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關于“善”,“光”,“美”,“欲求”,“忘我”,“嫉妒”——“惡”並不存在,不從任何存在物產生,也不附著于所有存在物。
(一)現在讓我們來思考“善”的名稱,聖書作者特別拿它適用于超神性的神格,稱那至高神體本身為“良善”,這據我看是意味著它跟全部造化有別,並特指明善只因其為善而及于萬有。正如我們的太陽,不經選擇或用心,只因其存在而發光給那所有能受光照的萬物,同樣,至善(它超過太陽,正如原型只因其存在而超出它的褪萎形像),發射 那不可分割的善性之光輝于萬物,使各按其容量而接受。經受了這些光輝而後始有那些既有知能也是可被知的屬靈的百體和活動;他們經此而得存在,並擁有永不止息的生命,免于朽腐和死亡,僵化或產育,為了不同于一切流變不定的暫時物像。這些屬靈的存在既無軀體,亦非物質,故只為心靈所認識的;同時他們既是心靈本身,所以具有超自然的認識,並得相當的光照,知道事物的理由,由此而傳遞他們自己所得的知識給其它心靈。他們安住于神的良善之中,以之為基礎,而這良善維持他們,保護他們,並餉他們以諸善事。他們因具這種願望,才得以又存在又有福,並因按照自己的能力,與良善合轍,而亦本身是良善的了,兼且,如上帝律法所命,他們把那從至善送到他們的恩賜傳給下一輩的心靈。
(二)因此之故,他們有著天上的位置,他們自我的統一,他們相互的安居,他們明顯的差別,那引各級由卑至高的才能,上級為下級的照顧,每級特性的保存,不變的內蘊,他們對至善之恆久而高遠的探索,以及其它我們已在天上聖品等級書中詳敘了的一切品質。加以,有關天上系統的諸事,例如天使般的淨化,例如豁朗照亮,例如天使般完美的達成,這一切都來自創造萬有的至善,由此他們也得以據有受造的良善,好在他們自己身上表彰那玄秘的至善,並好像成為不語之神的布道天使,挺身作灼射的光芒以顯出在神殿深居的上帝。其次,次于這些神聖天使們的,便是人類的靈魂,和這些靈魂從超優美的至善所獲得的優美;由于 ,他們擁有理智和不朽的生命;因而他們不只存在,並且能夠——藉了奮力邁向天使地位和經由他們的良好導引——上進至萬福之源;這樣,他們也能(各依其程度)參預那自上面流下的靈光,享受善性的殊賜(只要他們力所能及),以及取得一切其它在我們關于靈魂一書中所列舉的權益。真的,要是必須說出來的話,即使是一些沒有理性的靈魂或生物,如飛禽,走獸,爬蟲,以及水里蜉蝣,或雙棲動物,並一切泥土中的生命,要之,凡具有感覺靈魂之類,只因至善存在,故而都稟賦有靈魂和生命。還有一切植物也從至善稟受營養和運動的生命;再其次,即使那沒有靈魂或生命的物質,亦可透過至善而具存在狀態。
(三)如果至善真是超乎萬有之上, 的“非格式性”就產生一切格式;惟有在 里面,“無”乃超過了“有”,“無生”乃超過了“有生”,“無智”乃超過了“智慧”,並凡與至善有關的,是對于無形者的最好表現;而且,要是這是敬虔的話,對于這超乎一切的至善,即使“無”也欲求它,並藉了否定一切,而奮斗進入于超乎萬有的至善之中。
(四)噯,甚至于諸天的根基和界域(我們因為在思考別的一些事情而把它忘記說了),都是起源于至善。這個不增也不減的大千宇宙,廣大天地那無聲(若真是無聲的)的運轉,美麗的群星系統,不論是恆星或行星,特別是如聖經所載(參創1︰16)的那使我們得以算出年月晝夜的兩個“大光”之交互回旋,它們規定時序推移及變遷事故,並加以測度,聯鎖,和扣合——這一切都起源于至善。我對于太陽的光線本身有什麼可說呢?光明既發自至善,也作為善性的摹像,所以至善被稱為“光”,作為顯現在那摹像上的原型。因為,正如那超乎一切的神體之善性,由最高最完備的存在遞達至最低級,但仍超越過它們,比之最高的還優越,把最在下位的都抱在懷中,因而給予萬有以能接受的光,創生它們,維護和成全它們,而作宇宙的量準,為其永恆,為其數目原理,為其秩序,為其綜合力量,為其終因及目的,同樣,這個作為神的善性之摹像,即偉大通明而永耀的太陽,至善的微妙反射者,也普照凡能接受其光明的,卻又保持光的單純性,將其光線發到上下四方,射澈全宇。假使有某物未得分享,這並不由于光之配布有何缺欠或衰弱,卻是由于那物本身的不夠專誠,以致不能接受。有許多這種物體,為光所經過,而光卻照亮其後邊的物體;光線是以其固有的偉大射力照遍大千。光生育了所有物體而使它們有生命,給予營養而使它們成長,成全它們,淨化而更新它們。光是四季月日以及地上時間的衡準與測計,因為它就是那個本光(雖然那時並無光型),如先知摩西所宣稱,曾標分了那還未有晝夜之前的首先三日。正如善性把萬物招引歸己,並由于這統一的原則和統合的神體,于是把渙散的萬物結合起來;正如萬有都需要 作起源,作綜合力和目的;正如萬有由 造成(如聖經所說的),並藉這一個充足的原因而始得以存在;正如萬有皆宿于至善之中,被一位全能的“司庫”所保管;正如萬有皆向至善而轉去,作為其正當的目標;正如萬有無不企慕仰求至善,有理性的憑著知識,無知覺的憑著本能的運動,無生命的憑著僅有的存在而去追求 ;——同樣,光既是至善的可見摹象,萬物自必都被吸引而歸向它,凡能看見的,有運動的,接受其光和熱的,與那只藉光線照射而存在的,都是如此等等。太陽(helios)之所以得名,就由于它的總攝(aolles)萬物,把世上的離散分子結合起來。一切物質都需要太陽,或為了它們要看見,或要運動,或要受光和熱,或只要靠光維持生存。我不跟古代的神話說太陽是上帝和造物主,特別照管這有形的世界;我卻是說︰“至于上帝的事所不能目見的—— 永久的能力和神性——從世界的創立以來,又是藉著 的作物可以被人了悟而看清楚的”(羅1︰20)。
