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圣品等级是什么?它于我们有什么益处?
照我的意见,圣品等级是一种神圣职位,是一种知识,也是一宗尽能可地使人与上帝的样式相似的行为,即引人至蒙受上帝所施的光照,而得渐渐酷似上帝。神性的美丽既属单纯的,良善的,而为成全完备的资源,所以全然没有什么不相类似之点。祂把自己的光分给别个,照着各别之所应得,并以最神圣的参加,使享受者各按同样的和谐比例,得以完全。
所以圣品阶级的目的是在使人仿效上帝,而与祂合一,并奉祂为一切神圣知识和行动的师尊;它既面对着上帝最神圣的美丽而不退缩,就照着各自的可能使其受祂的打印,并使它的乐队得以完全,成为神的形像,作为澄净而无瑕疵的镜子,能领受那元始的光明和神性的荣耀。它既虔敬地充满着上帝所约定给它的光辉,就遵照上帝的指示,丰盛地把这光辉普照到后辈身上。在施行加入典礼时,主礼者和受礼者,都不许在演习圣事上逾越那关于他们各自职分的圣规。倘若他们愿望得着那成圣的荣华,并虔敬地顾念这点,效法各位圣洁灵体的榜样,他们便不许稍存别样的心。所以,所谓圣品制度,乃指一种完全神圣的职位,即是“神性美”的造像。它祭司的礼仪,是拿从圣品长得来的次序和智慧来表演着它自己所受光照的奥秘仪节,而它自己也尽可能地与它的创制者相同。
凡蒙召加入圣品制度的,其所得到的完全,是在各按自己的尺度去效法上帝(弗5:1)。并且照圣经说,最神性的恩惠,他要成为与上帝同工的(林前3:9)并在自己身上显出上帝的能力。圣品等级的规定是:有人被洁净,也有的叫人洁净(诗51:9,13);有人蒙光照,也有的去照亮人(诗119:18,130);有人被成全了,也有的使人成全。这样,各人以各自的方式,成就了对上帝的效法。上帝的福祉,按照人所常说的话,是纯一不二的(申6:4),且充满着永恒的光(约12:46);是完全的,不需要什么使祂完全的事,也能使人清洁的,有光耀的,完善的。我们更可说上帝的福祉本身是神圣的洁净,是光耀,是完全;不,超乎洁净,超乎光耀,超绝完全的自我完全;祂虽是每一圣品等级的本原,但是非常优越,高出一切圣事之上。
所以我想那些被洁净者,应当到达十分纯全的地步,丝毫没有**;那些被光照者,应当满有神性的光,而受领导惯作清心的沉思;而那些受成全者,应当从凡夫俗子隔离,并分享那能使人完全的知识。
至于那些使人洁净的,应当从他们丰满的洁净,把自己的圣洁分给别人;那些照亮人的,既具有透明的才智,而其任务即在自己受光和分给别人以光,他们既然充满着圣洁的喜乐,就应当按照自己流溢的光,拿它分给那配得这光的人。那些使人成全的,既然擅长施教,就应当取那悟得非常奥妙的圣者之学,导人得到完全。这样,圣品制度中每一等级,无不照着自己的程度,被领带至与神合作,即是,由神恩和天赐的能力,成就那些自然地或超自然地属于神性的事。这些事都是由上帝超本质地做成的,并在圣品等级中所表现给我们的,意在引领凡爱上帝的都来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