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與自治的猶太社會 法利賽派的拉比
    拉比在猶太人當中以指導者的身份出現是從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後開始的。

    在這以前,雖然拉比法庭的權威就已經得到確立,但只是限于猶太人生活上的宗教和民政方面。

    當時的猶太人生活在崇尚政治和權力的羅馬的附屬地內。在這種復雜的政治背景下,猶

    太人的主要勢力,即順從現政權的現實主義者組成的撒都該派(由靠神殿收益而生活的寄生階級構成)和決定歸隱的艾賽尼派(他們的修道院生活和信徒們原始的共產式的生活對基督**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還有主張愛國和獨立的激進派(耶穌的弟子,即對基督教的確立功不可沒的彼得,起初就是這個派別的成員),最後就是研究律法和宣揚中庸之道的法利賽派(大部分的拉比屬于這個教派,而且有人推測,耶穌本人就是出身于這個教派)等四個教派相互之間不斷進行著爭斗。

    隨著耶路撒冷陷落和神殿遭受破壞,擁有眾多祭司的撒都該派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激進派因叛亂失敗,被羅馬軍隊全部消滅;艾賽尼派也卷入了戰亂,最終滅亡。最後剩下的只有法利賽派。他們因為遵守政治上的中庸和中立原則,被羅馬軍隊允許實行猶太人自治。現在的猶太教也繼承了法利賽派這個傳統。

    在新約《聖經》中,耶穌因為不了解法利賽派而說“禍起法利賽派”。這也算是對法利賽派的形式主義的一種內部批評吧。為了耶穌教義的發展和基督教的普及做出貢獻的傳教士保羅也是法利賽派出身。如果把以上兩點放到一起考慮,可真是意味深長啊。

    保羅作為法利賽派首領的門生,對這個派別的事務非常精通,而且人們也認為是他發展了猶太教。

    法利賽這個名字是由“分離分析詮釋和注解”引申出來的。就是說,這個派別的**對律法的一字一句都要仔細地斟酌,然後盡一切努力將律法付諸實踐。

    自學者艾澤拉以來,法利賽派是繼承猶太傳統的核心團體。和依附于神殿的權威的祭司階級不同,他們是用自由想象的方式來研究《聖經》和律法。相對于維護血統與門第的閉鎖的祭司社會,法利賽派是誰都可以參加的開放式團體。在法利賽派里,只要是研究律法,就沒有長幼之分。如果猶太人在長輩和權威面前不敢發表意見,那影響深遠的《塔木德經》就不會問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