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綜覽 12.民數記
    民數記

    以色列人在正月十五日離開埃及(民三十三3︰參出十二2、5),並在三月一日(新月)到達西乃曠野(出九1)。到第三日,神在山上啟示自己(16節),會幕繼而在第二年正月初一豎立起來(四十17)。民數記的起頭,是記載耶和華給摩西的一個命令,日期是第二年的二月初一。在同月的二十日,「雲彩從法櫃的帳幕收上去,以色列人就按站往前行,離開西乃曠野」(民十11、12)。申命記開始時,提到第四年的十一月一日,即離西乃後的三十八年八月零十日。換句話說,民數記包括了三十八年零九個月︰這時期通常被稱為曠野流浪時期。

    加入這書的明顯目的,是填補西乃啟示與在摩押準備進入應許之地之間的空隙。然而,若細加研究,民數記的寫作目的不止于此。由西乃經亞克巴灣到加低斯巴尼亞,只需要十一日(申一2)。直接的路線還可省去幾天,而取道以東及摩押則只需多走一兩個星期。民數記清楚指出三十八年的旅程,是缺乏信心而有的懲罰,那一代不信的以色列人,全部不能進入應許之地(參申一35、36)。所以,民數記不單是歷史片段,它也表明耶和華的作為。這是一個復雜的故事,背景是神的信實和容忍,對比出以色列民的不忠、叛逆、受挫和叛離。

    名稱。「民數記」若與同類書籍比較,是一個奇怪的名稱。希伯來聖經以首節為名︰「在(西乃)曠野」。這個名稱則比較切題。七十士的譯者稱此書為Numbers(數目),因為書內記了很多數目表。武加大譯本亦借用了七十士譯本的書名。

    大綱。本書很容易便可分成三個主要部份,每部份由以色列人

    的旅程劃分,另外在全書的結尾則附記一些雜項。

    在西乃︰準備起程(一1至十10)

    第一次核點人數(一1——54)

    支派營房及領袖(二l—34)

    利末人的人數與責任(三1一四49)

    各種規例(五1—31)

    作拿細耳人之例(六1一27)

    奉獻禮(七1一八26)

    逾越節守則(九1一14)

    雲柱指引以色列民(九15至十10)

    由西乃到加低斯(十11至十二16)

    離開西乃(十11—36)

    路上發生的事(十一1至十16)

    巴蘭曠野內的加低斯(十三1至二十13)

    窺探迦南(十三1—33)

    人民的決定與神的審判(十四1—45)

    各種規例(十五1—41)

    可拉叛變(十六1—50)

    亞倫之杖的故事(十七1—13)

    祭司當得之物(十八1—32)

    潔淨與不潔淨之物(十九1一22)

    離開加低斯之前的事件(二十1一13)

    由加低斯往摩押平原(二十14至二十二1)

    以東人的拒絕(二十14—21)

    亞倫之死;勝過敵人(二十22至二十二1)

    在摩押平原上(二十二2至三十二42)

    巴勒與巴蘭(二十二2至二十四25)

    什亭叛變與瘟疫(二十五1—18)

    第二次核點民數(二十六1—65)

    西羅非哈之女——婦女的權利(二十七1—11)

    指派約書亞為摩西的繼承者(二十七12—23)

    節期的祭禮(二十八至三十16)

    殺戮米甸人(三十一1—54)

    約旦河東的支派所得之份(三十二1一42)

    雜項(三十三1至三十六13)

    回顧出埃及的旅程(三十三1一56)

    以色列地的疆界(三十四1—29)

    利未人的城(三十五1一34)

    西羅非哈女兒及歸女的產業(三十六1—13)

    批判性的問題。曾有一段時間,大多數人都相信,民數記好像五經其余各部份一樣,完全是摩西所寫的。當文學批判興起時,這個理論的問題便顯出來了。批判學的立場,有些是極端地否定此歷史書的真確性。不過到今日,已有頗多證據支持民數記主要是歷史性的資料,縱使這些歷史以不同形式傳下來,並曾經過文士加工,但亦保存了確切的歷史。有關問題的一些論據如下︰

    (1)民數記本身沒有指明作者是誰。民三十三2指出︰「摩西遵著耶和華的吩咐,記載他們所行的路程」,但這是唯一提及摩西寫作活動的地方。整本書都以第三身稱呼摩西。當然我們可以辯稱(也確曾有人這樣談過),摩西像凱撒一樣,把自己寫成第三身,

    


    以琳景貌一角,這塊綠洲曾是以色列人過紅海後停駐之地(民三十三9)

    

    若比對申命記,會發現以下結論︰申命記大部份看似是摩西所寫,而民數記的作者則不是摩西。不過,他確是民數記的核心人物,而且大部份資料是來自摩西或其同代的人(很可能是約書亞)的筆記。

