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救贖的實施 第九章 與基督聯合
    前文研究及此,都是關乎救贖的實施。聰明的讀者或會發問︰為何直到如今仍未論及「與基督聯合」。明顯地,「與基督聯合」對救贖的實施是重要的一面;若忽略討論它,就不但會導致對救贖的實施的解釋缺而不全,且我們對基督徒生活的看法也會起重大偏差。沒有一件事比與基督聯合和相交更重大或基本了。

    然而,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說明為何不把「與基督聯合」的主題與別的、前文所論及的主題合並。原因是「與基督聯合」在其本身是一個非常廣大而概括的主題。這不單是救贖的實施的一個步驟;從聖經的教訓及其廣義的解釋來看,這是救贖的實施的每一步驟的基礎。「與基督聯合」確是整個救恩教義的中心真理,不單在救恩的實施上如此,在基督一次作成的救贖大工上更是如此。誠然,整個救贖的過程始自「與基督聯合」的一個階段,而救贖是要實現「與基督聯合」的其他階段,有關這一點,若記得新約聖經慣用的一句短語︰「在基督里」(inChrist),就會顯而易見了。「與基督聯合」的意義正是「在基督里」的意義。明顯地,按聖經而言,「在基督里」一詞的應用是遠超出救贖的實施的範圍。「與基督聯合」的某局面是專應用于救贖的實施,這是真的。此點需特稍後分解。但我們若不首先解明「與基督聯合」的廣義,就不能不恰當地解釋它。如果不比較「與基督聯合」的廣義解釋,就不可能認識這在救贖的實施里的意義。

    若綜覽有關「與基督聯合」的聖經教訓,就可明了「與基督聯合」的寬度。在查考之時,我們會看到這是何等深地往後定基和向前探展的。

    在父神永恆的揀選(eternalelection)里,救恩本身的根源是「在基督里」。保羅說︰「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里,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弗1︰3、4)父神在永恆中已作揀選;他是在基督里作揀選。人不能明白揀選的詳情細節,但有一事實是夠明顯的,就是在基督以外,父神在永恆中再沒有作揀選。言之意謂︰若不是與基督聯合,那將要得救者在神預定之愛的終極計劃中是不會有分的——他們是在基督里被揀選的。若從聖經追索救恩的根源,那就是「與基督聯合」。這不是一件附添之物,乃是從起初就有的。

    再者,當基督舍命作救人的贖價時,神的子民是在基督里,他們因基督的血被救贖,因這緣故,救恩是為他們設的。他們是在基督的死、復活和高升上與他聯合(羅6︰2-11;弗2︰4-6;西3;3、4)。保羅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弗1︰7)所以,我們斷不能分開基督一次為萬人作成的救贖大工和「基督與子民的聯合」,這聯合是在創立世界以前自父神的揀選已成就的。換言之,我們斷不可分開救贖和神隱秘的安排,這安排是出自神的慈愛、智慧和恩典︰當基督在受咒詛的木頭上死和從死里復活時,使基督與其子民聯合,又使子民與基督聯合。以上是用另一種方式說明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

    神的子民是在基督里被造成新人。「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里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弗2:10)在這里,保羅強調一個重大的真理,就是人得救,不是靠行為,乃是靠恩典。救恩的起源是神的恩典。有一事實證明了這解釋,就是人得救是藉著基督里的新創造。有一事我們不應引以為怪,人實際地擁有救恩的起點應是「與基督聯合」。上文已申述其原因︰按著父神永恆的揀選,救恩的超始是在基督里;並且,在基督里,救恩藉著耶穌買贖的血一次得以完成。當神的子民實際地成為救贖的領受者時,我們不能以為這如此「與基督聯合便中止了——他們是仍在基督里被造成為新人。

    不但新生命的開始是在基督里,新生命的持續也需要與基督保持同樣的關系。基督徒的生活和行為是在基督蒙引導(羅6︰4;林前1︰4、5,比較︰林前6︰15-17)。信徒過的新生命是有分于耶穌復活的生命;他們在他里面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

    信徒也是在基督里死的。他們是在基督里、或說藉著(through)基督而睡了;並且是在基督里死了(帖前4︰14、16)。就是死也不能分開這「與基督聯合」,還有比這事實更淺白地說明「與基督聯合」是沒有斷絕的嗎?當然,死是真實的,死就是靈魂和身體的分開,但是死了的人分解的成分在基督里仍是聯合的。「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詩116:15)

    最後,神的子民將來要在基督里復活和得榮耀。當號筒末次吹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時,他們將在基督里復活(林前15:22)。他們要與基督一同得榮耀(羅8:17)。

