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12︰20-21“不要懼怕!你們雖然行了這惡,卻不要偏離耶和華,只要盡心侍奉他。若偏離耶和華去順從那不能救人的虛神,是無益的。”
在神子民所經歷的漫長歷史中,他們反復犯拜偶像的罪。聖經中記載的第一個拜偶像事例發生在雅各(以色列)家族——雅各即將進入伯特利時,曾經命令家人除掉他們中間的一切外邦神(創35︰1-4)。當摩西在西乃山上的時候,以色列人在山下敬拜金牛犢(出32︰1-6),這是聖經中有關整個以色列民族陷入偶像祟拜的首次記載。到了士師時代,神的子民常常轉去跟從偶像假神。聖經中雖然沒有明確提到掃羅和大衛作王時民眾崇拜偶像的問題,但是在所羅門作王的最後幾年中,他在以色列民眾中率先設立了偶像崇拜的固定模式(王上11︰1-8)。在王國**時期,北國以色列的所有君王都陷在拜偶像的罪惡當中,南國猶大的許多君王也是這樣。直到猶太人被擄歸回以後,崇拜外邦假神的惡俗才真正從民中除掉。
偶像崇拜誘惑人心的原由
以色列人為什麼會如此沉迷于偶像崇拜的罪惡當中?歸納而言,有以下幾方面的原由︰
1.生活在以色列人四圍的外邦異族認為多神崇拜比一神崇拜更好,也就是說,拜神的數目越多越好。神子民以色列人深受這些民族的影響,不斷效法他們的惡行,違背神要他們保守聖潔,從外邦人中分別出來的命令。
2.外邦假神並不像以色列真神那樣要求人順服他。許多外邦異教甚至把**與廟妓的**行為當作其宗教禮儀中的組成部分。這種**行為毫無疑問對于許多以色列人頗具吸引力。與此相反,以色列的獨一真神卻要求他的子民遵守律法規定的極高道德標準,以確保他們與神建立的救贖關系。神子民必須不斷抵制一切墮落敗壞的傾向,以及外邦異教所縱容甚至祝福的邪惡行為。
3.偶像本身具有鬼魔的特征(參下一部分),所以拜偶像的人有時確實會得到一些真實可見的果效。那隱藏在偶像背後的鬼魔的勢力能夠在有限的程度上暫時帶給人物質和肉身上的好處。例如,生育之神應許使人生育兒女;氣候之神(太陽,月亮,雨水等等)應許賜下合宜的氣候環境,保障五谷豐登;而戰神則應許人在戰爭中得勝並且免遭仇敵攻擊。以色列人被這些好處所迷惑,所以他們中的許多人願意事奉偶像。
偶像崇拜的基本特征
我們必須首先了解偶像崇拜的本質,才能真正明白偶像何以如此誘惑人心。
1.聖經明確指出偶像本身毫無益處(耶2︰11;16︰20)。偶像僅是人手所雕刻的木像或石像,本身毫無能力。先知撒母耳視偶像為無用之物(撒上12︰21),使徒保羅則明確指出︰“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林前8︰4;比較10︰19-20)。因此,眾詩人(如詩115︰4-8;135︰15-18)和先知(如王上18︰27;賽44︰9-20;46︰1-7;耶10︰3-5)都時常譏諷偶像。
2.但是,所有偶像背後都隱藏著直接受控于撒但的屬靈界的鬼魔。摩西(參申32︰17注)和詩人(詩106︰36-37)都將偶像看作假神鬼魔。注意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信徒的書信中論及食用祭偶像之物時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林前10︰20)。也就是說,偶像背後的能力是鬼魔的能力,其作為也是鬼魔的作為,而鬼魔在世上確實大有能力。基督徒當然都知道耶穌基督的能力遠勝鬼魔的能力(參“勝過撒但和鬼魔的能力”一文,頁1554)。然而,由于撒但是“這世界的神”(林後4︰4),所以它在現今這個邪惡世代中仍然大有權勢(參約一5︰19注;比較路13︰16;加1︰4;弗6︰12;來2︰14)。撒但能夠行許多假冒的神跡奇事和異能(帖後2︰9;啟13︰2-8,13;16︰13-14;19︰20),並且給人帶來肉身和物質上的好處。毫無疑問,惡人有時也可以借助撒但的勢力昌盛通達(比較詩10︰2-6;37︰16,35;49︰6;73︰3-12)。
3.當我們意識到外邦異教與通靈術、巫術、佔卜、妖法、魔法、招魂術等邪靈的運動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時(比較王下21︰3-6;賽8︰19;參申18︰9-11注;啟9︰21注),我們就會更加清楚地明白偶像崇拜與鬼魔之間的密切關系。聖經指出,人無論參與何種異教邪術活動,都是在事奉鬼魔。當初掃羅請求隱多珥的女巫招回已死的撒母耳時,那女巫就看見有靈“從地里上來”,就是撒母耳(撒上28︰8-14),這女巫本來預料一個假冒撒母耳的鬼魔會上來。
