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五章
    第五章

    關于“存在”和“模範”

    (一)現在我們必須進而討論“存在”的名稱,這是神學上用以指上帝為自有永有者。不過,我們必須聲明;我們的目的不在乎彰顯那超本質的本體本身ヾ(因為這是不可言說的,也非為我們所能知道的,無法表達的,甚至是超乎統一之外的),而只在稱頌神體造化地流入于萬有世界是了。因為上章“至善”的名稱是表明普遍“根原”的全面流發,延及于實有的事物和非有的事物,而超越此兩範疇之上。今者“存在”的名稱是涉及所有存在的事物而又超乎它們。至于“生命”的名稱,則是涉及所有活生生的機體而又超乎其上的。還有“智慧”這一名號,乃是遍及直覺,理性,和感知的全部領域,而又超乎它們一切。

    ヾ這絕對究極的神體是只能藉否定路線而抵達,藉“非認識”而認識的。哲理的肯定路線只可以引至絕對神體的分殊表現。

    (二)以上一些表彰上帝命意的名稱,本書今擬加以討論。因為我們本無意來說明那個超本質的絕對神體之絕對超本質的善性,本體,生命,和智慧,那神體,如聖經所說,是深植根基于秘密的處所,超過了一切善性,神性,本性,智慧,和生命;卻要稱頌那啟示給我們的仁慈神意,是超越的善性,也是一切良善事物的超越根原,是本體,生命,和智慧,並作為存在與生命之創因,和智慧賜予者,寓在那些是“存在”,“生命”,“智能”,“理性”,和“知覺”的分享者里面。我們並不說至善是一事,本體又是一事,生命或智慧更是另一事;也不說有許多種原因和許多神格,有的是生出別的,並是彼此隸屬的;我們卻承認唯一上帝是各種流發的普遍來源,具有一切我們所宣稱的神名,其中第一名稱(即至善)是表達這位唯一上帝的完全神意,其它各名則是表達的較一般性的或較特殊性的模式。

    (三)有人可能說︰“既然本體先乎生命,生命先乎智慧ヾ,怎麼生物反高于僅有存在的事物,情欲動物反高于僅有生存的事物,理性動物更高于情欲動物,而屬靈者尤高于理性者,並一切照這次序圍繞上帝,與親近呢?你會期待那些享受神的較大恩賜的,是比較居在高級而超過其它的吧。”假如屬靈者被視為不具“存在”或“生命”,則上述的辯詞不為無理。然因神聖的靈確具超過其它存在的存在,並有超過其它生存機體的生命,兼能理解及認識那超出知覺及理性之事,而其企求並參預至美至善,更超過所有一切實存的事物,所以他們佔著一個較近于至善的地位,因為他們特別參預于之中,從接受更多更大的恩賜。同樣,那些具有理性者,因理性的優越,是勝過那些只有知覺者,而後者因其知覺,和具有生命者因其生命,都有其相當高的地位。因此我以為︰凡是較多參預那無限仁慈的唯一真神的,就也比之其它更與接近,而具較多的神聖性。

    ヾ按作者的用意是在指宇宙創成的先後次序︰最先必有絕對本體的至善(包含存在的善和非存在的惡),其次是存在的善事,又其次是植動物的生命,更其次是特具智慧的人生及天使。

    (四)討論了這事之後,讓我們來考慮至善,作為實在的本體,以及賦給本體于一切存在者。這位本在的上帝是強有力地超乎一切存在之上;是本體,存在,實質,與大自然的根本原因和創造者,無窮年代的起源與衡量原則;是支配時間的真體,支配存在者的永恆,和生成者的時間;是那凡具任何種類的存在之本在,是那有任何方式的生成者的生產。從那實在本體的,生出永恆,本質,本體,時間,生產力,和生成者,凡附麗于存在的,與凡靠任何能力而具有獨立潛存的一切事物。因為上帝並不是通常意義下的存在,卻以單純而無可界定的樣子,把一切存在都包羅及參預在里面。因此被稱為“萬代之王”,為了一切存在都顯存及潛存于之中而圍繞著;不是,不曾是,不將是,過去,現在,或將來,都不被生成。或者說,毋寧是連存在也非是,卻是凡百存在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本原。不但凡百存在事物本身,連它們的存在亦由于這在世代以前已本存在的而來。因為自身是世代的永恆而隱存于世代未出現之前。

