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幾章中,我們講到了作為中保必須成全四個條件。他必須是︰1)完全的上帝,2)完全的人,3)聖潔的人,4)上帝與人在一個位格中。我們也已經說明,這一中保就是主耶穌基督。所以,耶穌基督必須成全這四個條件。
首先我們希望確認的是︰只有一位神,並不是有兩個或三個神。既沒有低級的神,也沒有高級的神。上帝超過所有的受造物,其它的神並不是這樣,因為並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林前8︰5-6)。
第二,我們聲明這一神聖的存有有三個獨立的位格︰聖父、聖子、聖靈。“在天上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父、聖言和聖靈,這三者本為一”(約壹5︰7;新譯)。
第三,我們聲明這三個位格與神聖的存有並不分離,彼此之間也不分離。上帝只有一位。“這三者本為一”(約壹5︰7;新譯)。
第四,我們聲明,這三個位格各不相同,一個位格不同于另一位格,但是,並不是一個不同的上帝。“一位保惠師”(約14︰16),“……但我要從父那里差保惠師來”(約15︰26)。
第五,我們聲明。每一位格都是獨一的真神。
1.主耶穌基督是真神(TheLordJesusChristisVeryGod)
首先我們必須說明的就是主耶穌是真神。索西奴派和重洗派否定這一點。但是,我們主張這一點是基督教的主要信條。我們確信耶和華就是上帝,從有關的參考經文來看,主耶穌卻是真神。耶和華是上帝,我們從以下的事實可以加以證明︰
(1)在聖經中各個地方都稱其為上帝。毫無疑問,不管在何時稱耶和華是上帝,所指的都不是天使,也不是其他的主治的,而是指永恆的上帝;
(2)他是永恆的、無限的、全知的、全能的;
(3)他曾經創造了天地,並一直在加以維持和統管;
(4)他必須受到尊崇、敬拜、信奉、懼怕和侍奉。
沒有人敢于懷疑這些證據。這些證據是絕對肯定的,所以主耶穌就是真神,聖經中有充分的見證表明這四件所指的就是他。因此,若有人膽敢否定基督是真神,聲稱他之所以被稱為上帝,不過是因為他神奇的感孕,他在這個世界上的使命,上帝對他的大愛,他所行的神跡奇事,他的服事,他的從死里復活,他的得榮,就是褻瀆上帝。這些事情並不能使人成為上帝。這些都是主耶穌的神性的證據,而不是他的神性的基礎。
首先,在整個的聖經中都言及他是上帝,這些經文引證足以使所有的推辭啞口無聲。
(1)請考慮以下的經文就足夠了︰“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45︰7)。“論到子卻說,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樂油膏你”(來1︰8-9)。
毫無疑問,此處所說的“你的上帝”是指永恆的真神。如何能夠證實此點呢?答案就是此處明明的確稱他是上帝。同樣,此處主耶穌和父一樣被稱為上帝︰所以他是永恆的真神。
(2)除此之外,在很多經文中他被稱為耶和華。在整個的聖經中,這一名稱從來沒有歸在任何人的身上,也不可能歸在任何人的身上,唯獨用于指永恆的真神-這一真理我們在前三章中已經證實了。主耶穌被稱為耶和華,這在《耶利米書》23章5至6節中得到了證實︰“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此處主耶穌被稱為耶和華,這也得到了以下的事實的證實︰他是枝子,錫安之君,此處就是用這一名稱來稱呼他的。因此,主耶穌就是永恆的真神。
(3)此外,在新約聖經中也有許多相關的經文。在《羅馬書》9章5節,我們讀到,“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在前面的經文中並沒有提及父上帝,唯獨提到主耶穌,並稱他按肉體說是從列祖來的。毫無疑問,此處所指的就是主耶穌和他的人性。在這節經文中馬上說,他就是永遠可稱頌的上帝,這仿佛是在一口氣之內說的。我再次重復說,這仿佛是在一口氣之內說的,在這兩個句子中間,既沒有句號,也沒有冒號,而是逗號,緊跟在“基督也是從它們出來的”之後的“他”所指的就是前面的先行詞-“基督”。所以,主耶穌就是可稱頌的上帝,這一陳述所描述的就是永恆的上帝。“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11︰36);“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啟4︰11);“他在聖者的會中,是大有威嚴的上帝,比一切在他四圍的更可畏懼。”(詩89︰7);“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王,超乎萬神之上。”(詩95︰3);“耶和華……超乎萬民之上。”(詩99︰2)。
(4)這在《約翰一書》5章20節中也得到了證實,其中我們讀到,“這是真神”。此處所說的並不是他是上帝,也不僅僅是他是真神,而是獨一的真神(thetrueGod),因此是獨一的上帝。在《腓利比書》2章6節說他是informa,也就是“本有上帝的形像”,在《希伯來書》1章3節說,他“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在《出埃及記》23章20節說,耶和華之名,也就是耶和華之本質,在他里面。
規避性主張︰采用這一名稱,並不能作為得出基督永恆神性的基礎,因為治理者也被稱為是神。
回答︰當他們被稱為“神”的時候,其中的上下文能夠使人立即看出,這一名稱是與實際的存在對比而言的(參考︰林前8︰5-6)。從這樣的描述中,我們一打眼就可以看出,所指的是上帝賦予特殊恩賜的人,在《詩篇》82篇6節中就是如此。在這一詩篇的第2節談及不敬畏上帝的審判官,他們在第7節中受到死亡的警告。然而,當主耶穌被稱為“上帝”的時候,他是被稱為“耶和華”,“永遠可稱頌的上帝”,“上帝的形像”,“上帝本體的真像”。
第二項證明就是︰從歸于主耶穌的上帝的屬性推演,我們就可以得出他的神性來。他是永恆的、全知的、全能的,是獨一的真神。這是不可否定的事實。既然這一切都可以用在主耶穌的身上,所以,他是真神。
(1)基督的永恆性在以下的經文中得到了證實。“伯利恆以法他啊!……將來必有一位從你那里出來,在以色列中為我作掌權的;他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彌5︰2)。在《馬太福音》2章6節和《約翰福音》7章42節證實這是指主耶穌,他按肉身來說,出生在伯利恆。這一位格來自永恆。因此,他被稱為“永在的父”(賽9︰6),“還沒有亞伯拉罕”的時候他就已經存在了(約8︰58),而且他是“阿拉法,我是俄梅嘎,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1︰8)。這節經文明確地說明了主耶穌的永恆性,這種永恆性只能歸在獨一的真神身上。“亞伯拉罕……求告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名”(創21︰33)。因此,基督是獨一的真神。
