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第三章
    第三章

    聖品等級是什麼?它于我們有什麼益處?

    照我的意見,聖品等級是一種神聖職位,是一種知識,也是一宗盡能可地使人與上帝的樣式相似的行為,即引人至蒙受上帝所施的光照,而得漸漸酷似上帝。神性的美麗既屬單純的,良善的,而為成全完備的資源,所以全然沒有什麼不相類似之點。把自己的光分給別個,照著各別之所應得,並以最神聖的參加,使享受者各按同樣的和諧比例,得以完全。

    所以聖品階級的目的是在使人仿效上帝,而與合一,並奉為一切神聖知識和行動的師尊;它既面對著上帝最神聖的美麗而不退縮,就照著各自的可能使其受的打印,並使它的樂隊得以完全,成為神的形像,作為澄淨而無瑕疵的鏡子,能領受那元始的光明和神性的榮耀。它既虔敬地充滿著上帝所約定給它的光輝,就遵照上帝的指示,豐盛地把這光輝普照到後輩身上。在施行加入典禮時,主禮者和受禮者,都不許在演習聖事上逾越那關于他們各自職分的聖規。倘若他們願望得著那成聖的榮華,並虔敬地顧念這點,效法各位聖潔靈體的榜樣,他們便不許稍存別樣的心。所以,所謂聖品制度,乃指一種完全神聖的職位,即是“神性美”的造像。它祭司的禮儀,是拿從聖品長得來的次序和智慧來表演著它自己所受光照的奧秘儀節,而它自己也盡可能地與它的創制者相同。

    凡蒙召加入聖品制度的,其所得到的完全,是在各按自己的尺度去效法上帝(弗5︰1)。並且照聖經說,最神性的恩惠,他要成為與上帝同工的(林前3︰9)並在自己身上顯出上帝的能力。聖品等級的規定是︰有人被潔淨,也有的叫人潔淨(詩51︰9,13);有人蒙光照,也有的去照亮人(詩119︰18,130);有人被成全了,也有的使人成全。這樣,各人以各自的方式,成就了對上帝的效法。上帝的福祉,按照人所常說的話,是純一不二的(申6︰4),且充滿著永恆的光(約12︰46);是完全的,不需要什麼使完全的事,也能使人清潔的,有光耀的,完善的。我們更可說上帝的福祉本身是神聖的潔淨,是光耀,是完全;不,超乎潔淨,超乎光耀,超絕完全的自我完全;雖是每一聖品等級的本原,但是非常優越,高出一切聖事之上。

    所以我想那些被潔淨者,應當到達十分純全的地步,絲毫沒有**;那些被光照者,應當滿有神性的光,而受領導慣作清心的沉思;而那些受成全者,應當從凡夫俗子隔離,並分享那能使人完全的知識。

    至于那些使人潔淨的,應當從他們豐滿的潔淨,把自己的聖潔分給別人;那些照亮人的,既具有透明的才智,而其任務即在自己受光和分給別人以光,他們既然充滿著聖潔的喜樂,就應當按照自己流溢的光,拿它分給那配得這光的人。那些使人成全的,既然擅長施教,就應當取那悟得非常奧妙的聖者之學,導人得到完全。這樣,聖品制度中每一等級,無不照著自己的程度,被領帶至與神合作,即是,由神恩和天賜的能力,成就那些自然地或超自然地屬于神性的事。這些事都是由上帝超本質地做成的,並在聖品等級中所表現給我們的,意在引領凡愛上帝的都來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