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上帝論 第一章                源于自然的關于上帝的知識
    本書書名《基督徒理所當然的侍奉》(TheChristian-sReasonableService),來自《羅馬書》12章1節︰“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侍奉”包含四個方面︰(1)根基或基礎,(2)形式或實質,(3)規範,以及(4)實際的表現。

    1.侍奉的根基(theFoundationofreligion)

    首先,侍奉的根基是上帝的屬性。上帝全能、慈愛的作為,是真正促使人侍奉他的原因;但是,這些作為本身並不是人們侍奉上帝的基礎。侍奉上帝的基礎就是上帝的屬性。即使沒有任何受造物,上帝本身仍然具有一切的榮耀和尊貴,配得人們如此的侍奉。如果不是本于他,依靠他,任何受造物都不會存在。受造物只要存在,就有責任降服于上帝的威嚴之下,為侍奉上帝而活,因為受造物的本源就是上帝,它的存在也依靠上帝的力量。假如這一受造物是有理性的,上帝就有權利讓他來尊崇上帝,侍奉上帝,完全委身為他而活,因為上帝就是上帝,而人則是完全處于其創造者之下。上帝的屬性使受造之物,都處于這樣的責任之下,當然也包括人,“萬國的王啊,誰不敬畏你?敬畏你本是合宜的”(耶10︰7)。“你堅立了地,地就長存。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萬物都是你的僕役”(詩119︰90-91)。

    2.侍奉的形式或實質(theFormorEssenceofReligion)

    其次,不論何時,不管何事,都盡其所能,為上帝而活,這是人人當盡的本分。侍奉的形式或實質就在于人心中對這一本分的認識,以及內心深處對這一本分的認同。因為他是上帝,因著他的屬性,這一切都是他當得的。因此,人甘心樂意地向上帝奉獻自己,犧牲自己,順服上帝,並侍奉他。他之所以如此行,原因就在于上帝就是他的上帝。如此侍奉上帝,既是他的本分,也是他的福分。“耶和華啊,我真是你的僕人;我是你的僕人”(詩116︰16)。“這個要說,我是屬耶和華的;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又一個要親手寫歸耶和華的,並自稱為以色列”(賽44︰5)。

    3.侍奉的規範(theRegulativePrincipleofReligion)

    第三,對于侍奉來說,核心就是上帝所啟示的旨意,這是侍奉的規範。作為上帝的僕人,人必須以上帝所啟示的旨意為標準。人並沒有權利自行決定侍奉上帝的方式,否則,他就站在上帝之上了。任何這樣作的人,都是高舉自己在上帝之上,不管他作什麼,都是上帝所不悅納的。“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上帝親自確立了侍奉的規範,並啟示于人,表明他要求人作什麼,並且他希望人以什麼方式完成。“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上帝嗎?…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19-20)。“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4.侍奉的實踐(ThePracticeofReligion)

    第四,侍奉的本質在于積極地贊同上帝的旨意,並實行出來。上帝喜悅什麼,上帝的僕人就喜悅什麼,因為他所追求、他所喜悅的就是上帝的旨意。他所欣喜的是上帝希望他為他作什麼,並且上帝向他啟示了他所希望成就的一切。這激勵他全心全意地踐行上帝的旨意。“從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弗6︰6)。

    當我們思考侍奉這一主題的時候,我們不要僅僅是討論這四個方面,也應當依此而行。首先,考慮到上帝的存在和屬性,我們必須指明上帝就是侍奉的根基。假如人以上帝為侍奉的根基,承認他對上帝的責任,他就必須去認識上帝。如此,首先就有必要指明關于上帝的真知識必須從哪里得來。

    上帝自身已經預定了他要啟示他自己的內容,並預定了這一關乎他自身的啟示的程度。這一關于上帝的知識就是原本的啟示(originalandessentialrevelation)。在理性的受造物身上,與此相應的就是賜予的啟示(conferredrevelation)。

    根據理性受造物之間的不同,這一知識的傳遞方式也各有不同。天使直接見到上帝的榮面,從而得以認識上帝。“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父的面”(太18︰10)。在得榮狀態中,選民對上帝的認識也會如此。“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林前13︰12)。

    就其人性而言,基督是藉著他作為上帝之子與神性的合一而認識上帝的,因此他對上帝的理解就比天使和人所能理解的更高超。“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世人是藉著啟示而認識上帝的。“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這一啟示或者是藉著人的天性而顯明,或者是藉著聖經而顯明。聖經是上帝賜給選民的,惟獨他們才能藉著聖經認識上帝的啟示。

    5.先天的關乎上帝的知識(theinnateknowledgeofGod)

    在所有人的心中,上帝都創造了先天性的知識。這一知識就是對上帝之存在的承認。這並不是說,在人的存在中,一開始就有對上帝的意識。這種對上帝的意識,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成型的。人心中這樣的知識是先天性的知識,正如人生來就有理性一樣,這先天存在的理性也不是人一開始就使用的。隨著時間的進展,人開始運用理性思考他所遇到的一切。關于上帝的知識,不管是實體,還是理性的操練,都是從人的本性自動發出的,並不是因為教導所導致的外部刺激而造成的。這一對上帝的先天性知識,並不是非要在行動中表現出來。孩子在出生之前,並不能夠听、看、說、想;他們也不曉得善惡(羅9︰11)。他們不能效法亞當的過犯,犯本罪(羅5︰14)。堅持與此相反的主張,既違背聖經,也違背經驗,是沒有任何根基的。

