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第貳編 證道書簡 參、論聖道與人文 
    ──覆梁部長寒操書

    默公賜鑒︰上月奉五月五日尊示︰適以近著‘聖道通詮’,正待核校,寄港付梓,致稽奉覆。承對拙著‘人文主義批判’提示尊見,俱徵垂愛之殷,心感無似。此書原應‘燈塔’雜志之囑撰一短文,限于字數,不得不力求簡略,(見弁言)茲雖印成專書,仍嫌語焉不詳,私衷切望,近著‘聖道通詮’,或可稍補遺缺。一俟出版,容當寄奉一冊,對公提示各點,當有較詳解答。茲僅覆陳換一二,以報雅意。

     人文主義,簡言之,乃為一種以人為本之信仰。例如卜洛泰哥(Protagoras480-410B.C.)有言曰︰“人為萬事的尺度,”此即為人文主義者所奉之信條。我國學者,類都深信自立‘人極’,欲“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以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天道遠,人道近。”弟在未蒙恩皈主以前,即嘗本此著書立說,奔走講演。惟此種境界,究未能窮宇宙人生之奧秘。昔孔子問道老子,曾受面斥,曰︰“去子之驕氣與多欲,色態與淫志,是皆無益于子之身!”孔子亦自愧沼,退語其徒,曰︰“鳥,吾知其能飛;魚,吾知其能游;獸,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為罔,游者可以為綸,飛者可以為?;至于龍,吾不知其乘風而上天。吾今日見老子,其猶龍耶?”

    弟之批評人文主義,並未完全抹煞其優點。(見原書第五章三十一頁)尤非絕對否認文學哲學科學之價值。改正宗神學泰斗加爾文(JohnCalvin),即于人文科學,有甚深之造詣。弟雖不學,惟早歲學習社會,經濟,繼則專攻政治,後又研究宗教,哲學;雖公務鞅掌,仍手不釋卷,並撰專著十余種,政論時評百萬言。五十以後,蒙主恩召,專治神學,始知向之所學,乃僅“人間的遺傳,世上的小學,”(西二8)而非務本之要道。夫‘本立道生’,古有名訓,‘行而上者謂之道,行而下者謂之器。’是吾人對‘道’‘器’之辨,‘本’‘末’之分,曾貴有徹底之認識,而絕不容混淆與顛倒,否則失諸毫厘,謬以千里,勢將與真道轅轍背馳,又何望其開悟。

    蓋宇宙人生之奧秘,非限于‘所見’之凡界,而尤在不可見之靈界(約一18,四24;林後四18)。科學哲學,無論其如何進步高深,均不能窮宇宙人生之奧秘,終“不能測透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判斷”(羅十一33),終不能超越物質與自然的範疇,時間與空間的限制;而人類問題的究竟,乃是超乎時空與自然。(詳見拙著‘基督教的文化觀’)故法國杰出之科學家巴斯格氏,于極大之榮光中,見主異象,聞主聖示,曰︰“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不是哲學家的上帝,不是學者的上帝!”(按此即上帝對人文主義親作之判語,拙著即為此語之注釋)于是恍然大悟,遂敝屣科哲。我國學人林語堂先生,前歲撰書見證,謂數十年來離棄聖道,今已感情人文主義之不足。固無論林氏是否已真皈依基督,重生得救,(察其所論,林氏對于聖經真理,尚多不信,顯見其未真切悔悟,尚陷于理智的桎梏,願國人加以明辨。)惟其既自承以往之錯誤,深知人文主義之不足,而有志慕道,是亦足以促人文主義者之反省!