    (2)民數記有頗多早期資料。然而,在協調資料方面,卻出現若干問題,尤其是某些律法、規條,及祭儀的資料。有部份內容,學者認為是反映了後期的風俗,但目前仍難有一致見解。例如,湯遜提出︰

    「……雖然這些制度都是摩西時代已經有的基本形式,又雖然它們保存了早年的精神和基本的元素,但是,經過幾百年的使用,它們已在不同時代作出改進……而民數記所記載的形式,已是底本經最後編修後的形式了。

    民數記的內容顯示作者十分熟識曠野、以色列和他們對摩西的態度及對他的投訴,同時也熟識那描述摩西的資料。民數記保存了一些已經失去重要性或不用施行的古代禮儀(五11—22及十九1一12)。經文所引用的「耶和華戰記」(二十一14、15、17、18、27一30)似是一本古老的典籍。有幾段詩歌(如巴蘭詩歌︰二十三至二十四章),按學者意見,屬很古老的希伯來文(主前十三或十二世紀)。這些詩歌有關歷史及地理的資料(尤其是二十四23、24),可能是指海民入侵的時代(約為—一九○)。

    民數記中的數字。按一45、46,「凡以色列人中被數的,照著宗族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被數的約共有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名」。這是第一次核數人數,地點在西乃,日期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1節)。根據其他民族的資料,能戰的男丁是總人口的百份之二十至二十五,那麼,以色列的人口便會是二百五十至三百萬人。無論如何計算,他們的人口總數不可少過二百萬。

    這是極大的數目,所引起的問題也是眾多而又不同的。如果如此眾多的希伯來人,帶著他們的羊群牛群(出十二38),在逃出埃及時是怎樣召集起行的呢?曠野牧場和水源怎會夠他們使用呢?原先那七十個下埃及的希伯來人,又怎能在四至五代(甚或是十代),增長到二百萬人呢?

    解決這問題有四個基本的進路,這些方法,可以應用于舊約其他部份,也可以應用于民數記。它們是︰

    (1)數目可作字面解釋。這種解釋進路,有幾處經文可作支持。「以色列人生養眾多,並且繁茂,極其強盛,滿了那地」(出一7)。正因為這種人口爆炸令法老關心(9—12節),令他要殺死希伯來人所有的男嬰(22節)。至于旅程問題,可視以色列人組織成小組,由支派領袖負責和管理,水和食物是神以神跡來供應所需。另一說法是西乃曠野在古時非常肥沃,可以支持更多的人畜生活。

    然而,這方法並沒有面對問題,也沒有顧及所有聖經資料。迦南人被形容為「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申七1)。耶和華說︰「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你們的人數多于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申七7︰參出二十三29)倘若民數記的數目真是二百五十萬希伯來人,我們必須作出這樣的結論︰他們擁有現時在該地區(以色列及約但河東)的人口總數——而且此數目必須是少于當時在當地的其他人口。這個立場是極不可能的。其他古時的數目可作比較。例如,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曾在夸夸(Qaroar)之役對抗各國盟軍(八五三),包括大馬色王哈大底謝,哈馬王艾赫蘭尼,以色列的亞哈,以及其他八個國家。按撒縵以色的碑文,亞哈出了二千戰車、一萬士兵,盟軍全數是三千戰車及七萬士兵。這已是北國十個支派的全盛期——亞哈王不會留下大量兵士,因為當時北國也危在旦夕。撒珥根二世陷撒瑪利亞時,他報稱把二萬七千二百九十個居民擄走(大多數是撒瑪利亞城的),並有五十輛戰車。當西拿基立入侵猶大(七○一),把希西家如鳥困在籠中,他取了四十六座城,擄走「青年的、老年的、男的女的」,共二十萬零一百五十人。無論是聖經或以外可以找到的資料,似乎都不支持我們把民數記的數目作字面意義解釋。(2)民數記的數目是王朝時代的人口核數,被編修者錯放在民數記內。實際上這個做法沒有解決基本的困難,只不過把日期移後一點。然而,它確除掉以色列人人數增長的問題,以及曠野能否支持大量人畜生活的問題。

    (3)翻成「千」的那個希伯來字可翻為「支派」,或發音相差不遠的「領袖」此觀點曾試以不侵犯聖經可靠性的原則來解決上述問題。起初由彼得利(W.M.F.Peterie)提出,後由孟登可(G.E.Mendenhall)從考古發現的亮光下,作出若干修正。

    這個理論有兩個吸引人的地方︰第一,它可用來解決聖經中同類的問題,如王朝時代和**時期的碩大數字(如撒上六19︰王上二十30;代下十七)︰第二,對希伯來經文作最少的修正。然而,現在卻出現困難。似乎支派家族的數目與每一組的總數無關。況且,若果有一個統計,其數字從不超過七百,但卻以雙數的百數做基本單位,那實在有點奇怪。另一個可能有的問題,是「千」數與戰士之間的關系——般而言,每「千」之內(譯按︰「千」作「家族」解)只有少于十個兵士︰若人口與戰士比例是五比一,每家族的總人口只有大約五十人。