    關乎上帝的先天性知識,有些人對通常的表達方法並不滿意,他們希望稱這種知識為“心智形像”(mentalimage)。我擔心這種觀點所掩飾的是某些奇怪的情緒。比如說,這種觀點會暗示,這一非受造性的心意的形像,就像一面鏡子一樣,會向人顯明上帝及其受造物所有的完美,只要觀察這種形像,或者對這種形像有所回應,人在被動狀態也會曉得這些完美。這種觀點所暗示的除了上帝是有限的,人心中的心智形像是無限的之外,還有什麼呢?如此說來,人就不是作為受造物,通過上帝的啟示,得到關于上帝自身及其受造物的知識,而是從我們自己心中,從這種心智形像中獲取。這除了把無謬性歸給人之外,並沒有成就什麼。這就因著人的觀點的彼此對立,使得一個人的無謬性與其他人的無謬性直接沖突。由此所導出來的結論就是︰一切關于上帝的主張無非是想入非非、白日做夢罷了。說得婉轉些,這種觀點只能造成,使人得出種種愚妄的念頭,並不能達成其他任何目的。

    當然,假如把這一心智形像作以下的理解,也是正確的︰這一心智形像就是人先天性的認識上帝的能力。借助這一能力,人感受到上帝的存在,認識到他是萬有的創造者,也是萬有的主宰,是所有人的主,每個人都有責任按他的旨意而活。盡管所有這一切都深印在每個人的良心上,但人仍然拒不順服,就必有上帝公義的震怒臨到。然而,還是應當避免使用“心智形像”這樣的詞匯;除了上面講到的理由之外,這種觀點有可能使人心中生發上帝的形像,正如羅馬天主教所制造的外部形像一樣,這兩者都是在第二條誡命中明確禁止的。

    人心中對事物形像的感受並不是先天就有的。要堅決否定這種觀點,除非有相反的證據。人獲取關于事物的知識,並不是從自己心中直接獲取的,而是借助五大感官的觀察獲取的。對于我們從未見到,也從未听別人提及的生活在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動物的形像,我們有什麼感受或印象呢?它們就仿佛完全不存在一樣。一個小孩在出生前,或在出生的時候,心里對獅子、狗、貓,對它們的身體特征和性情,會有什麼印象呢?當然什麼都沒有。要讓亞當為動物起名,各從其類,首先要把動物帶到亞當的面前(創2︰19)。從童年時代開始,人就對各樣的物體開始眼看、耳听、嘴嘗、鼻嗅、手觸,以後才會有意識地注意到它們。當他對它們熟悉之後,在一定的時候,就會對這些物體有一定的認識。只要借助生前就已經存在的先天性的心智形像,不需要有意識地使用五大感官,就能獲取知識,這種觀點一旦出現,就要立即拋棄。

    在基督教的領域中也是如此。從孩童時期開始,我們就看到上帝在自然中的作為,但我們對此不假思索,也不會予以特別的注意。從童年時期開始,我們就听到萬有都是上帝創造的,這就使得對一個神(agod)的先天性知識被激活了。當然,為了避免誤解,我們也可以用對上帝的認識來代替這一先天性的知識。此後,這一知識就成為現實,雖然這方面多一些,那方面少一些,還不平衡。有人主張,通過觀察上帝的作為,在關乎上帝的方面受到指教,或聆听關乎上帝的事,就能開發出這種先天存在的關乎上帝的心智形像,這種觀點是不合理的,也是完全錯誤的。人被賦予先天性的知識,受造的時候就具有思考並認識上帝的能力,是能夠在適當的時間認識上帝的。這就是在《羅馬書》1章19至20節中所證實的上帝為什麼顯明他自己的原因。上帝是明明可知的(並不是知道上帝完全的本質,也不是上帝向天使、地上的聖徒、天上得榮的聖徒所顯明,使他們所知道的那樣;這是外邦人通過觀察上帝的作為在自然界所能得到的知識),這並不是藉著先天的心智形像顯明給外邦人的,而是藉著上帝給他們的啟示顯明的。難道這是藉著心智形像達成的嗎?顯然不是,而是從上帝的作為中顯明給他們的。“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因此,在沒有聖經的情況下,異**也擁有關乎上帝的知識,所擁有的多寡在于他們能從自然之光中得到多少。根據使徒在《羅馬書》1章16至17節的見證,這一知識包括人所能知道的關乎上帝的知識,不同于關于上帝必須相信的知識。

    人確實擁有這樣的關乎上帝的先天性知識,“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里,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2︰14-15)。

    此處使徒保羅所指的就是沒有聖經的人。他說,律法刻在他的心中,他們因著天性就知道必須根據這一律法而生活。因此,他們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至于他們有沒有按這刻在他們心上的律法行事,他們的良心會指責他們,或者為他們辯解。對賜律者的認識是與對律法的認識成正比例的。這一知識促使他們順服,並教導他們︰賜律者會公平地報償那順服的人,懲罰那不順服的人。這一賜律者並不是人,因此,他們承認上帝是賜律者。