    主耶穌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里最小的比他還大。”(太十一11)施洗約翰亦自承“我不是基督”,“他必興旺,我必衰微!”“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約三27∼28,30∼31)基督教乃屬天的聖道,非屬地的人學。吾人宣道,“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3∼14)是拙作不蒙國人欣賞,

    正不足怪。即承認“他必興旺,我必衰微”之施洗約翰,亦竟嘗一度心起疑念。主耶穌當即遣使徒正告約翰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麻瘋的潔淨,聾子听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太十一2∼6)主耶穌曰︰“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是乃天國的福音,生命之大道。主耶穌乃生命之主,非凡俗教主,堪與比擬;亦非人文主義者,所能真正參透也。

     尊示謂“人文主義可分信有上帝之人文主義,與否定上帝之人文主義,”未可“籠統反對”雲︰謹略分四點,奉答如後︰ぇ弟初未完全抹煞人文主義之價值,凡此已見上文。惟細察我國所謂“信有上帝之人文主義者”之言論,一則曰︰“儒家不走宗教的路,”“上帝和宗教也曾向人翻臉,也曾回過身來,阻擋人吞噬人生,禁止人生向前!”又曰︰“一切人生目的,既由人自由選擇,則目的與目的之間,更不該有高下是非之分自殺尋死也是人生自由。”再則曰︰“人類分別善惡的標準,也只有根據人類所希望獲得的人生自由量之大小出發。”“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沒有最好的可挑,只好挑次好的,沒有次好的,只好挑不好的。人到了吃不飽,穿不暖,到那時,人吃人也竟可能不算得是惡,還是一種人類自由的選擇呀!”(直引錢穆︰“人生十論”循氏之說,“惡本是文化人生中的事”,而非倫理道德中的事,甚且以“人吃人,不算得惡。則不僅與‘餓死事小’,‘明明德止于至善’的教訓,大相徑庭,而且摧毀了一切是非善惡道德之標準,而彼殺人吃人,殘民以逞者,亦正可援引錢氏之說,曲自辯護,而錢氏“自由選擇”之說,將成為‘不擇手段’為非作惡之護符。吾公能表贊同乎?再觀君毅先生之言論,一則曰“在舊約中述說上帝每創造一物之後,都說上帝看來,如此是好的。”“此上所論上帝之一名,如改換為自然,結論仍然可以一樣”(直引唐氏‘哲學概論’一一二九──三十頁)是其以“上帝”當作“一名”,故可“改換”為“自然”,認為“仍然一樣”。昔日本譏嘲我國,僅為一個‘地理名詞’,全國憤慨,認為侮辱;今唐氏說‘上帝’亦僅‘一名’,且可改稱,尤為褻瀆真神。準斯以言,則宇宙萬物,既無造物之主,世界人類,亦無生命之主,一切都是塊然混然“自然”的產品,此其‘自然主義’,實與‘無神主義’,名異實同,異曲同工!又曰︰“視人之生命心靈與精神所求之無限無窮之真理,美善神聖之價值,皆超越外在于人之上,以屬于天國或神或上帝,”“而不知由自覺其內在之光明之源泉,直接求超化其內在之黑暗,以自開拓其光明,此即為一高級之顛倒”(直引唐著︰‘人生之體驗續編’)此亦顯為一種揚己抑神,?神榮耀之‘自我神化’思想,與‘變相的無神主義’。復曰︰“?謂天堂如父,地獄如母;地獄生子,還以天父為姓,以住人間。”(見同上書)氏以天堂地獄,可以混淆合流,是乃否認真神之啟示,無視公義之審判(徒十七31)。如此褻瀆?妄,公既‘篤信神道’,豈能默認贊同乎?此其一。え天道人道,既有本末,(見上文)則‘神’‘人’自不容並稱。(公當熟讀‘東萊博議’,深知‘周陳’不可並稱,何況‘神人’)主耶穌曰︰“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太六24)質言之,如誠‘信有神’則當以神為主,不可以人為本,否則其所謂‘信’,必非真切篤實。此義顯然,無待深論。此其二。ぉ如誠信神,首應信神之啟示,今人文主義者,侈談神,信口雌黃,以之與‘自然’,與‘宇宙’,與‘真如’,與‘涅磐’,與‘天’‘地’,與‘道’,乃至與‘己性’‘我心’,混為一談,等量齊觀,使自有永有,創造天地萬物的主宰,有位格的三一真神,生命之主,成為一種抽象的符號,哲學的名稱。且堅持成見,謂與聖經中啟示的神,正無差別。回憶曩歲在扈,某日赴商務印書館,該館負責交際之某高級人員,與弟爭辯,堅稱章力生即章乃器,謂二者家姓相同,二者均熱心救國運動;(當時章乃器為救國會七君子之一,而弟則宣講自力救國。)殊不知二者乃判然兩人,且今一則投共任‘部長’;一則皈主,傳福音,此其謬妄,正如今之自稱‘信有上帝之人文主義者’,無視真神在聖經中之啟示,妄稱‘自然’‘己性’即為上帝,是其所謂信心,不僅失真,抑且虛妄,勢將以偽亂真,成為“陷害人之異端”(彼後二1)。此其三。お尤有進者,空談‘信神’,而不敬神榮神(羅一20),而謂神即‘自然’,即是‘己性’,(詳見上文)妄稱耶和華之名,是乃犯褻瀆?妄之罪(出二十7)!經雲︰“你信上帝,信得不錯,魔鬼也信!”(雅二19)魔鬼且熟讀聖經,當其試探耶穌之時,尤復引經據典(太四3∼11)。今日教會之‘新科學家’,即‘信有神之人文主義者’,不信聖經,不明聖經,而每斷章取議,曲解聖經,否認上帝之位格,基督之神性,以及超凡之危機,亦為救主再臨之預兆(參閱太廿四5,11,24;帖後二3∼12)。當主耶穌在世之時,文士法利賽人,道貌岸然,出入聖殿,揚聲禱告,非不“信神”,亦即如尊函所謂‘信有上帝之人文主義者’;但主耶穌嚴加斥責曰︰“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我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在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廿三章)以視主之垢色俱厲,則弟所論,實太溫和,豈是“籠統反對”乎?此其四。