4.新約聖經把貪婪列為拜偶像的一種形式(西3︰5)。二者之間的聯系不言而喻。鬼魔能夠給人帶來物質上的好處,而那些貪婪不知足的人就會毫不猶豫地順從于那些能夠滿足他們需求的邪靈的法則,被出于那惡者的邪惡欲望所勝。雖然這樣的人可能不會去拜木頭和石頭雕刻的偶像,他們實際上卻是在崇拜貪心和惡欲背後隱藏的鬼魔,因此他們就是在拜偶像。主耶穌有關我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的教導與使徒保羅對信徒發出的“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林前10︰21)的勸勉其本質是相同的。
神對偶像崇拜的反應
神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
1.神在舊約中就時常警誡以色列人不可拜偶像︰
(1)神在十條誡命的起首兩條就明確禁止人崇拜除耶和華神以外的任何別神(參出20︰3-4注)。
(2)神在別處又多次重申類似的命令(如出23︰13,24;34︰14-17;申4︰23-24;6︰14;書23︰7;士6︰10;王下17︰35,37-38)。
(3)神在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應許之地時,又向他們頒布了另外一條與此相關的命令——要拆除、打碎那地上外邦異族的一切偶像和柱像(出23︰24;34︰13;申7︰4-5;12︰2-3)。
2.以色列民族的歷史就是常常崇拜偶像的歷史。當他們進入神的應許之地以後,不僅沒有遵照神的命令除掉一切偶像,反而效法那地的外邦異族敬拜假神,這些惡行大大觸動了神的怒氣,神因此重重刑罰他們,容許他們的仇敵轄制他們。
(1)士師記中反復出現這樣一種循環︰以色列人首先開始崇拜那些他們沒有除掉的外邦偶像,因此神就容許他們的仇敵勝過他們;接著神子民呼求神,神听到了他們的呼求,就興起一位士師解救他們脫離苦境。
(2)北國以色列在長達近兩個世紀的時期中執迷不悟,從不離棄拜偶像的惡行,最後神的忍耐到了盡頭,他允許亞述人攻佔以色列的京城撒瑪利亞,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因此被擄並且被分散到異國他鄉(王下17︰6-18)。
(3)南國猶大列王中確有幾位敬畏真神的君王,如希西家和約西亞,但是瑪拿西等諸王拜偶像的惡行使整個猶大民族陷入同樣的罪惡當中難以自拔(王下21︰1-9)。所以,神藉著眾先知曉諭他們,他將任憑耶路撒冷被毀(王下21︰10-16)。以色列人置之不顧這些嚴正的警告,仍然不斷拜偶像得罪神(參賽48︰4-5;耶2︰4-30;16︰18-21;結8章),最後神藉著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成就了所發的預言。他攻破了耶路撒冷城,燒毀聖殿,並將聖城洗劫一空(王下25章)。
3.新約聖經同樣警誡信徒不可拜偶像。
(1)如今,偶像崇拜的表現形式已經千變萬化。一些屬世的虛假宗教以及巫術、撒但崇拜和其它形式的邪教都明顯是偶像崇拜。當人不再單單信靠神而屈服于貪婪和物質至上主義時,也是在拜偶像。甚至連教會中都可能存在拜偶像的傾向——信徒如果在事奉神得享神的救恩和祝福的同時,仍然與世人敗壞的惡行有份,就與拜偶像無異。
(2)新約聖經因此時常勸勉我們不可貪戀他人的財物,不可貪婪或道德敗壞(西3︰5;比較太6︰19-24;羅7︰7;來13︰5-6;參“貧與富”一文,頁1642),並要逃避各種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約一5︰21)。神申明沾染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以此堅定他禁止人拜偶像的嚴厲警告(林前6︰9-10;加5︰20-21;啟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