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评估(乙) A.教会观
    第四章评估(乙)

    教会、医治与预言的问题,同属信徒的侍奉与生活的问题,是葡萄园运动最看重的,可以归在同一章来处理。

    像“圣灵”对第三波一样,“教会”一词亦是常见于葡萄园文学,却是不见有那一个人曾对教会本身下过什么研究工夫的,他们专注的是教会的事工(ministrV),不是教会本身。不像他们视之为“没有学识,不作反省”的前二波灵恩运动,有较丰富的资料可作研究1。

    让我们从他们的作品,归纳出一个大约的教会概念,然后再仔细地研究他们藉神迹奇事来侍奉的观念,再提出我们的评估。

    〖A.教会观〗

    1.第三波的教会观

    第一,教会的建立基础是圣经,不是传统、教制和建筑物;教会必须“返回圣经”去得着她的能力2。

    第二,教会不是一种组织,乃是一个有机体,由得救及委身的基督徒组成。二者的分别是,前者可以一直照老样子存在下去,后者却不断成长。

    第三,教会是天国的代表,天上地下一切权柄都已赐给教会之主,而基督又已赐给教会,因此教会必须学习支取及使用这种权柄和能力3。

    第四,教会可以使用的权柄和能力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基督曾说祂的门徒要作更大的事4。

    第五,论到葡萄园运动与传统教会的关系,特别是保守派及福音派教会的关系,温约翰不断强调他是福音派的人,为的是表明他不是灵恩派,但亦多次表示他对福音派失望5。福音派教会若不能满足信徒,他们离开是自然的6。

    第六,论到教会与社会的责任,他们是肯定的,亦有帮助自己社区及别国家穷人的工作。

    整体而言,第三波对教会的理论是不感兴趣的,包括教会的大公性,惟一性,教会的教制问题,以及教会与主流教会的关系等;他们对教会与较大的社会、文化,以至战争一类的公民及道德问题,亦没有旁及。

    2.第三波的侍奉观

    严格来说,第三波对传统教会的挑战,都是侍奉上的挑战。邓詹士(JamesD.G.Dunn)说得好:“复兴运动重新发现侍奉的灵恩层次,就把一个大大的问号放在传统侍奉观念里。”7这个灵恩层次的发现是具有相当强的圣经及神学基础的,那就是保罗所说“基督的身体”;他在林前十二及罗十二说地方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不仅是母会的一个分支,这个群体就是一个“灵恩的群体”(acharismaticcommunity),每一个成员在这群体都有一个侍奉的地位和责任,他们要倚靠圣灵的恩赐来彼此服侍。

    邓詹士强调,假如我们说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我们就是说每一位信徒都是这身体内的一个肢体,就这意义而言,每一个肢体都具有某种圣灵所赐的特别恩典,“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罗十二5),“全身却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体渐渐增长,在爱中建立自己。”(弗四16)

    传统教会当然没有困难接受这个道理,真正引起问题的,是“灵恩”这个词,希腊文是charisma。传统教会大多数把它看成是由传讲福音信息而释放出圣灵的大能,叫人知罪悔改,信基督得新生,重点是在道,而得此灵恩的大多数是教会内少数具传福音恩赐的人,他们可以是受按立的神职人员,亦可以是平信徒领袖,却极少会说是全教会每一位信徒。平信徒当然也有圣灵的恩赐,传统教会多数是指较静态的一类,像作执事、教导、劝化、施舍、治理、忍耐、祷告、款待等等(罗十二6-16)。

    灵恩运动则强调灵恩在行动方面的表现,而且多是指不寻常的,非一般人不经训练及追求可得的特别能力,如说方言、预言、医病、赶鬼等,对灵恩在讲道的表现,及较静态和平常的工作不够重视;但他们强调每一个信徒皆有特别的恩赐,是需要加以训练而表达出来的。

