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壽險
有人常常問說︰“主耶穌的血既然可以隨時洗淨我們的罪,我們不就可以隨便犯罪了嗎?一面犯罪,一面求潔淨,耶穌的寶血豈不是象自來水一樣麼?”說這些話的人,是不認識神的恩典,也不知道罪有多痛苦。比如一個保壽險的人,保了二十年的壽險,若是在二十年內死了,可得一萬元的壽險。請問!能不能因為保了壽險,死了之後可以得一萬元,便盡量的傷害他的身體,不顧惜他的性命呢?若有這樣的人,他就不認識保險的意義,也不知道死的痛苦。我們有了主的寶血,不過是我們的一個保護,偶被過犯所勝的時候,不得已用之就是了。
2、創傷藥
有人說︰“人若向主承認自己的罪,主的寶血也就立刻洗淨了人的罪,那麼人豈不將要有恃無恐的犯起罪來嗎?”說此話的人,毛病是在不懂救恩。比方說︰我有一次,住在一位朋友家中。一天早晨,我用剃刀刮臉,失手將臉割破一塊。那位朋友家中備有許多醫藥用品,他一見我割破了臉,立刻去拿一瓶創傷藥來,取出一些涂在我的傷處;並將該藥送我一瓶,告訴我說,無論什麼時候,割破了臉,或是割傷了手,可在傷處隨時涂上一些,免得什麼毒物進入傷口,以致染毒。我的朋友又應許我,什麼時候用完這一瓶藥,還要再送給我。因為得了這樣有用的藥,可以避免受傷中毒之危,我便十分感謝我的朋友。以後我就回到自己屋里,打開這個瓶子一看,其中的藥真是不少,計算一下,總可用上一百多次,于是我便拿起剃刀向著臉的左邊右邊。橫豎連割幾刀,然後將藥取了出來,照著傷口數目一一涂上。我喊叫說︰“現在好了,我有創傷藥了,可以時常割破臉手,無所顧慮了。”請問,如果我這樣作了,看見的人豈不說我瘋了?創傷藥是有用處的好東西,我感謝領受朋友的饋贈。我要保存這藥,以備失手割破皮肉之時使用;但我絕對不肯因為有了創傷藥,就去任意割破皮肉。割破皮肉自己要受傷害,要感痛苦,除非神經有病的人,誰肯這樣作呢?
3、母親指頭血
撒都說過一個故事,某地法律有一條規,凡賭博的,應罰五百盧比。一次,官吏捉住兩個少年賭徒,把他們下在監里。其中一個是財主的兒子,一個是鄉間的窮人。五百盧比在財主原不算什麼,立時繳納就被釋放了。但是窮人無法繳納,只得留在監里。他的母親終日勞苦,替人搬運石頭,為要湊足錢財,去繳罰款。石頭砸傷她的手,就流出血來。從監獄的窗口,少年賭徒看見了母親的手,就問她說︰“母親,你手上是什麼傷?你指頭上哪來的血?”母親就把所作的事仔細告訴了他。最後她積攢了五百盧比,把她兒子救了出來。有一天,那個財主的兒子遇見了他,又邀他去賭博。他回答說︰“從今以後,我不能再作那事了。你的赦免來得很容易;我卻因著母親的工作辛苦,並她受傷流血才得釋放。這種使我母親忍痛受苦的玩意兒,我連看也不願再看了。”信徒若是想起主在十字架上流血痛苦的光景,必對不願意再去隨便犯罪了。
4、巴不得地板開口
有位師母,問一猶太人要不要得救?他說不要。那位師母就勉強他一同跪下禱告,求神使他認識自己。當神的光一照,他才知道他的污穢是多厲害,他看見自己的罪,巴不得地板開口,把他沉下去才好。這叫我們看見,要叫一個罪人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也是藉著神的光照。
5、彩衣擦泥
有一個呆子,家道很豐富。一天,母親給他穿上一件簇新華麗的衣服。于是他就出去逛街,好讓人家羨慕。昂頭闊步,一不小心,一腳踏入污泥溝中,好漂亮的一只鞋子弄髒了。他就用彩袖來拭。哪知鞋上的髒弄淨了,衣袖卻污了。他覺得不對,連忙把袖子往衣襟上擦,愈弄愈髒。七弄八弄,弄得漂亮的五彩衣都滿了污泥。人有了罪,自己無法自救,惟有認罪悔改,靠主寶血洗淨。
6、最體面的人
有一婦人,她的兒子被定了死刑。有人領她去見林肯總統,請求赦免。林肯總統應允了,赦免了她的兒子。這位母親由于過分驚喜,出了總統的辦公室,半晌說不出話來。後來突對引領她的人說︰“我知道這是謊言!”那人很驚訝的問︰“怎麼是謊言?”婦人說︰“人家告訴我,林肯相貌丑陋;可是他是我一生所見最體面的人。”
我們若是偶然犯了罪,在父那里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喜愛憐恤;只要我們到他面前認罪,必蒙赦免,並會覺得他是何等可愛可親。主耶穌說︰“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路7︰47)
7、悔改直到天堂門口
腓力享利是主大用的僕人。有一青年問他︰“一個人必須悔改多長多久呢?你的意思是否要自己一直的悔改呢?”享利回答說︰“我盼望帶著我的悔改直到天堂門口。我每天發現我的罪,並且我也覺得需要悔改。我的意思乃是藉著神的幫助,帶著我的悔改直到天堂門口。”
保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我們每一個罪,豈不都有一個聲音催促我們悔改嗎?