(五)但是這些事情在“象征神學”中另加討論。我這里只想聲明那屬于至善的“光”這一名稱的靈性意義。良善的上帝被稱為屬靈的光,是為了 把靈性的光明充分賜給每一天使,又將世上一切心靈里的愚昧加以掃除,並一一給予他們一份聖光,令得他們的心眼免為四周的迷霧所包圍,打開沉重的固蔽,先行接受緩和的光照,等到他們習慣而想多要的時候,便可更蒙豐富的光輝,“因為他們的愛多”(路7︰47); 總是按照他們向上仰望的能力如何而分別加以促進。
(六)因此,超乎一切光明的至善被稱為屬靈的光,為了 是一道創始的光芒,一種流溢的神輝, 照澈各種心靈,天論是超世的,住在世上的,或屬世的,使他們的靈性能力得以更新,並藉 的超絕圓周圈住他們,藉 的超絕高度越過他們。 單純地包涵了光明的整個原理,因 是光的原型,也是超越了光; 高于光,也先于光,因而 把一切精神的,理性的倫儕集合起來,結為一體。因為,正如愚暗使迷路者彼此離散,同樣,屬靈的光一加光照,便叫他們結合一起,予以成全,並是他們歸到固有者,即是,改變他們種種謬妄的意見,把他們雜歧的感覺(或不如說想像)匯合為獨一、真正、純粹、而和諧的知識,給予他們以有統一力的獨一光明。
(七)這個至善又為聖書描寫作“美的”,或“美”,也稱為“愛”或“可愛者”,以及一切適宜于 的美化和優美性的其它神聖名號。但被應用在綜合原因上的“美的”和“美”這兩名號之間有差別。因為我們通常把這兩個名號各別意味著特質和對象。“美的”用以指稱那具有美的性質者,而“美”則用以指稱凡美物之所以為美的通性。但是,那“超優美的”之稱為“美”,是由于 把那特性按照萬物的性質,一一分給它們,也是由于 為萬有和諧及燦爛的本因,好像光之以其創始的光線,美麗地照射萬物的身上;更由于 號召(kaloun)萬有歸于自己,因此而得“美”(kallos)的名稱;並亦由于 引致萬有結為交互貫通的狀態。至于“美的”,乃是由于 是全部美的,比優美還優美的,永久不變地優美的,不生不死,不長不虧,沒有一部分美,一部分不美,沒有一個時間美,一個時間不美,沒有對此美,對彼不美,沒有這里美,那里不美,好像有些人視之為美,另有人視之為不美,卻是在 自身,由 自身,唯一而永恆地優美的, 先天而超絕地含有那創始一切美物的美性。因為,屬于美世界的一切“美”和一切“美的”,必然有其唯一及先在的本因。萬有由這個“美的”而得以存在,各以其式而成為優美的,並且“美的”,必然有其唯一及先在的本因。萬有由這個“美的”而得以存在,各以其式而成為優美的,並且“美的”造成萬有的和諧,同情,和集合。“美的”結合萬有而為一,作為萬有的起源,因為 的創因, 運轉世界,使天地萬物各因渴慕其本身的“美”而存在。 是萬有的目標,萬有所愛的,因為 是它們的終因(須知,萬有之得存在,正是為著“美的”), 是萬有的範本,叫它們由此而有其一定的範圍。所以“美”和“善”是等同的,因為萬有在一切動因上,無不同心企求美和善;而且世上固無一物而不在此二者有份。加之,我們的討論敢于斷言︰甚至“非存在”ヾ的東西亦有份兒在“美”與“善”之中,因為,當我們以超存在的說法否定了上帝的一切屬性,則“非存在”本身也就是美和善的了。這獨一的“善”和“美”乃是那些許多的美和善的本因。萬有只因此而得以存在,因此而有結合,有類似,有殊別,有相反而相會ゝ,有相遇而不相混同ゞ。高級的指揮,同級的依存,下級的听命,在這些經常的狀態中,它們各保持其身份。同時,在萬有中各按其能力有相互的交通,有和諧,有不致于埋沒其個別性的同情。全宇宙得以聯系而為一體,在其中,各分子混合而居,有存在者的不毀紐結,也有更生者的不斷歷程;在心,靈,身上,有各種靜的和動。因為萬有都有靜和動︰其靜,在于那超一切動靜之上的 把它們安放在各自的自然法則上;其動,在于 運轉它們在各自的正當軌道間。
ヾ所謂“非存在”的東西,乃是指“無格式的物料”(亞里士多德的專名)和苦惡。
ゝ例如濕氣滲入堅土。
ゞ例如一片濕地上,水自水而地自地。
(八)講到諸為神聖心靈的運動,可以說是︰(1)當其被聯系于至美至善者那無始無終的光照時,它是圓形的;(2)當其前行領導那在其下位者而完成萬事時,它是直向前的;(3)但因一方面被指定要導引他們的下屬,同時又要保持他們本身的不變地位,始終圍繞那指定這地位的至美至善者(本來一切存在皆由 那里流涌出來)而行,他們乃作縲旋形的運動。