    (五)那麼,讓我們再復述一句︰萬有和萬代都自“預先本在”而稟有其存在。一切永恆和時變皆由于,預先本在的就是一切永恆和時變,以及凡有任何種類的存在事物之緣起與本原,萬有皆參預在之中,而亦決不離開凡百存在事物。在萬有之先,而萬有皆仰賴以得維系。要之,凡有不論何種格式之存在,它是存在于,被認知于,而被保存于“預先本在”之中。本體乃先乎的其它一切可被享受的恩賜而存在。這個本體是先乎生命,智慧,神的類似,以及一切其它所能參預的;它們必須首先參預這個本體;或毋寧說,本體所參預的一切那些特質,實皆參預著這個本體本身。凡其本質和永久性不屬這個本體者,即無存在之可言。所以,當上帝特別被尊稱為“自有永有者”之時,是受此榮名于其最基本的恩賜。因為既超越地佔有預先本在和先行優卓,就先使得全面存在(即本體自身),並在那個本體中使各種模式的存在實現。因為凡百的所有原理,皆自其參預本體,才存在著,才作為原理,並前是存在,後是作為原理。你若願說,生命的本身是所有生物的普遍原理,類似的本身是所有類似事物的普遍原理,統一的本身是所有統一事物的普遍原理,秩序的本身是所有秩序事物的普遍原理;總之,各種特質的本身,不論是這個或那個,兩或多,都是那具有這種特質者的普遍原理;那麼,你會見到,它們所參預的第一特質便是“存在”,而由于這存在,它們先自己持久下來,然後作為此或彼之原理;它們只因參預在“存在”之中,才自身得到存在,而使事物可以參預在它們之中。而若這些普遍原理是藉著參預乎“存在”的始得存在,則凡參預在普遍原理之中的一些事物,必定更加非如此不可了。

    (六)由此可見,“絕對而超越的至善”所賦予的第一恩賜,乃是純存在的恩賜,因而從這最主要和最首先的參預而受此“存在”的名稱。由此,與在此之中,乃有存在的本身,萬有的原理,萬有的本身,和一切有存在之物。這一切玄秘地又是集中性的又是單一性的。因為一切數目,皆已合並地存在于“太一”之數中,並在其中得以統一。它們越從太一出來,就越分化和倍蓰。一個圓圈的所有半徑,無不統一集結于圓中心,而這焦點包含著所有歸入于自己範圍內的直線,這些直線彼此相為合一,而從同一的出發點開始,又共合一于此點,因而在這圓中心里成為完全的統一。而若稍稍離去中心,便亦稍稍分化,更遠離去中心,便亦更多分化。總之,它們越接近中心,就越和中心結合,而亦彼此越相結合,反之,它們越離去中心,就越自彼此分遠。

    (七)加之,在整個世界的大自然中,所有各別的自然律皆聯系于一大統一而毫無混亂。在靈魂中,所有支配各部身體的各別機能,亦相聯而為一。因而毫不足奇地,當我們從一些晦昧形像上溯至普遍本原之時,我們就以超自然的眼光透視萬象(包括那些互相矛盾的事物亦在內)都成為一單獨的統一。因為是萬有的原理,由此而即演出所謂“本體”,而演出凡有存在的一切事物,一切始與終,一切生命,不朽,智慧,秩序,和諧,能力,保存,基礎,分配,明哲,理性,知覺,質素,靜,動,統一,熔解,吸引,凝合,分化,界定,以及一切其它屬性,它們只因存在而成為一切存在事物的特質。

