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基督教的宣教模式(一)︰宗教改革時期(1500-1750)
    從基督教與歐洲文化的會通的角度來說,歐洲在十二世紀在表面上已「基督教化」了,但是民眾的思想尚未完全被轉化。因此,這是一個從「質變」到「量變」,再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換句話說,到十二世紀時,基督教在歐洲「量變」的目標已經達成了,但是要使基督教的思想在群眾心里深刻化的任務,則還有待努力。到十六世紀時,借著教育的手段,進一步的質變工作已經大致上完成了。

    十六世紀之後,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運動」,在歐洲文化的發展上,是非常重要的,可惜在一般的歷史書中,其重要性往往被有意或無意地淡化了。首先我們必須了解,宗教改革不僅是基督教內部的教義之爭,以致于造成基督教陣營的大**。更重要的是︰宗教改革乃是一個「思想解放運動」,同時也是一個「民族文化運動」。

    I.宗教改革運動的前因及後果

    1.宗教改革的先驅

    (1)威克里夫(JohnWyclif,1329-84)︰

    他是英國牛津大學的學者,是著名的改革家。他攻擊聖職人員的腐敗,並且質疑一些中世紀教會的主要教義,特別是聖餐的「化質說」。因此受到**,1382年被迫離開牛津大學。他另一個重要的貢獻是將拉丁文聖經翻譯為英文,稱為《威克里夫聖經》。其跟隨者被稱為「羅拉德派」(Lollards),意思是「低語者」。

    (2)胡司(JanHus,1374-1415)︰

    他是捷克的學者,受威克里夫影響很深,反對教廷許多觀點。他強調聖經的權威地位,及聖徒敬虔生活之重要性。他譴責聖職人員的腐敗,及出售贖罪卷之舉。因此在1415年被招至康士坦斯會議接受詢問,雖然皇帝曾頒發安全通行證給他,結果教廷仍沒有給他答辯的機會,便將他處以火刑。胡司殉道後,激起捷克人民的反感,成立了波希米亞的胡司派教會。

    2.宗教改革的背景因素

    (1)教廷腐敗︰

    為了爭權奪利,1381年教廷**成兩個,1409年甚至于有三位教皇同時並立。而宗教改革前夕任職的教皇亞歷山大六世(AlexanderVI,1492-1503)更是所有教皇中最聲名狼藉的。因此民眾對教會不滿的情緒,達到最高點。

    (2)歐洲天災人禍不斷︰

    1347年歐洲鼠疫橫行,以致于西歐三分之一人口喪生。民眾普遍認為這是「天譴」。1453年土耳其人攻陷君士坦丁堡,1480年甚至佔據意大利南端。因此土耳其人的侵襲,也成為歐洲人的夢魘。

    (3)印刷術︰

    1445年活字印刷術在德國古騰堡發明後,思想的傳播更加迅速。因此當馬丁路德的「九十五條論點」,貼在威丁堡大學教堂門口後,兩周之內已傳遍全歐洲了。因此活版印刷術對宗教改革的推動至關重要。

    3.宗教改革的關鍵人物

    (1)馬丁路德(1483-1546)︰

    馬丁路德在1505年加入奧古斯丁修會,1512年開始在威丁堡大學擔任聖經教授。奧古斯丁的神學思想,啟發他領悟「因信稱義」的教義。因此當教廷為了擴建聖彼得大教堂,而大肆銷售贖罪卷時,促使馬丁路德在威丁堡大學教堂門口貼出「九十五條論點」,並非為了號召宗教改革,而是希望與教廷深入地討論。但是教廷在1520年欲強迫馬丁路德收回原議,後來又在1521年開除他的教籍,使得對立的情況變得無可挽回……

    雖然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西班牙王查理五世想以武力逼他就範,但是德國的諸侯卻支持他、保護他。他們群起的抗議行動,使得宗教改革運動被稱為「抗羅宗」(Protestant,意思是「抗議」)。

    由于德國諸侯的保護,他才得以自由地翻譯德文聖經,並出版許多重要的神學著作。借著印刷術之助,他的書籍和小冊子風行全歐洲,使宗教改革的風潮勢不可擋。

    (2)加爾文(1509-64)︰

    加爾文是法國人,1533年接觸到路德的教義,信仰開始有了改變。然後在1536年出版了他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oftheChristianReligion)。這是第一本完整地介紹宗教改革思想的神學作品,後來曾修訂三次。這是有關加爾文神學及宗教改革思想最重要的一本經典之作,對基督教(新教)而言,其地位有如阿奎那的《神學總論》(SummaTheologica)在天主教里的地位一樣。

