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篇  施马加登信条序言
    路德早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便建议召开一次全体教会会议,进行改革。教皇保罗第三(一五三四至一五四九年)当一五三六年六月宣布,订于一五三七年五月在曼土阿(Mantua)召开此种会议,同时指派一红衣主教委员会,调查罗马教会情形,作成报告,提出改革方针。教皇此举使路德及其同仁不得不表示他们对会议的立场。

    在未论及路德及其同仁对会议的立场之前,我们必须明白他们所采取之立场的背景。迟在一五三○年,他们在奥斯堡信条序言的结尾处,曾向皇帝查理第五表示,他们愿意参加真正自由的教会会议,为自己的立场辩护。然而在奥斯堡国会以后,信奉罗马教的皇帝和诸侯,竟以战争威胁复原派信徒,他们当中的诸侯和城邦,乃于一五三一年二月在施马加登(Schmalkalden)缔结同盟。此同盟声势浩大,同时土耳其人又入侵,皇帝不敢轻侮该同盟,乃在一五三二年女仁堡国会时,与该同盟订立了宗教的和约,允许复原派有宗教自由,直到召开教会会议时,再从长计议。惟后来事态的演变,表明复原派在将来的教会会议中,不会得到公允待遇,而路德及其同仁所要求的改革,也不会被会议所采纳。所以当教皇于一五三五年二月,向德意志复原派探询,他们对他所宣布召开的会议有什么意见时,施马加登同盟乃于是年十二月,提出参加会议的四个条件:(一)会议必须是自由的,而非由教皇控制的;(二)复原派参加会议,应享受平等地位,不得被视为异端派;(三)会议的判断必须以圣经,而非以教皇的权威为根据;(四)会议在可能范围内,应在德意志境内召开。

    在这种情形之中,路德应撒克迅选侯腓勒德力约翰之请,着手预备一种信条,说明什么是必须信守,不能与罗马教妥协的,什么的是有讨论余地的。这些信条打算先经撒克迅的神性家签署,然后提交施马加登大会。

    路德此时,业已放弃藉教会会议使敌我复和的希望。然而他写此信条,有着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要将他所领导的复原教与罗马教不同的地方尖锐地表明出来,因为他觉得墨兰顿的奥斯堡信条和辩护都太低估了双方的歧异。第二个目的,是他相信自己不久于人世,想藉此信条使后代知道他的立场到底怎样。

    此一文件共含二十一信条,于一五三六年十二月脱稿。翌年正月由斯巴拉丁把它带交选侯。选侯大加赞赏,拟在未来的全体教会会议中为之辩护。他于一五三七年二月在施马加登召开诸侯及神学家大会,作为未来参加教会会议的准备。路德偕墨兰顿与布根哈根前去赴会,抵达时不幸卧病不起,乃由倾向妥协的墨兰顿代替。因为这信条对圣餐的看法,与慈运理派的看法相左,所以选侯虽望它为大会所采纳,然而大会在墨兰顿和政治领袖黑森的腓力(PhilipofHesse)领导之下,将它搁置了,而将墨兰顿的奥斯堡信条和辩护加以采纳。

    由此可见路德得这信条称为施马加登信条,是不很恰当的,但是会中的神学家大都署名其上,其中有数位主要的神学家,即约拿犹士都,布根哈根,克哲格(Crentziger),安斯多弗(Amsdorf),斯巴拉丁,墨兰顿,雅其科拉(Agricola),业于新年在威登堡签署过了。

    施马加登信条虽未被施马加登同盟所采纳,但路德仍以此作为他给路德宗信仰所作的见证,并认为教会会议将来如果举行,它仍可作为讨论教义的基础,一五三八年春他细心把它修订,予以出版。

    路德死前,在解决许多教义的疑问上,它的重要性已超过奥斯堡信条和辩护,而在以后内部的争辩中,它的重要性有加无已,因为它把路德的立场与墨兰顿的妥协划分清楚。它是路德宗脱离罗马教的正式宣言。今日路德宗教会把它列为他们所遵奉的信条之一。

    参考书

    谷勒本:教会历史下册,八五至八六面。

    华尔克:基督教会史,四○四至四○五面。

    BookofConcord,ConcordiaPublishingHouse,1950,pp.12,136-149.

    Grisar,MartinLuther,HisLifeandWorks,pp.438ff.

    Kidd,B.J.,DocumentsIllustrativeoftheContinentalReformation,Oxford,ClarendonPress,1911,pp.302ff.

    McGiffert,MartinLuther,TheManandHisWork,pp.355.ff.

    PhiladelphiaEdition,WorksofMartinLuther,vol.V,pp.127ff.

    Schwiebert,LutherandHisTimes,pp.740ff.

    施马加登信条

    导言

    既然教皇保罗第三去年宣布,要在曼特亚约于圣灵降临节时召集教会会议,以后又要变更地址,以致现在尚不知道他要把会址定在何处,而我们或是也会被召赴会,或是(我们怕难免)不会被召便被定罪;所以我受了委托来编篡我们的信条,表明我们愿意并且能够向教皇党徒让步的是些什么,并可以到什么程度,又表明在些什么点上,我们决心坚持到底。

    因此我们编篡了这些信条,向我们这方提出来了。这些信条我们这方也接纳了,全体承认了,并且议定,只要教皇及其附和者不行欺诈,诚恳信实地大胆举行一个真自由的基督教会议——这真是他所当行的——我们就公开发表,作为我们信仰的陈述。

    但是教廷非常畏惧自由的基督教会议,无耻地避忌光亮,甚至使它本身一方面的人也不再希望它会容许――且不提它会自动召集――一次自由会议。因此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大感不满难安。他们看出,教皇宁愿让全基督教毁灭,所有灵魂遭永劫,而毫不愿让他自己或他的属下受到改革,他的专制受到限制。因此我决意把这些信条发表付印,以便我若在会议举行以前去世(这是我所预料的,因为那些避忌光亮和白日的恶汉力图延阻会议开幕),那些在我以后活着的人可以将我现在的见证,加上我从前所发表,直到如今仍为我所持守,并且靠着上帝的恩典,定必持久的信条提出来。

    我要说什么呢?我要怎样抱怨呢?我还活着天天从事著述,讲道,教书,就不仅在仇敌中,而且在自称为属于我们一方面的假弟兄中,就有无耻之徒,于引用我的著述和教训,来直接反对我,叫我在旁望着听着——虽然他们明知我所教训的并不是如此——并且用我的工作来掩饰他们的恶毒,用我的名字来欺骗可怜的人。哀哉!我若死了,他们会怎样行呢?