    但保罗的灵恩观是全面的,它包括道与行动两方面,“平常”与“非常”不是分别灵恩的类目,重要的是,它们都是源自圣灵分给各人的恩赐,目的是建立基督的身体,“灵恩”(charisma)就是圣灵的恩赐,它是一种表现,为的是表达圣灵的恩典(charis);因此,保罗认为凡能表达神之恩典者,每一个道及每一个行动都是圣灵的恩赐(charism),其中没有“谁可以得”,或“得什么”的问题,只有“谁给的”,和“为了什么”的问题。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或应译作:圣灵赐给各人的彰显),是叫人得益处”(林前十二7),因此“凡能把神的恩典传递给信仰之团体者,无论是言语或行动,它都是一种灵恩(“charisma”)”8。

    更重要的是,保罗看灵恩。与侍奉或服侍(diakonia)是同义的(林前十二4-5)。圣灵恩赐之所以赐给信徒,目的是要他们投入侍奉,服侍肢体,是圣灵按自己的意思赐给每一信徒,这是灵恩运动向传统教会的侍奉观一个最大的挑战,但邓詹士在另一书亦指出,灵恩运动的亏负,是把林前十二8-10所列的灵恩项目,看成是惟一的,而不是只具代表性的项目9,其结果是非常不幸的,它对教会带来的影响“是瘫痪,而非释放”。

    我们会在下面的分题来研究第三波的医治,说预言,以及与之相关的受苦问题,现在且让我们看第三波特别强调的“权能布道”,因此明白他们的教会观及侍奉观。

    3.“权能布道”

    第三波称之为“权能布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温约翰在《权能布道》一书中有这样的解释10:

    “我所指之权能布道者,是指一种合乎理性,同时又是超乎理性的传福音方法,在解释福音的当儿,也藉着神迹奇事来显明神的能力,是一种带着能力的传福音方法。权能布道就是一种以超然能力证明神临在作传福音的先头部队及基地的方法。”

    让我们透过两个问题来多点明白温约翰所言的权能布道:(1)怎样实践权能布道?(2)为什么要用权能来布道?

    怎样实践权能布道?

    温约翰认为要实践权能布道,关键是在“权能接触”。“当超然能力接触人,人就能经历神的同在和能力。通常它是透过智慧之言……医治、预言和脱离邪灵。在权能布道中,人对福音的抗拒均被超自然能力胜过,而接受基督的比率通常都是很高的。”11

    帖拨茨(AlanR.Tippett)指出,权能接触代表着神的国与撒但的国的正面冲突12。“权能接触”一词,温约翰正是借自帖拨茨,他亦是按帖拨茨的定义来解释权能接触,说“任何为了叫人信福音而胜过某种系统或能力的,都是由权能接触促成的。”

    为什么需要权能接触来传福音呢?韦拿认为现在整个世界都是受撒但的控制之下,特别是西方,各种巫术、撒但崇拜、邪教,以至星相等行为,以及对东方宗教的迷恋,都说明情况的严重,“对与灵界保持紧密接触的人,藉权能接触来传福音,比藉传讲福音信息的方法更为有效。”13

    传福音的人怎样才能有“权能接触”的经验呢?

    “是圣灵,作媒介的神,只有祂掌握着权能接触的钥匙。我们的敞开及预备接受祂的引导、赐能力、膏抹及权能,是我们能成就大使命的催化剂。

    明显地,早期基督徒是向权能接触敞开的,其结果就是神迹奇事与教会增长,我们若要像早期教会一样,也同样需要向圣灵的能力敞开。”14

    怎样实践权能布道?就是藉着权能接触;但这样也能回答我们第二个问题吗?不尽然。为什么要用权能来布道的问题,蕴含了温约翰对传统布道方法的批评。

    为什么要用权能来布道?

    一言以蔽之,温约翰认为传统教会用的布道方法,成效甚微。国内与海外的宣教机构只是不断膨胀其组织,增加其人手,但实际归信主的人数少得可怜。他提及的宣教机构包括学园传道会、导航会、校园基督徒团契(IVCF)等举办的福音爆炸,包乐布道运动,及学园的“这是生命”运动15,并且引用了两组数字来说明:

    1.“这是生命,美国”运动,韦拿从六个州一百七十五间参与的教会收集到下面的数字:

    赴会人数26,535

    决志人数4,106

    去查经班526

    加入教会125

    有4,106人表示信主好像是很不错的,但温约翰说,“他们不是真的重生的,他们缺乏叫人信服作门徒的果子;他们既不去查经班,也不参加教会,二者都是有效布道的可靠标记。”16

