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督教的著作常謂,世界如此奇妙,當然有造物主了。我卻認為這樣說,是顛倒了因果。美麗或奇妙等等形容詞,是人類對已經存在事物的描述,而不是人類先有了這些概念,後有的外界事物。上帝的獨立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存在等于不存在。
答︰閣下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既說「顛倒了因果」,又指證「事物」是「先」存的,所以是「因」;「美麗奇妙」的形容詞是「後」存的,所以是「果」。我們卻說,上帝存在是更早的「因」,一切「事物」都是「果」,人類對這些事物形容為「美麗奇妙」,只不過是更後期的「果」。這樣的說法,在邏輯上有何「顛倒」之處?何以你會說,「造物主存在」是「顛倒了因果」?並且你又妄下結論,說︰「上帝的獨立存在是沒有意義的,存在等于不存在。」這句話建基于怎樣的邏輯推理?與你在前文所指出的「顛倒了因果」又有何關系呢?筆者推測閣下的思想,大概你以為,先有了「事物」,後來才產生「美麗奇妙」的形容詞,于是你就以為,「美麗奇妙」的形容詞,只不過是存在于基督徒的「思想中」而已。于是「上帝」,也是這樣,也是由基督徒虛構出來的。你這樣推理是不通達的,因為你忘記了「形容詞」雖然後來才由基督徒思想出來,但「美麗奇妙」的事實,卻是早已存在的。基督徒未開始以「美麗奇妙」來形容宇宙中的「事物」之前,這些「事物」已經在客觀上是「美麗奇妙」了,這樣的「事實」絕對不可能是基督徒想出來之後才有的。由于世界如此奇妙,邏輯告訴我們,這是有一位「造物主」設計而成。這就是說,我們由邏輯找到「世界如此奇妙」的「因」而已,何來「顛倒了因果」呢?「美麗奇妙的事物」存在,若沒有一位「造物主」作為它的「因」,豈不是說,這宇宙和其中的美麗奇妙,是從「無」中生出來的嗎?你會相信「美麗事物」沒有任何「前因」是合理的嗎?世上所有科學家都在尋求「宇宙的第一因」,他們到如今仍然尋不到,因為發現整個宇宙里頭,沒有一樣事物是「永恆」的。而邏輯又告訴我們,「宇宙的第一因」本身必定是「永恆」的,不然,這「宇宙第一因」就不知因何緣故在時間上「突然出現」了。因此,我們相信,「宇宙永恆的第一因」其實就是「造物主」,是神使萬有存在的。物理學的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這個物質世界里的一切,全部都有開始,將來也會有結束的。所有的萬物自然變化現象,全部都是由高序,變為低序,越變越亂的。所謂高序的現象,就是人類所感受到美麗奇妙的現象了。萬物由高序變為低序之後,熱力學第二定律指出,是不可能還原的。這是說,一切「因」必定比所有「果」,有更高的序;一切美麗奇妙的現象,必定來自一位滿有智慧設計的神,絕對不可能從低序的大混亂自然變化中產生出來的。
2.耶穌是真的死了嗎?他第三天就復活了,這豈不是說,他的死,是暫時性的嗎?暫時失去知覺是死,還是昏迷呢?