    人先天的思考能力使他能夠通過研究而了解不同的學科,並在知識上不斷積累。同樣,關乎上帝的先天知識,使人能夠通過觀察上帝奇妙的作為,增加對上帝的認識,借助可見的,上升到不可見的。如果在人的靈魂中根本就沒有對上帝的印象,世上可見的東西就不可能把上帝存在的知識傳遞給人。

    受造物及其經歷表明了上帝的活動和治理,通過觀察受造物及其經歷,人心中所有的關乎上帝的知識就不斷增加。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關乎上帝的外在的知識,是由外在的事物推衍出來的(羅1︰19-20)。約伯對此有所證實,他說︰“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造成的呢?”(伯12︰7-9)。以下的經文更進一步證實了此點︰“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听”(詩19︰1-3);“他在從前的時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4︰16-17)。由此看來,很顯然,人天生就具有外在的和內在的關乎上帝的知識。

    通過觀察受造物,世上卓越的哲學家們在這一知識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人可以在三個方面增進這一知識︰

    (1)通過“否定”的方法(wayofnegative)︰在受造物中所發現的各樣的瑕疵、脆弱、終結和無意義,都在上帝之外;

    (2)通過對“卓越”的追尋(wayofexcellence)︰在受造物中所見到的一切的榮耀、美善、愉悅,最終都無限地、完全地歸于上帝,因為初因始終超越在受造物中所見到的一切。

    (3)通過思考“因果”關系(wayofcausality)︰由下到上,從簡單的事物追溯到它的原因,然後到更高的原因,最後到終極原因,就是上帝;然後由上到下,溯及各種原因,直到萬有的最低原因。

    問題︰自然人也具有這種關乎上帝的知識嗎?

    回答︰索西努派(Socinians)否認從自然而來的關乎上帝的一切知識,主張關乎上帝的知識從挪亞的時代就開始代代相傳,是藉著上帝的啟示賜給特定的個人的。但我們對這一問題的回答則是肯定的。

    首先,在前面已經引證的經文中顯而易見︰《羅馬書》2章14-15節;1章19節;《約伯記》12章7-9節;《詩篇》19篇1-3節;《使徒行傳》14章16-17節。

    其次,人類的經歷告訴我們,日光之下沒有一個國家,不承認某種神祗的存在。外邦人在著述中也作出了這樣的見證。基督徒通過航海,旅行到亞洲、非洲、美洲各地。他們所到的地方是基督徒從未到過的地方,但是,他們仍然發現,不管文化多麼野蠻,在各個國家中都有神祗的印象,盡管在某些國家中似乎並沒有宗教的活動。因此,全世界都異口同聲地說︰上帝存在!

    第三,從人尊崇某種有形的東西的傾向也能看得出來。在宗教上崇拜這種有形的東西,是表明上帝存在的一種外在的表達方式。人類的柔情之所以能被說服,去尊崇一塊木頭和石頭,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木頭或石頭包含某種神性,或者是神靈臨在的代表,這樣的宗教崇拜正是他所喜悅的。

    第四,從以下的事實也可顯明自然人具有關乎上帝的知識。即使是一個未開化的外邦人,又聾又啞,也能藉著記號和手勢教他敬畏上帝,在罪惡和道德的問題上激動他的良知。假如一開始他對上帝沒有什麼內在的知識,這樣的事情肯定不會發生。

    第五,假如人心中關乎上帝的知識不是先天性的,假如人缺乏從可見之物上升到不可見的上帝的能力,外邦人就沒有罪了。沒有賜律者,就沒有律法,沒有律法,就沒有罪;因此,他們就不應被定罪。後面的主張是荒謬的,因此外邦人肯定具有關乎上帝的知識。

    異議#1︰如果這是人自然就有的,那麼在各個時代所有的人身上都會發現。然而,並沒有在所有的人身上都發現關乎上帝的知識,因為在一些外邦人身上,一點也沒有見到宗教的痕跡。這種關乎上帝的知識,並不是到處都有的,正如大衛所言︰“愚頑人心里說︰‘沒有上帝’”(詩14︰1)。保羅也談及無神論者︰“……沒有上帝”(弗2︰12)。

    回答︰(1)這是認為地制造的錯誤問題(petitioprincipii)︰爭議的要點恰恰在此。我們主張,在各個時代,在所有的人身上,都有對上帝存在的承認或印象,我們在前面已經從五個方面對此加以說明。可能確實如此,至少從人理性的角度來看是這樣。

    (2)即使在有的人身上一點也沒有顯明任何宗教的存在,但這並不是說,在他們隱秘的心靈深處,對上帝絲毫沒有印象。我們的探討所涉及的並不僅僅是宗教的行為,也包括人心中承認上帝的存在的傾向。

    (3)大衛所說的是愚頑人,也就是不敬畏上帝的人,他們的行為表明他們既不敬畏上帝,也不服事上帝。他們通過自己邪惡的言行,試圖毀掉他們心中對上帝的印象,想使自己忐忑不安的良心安定下來。然而,大衛在此處並沒有說到人心中先天的關乎上帝的知識。