    因此,「與基督聯合」的源頭是父神在創世以前的揀選,「與基督聯合」的果效是神眾兒子的得榮耀。神子民的遠景(perspective)不是狹窄的,乃是寬大而長遠的;不是只局限于窨和時間之內,乃是在永恆中擴展。這遠景的軌道有二個焦點,一是父神在永恆計劃中揀選的愛,二是子民在基督的榮耀彰顯時與他一同得榮耀。前者沒有起點,後者沒有終點。我們在基督再來時與他同得榮耀只是一個結束的起點,這包括不止息的永世。「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前4:17)這一個遠景是有過去和未來的。但二者均不受現世的歷史的限制。現世的歷史是我們認識的,並且,因為現世的歷史是在這個遠景之內,這可以有意義和盼望。是什麼支配過去、現在和將來,使之在信心的生活和榮耀的盼望中是一貫的?為何信徒可以如此快樂地思想神命定的計劃?何以信徒能在今世的困惑和患難中保持忍耐?為何他對未來能有確實的自信,又有因盼望神的榮耀而歡樂?原因就是他對過去、現在、將來的思想不能脫離「與基督聯合」。他如今是在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大能力上與基督聯合;這事向他證實了他在創世以前在基督里蒙揀選的真實性——神在基督里賜給他天上所有屬靈的福氣,正如他是在創世以前,在基督里蒙揀選一樣(比較︰弗1︰3、4)。他又有一個永遠產業的印證,因為他是在基督里,被應許的聖靈所印證;這聖靈是他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被買贖的民得蒙救贖(比較︰弗1︰13、14)。在「與基督聯合」以外,我們只能在驚慌和沒有基督的恐懼中去看過去、現在或將來。因著「與基督聯合」,整個時間與永恆的局面都改變了,並且,神的子民可有說不出來的喜樂和充滿榮耀。

    「與基督聯合」是一個含義極之廣闊的主題︰這包括救恩廣大的範圍,始自救恩至終的源頭,即神永恆的揀選,終于救恩最後的完成,即蒙揀選者的得榮耀。這不單是救贖實施的一個階段,卻是救贖的每一方面的基礎,即包括其成就和實施的基礎。「與基督聯合」使一切集歸于一,又確保但凡蒙基督救贖的人,他都有效地實施每一步驟的救贖和分授同樣的恩典。

    「與基督聯合」是救贖的實施的重要部分。惟有救贖之工有效地實施後,我們才能實際地有分于基督。保羅寫信給以弗所的信徒,提醒他們一事,就是他們是在創世以前在基督里蒙揀選的;然而,他也提醒另一事,就是他們從前有一段時期是「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2;12);他們「本是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2:3)。他們雖在永世前在基督里已蒙揀選,但仍無分于基督,直至他們有效地被召;能與神的兒子一同得分之時(林前1;9)。因此,人是藉著父神有效的呼召才有分于基督,進而享受救贖的恩福。惟有那時,人才親嘗有分于基督。

    神的呼召帶來「與基督聯合」,究竟這聯合是什麼性質的?為他答復這問題,有幾件事需要說明︰

    (一)「與基督聯合」是屬靈的

    「屬靈的」(spiritual)一詞是意思被歪曲之多,新約聖經的辭果少有如此。這詞通常指某些模糊的情感作用稍強的狀態。在新約里,「屬靈的」是指從聖靈來的。屬靈的人就是有聖靈內住和受聖靈支配的人;屬靈的心理狀態就是從聖靈而生和受聖靈管制的心理狀態。因此,若說「與基督聯合」是屬靈的,其首要的意義是這聯合的連系是聖靈本身。「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林前12︰13,比較︰林前6︰17、19;羅8︰9-11;約壹3︰24,4︰13)在救恩恩典的運作上,基督和聖靈是互相依賴而不可分的。我們需要革新慣常的看法,才能領略這一點。聖靈就是基督的靈;靈(theSpirit)就是主的靈(theSpiritoftheLord),基督就是靈的主(theLordoftheSpirit)(比較︰羅8︰9;林後3︰18;彼前1︰11)。若基督的靈住在我們里面,那末基督也住在我們里面;基督藉著靈住在我們里面。「與基督聯合」是一件莫大的奧秘!聖靈就是這聯合的連系,這事並不減低這奧秘,反而為奧秘帶出豐富的亮光。這防範兩方面的錯誤;一是對奧秘存感覺上的看法,二是單純的情感作用的解釋。

    上述解釋帶進第二個要點︰即「與基督聯合」所以是屬靈的,是因為現今考查的正是一個屬靈的關系。這聯合不是神的位格的聯合——三個位格合于一神;不是構成基督位格的聯合——兩種性質存在于一位格;也不是構成人的聯合——身體和靈魂組合成一個人。這不是單單感覺(feeling)、愛慕(affection)、悟性(understanding)、頭腦(mind)、內心(heart)意志(will)和目的(purpose)的聯合。在此有一個聯合,是人不能個別下定義的。但這卻是一個性質非常屬靈的聯合,與聖靈的性情和工作成為一致。這使基督住在其子民當中,又子民住在基督里面。這是一件真實地超出人的分析能力的事。

