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第貳編 證道書簡 貳、論聖道與人文 
    ──覆梁部長均默(寒操)書

    查梁部長早歲于桂林研究神學,謂“常保佑主之心”,以是聞余皈主,大感興慰,來書相勉,謂“友人中惟兄能求道猛晉”,盼“終身弘道,莫作他圖”。復謂拙著,乃為“正統派之粹言”。惟以後來書論道,則以為“各宗教會議,為人類大同之先聲”,“各教可殊途同歸,並行不悖”,“不必互相菲薄,互相詆毀”。其宗教觀實與余皈主以前之境界初無二致,並與林語堂、錢穆、唐君毅等,異曲同工,實足混淆真道,以是一再作書,與其論道,助其開悟。

    默公賜鑒︰頃奉四月廿五日尊札,並附各件,以未見抄示二月間弟寄覆之書,想該函已誤洪喬。該函系覆二月七日手教。(尊函以拙作為正統派之粹言,並以“友人中獨兄能求道猛晉”,等語相許,彌增天涯知己之感)憶弟前函乃作于深夜三時,(邇來屬稿,恆執筆達旦,通宵不寐);時萬籟俱寂,百感交集;燈下握管,神前祈禱,念聖道之未揚,哀蒼生之沉淪;憂心如焚,熱淚縱橫。惜該函未留底稿,故特瀆請記室抄示一份,以備編入“證道書簡”;今乃洪誤,殊覺悵惘。此次賜書,謂公“常保信主之心,至未隨俗;”又謂“提倡人文主義者,未能進窺神道,”尤證我公見道獨至,不同凡響,彌切欽慕。至謂︰“人文主義者,非若唯物主義者之直與上帝為故,”弟與尊見,非但並無出入,且亦嘗謂人文主義,不無若干優點。(另詳拙著︰人文主義批判第五章);惟誠如尊論,究以其“未窺神道”,失諸毫厘,遂與真理,背道而馳,請申言之︰

     就人之地位言──“耶和華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至于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他發旺如野地的花,經風一吹,便歸無有。”(詩一O三1416)“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八4)“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耶和華啊,求你叫我曉得我生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何無有。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三九4∼5)“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有甚麼益處呢?日光之下,並無新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一2∼14)人文主義者,雖“未直與神為敵”,然因其“頂天立地”自立“人極”;以“人為萬事之尺度”,以人為宇宙之中心,歷史的主宰;不僅“神化自我”“神化制度”。(湯恩倍氏謂此乃文明解體之厲階)甚且人神並稱,揚己抑神,則正蹈“造巴別塔”之覆轍(創十一章),而與唯物論者,異曲同工,殊途同歸。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科學,重人之為一自然的存在,物質的存在,而又重人之集體的組織活動,此為孔德弗爾巴哈之思想,後淪為馬列主義者。”又謂“一九四九年國際人文主義者,在日內瓦開會時,仍有馬克思主義者參加現代西方哲學思想中自然主義及唯物主義者亦大多標人文主義者名號,以反宗教中之神本主義。”(見唐著︰“中國人文精神之發展”六八,六九頁)唐氏之言,即為人文主義與唯物無神主義,異曲同工,殊途同歸之一證,初非弟之苛論。

     就人之智慧言──“多有智慧,就多有愁煩;加增知識,就加增憂傷。”(傳一18)“上帝的愚拙,總比人聰明,“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吾人之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上帝的大能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譽的,乃是上帝為愛他的人預備的,是眼楮未曾看見,耳朵未曾听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一18∼29,二5∼14)此永古不言的奧秘,“乃向通達人隱藏,卻向嬰孩顯明。”(太十一25)人文主義者誤以“人為萬事的尺度”(此乃人文主義之鼻祖卜洛泰哥拉之名言)殊不知哲學本非智慧,希臘哲人,因自認一無所知,故渴慕智慧。“知識終必歸于無有。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耶穌再臨),這有限的必歸于無有了。”(林前十三8∼12)“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詩一一一10)上帝為造物之主,乃真理之源,“上帝的奧秘,就是基督,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里面藏著。”(西二2∼3)惜世人之學者,矜其私智,塞此真源;“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于是便有人用他們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把他們擄去,而自趨沉淪(西二8)。