    2.另一个是葛培理于一九七六年在西雅图和塔高曼(Tacoma)的布道记录17:

    赴会人数434,100

    决志人数18,000(4.2%)

    重新决志9,739(2.2%)

    接受救恩5,500(1.3%)

    回应不明2,847(0.7%)

    加入教会1,285(0.29%)

    温约翰的按语是:“这个数字虽然比‘这是生命,美国的高’,它们仍不足以反映出有效的布道。”

    为什么传统的布道方法效果不着?温约翰归究于传统用的布道方法,是一种“程式布道”(programmedevangelism),着重的是人安排的程序,与权能布道倚重圣灵不可同日而语。什么叫做程式布道呢?温约翰说18:“程式布道的方法有多种;有组织的布道或奋兴,挨家逐户派单张的渗透布道,利用传媒,个人的接触,友谊布道等等——这些只是几个例子而已。在每一个布道运动中,其中心都是陈述几个与基督发生关系的步骤……差不多每一个程式布道都有相同的假设,就是以为每一个可能的皈信者本性上都是理性的,因此他们都把重点放在回答神学的反对理由上。”

    温约翰认为这样只能叫人对基督决志,却不能使人成为门徒。程式布道对个人归正的经验是有欠缺的,因此对很多人来说,后期的成长就不理想了。

    这种程式布道的致命弱点是19:

    “在没有灵恩的帮助下,程式布道希望能对人的头脑及心灵说话。程式布道的特点是以信息为中心,传信息的人通常是透过理性辩论来传福音,有时亦用诉诸情绪的方法;但都是单程式的传讲,讲员老早预备好一篇信息,然后说给被动的会众听。他们亦重视组织和技巧,希望找到最有效的方法来传福音,以为只要人明白福音的命题,他就会决志成基督徒。”

    跟着,温约翰比较权能布道与程式布道8。

    程式布道

    1.基督徒向每一个遇上的人传辐音。

    2.信息是早预备好的,对任何人皆适用。

    3.“我顺服(大使命)。求圣灵赐福”。

    4.知道要传的是什么,虽有惊慌,却有把握。

    5.我们先行第一步,然后神工作。

    权能布道

    1.每一次傅福音均是由圣灵作主动,针对特别的地方、时间、人或组别。

    2.信息是针对个人的需要,由圣灵启示。

    3.“圣灵叫我去传,我就去传”。

    4.不知道要传的是什么,因没有预先包装好的信息,故惊慌又脆弱。

    5.神先说话,然后我们行事。

    温约翰并非全盘否定程式布道,他承认这种方法已把千万人带到基督面前;但他认为仔细研究四福音,就发现“耶稣花在医病赶鬼的时间,是多于花在传道的时间”,并且说:“四福音共有3779节,论到医治身体及精神疾病的有727节(19%),除了讨论神迹的一般言论外,耶稣用在医治的事工上,远远多于其他的事工。”21连保罗亦如此,他在雅典跟人辩论,信的人不多;他去到哥林多,立刻改变策略,把神迹奇事与宣讲并合起来,结果是“在这城里……有许多的百姓”相信22(徒十八lO,经文并非指有许多人相信,全节是:“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什么叫做“圣灵叫我去传,我就去传呢”?温约翰认为圣灵会按个别未信主之人的特别情况“启示”给信徒知道,这就是“知识之言”或“智慧之言”在布道的地位;信徒要随时留心圣灵的命令,然后去对那人传讲。他称这种圣灵的命令为“神圣的差派”(divineappointment)。他有这么一个经验23:一次他在芝加哥主领完研习班,十分疲倦,又要坐飞机去纽约主领另一研习班。在飞机上正想休息,忽然看见邻座男人的脸,叫他大吃一惊,因为有“十分清楚又明确的字母写在他的脸上,我想我是看见一个字:‘**’。我眨下眼睛,又用手来擦双眼,再望清楚,那个字仍然在那里,‘**’。我不是用肉眼看,是用心灵的眼看到。”后来一个女人的名字浮现出来。他就靠近那人,略带紧张地问:“珍(假名)这个名字对你有特别意思吗?”原来那正是他情妇的名字,而男人的妻子正坐在他身旁!他们便上到机仓上层的酒吧去谈,后来那人便信了主。类似的见证在葡萄园文学相当常见24。温约翰认为权能布道者是认识他要传福音之对象的,而且都是极私隐的事,程式布道者却不认识他的听众;分别就是圣灵的启示、命令和赋予的能力,使他们可以医病、赶鬼、斥责罪恶。