    (二)「與基督聯合」是奧秘不可思議的

    引用「奧秘的」(Mystical)去形容「與基督聯合」,我們宜先查考聖經有關「奧秘」(mystery)一詞的意義。我們易于把這字解作一些全然難于理解和無法明了之物,但這卻不是聖經的意思。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6︰25、26節為這詞的解釋定下要點。他說︰「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經文提出四件有關這奧秘的事︰

    (1)這是自永古隱藏不言的——這是某些在神的思想和計劃中被隱藏起來的東西。

    (2)這並沒有繼續被隱藏——這被顯明出來,而且按著神的命令和意旨被指示與人。

    (3)神透過聖經傳開這啟示,而且這也被置存聖經內——這被啟示與萬國,不再是隱秘的事。

    (4)這啟示的目的是要使萬國信服真道。

    所以,一個奧秘就是一些眼楮未曾看見、耳朵未曾听見、人心也未曾想到之物,但神藉著他的聖靈向我們顯明了。人透過啟示和信心,就可認識並支取它。

    顯然地,「與基督聯合」是這樣的一個奧秘!保羅論及「與基督聯合」並將這與夫妻的聯合比較,然後他說︰「這是極在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2)保羅又說︰「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里成了有榮耀的盼望」;他這樣形容說︰「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西1︰26、27)「與基督聯合」是奧秘的,這本身是一個奧秘。如此事實強調這聯合的可貴性,和其中的關系的親密性。

    聖經用作說明「與基督聯合」的比喻為數甚多,且是十分顯著的。以至高的存在而論,「與基督聯合」可相比于三一神中三個位格彼此的聯合。這解釋令人難以置信,但卻是聖經確實的記載(約14︰23;17︰21-23)。以至低的存在而論,「與基督聯合」可相比于一間房子的眾石頭和房角石的關系(弗2︰19-22;彼前2︰4、5)。間于此二個極限之內,還有許多不同的存在和關系都有不同種類的比喻。「與基督聯合」可相比于亞當和他所有後裔的聯合(羅5︰12-19;林前15︰19-49)、丈夫和妻子的聯合(弗5︰22-33;比較︰約3︰29)、頭和人體各部的聯合(弗4;15、16)及葡萄樹和枝子的關系(約15章)。因此,我們有不同局面的類比(analogy),始自無生命境界,一直上升至神性各個位格的永遠生命。

    這教導我們一個重大的原則。顯然地,我們決不可降低「與基督聯合」的性質和方式,使之形同房角石和房子眾石頭的聯合,或形同葡萄樹和枝子的聯合,或形同頭和身體其他各部分的聯合,甚或形同夫妻的聯合。在不同的例子中,聯合的方式、性質和類別都有差。雖有類同,但卻不是相等。正如人不可以降低基督與子民的聯合至上述其他存在的聯合;同樣地,人也必不可把這提托至神性中各位格的聯合。在此,類同再次不解作相等。「與基督聯合」並不解作人與三一神的生命聯合起來。如此曲解正是這重大的真理易引起的誤會。但是,那構成這曲解的思想過程卻忽略了一些最簡單的原則。即類同並不解作相等,這些原則當常牢記。作一個比較(comparison)並不等于作一個方程式(equation)。就一切被造物的聯合(union)或合一(unity)的類別(kinds)而言,信徒與基督的聯合是最高超的。存在的最大奧秘就是三位一體的奧秘——三個位格在一位神內。敬虔最大的奧秘就是道成肉身的奧秘,即神的兒子成為人,在肉身顯現(提前3:16)。然而,在被造物眾關系中,最大的奧秘卻是神的子民與基督聯合。這聯合的奧秘被另一個類比的聯合證實,即在神性的合一里,聖父與聖子聯合。

    按著慣例,「奧秘的」(mystical)一詞是表達運用信心的神秘主義(mysticism)。有一件事需認識,就是信心的生活包含著一種理智的神秘主義。信徒被召與基督相交,而相交則等于交通(communion);信心的生活是與被高舉和永活的救贖主的一種活的聯合和交通。信心不是只關系那曾降世並一次為萬人成就救贖大工這救贖主,信心不只關系這位救贖主已死了,更關系他已復活了,且長遠活著,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代求者。因著信心關系基督是活著的救主和主宰,信徒與他相交達于頂點。人的相交沒有可與基督的相交比較——他與子民相交、子民與他在互有知覺的愛中相交。使徒彼得如此記載︰「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滎光的大喜樂」。(彼有1︰8)信心的生活就是愛的生活,而愛的生活就是相交的生活,或說是與那位長遠活著、替子民祈求、並能體恤子民軟弱者的神秘的相交。因為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因此他對子民的試探、患難和軟弱有著無窮盡的憐憫。我們乃是與這樣的一位相交。真信心的生活不可能是一種冷淡地認同的生活。這必須有愛和相交的熱情溫暖,因為與神相交是真信仰的冠冕(crown)和頂峰(apex)。「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