    我真应当在我还活着的时候答复这一切。但我怎能独自止住魔鬼所有的口呢?尤其我怎能独自止住那些(因为他们都中了毒)不听或不注意我们所写的,却只愿极无耻地力图扭曲败坏我们的一点一画之人的口呢?这些问题我姑让魔鬼,或是让在最后他们所该受的上帝的忿怒去答复。我常想起那好人格尔森(Gerson)来,他怀疑应不应该将好东西发表。若不发表,就将许多可能得救的人忽视了;但若发表,就有魔鬼用他无数的毒舌扭曲万事,使果子产生不出来。可是他们所得的报应,乃是显然的。因为他们虽这般无耻地撒谎攻击我们,要用谎言把持人民,上帝却继续推进了祂的工作,使跟从他们的人减少,使跟从我们的人加多,并且藉他们的谎言一向使他们蒙羞。

    我必须讲一个故事。有一位博士从法国被派到威登堡来,当着我们面前公开说,他的王确信在我们中间没有教会,没有官长,没有结婚生活,大家都如牛马杂处,人人为所欲为。试想想,那些藉着著述将这种赤裸裸的谎言作为纯粹的真理,注入于国王心里及其他国家的人,当那日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怎好面对我们呢?我们大家的主和审判者基督,深知他们一向在撒谎;祂的审判是他们必得听的,那是我所确知的。愿上帝使那些能归正的人归正!至于其余的人,要永远听到:哀哉,有祸了!

    且言归正题。我真望有一次真的基督教会议举行,以求解决许多事,帮助许多人。我们并不需要它,因为我们的教会蒙上帝施恩,现在得了光照有了纯正的道和圣礼的正当用处,并知道各种身分和正当的行为,所以就我们一方面说,我们并不要求召**议,而且在这些事上也并不希望从会议得到益处。但我们到处看见许多教区荒凉,真使人痛心,可是主教和副主教都不关心可怜人们的死活——但基督却为这些人死了——也不准他们听见祂如牧人一般向他们说话。这使我战栗,怕祂在一个时候要差遣一群天使来到德意志,把我们全都灭了,像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因为我们这样狂妄用会议来嘲弄祂。

    除这类必要的教会事务外,也有政治界无数的大事等待改进。在诸侯与城邦间彼此有不和;重利和贪婪如洪水泛滥,而成为合法的了;淫恣放荡,奇装艳服,荒宴赌博,邪风恶俗,和人民,仆役,工人商人的倔强,以及农人的勒索(这一切谁能数算呢?)都大大增多了,就是有十个会议和二十个国会,也不能予以矫正。若要在会议中商讨这类属灵和属世的反抗上帝的大事,那么他们就要很忙,而无暇顾及礼袍,大圆光头,宽肩带,主教或大主教的帽子或职杖,以及这类儿戏和荒唐了。我们若遵行了上帝对属灵和属世生活的命令,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改改革衣食,圆光头,和袈裟。但若我们要将骆驼吞下去,将蠓虫滤出来,忽视梁木,论断刺,我们也就真可满意会议所能做到的了。

    因此我只提出了少数信条,因为我们在教会,国家,和家庭中,另外上帝许多的命令,是我们永不能遵行的。若人们对上帝的这些主要命令不重视,也不遵行,那么会议制定许多教谕和条规,有什么用处和利益呢?好似祂对我们的戏法必得予以尊重,作为我们践踏祂神圣命令的一种报酬一般。但是我们的罪恶重压着我们,使上帝不施恩给我们因为我们不肯悔改,并且要保卫各种可憎之事。主耶稣基督阿,愿你自己召集一次会议,愿你荣耀的降临拯救你的仆人们!教皇和其党徒休了,他们毫不需要你。我们这些可怜的,贫穷的,和恳切向你呼求的人,愿你照着你所赐给我们的恩典,藉着那与你和圣父一同活着掌权永远可称颂的圣灵,帮助我们。阿们。

    第一部论尊荣的神至高的信条

    一、父,子,圣灵,是有同一神质和神性三位一体的上帝;祂创造了天地。

    二、父非受生;子为父所生;圣灵是由父和子出来。

    三、既非父,也非圣灵,而是子成了人。

    四、子成了人,乃是这样:祂不经人的合作,因着圣灵成孕,从圣童女马利亚所生。祂后来受难,死了,葬了,下到阴间,从死里复活,升天,坐在上帝的右边,将来必来审判活人死人等等,正如使徒信经,亚他那修信经,和小孩通用的基督徒要学所教训的。

    关于这些信条大家并无争辩,因为双方都承认它们。所以现在用不着多讨论它们。

    第二部论耶稣基督的职务或我们得救的信条

    第一和主要的信条就是:

    我们的神和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为我们称义复活了(罗4:25)。

    惟有祂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上帝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53:6)。

    世人都犯了罪,却蒙上帝施恩,因基督耶稣宝血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3,24)。

    既然我们必须如此相信,而且不能靠任何行为,律法,或功德称义,那么显然惟有这信才能使我们称义,因为圣保罗说:“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又说:“好使人知道祂是义的,又是称信基督的人为义的”(罗3:26)。

    就令天地和地凡不永存的东西都毁坏,我们在遵守这信条上,一点也不能让步。彼得说:“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经上又说:“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着医治”(赛53:5)。我们对抗教皇,魔鬼,和属世的言行,都根据于这信条。所以我们对必须坚信这教理,而不怀疑,否则一切都要失败,而教皇,魔鬼,和世界就要胜过了我们。

    第二信条:论弥撒

    教皇制度中的弥撒必然是最大最可怕的可憎之事,因它直接与这主要信条剧烈冲突,然而它在教皇他的偶像崇拜中,乃是最金玉其外的。他们认为弥撒的这种献祭或作为,即使是由一痞徒举行,也能使人在今生和炼狱中解脱罪恶,然其实这是只有上帝的羔羊才能做到的,正如以上所云。关于这信条没有可以让步的,因为第一信条对此不容许。

    若有讲理的教皇党徒,我们就可用温和友谊来这样说:第一,请问他们为什么要严格地保守弥撒。因为它不过是人的捏造,并没有为上帝所命令,而人的捏造是我们可以废掉的,因为基督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第二,它是不必要的事,舍弃它,是并无罪无危险的。

    第三,我们领受圣餐,有较好和更蒙福的办法(其实惟一蒙福的办法),就是依照基督设立圣餐的办法。既有更蒙福的另一办法,来领受圣餐,他们为什么要因捏造和不必须的事,把世人驱入祸患和悲哀中呢?

    我们对民众要公开宣讲,那作人呓语的弥撒,能以废弃而无罪,而不守弥撒的人也并不被定罪,他反倒能不用弥撒而用更好之法得救。我担保不仅在粗陋的平民中间,而且在所有虔诚,有理智,敬畏上帝的基督徒中间,弥撒就必自趋销沉了。当他们听说弥撒是一件危险的事,为人所捏造而非出于上帝的旨意和道时,它就必要更自趋销沉了。

    第四,就令弥撒本身也有多少益处,然而买卖弥撒既然在全世界产生了无数丑不堪言的弊害,那么只为阻止这种弊害,也应当废除弥撒。既然它是完全不必要的,无用的,有害的,并且我们靠一更必要的,有益的,靠得住的方法,而无需弥撒,就能得着一切,那么我们当怎样更加把它废除,以便永远防止这些可怕的弊害呢?