    最嚴重的問題,是以色列首生兒子的數目。按民三43,總共有二千二百七十三人。利未人不必供應兵士,但要充當長子的代表(44、45節)。利未人有「二萬二千個」,這個數字只能解作二百個二千才有意義,而不能解作二十二個「千」。

    (4)這些數目字是史詩敘述的一部份,目的是表達從埃及得拯救的莊嚴與奇妙。例如夏利遜(R.K.Harrison)覺得,不能作絕對的字面解釋,或當作是抄寫的錯誤。湯遜滿意地認為︰「人口統計表代表一種古代傳統,記下不可以作戰的男子的部族限額,所以那些有問題的數目是代表某種軍事單位……實數多少,我們根本不得而知。對一些研究聖經的學生來說,這並不是答案,只是逃避問題。對另一些人來說,這個做法,是承認我們縱然認真地研究經文,但以我們有限的知識,是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的。

    神學

    臨在。神以一些奇異得難以理解的方式,讓以色列人「看見」他的臨在︰

    「立起帳幕的那日,有雲彩遮蓋帳幕,就是法櫃的帳幕,從晚上到早晨,雲彩在其上,形狀如火。常是這樣,雲彩遮蓋帳幕,夜間形狀如火。」(九15—16)

    當雲升起,以色列便起行;當雲落下來,他們便安營。雲彩遮蓋會幕多少時間,他們就留下來多少時間(17—23節)

    有一次,米利暗和亞倫因為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就毀謗他(十二1)。上主召集他們三人到會幕來(4節),在雲柱中降臨,對他們講了一番莊嚴的話︰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他是在我全家盡忠的。我要與他面對面說話,乃是說明,不用謎語•並且他必見我的形像,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6—8節)

    耶和華用上述及其他方式讓人知道他的同在。有關他不斷在曠野與人同在的故事,必定是代代相傳,因為這個主題在幾個世紀以後,又在先知的信息中出現。

    耶和華的供應。曠野時期是說明神同在最具體的一課,也說明了神供應他子民的日常所需。他賜下嗎哪給以色列人吃,但他們厭倦這種素食,他便差鵪鶉來(出十六)︰這故事在民十一再詳加記述。從中我們看到,人的埋怨和投訴背後,有神的眷顧和供應。供應鵪鶉是暫時性的︰但嗎哪則持續不斷,到他們進入迦南才停止(書五12)。若摩西復述曠野的經歷時,他所提到的供應,不單只是食物(申八3)。「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4節)。當人民缺食水而埋怨摩西,神便告訴摩西及亞倫召集群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盤石發出水來」(民二十8)。摩西因為人民不合理的埋怨而發怒,一氣之下,打了盤石兩次(20節)。他因此不能進迦南(12節)。整本舊約有多處提及神的眷顧時,均常用以色列史中的曠野時期作為解說的例子。

    忍耐。以色列的神學有一個要點,是說神是長久忍耐的神。民數記的幾件事件,可作為這點信念的來源。摩西在西乃接受呼召時,數次想擺脫責任。另外,在曠野亦有幾次,神照樣容忍摩西。不過摩西本人對人民也是忍耐的,那次在米利巴擊打盤石,不是他常有的表現。

    民數記充滿以色列人的埋怨。他們埋怨他們的際遇不好(十一1)︰他們渴望埃及的魚、黃瓜、西瓜、韭菜、蔥,和蒜(5節),他們好像已經忘記了為奴之苦。耶和華給他們鵪鶉,他們也要埋怨(33節,參出十六)。米利暗及亞倫亦埋怨摩西的妻子(十二1),他們的怒氣,令他們妒忌摩西(2節)。所以,當探子回報迦南人強壯、城牆堅固的時候,以色列人想選一個領袖帶他們回埃及(十四4)。此時,耶和華幾乎完全失去了他的忍耐,神宣布,除了兩個鼓勵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的探子(迦勒和約書亞)之外,那一代的人都不可進迦南。但就算此時刻,神那偉大的救贖計劃仍然繼續施行,他把應許伸延到那些不信靠他的人子女身上。他不會因為他們的叛逆,而停止供應他們食水和糧食。

    代求。利未記強調耶和華的聖潔,提出了以下的問題︰罪民如何能與聖潔的神交往呢?聖經的答案是︰需要有人為中保代求,在利未記,祭司及祭禮是代求的一個途經。而民數記,則記載了幾處個人代求的例子。