(2)基督所全知性在以下的經文中得到了證實。“……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2︰23);“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約2︰25)。這是上帝的屬性之一︰“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王上8︰39)。因此,基督是獨一的真神。
(3)基督的全能性在以下的經文中得到了證實。“……全能者”(啟1︰8);“……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腓3︰21)。然而,只有上帝才是全能的︰“因為主我們的上帝,全能者作王了”(啟19︰6)。因此,基督是獨一的真神。
第三項證明就是︰我們從他神聖的作為,就可以證實他的神性。他曾經創造天地,維系並掌管萬有,親自行了諸多的神跡,使人重生,使死人復活-他確是獨一的真神。沒有人否定此點(參考耶10︰11-13;賽44︰25-28)。既然這一切都適用在基督的身上,他當然就是獨一的真神了。
(1)《約翰福音》1章3節證實基督創造了世界,因為我們讀到,“萬物是借著他(道)
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基督就是“道”(第一節)。此處的創造所指的並不是復興,而是從無中創造出萬物。“萬物”-因此沒有任何受造物排除在外。這在《歌羅西書》1章16至17節中也可以發現,其中寫到,“因為萬有都是靠他(看不見的上帝的形像)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一概都是借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靠他”並不是說他是一個器皿或工具,而是說靠他為動力因,因為藉此“靠”是指起初的動力因。“萬有都是靠他”(羅11︰36);“……乃是借著耶穌基督……與父上帝”(拉1︰1)。萬有也都是歸于他,“歸于”只能用于動力因,不是指工具。“萬有都……歸于他”(羅11︰36)。
(2)基督維系並統管萬有,這是明顯可見的。“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著作”(約5︰17,19)。當聖經上記載說,主耶穌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他才作,此時所指的就是在同一本體中的三個位格、以及基督的中保職分存在和運行的方式。請思考以下的經文︰“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7),“……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
(3)基督行神跡是因著他自己的大能,這也是明顯可見的。“……因為有能力從他身上發出來,醫好了他們”(路6︰19);“因我覺得有能力從我身上出去”(路8︰46)。當使徒們行神跡的時候,他們並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行的,乃是靠基督的大能行的。“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楮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的所認識的這人強壯了”(徒3︰12,16);“……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是因耶穌基督的名”(徒4︰10)。
(4)基督使死人復活,也是明顯可見的。“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這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約5︰21,28-29)。這些都是唯獨來自上帝的大能,因此,基督確是獨一的真神。
第四項證明就是︰我們從主耶穌所受到的神聖的尊敬,就可以證實他的神性。若是有人所受到的尊敬正如父上帝所受到的一樣,而且人必須奉他的名受洗,必須敬拜他的名,相信他的名,信靠他的名,受到這樣尊敬的,必定是獨一的真神(參考︰賽42︰8;太4︰10;耶11︰5,7)。這一切都可以適用在主耶穌的身上,因此他是獨一的真神。確是如此︰
(1)涉及尊敬,有以下的經文︰“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約5︰23);
(2)涉及施洗,有以下的經文︰“……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3)涉及敬拜,有以下的經文︰“但願頌贊、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3)。
(4)涉及信心,有以下的經文︰“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約14︰1)。當我們讀到以色列人信服摩西的時候(出14︰31),所指的是以色列人相信摩西的教導,並且相信摩西是上帝所差派來的。當我們讀到聖經上說以色列人受洗歸了摩西的時候(出14︰22;林前10︰2),所指的是他們是經過摩西的手,因著摩西的服事而受洗的。
(5)涉及信靠,有以下的經文︰“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2︰12)。
這些證明每個都非常有力,足以證明主耶穌的神性。若是把這些證明放在一起考察,我們就不得不滿心仰望主耶穌,高呼,“主耶穌就是上帝。”
異議︰或許產生以下的想法,有些人無法把上述聖經中所表達的各種說法協調起來。我們怎樣理解以下的有關基督的說法呢︰1)比他的父小?“因為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2)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約5︰19);3)從父得到一切(彼後1︰17;太28︰18);4)是上帝的僕人(賽42︰1);5)被父差派來的(約10︰36);6)向天父禱告(來5︰7);7)(約17︰3);8)是所有受造物中頭生的(西1︰15);9)在上帝創造之根源(啟3︰14;新譯)?