8、末次認罪在何時
有一次,亞謙先生向羅百思路先生問起基督徒靈命長進的事。他就回答亞謙先生說︰“你最末了一次的認罪,是在什麼時候?”這件事他不懂。他想,難道認罪這件事是應當天天作的,如同吃飯一樣嗎?他也想他有好幾年沒有認罪了。後來他知道了從前羅百思先生對他所說的意思。他說,一個基督徒所以有進步,就是因為他認罪。得罪神的,向神認;得罪人的,向人認。這樣就能使他的靈性有進步。
9、只認偷繩不認偷牛
某地教會開了一禮拜的奮興會,聖靈作工,受感蒙恩的人為數不少。听眾之中有一生活窮苦的小偷,願意悔改,信靠耶穌。會後跑到台前,要求傳道先生替他禱告。自己也在神前認罪說︰“主啊!我是一個大罪人,不該偷了人家的牛橛子,求主赦免!”禱告完了,心中還是不得平安。第二天,他又走到台前認罪︰“主啊!求你赦免我的罪,因我偷過人家的一條牛韁繩。”認罪回來,心靈還是不得平安。第三天會後,又到台前認罪說︰“主啊!求你赦免我偷了一只大牛的罪,我要設法賠償。”這時心中宛如一塊大石掉了下來,立刻得到完全的平安。事實的經過是這樣︰一天夜間,他乘人家不備,下手偷竊人家拴在牛棚里的一只牛,因有動靜,就顧不得解開韁繩,連忙拔起橛子,連繩帶牛牽著跑了。當他听道之時,聖靈給他責備;但他只在神前承認偷了橛子,韁繩。他想藉此能使良心平安,可是聖靈並不把他放過,直到他承認偷牛的罪。認罪必須徹底,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
10、扔包袱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大包污穢的衣服,到河邊去洗。到了河邊,怕人家看見她的衣服都很污穢,不敢一件一件的洗,只將成包的衣服浸入水中,又趕快的拿起來;旋又再浸下去,再拿起來;如此作了數次,就回家去。當然,她的衣服沒有一件是洗得干淨的。基督徒在神面前認罪,不可只是籠統求神赦免一切的罪,猶如包袱在神的面前一扔,就算了事;必須打開包袱,一件一件拿出來認,如同點交一樣,一一求主寶血洗淨。
11、禮貌的認罪
有一個人到畢撒爾牧師那里說︰“牧師,我對不起你。我前天向你說謊,欺騙了你。”牧師對他說︰“不要緊。過去的事,就算了吧。”第二天,又來對他說︰“論到我對你撒的謊,我實在難過,求你赦免我。”牧師說︰“我不是已經赦免了你麼?不用再題了。”第三天,他又來對牧師說︰“你知道,我對你撒了謊,欺騙了你,實在覺得不是,不配和你再講話。”又過了二天,又說這一套。牧師就說︰“你不要再來麻煩我罷!你不信我已經饒恕了你麼?”
