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什麼全能的上帝會允許罪惡存在?基督教給我的答案常是︰上帝不要人做「機器人」,乃要人做個「有自由意志,能以選擇」的活人。但我的問題是,亞當和夏娃在吃禁果之前應該是沒有智慧的。那麼,神譴責他們接受魔鬼的誘惑,豈不是像譴責一個有自由選擇權,卻是無知的嬰兒、或弱智人士一樣無稽?這是不是像一個陷井?
答︰人有「自由意志」就有犯罪的可能,這只不過是其中一個答案而已。其實神創造宇宙之時,早就定規這個宇宙是有開始,將來會結束的。這一點,「熱力學第二定律」和最近天文學上的「大爆炸論」都已經證實了。因此,宇宙和其中的萬物都是暫時的,必定會敗壞的,終有一天全然結束的。那麼,神創造這個暫時性的宇宙有什麼目的呢?聖經告訴我們,神創造目宇宙的就是要從這個必朽壞的物質界萬有中,拯救那些借著自由意志去揀選悔改歸向神的人,好領他們進入榮耀,就是永遠不會朽壞的天國,做神的兒女。因此,自由意志對于人類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沈中先生將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喻為嬰孩,或弱智人士,是不明白聖經。要知道,神在創世記第一二章既然七次說,「神看著是好的」,並且最後一次還說︰「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我們就可以想象,神創造的第一個男人和女人,必是最聰明的,最完全的。雖然他們在未吃「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之前,沒有「善惡的知識」,但是基本知識是有的。例如,他們會明白何謂「善的後果是生」,「惡的後果是死」。神會告訴他們,那一條「蛇」原是犯了罪的天使,被神刑罰,摔了下來,所以要小心它。所以,當蛇引誘女人吃那禁果之時,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楮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4-5)或問,蛇怎知道這個秘密呢?就是因為神早就告訴女人,蛇原是犯罪的天使,被神打了下來才成為蛇的。所以女人就認為,蛇既然是從天上而來,它當然有可能知道這個秘密,也知道神不準人吃,是不想人像神那樣有智慧。所以,我們的始祖犯罪,是因為效法魔鬼,想要做神,想要像神一樣有智慧。吃那禁果只不過是加增他們對罪的知識而已。
問︰基督教「因信稱義」的道理似乎鼓勵人最好在死前才信基督。因為上天堂只要信,不需要行為。但是雅各書第二章卻又清楚地說明,「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就好象魔鬼也信,卻進不了天堂。
答︰「因信稱義」的道理,雖然表示任何人在死前都可以信,但任何人都沒有把握死前必定有機會可以信。就如許多人死于交通意外,死前的一秒鐘也想不到,下一秒鐘自己竟然會死的。再者,「因信稱義」的「信」,必須是屬于「真心的信」。人若想要利用神的恩慈,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以為可以一直犯罪,犯到臨死之前才信,那就不是「真心的信」了。無所不知的神是絕對知道每一個人的「信」,是否出于真誠的動機的。因此,聖經要求人要有「信心的行為」來證明人的信心是真的。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意思是說,沒有行為的信心,只是屬于理論上的信心,是未實踐出來的,是虛假的,是無效的。就如一個人去看醫生,他雖然說是信醫生,卻不肯吃醫生給他的藥物,他的信是永遠不能救他的。
問︰基督教常以名人的信仰來宣傳,是很不負責任的。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偉大的人物是基督徒,但同樣也有很多偉大的人物不是基督徒。常听見有人說,愛因斯坦也相信神的存在。我讀了一些愛因斯坦的親筆文章,發現愛因斯坦筆下的上帝,只不過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稱而已。
答︰基督教常引用名人的信仰來宣傳,當然有許多目的。我們並沒有說,因為有許多名人都相信神,于是神的存在就得到確實的證明了。這要看引用名人信仰的人,想要說些什麼道理。設曰,有人說︰「愛恩斯坦也相信有神,所以科學與信仰是沒有沖突的。」這有何不可?有人說︰「孫中山先生也是一個基督徒,所以基督教不可能是外國人的宗教。」這句話有什麼不對呢?有人說︰「牛頓也是一個非常熱心研究聖經的基督徒,所以聖經不是愚拙人才相信的書。」這句話有什麼問題呢?又有人說︰「十八和十九世紀,百份之九十的科學家是相信神的,所以相信有神並不是迷信。」這句話有什麼不合邏輯呢?先生如果不按個別例證來批評,只廣泛地表示「基督教常以名人的信仰來宣傳,是很不負責任的」,恐怕閣下這樣說,才是不負責任呢!我們不管愛恩斯坦筆下所表達的「上帝」,是不是「大自然的神秘代稱」,只要我們肯定,愛恩斯坦在其科學推論上,不能否定「上帝的存在」,反而表示「在大自然中,確實有神秘的現象,容許上帝的信仰不至沖突」,這就夠了。要知道,在論證之中,有「確證」,有「助證」,有「反證」…倘若基督教常用名人的信仰來作為一種「助證」,這有何不可呢?豈不知道,許多反對基督教的人也常常說︰「現今是科學倡明的時代,還信有神存在,那是多麼落後的思想啊!」所說的「科學倡明」,言下間,就是凡有科學頭腦的人,都不應該相信有神。這豈不是反過來,用許多不信的名人來否定基督教嗎?
問︰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是它強調人人都要對神絕對崇拜。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必須的。如果我認為,宇宙的主宰不需要我對他贊美和崇拜(崇拜可能是奉承),他最在意我是否對他尊敬,和接受他的教誨而已,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不參加主日崇拜?
答︰先生為何「最反感」人要敬拜神呢?無非是因為你有兩個「前設」錯誤了。第一個「前設」,是你在不自覺之中,先將神拉下來與你平等,才能對神作這樣「反感」的反應。不然,你為何不對你父親說︰「父親哪,我最反感是你要我孝順你,要我叫你做爸爸。」你向來沒有對父親反感,因為你從來不敢看自己與你父親是平輩,你知道他生你,養你,所以你敬重他,孝順他,是應該的。同樣,如果你肯承認神是造物主,是萬有的創造者,而你只不過是一塊塵土而已。你的地位低微到連看一看神也沒有資格。如今,你若肯悔改,靠著神兒子耶穌基督的寶血,你得免沉淪,反得永生,並且又得以升為天地間最高的受造之物,成為神的兒女,你竟認為敬拜神是「奉承」?是「反感」?你真是膽大包天,大逆不道,比侮辱你父母還要過份得多,對不對?第二個「前設」,就是你以為「崇拜」就等于「奉承」。你是一個有知識的人,「奉承」的意思是對另一個不配的人作出過份的討好,以求達到利益的目的。而「敬拜」的原意是”WORSHIP=WORTH+SHIP“,意思是將對方「配得」的歸還給他。因此,聖經指出,天上有二十四位長老(聖徒的代表),「俯伏在坐寶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4︰10-11)又敬拜耶穌基督,說︰「你『配』…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于神,又叫他們成為國民,作祭司、歸于神,在地上執掌王權。」(啟5︰8-10)請注意,神「配」受敬拜,因為他創造了萬物;耶穌基督「配」受敬拜,因為他為我們釘字架,用血買贖了我們歸神,因為我們原是魔鬼的奴隸。面對神和主耶穌的偉大,我們豈可以認為敬拜他是「奉承」和感到「反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