    舊約有幾處用人的類比來描寫神。其中一處是關于米利暗與亞倫妒忌他們的兄弟摩西︰「耶和華向他們二人發怒而去。」米利暗因此長了麻瘋,而亞倫則求摩西說︰「我主啊,求你不要因我們愚昧犯罪,便將這罪加在我們身上。」于是摩西哀求耶和華說︰「神阿,求你醫治他。」神便醫治他,但要他在營外關鎖七天(十二9、15)。

    當探子回報之時,以色列人叛變,要**摩西回到埃及去,但神警告要用瘟疫擊殺他們,使他們不能承受那地(十四4—12)。摩西便為百姓代求︰「埃及人會听聞此事,說︰『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他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13一16節)他又辯稱,憑他對耶和華的信念,他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慈愛,赦免罪孽過犯」的神,摩西進而祈求神寬恕以色列民之罪。耶和華寬恕了他們,但拒絕讓這不信的一代進入迦南(20一23節)。從這些經驗,以色列人發展出一種堅強的信念,認為義人為罪人代求是有效的。這是基于耶和華在歷史中的作為,而不單是神學的觀念,給以色列人的其他信念也是這樣。代求,不單單屬于祭司的職份,摩西是以先知的身份,來為以色列民代求的(參創二十7︰摩七2—5)。

    耶和華與列國。要到以賽亞書後半部,「耶和華為列國之主」的信念,才完全被表達出來。不過,我們要明白,正如其他舊約神學一樣,它是建基在經驗之上。出埃及的經驗,表明耶和華比埃及眾神更強。當人民拒絕接受十二個之中那兩個探子的報告,他們便失去一個機會,不能經歷神比迦南的神更強。雖然如此,他們在巴勒與巴蘭的事件,也上了最生動的一課。

    以東不允許以色列人經過,所以他們唯有繞過以東(二十一4)。到亞摩利人國境時,他們請求允許他們和平地通過,但亞摩利王西宏拒絕他們的請求,于是以色列人打敗西宏,還取了他們的土地(21—25節)。以色列人跟著進入摩押,這是進入迦南所要經過的最後一站。摩押王巴勒極之關注此事,于是找巴蘭求助。巴蘭是米所波大米的先知,以施咒的能力見稱(二十二6)。這故事有一個序曲,記載神游說巴蘭不可咒詛以色列。當巴勒向巴蘭施壓,神警告巴蘭只可說神要他說的話。巴蘭坐上他的驢子,便往摩押王處去。天使擋住巴蘭去路,當巴蘭鞭打那不肯上路的驢子時,驢子向他說話。自此,天使便不再阻止巴蘭,讓他與摩押王同去。他本要去咒詛以色列,反而卻祝福了他們。巴蘭重復了三次,也是這樣。這是一個輕松的故事,最適合在會幕和火堆邊傳誦。但是,它不單只是「驢子講話」的故事,它包含更深刻的真理︰以色列人的主能控制萬民,甚至是米所波大米的先知,遇到耶和華也要為他說話。

    這個故事還有續集。巴蘭明顯與米甸人合謀,引誘以色列人崇拜昆珥之神,令他們犯了可怕的罪,得罪了那耶和華(三十一16︰參二十五1—3)。兩個故事中的巴蘭,很可能都是同一人,因為兩處都稱他為「比珥的兒子巴蘭」(二十二5,三十一8)。昆珥的崇拜,相信涉及娼妓(二十五6),開始了以色列人肉身與屬靈的淫行,這罪一直侵害在先知時代的以色列人,到掠之年才停止。耶和華命令摩西懲罰米甸人,在一場小戰事中,巴蘭被殺死了(三十一8)。

    星與酌杖的預言。巴蘭兩次祝福以色列人之後,神的日降在他身上,他便道出那常被引用的預言︰

    比珥的兒子巴蘭說

    眼目閉住的人說

    得听神的言語

    明白至高者的旨意

    看見全能者的異象

    眼目睜開而僕倒的人說

    我看他卻不在現時

    我望他卻不在近日

    有星要出于雅各

    有杖要興于以色列

    必打破摩押的四角

    毀壞擾亂之子

    他必得以東為基業

    又得仇敵之地西珥為產業

    以色列必行事勇敢

    有一位出于雅各必掌大權

    他要除滅城中的余民

    (民二十四15—19)

    其中談及雅各治權的預言是惹人注目的,但最常被人引用的地方,卻是有關星與杖那幾節。很多人把他們當作彌賽亞的預言。死海古卷的引文,反映昆蘭社群有相同的解釋。但從經文的上文下理考慮,這些預言並沒有提及彌賽亞,甚至沒有暗示彌賽亞時代的開始。「星」與「王權」,是統治的象征,預言是說及一統治者將從以色列興起,打敗鄰近的敵人。由此微小的火花,最終會發展為對一位彌賽亞的熱烈期望,這位彌賽亞會以公義和平地統治萬邦。