(九)至于我們人類心靈的運動︰(1)是圓形的——即是,對外物為內向,對本身為統一的集中,由是而呈一種固定的旋轉,從紛紜的外界轉來,先把自己引至內心,再聯系之于那些已統一了的掌權者,然後歸向于那超乎一切,統一等同而無始無終的至美至善。(2)每當心靈按其能力為神示的真理所啟發(不過並不藉靈性的和統一的活動,而只是推理和交互比較的活動),這時心靈便作螺旋形運動。(3)倘若心靈並不深刻內省,集中于靈性統一(因為如上面所說,這樣的運動是圓形的),卻是向外而行,深受外界的刺激,好像是豐富的記號,來導引他進入單純的和統一靜觀,這時它就呈直線前進運動。
(十)以上三種運動方式和其它我們在物質界所見的類似運動,以及各物早先存在的固定靜止狀態,都有它們的功因,式因,和終因在那超乎動靜之上,一切動靜之所由來,所寄托,所歸向,及其所以然的“至美至善者”之中。因為一切存在,和一切生命,都由 經 而有的;而且理性,心靈和天然境界里所有的小,同等,和大,也由于 ;萬有的量準,比例,和諧,與和合,都由于 ;由于 ,這個宇宙又是一又是多; 是各部的共相結合,是集體的統攝眾性,是各個全體的一一成全;質,量,體積,與無極;融和與分解;一切無限,一切限制,一切界線,等級,超位,成分,與格式;一切本質,一切力量,一切活動,一切形態,一切感受,一切推理,一切直覺,一切領略,一切了解,一切會通——總之,凡是實有,即是來自“至美至善者”,托命于“至美至善者”,而轉向至“至美至善者”。凡存在的和變成的,皆只是由于“至美至善者”才存在或變成,並仰瞻 ,皆靠 而動變,而保存;並亦為 之故,由 之因,在 之內,才有了所有創始的原理——不論稱之為範本也好,或稱之為終因,式因,功因,或質因都好——總之,一切開始,一切保持,一切終結,或者總括起來說,凡是實有的,皆無不自至美至善者演譯出來。而且甚至一切“非存在”,也是超本質地存在于至美至善者之中。 是宇宙的超絕起源和超絕目的。因為,正如聖經上說“萬有都是本于 ,倚靠 ,歸于 ”(羅11︰36),並在 里面。所以,萬有都企求,仰慕,愛慕至美至善者。並且由于 之故,低級物向上企慕高級物,同等地位者彼此相互愛慕,高級者仁慈地向往低級者,而且各物為了和合,無不向其本身有所依歸;總之,萬有由于愛慕至美至善者,才成就其每一所謀所行的事。而且就真理說,我們敢于肯定︰甚至萬有之因本身的愛慕萬有,創生萬有,成全萬有,保存萬有,吸引萬有,皆由于善性充溢而來。這種對善的神聖愛慕,無非是單為了善本身之故。因為萬有中那行善的企求,既早已充充滿滿地存在于至善者里面,不容 自身停止不結果實,卻使 按照 那創造萬有的大能來行動。
(十一)請大家不要以為我們如此莊重地宣用“愛慕”(eros),也可翻譯為“愛”這個名辭是與聖經相反。因為,我想,只依靠文辭而不細按意義是不合理的,也是愚蠢的。這樣的作法者,實不是要洞窺神事的人,毋寧只是感受到空虛而不超過耳聞的音響之人,他們也不求知道這類詞語所欲表達的真義,以及怎樣可用別名來把那個真義更弄得清楚。這樣的人是受了麻木不仁的支配,亦為硬性文字所拘泥,因為咬文嚼字無從啟悟他們的心靈,只在他們的口上鼓噪,震耳欲聾。他們誤認為用“二乘二”來說明“四”為不合理,或用“直接線條”來說直線,拿“祖國”來稱本國,以及借用其它不同語文而實含有同一意義的作法為不正當。須知,我們使用語句名辭,不過是幫助我們的官覺知識吧了;因為當我們的心靈得藉精神力而打動屬靈的事,則我們的官覺知識連同它們所接觸的媒介都是贅余的了,正如在心靈成為類似上帝,而與超絕不可企及的“光”會過于神秘的冥契中之時,則甚至各種精神力也就用不著了。但當人心透過官覺媒介,而感到一種熱誠的激動,可進達靈性上的靜觀,它就感覺到,最有益處的,乃是那些鮮明的對象,清楚的語句,以及最明顯的事物;因為,官覺的對象一有混亂,官覺本身便不能報告心靈以真消息了。不過,我們說這些話,大家不要以為我們拋卻聖經;有人若怪我們用“愛慕”這名辭,請听聖經上的話︰“要愛慕她(智慧)她就保守你……要高舉她,她就使你高升;懷抱她,她就使你尊榮”(箴4︰6,8)。並且,還有許多其它經句說到這個愛慕的。
(十二)我們一些敘述聖事的先輩作家們,曾認為“愛慕”一名比之“愛”還要神聖。聖伊格那丟說過︰“我所愛慕的 已被釘死十字架了。”在聖經的“初階”里,你可以讀到關于神的智慧的話︰“我愛慕她的美”(所羅門智訓8︰2)。所以我們不要害怕用這“愛慕”名稱,也不必為任何人用這名辭而驚慮。我想,聖書作者認為“愛”(agape)與“愛慕”(eros)是具同一意義的,只是,在用“愛慕”說到神聖事的時候,每喜加上“真正的”形容詞,免得有人因其成見而誤會。因為“真正愛慕”的名稱,不但我們,即便聖經上也都使用,但人類不能把捉在描寫上帝時所用愛慕的純一意義,為自己習性所拘束,墮落于對愛慕有唯物的,**而不完全的觀念,這倒不是“真正愛慕”,而只是一種假像,或一種如說是完全喪失了真正愛慕的意義。