回答︰若是考慮以下的方面,這些難題就會迎刃而解︰
(1)基督有兩性,有些談及他的位格的事說的是與他的兩性有關的事。
(2)神性的基督與施行中保職分的基督是完全不同的。講到後者的時候,就說他是較小的,是僕人,向父禱告,從父得到一切,並且是被父差派的。
(3)他與父完全不同,但是作為一個位格並不與父分離,而是與父同質。《約翰福音》17章3節既沒有否定講到的神性,也沒有說唯獨父是上帝,是與基督截然不同的,而是說父是獨一的上帝,與偶像全然不同。同樣,聖子和聖靈都是獨一的上帝。在這一節經文中,涉及基督的中保的職分,所以就把他與他的父分開,要得永生,必須明白這一不同之處。
(4)雖然他被稱為是所有受造物中首生的(thefirstborn),但他絕沒有被稱為是首造的(thefirst-created)。他是父在永世中首生的,涉及受造物,他是萬有的承受者,作為中保,他享有舊約中頭生子的權利。
(5)當他被稱為是創造之根源的時候,一定不要在被動的意義上理解,仿佛他是首先被造的,要在主動的意義上理解,是他創造了萬物,萬物的根源都在于他。因此,萬物都是歸于他,因為他是它們的根源。
主耶穌是永恆的真神,他取了人的屬性。既不是神聖的本體,也不是父,也不是聖靈成了人,而是第二位格聖子成了人。根據他的神性,基督是永恆之父的永恆之子,在永世受生,不可思議,因此他被稱為上帝的兒子(來1︰5)。“……自己的兒子”(羅8︰32);“……獨生子”(約1︰18);“……那不能看見之上帝的像”(西1︰15);“上帝本體的真像”(來1︰3)。這個兒子使所有的信徒都成為上帝的兒女,是藉著他們與他定婚,他是新郎,他們是新娘。不僅如此,也藉著信心使他們成為他的肢體,他是他們的元首。
2.主耶穌基督是真正的人(TheLordJesusChristisVeryMan)
主耶穌基督不僅僅是永恆的獨一的真神,他也是真正的人 出于人而為人。我再重復一遍,他是真正的人。這不僅僅是在表面上,而是在本質上,確確實實具有人的本性。
首先,他被經常視作人。“……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羅5︰15);“……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提前2︰5)。
第二,他具有︰
(1)真正的人的身體;“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2︰14);“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24︰39);
(2)真正的人的靈魂;對他而言,他的神性並沒有取代人的靈魂。“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我心里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太26︰38)。
第三,他遭受人的各種痛苦和情感,但是,他並沒有犯罪。他也會餓(太4︰2),渴(約19︰28),憂傷(太26︰38),哭(約11︰35),歡喜(約11︰15),困乏(約4︰6)。因此,基督是真正的人。
這種人性並不是他從天上帶下來的,也不是從無中被造的,也不是像某些重洗派人士在主張的那樣是從某種物質受造的。他是出于人而為人,使他可以擁有他所要救贖之人的同樣的性情,並不僅僅是一個類似的性情。這得到了舊約聖經中預言的證實,同時通過預言的成全,也在新約聖經得到了證實。
在舊約聖經中,他被稱為女人的後裔。“我又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創3︰15)。這里的“你”指的是蛇,即魔鬼,就是那誘惑夏娃的(林後11︰3)。“蛇的後裔”指的是那些不屬上帝的,也就是魔鬼的兒女(約壹3︰10)。“女人”是指當初犯罪的那位女人,她受了魔鬼的欺騙,後來在生產兒女的時候多受苦楚。這位女人就是夏娃,是亞當的妻子,眾生之母。“女人的後裔”並不是指所有從她而生的後代,而是指主耶穌基督。這得到了以下事實的證實︰在《加拉太書》3章16節用“後裔”一詞指基督,並稱他是馬利亞所懷的胎(路1︰42),為女子所生(加4︰4)。更重要的是,聖經上所寫的關于這一後裔的一切,唯獨適用在基督的身上-他要傷蛇的頭;也就是說,他會勝過魔鬼(來2︰14)。
再者,請考察那些稱基督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後裔的經文(創22︰18;26︰4;28︰14)。這一後裔並不是指以撒和雅各,因為所賜給他們的也是同樣的應許。亞伯拉罕和他這些敬虔的後代並沒有得到所應許的(參考來11︰39)。但是,他已經得到了以撒。但是,使地上的萬國得福的並不是以撒,也不是雅各,而是唯獨基督;他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上帝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3︰16)。此處所指的並不是一個屬靈的後裔,因為基督並不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那些效法亞伯拉罕的腳蹤,作亞伯拉罕所作的事的基督徒,才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基督之所以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是因為按肉身他是來自亞伯拉罕的後代的,這在《馬太福音》第1章和《路加福音》第3章所記載的家譜中可以看到。在《撒母耳記下》7章12節中也非常清楚,其中我們讀到︰“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立他的國”,等等。這節經文所指的是基督,這是不容置疑的,因為在《使徒行傳》2章30節,我們讀到︰“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上帝曾向他起誓,要從他(大衛)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寶座上”。請你也思考以下的經文︰“從這人(大衛)的後裔中,上帝已照著所應許的,為以色列人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穌”(徒13︰23)。即使其中的一些事情也適用在所羅門的身上,但它們主要還是指向基督的。但是,以下的段落絕不是指所羅門,而是唯獨指向基督的︰
(1)“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所羅門早已出生了,並且在大衛還健在的時候就登上了王位。
(2)“我必堅立他的國度,直到永遠”(撒下7︰13)。所羅門死了,他的後裔也不再作王。但是,關于基督,則有天使說︰“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路1︰33)。既然這節經文說的是基督,顯然證實他就是大衛的後裔,按肉身說,是從大衛出來的。
在新約聖經中也是如此,因此不需要引證其他的經文。但是,我還是請大家考察包含以下內容的經文︰
(1)馬利亞被稱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母親,在這一方面,基督被稱為人的兒子。自然和聖經都教導並證實︰一個女子若還沒有生孩子,她就不是母親;一個男人若不是從人生的,也不能被稱為人的兒子。
(2)另外,“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路1︰42)。什麼樹結什麼果子,什麼動物生什麼動物,都是從他們各自的本體發出的。人的孩子來自人,這也是從其本體發出的。所以,基督也是從馬利亞的本體發出的。聖經上有多處經文提及馬利亞的受孕,比如《路加福音》1章31節,這些經文都證實了這一點。聖經上談及其他女人受孕的事,比如在《路加福音》1章36節,所說的也是如此。
(3)另外還有以下的經文︰“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1︰3);“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羅9︰5);“……為女子所生”(加4︰4);“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1)。另外還有在《馬太福音》1章與《路加福音》3章所記載的家譜。這些經文都足以使所有的人發自內心地確信基督是出于人而為人。
異議1#︰“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太1︰20)。
回答︰因為上帝是個靈,這並不是指本體的來源,而是指馬利亞受孕的原因。馬利亞並沒有自動懷孕,也不是因為成為女人就懷了孕,她是因著聖靈那創造性的大能而受孕的。但是,基督絕不是聖靈之子。父子關系是因為生育的緣故,通過生育這種方式,一個人從另外一個人的本體而生,這就是各從其類。關于聖靈,我們不能說在馬利亞受孕是生育,而是聖靈創造性的作為。因此,就其人性而言,聖經上說他“無父”(來7︰3)。
異議2#︰我們在《羅馬書》8章3節讀到,“成為罪身的形狀,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並且在《腓利比書》2章8節也讀到,“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
回答︰(1)“樣式”和“人的樣子”並不是指外表的形狀,而是指內在的實體,是指人作為真正的人而言的。“亞當……生了一個兒子,形象樣式和自己相似”(創5︰3)。“稱為罪身的形狀”是指罪人都有的人的性情。但是,基督有這樣的性情,但並沒有罪。
(2)假如有人認為“樣式”和“人的樣子”是指像人,而不是指是真正的人,那麼所指的必定是罪人的罪性。基督既沒有罪人的樣式,也沒有罪人的罪性。自然人認為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就把基督也視為是有罪的,但他們並沒有真正認識他。他雖然是真正的人,而且人也都曉得他是真正的人,但他並沒有罪;在其他自然人看來,所有人都是有罪的,所以基督也是有罪的,這不過是一個錯誤的結論罷了(賽53︰4)。
異議3#︰聖經上說他“來自天上”(參考︰約6︰33;弗4︰9;林前15︰47)。
回答︰基督身具二性。“來自天上”是指他的位格,是指他的神性;同樣,他的人性是“來自人”。
異議4#︰既然基督是由人而生的真正的人,難道他就沒有原罪嗎?