    4.评估

    我们可以不喜欢温约翰对传统程式布道的批评,但不能否认他的批评是有很大程度的准确性的。昔日我们支持大型的程式布道运动,大多数是出于两个原因:l.布道是遵行大使命的方法;对很多人来说,它也是惟一的方法,和教会惟一有价值的工作,因此布道运动被提升至不容置疑和质询的地位;2.有组织的大型布道运动是有果效的,因为赴会人数多,当下决志的人数统计,亦是相当踊跃,因此其合法性就为它的果效来确立25。在批评第三波对传统程式布道是不是合理之前,我们一定要正视权能布道提出的挑战是什么,它们是:1.传统的布道方法并不是惟一的布道方法,因此也不具有不可置疑质询的地位;2.论果效而言,权能布道或灵恩派教会的增长是惊人的,果效若是判别一件事是否合法的惟一理由,那么逻辑地,权能布道比程式布道更具合法性的地位。按福特(D.W.C.Ford)提供的数字,“今天美国更正教教会,平均只有少于七十人聚会”26,这种情形相对于任何重视圣灵工作的教会情况,确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

    不断膨胀的宣教机构;把主力放在布道会的宣传,包装;以赴会及决志人数论成败;却对真实得救的数目没把握,遑论作门徒;至今想不出有效的方法把决志的人引介入教会;和基本上是属于神学命题式,因此也是抽空的福音信息等等;这些第三波对程式布道的批评,不会全是无的放矢吧?权能布道的踊跃反应不是我们要亦步亦趋的足够理由,但它们对传统方法提出的批评,我们实在需要谦卑反省。

    我们这样说,绝不等于认同权能布道对自己果效的宣称。下面要提出我们的意见。

    温约翰认为传统布道方式没有倚靠“圣灵恩赐的帮助”来进行,因此不能有效地叫人信服,权能布道则是充分使用圣灵恩赐的,那就是“神迹奇事”(signsandwonders)。我们第一个要研究的,就是第三波人士有没有误解了圣经的神迹奇事。

    第三波又称作“神迹奇事运动”,神迹奇事这么基本的概念原应早早处理,把它留到现在是有原因的。原来历史上灵恩运动一直都有强调行神迹奇事的,如医治、赶鬼、说预言,但像第三波人士那样,把神迹奇事放在布道事工“神迹奇事”的了解,又是不是正确的呢?

    和合本译作神迹奇事的,英文是signsandwonders,希腊文则是由三组词来表达,主要是thaumazo,teras和semeion。taumazō原指“看了叫惊讶的”27;teras是个宗教词汇,很可能与巫术有关,是指叫人害怕的事;semeion则不是宗教的术语,特指一种叫人注意事件原意的记号,它的基本意思是记号、象征、标记等28,英文之sign最近原意,中文之神迹则近thaumazó。

    三个词语不错都是指一些非常的现象,有的还含有上帝介入而引至的意思,但三词都不必然是指自然律被停止或破坏的现象,如彼前二9的“奇妙光明者”就是叫thaumaston;太二十一42;可十二11的房角石,则是thaumastos。sēmeion更是用来指先知与耶稣,说他们是上帝给人的记号(sign,路二34),人向耶稣求,而为耶稣拒绝的,正是这个sēmeion(太十六l;可八11;路十一16)。teras用过十六次,全是与sēmeion一起用,没有单独用的。

    早期基督徒关心的,是怎样把每一个经验都放在基督论的范围下来解释,因此他们看最大的terasandsēmeion就是耶稣的生、死与复活;要点不在它本身是不是神奇古怪,而是一切均在先知的预言之内,因此它们就是上帝给人的记号,表明神与人同在29(撒上十l及下;赛七l4及下等);是在这神学意义下,耶稣行的神迹才与当时相当普遍的超自然奇事分别出来,因为基督教所言的terasandsēmeion,重心永远不是这事件本身是叫人看得目瞪口呆,这等异能,异教尤为之,它们的重点是根植于神整体的救赎计划,藉先知晓谕出来,由耶稣带到最高的成就,因此它既具有信仰的启示作用,亦具有神迹本身的规范性。利用耶稣说信徒行的要比祂的更大,来作日后信徒可以行比耶稣更“神奇”的神迹,不仅是误解了新约神迹奇事的原意,亦陷入了异**用异能来吸引人的危险行径。让我们分开下面几点来解释。

    第一,到底是什么叫人悔改得救?