因為人類一般都做不到能把捉那獨一的“神的愛慕”之單純性,卻對這說法見怪,所以經上只用這辭來指“神的智慧,”好慢慢地引至和提高人們到真正愛慕的知識,這樣就解除他們對這辭的成見。另一方面,由于卑微的人們會想像到不方便的事,經上就常常用那更恭敬的名辭說到我們世人。比方有人說︰“你向我所發的愛(agapesis),像婦女的的愛”(參撒下1︰26)。對于忠實聆听聖經的人,經文中受聖靈默示者所用的“愛”這個字,是和“愛慕”同一意義的。它所意味著的機能是指一種在至美至善于中聯合統一人的,使人有特種的集合,這機能是為了至善至美者之故而先天存在,也以至美至善者為其始源和終結,它使同級的相互聯鎖,使高位照顧卑位,使下級企求上級。
(十三)再者,神的愛慕也帶來“忘我”精神,不容許愛慕者之稍涉自己,卻要全然愛慕對方。這個原理可見之于高級的愛護低級,同等者的相互聯系,下位之衷心企向上位。所以偉大的保羅,既受了神的愛慕之約束,分享了它的忘我潛能,便感動地說︰“我活著,但不是我自己、卻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加2︰20)。他成了真的“愛人”,如他所自白的,他丟掉自己而追從神,他忘卻了他自己的生命,而擁有了並戀愛了他所愛慕的 的生命。而且我們一定敢于肯定(因為這是真理);宇宙的原因本身,由于 對宇宙的美慕和善慕,透過 無窮愛慕的良善,就從自己發出而及于萬有; 好像為善,愛,戀慕所消魂的,從 那高出一切的寶座那里,以其超本質而忘我的大能,引至而入住于萬有之中,卻仍安然自在于 自身之內。所以博士們甚至稱 為“有妒心的”,為了 如此熾烈地愛慕世界,並又激起人們熱摯專一地去愛慕 ,這樣表現出 的熱烈專心,因為專心總是在所愛好的事上感覺得到,而且 對萬物具有一種無比的熱心。要之,愛慕和可愛慕的,皆隸屬于至善至美者,並由至善至美者所預立的,兼且為著至善至美者而存在而生成。
(十四)然而為什麼聖經上描寫上帝,有時稱作“愛慕”和“愛”,有時稱作可愛慕的和可愛的呢?在某一地方 是這二者的本因,造作者和生產者,在另一地方 就是二者的本身。 之所以又是被動的,又是自動的,便是因為 動作及引領自己到 自己。因此聖經上一方面稱 作可愛的,可愛慕的,因為 是至善至美者,另一方面就稱 是愛和企慕,因為 是一種機動力,領導萬歸于自己,即絕對的至善至美者,也因為 是本身的自我啟示,是 自己超絕統一體的慈悲流露,和愛慕的運行,單純的,自動的,自作的,在至善之中先天存在的,由至善流溢至萬有,而復還歸于至善。在這里神的愛慕特別表現出 的無始無終性,永遠圍繞著為至善,由至善,在至善,而至至善,作永無錯誤的回旋,不變的中心和方向,不斷地向前,自在,並回至自己。關于這事,已在我們的一位著名先輩所作“愛慕贊歌”中曾經提及,今在本篇不憚稱引,以表彰本題討論的聖潔高潮。
(十五)聖赫若丟愛慕贊歌中的詞句如次︰
“愛慕(不論是在上帝,或天使,或心靈,或有生物,或自然物里)是一種聯系統一的力量,發動高級者使照顧低級者,發動同等者使作相互的交通,並發動下位者使向著那在德性和位置上作為上位者而運轉。”
(十六)上述作者同書里又寫道︰“我們既經將那自‘一體’流出來的萬般愛慕依次敘明,因而表出它們在知識和行為上的各種能力,並亦說明那在世的愛慕和那超世的愛慕各有什麼能力(在這里,如所已說明的,較高地位是屬于那為靈性所感知之愛慕的一些等級,其中最高層者則在那對真美有自知神聖愛慕),現在讓我們進一步把它們都收回來,結合于那產生它們的唯一而集中的愛慕。首先讓我們把它們一般的愛慕力綜括于兩類,而其整個的根本主宰,則在于那超過一切愛慕並作為它們神秘莫測的統因之中,這統因是萬物按照其各自本性,在一切愛慕中所追求的。”
(十七)同書又有句說︰
“讓我們再把這些愛慕能力並合起來,而宣稱只有獨一單純的能力,就只是 ,在那里推動萬有,糾合而為一體,從至善極峰出發,直達最低層的事物,復依次經過一切層級而歸至至善,這樣, 在一個永不停絕的軌道上,自 ,經 ,上向 ,到達 而旋轉。”
(十八)但或者會有人說︰“若果至美至善者是萬有所愛慕所欲求所愛的(因為如上面所說的,即使‘非存在’也愛慕 ,努力要在 里面得存在,這樣, 便甚至在沒有格式的事物中產生了格式,因而在 里面‘非存在’可以說是,也實在是,超存在地存在著),那麼,一群魔鬼為什麼不愛至美至善,而只傾向純物料ヾ,遠離于天使樣愛求至善的狀態,並是一切罪惡的原因,不只對他們本身,也對凡可稱為惡的東西呢?魔鬼們若全由至善而造出,其習性為什麼是不善呢?或者,倘若自至善而生的原來是善,它怎樣忽然變了相呢?誰使它們為惡,和惡的本身究竟是什麼呢?它的起源何在?根底如何?全善的 又為什麼有意造出它來呢?若是 有意如此, 能夠如此做嗎?假使惡另有原因,那麼,世上果能有那除至善以外的原因嗎?宇宙若有神意,惡怎樣而得存在,而得發生,而得免于毀滅?世上為什麼竟有愛惡而不愛善的事?”