    第五,但因为弥撒无非是(正如教条和所有书本所宣称的)人的作为(甚至是恶棍的作为),藉此人企图是使自己和别人与上帝和好,赚得赦罪和恩典(最好的弥撒是为此而举行的,否则它的目的安在呢?)所以我们必须把它弃绝。因为它与主要信条直接冲突,这主主信条说,那除去我们罪孽的,并不是恶或善举行弥撒的庸工及其作为,而是上帝的儿子和羔羊。

    但如有人以敬歧为藉口,要给自己发圣餐,他就不诚实。因为他若要用诚实来领圣餐,最妥当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基督所设立的圣餐。但给自己发圣餐,乃是人的想法,不可靠的,不必须的,甚至是被禁止的。他不知道他所作的是什么,因为他违反上帝的道,服从人虚假的意见和捏造。所以一个人照着自己个人的虔诚,违反上帝的道,在教会公共的圣餐以外,又私下领圣餐,加以玩忽,乃是不对的(就令这事在别方面是对)。

    这一论弥撒的信条不免要占据会议的全部时间。因为他们纵使在其他信条上可能向我们让步,但他们在这信条上总不能让步。正如坎伯纠(Campegius)在奥斯堡说过,他与其让弥撒被废,宁让自己被撕裂;照样**上帝扶持,与其让举行弥撒的一个善或恶的庸工,被看为与我的救主基督耶稣同等,甚或更高,我也宁让自己被化为灰烬。因此我们是永远分离,彼此为敌。他们很知道,弥撒一衰败,教皇制度便荒凉。在他们容许这事发生以前,他们若能做得到,便要把我们都处死。

    此外,这条龙尾,既弥撒,又产生了各种偶像崇拜的毒种。

    第一是炼狱。他们用那为灵魂所举行的弥撒,晚祷,以及每周,每月和每年的葬礼祝典,又用共同周(按即米迦勒日——九月二十九日——后一周),万灵节(按即十一月二日),和灵魂浴,把他们的贸易带到炼狱去,以致弥撒差不多只是为死者,其实基督设立圣餐,只是为活人,所以炼狱和与之相连的仪式和商业,都应看为只是魔鬼的幽灵罢了。因为它与主要信条相冲突,这信条教训人,惟独基督而非人的行为,才能使灵魂得释放。且不提上帝,并没有吩咐我们对死者作什么。所以假如这不是错谬和偶像崇拜,也是可以安全地省略的。

    教皇党徒在这里援引奥古斯丁和若干教父的话,说他们论到了炼狱,以为我们不懂得他们如此说的动机安在。圣奥古斯丁并没有在著作中说有炼狱,他也没有圣经的见证使他必须如此主展,他不过把炼狱的有无付诸疑问,说他的母亲曾请他在圣台前或圣餐中纪念她。这一切都不过是人的虔敬,并不足以建立信条,因为这是上帝的特权。

    然而教皇党徒引用人的这种言论,以求使人相信他们为炼狱中的灵魂举行弥撒所产生的可怕,亵渎和可咒诅的贸易,等等。但他们永不能从奥古斯丁证明这些东西。当他们废除了那为炼狱中的灵魂举行弥撒的贸易——这是奥古斯丁从未梦想到的——然后我们要与他们讨论,是否当接受奥古斯丁那不根据圣经的说法,是否应在圣餐中纪念死者。因为根据圣教父的言行来建立信条,乃是不行的;否则就要把他们的饮食,衣服,住屋等,也都变成信条,正如已把遗物变成了信条一样。然而我们另有一条准则,那就是:惟有上帝的道才能建立信条,此外任何什么,甚至天使,都不能建立信条。第二,由是邪灵现形为死者的灵魂,作为多端,用不堪述说的谎言和欺诈来索取各种弥撒,晚祷,朝圣,和其他施舍。以往我们非接受这一切为信条,予以遵行不可;教皇也把这些东西和弥撒以及其他可憎的事,都一概批准了,在此我们也一点不能让步。

    第三,由是便与起了朝圣。在这里人们也追求各种弥撒,赎罪,和上帝的恩典,因为弥撒的观念操纵了一切。这种朝圣并不是出于上帝的话,并没有吩咐给我们,也并不是必要的,因为人们能由更好的方法得牧养,并且能省略这些朝圣而无罪无危险。那么他们为什么撇下教区,上帝的道,妻子,儿女等等,即他们受了吩咐必须照顾的,而去追随魔鬼的这些不必要,不安全,有害的私意崇拜呢?这无非是因魔鬼把教皇弄成疯狂,叫他称赞并成立这些办法,使人民一再反抗基督,依靠自己的行为,竟坏到极处,成了敬拜偶像的,再这,这乃是不必要,也未经吩咐的,倒是无意识的,可疑的,有害的。因此在这里我们也不能让步。我们要宣讲,以这种朝圣为不必要的,有害的;这样,朝圣就要自归消灭了。

    第四,是各种会社。它们由修道院,小礼拜堂,教区神甫将那替活人死人所举行的弥撒和善功派给并卖给。这不仅纯是人的玩具,违反上帝的道,绝对不必要,和未经吩咐的,而且是违反论救赎的主要信条的。所以这是无可容忍的。

    第五,圣徒遗物就令有些好处,但我们在其中找着许多关于犬马骨头的欺诈和蠢笨,甚至魔鬼对这种恶事也要嘲笑;它们老早就当被废除,况且它们并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它们既是未经吩咐的,也是未经劝告的,又是完全不必要的,无用的。但最坏的事乃是:他们认为这些遗物可以赦免人的罪,且把它们尊为善功和对上帝的服事,像弥撒一样。

    第六,这里我们要连带讨论那颁给活人死人的昂贵的赎罪票(只是为着金银),藉此亵渎的犹大,即教皇,把基督的功德,以及诸圣徒和全教会的额外功德出卖了。这些事是不可容忍的,不仅是没有上帝的话为根据,没有需要,没有命令,而且是违反那主要的信条。因为基督的功德不是用我们的功德和金钱可以获得的,而是不要金钱和功德,由因信而来的恩典所赐于的;并且不是藉教皇的权柄,而是藉传讲上帝的道向人提供出来的。

    论呼求圣徒

    呼求圣徒也是敌基督者所有的一种弊端。它与主要信条相冲突,而且败坏对基督的认识。关于它圣经中既无吩咐,又无劝告,也无例可援。就令它是一件可宝贵的事——其实是有害处的事——可是在基督里凡事都好过千倍。