    是不断出现的“神迹奇事”,还是不能重复的,也是最大的,最终极的神迹——耶稣基督的生、死、复活,和解释这神迹的福音信息?基督教护教学恒常出现的一种谬误论证是:A现象有偏差,B现象与A现象是相反的,因此B现象是正确的;问题是A的偏差并不能说明B是正确的。传统大型布道方法不错是有不完善的地方,如过度看重包装、宣传、人数、信息亦可能是太抽空,太非个人化;但第三波的权能布道所作的,未必就等于是程式布道的相反(如他们亦以人数论成败);就算是做到传统方法欠缺的,我们还未有客观的研究报告,说明第三波聚拢的人群,正是传统方法所不能聚拢的,亦即是第三波强调的真门徒。我们的意思绝不是怀疑第三波的信徒是不是真信徒(温约翰承认他很多跟随者是从别教会转会过来的),只是说,像“这是生命,美国”及葛培理布道会的决志人数,与真实加入教会的人数有距离,他们用来证实这距离的方法,还未见用来研究自己的会友,以证明他们聚拢的,不是神迹奇事的会友,只为看短脚变长一类的神迹,而是耶稣基督的跟随者,就是在平淡的日子仍然甘愿背起十字架,“以神的救恩为乐”的真信徒。

    耶稣若真如温约翰所说,在生时大部分时间都在医病、赶鬼,那么这些神迹可真没有为耶稣赢得几个真正的跟随者。耶稣用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后,立刻有许多人跟从祂,但他们的目的“是因吃饼得饱”(约六26)。犹太人曾目睹耶稣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要多看,为耶稣力斥其非(可八11-12;太十二38-40)。神迹吸引来的群众,就等于是真门徒吗?他们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若真是的话,也需要日后的见证表明出来:耶稣时代亲眼看过祂行神迹的许多人已证明他们不能贯彻始终地跟随主,第三波人士有待证明他们的群体是不同的。

    耶稣复活后,门徒在五旬节领受了圣灵,他们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徒二43;五12;八6;十四3),信主的人很多,这是我们都知道,又为第三波人士不断强调的。温约翰甚至认为第一世纪教会是建立在神迹奇事上,而他们的责任就是训练人去行神迹奇事30。教会真是建立在神迹奇事上吗?保罗在大马色经历了不寻常的事后,没有立即上耶路撒冷见其他的弟兄,反倒退到旷野,重新思想整个信仰的问题。叫他成为第一世纪最伟大的传道者,恐怕这个旷野经验是大于他的大马色经验;他四次的宣教旅程,首务不是去各处行神迹奇事,而是传讲上帝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在他书信的导言,多有介绍自己的身分,没有一次说他是来行神迹奇事,反不断强调他是特派传上帝之福音的(罗一l;加一4;多一3)。最后,我们必须指出,第一世纪后,教会面临相当长时间的**,叫教会“经历这一切还能站立得住的”,不是神迹奇事,而是神迹奇事尝试指出的福音信息,前三世纪教父竭力从事的释经、神学、护教、劝勉等工作(也是第三波人士认为是唯理的工作),正是叫教会能抵御从政治、宗教、哲学及经济等**的因素31。教会历史没有证据指出神迹奇事的信徒可以成就同样的事。

    神迹奇事的本质是什么?它的功能又是什么?这是第二个问题要处理的。

    第二,神迹奇事的本质与功能是什么?