     就人之德性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沒有義人,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10∼12,23)“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羅七18,23∼25),此乃“知行”不能“合一”之癥結,而所謂“天人合德”亦終屬空想。保羅歸主以前,自鳴“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但自大馬途中見主榮形,得蒙光照以後,則呼求主前︰“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3∼25)約伯初僅“風聞上帝”,故乃自負自義;及其親見上帝以後,始知自承其罪,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痛悔”(伯四二1∼6)。以賽亞先知自見萬軍之耶和華之榮光,亦說︰“禍哉,我滅亡了!”(賽六1∼5)弟在襁褓之時,最初學語,即常聲言,要做好人。(此為先祖母常為余談及者)及後發蒙習書,入孝出悌,敦品力學,被號‘聖人’。及長則更砥礪德行,希聖希賢;日必三省,痛自懺悔;並常以‘去人欲,存天理’‘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自勵自豪。抗戰之時,尤復宣講‘知行合一’之道,自勉勉人,以為學古力行,必能日臻聖關賢域。惟皈主以後,上蒙光照,乃始見自性之敗壞,俯伏神前,自慚形穢,流淚痛悔。誠以“我們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約一29)“人非聖潔,不能見主。”(來十二14)“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十五50)主耶穌曰︰“你的義若不勝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又曰︰“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三3)此乃超自然的聖靈再造之功,非老我自義,或存養修持,所能有濟。自然宗教,僅有牖民勸世的倫理體系;而基督聖道,則為靈魂得救,人生革命,出死入生的救贖福音。物有本末,事有始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好樹始能結好果,救贖乃為倫理之本,倫理僅為救贖之果。惟有救贖的宗教,始能成為倫理的宗教。(詳見拙著原道四章)易言之,人必先藉重生的洗,與聖靈的更新,始能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而有分于聖潔的神性,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變成基督救主的榮形。惟此中至理,超乎自然,決非人文主義者所能了悟,故唐君毅兄竟斥為“絕無之事”。是無啻否認救主在十架代死贖罪之恩功,以神之聖言為虛謊。此乃褻瀆聖靈,願神恕宥。

     就聖道本質言──基督聖道,與人文主義,本質不同,完全異趣。一則裂天而降,一則出于人意;以是世之學者,對于福音,格格不入,深閉固拒。蓋血氣之倫,不能領悟屬靈之事(林前二14);“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光到世間世人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一5,三19)而基督徒,以其不肯隨俗亦為世界所恨(約十七14);正統信徒之言論,尤往往為世人所不諒;前董大使顯光,竟遭立院彈劾,且因此卸職,即其一例。弟亦深知皈主以後之思想,亦必深遭國人之反感;然此絕非弟之好辯,欲以一家之言,強人信從。基督徒不屬世界;與世無爭,蓋弟蒙主恩召,致力文字聖工,乃系為神見證,(此曾上聞主聲,得神清楚啟示)非為‘一家之言’。誠如約翰彼得所言,不能徇從人意(徒四19)。當使徒被審之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向官府長老文士祭司,侃侃而談︰“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名,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查王故院長亮疇所撰之‘勸世文’,開宗明義,亦引此語。蓋事關眾生禍福生死,絕對不能更張神意,附和俗見也。保羅得救之前,亦以俗見體認基督(林後五6);但自大馬色途中見主榮光,重開靈眼以後,即傳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徒九20),且與當時希

    臘哲學家抗爭論辯(徒十七18)。此乃上帝選召保羅與人文主義者抗爭之先例。尤有進者,主耶穌在世之時,彼‘宗教的人文主義者’如祭司文士,法利賽人,撒都該人,非特未如今之“唯物主義者直與上帝為敵”,且均為自稱信神敬神之首領;但因其關閉天國之門,“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也不容他們進去,”曾一再被主呵斥(太廿三章)。凡此均記經卷,凡我信徒,均當熟審,絕無疑問。允宜遵主聖範,對當今一切人文主義者,曲解聖經,詆毀聖道,阻止世人進入天國之謬論邪說,加以詞闢;以免世人,隨其沉淪。