    虽然天使在天上为我们代求(基督自己也如此行),在地上的圣徒也如行,在天上的圣徒或者也如此行,但是我们并不因此就应该呼求并崇拜天使和圣徒,用禁食,节期,弥撒来尊敬他们,用献立教堂,圣坛,神圣崇拜以及其他方法来事奉他们,把他们看为有需要时的帮助者,而以给予帮助的责任由他们分担,有如教皇党徒所行所教训的。因为这是偶像崇拜,而这种尊荣惟独属于上帝。你在基督徒和世上圣徒的地位,便能不仅是在一种需要上,而且是在各种需要上,都为我代求。但我并不因此就当崇拜你呼求你,用节期,禁食,奉献,弥撒来尊敬你,信靠你得蒙拯救。我能用别的方法来在基督里敬爱你,感谢你。若是把这种偶像崇拜的尊荣从天使和已死的圣徒撤去,那那剩下的尊荣就不会为害,而且会快快地被遗忘了,人们若不再盼望从圣徒获得身灵的利益和帮助,在坟墓中或天上的圣徒也就不至受到麻烦了。因为人们不会不要报酬或出于纯粹的爱心,来纪念或尊重或崇拜圣徒的。

    总之,弥撒本身,以及凡从它发出和与它相联系的事,我们都不能容忍,而必须弃绝,以求保守基督所设立的纯正圣餐,用信心去举行去领受。

    第三信条论小礼拜堂和修道院

    小礼拜堂和修道院,原是为教育博学的男人和贞洁的妇女而创立的,应当恢复原来的功用,以求训练教会的牧师,传道人,执事,和城市邦国的政府人员,并训练受过良好教育的**作家庭主妇和母亲,等等。

    若修道院不是为达到此目的,就不如把它们废弃,而不可把它们和其亵渎的,由人捏造的工作,看为优于基督徒的通常生活,和上帝所属命定的身分。因为这一切也是违反论耶稣基督救赎人的主要信条。加以它们(像人的其他捏造一样)并不是吩咐了的;它们乃是不必要的,无用的,更且使人徒然劳碌而有危险,所以先知称这样的事为“劳碌”。

    第四信条论教皇制度

    教皇照上帝的律法或上帝的话并不是全基督教的头,(因为这名只属于一位,即耶稣基督)。他只是罗马教会,和那些或由自愿或由人的办法(即由官长)而与他联系之基督徒的主教和牧师。他们并不是在他底下像在一位主底下一样,而是与他为弟兄和同僚,如古代教会会议和圣居普良的时代所表现的。

    可是今日没有一个主教,敢于像那时一样称教皇为兄弟;反倒不得不称他为最有恩慈的主,就令他们是帝王,也不得不如此。这是我们的良心既不愿,也不能,又不可承当的。凡愿意如此行的,由他单独去行罢。

    从此可见,凡教皇用这么一种虚假的,有害的,亵渎的,傲慢的权力所行的事,都不过是极恶的勾当(除属世统治所行的事在外,因为上帝在这种范围内屡次甚至藉着暴君和恶棍为人民造福),使圣基督教会全体都荒凉(尽其所能),并将那论耶稣基督救赎之工的首要信条破坏了。

    因为他的一切教谕和书籍都表明他吼叫如狮子(如天使在启示录十二章对他所形容的),说,基督徒除非服从他所愿所说所行的万事,就不能得救。这等于是说:“虽然你相信基督,在祂里面有得救所必须的一切,但除非你以我为你的神,服从我,其他一切都是徒然的,算不得什么。可是事实上,圣教会至少有五百多年没有教皇,甚至到现在希腊人和许多别的人民的教会从来没有在教皇之下。更且,如屡次已经说过的,教皇制度是人的虚构,是未经吩咐的,不必要的,无用的;因为圣基督教会没有这样的一个头便能好好存在,并且魔鬼若是没有兴起这样的一个头来,教会就必定要好些,纯洁些,兴旺些。再者教皇制度在教会中是有无用的。因为它并不执行任何基督徒的职分;所以教会的维持与存在必须不要有教皇。

    假设教皇在这一点上让步,不以自己根据神权或上帝的命令来居至上地位,而我们又必须有一个头,好叫大家都服从,以求保守基督徒的合一,以抵挡小派和异端,更且这样的一个头乃是由大家选择,罢免,正如君士坦思会议对教皇差不多所采取的措施,即把三个教皇罢免,而另外选举了一个;又假设罗马教皇愿意让步,接受这一点(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苛如此他便得让他整个的统治权利和教谕都被**,这件事,用简单的话说,是他决不能做的,)然而,这对基督教也并无辅助,因为比前必有更多的小教派兴起来。

    因为人们服从这头,既不是出于上帝的命令,而是由于自己的喜好,这头就易于在短时期内被人蔑视,而至终保不住一个肢体;这头也就不必永远限定在罗马或其他一地,而可在上帝使一人能以胜任此职位的任何地方和教会。那样就会产生多么复杂混乱的局面阿!

    所以为求治理并保守教会,最好是大家都生活惟一的头基督之下,而所有主教都在职位上一律平等(虽然他们在恩赐上不平等)在教理,信仰,圣礼,祈祷,和爱心受作之工等等上也都同心合意,正如圣耶柔米写道,亚历山大城的神甫共同治理教会,又正如使徒们和后来全基督教的所有主教也都如此行,直到教皇高抬自己,超过大家。

    这足以表明教皇便是敌基督者,把自己高抬于基督之上,与祂作对,因为他不让基督徒在他权力之外得救,其实这权力算不得什么,既没有由上帝所设立,也没有由上帝所命令。这是正如保罗所说:“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帖后2:4)。甚至基督徒的大敌土耳其人和鞑靼人也不如此行,倒让任何人相信上帝,只从基督徒接受贡物和顺服罢了。

    然而教皇却禁止这种信仰,说人若要得救,便必须服他但我们宁愿为上帝的名死,却不愿服从他。这一切无非都是从教皇要凭神权来自称为基督教或多或少的头而来。如是他必然要使自己与基督平等,超过基督,使自己称为教会的头,然后称为主,最后称为全世界的主和地上的上帝,直到他敢于给天上的使者发号施令。当我们把教皇的教训与圣经对照时,我们便发现教皇的教训,最好的部分乃是从帝国或异教的法律得来的,只论到属世的事务和规条,一如教谕集所表现的;更且,它只论到教堂的仪式,衣食,人物和无穷幼稚的和戏剧性的事,丝毫没有论到属基督,信仰和上帝诫命的事。

    末了,教皇无非是魔鬼本身,因为他违反上帝,推行他并于弥撒,炼狱,修道生活,善功,和崇拜所教各种的虚假(教皇制度便正是建立在这些虚假上面),而把凡不将这些可憎之事高抬于万事之上的基督徒定罪,杀戮,苦害。所以正如我们毫不能敬拜魔鬼为主为上帝,照样我们也不能容忍他的使徒,教皇或敌基督者,为头为主。因为撒谎,杀戮,将身灵永远毁灭,便是教皇统治的特征,像我在许多书中所说明的。

    他们将来在教程会议中,对这四信条够有得弃绝的。因为他们不能,也不愿意对这些信条中的一条丝毫让步。我们应当认定这一点,而且应当激励自己,盼望我们的主基督既攻击了祂的仇敌,就要用祂的灵和降临来追赶他,毁灭他。阿门。