    如上文指出,译作“神迹奇事”的希腊文(众数:SēmeiaKaiferatu,更忠实的翻译应是记号与奇事,亦即是英文的signsandwonders。神迹顾名思义,就是神或透过神的能力而行的事迹,它的本质是一个记号,是一个sign,就如路标或逻辑符号是一个记号。这记号的实体并不在记号本身,而是记号所遥指的一种实体或意义。一块写着“沙田,二公哩”的路牌,说明沙田并不在路牌之上,之内,或之下,而是在二公哩之外。作为记号的神迹亦是如此,它也是遥指着那位行事的神。因此神迹本身若不加解释,它可以使人误解,能叫人生发真实信心的功能亦十分有限。

    中国神学研究院的副讲师张略,在一文章研究《约翰福音》七个神迹中的四个神迹(水变酒;五饼二鱼;瞎眼得治及拉撒路复活)32,指出《约翰福音》论到的“信”(只用于动词,共九十八次),有时是与“听见”(十3,8,16,27),“看见”(九39,41;二十8,29)和“知道”,“认识”(七17;十三7)是同义的;他说:“真正的相信,和当时人看见和认识什么有关”。

    在《约翰福音》记载的七个神迹中,约翰表明他记此神迹的目的,就是使人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但七个神迹中,有三个没有记载有人因而信基督(医好瘸子;五饼二鱼;耶稣履海),因为此等神迹指示的意义不在这里;而七个神迹中亦有四个是记载有人不信的,包括医好瘸子(犹太人),五饼二鱼(有门徒退去),医好瞎子(犹太人),和使徒拉撒路复活(祭司,法利赛人)。张略亦承认神迹与信基督之关系不能单用即时有没有人信主作评检的原则,但他从四个神迹的研究,得出下列三个观察:

    1.耶稣没完全排斥基于神迹的信心,但单是基于神迹的信心仍会有不足够的地方。

    2,神迹似有刺激信心的作用……但这又不是必然的。而信的加增亦即是对耶稣的认识加深。

    3.神迹是需要附上解释的,若不明白行神迹者(耶稣)的身分和使命,神迹可能产生的效果亦会十分有限。

    这正是我们强调神迹的指涉功能(referentialcapacity)了。

    神迹若是一记号,它就不是不证自明的。耶稣赶鬼,有人以为祂是靠别西卜(鬼王)赶鬼,祂使拉撒路复活,法利赛人只看见此事的社会意义(他们宗教制度受威胁),却看不见大祭司该亚法所看见的救赎意义(约十一51-52),结果要商议杀死耶稣。可见神迹与信基督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关系;若然有,它是透过解释而来,而这种解释,正是使徒努力去做,历代教会不懈地去做,却为第三波人士评之为“唯理论证”的“传福音”。

    第三,医病赶鬼与传福昔有什么关系?

    被视作圣灵恩赐的医病、赶鬼,第三波人士认为是足以“证明上帝的国能满足人每一种需要”33,它们不仅是上帝的临在和能力,更是祂关怜人的具体表明,因此人能被吸引到基督的面前。这种解释起码犯了几种错误。

    首先,作为一种记号(sign)的异能,并不一定就是教会认许的神迹;或简单地说,记号有多种,它们并不都是神迹,圣经称割礼是以色列人与神立约的记号(创十七ll),安息日也是如此;以赛亚赤足而行在埃及亦是(赛二十3);同样地,新约称圣婴包着布,卧在马槽,是弥赛亚降生的记号(路二12);而犹大吻耶稣则是他出卖耶稣的记号(太二十六48)。故第三波人士对记号一词的用法,是只取适合他们的,而没注意那些不顶合适的,原因虽是可理解,却反映出释经上的不逮34。

    再者,就是专以异能(神迹)来指记号,我们亦曾说过,圣经并不称所有神迹皆来自我们敬拜的三一神,法老的术士行神迹以抗神藉摩西所行的(出七lO-22);不法的人会“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的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奇事,并且在那沉沦的人身上,行各样出于不义的诡诈”(帖后二9-lO上),来攻击圣子耶稣的救赎工作,“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8节)。在末日,假先知,敌基督要靠着邪灵兴起,模仿圣灵,“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十四24)