    (4)保羅稱這樣的人是無神論者,他們沒有與上帝和好,既不把上帝視為他們的恩主、救贖,也不把上帝當作他們永遠福樂的盼望。這節經文顯然與這一問題沒有關系。

    異議#2︰無神論者始終存在,他們完全拒絕上帝。在我們所處的時代,無神論主要是藉著各種異端,在法蘭西和英格蘭大行其道,在荷蘭某種程度上也很猖獗。甚至有些人借助他們的言論、著述和生活方式,或隱秘,或公開,狡猾地引進無神論的主張。他們的目的就是歪曲聖經,所采用的方式就是把人的理性作為聖經的解釋者,這樣一來,就消除了聖經的神聖權威和無謬性。

    為了不受藐視,他們也借用“上帝”的名義;然而,他們所理解的“上帝”,並不是世界的創造者、維系者和治理者。他們既不認為萬有都在他里面,也不認為他是永恆自存、獨立不變的,是智慧的化身,在人類和宇宙受造之前就已經存在了。他們認為“上帝”一詞是指萬有的共同本質,仿佛他就是萬有的本源,也是萬有得以持續存在的原因,而萬有的治理正如自動裝置使鐘表運行一樣。不管是幸運,還是不幸,都是由于自然在特定的物體中運行而導致的。這就意味著人對于這些運行要無所作為,泰然處之,因為自然的運行是無法改變的,也是不可抵擋的。

    無神論者除了自然法(thelawofnature)之外,不承認任何法則。根據他們的解釋,自然法就是確保他們追求快樂、實現欲望的法則。他們認為,如果做事與自己的利益和好處相悖,那就是犯罪;如果增進自己欲望的滿足,那就是德行。他們認為得救就是吃吃喝喝,尋歡作樂。為了得到這樣的快樂,或避免自己的快樂被攪擾,撒謊和欺詐都是高尚的、可以采用的手段。除了所遭受的損失和羞愧之外,他們不曉得任何的懲罰;除了出于謹慎而生的不安和憂傷之外,他們不曉得任何的定罪。他們的座右銘就是︰吃喝玩樂,隨心所欲。因為人死之後,就沒有什麼快樂可言了。不管是人是馬,還是其它的受造物,一死百了。他們不相信靈魂、天使和邪靈的存在,對這樣的看法冷嘲熱諷,把此類事情歸到寓言故事之類。他們對于自己的想法心安理得,良心上並沒有任何不安和悔恨。在這個方面,那位可鄙的斯賓諾莎(BaruchdeSpinoza)就是帶頭人。他是一位猶太人,出生在1633年12月,1677年2月病死在海牙。顯然,其他無神論者都從他那里得到鼓勵。

    所以,無神論者確實存在,人的心中是沒有先天性的關乎上帝的知識的。如果真有這種先天性的知識,人就不會把它徹底除掉。但是,很多人已經這樣作了,也有很多人正在這樣作,或者有許多人正在試著學習如何做到這樣。

    回答︰有人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就是因為把理性立為聖經的解釋者,並在決定何者可信、何者不可信的時候,以理性為裁判官。那些堅持這種原則的人,怎能駁斥無神論者的著述呢?他們射出的箭會徒然返回,並且把他們自己射傷。隨己意曲解聖經,藐視敬虔生活的操練,視之為道德的修行,所造成的結果就是如此。那些如此行的人,並不知道外邦人的德行與基督徒的德行的不同。基督徒的德行源自對基督的信心,是對真理的認知,是在對上帝的熱愛、敬畏和順服之中行出來的。承認真理就是追求敬虔(多1︰1)。這些都是不敬畏上帝,否認聖子之受生和聖靈之發出的結果。首先,他們主張三個位格並行存在-也就是並立存在-隨之而來的結論就是有三個上帝,最終所導致的就是否認上帝的存在。這些果子是因為對古道的厭惡,對新奇東西的渴求而導致的。其實,他們對那些古老的真道並不了解。如此懷疑上帝的存在,就導致種種惡行。

    但反對意見本身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我們並不否定︰那些想方設法從自己心中消除關乎上帝印象的人,上帝會給他們一個邪僻的心(羅1︰28),叫他們信從虛謊(帖後2︰11),以致使得關乎上帝的知識完全被壓抑下去。結果,一個人就會變得對上帝的存在全然不知;然而,由此並不能得出以下的結論︰上帝並沒有在人心中創造關乎他的知識和意識。雖然在深度昏迷狀態的人身上,見不到理性的存在,然而他就不再是有理性的人了嗎?因為跌倒,或頭部受到擊打,喪失了智力,既沒有知識,也不會說話,也沒有情感,就像剛剛出生的嬰孩一樣,只是在非常有限的意義上,才可以說有生命的跡象,難道這樣的人就沒有理性了嗎?論到人認識上帝的存在的能力,也是如此。雖然實際上並沒有此類的行動,但我們不能由此就得出結論說,這個人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傾向,或這樣作的能力。

    異議#3︰《希伯來書》11章6節說︰“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很顯然,只有藉著信心,而不是藉著自然,才知道有上帝。

    回答︰信心之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考察。自然教導我們,是上帝在維系和治理萬有;聖經教導我們說,上帝榮耀的光顯在基督的面上(林後4︰6)。在《希伯來書》11章中,使徒所指的是後者,而在前面所引證的來自《羅馬書》1章和2章的經文中,使徒所指的是前者。藉著信心承認上帝的存在,並不排除從自然的領域中得到關乎上帝的知識;毋寧說,前者包括前者,並以後者為前提。

    問題︰與人對上帝的自然知識相關,必須提出的問題就是︰“人能通過這樣的知識得救嗎?”