信徒認罪必須里面蒙光照,出于誠心,只要一次就夠;不可重復麻煩,徒具禮貌而已。“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1︰9)
12、吃擦禱
有一對夫婦,生有一個小孩,名叫莉莉,倒也聰明伶俐。一天,他倆都出去,只留小孩在家。小孩玩了一會兒,就跑到桌子那里,拿了一瓶麥芽糖,吃了一回。知道這樣偷吃東西,不但爸媽不喜歡,天父也是不喜歡。于是他的小手就在衣服上揩揩,跪下禱告,求天父饒恕他偷吃的罪。過後,又想起麥芽糖好吃,再去吃了一回。吃後,又去禱告。及至他的父母回來,看見她衣裳粘滿麥芽糖,就對他說︰“莉莉,你今天又犯罪了!”“媽媽!”孩子說,“不要緊,我每次吃完,就去擦手,擦後就去禱告,求主赦免。因為麥芽糖太好吃,不由我不偷吃。”
多少時候,我們又何嘗不是如此,屢次禱告,屢次犯罪。大衛說︰“我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詩66︰18)
13、天性如此
毒蛇被困在火焰的中間,不能逃脫,就對在旁觀看的一個少年人說︰“先生,請你挑我出來。”那人說︰“我若這樣作了,你會咬我。”毒蛇再三請求,並且發誓不咬那人。最後,那人把蛇挑了出來。忽然蛇就露出犀利毒牙,預備咬那人。那人連忙對蛇說道︰“你曾答應不咬我的。”蛇說︰“我知道,但我天性如此。對不起,我不能控制自己!”那少年終于死在毒蛇口中。
罪和世界的試探也是這樣,必須開頭就不容讓。
14、種一次收一次
從前有一修道士,希望取得毗連修道院的一片田地,但那地主拒絕出售。經過多次勸說、協商,總算答應了;但只租給修道院種植一次,收成一次。契約訂好之後,誰知那位修道士就撒下了橡樹種子,這次的種收不是一年,而是三百年。
同樣,撒但先是要求我們的心田容讓一點過犯和污穢。他告訴我們,這是一個不關緊要的罪。結果,他把種子種下去,也就永遠佔了那片心田。是的,小罪的危險就在他不永遠是“小”。
15、小榆樹
有一姓趙的,房子蓋在城牆腳下。一天,他的父親對他說,城牆上那棵小榆樹,你要把它拔掉,免得將來長大。弄崩城牆,壓倒房子,傷害性命。兒子不听,以為樹小,無關緊要。後來父親去世,自己又忙生意,一直沒去理會。十年之後,榆樹長大。適有一天,狂風暴雨,榆樹被吹,搖動甚烈。結果城牆崩潰,壓倒他的房子,小兒子立刻砸死,妻子腿被壓斷,自己也受了重傷。
每一個罪都得對付,不要以為小罪無關緊要,不去對付。雅各書1︰15︰“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16、射死一只鴨子
一位牧師居住非洲傳道。那里生活便宜,請了幾個工人。一個黑人小孩會拿橡皮作成弓箭,射無不中,十分好玩。一天,一箭射死一只鴨子。不得了,主人若要他賠,他賠不起,怎麼辦呢?想了一個辦法,快快挖了一坑,把那死鴨埋掉。雖然沒人看見,心里卻是常常不安,時時記起那只死鴨。一天,廚子對他說︰“你去替我挑水。”他說︰“挑水不是我的事。”廚子說︰“你要小心啊,你射死鴨子,我要告訴主人。”他害怕了,快快去挑水。廚子叫他去劈柴。他說︰“我沒有力。”廚子說︰“你射死鴨子,我去告訴主人。”他又害怕,就去劈柴。天天作廚子的奴僕。心里又不安,因為有個死鴨子。一天,他到主人面前跪下流淚。主人問什麼事。他就告訴主人怎樣射死一只鴨子,怎樣把它埋掉了。主人說︰“知罪認罪,我赦免你。”他心里從此平安了。有一天,廚子又叫他挑水。他說︰“我不挑。”廚子問他記不記得那只死鴨子。他說︰“我不怕你。”廚子說︰“我去告訴主人。”他說︰“你去告罷!我不怕。我認了罪,我心平安了。”
信徒有罪若是不肯承認,會受魔鬼控告,心里不安,以致落在他的手中,什麼時候向主一認罪,心里立刻就會得到平安,那惡者也就無能為力了。
17、不敢抬頭看老師
某一小學,學生離開教室,上了操場玩,只有一個學生留在教室,看見一把美麗的小刀,起了貪心,把它偷去。大家回到教室時,失主發現小刀不在,報告老師。老師究問學生,大家都說沒有偷取。老師就一面講課,一面暗中觀察。其中有一學生不敢抬頭去看老師。老師馬上問他說︰“你為什麼不敢抬頭看我,莫非你偷了小刀?”這位小孩許久不敢開口,後來才戰戰兢兢的承認說︰“是的。”