    加爾文後來大部分時間住在瑞士的日內瓦,在那里他不僅牧養教會,而且幾乎等于統治日內瓦市。他嘗試在那里建立一座「上帝之城」。同時他也在那里寫了許多聖經注釋書,影響很大。

    加爾文對基督教最大的貢獻,是他的神學思想。他晚年創立了日內瓦學院(GenevaAcademy),這是第一所基督教大學。學校的經費,都來自日內瓦市民的奉獻。開辦不久,就有九百多位學生自歐洲各地注冊入學。由于日內瓦學院,使宗教改革的影響力,以及加爾文神學的思想遍及全歐洲。他對于「預定論」的強調,成為改革宗神學的特色,因此加爾文神學成為基督教的主流思想。另外,他對教會組織的觀點,也影響了長老會系統的教會。

    4.宗教改革的後果

    宗教改革的直接影響之一,是政治上的大變動。馬丁路德原來只想在天主教圈子內作「體制內改革」,結果事與願違。由于教廷的威信掃地,加上各國的民族主義思想抬頭,因此使得宗教改革運動有如野火燎原,一發不可遏止。再加上政治經濟利益的沖突,歐洲引發了很多的戰爭。戰爭持續了一百多年,直到「三十年戰爭」結束,各方簽訂了「韋斯發里亞合約」,宗教自由才獲得確認,基督教各宗派與天主教獲得同等權利與地位。

    經過宗教改革運動之後,歐洲的宗教版圖重劃了。北歐諸國中瑞典和丹麥最先接受宗教改革的洗禮,先後于1527年和1536年將路德宗列為國教,後來又擴展到挪威及冰島。荷蘭在經過一番浴血奮斗後,才在十六世紀末擺脫天主教和西班牙國王的**,成為加爾文派的大本營。瑞士及德國北部也都歸屬基督教(新教)的勢力範圍,其中路德派與加爾文派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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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國的情形比較特別。英國受到威克里夫及羅拉德派的影響,傾向于改革的聲浪很大。然而英王亨利八世卻傾向于天主教。可是在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卻因欲與西班牙籍的皇後離婚問題,與教廷決裂。他自立為英國教會之首,既不屬天主教,也沒有加入宗教改革的陣營。他死後,他的兒子愛德華六世即位(1547-53),才在大主教克藍麥協助下引進了宗教改革。但是愛德華六世在位太短,他的姊姊瑪麗女王又試圖將英國拉回天主教的圈子,殺害了許多宗教改革領袖。幸而她的妹妹伊利莎白女王繼位之後(1558-1603),終于永久地確立了英國教會的宗教改革立場。

    但是伊利莎白女王采取折衷的立場,使英國教會在組織和禮儀上保持天主教的傳統,教義上卻采取宗教改革的觀點。後來的「清**」(Puritans)則希望進一步地改革英國教會,簡化崇拜禮儀,過一個以聖經為中心的聖潔生活。這個以平信徒為中心的「清**運動」,不但影響英美兩地,後來也衍生出長老會、公理會(Congregationalists)、浸信會、及貴格會(Quakers)等新的教派。甦格蘭則在1560年,于諾克斯(JohnKnox)的領導下,也完成了宗教改革的行動。

    然而在宗教改革派的陣營中,也曾一再地發生**,以致于基督教教派林立。十七世紀後,大致上德國北部及及北歐各國是屬于路德派信義宗。加爾文派則衍生出改革宗(ReformChurch)及長老會,例如荷蘭改革宗,及甦格蘭長老會等宗派。英國國教則又稱安立甘教會(Anglican)或聖公會(Episcopal)。

    另外還有一些最激進的宗教改革份子被稱為重洗派(Anabaptists),因為他們反對嬰兒洗禮,又堅持「政教分離」的政策,使他們受到天主教和宗教改革派雙方面的攻擊。這些重洗派後來演變成門諾會(Mennonites)及弟兄會(Brethren)等派別。今日在北美仍以群居方式務農的「阿密須人」(Amish),即來自其中一個派系。但是今日人數眾多的浸信會,則是源于十七世紀初的英國浸禮會。