    因为在教会会议中,我们不是站在皇帝和政治首长面前,如在奥斯堡一样(在那里皇帝颁布了一道很仁慈的敕令,使事件得到公允审问),我们乃是要站在教皇和魔鬼面前,他们不愿听什么,只要将我们定罪,杀戮,并强迫我们拜偶像。所以我们在此不应吻他的脚,也不应说:“你是我仁慈的主,”反要像天使对撒旦说:“撒旦哪,主责备你”(亚3:2)。

    第三部信条以下这些信条我们可以跟博学而讲理的人或在我们自己当中讨论。教皇和其政府不大注意它们。因为他们把良心不算什么一回事,倒把金钱,尊荣,权力算为一切。

    一、论罪恶。在此我们必须承认,如圣保罗所说的“罪是从亚当一人而来,因他的悖逆,众人就成为罪人”(罗5:12),为死和魔鬼所辖制。这乃是称为原罪。

    这罪的后果是十条诫命中所禁止的恶行,即如不信,假信,拜假神,不怕上帝,放纵,绝望,盲目,总而言之,就是不认识或不重视上帝;又如撒谎,发假誓,不祈祷,不呼求上帝,不重视上帝的话,违背父母,杀人,不贞,偷窃,欺骗等等。

    这种原罪是人性深沉的败坏,什么理智也不能了解它,而只能由圣经的启示(诗51:5;罗5:12以下;出33:3;创37以下)去认识它。因此凡经院学者论这信条所教训的,无非是错谬和盲目,他们说:

    自从亚当堕落以来,人的本来能力仍然完全保存了,没有败坏,并且正如哲学家所教训的,人生来就有正确理智和善良的意志。

    人有自由意志,可行善避恶,反之亦然。

    人靠自己不来的力量,能遵守上帝的一切诫命。

    人靠自己本来的力量,能爱上帝过于万物,又爱邻舍如同自己。

    人若尽自己所能的去行,上帝必将祂的恩典赐给他。

    人若想领圣餐,他并不需要立志去行善,只要他不蓄意去犯罪就够了;他的本性乃是如此全善的,而圣餐乃是如此有效的。

    圣经并未说,若要行善,就必须有圣灵和圣灵的恩典。

    这些和许多相似的教训,是由于他们对这罪和我们的救主基督无知而起,而且真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异教的道理。因为假如这种教训是对的,那么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因为在人里面就没有瑕疵或罪恶,需要祂代死;或是祂就只是为人的身体死了,而不是为人的灵魂死了,因为灵魂是完全健全的,而只有身体才受死的辖制。

    二、论律法。在此我们主张,律法是由上帝所颁布的,第一,用威吓和刑罚的恐怖,又用应许和恩典的赐与,来禁遏人犯罪。但这一切都失败了,因为罪在人心里产生了邪恶。有人部分人因仇视律法就变得更坏了,因为律法禁止他们行所喜好行的,而命令他们行所不喜好行的。所以他们若能避免刑罚,就较前更是干犯律法。这些人就是粗陋邪恶的人,一有机会就要作恶。

    其他的人是盲目矜骄的,妄自以为他们靠自己的力量能够遵守律法,正如以上论经院学者所说的;由此就产生了假冒为善的和假圣徒。

    但律法的主要功用或力量,乃在乎揭露原罪及其果子,并使人知道他的本性堕落何等深沉,因为律法必然告诉人,他没有上帝,也不重视上帝,倒是敬拜别神,而这件事乃是他以前没有律法时所不能相信的。如是他便害怕起来,被降为卑,失望,烦然求助,但看不见有出路;他开始与上为敌,发怨言等等。这是保罗所说:“律法是惹动忿怒的”(罗4:15),又说:“律法叫过犯显多”(罗5:20)。

    三、论悔改。律法的这种功用由新约保存下来,即如保罗说:“原来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人的一切不虔不义上”(罗1:18),又说:“普世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在祂面前没有一个是义的”(罗3:19)。基督也说:“圣灵要责备世人的罪”(约16:8)。

    这就是上帝的霹雳,把显然的罪人和假圣人都**在一堆,不称任何人为义,倒把他们都赶入恐怖和绝望中去。这就是那大锤,如耶利米所说的:“我的话岂不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锤么?”(耶23:29)。这并不是自动的痛悔或是制造出来的悔改,乃是被动的痛悔,真心的伤痛,受苦,和死的感觉。

    这就是所谓开始真悔改。人在此要听见有话说:不拘你是是显然的罪人也好,或自以为是圣人也好,你算不得什么。不拘你是多么伟大,聪明,大能,圣洁,你的本身和行为都必须改变。在此没有人是善的。

    但新约在这功用以上,又立刻藉着福音加上使人得安慰的恩典的应许。这福音是人必须相信的,

    因基督说:“当悔改,信福音”(可1:15),那就是说:“人的本身和行为都要改变,相信我的应许。”在祂以前的约翰是称为传悔改使罪得赦的,那就是,约翰要控告众人,指证他们是罪人,好叫他们知道他们在上帝面前如何,又承认自己是灭亡的人,这样可以准备好,来迎接主,接受恩典,从祂指望赦免并接受赦免。所以基督自己也说:“人要在万民中奉我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路24:47)。

    但若只有律法,而没有福音加上,那么就只有死和地狱,而人也只有像扫罗和犹大一样绝望,如圣保罗说:“律法藉着罪叫人死”(罗7:10)。在另一方面,福音使人得安慰和赦免,不仅是藉着一个方法,也是藉着道和圣礼,及相类的事,正如我们以后所要听到的,好使“主的救恩显为丰盛”(诗130:7),足以抵挡罪恶的可怕奴役。

    然而我们必须把诡辨派的假悔改与真悔改相对照,以便对二者更加了解。

    论教皇党徒的假悔改

    他们论悔改所教训的,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他们不认识什么是真罪恶。照上面所表现的,他们对原罪没有正确的认识,却说人的本来能力依然完整,没有败坏;理智既能正确地施教,而意志也能确地去遵照着行;一个人只要照他的自由意志尽心力而为之,上帝就一定赐他恩典。

    由是他们就只补赎本罪,即如恶念(因为他们不以邪而的情感,淫欲,和不正当的倾向为罪),恶言,恶行,就是自由意志容易免除的罪恶。

    他们把这种悔改分为三部,即痛悔,认罪,补罪,又加上下面的安慰和应许说:人若真悔改,认罪,补罪,他就该赚得赦免了,在上帝面前给罪恶付了代价。这样,他们教训人在悔改中信靠自己的行为,由是便有了在讲道台上向大众宣告赦免时所说的话:“上帝阿!求你延长我的生命,直到我弥补了我的罪,纠正了我的生活。”

    这里既不丝毫提基督,也不提起信仰;人只希望靠自己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胜过罪,涂抹罪。我们是怀抱这种意向做了神甫和修道士,以求自己可以抵挡罪。

    他们关于痛悔的作法乃是这样:既然没有人能记得他一切的罪(尤其一整年所犯的罪),他们便为他开一条出路,就是假如后来他想起了一种未提出的罪,就要把它忏悔出来。同时他们把那人交托于上帝的恩典中。