    回答︰索西努派對這一問題的回答是肯定的。阿米念派和羅馬天主教內的某些人也傾向于這一方向。但我們特別對此加以否定,理由如下︰

    首先,所有在自然中得到的關乎上帝的知識,不管程度有多大,只是曉得上帝懲罰罪惡的公義(羅1︰32),並不曉得上帝的公義如何得到滿足,也不曉得使人能夠站立在上帝公義的審判面前需要什麼樣的聖潔。如果上帝的公義得不到滿足,就沒有任何人能夠得救,我們將在此後全面地說明這一問題。因此,對他們而言,上帝只是一個絕不姑息罪孽,賞罰分明的上帝。

    其次,基督之外,並無救贖,除了信靠基督之外,沒有任何得救之道。“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14︰6)“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來1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可以確定的是,在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中,完全沒有這種對基督的認識和信仰。只有在福音中,基督才被啟示出來,外邦人並沒有參與這一啟示。“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西1︰26)只有在回應福音的宣告的時候,信心才行出來。“可見信道是從听道來的,听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所以,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並不能把救贖帶給人,這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外邦人,不管他是誰,即使是那些最有智慧的、最有德行的人,也被稱為︰

    (1)愚拙,“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22)

    (2)昏昧剛硬,與生命隔絕,“他們心地昏昧,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里剛硬。”(弗4︰18)

    (3)沒有上帝,沒有應許和盼望,“…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

    他們的這種狀態被稱之為︰“蒙昧無知的時候”(徒17︰30)。

    異議#1︰“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里……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根據這兩節經文,可以得出以下的結論︰既然藉著自然之光,外邦人已經知道人所能知道的關乎上帝的事情,假如不是根據這一自然之光行事,就無可推諉,那麼,如果跟隨這一自然之光,這一知識就會帶領他們得救。

    回答︰(1)關乎上帝的事情,使徒並沒有說外邦人知道一切該知道的,他們所知道的只是從自然中所知道的內容,被使徒局限于“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如果說這種知識足以使人得救,就必須加以證明,因為我們是否定這種主張的。

    (2)人之所以無可推諉,是因為他曉得上帝,也曉得自己的責任,但這並不是說︰藉著自然之光,他就能夠不斷進步,逐漸得救,以致于無可推諉。也不是說,這種自然之光就充分了。即使人確實按這種自然之光生活也不充分。推論恰恰相反︰自然之光顯明人有罪,使人知道上帝正在定他的罪,既因為他本性中的罪惡,也因為他抵擋自己心中的光照。因此,這一自然之光的目的僅僅在于顯明人的罪。即使這一自然之光在某種程度上能夠使他免罪,也絕不能推論說會使他完全無罪。

    異議#2︰“……不曉得他的恩賜是領你悔改呢”(羅2︰4);“要叫他們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17︰27)。這些經文表明,自然知識足以使人悔改,並使人尋求上帝,發現上帝。救贖是基于悔改應許給人的,而發現上帝就是得救。因此,自然知識足夠使人得救。

    回答︰(1)在《羅馬書》2章4節,使徒寫信所面向的對象是那些他傳過福音的人,既有猶太人,也有希臘人,因為使徒保羅用第二人稱“你”稱呼他們,在這一章的其余部分,他繼續使用第二人稱。因此,這節經文對這一異議並不適用。

    (2)伴隨自然之光的程度,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確實顯明罪惡,指出由罪惡向道德轉化的需要和必然。但這樣的轉化,並不是真正的歸正,真正的歸正會是人外部和內心的巨大改變,是從死亡轉向屬靈的生命,否則就不要期望得救。

    (3)在《使徒行傳》17章27節,針對的是那些拜偶像的外邦人,他們除了木頭和石頭的偶像之外,還有一座祭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他們雖然不認識,卻仍然盲目侍奉這偶像。聖徒稱他們是無知之人,並教導說,自然之光沒有指導他們偏離上帝,侍奉偶像;上帝賜給他們這種自然之光,是顯明上帝的目的,這一目的就是教導他們明白自己的本分,“要叫他們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這節經文所傳達的意思是︰墮落偏離上帝的人,自己犯罪,使自己喪失了真光和生命,他們必須尋求上帝,但並不是說他們能夠做到。假如人覺得渴慕上帝,他就不得不尋求上帝。然而,沒有重生時刻上帝賜給他的子女的那種奇妙的亮光,即使藉著自然之光,人或許認識到上帝的存在,並知道上帝希望人用心靈和誠實侍奉他,但絕不會尋求上帝,也絕不會發現上帝,從而與上帝和好,重生得救。此處使徒所說的“尋求上帝”,與得救過程中所經歷的那種“尋求上帝”有著無限的不同。

