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人問小女孩太陽為何升起,她回答(用一種非常自信才會有的鄙夷口氣)︰「因為是早上嘛!」在某一層次上,這個回答是恰當的,但在許多其他層次上卻不如此。即使在天文學的許多課程中。也不會忽然提起太陽升起的這個觀念。當然,在某一個層次上,太陽升起的觀念還是適用的。君不見在任何報上,都若無其事地宣布當地「日出」時間,好像完全無視于哥白尼和伽利略的存在。事實上,想知道日出時間的一般讀者並不其需要一大堆有關地球自轉、時間與光速關系、太空弧度等等的資訊。
同樣地,幾乎在每一個思想領域中皆然。對某些目的而言,某些回答和觀點是完全恰當的,對其他目的而言,則是毫不恰當。有些基督徒目睹可怕的悲劇,立即會記起這是個墮落世界,或記起耶穌所說碑子的比喻,而說︰「仇敵干的事」。
他們這種立即的反應,到目前為止,也都正確。從許多其他的目的來說,他們不必再加以深究。
但是換在一個倫理學或認識論的犬儒式學者專家來看,就會迫使信徒更深刻地思考可能的答案。嚴重的苦難較之知識性的問題,有更大得多的劇痛和急迫性。所以我們回到我在本書第一章所提「認識神的兩難困境」的主觀問題。
雖然在本書進行當中,我們思想過許多聖經中有關罪惡與苦難的主題和觀點,但是我們還沒弄妥核心的問題。如果神是全權、全知又全善的,那麼從哪里來的罪惡?我們如何能在想到邪惡時卻不責難神的正直,或他改變事情的能力?信徒陷在兩難的境地。如果他們尋求神與邪惡顯然互不相容的解釋,那麼似乎他們是在試圖猛力搖撼天堂。但是如果信徒只把一切狀況歸諾奧秘了事,不免有天真輕信,甚至自相矛盾的胡言亂語之處。真是無法逃脫這種困境,因此我們只好滿足淤加英國人常說的,「溯泥濘前行」。雖沒有最終的答案,但是總有某些答案比其他答案好。所以我們雖然知道受奧秘環繞,還是盡我們所能找出最好的答案。
維斯(RichardVieth)(注1)如此寫,而他是對的。試圖解讀奧秘並無害處。如維斯所言,有些答案比其他答案好。但是所有我了解的解決方案,經過仔細探索,發現結果總要犧牲一兩條以上聖經清楚明載的真理。這種把戲的名稱叫「簡略主義」(reductionism)。其初衷只為試圖找出奧秘的所在,但如果沒有適當處理,餘後的討論不免會歪曲。但是如果有某些聖經的「已知條件」被束縛住,信徒在討論中(或聰明地,或不太技巧地)輕易犧牲掉那些「已知條件」,這並不足以有什麼吸引人之處。
本章所討論的主題很困難,而且基督徒對此常有爭議,你必須自己作決定。我只有一個建議,就是作決定的時候,要在各種論辯中找出被過濾掉聖經中的「已知條件」。
我深信,即使本章和下一章所討論探討苦難的方法,不是你覺得目前所需的那種,但卻是許多基督徒在苦難發生之前應該學習吸取的。
我先為本章和下一章作一簡要討論方向的「地圖」,或許會很有幫助。在第十一章中,我主要用歸納法思考多處經文,試圖找出奧秘所在,然後列出探索神照管奧秘的不當方法,再提供一些原因解說為什麼我們有奧秘要面對,為什麼是奧秘,而不是矛盾或胡扯。在第十二章,我對照管的奧秘提出幾項實際的應用,並討論特別是當我們面對惡事或苦難之時,如何運用在生活里。
那麼,先從介紹一個詞開始。
相容性聖經在整體上,在一些特別的經文中預設並教導,下列兩種立論都是真實無誤的︰
1.神是至高無上的,但是他的主權在實行中並不會使人的責任削減、縮小,或減輕。
2.人類是有道德責任的生物——他們可以真正地作選擇。
叛逆、順服、相信、藐視、決定……等等,並且確實為這些行為負責,但神並不會因此而淪落成只是個附屬角色。
接下來,我要辯證聖經如何支持這兩項立論同為享理,我且稱之為相容性(compatibilism)。我們還可以用許多其他詞語稱呼,但是因為各種的歷史因素,「相容性」是個很好的用詞。我的意思是,就聖經而言,這兩項立論皆有教導,而且兩者相容。
我要立刻聲明,這並非將某一哲學架構加諸聖經經文上。
如後所見,這兩種立論為裒,是基于歸納聖經中無數的經文而來。本章開頭就提到相容性,而沒有提歸納研讀,那是因為我先行提出歸納研究後的初步結論,爾後會提出綱要性的支持證據。本章大部分內容即基于歸納性研究(注2),直到累積足夠的證明加以確證時,才提出「相容性」一詞。
也就是說,我主張這兩項立論為真,是根據聖經而來,亦即聖經各處都在教導相容性,或以之為前設。現在讓我們扼要地提出聖經上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