     基督聖道,乃真神之啟示,吾人論道,不僅“西方名詞難得完滿;”(引尊函語,實則基督教非自西方,弟另有專文,茲不詳論。)即東方名詞,亦未能傳其奧秘。經雲︰“上帝的國,不在乎方語,乃在乎權能,”吾人起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四20;二5)“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賜。”(弗二8)禪宗“不設文字”,“直指人心”,未嘗無其見解,(惟其不信上帝啟示,則終歸虛無,此義弟已另撰“Zen-Existentialism”一書,加以論列。)弟著書弘道,耿耿此心,實因‘人溺己溺’,‘惟己及人’,不能自己;然若以為徒恃文字即可使人悔改得救,則正蹈人文主義之覆轍矣!故傳道人之任務,僅在上承啟示,本神愛心,宣告上帝救世的福音,指示出死入生之真理;而世人能否信服,能否得救,則仍賴神之恩典,而不在人之論辯。即主耶穌在世傳道,眾人“听見了”,也說“這話甚難,誰能听呢?”甚至“門徒中亦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不僅為眾厭棄,其中一人,且蓄意謀害,“要賣耶穌!”(約六41∼71)可見基督聖道“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祗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0∼14)惟基督聖道,初非深奧難明,而乃僅“向聰明通達的人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太十一25)保羅在皈主以前,本為碩學通儒,曾在迦瑪列門下,嚴格受教,且熱心事奉上帝(徒廿二3),就律法上的義說,乃無可指摘(腓三6),卻根本未悟聖道,馴至逼迫教會,殘害聖徒;但俟其在大馬色途中蒙神光照,得神啟示,眼中鱗片,掉落以後,即在各會堂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詳見徒七至九章)又如約伯為人,乃“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一1∼8)但受百般試煉以後,始去其自義,恍然大悟,曰︰“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6)是可見徹悟真道,非在人智,非恃自義,首賴聖靈之感動,上帝之大恩,及其本人之認罪悔改,虛己謙卑,真誠信服;若仍自負不凡,予智自雄,“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則其“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尊函所謂‘信有上帝的人文主義者’,其果已有親見上帝,親承聖示之實際富貴經驗乎;抑僅風聞上帝,知有上帝,而仍自負自義,偏行己路;或竟效法世界,隨俗浮沉,迷信世智,自趨沉淪乎?此乃人文主義者‘出死入生’之切身重大問題,事關永死永生,絕對不容掉以輕心,不求甚解。查世俗學者,治學精審;獨于‘上帝’‘聖經’,則每掉以輕心,不求甚解,自以為信有上帝,知有上帝,是乃舍本逐末,自取滅亡,實大可悲!