    異議#3︰在《羅馬書》2章14-15節,使徒說,外邦人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因為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中,有他們的良知為他們辯解。這樣行的人就是行律法的,行律法的應被稱義。外邦人雖然只有自然之光,但他們身上也有行律法之事,他們必被視為行律法的人,也應因此而被稱義。由此推論,從自然中得到的關乎上帝的知識,足以帶領人得救。

    回答︰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有律法的功用刻在心上,並行律法上的事,這只不過是曉得人與上帝的關系,明白上帝的旨意。曉得人與上帝的關系,就是明白律法吩咐什麼,禁止什麼,應許什麼,警告什麼,對何者定罪。律法,甚至沒有成文的律法,僅僅藉著自然之光,就可以達到這樣,所以這並不意味著是成全律法,而是顯明律法的要求是什麼。因此,假如人不按這一自然之光而行,這一自然之光就會控告他,假如他是這樣行了,這一自然之光就會為他辯解,但是他並沒有徹底遵行所有的律法,因此並不能在審判者上帝面前稱義。此處經文所指的是特定的事,是與所接受的自然之光的程度相稱的。

    異議#4︰假如自然知識本身並不足以使人得救,但其結果仍然具有救贖性。舉例來說,如果人忠心順服自然之光,並依此而生活,那麼上帝再給點補充性的恩典,就會使他根據以下的應許而得救了︰“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太13︰12)。約伯的例子進一步證實了這一點,還有那位百夫長(太8︰5,10),以及哥尼流(徒10)。

    回答︰(1)沒有人合理地運用上帝在自然中所賜給的知識,在自然狀態中的人都是如此︰“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外邦人的所有善行美德都缺乏善行的真義。這些所謂的美德都不是從信心發出的,與上帝的律法也沒有真正的和諧,而且也不是為了榮耀上帝而行的。毋寧說,它們都是被罪性和環境圍困,不過是閃光的罪而已。

    (2)即使外邦人完全按自然之光而行,上帝也從來沒有應許過這樣的人就會得到救贖性的恩典。上帝是自由的,他不欠任何人債,而且他的公義是如此地純粹,可怒之子的任何行為,即使按自然之光來衡量,也不會達到標準,這樣的行為是不會感動上帝,使上帝親近他,恩待他的。

    (4)上面所引證的例子在此處並不適用,因為這些人都是听信福音,並生活在福音之下的。

    雖然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不具有救贖性,但是仍有功用,理由如下︰

    (1)自然知識教導人們︰上帝是存在的;上帝是看不見的,是屬靈的存有;是無限的;是萬有的第一因;在其存有中,他無限地超越存在的一切;上帝是聖潔的、全能的、美善的、公義的。

    (2)自然知識教導人們︰上帝是萬有之因,是萬有的主宰,他按自己的美意,藉著他自己的力量,維系、治理、引導萬有,所以沒有人能攔阻他的手,說,“你作什麼呢?”

    (3)自然知識教導人們︰所有人都有責任順服他,並順服他在其律法中所顯明的旨意,這一順服的責任是永不廢止的。上帝的律法是藉著自然之光啟示給人的。

    (4)藉著自然知識,人們可以見到自己違背上帝的公義所犯的罪。

    (5)自然知識促進人類社會的穩定;

    (6)借助聖經的啟示,人更宜被聖靈引導,真正敬虔地生活。

    6.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與道德的本源(TheOriginofTheNaturalKnowledgeofGodandMorality)

    問題︰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和道德的本源在何處?

    回答︰他們並非源自人喪失上帝的形像之後上帝賜給人的新恩賜。在聖經中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有這樣的說法。理性思維也沒有這樣的教導,而且也沒有這樣的必要性。這一本源也不是人身上殘余的狹義的上帝的形像,這一狹義的上帝的形像是指屬靈的知識、公義和聖潔。這一本源是指廣義的上帝的形像,當然這是指上帝的形像的精義。為了正確地理解這一問題,我們必須考察上帝的形像到底是什麼,包括什麼。在合適的地方,我們將對這些事項更加深入地探討。

    (1)人的受造並不是首先照著純粹的自然形態造的(inpurisnaturalibus),也就是說不是被造成一個純粹的有理性的自然人,除了五大感官和推理能力之外沒有別的,然後上帝的形像再附加在他的身上。我認為,假如一開始的時候人身上沒有關于上帝的意識,人就不可能是真正的人。說得更恰當一點,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被造,並擁有上帝的形像。在造人的時候,上帝是按他自己的形像造人,就在那創造的行動中,就在人身上造成了上帝的形像(創1︰27)。感覺的存在,生長的能力,這兩者是動物和植物生來就有的,並不是作為兩個部分組合在一個大的實體中才運行的,而是藉其固有的能力和傾向就運行起來。同樣,有理性的人能夠推理思考。這樣,上帝的形像之內就包含有關于上帝的自然知識和道德。這兩者並不是個別性的實體,他們也不是作為兩個部分存在于一個較大的實體之內,仿佛在亞當里存在兩種知識,一是自然性質的關于上帝的知識和道德,二是屬靈性質的關于上帝的知識和道德,也就是上帝的形像。亞當擁有這兩者是因著固有的能力和傾向。上帝的形像滲透到各個方面,為人的各樣官能和靈魂的活動提供能量。因此,在亞當身上的一切,以及他所行的一切,在本質上都是屬靈的,都是聖潔的。