回答︰(1)顯然,那些否定原罪的人是不會提出這樣的異議的。
(2)原罪的傳遞是藉著男女的結合而傳遞給後裔的。然而,這對基督並不適用,因為他的成孕並沒有男人的參與,也不涉及到人的意志,而是由聖靈的大能而成的,他肉體是由馬利亞的血肉和種子而成形,本身並沒有罪。
基督是由人而生的人,他是由童貞女馬利亞而生的。當主耶穌在她體中成形的時候,她仍然是一個童貞女,在她整個的受孕過程中,她始終都是童貞女,就是在這段時間內,基督的肉身以正常的人的形式而發育的。在正常的受孕期之後,她以正常的方式生下了基督,那時她仍然是童貞女,而且直到她死亡,她都始終保持童貞的狀態。聖經中相關的預言如下︰“因此,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7︰14),這在《馬太福音》1章和《路加福音》1至2章成就了。
主向我們隱藏了耶穌基督誕生的月份、日期和時間,目的就是為了不使人搞一些迷信活動。然而他大約的出生時間,我們能在聖經中找到︰
(1)在該撒亞古士督統治時期,頭一次報名上冊的事發生在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路2︰1-2)。
(2)希律在耶路撒冷作王的時候(太2︰1)。
(3)在凱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的時期。
那時候,彼拉多是猶大的巡撫,希律是加利利的分封王,耶穌基督受洗的時候,大約三十歲左右(路3︰1-23)。根據有關的研究,這在羅馬歷史書中也有記載,他的誕生大約是在1700年前。
因此,主耶穌是完全的上帝,是上帝之子,出于人而為人。無疑他也是一個聖潔無罪的人,因為人人皆知的。天使稱他為“聖者”(路1︰35);彼得和約翰稱他為“聖僕耶穌”(徒4︰30);保羅稱他為“聖潔、無邪惡、無**的”(來7︰26);並且彼得稱他為“無瑕疵、無**的羔羊”(彼前1︰19)。
3.主耶穌基督本質的統一性︰真神真人,處于一個位格之中(TheLordJesusChrist:VeryGodandVeryManinOnePerson——theHypostaticUnion)
現在,我們要針對索西奴派和重洗派的謬論,證明主耶穌基督是真上帝,也是真正的人,處于一個位格之中。
首先,有很多經文談及基督的神人二性,並且這二性是處于一個位格之中。“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里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羅1︰3-4);“……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唱頌的上帝。阿們”(羅9︰5);“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3︰16)。
第二,在以上所引證的經文中,神性與人性的特征和活動都是歸在同一位基督身上的。基督是永恆不變,全知全能的;他創造了世界,並一直維系著世界,萬有都在他的統管之下。基督既有一個身體,也有一個靈魂,誕生在歷史之中,受苦,受死。因此,基督是上帝,是人,處于一個位格之中。
基督的人性包含在身體與靈魂的合一之中,並不是獨立自存的,也不是在某段時間獨立存在,而是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是因著上帝之子的位格性而存在的。因此,基督的人性,並不是一個獨立的位格,從一開始的時候,就是藉著基督的上帝的位格而存在,並且存在于基督上帝的位格之中。在位格上,基督的人性現在,並且繼續與基督的神性合一。
這種合一是通過基督的神性取了人性而建立的(assumption)。基督的神性,作為一個位格,在其獨一的位格內取了人性,而這人性並不是獨立存在的。聖經上就是這樣啟示的︰“他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搶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腓2︰6-7)。這也在《希伯來書》2章16節得到了證實,“他所取的並不是天使的性情,而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的性情”(新譯)。“亞伯拉罕的後裔”在這里所指的不是亞伯拉罕無數自然的後代,此處的“後裔”所用的是單數形式,就象在《加拉太書》3章16節提到的那樣。(此處有刪節,否則導致更多的混亂)。
動詞“取”並不是“救拔”的意思,否則經文就成了以下的意思︰“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譯者注︰中文和合本就是這樣翻譯的,現代中文譯本翻譯為“很明顯地,他不是幫助天使,而是幫助亞伯拉罕的子孫”。但此處的“後裔”確實用的是單數形式,而且根據上下文來看,講的是基督的人性問題,查考福音證主協會出版的《新約原文字典》,此處的動詞確實只是“拉住、持定”的意思,絲毫沒有救拔的意思。所以筆者傾向于布雷克的翻譯和解釋,並參照英文欽定本重新翻譯)。
(1)在聖經中這一動詞從來就沒有“救拔”的意思,其意思始終是“取了”、“接受”、或“持定”。雖然救拔是基督“取了”人性所到來的結果,但這一動詞本身的意思並不是救拔。考察這個動詞所附加的詞就會曉得它的本意。
(2)在這節經文中,是不能這樣理解的,因為基督並不是僅僅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包括在亞伯拉罕之前的信徒,以及外邦人中的信徒,也都是基督所救拔的。如果把這一動詞理解為救拔,那麼,與這一切所對比的就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是天使了。然而,這並不是經文的意思,因此,很顯然,在這節經文中,動詞“取”並不是“救拔”的意思。
(3)在整個《希伯來書》中,從來沒有把魔鬼說成是天使,也從來沒有暗示魔鬼能夠得救。所講到的都是善天使,他們既不是基督救拔的,也不需要基督救拔。因此,“取”這一行為不會是指救拔天使。
(4)從上下文來看,他取了亞伯拉罕的後裔的形象是指基督取了發自亞伯拉罕的後裔的人性,這也是與上帝的應許一致的,在本章第九節使徒宣告,基督在受死救拔人的時候,成為比善天使小一點。十一節說明為了救拔人類,基督與他們都是出于一,他是出于人而為人,同為人之子,同有血肉之體(14節)。在十六節繼續說明,基督所取的並不是天使的性情,而是根據預言,取了來自亞伯拉罕的後裔的人性。
4.本質的合一 不改變,不混合(TheHypostaticUnion:WithoutChangeandWithoutMixture)