ヾ譯者按︰依照希臘哲學,宇宙萬物各由“物料”(matter)與“格式”(form)兩者構成。萬有既然根本存在于至善之中,而惡只有物料,並無格式,因而惡是屬于“非存在”。
(十九)如上的一類疑問也許會發生。我們將答以請觀察事物的真相,首先我們敢這樣置復︰“惡不從善而來;若是從善而來的,它便不是惡。因為,像火不能使我們受涼,同樣,善不能生出不善的事。果使萬有來自至善(因為至善有產生及保存的特性,惡亦有腐壞及毀滅的特性。)則世間決無來自壞惡的事。這樣說來,惡連存在也決不可能,只不過對于自己是惡的便了。除非如此,惡不算全然是惡,卻含有某些善的成分,因而藉能存在。倘若萬有果企求至美至善,並為了所視為善的而作其所作的一切,又若其所願意的一切,無不有至善作動機和目標(因為其中毫不見有任何以惡的性質為指導促其動作的事)則惡怎能寓乎存在物中,或者說,惡既缺少了這樣良好目的,它又怎能存在呢?並且,要是存在物無不來自至善,而至善又是超在乎存在物,那麼,甚至‘非存在者’也在至善之中存在著,惡反而不存在著;否則,惡便不全是惡,也不是‘非存在者’;因為全然‘非存在者’是無有的,除非可以說是超本質地在至善中存在著。所以至善必定位于超絕界,而遠在于只有存在和未存在之先。但是惡,不論在那有存在者或非存在者當中,都不存在著,它簡直比之‘非存在者’更離開至善,更不存在。于此或有人說︰‘那麼,惡自何來?因為惡如不存在著,美德和惡行兩者必定無別,不論在其全部或在其相對稱的成份上’——這意思是,甚至反抗美德的事也不能算是惡了。然而節制確是放縱的敵人,正義確與邪妄作對。而且我所意味著的,不僅是義人與不義人,或有節制者與無節制者的對立,我的意思是,早在有德者與不德者有兩方顯然表出區別之先,美德與惡德的內在區別已先天地對立于靈魂之中,而情欲亦實與理**戰,所以我們必須假定世間實有與善作對之惡存在。因為,善根本不與它自己作對,善是來自獨一的大原,而為唯一本因的流裔,所以它以契合,統一與和諧為樂。甚至較少的善亦並不與較大的善相沖突,好比那較少的熱度或寒度並不與較高的熱度或寒度相沖突一樣。所以惡是在存在物里面,自己也存在著,十足與善相反相敵。即使惡是存在物的破壞者,這不足以否定其本身的存在性;它仍本身既有存在,而亦生出其它存在。不是嗎,一件事物的破壞,常常產生另一事物來?可見惡對于世界的充實大有貢獻,使它不至于不完全。”
(二十)對于此,真正的解答如次︰惡本身並不促致存在或發生,而只盡其力所能及地使存在事物的實質為之退化和腐化而已。假使有人說,惡是具有產生力的,它藉了破壞一件事物而產生另一事物;我們的答覆則是︰它作為破壞而言,就不產生任何事物。作為破壞力和惡而論,它只是惡化和退化;但它卻透過善的活動而取得了產生和存在的形式。這樣,惡在其本身是一種破壞力而只透過善的活動才成為一種建設力。作為惡而論,它既無本身存在,亦不賜給存在;只是藉了善,它才有存在,甚至善的存在,並能產生善的事物。或者毋寧說,同一事物不能同時為善又為惡,故其破壞和生成,也決不能是出于同一而亦同時活躍的機能,不論這機能是破壞性的或建設性的。惡在其本身並無存在,無良善性或產生性,亦無任何能力創造那有存在和善性的事物。反之,良善,若是完全的話,能創造普遍完全而無瑕疵的善物;那些分領較少良善的事物,便有不完全的善性,而因缺欠至善之故,致具有滲雜性。要之,惡絕對不是善,也無法造作善;不過,每一事物之善性,須以它接近至善的程度如何為比例,因為貫串萬有的完全至善,不但達到那些靠近 的全然良好的事物,也擴及甚至卑下的事物; 按照各物之能分享程度,于某些事物中全然臨在,于另一些事物中便只是少量臨在,而于更另一些事物中則只臨在最低度而已。某些事物全部參預至善,別些事物便參預多寡不等,更有一些別的,則參預極微而至善者亦惟報之以極微薄的反應吧了。因為,若果至善臨在于萬有中,不照比例分配,則豈不是高度屬靈的最榮譽者,與最卑下者相比,毫無分別了嗎?試問,萬物既然不盡是同等地適于全部享領,怎能在至善中有一律無差的參預呢?事實上,至善能力的無比偉大,乃在于此︰ 甚至對于缺乏至善的事物也給予能力,連那個“缺乏”本身,也各按其分享可能的程度而給予。大膽地說句老實話,甚至那些反抗至善的事物,亦惟藉了 的能力而才有存在以及能作反抗;或者,簡括地說,毋寧是,萬有按照其存在的程度而具有善性,也來自至善,而按照其缺乏至善的程度就既不是善,也並無存在了。因為,例如冷或熱一類其它性質,凡感受了熱的東西,即使當它失卻熱性時,它依然存在;還有許多事物,雖然沒有生機和心智,它們亦仍存在。同樣,上帝是在一切存在之上,因而,超存在地存在著;總之,對一般事物而說,即使有某種特質是失去的,或從未出現,它們亦能存在;但凡全然脫離至善的東西,則過去,現在,或將來,都不有,亦永不能有任何存在。比方說,敗惡的罪人因他的獸性情欲而自至善截除,在這一點上,他是不實在的,而他的情欲也是不實在的,不過他既內心含有真“愛”和“靈交”的殘缺反省作用,他仍在至善中有一份分享。同樣,忿怒亦在至善中有一份分享,因為它總是尋求挽救它所認為惡行的,把惡行轉成比較算是公道的。再說,甚至那追求極卑鄙生活的人,只因他感覺著有所追求,追求生活,並有志于他自以為最好的一種生活,他就算多少是分享于至善了。但若你把至善全然毀壞,那就沒有存在,生命,欲求,也沒有動作或任何一切了。