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認識聖靈,活在聖靈
我們不是在這里鋪陳一個完備的聖靈教義,這是不可能的。聖經記載的,永遠是大過及多過神學家要為某個時代編寫的教義學;教會歷史告訴我們,某一教義的興起及重組,常是因應當代一個特別的需要,神學家是從這特別的角度來研讀、搜集、思考、組織和解釋的(如亞他拿修因反對亞流而提出道成肉身的道理,馬丁路德為反對羅馬教廷的善功論而提出因信稱義);這與一般的意見相反,以為我們只要用心又客觀地研究聖經,就能提出一套完備的神學,作教會思想與生活的守則。
啟示的真理並不是一套抽空的邏輯命題,它是道成肉身的真理。它是永遠適切的,因為它是成為肉身的道;它也是永遠具指導的權柄,因為這個道是從神而來的真理︰但它的適切性必須在特定的時空下尋找出來,而它的權威性是因為有人能指出道與我們的真切關系。我們當然不能以為道的適切性及權威性是由神學家賦予的,這是為什麼我們只能說發現真理,卻沒有人能發明真理——它一直是在那里,卻需要人把它“發現”出來。這是為什麼教義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一套客觀又完備的神學,只有在人一切的不逮,限制,甚至是無知里,人不斷地學習和摸索,然後嘗試提出自己的組織和解釋;謙卑地接受教會的試驗此和批評,同一時間又對教會的思想和生活提出質詢與校正。
什麼時候教會自以為具備了一套完整又不需糾正的教義,他就是把教義等同于啟示,只會帶來屬靈的災難;他自己是故步自封于一個不再有生命力的制度之內,對別人,他一定會排斥或是扼殺他不同意的,甚至是他不明白的。
【A.聖靈論的敞開性】
這個現象對教會處理聖靈教義有著特別的警惕作用,理由簡述如下。
1.從教義史看。盡管教會在二世紀下半葉就有孟他努主義(Montanism,一種對聖靈之工作特感興趣的小教派)的困擾,教會卻要等到五世紀才由奧古斯丁因應柏拉糾主義的挑戰,寫出略具雛形的聖靈論來1;但此書並不是討論聖靈論本身,而是就聖靈的工作討論恩典、自由與信心在人得救一事的地位2。此後再過百多年(589),教會不得不正面處理聖靈的位格問題(即聖靈到底是由聖父而出,還是由聖父“和子”而出,是filioque的爭論),結果釀成東西方教會的**,直到如今。教會未能在二世紀便產生一套聖靈論來解決實際的困難;由二世紀到六世紀末,中間雖有特土良3、俄利根4、聖巴西流5(St.Basil)和奧古斯丁等人的努力,聖靈論的發展遠比聖父及聖子的教義為貧弱,這起碼說明聖靈論不容易處理,過早排斥與己見不合的思想,長遠來說對教會並沒有好處。
2.從聖靈論本身來看。它比神論或基督論更不易開展,因為它本身沒有太具體的資料及範圍可供研究。神論有深厚的宗教哲學為背景,舊約亦有很豐富的資料,可以明白神怎樣在歷史工作,及怎樣與人發展關系;基督論有四福音記載的耶穌言行可資研究,惟獨與聖靈有關的記載,比起前述二者來說,數據既不詳備,它本身也不夠明確,尼哥底母與耶穌論及聖靈時表達的迷惑可見一斑;歷史上由“和子”(filioque)而引發的爭端6,至于引至東西教會**,表明要為聖靈論制訂嚴謹又近乎科學化的定義,是非常之不容易,後果常是具**性的。
3.從教義史的變遷來說。盡管神論和基督論是有較詳細及具體的資料可作研究,此二論均經歷非常巨大的變遷。有些改變不僅是補充性的,而是根本地**昔日的立論,像近代對神機動性的了解,是反抗中世紀本乎亞里士多德的不動性及不變性(immutability)來作重新思考和解釋,而基督神人二性的奧秘聯合,教會亦要花上好幾百年的時間,由六種不同的錯誤教義,分別把神人二性的可能錯誤全部試完了7,教會才能明白此二性的正確關系。
反觀聖靈論,自聖巴西流的DeSpirituSancto以來8。聖靈論無論在內容與規模上都沒有太大的改變。聖靈既是靈, 又是隨己意作萬事,範圍由創造、重生、復活以至居忠于每一位信徒之內,按道理說,可供研究及解釋的一定不少,為什麼兩千年來聖靈論無論在質與量卻是如此貧瘠?此種低發展的現象是不是暗示出教會若不是用錯了方法來研究,如過度偏重理性,企圖道那不可道的,言那不可言的聖靈,就是教會一直企圖眨壓信仰中的感情因素(聖靈更常工作的範圍),排斥不能被納入嚴謹體系的,不易受控制的分子。
沒有人能否認,神在二十世紀的教會是行了大事。靈恩派不管有多少過激的言行,稱他們為異端只是表明自己的無知自大;自大,因為我們以為自己盡得聖靈行事的奧秘,任何不吻合我們既有的一套都是錯誤的;無知,因為我們漠視教會本身也是由錯誤學習功課,我們卻剝奪別人也有同樣的權利。不錯,連靈恩派也是可以從他們過激的錯誤找出合乎聖經真理的正途,事實告訴我們,他們學得很快。
這樣說來,我們是不是認為在聖靈論內,什麼都行呢?當然不是,前面第三,第四章已提出我們不同意第三波的地方。聖經對聖靈是有些明確教導的,就是在摸索期也不應漠視。在下面,我們是因應靈恩運動向傳統教會提出的挑戰來解釋聖靈的位格和工作,目的是看有什麼地方要去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