信徒若是有罪不認,也會靈里不能昂首,以致沉悶,爬不起來,羞澀不敢見主。
18、有膽量了
一位得救多年的弟兄,听見負責弟兄報告有受浸聚會,就要求幫助施浸;听見有按手的事,就要求被按手;但都未蒙答應。按手之前的一次聚會中,他听到負責弟兄講按手的信息,內有兩句話說︰“按手不可急促,不可在別人的罪上有分。”就這兩句話,深深抓住這位要求助浸與按手的弟兄,立刻看見兩件罪,由兩件進而看見四件、六件、八件、十件,以致看見一大堆的罪。從此他不敢去聚會,因為他想,如果他去聚會,和弟兄們拉手,不是要把弟兄沾污了麼?他也不敢去擘餅,因為有罪尚未對付。所以他就開始對付,看見書,就想起曾經拿了圖書館的書;用錢,就想起曾經私自挪用了公款;穿衣,就想起曾把別人托他轉交的毛衣拿來穿用了。已往許多不義,主都在環境中給他指點出來。他都一一對付了。事後,他在聚會中見證說︰“未了結對付時,我雖常來聚會,總是憂悶回去。有時朋友要來和我談談靈魂的事,撒但就控告說,像我這樣的人,哪配傳揚福音,于是常常藉故推辭脫身。感謝主,現在我有膽量對人傳福音了。”哦!我們作見證沒有力量,在別人蒙恩時被關在門外沒有分,常是因為我們有罪而沒有對付。如果我們有心要對付,神必在環境中給我們興起事情來,叫我們想起多年忘記的罪。
19、鞋錢還未給我
從前有一個人,很會講道。一天,他在一個大聚會里講道,正講得意之時,就作見證說︰“你們知道,我是實在蒙了重生,現在我腳所站之處,就是以賽亞26︰4節所說的‘永久的盤石’。”听眾之中忽有一人站了起來,也作見證說︰“這位作見證的先生,說他是站在‘永久的盤石’上,這話完全不對;他的腳是站在一只鞋子里面。這鞋子是在我鋪子里買的,價錢十二元五角。這鞋子他差不多穿了一年。我向他要鞋價,至今尚未給我。這樣,他所站的豈是‘永久的盤石’麼?”
朋友!你說你是重生的,你是否還有不義在你身上呢?如有的話,你的見證並不榮耀主名。
20、台上講道路上戲言
某農夫病危,把牧師請到家中。寒暄畢,農夫說︰“遠在二十年前,我曾在教堂里听過先生講道,是時我心頗受感動,覺得我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若不悔改,必遭沉淪。散會回家途中,你我恰巧同走一路,本想就近先生聆教數語,開我迷蒙;但是先生途中與一友人所談多系戲謔之詞。我想,先生所講的道,定規不是真的,不然何以途中所說的話,和講台上所說的話如此懸殊呢?因此不復為罪存有恐惶之心。但是現在死期將至,為罪恐惶之心復萌。不知先生何以教我?”
信徒們!當你與人接觸之時,所有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方合聖徒的體統。因為一句話語不夠檢點,就能把人絆倒。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以弗所書5︰4)
21、加萊燈塔
一個游客問一加萊燈塔的管理員說︰“假設有一支燈偶然熄滅了,怎麼辦呢?”管理員回答說︰“不,絕不可能!因為全世界人的眼楮都在注視著我。看哪!那邊。雖然我們的眼看不見什麼,但是每時每刻都有船舶駛往世界各處。如果今晚燈塔上燈光暗了,或是熄了,幾個月後,就會有信由外國寄來,責問某晚某時,管理的人失職……,加萊燈塔不亮,某某輪船險些遇險。”
照樣,世人的眼楮每時每刻都在看著神的兒女,看著他們行事為人,是否象個光明的兒女。
22、三個金鎊十八個先令
英國梅爾(B.F.Meyer)博士,有一次講道,忽然莫名其妙的指著台下一听道的人說︰“看哪!這里有一個少年人,偷了他主人三個金鎊十八個先令,他若不去償還,永遠沒有平安。”到了第二天,果真有個少年,來見梅爾博士說︰“昨天你在台上所說的人就是我,我實在曾經偷了主人三個金鎊十八個先令,心里一直沒有平安。看哪!這是一張支票,我要以此全數償還。”這些賠償的事,乃是神所喜歡的,也常是聖靈所特作的工。因為所有用不義、不正的方法得來的東西,在我們得救的人手中,都象尸首一樣,使我們不能好好過屬靈的生活。所以我們應該清理一切不義的財物,按著正路一一償還。