所以,自毀壞中產生出新生命來,那不是惡的功用,卻是較少形式的至善于此有所作為;即如疾病一事,確是健康失調,但不是所有健康狀態完全毀壞,因為若果如此,即疾病亦將不復存在了。可是疾病確是存在而實有的。它的本質是健康狀態的減至最低度;而它即在這里面存在著。因為,凡全然失掉至善之物,即無存在可言,而在存在事物之中亦無分了。至于混雜性的事物,亦只藉至善而在實存事物中有其位置,而其所以有位置和存在的資格,則由于它參預了至善之故。或者不如說,萬物之得以或多或寡的存在,無非是按照其參預至善的程度。因為,單就“存在”而言,凡在任何方面不存在的,將來也不可能存在了;而若只在某方面有,在另一方面無有,則就其自永恆“存在”消逝而論,自亦沒有存在;至于,倘在永恆存在中有些份兒,就依此程度而得存在。這樣,其存在,與其非存在,皆被保存著。惡也就是如此。凡全然自至善消逝的事物,皆不能在較多或在較少善性的事物當中有存在。凡在某一方面是善,而在另一方面不是善的事物,只與某一特殊部分的善相反抗,卻並非與全部的善作對。所以它仍因多少分享至善而被保存,因而至善藉其某些成分的臨在而給予這種缺欠至善的事物以存在。因為一旦至善全都消失,那事物當中就更無存在,不論其是好的,善惡參半的,或絕對壞的。既然所謂惡者不過是不完全的善性,那麼,至善之全部消失,必至于使完全的善性和不完全的善性,一概不再存在了。所以惡之存在及顯出,只由于它雖因反抗某一種善而被認為惡,卻因具有另一種善而得列在善物當中。由于同類的事物決不能在同一點上彼此全然矛盾,所以純粹的惡是屬于“非存在”。
(二一)再者,惡亦並不附貼于所有存在物中。因為,若是萬有皆由至善而來,至善外包而內在于它們一切,那麼,惡必不能在萬有中存在著,除非是在善性中存在了。但它不能附麗于善,正如冷之不能附麗于火一般;同樣,那惡化者也不能粘寄在甚至轉惡為善的事物中。退一步說,假使惡真附麗于至善中,試問,它的附著模式將為如何?你若辯稱︰它自善出,我就回答︰那是荒謬而絕不可能的。因為,照聖經所說的真理,善樹不能結出惡果,倒過來,惡樹自亦不能結出善果。但若它果不自善生,顯然它另有來源和緣起。要不是惡必自善而來,或善必自惡而來,而這既是不可能的,便是善與惡兩者皆必另有來源和緣起。因為,兩元決不能作原本,必有一元作為一切二元的根源。然而若以為兩種全然相反的事能由同一根源產生,那是背理的,因為那樣,根源本身就非屬統一單純,卻為**,雙頭,自我矛盾,與不和調。再者,世界亦不可能有兩個根源,相對並立而成交戰狀態。因為,假使如此,則上帝不能免于痛苦,亦不無留有惡感,為了世事使 困惱麻煩,而且萬事萬物必定處于不和及永久戰爭狀態;可是至善明明分賜和諧原則于萬有,而聖經上亦稱其為“和平”及“賜予和平者”。因此,凡良善者都是相互友愛與和諧,而皆出于一個生命,並為一個至善所支配,兼且彼此親愛,同性同宗而互為福利。這樣,惡決不寄附在上帝之中,亦不是屬神的。它並不自上帝而來。因為,要不是 非為善,便是 行善,並生產良善者。 不會一時這樣做,一時不這樣做,也不會只對某些事物如此而不對全體如此;否則, 將在其屬性中最神聖性的一點,即原因作用上,亦遭受變劫和遷換了。倘若至善是屬于上帝內在的真正本質,則一個能變遷其善性的上帝,必將一時存在,一時不復存在了。當然,你如設想 只藉參預至善而具有它,那麼, 的善就從別處來的,而 將成一時具有至善,一時不具有了。由是觀之,惡非來自上帝,亦不附于上帝之中,不論永久地或暫時地。
(二二)又,惡亦並不附貼在天使之中。因為,若是良善的天使宣傳神的善性,他便在參預和次級的方式上,成為他所傳達的那在首級和根原地位上的 ヾ。這樣,天使不啻是上帝的形像,把無形不可見的神光表顯出來,是一面澄瑩的鏡子,燦爛,清輝,無塵無污,接受著(假如這樣說不算不敬虔的事)絕對上帝善性的一切美,而在其本身中盡他所能地燃灼著“秘密無聲之善”。所以在眾天使中惡無從附著。只有當他們必須責罰罪人的時候,他們才沾有不善。不過在這一點上,即使那些加懲罰于作惡者的人們,也沾附著惡;而凡逐斥穢污之人不讓參加聖事的那些祭司神甫們,也就不免染惡。然而算為惡的,並不是忍受罪罰,卻是值得受罰;也並不是不讓參加聖事,乃是瀆犯而不潔,全不適合于那些純潔的玄秘。
ヾ參考舊約中“上帝兒女”的名稱。
(二三)而且眾魔鬼本來也不是惡。因為,要是他們是惡的話,他們就不會從至善出來,也不會于存在物中有一位置,並且,他們既在其本質上始終是惡,自決不至由至善墮落下來了。加之,他們算惡,還是關于他們自身呢,抑或涉及其它事物呢?若屬前者,他們必定自我毀滅;若屬後者,請問他們作惡毀壞了什麼,和怎樣地毀壞?他們毀壞了“本質”,或“機能”,或“活動”?ヾ若是本質,那麼,第一,這必不能與那物的本質相反的;因為他們所能毀壞的,並不是那在其本性上不可能毀壞的事物,卻只是那可能毀壞的事物。第二,毀壞本身,在任何場合和任何環境下,不必是惡。而且一個存在物之受毀壞,並不是由于它本身和本性,而是由于它的本然系統宣告失敗,使其和諧平衡的原理漸臻萎弱,以致無法保持不變。不過萎弱總不會是全部;因為假使全部的話,它就消蝕了毀壞本身和遭受毀壞的實物。這樣的毀壞,必是自我毀滅。由此之故,這並不是惡,卻只是不完全的善便了。因為凡全然缺乏善性的事物,實不能在存在物當中。對于“機能”或“活動”上的,亦是同一情形。那麼,魔鬼既亦自神而出,怎能稱為惡呢?因為至善者所產生所維持者,皆必為良善的。