     弟皈主以後,非復為人‘立言’,而乃為神見證。比年述作,純本聖示,義取客觀,不憑主見。至所謂“高明”與否,乃為個人之得失榮辱,早經置之度外。主耶穌以上帝之尊,自天降世,宣揚聖道,舍身救人,尚為眾人辱罵唾棄,終至流血十架;則信徒宣道見證,其將遭世人之輕視反感,又何能免。故弟之言論,除根據聖經,能指摘其有不合之處,謹當虛心接納修正外,(我公曾任宣傳部長,當知宣傳應本三民主義與國父遺教;則信徒證道,自亦當根據聖經──上帝啟示,其理自明。)如誠合于真神啟示,雖千萬人以為不“高明”,則義之所在,不容反顧。以利亞時,以色列人,事奉巴力假神,作耶和華先知的,只剩以利亞一人;“巴力的先知,卻有四百五十人;”在世人眼中,以利亞先知實乃不識時務,太不“高明”。但其乃堅定信心,對眾民大膽宣稱,“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上帝,當順從耶和華!”結果真神垂听其禱告,在火中當眾顯現,卒使眾民信服(王上十八21∼40)。千余年來,忠心聖徒,或則為世唾棄,或則慘遭逼害;但“這至暫至輕的苦楚,為要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舉世滔滔,“順從巴力”,妄以‘自然’為上帝,‘真如’為上帝,乃至‘己性’為上帝;但“神既是公義的”,當“主恥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便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听從我主恥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帖後一6∼10)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尊示謂不“高明”)

    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那里,文士在那里,這世上的辯士在那里?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麼?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因上帝的愚拙總比人智慧”,“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上帝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林前一18∼27)以弟往年反教之經驗而論,我國學人對弟所著,亦必以為愚拙,不通達,不“高明”;惟弟既蒙聖召,斷不能隨世浮沉,因人毀譽,“心持二意”。且當茲末世,目擊世人“以暗為光”,以偽亂真,尤不忍緘口沉默,坐視淪亡。以賽亞先知曰︰“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的人。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看為通達的人!”(賽五20∼21)“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里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0∼31)此乃人類應反省悔改之最後關頭!當年摩西目擊以民背道不信,自趨沉淪,呼天喚地向以民見證曰︰“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們可以存活。”(申三十15∼19)弟所以夜以繼日,廢寢忘食,闡揚聖道,亦無非有鑒世人之危機,將生死禍福之理,向國人陳明耳。惟天國之道,不在語言文字,苟國人之態度,不能“脫去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彼前一18),崇拜世智,迷信人學,以光為暗,以暗為光;深閉固拒,不肯悔改;則千言萬語,終歸徒勞,滿腔熱忱,徒惹反感。願神本其“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里向我們所賜的恩慈,顯明出來。”(弗二4∼7)俾國人能恍然憬悟,知所信從,垂涕禱之!

    比年奉書,承示“篤信神道”,數十年如一日;惟基督教乃生命之道,非抽象哲理,首貴認罪悔改有重生得救之真切經驗,與基督救主有生命的關系。一般信徒,不肯悔改,不信聖經,並未重生,未進天國之門(約三3);乃以為得救,實比不信者更為危險。吾公將居古希之年,事關永世福樂,于道之真偽,亟宜根據聖經,加以判別,不可坐視中立,一任時下學者,“心持二意”

    “順從巴力”(王上十八21),神人並稱,本末倒置;而宜一本摩西,以利亞,以賽亞眾先知之精神與勇氣,將是非真偽,光暗苦樂,生死禍福之理,剴切宣示,使榮耀福音,光照吾土,俾國人“從光見光”(詩三六9),恍然徹悟,信奉萬古長存之大道,得免萬劫不復之厄運。此非執持己見(基督徒乃一舍己無我之人,太十六24),實乃擇善固執,而尤為大智大仁大勇也!夙承垂愛,敢陳肺腑,務乞在神前虔心祈禱,細誦此函,幸勿以為普通書簡等閑視之也。書未盡意,肅頌

    神佑

    弟章力生敬上

    一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