    II.宗教改革運動的主要觀念

    1.聖經是最高的權威

    宗教改革家強調聖經的權威性,因此所有的基督教傳統和儀文,都必須在聖經的準則下,重新經過檢驗。天主教則除了聖經之外,也接受傳統(即教宗及大公會議的諭旨)的權威性。宗教改革家則否定教宗的權威性,同時也排斥所有沒有聖經依據的教義和禮儀,如贖罪券、聖母及諸聖的中保地位、聖餐化質說、煉獄、聖職人員守獨身、告解等等。

    這種「批判式思考」的立場,對天主教教庭的威信是極大的挑戰,但對每位信徒而言,則是獨立思考的開始。因此,從一個角度來說,宗教改革運動是一個思想解放運動。而宗教改革家為了使聖經更普及化,使信徒人人可以讀聖經,乃用各種語文翻譯聖經。在很短時間內,德文、英文、法文聖經已經譯妥,這對促進各民族發展各自的民族文化,有極大的鼓舞。在這之前,天主教的教庭為了表現出「大公教會」(CatholicChurch)的統一性,堅持各國各民族的教會都只能使用拉丁文聖經,也必須用拉丁文舉行宗教儀式。以致于只有聖職人員才能看懂聖經,一般平民則無法窺其堂奧。宗教改革促使信仰更能落實到每一個民族的文化中,同時也間接地助長了正在萌芽的民族主義思想。

    2.因信稱義

    宗教改革的第二個重要觀念,就是人的得救全靠神的恩典。這也就是馬丁路德所提出的「因信稱義」的觀念。其實天主教也同意「因信稱義」的道理,只是他們同時也強調善行的功勞。因此以積功德或買贖罪券來逃避煉獄觀念,深植于天主**的心目中。但是宗教改革家強調,善行只是稱義的結果與證據,卻不能當作稱義的條件。從另一個角度說,天主教看重人的罪行(sins),而宗教改革家更看重人的罪性(Sin)。

    3.信徒皆祭司

    宗教改革家如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等人,還強調「信徒皆祭司」的觀念。這打破了神職人員的獨特地位,也消弭了神職人員與平信徒之間的階層區隔。同時路德也將天主教的七種「聖禮」,減至兩種︰洗禮與聖餐。

    同時,加爾文也強調所有的職業都是神聖的,都是出于神的呼召,因此信徒可以用敬虔的心去從事各種職業。這觀念鼓舞了基督教(新教)信徒從事各行各業時,有一股新的動力和「敬業精神」。在英國,這是清**大批投入科學研究,導致近代科學在英國突飛猛進的主因[1],同時,這也是資本主義在歐洲興起的推動力[2]。

    III.主要宣教團體及領袖

    1.「敬虔派」及丹麥哈勒差會

    敬虔主義(Pietist)是在1648年「三十年戰爭」結束之後,于歐洲(特別是德國)興起的靈性復興運動,為的是糾正基督教國家教會死板的形式主義。被稱為「敬虔主義之父」的施本爾(PhilipJakobSpener,1635-1705)是德國神學家,他強調信徒應有重生的經歷、靈命的培養及宣教的熱誠。他後來在1694年,與富郎開(AugustFrancke,1663-1727)共同創辦了哈勒(Halle)大學,不但成為敬虔主義的教育中心,也成為十八世紀基督教宣教的基地。哈勒神學院成為德國最大的神學院,栽培了六千多名敬虔派的傳道人,其中有些人成了宣教士[3]。

    由于受德國「敬虔派」的影響,丹麥國王擬征召宣教士前往印度,後來在「敬虔派」的大本營德國哈勒大學終于找到兩位宣教士,乃在1705年成立了「丹麥哈勒差會」(Danish-HalleMission)。這是基督教第一個正式的超教會差會。但是可惜的是,在德國及丹麥的信義宗教會卻不支持他們。在印度的丹麥殖民地,他們也遭遇抵制。在這種艱困的情況下,他們仍然堅持下去。十三年後,當其中一位宣教士死在宣教工場時,當地已經有350位信徒了。到1800年為止,共有約六十位宣教士被差派到海外,其中大多是德國人。