ヾ例如就一顆隻果樹而論︰它的本質就是它自身;它的機能是它的生葉開花結果的產出力;它的活動就是這種實際的產生。
不過,可能有人說,魔鬼之所以被稱為惡,不在于他們的存在上(這既從至善者而來,固是善的),卻在于他們的不存在上,如聖經所說的,他們“不守本位”(猶6節),故成為惡。真的,試問魔鬼的邪惡如何而可構成?除掉他們停絕了神德的性質和活動之外。不然的話,要是魔鬼本來是惡,他們必定始終是惡。可是惡不能有始終固定永遠如一之事。所以,倘若魔是始終保持同一情態,他們就不是惡;因為始終保持如一,乃是至善的一種特性。然而,倘若他們不是始終為惡,那麼,他們的惡不在于他們的本性,卻只由于缺欠了天使德性是了。因此,他們不是全然喪失了至善,單看他們固亦存在,生活,有感覺,有內在情欲的活動。不過,為了他們不能實踐自身固有的任務,以致被稱為惡。所以他們的惡只是一種斜屈,傾微,不合于他們的正當狀態,是一種失敗,一種瑕疵,一種疲乏,一種衰弱,而喪失那本可以保持他們內在完全的能力是了。再說,魔鬼們的惡是些什麼呢?無理的忿怒,盲目的欲求,頑梗的妄想。然而這些品質,即使具在于魔鬼心中,也不全然是惡,或絕對根本是惡。因為,在生物類當中,具有這些品質的生物,正為有了這些品質而得如此及生存,而發生障害或毀壞于生物者,倒不是這些品質的具有,而毋寧是這些品質的喪亡,因而該算是惡。所以魔鬼之為惡,並不是在其完成其本性,卻是在于他們不完成其本性。而且那曾賜給他們的完善,亦決無變;毋寧是他們自己從這賜給的完善退卻失墮便了。我們斷言︰所給予他們的天使般恩賜,其本身亦從不受變革,全然光灼無瑕,即使魔鬼們自己因迷盲了他們認善的機能而無由燭察。這樣,就他們的存在而論,他們是由至善而存在,是良善的,並因企求那些實有的存在,生命,和直覺之故而向著至美兼至善者企慕追求。他們之所以被稱為惡,無非由于對其固有之善的一種消耗,喪失,和錯過。所以他們的惡,定按照其不存在的程度;他們既企求非存在東西,即是企求惡了。
(二四)但是也許有人會說︰惡正安居于人的心靈中。倘若這所根據的理由,是為了心靈在想到從惡來保全其自己時,致與惡成了接觸,這個就不是惡,卻反是善,而從那甚至能轉惡成善的至善發生的了。但若我們意味著是心靈之受惡化,那麼所謂惡化,豈不是指他們良好品質和活動的缺損,並由于心靈本身的軟弱而至于衰敗萎落嗎?照樣,我們可以說︰我們四周景氣因光線衰退喪虧而致黑暗,但光本身始終是光,而有照明黑暗之力。所以惡,就作為惡來說,並不居于我們心靈或魔鬼之中,它不過是我們所應有善性之完全的一種減損和虧缺便了。
(二五)惡亦並不附在野獸之中。因為你若從野獸那里拿走暴怒,嗜欲等等(這些沖動通常被稱為惡,其實在本質上並不是惡),例如獅子,一旦失掉那種野性,便不成其獅子;例如一只狗,若是澈底溫馴,便不成其為狗,因為狗的本德原在看守,即趕走陌生人,而讓它主人親近。所以保存本性不毀,這不算為惡,惡毋寧是毀壞本性,弄得自然素質,活動和能力衰弱耗虧。因而,既然天然生長歷程所產出的一切事項,都有其及時的完成,那麼,甚至其間不完成之處,亦未必全然違反其本性。
(二六)惡亦並不附麗于大自然中。因為,倘若一切自然法則皆自大自然的普通系統而來,那麼天然界便無一物與大自然相違反。不過就某類特殊事物而論,有的是合乎自然,另有的是不合乎自然。一物在某一場合上可能不自然,另一物則可能在另一場合上如此。大自然中所謂的惡,乃指反乎自然之事,即某物自然本性上的一種缺欠。所以自然本身並不是惡,其惡只在某物之不能完成其自然功用而已。
(二七)惡亦並不附麗于我們身體之中。因為人身的丑陋和病患,無非是在形態上的一種缺陷和正常機構的失調而已。但此非全屬惡,毋寧是欠善便了。因為,果使儀容,體格,健康到了完全毀壞的境地,整個身體且亦無存。況且身體不任心靈犯罪之責,乃是顯然之事,因為即使沒有身體,惡也能夠光降,像它臨在魔鬼中一樣。所以不論在理性,心靈或身體中,惡不外乎其所應有之善的一種軟弱和衰微而已。
(二八)通常以為“惡是附在純物質中”的觀念,亦屬謬誤。因為物質在秩序,和美,及格式上亦皆有其一份。備如物質沒有這些條項,本身全無特性或格式,它怎能作成一些物品?因為果真如此,它連被動力也沒有了。加之,物質怎能作惡呢?假說物質全不存在,它就非善亦非惡;但如它也有一種存在,那麼,既然凡有存在者皆由至善而來,物質必亦來自至善了。這樣,兩者必居其一︰要不是善產生惡(在這種情形下,惡便是善,因其由善而產生),便是善本身由惡產出(在這種情形下,善亦非惡不可,因其由惡而生)。否則,再有二元之說出現,而我們在這二者的後面必當尋求它們的另一單獨源頭。而若如人們所說,為了全世界之完成,物質是必需的,那麼,物質怎能是惡呢?明明惡是一回事,必需是另一回事。善怎能從惡產生什麼呢?而善所必需的,怎能是惡的呢?因為所謂惡,必是離去善之本性很遠。而如物質是惡,它又怎能作成和滋益大自然呢?因為純粹惡的本身,決不能對任何事物造福,也不能創造或保存任何事物。倘若人們辯答說︰物質雖不促成惡在我們心靈中,但它牽拉心靈向惡處走。這話能是真的麼?因為心靈多數是仰望至善的,而若物質常是在牽拉心靈至惡,那又怎能做到呢?因此,我們心靈中的惡,並不從物質演繹而來,卻是出諸一種失調與不和諧的運動。假使他們就說,這種運動總不外乎物質的後果,若是靠不住的物質,對那些不能堅固自己的事物為必要條件,那麼,為什麼惡有其必要呢?或者,為什麼必要算是惡呢?