    「與基督聯合」是整個救恩教義的中心真理。一切神在永恆的揀選中為子民所預定的計劃、一切藉基督一次為萬人成就救贖所確保獲得的恩澤,他們成為救贖的禮物真實參與這一切、一切使子民因著神的恩典而至終享有的福樂,這些都屬于與基督聯合和相交的範疇。正如先前曾論及的,立嗣進入神的家、成為全能父神的子女是神賜子民的恩典和權益的事要指出︰神在基督里在創世以前的揀選,是立眾子作後嗣的揀選。當保羅解釋父神從創世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一族子民,並使他們成為聖潔,他也加上以下的話,即神因愛子民而預定他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1︰4、5)。明顯地,蒙揀選成為聖潔和立嗣的預定是平衡的——這些是用兩個方式說明同一個重大真理。這兩個方式顯露屬于父神之揀選的不同方面(facets)。因此,「與基督聯合」和立嗣是這奇恩典互相補充的兩方面。「與基督聯合」在「立嗣」達到至高點,而「立嗣」是沿著「與基督聯合」的軌道運作。神的子民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7)。所有的事、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林前3︰22、23)。所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基督里面藏著。子民就是與他聯合。他們在他里面得以完全,他是各樣執政常權者的元首。

    在他里頭,有著測不透的豐盛——恩典和真理、智慧和能力、恩惠和慈愛、公義和信實。神的子民可從他那里支取力量,面對今生的需要,工作為來世的盼望。所以,沒有別的真理比「與基督聯合」的真理更能分授主里的自信和力量,安慰和喜樂。這真理也助長成聖,原因不只是所有成聖的恩典都來自基督——那位被釘十字架和被高舉的救贖主,更是因為與基督相交的知覺和因相交而有的豐恩厚益都會激發我們以謙虛、恭敬和愛心的態度與基督同行;他曾死而復活,故此堪稱為我們的主。「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里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里面。人若說他住在主里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壹2︰5、6)「你們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們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這樣」。(約15:4)

    有關「與基督聯合」的主題,還有另一方面的解釋不能忽略。若忽略這一點,則對這聯合的含義在理解和辯認上有嚴重的缺漏。這些含義的起源是︰基督與三全一體的其他位格的關系,又因著我們的「與基督聯合」,我們三位一體的其他二位格的關系。耶穌自己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因這緣故,我們當期待「與基督聯合」會帶給我們與父同樣的關系。我們的主所告訴我們的亦恰正如此︰「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里去,與他同住」。(約14:23)這思想令人樂不可言,但卻是毫無錯誤的——父神並基督要到信徒那里,與信徒同住。或許耶穌的另一句話更為明顯︰「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們也在我們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17︰20-23)不單只聖父與信徒聯合,住在信徒里面,耶穌說聖靈也同樣內住信徒里面。「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他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里面」。(約14︰16、17)因此,「與基督聯合」是關系與聖父、聖子、聖靈的聯合。這一個出自耶穌自己的見證,是使徒約翰和保羅曾反覆述說的。約翰說︰「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保羅也說︰「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我若以為神的子民只是與基督發生如此親密的關系,那末這觀念就是太狹窄,因而也屬曲解的觀念。

    誠然,我們在此所討論的正是最高程度的神秘主義。神秘主義不是模糊不可理解的感覺或狂喜,乃是與那又真又活的神相交的神秘主義。與那獨一、又真又活的神相交是因為、也單獨因為我們是與神性中三個分明的位格相交。在整個神與人重大的救贖關系里,三個位格的每一個都與我們有規定而個別性的相交。信徒認識聖父,並且在聖父本身特有的性情和功能與他相交;信徒也認識聖子,也按著聖子本身特有的性情和功能與他相交,聖子的功能包括聖子、救主、救贖主和被高舉之主的功能;他們更認識聖靈與聖靈相交,都是按著聖靈本身特有的性情的功能,即作聖靈、保惠師、安慰師和使人成聖者的功能。「與基督聯合」不是模糊混亂地進入狂喜出神之境,這乃是堅固地建基于啟示的信心,這啟示是神為人置放于聖經內的。又是信心透過聖靈的內證使人主動地接受啟示。然而,信心也激發情感的最深泉源,達至神聖之愛與樂的至境。信徒與三一神進入相交的至聖所,他們這樣做是因為神叫他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6)。他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他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洗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存著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做的聖所,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他們顯在神面前(來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