    (2)雖然在亞當里的上帝的形像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借助理性的推理,仍然可以分為三個方面︰1)它的基礎和焦點,2)它的屬性或本質,3)它的結果或目的。上帝的形像的焦點就是靈魂,這一靈魂是肉眼看不見的不朽的靈,有理性、意志和感情。上帝的形像的本質就是屬靈的知識、公義和聖潔。上帝的形像的結果或目的就在于人榮耀的地位,他有統治整個動物王國的權柄。

    涉及到上帝的形像,在思考這一問題的焦點時,必須注意以下的解釋。如果對以下的解釋有正確的了解,初步性的問題就解決了,同時也會消除一些混亂。藝術家無法把人的形像印在水面或沙面上。要把人的形像印出來,他必須有合適的載體或媒介。同樣,上帝的形像也不會印在木頭、石頭,或其它無理性的受造物上。它所需要的是一個有智慧的,有意志的,有理性的靈魂,和對上帝的意識。亞當里的靈魂是無法與狹義的上帝的形像分開的,因為上帝的形像滲透在他整個的靈魂中,並為之提供動力。此處我們所作的只是理性的推理。因著亞當的墮落,包含屬靈的知識、公義和聖潔的狹義的上帝的形像,已經完全從靈魂的各樣官能和傾向中消除了。然而,亞當並沒有喪失他的人性。他仍然保有靈魂,這靈魂的本質和傾向仍然含有智力、意志、性情、理性,和對上帝的意識。對上帝的意識對人來說就如推理的能力一樣自然。這一能力是每個人都有的,並且惟獨人才有。因此,這句話也可以反過來說︰每個人都有對上帝的意識,有對上帝的意識的必然是一個人。是的,藉著對上帝的意識,使人更加清楚地深入地把自身與動物區別開來,這遠遠勝過他推理的能力所能做到的。在某些動物身上,我們可以觀察到與推理能力類似的痕跡,雖然這些動物對他們的活動缺乏自覺性。在動物身上,完全沒有上帝存在的印象,即使教導也是枉然。然而,人對上帝的意識卻是天生就有的。即使有人不再顯明這一意識存在的任何證據,但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能使最不開化的外邦人承認上帝的存在,這表明這種意識是人天生的傾向。

    此處所說的這種對上帝的意識,是一種傾向,而不是行為。這種意識並不是狹義的上帝形像的殘余。狹義的上帝的形像包括屬靈的知識、公義和聖潔。堅持相反的主張就會造成無法克服的困境。然而,我們可以說這一意識是廣義的上帝形像的殘余,廣義的上帝形像包括前面所提到的靈魂的各樣官能,並且僅僅是這些。所以,上帝存在的意識屬于人的本質,這樣一來,人天生就有的上帝存在的意識,以及由此而生發的固有的道德意識,與上帝的形像所包含的各樣要素-亦即屬靈的知識、公義和聖潔-並不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本質上就不相同。理由如下︰

    首先,那些仍然擁有上帝的形像(狹義的)的殘余,或在某種程度上擁有的人,從屬靈的角度來看,既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死的,因為屬靈的生命就在于擁有上帝的形像。部分和整體的屬性是一樣的;一滴水也是水,正如大海里的水一樣。然而,人雖然擁有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和道德意識,仍然完全是死的,是瞎眼的。在《加拉太書》4章8節、《以弗所書》4章18節和《哥林多前書》15章34節,證實了人的這種盲目性。在《以弗所書》2章1-12節證實了人靈命的死亡。因此,在自然人身上,既不存在上帝的形像的殘余,也不存在某種程度的上帝的形像。很顯然,自然知識和道德意識與狹義的上帝的形像的不同,並不是程度上的不同,而是本質上的不同。

    其次,假如關乎上帝的自然知識與狹義的上帝形像一致,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那麼人就能夠自己使自己歸正。在自然狀態中的人,藉著他天生就有的能力,顯然能夠在自身的知識和善行上有長足的進展,甚至在某些領域超過真正重生的人。然而,人並不能做到使自己歸正-這一真理我們將在合適的地方更加詳盡地考察。因此,自然知識和道德意識與上帝的形像並不是同義詞,也不是僅僅在程度上不同,上帝的形像屬于全然不同的性質。

    第三,在考察這一問題的時候,我們要考慮知識和道德

    (1)發自不同的原因,一是來自上帝原初的創造性的大能,一是來自上帝重生的大能;

    (2)藉著不同的方法運行,一是藉著自然,一是藉著福音;

    (3)指向不同的客體,一是在自然的領域中藉著上帝的啟示而認識上帝,一是藉著基督的榮面上帝顯明他自己;