(二九)再者,通常所說︰“缺欠”以其固有力量與善為敵︰這話也不是真的。因為一種全部的缺欠是屬完全無能;而那種部分的缺欠,則其有力量不在其是一種缺欠,卻在其不是一種完全的缺欠。因為善之缺欠,若只是部分的,那還不是惡,而一旦成為全部的,惡也全然絕跡了。
(三十)最後,善是本乎獨一的普遍真因;惡則來自眾多偏畸的虧缺。上帝的了解中,惡亦具著善的格式,在 看來,惡事物的原因正是有助于善的機具。假如惡是永久的,有創造性的,強有力的,又如它是真實存在而有活動,那麼,它何來這些屬性?來自善嗎?或藉善的作用而來自惡嗎?或更來自另一原因而藉善惡兩者共予作用以成嗎?凡一切自然結果必由一個確定原因而起;而若惡並無起因或非確定的存在,它便不自然了。凡反乎自然者,即在大自然中沒有位置,正如不熟練在熟練中沒有位置一樣。那麼,靈魂是不是惡的原因,像火是熱的原因一樣,而使凡接近它的事物都充滿著惡呢?或者,靈魂的本性原是善的,但在它的活動中,靈魂便一時呈一狀態,一時又呈另一狀態呢?然而,若果靈魂的存在本是惡的,則此存在自何而來?來自整個世界創造之至善根原嗎?若真自這根原而出,它怎能在本性上是惡呢?因為,所有自這根原產生的事物,無一不是善的啊。但若靈魂單在它的活動中是惡的,這種狀況不是不可變的。否則(即是,倘若靈魂本身並不是善)什麼是諸德之源呢?這樣,我們只剩下一個答案了,即是︰惡不外乎善的一種軟弱和缺虧。
(三一)關于良善事物,其原因為一。惡既與善相反,它的原因必多。但是產生惡的,並不是任何法則或機能,卻只是一種衰微和軟弱,一種混亂夾雜著的失調元素便了。惡事物不是恆常不變的,卻是不確定的,並為一些毫無一定目的的雜牌勢力所支配的。善則必是萬有——也包含惡在其中——的終始。因為善乃是萬物的究極旨趣,包括好的和壞的事物都在內。甚至在我們做錯的時候這也由于指望做好,因為決沒有人在動作上竟以惡為目的。因此,惡並無實質的存在,卻只是一個隱影;它之所以出現,乃是為著善,而不是為著它本身。
(三二)我們只能把惡視為一種偶然性的生存。它為了別的東西而存在,不是自我原生。由此之故,我們的動作似乎很對,因為它是為著善而成的,可是未必真對,由于我們誤把不善當作善。這可證明︰我們的旨趣是一回事,我們的動作是另一回事。這樣,惡就是那反乎旨趣的,反進步,反自然,反原因,反原理,**標,反法則,反意志及反存在。惡無非是一種缺乏,一種虧欠,一種軟弱,一種不平衡,一種錯誤,無目的,無可愛,無生命,不明智,不合理,不完全,不真實,不合原因性,不確定,無收獲,無自動,無能力,不和調,不相應,曖昧,黑暗,無實質,而在其本身絕不具有任何存在。那麼,惡怎能由于與善結晶而獲得任何能力呢?因為凡于善全然無分的,便是等于零,而毫無能力之可言。那麼,既然善是真實存在而為意志,能力,和活動的淵源,那與 作對的惡,既是缺少了存在,意志,能力,和活動,又怎能有反抗力呢?理由是由于惡並非在所有場合和所有關系上全是惡。魔鬼里的惡,是在于違反屬靈的善,心靈里的惡,是在于違反理性,身體里的惡,是在于違反自然。
(三三)倘若宇宙果有神意,怎能容許惡的存在?其實惡的本身並無存在,也不附麗于實存事物之中。凡實存事物,曾無可與神意脫離;故惡,除非略含了善,即無存在可言。倘若全世界沒有一物不在善中有一份兒,而惡亦只是善的短缺,世上實無一物可以從善全然截除,那麼,神的旨意是寓乎萬有之中,無物能在其外的。並且,甚至所發生的惡,亦皆由神意慈善地轉化,使其成為惡人自己或別人各個的或共通的救援者,所以神意對于全世界的每一事物,莫不一一加以關懷。所以我們並不接受大眾所常說的“神意必將引領那甚至不願意的我們進至德性”那種無理的論證。神意並不搗亂自然。神意是保全著個體的自然本性, 對自動的事物,作為其自動而眷顧它們,同時,也對萬有,一般地和各別地,按照其本性能接受神福氣的程度,而加以眷顧,這是 所適當地賜給萬有之眾多的和一般的眷顧活動。
(三四)這樣看來,惡並無真實存在,亦不附麗于任何實存事物之中。惡作為惡而論,不在任何處所,其所以有發生,是只由于軟弱而非由任何權力。甚至魔鬼,就其存在而言,是從善演繹而來,攻其本身也就是善的。魔鬼的惡,是由于不完成其固有的善,致改變了其個性,並對他們真正天使般的完全成為衰弱。就他們企求著生存,生命,和了解而言,他們就企求著善;而在他們不企求善時,他們就企求烏有。而這不是企求,只是真正企求的一種謬誤便了。
(三五)聖經所說“那種明知故犯的罪人”是意味著那些在對善的明知而實踐上呈現軟弱的人們。他們知道神的意思,卻不遵行(參路12︰47),也听過真理,卻又對于至善有信心或實踐行動上的軟弱。還有某些人因其意志力的衰弱或式微,不欲知道怎能行善。要之,正如我們所常說到的,惡不外乎在知識(或者,至少是明知)上,或在信仰,企求上,或在至善的活動上,有所疲弱,無力和虧短而已。或者有人說︰虧弱之過不該受罰,而毋寧應蒙原諒。但那虧弱若是無可奈何的,這話或是正當的,但既然有能力由至善所授,而且供應無竭(如聖經所說的),足夠各人所需,則對這種自甘從天賦德性迷離,變節,背棄,和墮落的行為,我們必不可予以輕看了。但關于這點,請止于此,因為我們已盡其所能,充分地討論在關于公道和神的審判那篇論文ヾ里了。那是一種莊嚴的文字,其中表彰聖經的真理,決不容許隨便胡扯那些褻瀆謾罵上帝的誕辭。至于在本章里,我們已竭力把至善加以頌揚,嘆佩其為“至矣盡矣”,為萬有的起源和歸宿,為包羅萬象的大能,為賜給格式于非存在的事物,為促生一切良善事物(卻不促生惡事物)的原因,為完全的神意和善性,超過所有存在和非存在的一切,轉變那卑劣而缺乏善性的事物而復歸于善,為萬有所必須企求,渴慕和仰愛之高標,並為具有那得到一個正確論證(我想已在本章里都說明了)的許多許多其它特質之本體。
ヾ按本論文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