    2.莫拉維亞差會

    德國貴族親岑多夫(Zinzendorf,1700-60)是「敬虔派」的信徒,也是哈勒大學的畢業生。他在1727年收容了一批莫拉維亞的難民在他的農莊,乃成立了莫拉維亞教會,並在1732年開始差派宣教士到海外宣教,包括西印度群島、格陵蘭、非洲及美洲。雖然他們人數不多,但是在1760年之前,卻已差派226位宣教士到十個國家,是這個時期最活躍的基督教宣教團體。這些莫拉維亞傳教士自我犧牲的精神,愛心和對宣教的生命奉獻,在宣教史上無可匹敵。

    莫拉維亞教會認為,向普世傳福音是全體信徒的責任。後人曾評論說,莫拉維亞差會二十年所做的宣教事工,比英國國教與基督教會過去兩百年所做的還多[4]。到1930年為止,莫拉維亞教會已經差派了三千位宣教士出去,而宣教士與信徒的比例是一比十二[5]。

    莫拉維亞教會的宣教士多半來自中下階層,教育水平不高,但是刻苦耐勞。他們也強調「個人歸主」,反對「群體歸主」。但是他們的缺點是忽視了系統性聖經的教導[6],以致于所建立的教會不夠成熟。但是他們也已經開始注意到跨越文化宣教的問題,也嘗試著以有創意的、適應本地文化方式去傳遞福音信息。雖然結果乏善可陳,但其用心是可嘉的。

    3.英國差會

    由于陸續有英國人到北美洲殖民地,因此英國在1649年就成立了「新英格蘭福音傳道會」(SocietyforthePropagationoftheGospelinNewEngland),專門向印地安人傳福音,直到美國獨立戰爭後才結束。英國安立甘教會也在1698年成立一個以文字工作為主的「宣揚基督教知識差會」(SocietyforthePromotingChristianKnowledge,SPCK),主要以英國移民為對象,從事文字與教育事工。另外英國安立甘教會在1701年又成立了「國外福音差傳會」(SocietyforthePropagationoftheGospelinForeignParts),這是英國國教第一個差傳會,主要是以英國移民及印地安人、黑人為對象,範圍包括美國、加拿大及西印度群島[7]。

    IV.主要宣教策略

    1.隨著貿易公司將福音傳至海外

    基督教的海外宣教主要采取兩條途徑,其中第一個最常用的方式是隨著貿易公司的腳蹤,將福音帶到海外[8]。如1602年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曾聲稱以宣教為目標,並在1622-33年間資助人到傳教士訓練中心受訓。他們公司聘有牧師,因此在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都建立了一些當地人的教會。到了1800年,約有二十萬信徒。另外他們在錫蘭也有很好的事工,到十八世紀中葉,約有三十萬信徒。

    在荷蘭人佔據台灣的短暫期間,他們也曾向原住民傳過福音,但是卻未有向漢人傳福音的記載。後來由于荷蘭人被鄭成功逐出,不久台灣又被清朝所統治,所以功虧一簣,未能結出福音的果實來。在1750年後,荷蘭東印度公司逐漸式微,牧師人數也逐漸減少。最後荷蘭東印度公司于1798年解散。

    可是規模更大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卻規定︰牧師們只負責公司職員的宗教生活,而不得向當地人民傳福音,以免妨礙他們公司的商業利益!近代宣教之父克里威廉,即因此憤而辭去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工作,在印度自立更生,反而結出累累的果子來。所以由于上述諸般條件的限制,基督教宣教成果與同時期的天主教相比,就顯得大為遜色。

    2.隨著歐洲移民將福音傳至海外殖民地

    基督教的海外宣教的第二個途徑,是隨著歐洲移民的腳蹤,將福音帶到北美洲新陸。因此英國清**、德國敬虔派信徒,及莫拉維亞的宣教士先後來到北美。他們除了在歐洲移民中建立教會外,也向印地安人宣教,成果斐然,他們一度曾建立了十二個基督徒村落與四千位印地安人基督徒[9]。可惜由于1675年歐洲拓荒者與印地安人之間的戰爭,使得他們多年宣教的心血,前功盡棄。

    同時,十六世紀也是帝國主義高漲的時代,以西班牙和葡萄牙為首的海上霸權,開始向美洲、非洲和亞洲開拓殖民地,天主教的教庭也同時派出宣教士到這些地區傳教。之後,英、法、德、荷等基督教國家也向外開拓殖民地,而新教的宣教士也在十八世紀開始積極宣教,甚至有後來居上之勢。