基督取了人性,由此而確立的神性與人性在同一位格中的合一,並不是神性變成了人,因為上帝是始終不變的、不能看見的、不會朽壞的(參考︰詩90︰1;提前1︰17;來1︰12)。當約翰說“道成肉身”的時候(約1︰14),他所表達的是神人二性在一個位格中的合一,但是,這絕不是說神性變成了人。“成”並是始終都有改變的意思,這在《加拉太書》3章13節可以證實,我們讀到,“成了咒詛”,這並不是說基督變成了咒詛。在《創世記》1章3節,我們讀到,“……就有了光”,這並不是說光的出現是因為某物變成了別的東西,而是說光的出現是因著創造而出現的。在《創世記》2章7節,我們讀到,“……成了有靈的活人”,這並不是說身體變成了靈魂,也不是說靈魂變成了身體,而是身體與靈魂這兩個部分合成一體。這樣的例證在其他許多經文中也能見到。因此,成了肉身並不是變成了肉身,而是指取了肉身,也就是取了人性,並與人性有位格上的合一。
神性並沒有變成人性,同樣,人性也沒有變成神性,因為有限的並不能變成無限的、永恆的。另外,神性也是不能傳遞給受造物的。
這種合一也不是通過兩性的混合而達成的,假如是兩性混合,那麼第三種類型的位格就出現了。這種兩性的合一既沒有兩性的改變,也沒有兩性的混合,每個性都保持自己的屬性,每個性也都把鏡子的屬性歸諸同一個位格。因此,藉著兩性的合一,基督既有上帝的屬性,也有人的屬性。但是,在這兩性之中,任何一個性都不具有其他性的屬性。
這種兩性在一個位格中的合一導致以下的結果︰1)恩賜與榮譽的傳遞;2)屬性的傳遞;3)活動和職分的傳遞。
首先是恩賜和榮譽的傳遞。因著這種兩性的合一,基督的人性獲得了超乎包括聖天使在內的所有受造物的價值,因為這是上帝之子的靈魂和身體。這只是針對他的人性而言的。藉著這種兩性的合一,基督的人性成為超凡的聖靈、智慧、聖潔和其他恩賜的接受者。我們在聖經中讀到︰“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賽11︰2);“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45︰7);“……充充滿滿地有智慧有真理”(約1︰14);“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這些恩賜都不是無限的,因為有限的是無法參透無限的。準確地說,這些恩賜的程度超出了一切受造物所能承受的程度,包括亞當,一切已經在天上得榮的聖徒,還有所有的天使。這並不是說,根據他的人性,基督在一開始的時候,或者說在出生之前,或剛剛誕生,就在這種程度上具備了這些恩賜。也不是說,這些恩賜在基督身上不會增長,因為聖經上明確記載︰“耶穌的智慧和身量,都一齊增長”(路2︰52),而且他“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來5︰8)。
盡管基督在其人性中得到了卓越的恩賜,超出了所有的受造物,但是,我們絕對不可把他作為人來崇拜,也不可把他作為中保來崇拜。基督確實是唯一的中保,但是,我們必須把他作為上帝與人來崇拜,作為上帝與人的基督才是我們崇拜的對象。但是,我之所以敬拜基督,並不是因為他中保的職分,也不是因為他的人性,更不是因為他所具有的卓越的恩賜,而是唯獨因為他的神性。實際上,他中保的職分不過是促使我們敬拜中保者的動機。然而,對基督的敬拜既非止于,也非導向他中保的職分,或他有恩賜的人性,這是因為︰
(1)唯獨上帝,才是我們可以敬拜的(太4︰10)。基督的人性雖然大有恩賜,雖然非常榮耀,但並不是上帝,因此如果敬拜基督的人性,就是偶像崇拜了。
(2)崇拜本質上不是上帝的一切,都是偶像崇拜之舉(加4︰8)。基督的人性從本質上而言並不是上帝,因此,敬拜基督的人性就是偶像崇拜。
(3)基督人性及其榮耀中所具有的一切恩賜都是被賜予的,不過是一個恩賜而已,這從以上所引證的經文中明顯可見。我們不能基于恩賜而予以敬拜基督的人性。
(4)即使基督與其神性中所成就的創造、維系、統管的大工,也不是敬拜的基礎,不過是促使人敬拜的動因,因為這些都不是上帝本身。因此,不管是基督中保的職分,還是他具有恩賜的人性,都不可能成為我們敬拜基督之人性的基礎。
其次就是屬性的傳遞。在基督里兩性的合一,神性和人性既不改變,也未混合,神性和人性都保持自己各自的屬性。不管是神性,還是人性,都把各自特有的屬性傳遞給基督的位格,這位格既是上帝,就是永恆的、無限的、全知全能的。同時,由于其人性,基督的位格既是在日期滿足的時候誕生,每次只能在一個地方,並不曉得所有的事情,有人類的情感,誕生並沒有犯罪,曾經饑渴、受苦並受死。在聖經中從三個方面把這些特征歸與基督,也就是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這是我們在接下來的章節中要討論的。
基督的人性並沒有把它的屬性傳遞給基督的神性,同樣,基督的神性也沒有把它的任何屬性或部分傳遞給基督的人性。這一點與路德宗的教導不同,我們證明如下︰
首先,我們從“屬性”這個詞本身來證明,任何能夠傳遞給他者的屬性就不再是獨特的屬性,而是共有的屬性了。假如基督的神性傳遞給了基督的人性,那麼,這些屬性就不再是唯獨屬于神性的了,這也就是說上帝不再是上帝了。
其次,既然上帝的屬性本身都是其神聖的本質(我們微不足道的人只能通過了解上帝的屬性而認識上帝的本質),假如一個或某些屬性被分予給人性,那麼,所有這些屬性必然都要分予人性了。那樣,人性就成了上帝;人性就成為永恆的,在基督生于馬利亞之前就會存在了,因為永恆是上帝的屬性之一。如此以來,就肉身而言,基督就不可能是從人而生了,因為他已經存在了。他也不可能被埋藏,因為他在被埋藏之前就已經在墳墓之中了。他也不可能脫離墳墓而復活,因為他在此之前就已經這樣了,或者他在復活之後就一直停留在墳墓中,以及諸如此類的其他荒唐的說法。
第三,不僅聖經上沒有這樣說,而且也是顯然矛盾的,因為我們在聖經上讀到,根據其人性,基督並不是無所不在的。
(1)當基督處于降卑狀態的時候,他並不是無所不在的。聖經上說他離開一個地方,到另外一個地方去,或者說他在一個地方,不在其他的地方。“我沒有在那里……就歡喜……”(約11︰15)。
(2)當基督在其升高狀態的時候,他也不是無所不在的。“他不在這里,已經復活了”(太28︰6);“我又離開世界”(約16︰28);“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來8︰4)。
有人說,此處是指人的肉眼看不見耶穌了,但我認為聖經上說耶穌不在這里,就是絕對不在這里。不能理解為僅僅是人的肉眼看不見,因為人的肉眼能看得見,這是人體不可缺少的的屬性之一。否則,人就會得出種種稀奇古怪的說法,我們接下來會進一步考察。
異議3#︰既然人性與神性合一了,那麼,人性也就具有了上帝的屬性。
回答︰(1)我們的身體也是與我們的靈魂合一的。如果按以上的思路推理,身體也就具有靈魂的屬性了。
(2)照此類推,神性也具有人性的屬性了。
(3)由此基礎出發,上帝所有的屬性都要分予人性,包括永恆性也要分予人性了。