    这正是我们在这一代不断看到、听到、读到的异能奇事,有些是我们无法解释的,虽未必能归究邪灵,却可肯定不是属于三位一体真神的工作。让我们引几个例子:中国特异功能人士可以在空中取火,在密封又完整的玻璃瓶内取药;在北京发功,由几千哩外香港养和医院另一个略懂特异功能人士接功,再传送到有钱的病者身上医治,“他的呼吸调顺了,脸色亦红润起来”35。有些是明显地是出于邪灵的工作,像泰国、香港、马来西亚流行于低下阶层的“神打”,他们各请自己民间传说的人、神、鬼附身(如香港之“大圣爷”——指齐天大圣——或关公),能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事来;如用直径一吋的钢管从口腔内部穿过面颊游街,表演者没有痛苦也没有流血;或用利锯割舌头而没有血之类。也有的明显地是个骗局,如菲律宾的神医,可以在电视机前由行医者插手入患病者的肚腹取出海藻、肉瘤等物,插入及取出时鲜血直冒,不到两分钟就伤口复愈,平滑如故;后被人揭发为掩眼法的骗人伎俩(包括外国的电视记录片和《时代周刊》)。

    奇能异事本身不能说明什么,基督徒能行此等事者更不代表所行的就是神迹,因此圣经强调要给予试验。基督徒常以为试验灵是可能会冒犯真是出于圣灵的,因此对一些能吸引大帮信徒跟随的领袖,就不敢试验他们的言行,这是天然宗教性的投射,却不是属于圣经的教训。约翰教导我们“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约壹四1),这就包括可能是出于圣灵的也要试验,因为我们无从确实知道。

    还有,圣经认可的神迹均是一个途径,它本身永远不是目的;它的目的是启示,不是第三波人士称之“关怜”(compassion)36。神迹是用一容易明白及具体的途径,叫人明白属于上帝的事情。强调神迹奇事的人容易把目光止于神迹本身,就如经历过五饼二鱼神迹的人只注意吃饼得饱一样,他们完全看不到此神迹要揭示的真理,结果为耶稣所厌。

    我们从葡萄园文学读到千百个神迹奇事的报导,以及从无数录音带听到当场表演的医治、赶鬼、说“智慧的言语”,有的只是叫人目瞪口呆的描写,极少极少解释这些神迹揭示了什么是我们以前不知道的,是健全信仰但是非知不可的真理。譬如说,短的腿变长了,或一个人可以透过属灵旅程(spiritualtransportation),肉身在倾刻间可以去到几千哩外的地方,这能告诉我们什么属灵道理呢?除了叫人目瞪口呆外,和当时人可以省却长途飞行的困顿外,它有什么实际的属灵意义?

    一个没加解释,或不能解释的“神迹”,与教外的异能是没有分别的,它们都是止于“神迹”本身,非神迹所指的真理,这是叫人担心的。

    最后,也许是最重要的,神迹或上帝的国临到人,不全像温约翰说的,可以完全“满足人每一种需要”,它也可以是一种审判,这是第三波人士持久地忽略的。他们对疾病,被鬼附等现象,全解作鬼魔的作为,鬼魔是欺压者,人是受压者,行神迹奇事的人是代表正方来战胜邪方,这是他们对神迹的“解释”方程式。它既是一种公式,而圣经对神迹的解释是没有公式的,它就一点也解释不了什么;最不能解释的,就是人是陷于罪恶这个事实,一个神学家称作“人最极端的问题”。上帝国临到人间,永远是一种审判,然后才有救赎,人必须知罪,然后才能真心悔改,这是十字架的道理。我们当然可以说一切的罪均源于邪恶者,但我们一天不重视人的责任,他就永远看不见悔改的需要;要作主门徒就必须负十架的命令(路九23-27),而这十架可以是为主舍弃自己的至爱(太十九29-30),也可以是如保罗所说的,一生要活在“一根刺”的痛苦之下,包括肉身的缺憾、疾病和焦虑。

    神迹若被解释成上帝的国临到我们,为要满足人一切的需要,这是现代人典型的自我主义,是美国“新时代运动”(NewAgeMovement)所鼓吹的“健康与财富的福音”的版本37。强调神迹奇事在传福音的地位,称之为权能布道,并且贬压传统的口传方式来阐明福音,称之为程式布道者,他们最容易犯上的,正是他们否定的新时代运动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