    再者,既然没有人能知道在上帝面前痛悔应当有多么大,才算为足够了,他们便给了这安慰说:凡不能有真痛悔的,至少应当有“下等痛悔”这种痛悔我可以称为半痛悔或痛悔的起头;因为他们自己既不了解这些辞语,现在也仍不了解,正如我不了解一样。一个人若向神甫认了罪,他们便把这种下等痛悔算为痛悔了。

    若有人说,他不能有痛悔,也不能为罪哀哭(即如与人私通,蓄意报仇等等罪恶),他们就问他是否愿意有痛悔。他若回答说,是,(因为除了魔鬼以外,谁在这里会说否呢?)他们便以此为痛悔,便因他的这善功而赦免他的罪,他们在这里援用圣伯尔拿的榜样。

    这里我们看到,盲目的理智对属上帝的事是怎样在暗中摸索,并怎样照着自己的想像,靠自己的工作去寻找安慰,而不能想式基督和信仰。但若把这种痛悔置于光线下,就看出它是人的幻想,出于人自己的能力,既没有信仰,又没有对基督的认识。在这种痛悔中,可怜的罪人一回味他的淫欲和报仇的心,有时并不哀哭,而反倒发笑了,只有那些真被律法击中或被魔鬼磨折而伤心的人才是例外。其他的人所有的这种痛悔,都不过是假冒为善,并不抑制犯罪的欲念,因为他们的痛悔是由于受了强迫,假如他们能有自由,他们就宁愿继续犯罪。

    他们关于认罪的程序乃是这样:每人都要数述他一切的罪(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这对他的良心是一种大打击。对他已遗忘的罪,神甫宣告赦免,但保留一个条件,那就是,他若想起来了,就必须认那罪。这样一来,他就永不能知道,他是不是完全正确地认了他的罪,或认罪是不是有一个止境。他们叫他依靠自己的行为,安慰他说:一个人越发完全认罪,又越发在神甫面前自卑自贬,便要越快越有效地补了罪,因为这种谦卑在上帝面前定必赚得恩典。

    这里他们既未提到信仰和基督,又未向人宣告赦罪的功效,而那人的安慰只是根据他对罪恶的数述和自贬。这种认罪所产生的磨折,恶事,和偶像崇拜,真是罄竹难书。

    至于他们的补助罪,乃是最使人困惑的部分。因为没有人对一项罪,且不说对众罪,能够知道他当补偿多少。他们便在这里设计了一种容易实行的“小补罪法”即如五次诵主祷文,禁食一天等等,其余未补的罪便留到炼狱里去。

    但在这里也只有痛苦和悲哀。有些人想,他们永不能从炼狱出来,因为按照老的教条,一项大罪就需要补罪七年。然而他们却叫人信靠补罪之工,认为人若能够圆满地补罪,就可以完全信靠补罪,

    既用不着信仰,也用不着基督。但要有这种信靠,乃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一个人虽然行补赎一百年,还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行完了补赎。那就是说,他虽永远行补赎,却永没有悔改。

    如是罗马教皇就来援助可怜的教会,发明了赎罪票,一下子便可废除了七年,或一百年的补罪,把权柄分给红衣主教和主教,使一人能够颁一百年的宽赦,使另一人能够颁一百日的宽赦。但教皇为自己保留废除全部补罪之权。这种办法既然开始生财,而教谕的贸易既然有利可图,教皇便创立了禧年,定规要在罗马庆祝。他把这称呼为赦免人的一切刑罚和罪愆。如是人民都争先恐后,因为人人都要卸下这痛苦难担的担子。这就等于是掘发了地里的宝藏。教皇立刻更进一步,把禧年一个一个增多。但他吞钱越多,他的口就越大。

    所以后来他便藉他的钦使把禧年颁给各国,直到所有教堂和房屋都满了禧年。末了,他也侵入死人当中的炼狱,首先是藉着为死者的灵魂设立弥撒和节日前夕礼拜,后来是藉着赎罪票和禧年,至终灵魂变得这么便宜,他为获得一文钱,便释放一个灵魂。

    但这也是无济于事。因为教皇虽然教训人依靠这些赎罪票,可是他又使这事成为不可靠。因为他在教谕中宣告说:“谁要享受赎罪票或禧年的益处,谁就必须痛悔,认了罪,付了钱。但我们在上面已经听说,他们的这种痛悔和认罪是不可靠的。又是假冒为善的。更且也没有人知道,那个灵魂是在炼狱里,若有些是在其中,也没有人知道,谁个适当地悔改了,认罪了。这样教皇便取去了金钱,同时用他的权威和赎罪票来安慰人,然后再引他们去靠那靠不住的行为。

    虽然有人自信自己在思想,言语,行为上没有这种本罪,如同为我和像我这样的人,在修道院和小礼拜堂中愿意做修道士和神甫,用禁食,儆醒,祈祷,举行弥撒,穿粗衣,和睡硬床等来抵挡邪念,诚恳努力求圣洁,但是与生俱来遗传的恶,还是在睡眠中行它所常行的(正如圣奥古斯丁和耶柔米及其他人所承认的)。然而人人却还互相推尊,以致有些人被看为是圣洁,没有罪恶,满有善功的,甚至除使自己上天堂外,还有额外功德传授并卖给别人。这是实在的情形,有印,信,和事实为证。

    这些人就是不需要悔改的。因为他们既未曾沉湎于邪念,他们要悔改什么呢?他们既守口如瓶,他们可认什么罪呢?他们既是这么无错行,甚至能将额外的义卖给其他可怜的罪人,他们有什么需要来补罪呢?这种圣徒当基督在世的时候就是法利赛人和文士一班人。

    这里就来了火一般的天使圣约翰,即传真悔改的使者,发雷声把卖善功和买善功的人一同**,说:“你们应当悔改!”(太3:2)。如是前一班人幻想道:我们已经悔改了哪!后一班人说:“我们无需悔改。”约翰说:你们双方都要悔改,因为你们都是假忏悔者;所以你们双方都需要罪得赦免,因为你们连什么真是罪都不知道,且不提你们有悔改和避免罪的本分。因为你们没有一个是善的;你们充满了不信,愚蠢,和对上帝和上帝旨意的无知。祂现在临格,“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必须领受而且恩上加恩”(约1:6),并且除非靠祂,没有人能在上帝面前称义。所以辟若愿意悔改,就要真悔改;你的补赎不会成就什么。你们这些不需要悔改的假冒为善的人阿,你们这些毒蛇的种类阿,谁担保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太3:7;路3:7)。

    保罗也是同样传讲,说:“没有义人,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罗3:10-12)。又说:“上帝如今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他说:“各处的人,”,所以只要是人,就无例外。这种悔改教训我们认识罪,即认识我们都沦沉了,从头到脚无一善处,所以必须完全更新。