(4)這種合一所必然蘊含的就是︰位格包含神人二性的屬性,但是,不管是神性,還是人性,都各自保持自己的屬性。
異議2#︰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居住在基督里面(西2︰9),所以,上帝的屬性也是如此。
回答︰(1)假如這種說法成立的話,就必須把永恆性也包含在內。
(2)這節經文所指的是基督的位格,並不是基督的人性。把適用他的位格的話用于他的人性,並不是合乎邏輯的。
(3)此處的“有形有體”是說︰很顯然,並不是比較而言,也不是通過例證或儀式,基督確實是這些影子的實體或精義(17節)。
異議3#︰既然各自的屬性並沒有彼此傳遞,那麼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必定是彼此分離的。
回答︰(1)如果依照這種邏輯,所有的人性的屬性就必定要傳遞給神性了。
(2)但是,恰恰相反,身體與靈魂各自的屬性並沒有彼此傳遞,但卻合于一個整體之內。
(3)在本質上,這種合一並不是位置上的合一,而是位格上的合一。
異議4#︰聖經上記著說︰“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4︰10)。
回答︰此處並沒有提及是基督的身體要充滿萬有,而是說他的聖靈及其運行要充滿他的教會,以及一切真正屬于基督教會的人。
異議5#︰聖經上記著說︰“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約3︰34)。
回答︰此處所指的並不是無限性,而是指遠遠超過其他人。
異議6#︰聖經上記著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
回答︰此處所指的並不是他的人性,而是指他的位格。另外,此處所用的詞並不是表示“能力”的dunamis,而是exousia,是指權柄,權能,領土。
異議7#︰上帝的話表明︰“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里面藏著”(西2︰3)。
回答︰(1)此處所指的是基督的位格,並不是他的人性。
(2)在此可把基督視為信仰的對象,因此,信徒可以通過仰望基督而獲得各樣智慧和知識,福音的奧秘在基督里面都已經顯明了。所以,很明確,基督的人性並沒有接受神性的屬性。
第三,就是工作和職分之施行的傳遞。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匯合于一個位格之中,二者並不是分別行動,一切的活動都是由同一個位格而行的。既然基督只有一個位格,因此行動的原則也是一致的。既然這兩性是在同一個位格之內,而基督的位格又是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兩性在合一的時候也是各自都不改變,不相混合的,所以,基督的位格是藉著兩性作工的。既然神性和人性都是各自按其自身的特性而運行,自然就會有兩種運行。作為上帝,基督的位格是按其神性而運行;作為人,基督的位格是按其人性而運行。因此,在救贖之工的各個部分的完成過程中,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分別有自己的貢獻。
所以,基督是根據其神性和人性二性而為中保的,這就是說,基督作為選民的中保,不僅是根據他的人性,也是根據他的神性。
首先,這從以下的事實顯然可見︰神性組成了基督的位格,而救贖之工恰恰是從基督的位格發出的。這一救贖之工並不僅僅是藉著基督的道成肉身而成就的,也不當僅僅從基督中保的職分來看,把基督本身置于與教會同等的層次,也當考慮在其道成肉身的過程中,基督如何隱藏了他自己的神性,使自己默默無聞,取了奴僕的形象,順服天父的旨意,甚至順服至死(腓2︰7-8)。這就是他中保職分的一個工作,actussuntsuppositorum;這些事都是歸諸基督的位格。因此,基督也是按其神性而為中保的。
其次,如前所述,對于中保的職分而言,基督的二性及其各自特別的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神性要扶持人性,使其從死里復活,使其受苦和對律法的成全都發生效力,並把這一切應用出來,把他的子民從大惡中救贖出來,使他們與至善有份。
第三,聖經中明確地把基督中保的職分與他的神性聯系在一起。“……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20︰28);“……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林前2︰8);“……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獻給上帝”(來9︰14)。
由于二性在一個位格中的聯合,就有各種各樣的表達用在同一位基督身上。首先,當提及基督的位格的時候,屬于二性之一的特征就歸在他的身上。因此,就有以下的說法︰基督來于永恆,在時候滿足的時候由婦人所生;基督是全知的,基督又不是全知的;基督是無所不在的,基督又不是無所不在的;基督在世界開始之前就與父同享榮耀,但基督死了。其次,有時涉及基督的位格的一性,就把屬于另一性的特征歸在他的身上。上帝用寶血買贖了他的教會,榮耀的主已經被釘死在了十字架上。第三,雖然提及的只是一性,卻把屬于他的位格並屬于二性的特征歸在了他的身上。“……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5.關于默想至足的中保耶穌基督的寶貴性的勸勉(ExhortationtoMeditateuponthePreciousnessoftheAll-SufficientMediatorJesusChrist)
迄今為止,我們已經說明主耶穌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人,聖潔的人,是上帝與人在一個位格之中。在此我們有必要停頓片刻,從各個角度思考這一中保,他名稱為奇妙,目的就在于激勵我們追求敬虔。
首先,不管是天使,還是人,哪怕是到永恆,既無法理解,更無法測透這一奇妙的工作。這一工作將永遠是使人產生敬佩之情的深不可測的源泉。當然,既然我們還在世上,我們就能夠,而且必須努力認識這一神奇的救贖之工。
(1)除了既是上帝同時又是人,並聯合在一個位格之內的基督之外,任何人都無法勝任這一中保的職分,把人帶到上帝的面前。要使罪人與上帝和好,與上帝聯合,上帝之子首先必須在位格上與人性聯合。請注意,要拯救罪人需要何等的大工啊!設想出這樣的救治之道,需要何等的智慧啊!所有的聖天使合在一起,也無法設想出像上帝所設想所啟示的這樣的救治之道。他們急切地察看,但永遠不會明了。為成就這一救治之道,他差遣他的愛子,使他在位格上與人性聯合,唯獨他才能夠做到這樣,這是何等大的賜福啊!要實施這樣的救贖大計,唯獨全能的上帝才能做到!
