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父母与孩子
    西3:21“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父母(希腊文pater;复数为pateres,意为“父亲们”或“父母”)应当按照合乎主道的教育方式来教导和督责孩子,这是他们庄严而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应该言传身教,在生活中为儿女作基督徒的榜样,并且要关心孩子的得救胜于自己的工作、职业、教会中的事奉或社会地位(比较诗127:3)。

    1.保罗在弗6:4和西3:21中的教训以及神在旧约的许多教导都指出(参创18:19注;申6:7注;诗78:5注;箴4:1-4注;6:20注),父母有责任培养孩子,预备他们过讨神喜悦的生活。对孩子进行圣经栽培和属灵教导主要是家庭的职责,而不应该推卸给教会或教会学校;教会和教会学校(包括主日学)只能协助父母来培养孩子。

    2.基督徒教育孩子的核心在于:为父的心要转向儿女,好叫儿女的心归向救主(参路1:17注)。

    3.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父母不应该偏爱,对孩子既要鼓励,又要纠正,并且只在孩子故意犯错时才施行惩罚。父母要心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和忍耐,并且满怀慈爱地把生命奉献给孩子们(西3:12-14,21)。

    4.作父母的若要引导孩子在基督里过敬虔的生活,就应按以下的十五个步骤来行:

    (1)在孩子生命之初就将他们献给神(撒上1:28;路2:22)。

    (2)教导孩子敬畏主并远离邪恶,喜爱公义,并恨恶罪恶,逐渐教导孩子正确地认识神对罪的态度和审判(参来1:9注)。

    (3)按照合乎圣经的方法管教孩子,使他们顺服父母(申8:5;箴3:11-12;13:24;23:13-14;29:15,17;来12:7)。

    (4)作父母的要明白撒但总是企图通过世界的诱惑和不道德的伙伴来败坏孩子的灵性,因此要竭力保守他们不受邪恶的影响(箴13:20;28:7;约一2:15-17)。

    (5)让孩子认识到神一直在鉴察和评价他们的所思所想和言语行为(诗139:1-12)。

    (6)尽早让孩子建立起个人对基督的信心,悔改并受洗(太19:14)。

    (7)把孩子带到一个宣讲神的话语、尊重神公义的标准并有圣灵彰显的教会里受造就。常用这句箴言教导孩子:“凡敬畏你……的人,我都与他作伴”(诗119:63;参徒12:5注)。

    (8)鼓励孩子保持与世界分别,为主作见证并服事神(林后6:14-7:1;雅4:4)。教导孩子他们在这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来11:13-16),他们真正的家在天上,与基督同在,他们是天国的子民(腓3:20;西3:1-3)。

    (9)教导孩子受圣灵浸的重要性(徒1:4-5,8;2:4,39)。

    (10)教导孩子神爱他们,并对他们的生活有特别的计划(路1:13-17;罗8:30;彼前1:3-9)。

    (11)无论在谈话还是家庭崇拜时都当随时用神的话语教导孩子(申4:9;6:5-7;提前4:6;提后3:15)。

    (12)通过自身的表率和言语的劝勉鼓励孩子过一种祷告的生活(徒6:4;罗12:12;弗6:18;雅5:16)。

    (13)预备孩子为义受苦并忍受逼迫(太5:10-12),使他们知道“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后3:12)。

    (14)藉着恒切的代祷把孩子带到神面前(弗6:18;雅5:16-18;参约17:1,关于耶稣为门徒的祷告是父母为孩子们祷告的榜样的注释)。

    (15)对孩子应当怀着愿意为之倾注生命的深切关爱,如同是献给主的祭,使他们的信心得坚固,活出合乎主心意的美好生命(参腓2:17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