    这种悔改并不是零零碎碎的,靠不住的,像那为各别的罪所行的补赎一样。因为它不辩论什么是罪,或什么不是罪,乃将一切总拢起来,说:我们里面所有的无非是罪。花费很长的时间来查考和区分罪,那有什么用处呢?因此这种痛悔也并不是无恒的。因为我们不能想出什么善来补偿罪,而只能弃绝我们自己和自己的思想言行。

    同样认罪也不可能是虚假的,无恒的,或零碎的。因为凡承认自己里面所有的都是罪的,就将所有的罪都包括了,而不将任何罪除外或遗忘。补罪也不是靠不住的,因为它并不是在于我们靠不住和有罪的行为,而是在于上帝的无辜羔羊那除去世人罪孽者的受苦和宝血。

    这种悔改先有约翰传讲,后有基督在福音中传讲,我们也传讲。我们藉着传讲这种悔改,将教皇和那建立在我们自己善功上面的一切尽都抛弃。因为所谓善功或律法,都是建立在腐朽空虚的基础上。其实人并无善工,而只有恶行,没有一个人守律法(如基督在约7:19所说),大家都干犯了律法。

    所以凡在这基础上所建立的,都不过是虚假和伪善,就是最圣洁最美丽的部分也是如此。

    基督徒继续这样悔改,要一直到死,因为他一生当与存留在肉体中的罪交战,正如保罗作见证说:“我与肢体中的律交战”云云(罗7:14-25),而这并不是靠他自己的能力,而是靠那随赦罪而赐下的圣灵。这恩赐天天除净尚存留的罪,使人真成为圣洁。

    教皇,神学家,法家,和其他的人都对此毫无所知,这是从天上赐下的教训,由福音启示出来,必然被假冒为善者称为异端。

    在另一方面,有些小教派要与起来,而且恐怕已经普遍了,在农民判乱的时候,我也看见了他们。他们主张说你若曾经接纳圣灵蒙了赦罪,或做了基督徒,后来虽然犯了罪,却还是留在信仰中,而且那罪也不至伤害你,所以他们喊叫说:“你只管随意行,你若相信,一切都无关系,信仰涂抹你一切的罪,”云云。他们又说,人若在接受了信仰和圣灵之后犯罪,他就从来未曾真有过圣灵和信仰。我见过听过许多这样的疯子,我怕魔鬼还附在他们一些人身上。

    因此我们必须知道并且教训人,圣人也还有原罪,必须天天悔改并只抵挡原罪,他们若陷在明显的罪中,即如大卫陷在**,谋杀,和亵渎的罪中,那么信仰和圣灵就离弃他们。因为圣灵不准罪掌权,占上风,以致达到成熟的地步,倒是抑制和压服罪,使它不至猖獗起来。假如罪为所欲为,那就足以证明不再有圣灵和信仰了。因为圣约翰说:“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犯罪”(约壹3:9)。但这位约翰也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

    四、论福音。现在我们要回转来论福音。这福音在我们与罪作战上藉着各种方法,给与我们劝勉和帮助,因为上帝的恩典是特别丰富的。第一是藉着所传的道,将赦罪的应许传给普世的人听,这就是福音的特殊任务。第二是藉着洗礼。第三是藉着圣餐。第四是藉着钥匙权,并藉着弟兄们的交谈和安慰,正如经上说:“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云云(太18:20)。

    五、论洗礼无非是上帝的话临在水中,是由祂设立的,或如保罗所说:“在道里的洗,”也如奥古斯丁所说:“道临于水中,就成了圣礼。”因此我们不赞同阿奎那派和多米尼姑古派修道士,将上帝设立洗礼的话遗忘,说上帝赋给了水一种足以洗去罪的灵力,我们也不赞同苏格徒派和法兰西斯派修道士,他们教训人说,洗礼是靠着上帝的旨意,才能将罪洗净,而这种洗净仅是藉着上帝的旨意发生的,而不是藉着道或水。

    关于婴孩洗礼一问题,我们主张婴孩应当受洗。因为他们对基督所应许的救赎也有分,教会应当给他们施洗。

    六、论圣餐。我们主张圣餐中的饼酒,是基督的真体血,不仅是由虔敬的基督徒领受,也是由邪恶的基督徒领受。

    再者并不是只将饼而不将酒发给平信徒,我们不需要那种高超的技巧来教训我们说,发给饼,便等于也发给了酒,有如诡辩家和君士坦思会议所教训的,因为若给了饼,便真等于也给了酒,但是只给饼,并不是基督所设立的全部圣餐。我们奉上帝的名尤其严咎并咒骂那些不仅省略饼酒,而且专横地禁止,弃绝,并亵渎整个圣餐为异端的人,他们这样行,就是高抬自己,反对基督我们的主和上帝。至于化质说,我们丝毫不注意诡辩派的机巧,说什么饼酒失掉了本质,只留下饼的外形和颜色,而不是真饼了。因为说饼仍是饼,乃是完全符合圣经的说法,因圣保罗说:“我们所擘开的饼”(林前10:16);又说:“人应当如此吃那饼”(林前11:28)。

    七、论钥匙。钥匙是一种职权,由基督赐给教会,以捆绑或释放罪,不仅是熟知的大罪,而且是隐微只有上帝知道的罪,如经上记着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诗19:13)。保罗叹息说:“我肉体顺服罪的律了”(罗7:25)。因为判断罪是什么。有多大,有几许,权柄并不属于我们,而只属于上帝,如经上写道:“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保罗也说:“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林前4:4)。

    八、论认罪。既然宣赦或论钥匙权也是基督在福音中所设立,作为抵抗罪恶和有亏的良心的一种援助和安慰,那么认罪或宣赦在教会中就决不应废掉,尤其是为着畏怯的良心和未受训练的青年,不应废掉,好使他们可以有基督教教理的训练。

    但数述罪,个人应有自由决定,什么他愿意数述或不数述。因为我们肉体还活着的时候,若说:“我是可怜的人,充满了罪恶,”就并没有撒谎。保罗说:“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罗7:23)。

    对个人宣赦既然是从钥匙职权发出来的,便不应受到蔑视,反应如基督教会的其他职一样,大受重视。

    论到圣经中的道,我们必须坚持,除了藉着圣经中的道以外,上帝就不将祂的灵或恩赐给任何人,好使我们可以抵抗狂热份子,这些狂热份子夸口说,他们是在这道以外和听见这道以前,便受了圣灵,如是他们就论断圣经,任意谬讲这道,如闵次尔所行的,和现在许多人还在行的。这些人要做圣灵和字句当中的伶俐审判者,却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因为教皇制度也不过是狂热,教皇凭此夸口说,所有权利都存在他心内,凡他对他教会所命的,都是灵,都是对的,虽然违反圣经和说出来的道,也仍是如此。

    这无非是那老魔鬼和古蛇,他也使亚当和夏娃变成了狂热家,引诱他们离弃上帝的话,而趋于灵化和自欺,然而他是用了别的话来达到这目的。正如今日的狂热家弃绝那说出来了的话,自己却并不静默,反用他们的空谈和写作来充塞世界,好像圣灵不能藉着使徒的著作和说出来了的话而临到,而必须藉着他们的写作和话才能临到一样。既然他们夸口说,圣灵临到了他们,并不是藉着讲经,那么他们为什么不也省略自己的讲道和写作,让圣灵直接临到别人的心理呢?但关于这些事现在无暇从长辩论,我们在别处已经详加讨论了。