    V.這個時期基督教宣教活動不積極的原因

    1.內爭外斗,無暇外顧︰

    宗教改革後,基督教國家與天主教國家間有長期的宗教戰爭,基督教元氣大傷。尤其德國經過三十年戰爭之後,經濟與社會一片混亂,因此無力向外展開宣教工作。加上基督教內教派對立,信義宗與改革宗之間彼此壁壘分明,使福音工作大受攔阻。

    2.缺乏與非基督教世界接觸的管道︰

    教廷因為在歐洲失去將近一半的疆土,因此在海外更積極開拓新教區。由于此時葡萄牙及西班牙兩個天主教國家,勢如中天,又是是海上霸權,而且西班牙及葡萄牙國王都全力支持海外殖民地的基督化。因此使天主教的海外宣教事業大有進展。

    相反地,十六世紀時,那些基督教國家尚無力建立海外殖民地,也沒有機會向歐洲以外的地區宣教。直到十七世紀後,荷蘭及英國勢力興起,局勢才逐漸改變。但是荷蘭及英國都只重商務,不重殖民,因此宣教的果效不彰。

    3.缺乏專門宣教的差會

    宗教改革初期的基督教,沒有像天主教組織嚴密、財力雄厚的修會,做為宣教的前鋒及後盾。在退出修道院及修會之後,基督教成了一盤散沙,沒有神學院作為訓練中心,也沒有差會作為宣教中心。直到德國的敬虔主義興起,這種狀況才有了改變。

    這個時期基督教最大的宣教團體是莫拉維亞差會,但是他們的宣教士仍必須以「織帳棚」的方式自立更生,養家活口。加上他們普遍知識水平不高,無法像方濟會及耶穌會那些飽學多聞的修道士(如利瑪竇之流),能夠在短時間內學習新的語言,又能以歐洲的先進科技,使異邦人士信服。所以他們在宣教的成果上,自然無法相提並論。

    4.神學思想的誤導︰

    有些學者認為,路德的「末世觀」及加爾文的「預定論」,都使基督教對海外宣教的態度比較消極。其實公允的來說,這並非事實。路德的確在他的著作中從未提及宣教,但是他卻提供了宣教學很重要的神學基礎[10]。加爾文也是如此。雖然在宗教改革開始後的頭兩百年,似乎基督教在宣教上乏善可陳,但是這不能算是路德與加爾文之過。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後續的信義宗神學家似乎使宗教改革運動輕忽了宣教的使命。例如一位著名的路德神學家尼可拉(PhilipNicolai,1556-1608),就曾提出下列觀點[11]︰

    1)「大使命」是耶穌對使徒們的吩咐,也已經在使徒時代完成了,所以對當今的教會沒有約束力。

    2)所有救贖的事工,都應該是由神來主導。換句話說,信徒不應該主動到處旅行尋找「宣教工場」。

    3)歷史發展的遠景是黯淡的,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事實上尼可拉深信主在來的日子大約在1670年左右。

    5)外邦的異**若是失去救恩,也沒有任何的借口。因為神已經透過自然的啟示,及使徒們的教訓,將神顯明在他們中間。因此如果他們淪喪,只能怪他們自己的頑梗不信,拒絕福音。

    無疑的,這些容易產生誤導的神學思想,的確阻礙了基督教的宣教事工的發展。幸而敬虔主義的興起,糾正了這些錯誤,才將基督教的宣教工作帶入另一個高峰,後來甚至超越了天主教的成就。

    敬虔派的人一方面不再認為宣教是殖民地國家或教會機構的責任,而是每個信徒的責任;另一方面他們展開了超宗派(ecumenism)宣教事工的新頁,積極而且全心地投入宣教。使得十八世紀後半,基督教的宣教事工大步往前邁進。

    參注︰

    1中國科學發展史的權威學者,英國的李約瑟博士(JosephNeedham)曾提出此觀點。

    2這是德國社會學家韋伯在其名著《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之興起》(ProtestantEthicsandtheRiseofCapitalism)的主要論點。

    3《宣教學概論》,賈禮榮著,黃彼得譯。東南亞聖道神學院,1979年。133頁。

    4《基督教兩千年史》,海天書樓。1997年,482頁。

    5同上,135頁。

    6《見證的火炬》,241頁。

    7《基督教兩千年史》,478-79頁。

    8同上,474-75頁。

    9同上,477頁。

    10DavidJ.Bosch:TransformingMission,Orbis1991,p.244.

    11同上,p.2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