉其他物類(而不像神怪小說,有豬精,猴精,蛇精各種奇形怪相),當有其無限神聖奧秘的深意。故人類雖有肉體,但惡的根源,非在肉體;人之大患,並非“為吾有身”;(道德經十三章)而人的身體,亦非如佛家所說是甚麼因緣和合的幻相,更非三界流轉六道輪回的產品;而乃是“聖靈的寶殿”,“公義的器皿”。所以人類不當妄自菲薄,咒詛其身。語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何況這乃是我們天父的形像。諾斯底派(Gnosticism),以物質為萬惡之源,認為我們這屬地的身體,乃是痛苦煩惱的根源,因此認為脫離肉身,乃是人類得救的要道,實為一個嚴重的異端。基督徒乃是天上的國民,我們的靈,魂,身子,乃都蒙保守,在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我們這卑賤的身體要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參腓三20∼21;西三4;帖前五23;約壹書三2)使徒約翰所寫的福音,雖是強調主耶穌的神性;但他的書信,卻有另一個任務,乃在斥責那否認“主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四2),乃是敵基督者。(詳見拙著‘基督論’)
關于人性善惡問題,世人論辯,不得要領,乃以不知問題的關鍵,在始祖之墮落,人類既是照上帝形像造的,始祖墮落以前,其本性乃是純善,其仁愛,聖潔,公義,良善,概與上帝相似。上節所舉的有些學者,認為“人類自性中本來具有無限無窮美善神聖之價值”,應指始祖沒有墮落以前的境況而言。那時人類的靈性肉體,相洽無忤,靈命健全,絕無不良的情欲;在伊甸園中,與神交契,同居同行(創二15∼16),真是“頂天立地”,‘俯仰無愧’;不必藉裙遮體,不必躲避神面(創三7∼8),那時真是名副其實,實為萬物之靈,全地萬物,亦歸其掌管統治(創一28,二19)。但是,從始祖墮落以後,便自慚形穢,‘赤身**’,要編造“無花果葉的裙子”,(老子所斥的‘仁義智慧’,以及凡俗的禮儀宗教,便似這裙。)以求遮蔽其丑惡;結果卻是無用,還是“躲避耶和華的面”,不敢正視聖潔的真神,終至被逐出伊甸,喪失樂園(創三7∼8,28)。這不是神話寓言,而乃是人類最慘烈的悲劇,最嚴重的問題;這乃是人類本性,善惡聖罪;人類命運,禍福生死,分辨的大關鍵。乃世之學者,昧于此點,徒作性善性惡之爭辯,以及‘明性見心’,‘歸真返璞’之空想,又何怪其心勞日拙,無裨世道。
人類犯罪的結果,不但靈性墮落,天良泯滅,心地昏暗,靈眼失明,不能認識上帝,不能施行公義;受制于魔鬼的權勢,作了罪惡的奴僕;“終日思念,盡都是惡”(創六5)“都是情欲的事,就如**,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加五19∼21);而且地也受了咒詛,長出荊棘蒺藜,人類必終身勞苦,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婦人懷胎,生養兒女,也必多受痛苦(創三16∼19)。“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受造之物,受了敗壞的轄制,服在虛空之下,失去了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羅八18∼22)無由自拔。佛教所說的苦諦,固為千真萬確之事;可惜謹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徒見人類病態之浮表,而未找到病癥的根源,故其救法,祗是揚湯止沸,而未釜底抽薪。
人類犯罪最可悲的結果,乃為死亡。“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這死亡的意義,不如一般哲學家宗教家所了解的那樣簡單,這不僅是肉體的死,歸入塵土,而且又是屬靈的死,和上帝的生命,脫離了關系;這不僅是一次的死,而且還有更嚴重的第二次的死!(創三19∼24;來九27;啟廿一8)道家看破了生死大關,以生為大患,死為解脫;以生則心為形役,死則安息自由,重歸其天地自然的老家;但這僅是一種泛神哲學的空想。近人習于‘精神不死’,‘浩氣長存’的舊說;又復惑于西洋學者所謂‘大我’,‘社會我’,“精神我”種種的俗見,以為人類祗須立言立德,則‘琴亡樂存’,不必恐懼死亡,無需追求‘永生’。而且以為雖死猶生,迷即是悟,無明即真如,煩惱即涅磐;甚至以為“天堂地獄,可以結婚生子。”(語見錢穆︰人生十論;唐君毅︰人生之體驗續編)但是這些‘自我陶醉’的設詞,僅是一種靈魂自殺的安眠藥;這種諱疾忌醫,麻醉心理,**自誤的辦法,終不能挽救人類永遠沉淪的命運。
2.人類的重生與永生