    因为甚至那些在受洗以前或在受洗时相信的人,也是藉着预先听道才相信的,例如达到理智之年的成人,必是先听见:“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虽然他们首先不信,到十年之后才接受圣灵和洗礼,也仍是如此。哥尼流(徒10:1以下)很早以前就在犹太人中听见弥赛亚要来,因此他在上帝面前是个义人,他的祷告和周济也因这种信仰而蒙上帝悦纳(路加称他为虔诚和敬畏上帝的)。若预先没有讲道和听道,他就不能相信,不能成为义人。但圣彼得必须对他指明,弥赛亚(就是他很早就相信要来的那一位)现在已经来了,免得他的心思在刚硬不信的犹太人中受了捆绑,以为弥赛亚还没有来,倒要知道,他现在必须靠已经来了的弥赛亚得救,不可同犹太人拒绝祂,或逼迫祂。

    总而言之,狂热从起初直到世界的末了,种在亚当和他的子孙里面,是由那古龙注入他们里面的,是所有异端,尤其是教皇制度和穆罕默德之异端的源头,生命,和力量。所以我们应当常常坚持,上帝只愿意藉着说出来了的道和圣礼来对待我们。凡在道和圣礼以外被赞美为圣灵的,便是魔鬼本身。因为上帝向摩西显现,也是藉着被火烧着的荆棘和说出来的道;没有一个先知,以利亚或以利沙,是在说出来的道以外领受了圣灵的。施洗约翰也不是先有加百列的话而成孕的,也不是没有马利亚的声音而在他母腹中跳动的。圣彼得也说:“豫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属上帝的圣人被圣灵感动说出来的”(彼后1:21)。然而,他们没有上帝的道,便不是圣洁的,他们若不圣洁,圣灵就更不会感动他们说话;彼得说,他们是圣洁的,因为圣灵藉他们说了话。

    九、论革除。教皇所谓“大革除”,我们认为只属于政府的处罚,与教会的牧师无关。但“小革除”,那就是真属于基督教的革除,乃是不准明显顽硬的罪人领受圣餐,参加教会的团契,直到他们改过迁善。牧师不应将教会的革除处罚,与政府的处罚混杂了。

    十、论授职和选召。假如主教要做真主教,尽忠于教会和福音,那么我们为着爱心和合一起见,但不是为着必要起见,可以容许他们按立我们和我们的传道人,然而所有一切的喜剧,与反基督教的**和炫耀,都必须省略。然而他们却既不是,也不愿做真主教,而是世俗化的主。他们既不传道,不施教,不施洗,不发圣餐,也不履行教会任何的职务,而且将凡已蒙召去履行这些职务的人加以逼迫和定罪。既然如此,教会就不当因他的缘故而老没有牧师。

    所以按照教会和教父的古例所教训我们的,我们自己应当按立合适的人来任职,这是纵然按照他们的规法,他们也无权禁止或阻挡我们的。因为他们的规法说:即使是由异端分子按立的人,也必算为受了按立的,正如圣耶柔米论亚历山太城的教会写道,该教会原先没有主教,而由神甫和传道人共同管理。

    十一、论神甫的婚姻。禁止神甫结婚,强迫神甫永守童身,乃是他们并没有权柄作的事。他们行动像反基督的,专横的,和暴厉之徒,产生了各种可怕和可憎无数不贞之罪,在其中他们还在流连忘返。正如我们或他们没有权力把女人变为男人,或把男人变为女人,或废除性别,照样他们也无权力将上帝所造的男女分开,或禁止他们彼此诚实地结婚同居。所以我们既不愿赞同,也不愿容忍他们可憎的独身生活,倒愿照上帝所设立的让人婚嫁自由;我们既不愿取消,也不愿阻碍上帝之工,因为圣保罗说:禁止婚嫁,是“鬼魔的道理”(提前4:1以下)。

    十二、论教会。我们不让他们自视为教会,其实他们并不是教会;我们也不听从他们冒教会之名所命令所禁止之事。感谢上帝,今日一个七岁的小孩也知道教会是什么,即是听从牧人声音的信徒和小羊。因为小孩念诵信经说:“我信一圣基督教会。”所谓“圣”并不在乎圆光头,长礼袍,和他们在圣经以外所设计的其他的仪式,而在乎上帝的话和真信仰。

    十三、论怎样在上帝面前称义并论善功。向来我论这一项所教训的,我不知道怎能丝毫加以变更,那就是如圣彼得所说的,我们是靠信仰取得了一颗清洁的新心,上帝因我们中保基督的缘故要把我们算是完全义的,圣洁的。虽然罪在肉体罪还没有完全除掉或死灭,但是上帝不再刑罚它,或记念它。

    这种信仰,更新,和赦罪便有善行跟着来了。在善行中所有仍是有罪和不完全的,也都因基督的缘故,不再算为罪和瑕疵;反倒整个的人,他的本身和行为,都因基督所白赐的恩典和慈悲而被算为并成为义的,圣洁的。所以若在恩典和慈悲以外来看行为和功德,我们就没有可夸的,但经上记着说:“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林前1:31),那就是说,人既有了一位恩慈的上帝,凡事就都好了。我们进一步说,假如没有善行跟着来,信仰就是虚而不实的。

    十四、论修道誓愿。修道誓愿既直接违反首要信条,就当完全废止。因为基督所说:“我是基督”云云(太24:5,23以下),就是指着它们说的。因为凡发愿做修道士的,都相信自己是度着比平常基督徒更圣洁的生活,希望靠自己的行为,不仅为自己,也为别人,取得天堂。这就是拒绝基督。他们跟阿奎那夸口说,一个修道誓愿是等于洗礼。这就是亵渎。

    十五、论人的遗传。教皇党徒声称说,人的遗传能赦免人的罪,使人得救。这是反基督的,可咒的说法,因为基督说“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这又是“那离弃真道的”(多1:14)再者,他们说,人若破坏这些条规,就是犯了大罪。这也是错误的。

    这些信条就是我必要坚守的,并且如果合上帝的旨意,我要坚守至死;我不会丝毫改变或舍弃它们。若有人愿意舍弃什么,让他去冒良心的危险。

    末了,还剩下教皇关于愚蠢和幼稚的信条所有满袋的欺诈,即如献堂,为钟和坛施洗,并邀请那捐献的莅临作保证人。这种洗礼对圣洗是一种侮辱和嘲弄,所以不当予以容忍。再者,祝圣蜡灯心,棕树枝,糕饼,燕麦,香料等等,实在不能称为祝圣,而只是嘲弄和作伪。这种欺诈是不可胜数的,

    让他们用为对他们的神和他们自己的崇拜,直到他们对此厌倦了。但我们决不要与这种欺诈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