(2)選民與上帝的聯合是何等親密啊,在上帝之子的位格中甚至包含了他們的人性!在這一方面,他們甚至被高舉,超過了天使。天使的性情並沒有在位格上與上帝聯合。與上帝這樣親近,難道還是小事嗎?如果我們對于這一奇跡的奇跡稍作思考,也會感到這絕不是小事!天使也想仔細察看此事。他們的願望無法得到滿足,所以就繼續不斷地這樣行。如果我們晨修不斷地默想此事,我們就會充滿神聖的敬畏之情中,對此歡喜贊同,而且在達到這樣的認識之前,我們就會發現自己已經是神奇地接近上帝,與他聯合了。那時,我們就會曉得主耶穌所說的話的意思︰“使他們都合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們也在我們里面”(約17︰21)。這超出我們的領悟,使我們嘆為觀止。這不僅僅是指事情本身,也包括那些默想此事之人的歡喜之情。這會使得我們滿口贊美,使我們時時得出與《詩篇》的作者一樣的結論︰“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8︰4);“……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伯7︰17)。
第二,不要使你的默想流于寬泛,要進一步地默想基督的神性和人性。首先讓我們思考基督的神性。既然我們的主是上帝,根據他的神性,他也是我們的中保,那麼︰
(1)我們當注意到,他所付出的贖價有永恆、無限的價值和果效。“何況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來9︰14)。所有的信徒,他們所有的罪,不管是多麼大,不管是何等多,毫無例外,都完全得以涂抹,一絲一毫的罪債或懲罰都沒有剩下。基督的補贖是如此地完全,仿佛他們就不曾有過任何罪一樣,仿佛他們已經是完全地遵行了上帝的律法,因為作出補贖的是真正的永恆的上帝。
(2)既然主耶穌是上帝,默想他就會在我們的心中生發極大的敬畏之心,使我們把他高舉在萬有之上。這會使得我們在他面前屈膝,與天使一同敬拜他,如天父上帝一般尊崇他,因為主耶穌與他本為一;我們就會與天上地下所有的受造物一起歡呼︰“但願頌贊、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5︰13)。
(3)默想基督的神性就會使我們按他自己所吩咐的信靠他。“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也當信我”(約14︰1)。藉著信心接受他,並把自己的事務和環境都交托在他的手中,這樣的人該有何等的自信啊!降服于他的人,所蒙的保守是何等地安全啊!這樣的人可以把一切的擔心和憂慮都撇在一邊,滿有確信,堅定不移地說︰“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里”(詩73︰24)。他是上帝,因此他是至高的善。他是全知的,曉得人所有的心情、願望、真誠和愁煩。他是無所不能的,能夠救贖、保守、安慰人,也能夠帶領他進入永遠的福樂。以主耶穌為自己的救主的人是何等地有福啊!讓這樣的人以他的名為樂吧。
第三,要常常默想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因為上帝在肉身顯現是“敬虔的奧秘”(提前3︰16)。所有真正的敬虔都是源自認識主耶穌,源自藉著信心與他聯合。這會使人生發愛心,以及由愛心而發出的一切。凡不是從這一源泉發出的,就不能稱之為敬虔。雖然大自然也許會使我們感受到上帝和宗教的存在,但是,並沒有啟示這一敬虔的奧秘。只是在外部得蒙光照的人,也不會曉得由認識耶穌(也就是,既是上帝,又是人的耶穌)並藉著信心與他聯合而生發的心境。這種心境既在于在上帝里的平安和與上帝和好的平安,也包括在他里面得享安息,不再懼怕,而且愛他,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得蒙主的喜悅,因為上帝在主耶穌道成肉身中所顯現的完全而贊美他。
(1)這會使我們一方面曉得罪的可怕,另一方面也曉得上帝無暇的公義。若不是上帝之子成為人,把他的榮耀隱藏在人性的面紗之下,並照其人性承受各樣的羞辱和苦難,就不會除掉罪的可怕性,也不會使上帝無暇的公義得到滿足。是的,榮耀的主不得不在十字架上受死。
(2)在此處我們也可看到上帝對人類那不可測度的大愛。選民本身並不是可喜悅的,而是可憎惡的。然而,上帝仍然本于他自身的原因愛他們,唯獨引證他自己的旨意愛他們。這種大愛使得天父差遣他自己的兒子成了肉身,因此主耶穌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聖子在這種大愛的驅使下來到世間,取了人性,承受了各樣苦難和死亡。“……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假如有什麼能夠激發人的愛心的話,那就是這種上帝與基督的大愛,當激發我們的愛心,使得愛心在我們心中燃燒。
(3)道成肉身顯明了上帝無謬的信實。他所行的完全按他的話語而行,此處我們所見到的就是在伊甸園中應許的成就︰“它(女人的後裔)要傷你(蛇)的頭”(創3︰15)。此處上帝向列族所應許的一切都成全了,這是他們所熱切盼望的。在見到的道成肉身中,所有的預表和獻祭都成全了,這些預表和獻祭所預言和描述的就是彌賽亞的到來。上帝由此顯明他是真實可靠的,他不會讓任何一個應許落空。馬利亞以下的話就承認了這一點︰“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路1︰55)。撒迦利亞也是這樣說︰“正如主借著從創世以來,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話”(路1︰70)。
(4)基督的道成肉身是上帝偉大的作為,上帝的智慧、美善、權能。憐憫和榮耀以無比卓絕的方式顯明出來。上帝以此大而可畏的方式顯明他的公義,藉著既是上帝又是人的一個位格,通過受苦的方式,帶領罪人進入無法言喻的喜樂,如此使罪人與聖潔的上帝和好,顯明了上帝何等的智慧、美善和權能啊!聖天使觀看此事,上帝藉著道成肉身而顯明他的救贖之工,天使見到上帝在這救贖之工中各樣的完美,就高興歡喜。“為要借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弗3︰10)。馬利亞也察覺出此事,她說︰“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他的名為聖。他憐憫敬畏他的人,直到世世代代。他用膀臂施展大能”(路1︰49-51)。
因此,人當默想道成肉身,以便清楚地分辨上帝的這些特征以及其他的特征,以聖潔的崇敬之情予以贊美,並與聖天使一起歡歡喜喜地贊美上帝,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于上帝!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路2︰14)。