世人唯一“出死入生”(約五24)的得救法門,端在皈依已經征服罪惡和死亡權勢的生命之主,耶穌基督。這並非基督教偏狹的門戶之見,而乃是一個顛撲不破的是,因為基督“已從死里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頭一個是出于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于天。”(林前十五20∼22,45∼49)基督徒“不是從血氣生,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上帝生的。”(約一13)我們本為可怒之子,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放縱肉體私欲;然而上帝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弗二1∼6)所以基督徒,雖在世上,卻是充滿天上的生命,和我們的救主,聯為一體;不再為己而活,乃是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而要把天上豐盛的生命與恩典,藉著上帝的能力,運行在人群社會之中。好叫失喪的世人,也能‘出死入生’,得著上帝的生命與恩典。
基督徒“乃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基督徒在世為人之道,先要求他的國和他的義
(太六33);“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7∼40)基督徒‘修身’‘盡己’‘學道愛人’的工夫,絕不在其他宗教之下;但其間有一個根本不同的特點,便是要以‘愛神’為起點,要以求他國和他的義為首要。語雲︰‘本立而道生。’這一個本末之分,非常重要;否則舍本逐末,必落虛空。中國人常說“敬天愛人”,但事實上,‘天’的觀念,根本模糊,何有可敬之對象,更無敬畏之實意。空言‘愛人’,不務其本;結果乃口惠而實不至。近人雖強調“立人道,以順引地道,而上承天道,是一極高明而道中庸,至簡至易的圓成天地之教;”但卒自承這個至簡至易的“聖賢之道,圓成之教,”其中乃有“更大的艱難”;而且認為“中國儒家的社會文化中,所以特多偽君子,由是而此整個社會文化中之一切人之精神,即可
互相索掛拉扯,而同歸于癱瘓麻木!”(見唐君毅‘人生之體驗續編’五九──六一頁)是可見‘知行合一’,乃是中國幾千年來儒家所向往而不能實踐的大懸案。誠以“人生有窮願無窮,聖賢人格,無論升到如何境地,其所體現的畢竟不可能是天道或神的整全,畢竟只是其部分”,這是牟宗三先生所謂‘聖人的悲劇’!(詳見‘人生’,二二四期,陳拱撰“聖人之于天道”。)
基督徒鑒于這種“悲劇”,自當人溺己溺,悲天憫人,為天國的奧秘作見證。基督徒在靈命上,雖有屬天地位,欲非遺世獨立,憤世嫉俗;而乃入世而超世,超世而入世,心超世人外,身居世人中(約十七15∼16)。基督徒要作“世上的鑒,世上的光。”
(太五13∼14)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乃與基督同釘十架,“和他一同埋葬,罪身已經滅絕,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3∼11)他已叫我們“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是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這乃聖靈默化的奇工,乃是因為主在信徒里面,信徒在主里面,主我同化所變成的榮形(林後三18)。這樣我們才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願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有見證的力量(腓二15)。但這絕非自負自義,存養修練的工夫,更非矯情造作,外表的改化;一個真正親眼見過上帝,與上帝有密切靈交的聖徒,必定在聖光里面照見其自性之敗壞,從而絕對謙卑,能夠虛己舍己。這所謂虛己舍己,並非佛家滅身息命的空無遁世主義,亦非如尼采所譏評的所謂‘奴才道德’。一個基督徒,愈能虛己舍己,便愈能奉獻身心,亦愈能順從聖靈,愈能得到聖靈的大能,配作上帝公義的器皿,使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使基督榮耀的國度,降臨在人間。
但是“基督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基督教認為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這不是佛教的空苦主義,因為我們相信在日光之上,有榮耀國度,新耶路撒冷要從天而降(啟廿一2)。基督徒不貪戀塵世,“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是好得無比。”(腓一23)量這不是厭世悲觀,亦非遁入涅磐;亦非如道家之以天地為父母,與萬物合化的泛神主義。基督教相信靈魂不滅,身體復活,相信永生。這個肉體,乃是暫時寄居在塵世的帳棚,“我們在這帳棚里嘆息勞苦,等到它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林後五1∼6)“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恆的。”(林後四18)許多無神論者,不信靈魂不滅的真理。例如法國哲學家伏爾泰氏(Voltaire),生前詆毀聖經,認為必隨科學進步而消滅;殊不知他自己的寓所在他死後卻作了推售聖經的書屋。而當其臨終之時,面臨死亡黑暗的恐怖,尤驚懼戰栗,發出了“上帝拯救我,耶穌拯救我;上帝憐憫我,耶穌基督憐憫我”的慘絕人寰的悲鳴!此正足為今日拒絕福音,不信聖道,狂傲自負的哲學家之殷鑒!