    (4)有不同的結果;前者使人無可推諉,後者則使人得救。既然在這些方面,二者都有所不同,因此必定是本質的不同,而不是程度的不同。如果上帝的形像的恢復並不在于自然知識的增加,而是在于知識和道德上的轉化,是一個徹底的本質上的改變,那麼自然知識就不是狹義的上帝形像的殘余。上帝形像的恢復並不在于自然知識的增加,而是在于性質完全不同的知識所導致的轉變。所以,自然知識並不是狹義的上帝形像的殘余,也不是在程度上不同,而是在本質上不同。

    雖然二者的本質不同,然而它們並不矛盾,正如一種性質的光與另一種類型的光並不沖突一樣。人的本質使人能夠成為屬靈知識和自然知識的承受者。雖然人的自然傾向把人局限在一個有限的知識領域內,而屬靈的傾向則集中在更崇高的事宜上屬靈的人用另一種角度來察看,用不同的眼光來觀察,他們對其中的其他事情加以分辨但是,並不能因此就得出結論說自然知識和屬靈知識是彼此矛盾的,其實它們是互相補充的。

    迄今為止,我們已經證明所有的人都有上帝存在的印象,現在我們來回答以下的問題。

    問題︰為了在上帝存在這一知識上更加堅定不移,可以不可以暫時把自然和聖經中關于上帝的所有啟示都擱置在一邊,把它們都一律視為不存在?可以不可以把心中所具有的對上帝存在的確信視為一種有利條件,然後大膽假設上帝並不存在,通過質疑一切,從各個角度來予以觀察,從而更加確信地得出上帝存在的結論?總而言之,人可以不可以懷疑上帝的存在?

    回答︰因為我們的理性已經被蒙蔽,所以人總是懷疑眼前的事物是不是真的那樣。為了弄清這一問題,消除懷疑,就必須作進一步的考察。然而,涉及到上帝存在的知識,情況並非如此。上帝創造我們的時候,就把上帝存在的意識放在了我們的本性中,並藉著聖經進一步地向每個人證實,所以,不可懷疑上帝的存在,理由如下︰

    (1)人若故意主張上帝並不存在,或者故意懷疑上帝的存在,就是拒絕上帝。

    (2)這等于面對面地向上帝發出挑戰,宣布他是虛謊的。上帝在自然和聖經中啟示上帝的存在,這一啟示清清楚楚,從一開始有良知的人就無法對上帝的聲音置若罔聞。

    (3)主張這種觀點的人,雖想懷疑上帝的存在,但他自己知道是在撒謊。即使他開始懷疑上帝的存在,也是無法做到的。

    (4)故意懷疑上帝的存在,最終導致的結果絕不會使人更加堅信,敗壞的理性和不敬虔的心靈-既然被給予更大的空間和力量去運行-能夠盡其所能把懷疑者轉變成無神論者。這樣,他就自己使自己喪失了救恩。上帝有時也會對此施行這種審判。

    (5)因此,要增加對上帝的認識,正確的做法就是相信他,並相信他會賞賜那殷勤尋求他的人。去作正確的事,就是作自己知道正確的事,因為任何人如果按上帝的旨意而行,他就會明白並且承認這一教導是來自上帝的。正確的做法就是尋求上帝,或者可以揣摩而得。

    所有的人心中,都有關于上帝的知識,這是很明顯的。即使那些最不敬虔的人,雖然想方設法試圖磨滅關乎上帝的所有知識和意識,甚至暫時使自己對上帝存在的意識麻木不仁,對上帝的存在不聞不問,然而他們仍然無法全然抹煞對上帝的知識和意識。惟願那些眾多的掛名基督徒在此知罪。他們不僅有自然相助,還有聖經這上帝的聖言,但他們幾乎很少想到上帝。他們在對上帝的意識上,在善行的實踐上,甚至還不如許多僅僅是藉著自然之光行事的外邦人。在最終審判的時候,這些外邦人也會站起來定這種掛名基督徒有罪!他們所遭受的審判將是何等地可怕啊,那時上帝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不听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帖前1︰8-9)。

    惟願所有的人,都切切地尋求關乎上帝的知識,不認識上帝,就沒有信心、慈愛、敬虔,也沒有救贖。不要僅僅滿足于自然性的知識,這種知識無法帶領你認識上帝,靈魂得救;要切切地定楮于基督耶穌的榮面,尋求認識上帝的榮耀。也當切切地尋求認識敬虔的真道。

    敬虔之人也許從上面的陳述得出結論說︰當他們為無神論思想困擾時,不過是受到試探而已。他們因為受到這種試探而敢到沮喪,這本身就足以表明他們認識上帝,並且“相信上帝存在”。不要向無神論思想屈服,要予以抵擋。即使有時無法完全擺脫這樣的試探,也當牢牢持守你自己內在的確信。現在這樣的試探給你帶來極大的困擾,也會使你以後更加堅定。你當堅持不懈地閱讀上帝的聖言,並且與敬虔者為伍,以便听他們講說他們靠上帝而得的喜樂。要遠離無神論者或鼓勵無神論思想的人所寫的書,避免與那些你已經確知是無神論者的人交談、辯論。你當藉著不斷的禱告轉向上帝,認識上帝的心意,過單純的生活。如此而行,你就必會在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不斷長進(彼後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