答︰閣下的推理實在出了問題。第一,死了三天被你定義為「暫時」,然則你憑什麼理據定怎樣的死才算為「不屬暫時」呢?第二,「暫時死去」又被你定義為不是真死,那麼你試試死亡三小時看一看!第三,你將死了三天定義為不是真死,又再推論至這可能是「失去知覺」,或「昏迷」,而你又完全沒有提出「失去知覺」或「昏迷」的任何證據來,于是你是一位不講「理」的人,你所講的,只是「猜測」;你是憑「猜測」反駁別人的「理」,是為無理取鬧。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有羅馬兵丁前來,看見耶穌已經死了,于是就不打斷他的腳。但他們看見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那兩個強盜還未死,就將他們的腳打斷,叫他們無法用腳稍為「站」起來,使自己的肺部可以稍為收縮而呼氣,他們很快就氣絕身亡了。但主耶穌在死前是不斷用腳「站」起來呼氣的,這樣爭扎一直到斷了氣為止,所以兵丁才不打斷他的腳。但兵丁用槍扎他的肋旁,目的是要刺穿他的心髒,看看還有沒有大量血流出來。但是當時耶穌只有「血和水」流出來,這表示耶穌的血已經流到盡,確確實實的死了。要知道,證明耶穌死了,不是他的門徒,而是那些想要他死的人。所以,耶穌如果是昏迷,或暫時失去知覺,一定逃不過這些有豐富殺人經驗的羅馬兵丁的。耶穌不但死了,也埋葬了。埋葬的方式,是用一百斤香膏將耶穌的身體全身包裹,再用細麻布和裹頭布將耶穌的身體完全包札起來。若有活人被這樣包裹,不會窒息也奇怪。再者,當耶穌復活之後,不信的人雖然很多,卻沒有任何一個人懷疑耶穌只不過是失去知覺,或昏迷了。如今閣下憑毫無根據的猜測,說耶穌可能失去知覺,或昏迷了,閣下的說法怎能叫人佩服?我們根據此點,推想閣下的思維有問題,于是閣下對主耶穌諸多的侮辱和攻擊,也是不能叫人佩服的,想叫人相信你,就難了。
3。基督徒解釋說,耶穌死時與聖父分開了,所以是真死。那麼,復活後的耶穌還和上帝一體嗎?如果是,這死是不是游戲一場?
答︰閣下所問的,又再牽涉到死亡的定義問題了。按醫學常識來說,一個人死亡,以他的心髒停止跳為分界線,因為心髒一停,血液就無法將生命營養輸送到身體各部,尤其是大腦,它很快就失去功能,接著身體各部也不會活動,是為死亡。但按屬靈的定義來說,神對人類的始祖亞當說︰「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你們不可吃,因為你們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亞當吃了,按肉體來說,卻沒有死,他還可以活到九百三十歲。但是按靈性來說,他立即死了,因為他被神趕出伊甸園,與神隔開了。因此,在神看來,與神隔開就是靈性上的死。將來罪人復活,來到神面前受審判,他們就會被扔到硫磺火湖里,永永遠遠受苦,那是「第二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並不是身體腐化了,消失了,而是永永遠遠與神隔開,這才是最痛苦的。因此,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不但按肉體來說,他死了;按靈性來說,他也死了,所以是真死。可惜,閣下在問及死亡定義的同時,又將問題拉到「三位一體」的神性問題去,然後再推論說︰「這死是不是游戲一場」?其實,任何人都會明白,耶穌死了,死時與聖父隔開,以致他說︰「神阿,神阿,為甚離棄我。」但主復活了,再與聖父聯合為一,完全沒有影響他與上帝合為一體的問題。筆者不明白,閣下怎會想到,耶穌有可能與上帝一體產生問題。反而我會問,你認為有問題的理由何在?最後你說︰「如果是,這死是不是游戲一場」呢?你的意思是說,即使耶穌死而復活,沒有影響到他與聖父合而為一的問題,最低限度也證明,耶穌死而復活,只不過是「游戲一場」而已。什麼是「游戲」呢?你給它的定義是什麼呢?凡是暫時性失去功能,後來又再恢服的現象,都是「游戲」嗎?那麼你怎樣看「疾病醫好」、「因解怨而恢復交往」、「亡國而復國」、「失而復得」……?主耶穌為擔當你和我的罪而死,你竟然看為「游戲一場」,以為他的死是玩耍而已?你若沒有合理的論據而說這話,你就是故意侮辱耶穌了。親愛的朋友,不要這樣無理地侮辱你所不認識的,卻是愛你,為你死的主耶穌,因為他若追究你的罪,你是無法逃避,站立不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