23、項珠和馬克
從前有個當保姆的姊妹,得救以前,竊取主人一串很美麗的項珠。她在警官面前起誓,說她沒有拿那項珠。過了兩三年,事情已經忘記。現在她得救了,這個已經忘記的罪惡開始叫她苦惱不安。以後她向主人承認這事,並把項珠還給主人。她就非常喜樂。但是過了不久,又是垂頭喪氣,因為聖靈再光照,她原來不單偷了那串項珠,而且竊取十五個馬克。後來她又把那十五個馬克送還主人。從此才有真正的喜樂。若剩下一件沒有了結,這件事必追上你,苦苦的纏著你。“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弗4︰28)“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里出來。”(太5︰26)
24、挨家還毛線
有位姊妹,生活貧寒。她有一個手藝,會打毛線衣。到了秋天,就靠替人打毛線衣維持生活。每次剩下的毛線,都不還給原主。積存多了,就用各色積存線為她兒子打了一件毛線衣。有一天,蒙到聖靈的光照,看見這一件事情,拿了人家的手工錢,還留下人家的東西,實在是不義,覺得該將毛線還給各人。可是這些毛線已經打成毛衣,穿在她兒子身上,若是把這毛衣脫下來,可能使她兒子因此生病;不還給人,心里又不平安。于是十分為難。掙扎好久,結果還是順服聖靈的光照,把她兒子的衣服脫下,所有的毛線都拆下來,洗干淨了,挨家送還原來的主人。送的時候,真是覺得難為情,但是送完之後,那個喜樂實在無法形容。
25、神不用賊錢
福建有一女佣,曾經偷她主人價值六十元左右之物。後來她信主了,覺得這事是罪,就積了七十塊錢為著賠償之用。她把這筆款子送給一位作工的弟兄,並且把那經過緣由告訴了他,請他收下此款,為神工作之用。這位弟兄就問她說,你的主人還在麼?她說,在。他說,你為何不去還他呢?又頂嚴重的對她說,神用不著作賊的錢來供給他的工作。若有人在東西上得罪人,當找原主償還。若原主不在了,就找家族。沒有家族,就可交給教會。總得對付得徹底,了結這些得罪人的事。
26、抵消不義
一位弟兄,在一服裝店作了一件大衣,作好送來,發覺衣料被他賺去,大不滿意,不給他工價。兩人因而發生口角。三年之後,這位服裝店的經理得救受浸了。每逢聚會,這兩位弟兄因為已往口角,彼此都覺有些難為情。這位得救多年的弟兄就去問一負責弟兄說︰“弟兄!我和一位服裝店的弟兄,三年前有一件事還沒解決。他給我作了一件大衣,因為賺了我的衣料,我就沒有付他工價。現在我有引導,要去對付這個不義。可是我又想到,他所賺下我的衣料怎辦?你看,我是給他工價好呢,還是不給他工價好呢?”負責弟兄回答他說︰“你是得救多年的弟兄,並且你的經濟比他富裕,既然有了引導要你對付,你就付他工價好了。至于他賺你的衣料,那是他的不義。”次日,這位弟兄就到服裝店去,向那弟兄認罪,並且付還工價。第三日,那服裝店的弟兄,拿著昨日送還的工價,和三年前賺下的衣料,來向這位弟兄說︰“弟兄!按照成衣公會的規章,給人作壞了衣服,不許要工價。那一次我的確給你作壞了,並且賺下你的衣料。工錢我是不能收,衣料請你收下;也求你饒恕我這偷賺衣料的罪。”他們二人就在主前和睦,跪下禱告,彼此認罪。我們不能因為對方對我不起,我也對他不起;對方虧欠我,我也虧欠對方,就算彼此抵消,不去對付。這就不叫對付不義,乃叫抵消不義,抵消等于沒有對付。
27、水銀秤
煙台有一教友,他作買賣用了一把水銀秤,欺騙買主,獲利甚厚。但他自己卻對別人夸耀說︰“我是信耶穌的,絕對不欺騙人,這是耶和華的法碼,不會錯的。”有一天,神的手臨到他,驢死了一頭,他還不悔改。後來兒子又在腳踏車上撞斷了一條腿,結果死了。這才認罪悔改,把水銀秤毀掉了。“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享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28︰13)