不信救主的人,與上帝的生命,早已隔絕,乃是行尸走肉,雖生猶死(創二17;太八12;提前五6)。他們以為一死即可了事;殊不知死亡並不是人生的終點,死後必有審判(來九27)。世人無論其如何博學能文,辯才無礙,仍是無所逃于天地之間;他第一次肉體死了以後,還要進入第二次的永死,在火湖里受永遠的痛苦(可九47∼48;路十六24;帖後一8∼9;啟二11;十四11,二十6,廿一8)。感謝天父,因他無限的慈悲和測不透的智慧,他竟降世為人,代死十架,“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三16∼17)主耶穌基督乃是生命之主,他明明向世人宣告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並參看約六47∼56)他非徒托空言,他確確實實,照他預言,在第三天復活,並“用許多憑據,活活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徒一3);這乃是“可信的憑據”,所以“上帝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十七31)。他是信實的主,斷不能背乎自己。“他口所出一切的話,是憑公義,並不反回。”(賽四五23)“他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可惜言者諄諄,听者藐藐;竟對他望望然去之(參看約六60∼66),甚至以為愚拙(林前一18)。
由于近代科學的發展,學者惑于自然主義,經驗主義的淺見,對于身體復活的真理,提出嚴重的駁議。他們的理由,以為人死以後,身體分化,各種成分,便分別進到其他動植物以及人體之中,安有再行歸回,恢復原形之理。此可以馬新托虛(Macintosh)為代表。(見氏著︰TheologyAsAnEmpiricalScience,P.77)馬氏之說,實屬一知半解,淺薄幼稚;自鳴科學,其實並不科學。因為照近代科學的研究;我們現在活著的身體,其構成的原素,如氫、氯,氧,碳,以及磷,碘,鈣,鐵各質,乃是時刻新陳代謝,在不斷的變化之中,約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原素,不能存留到一年以上。(見美國華府Smithsonian研究所報告)易言之,即從純物質的觀點來說,即使我們活著的身體,也是年年不同,時刻分化;然卻沒有使我們解體;而我們自我的意識,仍始終保持,何況復活乃超經驗的超科學的,是上帝的所行的神跡。
還有些學者,譏評‘身體復活’,以為未免注重肉體,過于庸俗,不如‘精神不死’,義理高超。殊不知經雲︰“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十五50)這種復活的身體,乃是不能朽壞的,不能毀滅的,乃是榮耀的,滿有屬天榮光的,是富有新的能力的完善的靈器;(這在主受難之前,曾向彼得,雅各,約翰,于登山變形時顯現──太十七1∼8;受難以後,又用許多憑據,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徒一3)這乃是上帝‘新創造’的結果;乃是主耶穌基督征服罪惡,征服死亡,配作獨一救主,且已完成救贖大功的印記;也是基督教超越一切自然自然宗教之特徵;不能同‘精神不死’那一類‘自我陶醉’的空談,相提並論。
基督乃是“生命之主”,基督信徒,既與基督一同復活,就不怕目前的艱難,亦不再介意目前的痛苦,而恆屬望“將來極重無比的榮耀”(羅八18);並“求上面的事,不思念地上的事,因為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里。”(西三1∼4;並參看林前十五50∼54;帖前四13∼18)世界雖然有苦難,但是基督“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我們“是屬上帝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我們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就是我們的信心。”
(約壹四4∼5,五4∼5)照他安排的日期滿足的時候,(弗一10),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林前十五52);而且天必大有響聲廢去,地和地上的都要燒盡。(彼後三10∼13,現在原子戰爭,一觸即發,此事當不在遙)那時“萬物都要復興”(參看賽六五17∼25;徒三21),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要在基督里合而為一(弗一3∼23),萬口都要頌主,萬膝都要跪拜(腓二10∼11),上帝要帶領他的眾子進入有義居在其中的新天拳地(來二10;彼後三13),並擦干我們的眼淚,和我們享受望遠的榮樂(啟廿一1∼8)。這乃是人生的大奧秘,乃是用七印嚴封的書卷,天上地下,無論何人,哲學家和宗教家,都無法可以展開窺測,祗有那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創世以前被殺的羔羊,洗淨了世人的罪孽,戰勝了世界,和吞滅了死亡,基督耶穌,永生神子,萬王之王之王,萬主之主,才配展開(啟五章)。而感謝上帝,這一個歷世歷代所隱藏的生命的奧秘,已藉著聖靈向信他的聖徒顯明了!(林前二章;西一26)願神開恩,使本書讀者,轉迷成悟;皈依“生命之主”,信奉“生命之道”,得到永遠的生命,具有榮耀的盼望。衷心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