第四,關于基督道成肉身的描述當在我們心中激發起對上帝的歡喜感恩之情,我們應當歡歡喜喜地接受主耶穌取了我們的人性這一事實。當初天使就是這樣向牧羊人傳遞佳音的︰“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路2︰10)。若是我們的靈魂當因什麼事高興歡喜的話,就當對上帝這一偉大的奇妙的作為而歡喜。為此,我們應當思考以下方面︰
(1)在聖經上預言,人必因著救主的降臨世間而歡喜。“好象收割的歡喜,象人分擄物那樣的快樂。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賽9︰3,6);“到那日,人必說︰‘看哪!這是我們的上帝,我們素來等候他,他必拯救我們。這是耶和華,我們素來等候他,我們必因他的救恩歡喜快樂”(賽25︰9);“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里!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亞9︰9)。既然在聖經上確實這樣預言了,既然我們已經生活在這些預言成就的時代,我們就當以歡喜和感恩的心歡欣鼓舞。
(2)請思考歷代聖徒對于基督肉身到來的渴望。“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創4︰1)。主耶穌談及亞伯拉罕的時候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約8︰56)。大衛也曾經表達出這樣的渴望,他說︰“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為我成就嗎”(撒下23︰5)。歷代敬畏時代的君王和先知也有這樣的渴慕。“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路10︰24)。是的,舊約時代的所有聖徒所渴慕的都是基督的降臨。“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來11︰13)。假如當時他們見到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他們將會是何等地歡喜啊!我們經歷到了這種成全。所以,我們應當為這一極其寶貴的恩賜,為這一寶貴的救主而高興歡喜,感謝上帝。
(3)當基督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天地都充滿了喜樂。施洗約翰在母腹里就歡喜跳動(路1︰44)。馬利亞唱詩贊頌︰“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上帝我的救主為樂”(路1︰46-47)。變成啞巴的撒迦利亞也開了口,舌頭舒展了,歡呼說︰“主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因他眷顧他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在他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路1︰68-69)。年老的西面把嬰兒耶穌抱在懷中,贊美上帝,說︰“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楮已經看見你的救恩”(路2︰29-30)。來吧,讓我們和他們一同歡喜!你的心總是那麼沉重嗎?你從來就沒有歡喜過嗎?假如你的心歡喜,還有什麼能比基督的道成肉身更能令人歡喜呢?因此,“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
當然,也許會有人說︰“我的心仍處于捆綁之中;我無法為此而高興歡喜,因為我擔心他並不是為我而生的,我擔心我與此無份。”對于這種說法,我的回應如下︰
(1)這不過是一種擔心罷了,因為你自己也不確信這是否正確。
(2)這並不是唯一的問題。一個人之所以對于基督的道成肉身並不感到高興歡喜,是因為對以下方面缺乏默想︰基督的道成肉身這一主題,及其神奇性、應許、位格、果子,以及基督藉其受苦和受死所帶來的偉大的救贖。
(3)既然有這樣一位偉大的救主,你能對是否有這樣一位救主而漠不關心嗎?如果你對此並不是漠不關心,為什麼他來到這個世界,你對此不感到高興呢?既是你現在仍然與他無份,你也應當為此而感到高興歡喜。
(4)如果你渴慕基督的到來,要由他而稱義並成聖,即使仍有黑暗、懼怕、擔心、焦慮伴隨(約6︰40);假如基督藉著信已經住在你的心中,如此使你的願望不斷地為他所吸引(弗3︰17);假如基督已經在你們里面成形(加4︰19),基督已經住在你的心中(加2︰20),因此他已經是你的喜樂和渴慕,並在你的心中生發出對罪的恨惡,與他同行的渴慕,你已經曉得心中存在著聖靈與情欲的爭戰;假如你是愛他的人(約壹4︰19) 你更有理由確信,基督確實是為你而生。因此,你有雙倍的理由高興歡喜,應當有說不出來的喜悅,並且對于基督在肉身中的到來感到歡欣鼓舞。
第五,因此,來吧,要承認他是你的主。“當以嘴親子”(詩2︰12),“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詩45︰11)。降服于他,努力得蒙他的喜悅,懼怕他,侍奉他,以他為你唯一的完美的榜樣,從而跟隨他的腳蹤前行(彼前2︰21)。
我們一定要把主耶穌視為真正的上帝,與他相交的時候,當有敬畏之心,當有充分的信心,並且要有敬拜的心境;同樣,我們可以而且必須把他視為人相交,他是我們的弟兄,“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1)。新娘所渴慕的就是這樣與他相交。“巴不得你象我的弟兄”(歌8︰1)。既然他已經成為我們的弟兄,我們就可以而且必須與他如此相交,總是視他與我們有這樣的關系,“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于一”(來2︰11)。他是我們骨中的骨,是我們肉中的肉。這就使得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他的面前,把我們的需要交托給他,因為他也是人,也曉得人在人心方面受苦時的心情。他滿有慈悲,體恤他們的軟弱(來2︰17;4︰15)。這種親近感使得心靈更加溫柔,使人有勇氣接近他,以人的形式與他交通,仿佛與人說話一樣,把我們的事情交托他,同時又基于他的神性而托付他。這反過來又激發人心,使人對他有甜蜜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