     就皈主經驗言──自啟蒙運動以後,由于自然主義之猖獗,先後受休謨,康德,達爾文等學說之影響,以及施萊瑪赫(Schle-iermacher)之枉曲,基督聖道,遂淪為一種宗教的人文主義。此即所謂‘開明派’或‘現代派’。(詳見拙著原道第三章)我國學者林語堂先生,前年為文見證,(見一九五九年十月號Reader-sDigest)略謂其所以重行皈向(?)基督,乃感悟人文主義之不足,此言甚當;所可惜者,林氏之信,乃在人的智慧,非在神的大能(林前二5)。細查林氏近著,對于基督聖道超自然的真理,一概否認,始終仍為一個人文主義者,僅僅披上‘宗教’乃至所謂‘基督教’的外衣。世人不察,以為林氏已作‘信徒’;殊不知氏現乃成教會‘內敵’,貽誤蒼生,為害尤甚。于此可證天國之門,祗有重生得救者,方能進入;彼自矜多智者,則較駱駝穿入鐵孔,尤為困難!弟曩致力修、齊、治、平、之道,內聖外王,悲天憫人,困心衡慮,學古力行;?不自量,欲“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抗戰以前,羅致學人,創辦江南大學,對當時人文主義之宗教之宗師,如賓四錢穆,唐君毅諸氏,竭誠延聘,執禮甚恭,是弟崇尚人文主義,實未嘗後人,絕不敢稍有任意菲薄之見。五十以後,篤信基督,得窺萬古隱藏不言的奧秘;此非由于自求,實全本乎神之大恩(參看弗二4∼10);十年以來,每念主恩,輒至涕零。(涉筆至此,又不禁淚下沾襟矣!)此生獻身事主,早經糞土萬事;一切各利得失,均已置之度外;歷年所撰書文,類都卻酬;且廢寢忘食,勞瘁不辭。前歲奉誦賜書,承以“終身弘道,莫作他圖”相勉,語重心長,彌增天涯知己之感,知我諒我,則弟近年言論思想,或惟我公能表同情共鳴耳。

     就聖徒使命言──基督聖徒,非形式的教友,亦非僅能說教之‘辯士’,甚至亦非僅具“敬虔外貌,而無敬虔實意”(提後三5)之‘牧師’或‘傳道’。真正聖徒,“不屬世界”(約十七14∼15);乃“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前二9)真正聖徒,必有真切悔改,皈依救主,出死入生,得救之經驗;必有心意更新,生命改變,重生之憑據;必有讀經,祈禱,朝夕靈修之生活;必有謹守聖日,虔心禮拜之常規;(弟自皈主以後,除每日靈修外,復興內子率子女舉行家庭禮拜,未敢或懈。內子以往我國官場打牌吸煙等嗜好,均因聖靈感動,自動厭棄;行事為人,判若兩人;誠如林後五章十七節雲,舊事已過,已成新造的人,贊美主恩。)必有饑渴慕義,追求聖潔之心志;必有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事神之忠心;必有衛道護教,駁斥邪說,見證真理之真誠;必有‘人溺己溺’,傳道救靈,將‘生死禍福之理’,向國人,向萬民陳述宣講之熱忱(申三十15;羅一14∼16;林前九16)。吾公既謂持守聖道,數十年如一日,上列各節,正可作公自省之準。未審每周現赴何處教會,主內肢體有無經常交契,教牧信仰是否純正;深為關念,便祈示知。尊函謂︰“忽忽垂老,傳道之事,今則屬望兒女,”雲雲,弟以為奉獻傳道,並非必作牧師;事實上,所謂現代派之‘牧師’,非但不傳福音,甚且毀謗真道,無視寶血;踐踏神子,褻慢聖靈(來十29∼31);以偽亂真,誤盡蒼生。以公物望之隆,祗須在重要關頭,對是非之辨,正邪之判,發表尊見,為主見證;則一言九鼎,實有舉足輕重之勢。現在時代邪惡,世人“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謬之論;”(提後四4)假先知應運而起,迷惑世人;此誠世界劫運,救主再臨之預兆(太廿四3∼14)!伏望吾公堅持所信,登高一呼,深信神必重用,賜福吾公,作其貴重器皿,則絕非庸駑如弟,所敢比擬也。千言萬語,紙墨難罄;姑止于此,惟希亮察。仍當恆切代禱,肅此順頌神佑

    弟章力生謹上

    一九六二年五月一日美國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