    (八)從這普遍本原出來的,有那些(就我們而言是)自知的,(就上帝而言是)被知的神聖天使們,我們的靈魂,全宇宙的自然律,以及那些所謂存在于其它物體,或只存在于思想中的一切質素。而且由于這普遍原因,並在其中,有那些全聖而最可敬仰的“權能”,他們具有確實存在,並好像被安置于超存在的三位一體的前殿之中;並繼他們之後的那些較次于他們的亞級存在,和最低級的存在(即就天使而言是較次或最低的,就我們而言,還是超世的)。人類心靈和其它存在物也皆從同等理由而存在並得福氣;他們之有存在與得福氣,是從“預先本在”而來,且存在及得福于之中;他們由開始,靠而得維持,並以為歸宿。把最高級的存在賦給那在聖經上稱為“永遠的”(參林後4︰18)之較高品匯;不過,整個世界的純粹存在也是永久的,而這種純粹存在即自“預先本在”而來。“存在”是由于,不是由于“存在”;“存在”是在里面,不是在“存在”里面;“存在”有了,不是有了“存在”。是“存在”的永恆,起源,和標準,而早過存在及存在物與永恆,也是創造萬有的始,中,終。因此,真正的“先在者”在聖經上承受了種種從各類存在而抽引出來的屬性;而一切存在與生成(不論過去現在或未來)無不適當地歸屬于。因為所有這些屬性,若從其神聖的意義去觀察,都是指明有一個在各方面超本體的存在,並為產生每一存在模式的本原。不能說是此而不是彼,也不能說是如此而不如彼;本身卻是萬有,因為是萬有的本原,也把萬有預先合起來,作為它們的一切緣起和一切完成,而且超出乎它們全體之上,為了先它們而存在,超本體地越過它們。因而一切屬性都可以一起加之于,而仍不是其中任何一個。具著一切形狀和格式,卻又無式而無形,先天地,不可解喻地,超絕地包羅著萬有的始,中,終,並因是唯一而完整的原因,乃以純潔的光輝流射到萬有的身上。比如我們的太陽,固然一方面保持其獨一的光體,流發其整個不可分的光輝,但同時打動我們所見到的萬物之種種性能及品質,盡管它們千殊萬別,而皆更新它們,保育,滋衛,成全它們,使它們分頭發展,也加以聯鎖,煦暖它們而使其有功果,促進它們的成長,變化,生根放葩,而賦予生命,這樣,每一受光照者各以其特色而參預于這同一的太陽之中。若是這獨一的太陽先天地以其統一的方式,含有那參預于它的萬物之原因了,那麼,那產出太陽和所有萬物的“大原”,豈不更這樣預先在自己里面包羅了所有存在事物的模範,使其成為一個獨一超本體的統一格式呢?因為大原之產生種種本體,只是從本體發出而成。我們今用“模範”的名稱,是指那些早以統一方式存在于上帝之中,而產生萬物的本體之法則。這些法則在神學上稱為“先天恩授”或聖仁意志;它們賦予萬物,創生萬物,那超本體者就是藉著它們來把整個宇宙予以實現。

    (九)哲學家革利免ヾ主張這“模範”的名號,不妨應用為有形世界中一些較重要的典型,但是他在其著作中用這名辭,不是按照其完整而單純的本義。不過,我們縱使承認他的說法不無合乎真理,卻必須記取聖經上所說的“我把這些事指示給你們”(參出25︰9)並不是要你們跟著去作,卻是藉賴這些配適于我們心能的知識,可以引我們到那個“普遍大原”里去。那麼,我們必須將這具有超絕統一性的萬事萬物都歸屬于此“大原”;先從“存在”出發,運行為創造的流露和善性,貫串于萬有之中,將自有的本體注滿于萬物,並于其中自告歡欣,則以唯一高度的,絕不重復的單純性。參預萬有于之中,包羅萬有在無限的超絕統一之內,並由萬有分享這不可分割的單純(即如一種聲音,本身始終如一,但可由幾雙耳朵來分享它,並無分歧)。

    ヾ按此為羅馬城之一主教,曾著致哥林多教會書,約當主後九五年。但亦可能是亞歷山太的革利免。

    (十)這樣,“預先本在者”實為萬有之起源,亦為萬有之終結︰為起源,因是它們的原因,為終結,因是它們的最後目的。超越一切有限和無限之對立,把萬有加以限定,而自任其無限制的無窮。因為,如所常言,預先包含了萬物,曾以“一舉”造出它們,今又普遍與它們同住,不論在各殊的個體里或在整個的全體里;如此分出至萬有,但仍定居于其自身之中。是又動又靜,卻亦非動非靜,而亦無始,中,終。並不貼附于任何個物,更非任何個物。我們不能把永久事物或屬時間的事物的任何屬性應用到身上。超出時序和永恆,以及那在時序或永恆上的一切事物;因為永恆的本身,和萬有,以及作為萬有的衡量標準,並為那些標準所衡量的事物,都從經而始有其存在。不過關于這些事項,這里暫此已足,因為在別處已更確當地討論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