28、十四兩算一斤
有位弟兄,生活艱難,跑到戲院門口擺了一花生攤子。別人的生意都很好,他卻常常虧本。後來他才知道,別人賣花生利用各種欺騙的手法,十四兩就算一斤,他是十足的十六兩,秤桿秤得平平的,所以人家不願到他這里來買,情願去買十四兩一斤,秤桿秤的高高的,再加上幾顆,實在重量還不足一斤。基督徒在交易上,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一點不可詭詐。
29、空機照相
有位“弟兄”雖然信主,但是惡性仍舊發動,曾經空手騙了幾個人。有一次,他向一位弟兄借一照相機。他說︰“教會要受浸,受浸的人要照相,請你把照相機借我用用。”照相機借來沒有底片,就用空照相匣子給受浸的人照相,故弄玄虛,叫人站好,叫人笑,虛卷空片。照完之後就把這個照相機拿給另外一個弟兄說︰“我現在需要買一批貨,即刻周轉一下,急需一筆款子,以照相機抵押。”于是騙去一筆款子。過了二天,又到那位弟兄那里說︰“我前天押給你的照相機再借給我用一下,我照過相就給你。”拿去之後又把這個照相機押給另外一個弟兄。起初這位“弟兄”利用這種手段,生活好象豐富起來。但是不久,神的手臨到他身上,他便潦倒下去,無人幫助。
30、靠傳道吃飯
齊先生雖然作了多年牧師,卻還沒有得救。他預備了一百多篇講章。他說︰“我的講台稿子夠三年用,每一個地方作三年牧師,走十個地方就可以作三十年牧師。三十年以後就可得到一筆養老金,這一輩子的生活問題就解決了。”他聚會的辦法是用電影和詩歌班來吸引人听講,可是沒有聖靈的能力。電影散了,詩歌班完了,人也走了,工作沒有果效。神要他退去。他急得走投無路,牧師飯也吃不成。有一天,他看見自己的罪,就大大認罪悔改,果然真得救了。從此他的講台也改變了,听的人也得造就。
31、腳踢雨衣袖
有個地方開一大會。開會那天下雨。有一個人坐在第一排,他把雨衣放在第一排的椅子背上。另外一個人,輪到他上講台講道,無意中把第一排椅背上那一件雨衣踫了一下,雨衣的袖子落在地上。他沒有看見,他的泥腳就踏在這一只袖子上。這時他覺得了,但他不過用腳把它一踢就走了。坐在後面有一個人看見,就說,我不管他講得好不好,我就是要看他下來的時候,對于這一件雨衣的袖子怎麼作。等他講完了下台的時候,照舊把那件雨衣的袖子一踢,就坐下了。那人看見這事,就說,不給人家弄干淨,至少也得向雨衣主人賠不是。
神既然叫我們成為神的義,顯出神的義,叫人看見我們的時候,就看見神的義,那麼我們在生活中就不能不義。
32、脫謊善法
美國某貴婦問慕迪說︰“我和人談論時,出言往往不知不覺流于太過,有時且去事實很遠,甚至不知所說的話有多少成分是真的,多少成分是假的。請先生指示我一善法,得以脫此惡劣習慣。”慕迪說︰“這很容易。你以後與人言談,若一發覺話語有不確實,立即去見那人,求他赦免說謊的罪。”貴婦說︰“若是如此,人必笑我是個說謊的人,這是我所不願意的。”慕迪說︰“人之所以不能脫去說謊劣習,原因就是在此。你欲脫此惡習,舍此並無他法。況且說謊之罪必須向對方承認,始得赦免。所以認罪乃是一舉兩得,何不為之?”說謊乃是出于撒但。如果撒但的種子還在神兒女身上,這是最可憐的事。一信了主,起頭就該對付謊言的罪,學習說準確的話。
33、懷恨八年
一個聖經班的婦女,她在會中承認自己懶惰的罪。會中作主席的姊妹知道這還不是她所必須承認的根本大罪,因她承認此罪的回數太多了。那夜她就懇切求神,使她確實知道她的偽善,並且引導她作一個真實的認罪。次日,果然她用一個真誠痛悔的心,承認懷恨某某牧師的太太,且有八年之久不和她說話了。許多人認罪的時候,對于別人所看得見的罪,總是滔滔不絕來了一大套,對那只有自己知道的罪,始終只字不肯題及。這是表面的認罪,不是徹底的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